㈠ 商業銀行收到捐贈的的會計分錄是什麼
借:銀行存款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㈡ 收到捐款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1)接受時:按新會計准則(有企業直接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科目。
(2)企業計繳所得稅:如果捐贈收入金額不大,所得稅費用負擔不重,直接借記"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
如果捐贈收入金額較大,所得稅費用負擔較重,應按照捐贈資產計算的所得稅費用借記"所得稅費用"科目,按照計算的遞延所得稅負債貸記"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按當期應繳所得稅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
㈢ 接受捐贈的會計分錄怎麼寫
一,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應按以下規定確定其入帳價值:
1.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證的,按憑證上標明的金額加上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入帳價值。
2.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按順序確定其入賬價值。
《新會計准則》規定將企業接受捐贈資產的價值作為"捐贈利得"直接計入"營業外收入"。
①接受貨幣資金;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②接受非貨幣資金,以公允價值入賬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二,事業單位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的會計分錄:
事業單位接受需要安裝的固定資產會計分錄如下
借:在建工程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同時按事業單位接受該固定資產的過程中發生的相關稅費
借:其他支出
貸:銀行存款等
固定資產安裝完畢轉入固定資產
借:固定資產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固定資產
同時,
借: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
貸:在建工程
三,給捐贈方提供了稅務發票
借: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貸:資本公積——接受現金捐贈
應交稅金——營業稅
(3)金融機構收到捐贈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普通發票和增值稅專用發票。
普通發票:主要由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也可使用普通發票。普通發票由行業發票和專用發票組成。
前者適用於某個行業和經營業務,如商業零售統一發票、商業批發統一發票、工業企業產品銷售統一發票等;後者僅適用於某一經營項目,如廣告費用結算發票,商品房銷售發票等。
增值稅專用發票是我國實施新稅制的產物,是國家稅務部門根據增值稅徵收管理需要而設定的,專用於納稅人銷售或者提供增值稅應稅項目的一種發票。
專用發票既具有普通發票所具有的內涵。同時還具有比普通發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僅是記載商品銷售額和增值稅稅額的財務收支憑證。而且是兼記銷貨方納稅義務和購貨方進項稅額的合法證明,是購貨方據以抵扣稅款的法定憑證,對增值稅的計算起著關鍵性作用。
參考資料:網路——會計分錄
㈣ 企業接受捐贈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接受捐贈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等(按確認的捐贈貨物的價值)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按接受捐贈的非貨幣資產含稅的公允價值)
非貨幣性的公益性捐贈
借:營業外支出
貸: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對於公益性捐贈,稅法上的處理方法:
確認視同銷售收入及視同銷售成本,用視同銷售所得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用會計利潤計算捐贈限額,與捐贈成本(視同銷售成本+視同銷售的銷項稅)進行比較,捐贈成本若高於捐贈限額,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㈤ 新會計制度下,企業接受捐贈如何作會計分錄
1、接受時:按新會計准則(有企業直接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價值,借記"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原材料"等科目,貸記"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科目。
2、企業計繳所得稅:如果捐贈收入金額不大,所得稅費用負擔不重,直接借記"所得稅費用"科目,貸記"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科目。
接受捐贈是指企業接受國內外地方政府、社會團體或個人贈予的各類固定資產,入賬時應以有關發票或參照市場同類固定資產,加上應由企業負擔的費用等資料確定其價格;
如捐贈的是使用過的固定資產,還應估計其新舊程度,按其凈值記入「資本公積」賬戶,「資本公積」賬戶是所有者權益賬戶,用來核算企業取得的資本公積。
(5)金融機構收到捐贈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一、稅法關於接受捐贈的相關會計規定:
1、2008年1月以前,企業接受捐贈的資產,應將按稅法規定確定的入賬價值確認為捐贈收入,並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但是金額較大,可以分5年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2008年1月1日以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稅法第六條第(八)項所稱接受捐贈收入,是指企業接受的來自其他企業、組織和個人自願和無償給予的貨幣性或非貨幣性資產。接受捐贈收入,應當在實際收到捐贈資產時確認收入的實現。
二、編制會計分錄時的格式:
1、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2、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3、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㈥ 收到捐贈的固定資產會計分錄有什麼
收到捐贈的固定資產會計分錄為:
借:固定資產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營業外收入-捐贈利得
《企業會計准則應用指南-會計科目和主要賬務處理》(財政部財會[2006]18 號)
「6301 營業外收入」,本科目核算企業發生的各項營業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動資產處置利得、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利得、債務重組利得、政府補助、盤盈利得、捐贈利得等。
㈦ 非盈利機構收到捐助款怎麼做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收入
借:銀行存款
貸:庫存現金
借:銀行存款等
貸:捐贈收入
(一)如果捐贈方提供了有關憑據(如發票、報關單、有關協議等)的,應當按照憑據上標明的金額,作為入賬價值。如果憑據上表明的金額與受贈資產公允價值相差較大的,受贈資產應當以其公允價值作為其實際成本。
(二)如果捐贈方沒有提供有關憑據的,受贈資產應當以其公允價值作為實際成本。對於民間非營利組織接受的勞務捐贈,不予確認,但應當在會計報表附註中作相關披露。
(7)金融機構收到捐贈的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為了核算和反映企業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的各種存款,企業會計制度規定,應設置"銀行存款"科目,該科目的借方反映企業存款的增加,貸方反映企業存款的減少,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企業期末存款的余額。
企業應嚴格按照制度的規定進行核算和管理,企業將款項存入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現金"等有關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時,借記"現金"等有關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