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金融機構非法集資案例

金融機構非法集資案例

發布時間:2021-05-03 02:54:46

1. 非法集資的十大真相:什麼是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的定義
1、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 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非法集資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數額較大的行為。
2、違反法律、法規,通過不正當的渠道,向社會公眾或者集體募集資金的行為,是構成本罪的行為實質所在。
3、2010年5月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制定發行的《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八條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二)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三十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一百五十戶以上的;(三)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四)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五)其他擾亂金融秩序情節嚴重的情形。

2. 非法金融機構非法集資被公安機關移交檢察院提起公訴後,該企業的債權債務如何清理清退是按照公司法的清

非法集資的款項不屬於企業合法財產,不適用破產清演算法律法規。直接由犯罪行為人承擔清償義務。企業因此獲益的也負有清償責任。

3. 公司涉嫌非法集資,客戶的錢能追回來嗎

想要要回來很難,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來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如果非法集資案件到了法院,法院會組織清退,清退階段會把剩餘的全部錢款返還給集資人,餘下的被集資組織者花費完的不予補償,由集資人自行承擔。
遇到非法集資首先不能慌亂,當事人可以立即報案,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有必要,可請刑事律師介入。

4. 非法集資老闆被抓判刑是否報了案就能夠拿回錢!

想要要回來首先是向公安機關報案,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版。有關法律明確權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來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如果非法集資案件到了法院,法院會組織清退,清退階段會把剩餘的全部錢款返還給集資人,餘下的被集資組織者花費完的不予補償,由集資人自行承擔。
遇到非法集資首先不能慌亂,當事人可以立即報案,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有必要,可請刑事律師王!學/+強/@介入。

5. 非法集資成功清退集資款案例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信貸管理法律、法規,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 司法實踐中對本罪的認定應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包括單位和個人。但尤其要注意的是,其中的單位並不僅指不具有經營存款業務資格的單位,銀行和其他具有經營存款業務資格的單位也可以成為本罪的主體。 2本罪的行為方式有兩類:一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包括不具備吸收公眾存款業務主體資格的個人或單位非法經營吸收公眾存款業務和具備吸收公眾存款業務主體資格的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吸收公眾存款業務活動中,違反金融法律、法規,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擅自提高利率等,辦理吸收公眾存款業務;二是變相吸收公眾存款,即以投資、集資、聯營、資金互助等名義間接非法經營吸收公眾存款業務。 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1)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2)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30戶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150戶以上的;(3)個人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吸收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給存款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50萬元以上的。 4自然人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個人犯本罪的規定處罰。

6. 非法集資款案件所涉款是清退個人優先還是銀行

想要要回來很難,參與非法集資活動不受法律保護。有關法律明確規定,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內存款、非容法集資活動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而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以及其他任何單位。債權債務清理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來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
如果非法集資案件到了法院,法院會組織清退,清退階段會把剩餘的全部錢款返還給集資人,餘下的被集資組織者花費完的不予補償,由集資人自行承擔。
遇到非法集資首先不能慌亂,當事人可以立即報案,當事人的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有必要,可請刑事律師王 學 強 介入。

