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保險公司 互聯網金融
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的三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2005年以前,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主要體現為互聯網為金融機構提供技術支持,幫助銀行「把業務搬到網上」,還沒有出現真正意義的互聯網金融業態。
第二個階段是2005年後,網路借貸開始在我國萌芽,第三方支付機構逐漸成長起來,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開始從技術領域深入到金融業務領域。這一階段的標志性事件是2011年人民銀行[微博]開始發放第三方支付牌照,第三方支付機構進入了規范發展的軌道。
第三個階段從2012年開始。2013年被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是互聯網金融得到迅猛發展的一年。自此,P2P網路借貸平台快速發展,眾籌融資平台開始起步,第一家專業網路保險公司獲批,一些銀行、券商也以互聯網為依託,對業務模式進行重組改造,加速建設線上創新型平台,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進入了新的階段。
解讀互聯網金融的五種業態模式:
第三方支付:第三方支付是互聯網金融的利器,但是這個利器投入很大,盈利很小,十分苦逼。
P2P網貸:通過P2P網路融資平台,借款人直接發布借款信息,出借人了解對方的身份信息、信用信息後,可以直接與借款人簽署借貸合同,提供小額貸款,並能及時獲知借款人的還款進度,獲得投資回報。小微貸款因其成本過高讓銀行敬而遠之,但是在互聯網時代這一切將發生根本性的改變,有效的技術手段和創新的服務方式為高效滿足龐大普通個體的金融需求提供了可能。
眾籌:所謂眾籌平台,是指創意人向公眾募集小額資金或其他支持,再將創意實施結果反饋給出資人的平台。網站為網友提供發起籌資創意,整理出資人信息,公開創意實施結果的平台,以與籌資人分成為主要贏利模式。
線上理財:是以渠道為特徵的互聯網理財銷售模式,這類是目前的主流,比較典型的是余額寶。
垂直搜索:互聯網金融的垂直搜索,將信息處理和風險評估通過網路化的方式進行,在雲計算的保障下,資金供需雙方的信息通過社交網路匹配和傳播,被搜索引擎組織和標准化,最終形成連續動態的信息序列,最終可以給出任何資金需求者的動態風險定價或動態違約概率。目前金融搜索平台的商業模式建立在人們成熟的在線比價行為上,但國內用戶的比價習慣還在形成之中,市場的進一步成熟還需要我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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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互聯網金融的大力發展給保險業帶來了什麼機遇和挑戰
間接的普及客戶對保險的認識.更多的人會購買保險且保費會相對更低 對保險銷售員工來說會有一定影響
C. 目前保險業在互聯網金融沖擊下存在哪些問題或不足
當下來,互聯網正猛烈沖擊著自金融業三駕馬車:銀行、保險、證券。金融、互聯網原本兩個互不相乾的領域在2013年突然的碰出了火花,而且從碰撞的那一刻起就註定:互聯網金融將是互聯網公司主導。原因是金融行業目前仍處於同質化競爭的戰國時代,客戶分散且未形成生活路徑的依賴;相比之下互聯網行業已經形成了各自擁有億級用戶粘性、優勢領域清晰、擁有完整生態系統的三寡頭壟斷。金融只是生活的一部分,而互聯網卻能涵蓋整個生活。
D. 如何看待互聯網對於金融企業營銷的影響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和互聯網結合的新型金融模式,支付寶、余額寶、網路信用卡這些都是我們身邊常見互聯網金融。新模式往往有著超強的顛覆力量,這或許也是還沒准備好的傳統力量不願意看到的。近日,網路信用卡暫停,金融圈一致指向央行護犢銀聯。馬雲在近日發言中也坦言「有時候,打敗你的不是技術,可能只是一份文件」。互聯網金融孰是孰非,讓我來為您帶來的分析。
