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存款類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哪些職能
支付中介職能。
信用中介職能。
信用創造職能。
金融服務職能。
㈡ 為何每個銀行規定現金存款超過五萬塊要用有身份證呢
因為這是中國人民銀行反洗錢的規定。
根據《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第九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和實施客戶身份識別制度。
(一)對要求建立業務關系或者辦理規定金額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業務的客戶身份進行識別,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客戶身份信息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予以更新;
(二)按照規定了解客戶的交易目的和交易性質,有效識別交易的受益人;
(三)在辦理業務中發現異常跡象或者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有疑問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四)保證與其有代理關系或者類似業務關系的境外金融機構進行有效的客戶身份識別,並可從該境外金融機構獲得所需的客戶身份信息。
前款規定的具體實施辦法由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和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制定。
上述條款中的「辦理規定金額以上的一次性金融業務的客戶身份進行識別」,其中的「規定金額」即是五萬塊。
(2)一次性金融服務包括存款嗎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如下情況時需要使用身份證:
1、常住戶口登記項目變更;
2、兵役登記;
3、婚姻登記、收養登記;
4、申請辦理出境手續;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證證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例如乘坐火車(而且部分站點可以不取車票刷身份證進站乘車),飛機。乘坐跨市長途汽車實名制,以及寄遞快遞郵件物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遇有下列情形時,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經出示執法證件可查驗居民身份證:
1、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2、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3、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4、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㈢ 一次性金融服務識別對象有哪些
一次性金融服務識別對象
1.
客戶
2.
經理人
㈣ 什麼是一次性金融服務
一次性金融服務是指不在本銀行機構開立賬戶的客戶提供以下哪些條件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
㈤ 商業銀行能提供哪些個人金融服務
個人銀來行業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自:
1.個人負債業務,包括本外幣儲蓄等各種存款業務和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業務。
2.個人貸款業務,是指銀行為個人提供的短期和長期借款業務。主要包括權利憑證質押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住房裝修貸款、個人助學貸款、個人汽車消費貸款、個人醫療貸款、個人旅遊貸款、個人額度貸款等等。
3.個人支付結算業務,主要指銀行依託活期存款帳戶,利用結算工具,為個人客戶提供除存取款之外的消費、轉賬、匯款等結算服務,實現客戶的貨幣資金轉移和清算。
4.代理業務指銀行利用自己的營業網點、結算網路等資源,為客戶提供各種代理、分銷或理財服務,包括:代扣代繳居民日常生活所支付的各種費用、代理企事業單位為其職工發放工資等代收代付業務。
5.電子銀行業務,指銀行利用先進的電子技術手段為客戶提供方便、快捷的自助服務,包括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電視銀行、自助銀行、atm(cdm)、pos等。
6.個人投資理財業務,是指銀行對特定客戶提供的量身訂做的、更為合理有效地管理其資產負債和其他金融事務等更深層次金融服務。包括合理安排開支、合理投資、購買保險、購置住宅等不動產及其他私人財務問題。
㈥ 關於在農業銀行存款的事情(只是發發牢騷,有明白人能給講講當然更好)。
農行各省關於存款的規定可能不同,但是《反洗錢法》肯定是所有銀行都必須遵守的。
可能跟你的情況有關的反洗錢法規定包括,銀行在為客戶提供一次性金融服務時必須留存並查驗客戶身份證明,對存量客戶一次性存款在一定金額以上的客戶需要留存或者查驗身份證明。
在廣東的規定是,無卡無折存款一萬以上,或者有卡或折存款五萬以上,要復印身份證,並且銀行要核查證件。
㈦ 金融服務包括哪些內容
金融服務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專信屬息咨詢等多方面的服務。
