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個體工商戶的個體工商戶條例
第一條為了保護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工商戶健康發展,加強對個體工商戶的監督、管理,發揮其在經濟社會發展和擴大就業中的重要作用,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有經營能力的公民,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從事工商業經營的,為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人經營,也可以家庭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害。
第三條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登記機關按照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可以委託其下屬工商行政管理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
第四條國家對個體工商戶實行市場平等准入、公平待遇的原則。
申請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不屬於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進入的行業的,登記機關應當依法予以登記。
第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對個體工商戶實行監督和管理。
個體工商戶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守法律、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
第六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在經營場所、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技術創新、參加社會保險等方面,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支持、便利和信息咨詢等服務。
第七條依法成立的個體勞動者協會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為個體工商戶提供服務,維護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引導個體工商戶誠信自律。
個體工商戶自願加入個體勞動者協會。
第八條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應當向經營場所所在地登記機關申請注冊登記。申請人應當提交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和經營場所證明。
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包括經營者姓名和住所、組成形式、經營范圍、經營場所。個體工商戶使用名稱的,名稱作為登記事項。
第九條登記機關對申請材料依法審查後,按照下列規定辦理:
(一)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予以登記;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當場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需要對申請材料的實質性內容進行核實的,依法進行核查,並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予以登記的決定;
(三)不符合個體工商戶登記條件的,不予登記並書面告知申請人,說明理由,告知申請人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
予以注冊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自登記之日起10日內發給營業執照。
第十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的,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後,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家庭經營的個體工商戶在家庭成員間變更經營者的,依照前款規定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一條申請注冊登記或者變更登記的登記事項屬於依法須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許可證明。
第十二條個體工商戶不再從事經營活動的,應當到登記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十三條個體工商戶辦理登記,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登記費。
第十四條個體工商戶應當在每年規定的時間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由登記機關依法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事項和上一年度經營情況進行審驗。
登記機關辦理年度驗照不得收取任何費用。
第十五條登記機關和有關行政機關應當在其政府網站和辦公場所,以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公布個體工商戶申請登記和行政許可的條件、程序、期限、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和收費標准等事項。
登記機關和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為申請人申請行政許可和辦理登記提供指導和查詢服務。
第十六條個體工商戶在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依法辦理稅務登記。
個體工商戶稅務登記內容發生變化的,應當依法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稅務登記。
第十七條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向個體工商戶集資、攤派,不得強行要求個體工商戶提供贊助或者接受有償服務。
第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個體工商戶所需生產經營場地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統籌安排。
個體工商戶經批准使用的經營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
第十九條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明,依法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申請貸款。
金融機構應當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為個體工商戶申請貸款提供便利。
第二十條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經營需要招用從業人員。
個體工商戶應當依法與招用的從業人員訂立勞動合同,履行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個體工商戶提交虛假材料騙取注冊登記,或者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4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二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
個體工商戶未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登記機關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三條個體工商戶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營業執照。
第二十四條在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有效期內,有關行政機關依法吊銷、撤銷個體工商戶的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的,應當自吊銷、撤銷行政許可或者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通知登記機關,由登記機關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或者責令當事人依法辦理變更登記。
第二十五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個體工商戶管理工作的信息交流,逐步建立個體工商戶管理信息系統。
第二十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收受賄賂或者侵害個體工商戶合法權益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七條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台灣地區居民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
第二十八條個體工商戶申請轉變為企業組織形式,符合法定條件的,登記機關和有關行政機關應當為其提供便利。
第二十九條無固定經營場所攤販的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規定。
第三十條本條例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1987年8月5日國務院發布的《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同時廢止。
❷ 個體工商戶如何進行貸款需要哪些條件
具體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含)--60周歲(不含)之間。外國人以及港、澳、台居民為借款人的,應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居住滿一年並有固定居所和職業。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戶籍證明(或有效居住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