最近一段時間,人們對互聯網金融展開了熱烈討論,但觀點卻存在很大分歧。我們認為有必要從理論根基上理清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業務的區別,以確定互聯網金融創新的本質。這不但有助於監管部門引入恰當的監管措施,也有助於金融機構(包括互聯網金融企業與傳統金融機構)合理布局自身的業務拓展。對投資者而言,搞清楚互聯網金融的本質特徵對於預測這些新的商業模式的可持續性、從而預測相關企業和上市公司的發展前景也很有益處。
我認為,目前絕大多數互聯網金融產品和商業模式所帶來的主要是技術層面的改善或創新。它們降低了金融交易的成本,卻無法明顯降低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因此應該達不到「去中介化」的效果,也就不可能「顛覆」傳統金融業。
網路競爭中「贏者通吃」的特性意味著,估計僅有少數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絕大多數規模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估計都難以存活太久。不過,那些可以生存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如愛錢進www.iqianjin.com)將來很有可能成功躋身於大型甚至超大型金融機構之列。
對於互聯網金融這一新生事物,我建議監管部門採取一種既大力支持和鼓勵、又密切跟蹤和監管的開放態度。鑒於互聯網金融並未改變金融業的本質,對它的監管也應該秉承與傳統金融監管一致的原則與框架,避免出現監管中的不公平或造成潛在的風險隱患。但值得指出的是,互聯網金融的發展順應了中國金融改革的大方向,成為了倒逼金融放鬆管制、打破改革惰性的急先鋒。因此,監管部門應該借力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而積極推動金融放鬆管制的進程,給傳統金融機構松綁,而不是簡單地套用現行法規、把互聯網金融的創新扼殺於襁褓之中。
一、互聯網金融與信息不對稱
互聯網金融這個名詞包含兩個組成部分:互聯網和金融。因此,研究互聯網金融,必須同時分析這兩個部分,缺一不可。
目前比較流行的觀點是,人們把傳統金融機構(如銀行、保險公司、基金、證券公司等)使用互聯網來展示和營銷其產品和業務的做法稱作「金融互聯網」,而把互聯網企業介入金融服務領域的做法稱為「互聯網金融」。這種定義雖然簡便易懂,但它只是區分了金融業務的操作主體(即互聯網企業或傳統金融機構),而沒有解釋二者在經營模式上的區別。
以P2P網貸為例,雖然互聯網技術的存在使得大量的潛在貸款人(lender)可以通過P2P網貸平台的網頁直接了解到大量借款人(borrower)及其項目信息,甚至可以通過大量的互聯網搜索引擎查詢到大量的關聯信息,但這並不意味著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就可以大幅度降低。這是因為,無論互聯網上的信息有多麼豐富,也無法囊括所有實體經濟與商業活動的信息。至少到目前為止,我們必須承認,絕大部分的實體經濟與商業活動的信息仍然存在於線下,而線上的信息雖然高速增長並且規模驚人,但與實體經濟與社會所產生與存在的信息量相比卻也只是滄海一粟。
二、互聯網金融與網路效應
我們認為,互聯網金融與傳統金融的區別,不僅在於新興信息技術所帶來的交易成本的下降。更重要的是,互聯網作為現實社會中各種真實與虛擬網路中的一種,它可以創造、培育和利用網路效應。這是網路行業(包括互聯網行業)與絕大多數普通行業的一大區別。
三、網路效應的威力與互聯網精神
網路效應的威力在於,一旦網路的規模達到一定水平,網路的擴張將變成內生的、自我實現的、甚至無法阻止的。但是反過來,如果網路規模達不到一定的臨界點,這個網路將無法生存,很快會走向滅亡。
比如,微信之所以如此強大而具有吸引力,而其它幾個後發的基於移動端的社交網路卻難成氣候,就是因為微信已經集聚了海量的用戶群,其龐大的網路效應使得老用戶很難割捨,而新用戶則會競相加入。
正是由於這一原因,互聯網企業在成立初期,為了擴大網路的規模、達到這一必要的臨界點,往往不惜做賠本買賣來吸引客戶。這被很多人戲稱為「互聯網精神」。所有互聯網企業都明白,如果他們的客戶資源達不到某個量級,不管他們前期投入多少,這個網路註定是要失敗的。而如果他們能夠很快把客戶數量提升到這個臨界點,那麼它們的網路就可進入自我催生的正反饋狀態里,前期的虧損可以輕松地被未來的盈利所補償。這就是它們為什麼要不惜血本來增加客戶資源。美國公司亞馬遜、雅虎等著名的互聯網公司都是很好的例子。