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共同受益、獲得滿足的活動。按照世界貿易組織附件的內容,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㈧ 一次性金融服務識別要點包括哪些
一次性金融服務識別要點包括:了解實際控制客戶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實際受益人,核對客戶的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 他證明文件 , 登記客戶身份基本信息,留存有效身份證件或其他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伴或影印件。
㈨ 請問銀行轉帳1億元給對方,需要向銀行說明轉帳用途嗎
如果是個人賬戶轉賬,根據《反洗錢法》規定,要說明轉賬用途的;如果是公司賬戶,不用說明轉賬用途。轉賬是指不直接使用現金,而是通過銀行將款項從付款賬戶劃轉到收款賬戶完成貨幣收付的一種銀行貨幣結算方式。它是隨著銀行業的發展而逐步發展起來的。
當結算金額大、空間距離遠時,使用轉賬結算,可以做到更安全、快速。在現代社會,絕大多數商品交易和貨幣支付都通過轉賬結算的方式進行。
轉賬方式:
轉賬結算的方式很多,主要可分為同城結算和異地結算兩大類。同城結算包括支票結算、付款委託書結算、同城托收承付結算、托收無承付結算和限額支票結算等;異地結算包括異地托收承付結算、異地委託收款結算、匯兌結算、信用證結算和限額結算等。
銀行轉帳的相關法律:
第一條為了預防洗錢活動,維護金融秩序,遏制洗錢犯罪及相關犯罪,制定本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依照本法規定採取相關措施的行為。
第三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和按照規定應當履行反洗錢義務的特定非金融機構,應當依法採取預防、監控措施,建立健全客戶身份識別制度、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制度、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制度,履行反洗錢義務。
第四條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的反洗錢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履行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國務院有關部門、機構和司法機關在反洗錢工作中應當相互配合。
第五條對依法履行反洗錢職責或者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
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依法負有反洗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機構履行反洗錢職責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於反洗錢行政調查。司法機關依照本法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只能用於反洗錢刑事訴訟。
第六條履行反洗錢義務的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提交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洗錢活動,有權向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公安機關舉報。接受舉報的機關應當對舉報人和舉報內容保密。
㈩ 金融產品包括哪些東西
所謂金融產品是指資金融通過程的各種載體,它包括貨幣、黃金、外匯、有價證券等。就是說,這些金融產品就是金融市場的買賣對象,供求雙方通過市場競爭原則形成金融產品價格,如利率或收益率,最終完成交易,達到融通資金的目的。
對於金融產品,可以從不同角度加以分類,我們這里敘述幾種主要的分類方法。
(一)根據產品形態不同可分為三類,即貨幣、有形產品,無形產品;
1)、貨幣。隨著貨幣制度的變化,它的形態也發生變化,從實物貨幣如貝殼、布帛等發展到金屬貨幣如金、銀、銅,最後出現了代用貨幣即紙幣。
2)、有形產品。這類產品種類繁多,包括公債、短期國債、外債、民間債、公司債券、短期國庫券、流通存單、銀行承兌匯票、商業票據、本票、預填日期支票、以實物償還的債券、有獎債券、股票、支票、保險單、儲蓄等。
3)、無形產品。即金融服務,大體分為八個方面:放款、存款、國外服務、轉帳儲蓄、地點或時間性服務、信用服務等。
(二)按發行者的性質劃分,金融產品可分為直接金融產品和間接金融產品
直接金融產品是指最後貸款人與最後借款人之間直接進行融資活動所使用酌工具,由公司、企業、政府機構等非金融機構發行或簽署。主要有以下幾類:公司債、股票、抵押契約,公債券、國庫券。
間接金融產品是指金融機構在最後貸款人與最後借款人之間充當媒介,進行間接融資活動所使用的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銀行券、銀行票據、可轉讓存款單、人壽保險、金融債券、各種借據。
(三)以信用關系存續的時間長短,可分為短期金融產品和長期金融產品
短期金融產品一般是指償還期限在一年以內的貨幣市場的信用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各種票據、可轉讓存款單、國庫券。
長期金融產品則是指償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資本市場的信用工具。主要有以下幾類:股票、債券、各種基金。
(四)根據服務行業不同可分為:銀行類金融產品、保險類金融產品、信託類金融產品、證券類金融產品、財務公司類金融產品和租賃類金融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