7. 保險業 非法集資案件

什麼是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券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者給予回報的行為。保險業內非法集資案件,主要表現為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利用保險單證或保險合同等形式、以高息、實物等為誘餌,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
一般非法集資特徵:一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經營的形式吸收資金;二是通過媒體、推介會、傳單、手機簡訊等途徑向社會公開宣傳;三是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股權等方式還本付息或者給付回報;四是向社會公眾即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當前民間投融資中介機構、p2p網路借貸、農民合作社、房地產、私募基金等領域是非法集資的重災區。
非法集資黃金三要素:「剛性兌付+高回報+政府背書(商業增信)」,即不法機構往往承諾一定期限內給予投資人還本付息;允諾高額回報;假借國家發展政策或用地方政府批文、擔保(保險)合同作為背書。
保險業領域的非法集資犯罪形式:主導型案件,指保險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或公司管理漏洞,假借保險產品、保險合同或以保險公司名義實施集資詐騙;參與型案件,指保險從業人員參與社會集資、民間借貸及代銷非保險金融產品;被利用型案件,指不法機構假借保險公司信用,誤導欺騙投資者,進行非法集資。
正確的保險理念:保險投資理財產品的年化收益率普遍在4%-5%左右,通過正規渠道購買保險產品,保險公司均會嚴格按照保單合同履行相應承諾。非法金融產品收益雖高,但高收益伴隨高風險,天上不可能掉餡餅,不可能一夜暴富,切忌心存僥幸。
參與非法集資形成的風險及損失承擔:根據法律規定,參與非法集資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參與者利益不受法律保護。
如何識別保險領域的非法集資?(1)「三查、兩配合」,即通過保險公司網站、客戶熱線或保監會、行業協會網站:查人員;查產品;查單證;配合做好轉賬繳費;配合做好回訪。(2)風險識別五步法,即「想、驗、看、轉、電」。一想。購買前要多思量,餡餅真能天上來?高收益有高風險,投資箴言不能忘。二驗。身份證明要查驗,公司是否有授權。能人銷售要警惕,虛假承諾話連篇。三看。合同文本認真翻,切莫混淆雞與蛋。風險提示不可缺,加粗顯示仔細看。四轉。正規機構轉資金,單據看後再保管。賬戶不符拒交款,現金交納最危險。五電。過程之中疑問現,隨時可以來致電。官網電話最靠譜,提高警惕防被騙。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8. 非法集資超過8千萬且無法償還會怎樣判刑

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非法集資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依據《刑法》,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擾亂金融秩序的,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要被判處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非法集資的,將構成集資詐騙罪,最高可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招股說明書、認股書、公司、企業債券募集辦法中隱瞞重要事實或者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構成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要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發行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巨大、後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構成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要被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主要是依據他在案件當中所承擔的相應責任來進行處理。有的要進行判刑,甚至殺頭的都有。比如最近判的兩類,一個是東華集團集資案的主犯和萬物春集資案的主犯,都被判處了死刑。
有的屬於從犯或者有從輕的情節,可能就是免於刑事處罰。經濟刑也是按照法律的依據所處。對於不夠刑事處罰的人,也有進行訓誡教育的。有關的犯罪吸收進來。

9. 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民間借貸應該怎麼處理

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十八條規定:因參專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屬、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以及其它任何單位。法院在債權債務清退後,有剩餘非法財物的,予以沒收,就地上繳中央金庫。在取締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只負責組織協調工作,而不能採取財政撥款的方式彌補非法集資造成的損失。這意味著一旦社會公眾參與非法集資,參與者的利益不受法律保護,經人民法院執行、集資者仍不能清退集資款的,應由參與人自行承擔損失,而不能要求有關部門代償。法律依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第十八條因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而受到的損失,由參與者自行承擔,所形成的債務和風險,不得轉嫁給未參與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非法集資活動的國有銀行和其它金融機構以及其它任何單位。

閱讀全文

與金融機構非法集資案例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小川科技融資 瀏覽:823
國投融資渠道 瀏覽:153
星河控股股票 瀏覽:256
山東黃金電氣 瀏覽:764
網上貸款哪些平台是坑人的 瀏覽:734
6500韓幣等於多少人民幣元 瀏覽:422
股票兼職講師 瀏覽:856
期貨劉福厚 瀏覽:914
節能建材股票 瀏覽:403
股票下跌英文 瀏覽:3
4月末外匯儲備 瀏覽:448
盧映融資料 瀏覽:644
股票上壓下托 瀏覽:290
米庄理財官網 瀏覽:164
哪種貴金屬在最低谷 瀏覽:995
外匯保證金計算題目 瀏覽:815
博時主題行業基金凈值上證指數 瀏覽:325
蘇寧易購投資方向 瀏覽:41
百洋股份有投資價值嗎 瀏覽:627
養老目標基金什麼時候發布的 瀏覽:4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