四、互聯網金融的誕生
我認為,互聯網金融的產生是一個水到渠成的現象,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自然的附加服務。這些附加的金融服務有助於改善客戶體驗、提高服務效率、增強消費者福利,因此是互聯網商業模式發展過程中不可阻擋的趨勢。
我以阿里巴巴為例,來展示一個互聯網商務平台如何藉助網路效應而介入金融服務領域。阿里巴巴的金融業務發展路徑很清晰,也是順理成章、水到渠成的。它開始於最初的單邊及兩邊網路平台(阿里巴巴、淘寶、天貓)。這些網路平台的電子商務業務需要便捷的網路支付工具來支持,以方便網路客戶的交易與支付需求。所以阿里巴巴推出了支付寶,作為網路支付的手段,從而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身份進入了金融服務領域。
五、傳統金融機構的應對
以上分析表明,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個水到渠成的必然現象,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附加的增值服務。從理論層面來看,雖然互聯網金融企業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和商業模式,但它們並不能實現「去中介化」的目標,也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它們所推出的產品和採用的商業模式,也完全可以被傳統金融機構所學習和利用。只要傳統金融機構不固步自封,它們中的絕大部分應該可以經受住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沖擊,在金融服務的市場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六、結論
我認為,互聯網金融的出現是一個水到渠成、不可阻擋的趨勢,它是互聯網企業依託其所培育的互聯網商務網路、對其客戶所提供的一種自然的附加服務。這些附加服務有助於改善客戶體驗、提高服務效率、增強消費者福利,對中國經濟的發展和轉型、以及提升中國金融業的服務品質都意義重大。
從理論層面來看,雖然互聯網金融企業推出了一系列令人耳目一新的產品和商業模式,但它們並不能實現「去中介化」的目標,也沒有改變金融的本質。因此,它們所推出的產品和採用的商業模式,也完全可以被傳統金融機構所學習和利用。只要傳統金融機構不固步自封,它們中的絕大部分應該可以經受住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沖擊,在金融服務的市場中保留自己的一席之地。
然而,由於網路效應的存在,即便傳統金融企業可以同樣使用互聯網作為一個新的營銷渠道和手段,它們卻並不一定可以收復失地。對於那些存在明顯的網路效應的互聯網商業模式來講,網路效應的巨大威力使得那些已經積聚了海量客戶的互聯網商業平台可以輕松地植入金融服務功能,迅速擴張其金融版圖,令傳統金融機構無法阻擋。與此同時,由於網路效應存在規模臨界點的要求以及近似於「贏者通吃」的特性,很多互聯網金融企業不得不被迫涉足金融服務業,以便為網路的參與者提供越來越完善和便捷的服務,從而鞏固和增強自身網路的網路效應,防止被競爭對手網路所超越。但「贏者通吃」的特性意味著,未來僅有少數的互聯網金融平台可以生存,而絕大多數規模較小的互聯網金融平台估計都難以存活太久。
E. 金融業,互聯網給保險業帶來了哪些影響
讓更多地人意識到保險的重要性,起到很好地推廣作用。以前都是賣家主動去推銷,讓人很反感。如今利用互聯網,是人們通過互聯網主動去了解。
F. 保險機構參與互聯網金融有哪些風險
互聯網金融模式的創新與風險
互聯網金融模式是傳統金融業與現代信息科技特別是搜索引擎、移動支付、雲計算、社會化網路和數據挖掘等互聯網技術相結合的產物。目前互聯網金融不僅包括傳統商業銀行的網上銀行,而且還包括手機銀行、P2P網貸、眾籌、電商金融和線上網路銀行等多種模式。