3、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經營資格,能提供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合夥企業營業執照或者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4、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5、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借款人及其經營實體在工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機構無不良信用記錄;
6、能夠提供貸款人認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貸款擔保;
7、借款人在工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
8、工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不過我覺得到銀行貸款是比較麻煩的,而且即便准備好資料他也不一定貸給你,可以找些安全的小貸公司貸款。
❸ 我是人行徵信系統黑名單的個體工商戶能得到金融機構支持嗎
若是黑名單,還清後五年金融機構才會考慮貸款的申請准入
❹ 個體工商戶能在哪裡貸款呢
個體工商戶來貸款是銀行為滿源足個體工商戶經營融資需求而設計推出的一項個人貸款服務。它根據個體工商戶財務管理簡單、經營周轉快速靈活的特點,在借款申請資料和調查審批程序方面都作了相應的簡化。國家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經濟的發展。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明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申請貸款。個體工商戶的可以向經營場所所在地工商所提出申請。無固定經營場所的攤販,向住所地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❺ 問:個體工商戶能開戶嗎能有銀行的開戶許可證嗎
多地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
例如:
中國央行網站2019年4月28日發布公告稱,自4月30日起,取消上海市企業銀行賬戶許可。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企業法人、非法人企業、個體工商戶(下統稱企業)在上海市銀行開立、變更、撤銷基本存款賬戶、臨時存款賬戶,由核准制改為備案制,中國央行不再核發開戶許可證。
值得注意的是,中新經緯客戶端注意到,截至目前,已有北京、廣州、山東、福建、深圳等多省份發布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的公告。這標志著,企業今後只需在銀行一端即可完成全部開戶事宜,開戶環節、開戶流程、開戶時間大幅壓縮。
(5)金融機構個體工商戶擴展閱讀:
國務院第35次常務會決定2019年內在全國完全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
根據這一政策安排,北京方面,有報道稱從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獲悉,北京地區於4月28日正式實施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
央行濟南分行發布公告,自4月28日起,山東省將全面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4月28日起,福建省全面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
4月28日起,廣東省全面取消企業銀行賬戶許可……
❻ 個體工商戶如何融資
一般而言,抄個體工商戶付自籌資襲金的方法如下幾種:
①爭取財政撥款和補貼。②金融機構貸款。③自我積累。④社會集資。⑤相互拆借,然而怎樣才能使集來資金達到最好效果,產生最大利益呢,我們認為,從納稅籌劃角度來說,個體戶之間個體戶和企業之間相互拆借的方式產生的效果最好,金融機構貸款次之,自我積累效果最差,至於拆借籌劃方法,從實際操作來看復雜程度較高,但如果回收期的控制,利息率安排合理。可以規避很大部分稅收。
❼ 個體工商戶有「基本銀行賬戶」的嗎
個體工商戶可以開通「基本銀行賬戶」。
基本銀行賬戶:
1.
基本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是存款人的主辦賬戶;
2.
個單位只能在一家金融機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
3.
基本存款賬戶的使用范圍包括:
①
存款人日常經營活動的資金收付;
②
存款人的工資;
③
存款人的獎金;
④
存款人的現金的支取。
4.
個體工商戶,應出具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正本。
❽ 個體工商戶如果只有一個營業執照的話可以開設銀行賬戶嗎怎麼辦理
個體工商戶或者一個公司,不管什麼類型都好,肯定就只有一個營業執照,一個機構不可能產生兩個營業執照,個人可以有很多營業執照。營業執照本身不可能再擁有營業執照。
1基本存款
基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辦理日常轉賬結算和現金收付需要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一個企業事業單位只能在一家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存款人的工資、獎金等現金的支取只能通過基本賬戶辦理。
2一般存款
一般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借款或其他結算需要,在基本存款賬戶開戶銀行以外的銀行營業機構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該賬戶可以辦理轉賬結算和現金繳存,但不得辦理現金支取。
3專用存款
專用存款賬戶是存款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對其特定用途資金進行專項管理和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專用存款賬戶用於辦理各項專用資金的收付,允許支取現金的專用存款賬戶,須經批准同意。基本建設資金、更新改造資金、財政預算外資金、糧、棉、油收購資金、單位銀行卡備用金、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金融機構存放同業資金、收入匯繳資金和業務支出資金、黨、團、工會設在單位的組織機構經費及其他按規定需要專項管理和使用的資金可以申請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4臨時存款賬戶
臨時存款賬戶是存款人因臨時需要並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用於辦理臨時機構以及存款人臨時經營活動發生的資金收付。臨時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范圍:設立臨時機構、異地臨時經營活動、注冊驗資。
❾ 國家對個體工商戶有哪些保護措施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應當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侵害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
國家對個體工商戶的保護措施有以下幾方面:
個體工商戶所需生產經營場地,當地人民政府應當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統籌安排。經批准使用的經營場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侵佔;
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所需原材料、燃料以及貨源,需要由國營批發單位供應的,供應單位應當合理安排,不得歧視;
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按有關規定開立帳戶,申請貸款;
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是國家授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發的合法憑證,除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繳或者吊銷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扣繳或者吊銷;
除法律、法規和省級人民政府另有規定者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向個體工商戶收取費用;
對擅自向個體工商戶收取費用的,個體工商戶有權拒付,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有權予以制止。
❿ 個體戶可以有銀行基本存款帳戶嗎還是必須要有
個體戶是可以由銀行基本賬戶的,不是必須有的,個體工商戶可以根據自身需求來決定是否申請基本戶。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條個體工商戶可以憑營業執照及稅務登記證明,依法在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開立賬戶,申請貸款。金融機構應當改進和完善金融服務,為個體工商戶申請貸款提供便利。
第二十二條個體工商戶提交虛假材料騙取注冊登記,或者偽造、塗改、出租、出借、轉讓營業執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4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注冊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10)金融機構個體工商戶擴展閱讀:
《銀行賬戶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下列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基本存款賬戶:
一、企業法人;
二、企業法人內部單獨核算的單位;
三、管理財政預算資金和預算外資金的財政部門;
四、實行財政預算管理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
五、縣級(含)以上軍隊、武警單位;
六、外國駐華機構;
七、社會團體;
八、單位附設的食堂、招待所、幼兒園;
九、外地常設機構;
十、私營企業、個體經濟戶、承包戶和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