互聯網金融作為一種新型金融形式,通過社交網路、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和搜索引擎等方法形成龐大的資料庫,運用雲計算和行為分析等方式進行信息創造,大幅提高了金融市場的信息有效性。互聯網金融模式充分藉助互聯網手段,把金融業傳統營銷渠道和網路營銷渠道緊密結合,實現了金融業由「產品中心」向「客戶中心」的轉變。互聯網金融的商業模式創新及其深化發展引發了金融業的商業和服務模式創新,直接推動了金融市場環境、組織方式和思維模式的深刻變革。
互聯網金融模式將加劇金融脫媒。互聯網金融通過互聯網技術手段,可以繞開金融機構在資金融通過程的主導地位,融資雙方直接交易,並且能夠吸收大量社會和個人的閑散資金,使金融機構的金融中介作用和資金集聚功能不斷弱化。
互聯網金融模式較好地彌補了傳統金融模式的不足,拓展了傳統金融模式的商業邊界,更好地「讓金融成為一池活水,更好地澆灌小微企業、"三農"等實體經濟之樹」。一方面,互聯網金融模式大幅降低了金融需求者的綜合成本和互聯網金融機構的運營成本;另一方面,由於互聯網金融機構沒有龐大而復雜的機構設置,使其決策更加靈活有效,有效解決了傳統金融模式的低效率和覆蓋盲區問題。
互聯網金融模式具有較強的信息創造功能,降低了傳統金融業的信息不對稱程度,提高了金融的信息有效性。互聯網金融模式通過網路化方式進行信息處理和風險評估,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較低,資金供求雙方在資金期限匹配、風險分攤等方面的成本較低,各類金融交易和資金支付直接在互聯網上進行,互聯網金融市場充分有效,接近一般均衡定理描述的無金融中介狀態,提高了資金配置效率,在促進經濟增長的同時,還能大幅減少交易成本和費用。
互聯網金融模式推動了我國現存金融運行模式、監管模式和利益格局的變革。互聯網金融模式大大淡化了當前金融業的分工和專業化;提高了互聯網金融市場參與的廣度和深度,金融資產的風險定價、期限匹配等復雜交易都會大大簡化和可操作,市場參與者更為大眾化,金融普惠性在最大程度上得到發揮,金融服務需求的個性化程度在最大范圍內得到實現。
互聯網金融模式改變了人們的金融消費方式,推動了金融機構商業模式變革。互聯網金融使得金融服務的可獲得性、及時性和便利性成為參與者的主要選擇,改變了金融業傳統的櫃台消費模式,促使傳統金融機構業務網路化,創造了許多新的金融產品和業務形態。
互聯網金融模式是在信息化時代大背景下信息技術與金融業融合發展的產物:一方面,包括互聯網企業在內的非金融機構進入金融領域,不僅擴大了這些企業的業務和服務領域,而且直接增加了社會的金融服務供給,對實體經濟融資需求提供了最大可能,從而推動了經濟社會發展;另一方面,傳統金融機構藉助和大力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大幅度降低其經營成本,也可以通過服務創新產生新的金融業務、新的客戶,甚至可能出現一種全新的基於傳統金融機構的組織形式,進一步提高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可以預期,互聯網金融模式與傳統金融業模式相互融合發展,從金融體制機制、業務流程、金融工具和金融理念等方面持續創新,將為我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帶來新的契機。
雖然目前互聯網金融帶來促使傳統金融變革和金融創新的「紅利」,但也同時具有與傳統金融模式不同的風險特徵。
其一,互聯網金融模式的風險是基於互聯網金融的不確定性、不可控性和發生損失的可能性,既包含了金融風險,又包含了具有復雜性和多變性特徵的互聯網金融風險。互聯網金融風險具有強傳播性、影響瞬時性和復雜性,以及互聯網金融邊界模糊,增加了金融風險的可能性。
其二,信息系統的安全性風險。在客戶的資金安全、客戶的信息安全和信息系統的安全等方面,互聯網金融企業都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聲譽風險和信息管理風險。這些風險的暴露,極易引發社會對互聯網金融的安全性產生信任危機。
其三,合規管理風險。互聯網金融企業在主觀上對金融風險認識不夠,客觀上沒有資本約束和相應的風險准備金,在市場環境出現急劇變化時,可能產生流動性風險、資金安全風險和信用風險。
其四,政策性風險。主要包含法律政策風險、貨幣政策風險和洗錢風險。目前我國沒有專門針對互聯網金融新業務的明確的法律規定,出現問題後涉及的責任確定、承擔、仲裁結果的執行等問題難以解決。互聯網金融的虛擬性和高流動性,使貨幣供應量的可控性與可測性下降,加劇貨幣乘數的不穩定,將對貨幣政策目標和金融市場的運行及傳導機制產生影響。互聯網金融的便捷、快速、隱蔽的特性,決定了無法對資金流向真正有效跟蹤,極易引發洗錢風險。
因此,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放大性和復雜性特徵對現行金融監管體制機制提出了新挑戰。作為金融改革的一個突破點,對互聯網金融模式要堅持鼓勵創新和規范發展並重的理念,要逐步完善互聯網金融的法律建設,轉變金融監管形式的變革,促進金融監管從「機構監管型」向「功能監管型」的變革,逐步建立完善互聯網金融的消費權益保護機制,以便更好地保護金融消費權益,提高消費者風險識別能力。此外,還要通過法律手段,建立互聯網金融行業的自律管理機制,深入推動互聯網金融可持續發展。(作者單位:上海立信會計學院金融學院;本文繫上海市教委科研創新一般項目「信息創造與傳導對金融市場風險的影響機制研究」[項目編號:14YS137]的階段性成果)
G. 在互聯網金融發展中保險業的發展存在什麼問題
1、保險業的初級門檻要比信貸業務的初級門檻要高。起碼現階段信貸業版務會簡單的利率換算就足夠了,權而保險業起碼要有個精算師,概率統計不是每個人都玩得轉的,而且大數法則要求保險公司首先就要有龐大的客戶群,門檻很高。而小貸公司一兩個客戶就可以開展業務。換做保險業的話,200個客戶也沒法開展業務。
2、雖說互聯網金融很火,但只是集中在信貸業務上(籠統的說)。在一些金融業的高端部分沒什麼成就比如說衍生品交易。
H. 存款保險制度將對互聯網金融產生什麼影響
首先,存款保險制度中「最高償付限額50萬元」的說法,勢必會造成存款分流。這種分流一是體現在銀行體系內部,令銀行間存款分布相對平衡;二是體現在跨行業之間,銀行可能會倒閉,這就會促使儲戶做出多元化的投資決策,引導一部分資金流入到互聯網金額領域中來。從這個層面上來看,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或將再度造就一波互聯網金融的繁榮。
第二,銀行可能會破產,這就意味著,並不是所有的銀行都能給你帶來十足的安全感了。因此大行資金將更加安全,有望降低社會無風險利率水平,促進信用利差分化,實現金融資源的有效定價,從而降低系統性金融風險。從長遠來看,利率市場化將被加速,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的收益率也將繼續回落。
第三,存款保險制度若實施,將徹底改變大眾關於「政府隱性擔保、存款無風險」的固有意識,敦促投資人關注銀行的經營情況和風險狀況,加速打破「剛性兌付」慣性思維方式。沒錯,銀行都可以破產了,更何況余額寶和P2P呢?投資人將重新認知風險與收益之間的關系,中國投資者教育將得以提升。與此同時,深陷「剛性兌付怪圈」無法自拔的P2P們終於可以松一口氣了,再也不用提心吊膽地獨吞風險,未來的網路借貸平台將逐漸回歸信息中介的角色。
第四,銀行通過引入存款保險,來保障投資人收益,這就為P2P行業大規模引入第三方保險打開了敞口。保險公司有著出色的精算能力和風險定價水平,這使得現階段很多平台想與保險公司合作來分散風險,但是由於制度制約,目前與保險機構達成深度合作的平台寥寥無幾。存款保險正式推出後,P2P行業和保險公司合作或將成為常態。從這個意義上來看,P2P平台的運營成本有望繼續下降。
第五,銀行失去了「政府無條件保護」的屏障,就會重新審慎對待自己的資產,更加精準地進行風險定價,減少過去一味追尋高風險高收益的激進行為。銀行相較互聯網金融的安全差距有所拉進,加上存款分流,這將加劇銀行與互聯網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與此同時,可以預見雙方的合作也會上升到史無前例的地步,刺激銀行加速互聯網化。未來,投資人將看到更大規模的互聯網金融和金融互聯網產品爆發。
I. 互聯網金融會讓保險代理人失業嗎
這問題問的跟網購會讓實體店消失嗎差不多,就中國目前保險觀念普及程度,考慮這種情況完全沒必要。
而且畢竟買保險不是買衣服,買保險關繫到人一生的幸福。客戶也不會花太多精力去學習保險知識,高品質生活需要很多專業人員,保險顧問才是未來的需要,跟哪種形式的保險沒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