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反洗錢法規定,客戶交易信息在交易結束後,金融機構應當保存多久
依據《反洗錢法》第十九條
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版保存制度。
在業務關權系存續期間,客戶身份資料發生變更的,應當及時更新客戶身份資料。
客戶身份資料在業務關系結束後、客戶交易信息在交易結束後,應當至少保存五年。
金融機構破產和解散時,應當將客戶身份資料和客戶交易信息移交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定的機構。
⑵ 銀行交易記錄保存多少年
自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超過5年以上,銀行就不再保留了。
根據自2007年8月1日起施行的《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銀行交易記錄,自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如果超過5年以上,有些銀行可能就不再保留了,但一般來說銀行出於謹慎考慮,交易記錄都會保留超過5年,如保存15年等。
如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涉及正在被反洗錢調查的可疑交易活動,且反洗錢調查工作在前款規定的最低保存期屆滿時仍未結束的,金融機構應將其保存至反洗錢調查工作結束。
同一介質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的,應當按最長期限保存。同一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採用不同介質保存的,至少應當按照上述期限要求保存1種介質的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
(2)金融機構資料留存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第二十七條金融機構應當保存的客戶身份資料包括記載客戶身份信息、資料以及反映金融機構開展客戶身份識別工作情況的各種記錄和資料。
金融機構應當保存的交易記錄包括關於每筆交易的數據信息、業務憑證、賬簿以及有關規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實情況的合同、業務憑證、單據、業務函件和其他資料。
第二十八條金融機構應採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防止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的缺失、損毀,防止泄漏客戶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⑶ 銀行交易記錄保持多長時間
自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
超過5年以上,銀行就不再保留了。
銀行卡是指經批准由商業銀行(含郵政金融機構) 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銀行卡減少了現金和支票的流通,使銀行業務突破了時間和空間的限制,發生了根本性變化。
銀行卡自動結算系統的運用,使個"無支票、無現金社會"將成為現實。
(3)金融機構資料留存時間擴展閱讀:
銀行交易記錄特點和優勢
您可以使用工商銀行企業網上銀行賬戶明細查詢(今日明細查詢、歷史明細查詢)功能查詢本部以及分支機構所有已注冊人民幣以及外幣賬戶的今日明細和歷史明細,並可以將查詢結果進行下載和列印,還可以將查詢結果通過EMIAL發給其他需要的人。
工商銀行為您提供7×24小時全天候賬戶明細查詢功能,通過企業網上銀行賬戶明細查詢、列印功能,使您不但可以輕鬆了解公司所有銀行賬戶的交易情況,同時您還可以通過下載功能將所有賬戶的交易信息下載到您的計算機上,並通過中國工商銀行客戶端工具軟體隨時進行瀏覽。
賬戶明細查詢功能可以查詢到某一筆交易的詳細信息包括交易用途、借貸信息、交易發生額、交易發生時間、對方賬號、對方單位名稱,使您可以隨時了解企業每一筆交易的詳細情況,同時還提供了電子回單功能。
使用工商銀行企業電話銀行進行賬戶明細查詢申請手續簡單、功能操作便利。
⑷ 按照《反洗錢》的規定,客戶身份證在業務辦理結束後,客戶的交易信息,金融機構應當保存多少年
5年,具體法律規定如下: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第二十九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一)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系結束當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 年。
(二)交易記錄,自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 年。
如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涉及正在被反洗錢調查的可疑交易活動,且反洗錢調查工作在前款規定的最低保存期屆滿時仍未結束的,金融機構應將其保存至反洗錢調查工作結束。
同一介質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的,應當按最長期限保存。同一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採用不同介質保存的,至少應當按照上述期限要求保存一種介質的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章對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有更長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規定。
(4)金融機構資料留存時間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核對身份證明的義務: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金融機構除核對有效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外,可以採取以下的一種或者幾種措施,識別或者重新識別客戶身份:
(一)要求客戶補充其他身份資料或者身份證明文件。
(二)回訪客戶。
(三)實地查訪。
(四)向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核實。
(五)其他可依法採取的措施。
⑸ 銀行對已經銷戶了的銀行卡,原銀行卡客戶個人信息,會保存多長時間各家銀行保存時間是否有所不同
至少年。
根據《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第二十九條金融機構應當按照下列期限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
(一)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系結束當年或者一次性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
(二)交易記錄,自交易記賬當年計起至少保存5年。
如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涉及正在被反洗錢調查的可疑交易活動,且反洗錢調查工作在前款規定的最低保存期屆滿時仍未結束的,金融機構應將其保存至反洗錢調查工作結束。
同一介質上存有不同保存期限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的,應當按最長期限保存。同一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採用不同介質保存的,至少應當按照上述期限要求保存1種介質的客戶身份資料或者交易記錄。
法律、行政法規和其他規章對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有更長保存期限要求的,遵守其規定。
(5)金融機構資料留存時間擴展閱讀
根據《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相關規定:
第二十七條 金融機構應當保存的客戶身份資料包括記載客戶身份信息、資料以及反映金融機構開展客戶身份識別工作情況的各種記錄和資料。
金融機構應當保存的交易記錄包括關於每筆交易的數據信息、業務憑證、賬簿以及有關規定要求的反映交易真實情況的合同、業務憑證、單據、業務函件和其他資料。
第二十八條金融機構應採取必要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防止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的缺失、損毀,防止泄漏客戶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金融機構應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便於反洗錢調查和監督管理。
⑹ 銀行的監控資料一般保存多久,有沒有統一規定
我國銀行的錄像資料一般保存35天左右,最長的也不超過60天,並且個人是無法輕易看到,必須有相應機構的介入才能看到。
拓展資料
銀行監控系統是在現代化銀行建設過程中,為提高安全防範水平,利用先進科技手段所組建的一套監控系統。
銀行監控系統通常由電視監控單元和防盜報警單元組成。
在深化金融體制改革過程中,延續傳統的保衛方式已經跟不上時代發展的步伐,在現代化銀行制度建設過程中,安全防範理念發生了根本性變革,領先現代化高新科技提高防範水平已經成為大家的共識和行動;
銀行為金庫、ATM機等要害目標安全防護制定並完善了切合實際的管理制度,為銀行監控項目建設奠定了科學、合理和實用可行的運行管理機制;安全防範技術與計算機、網路技術結合,安全防範系統出現了數字化、智能化和網路化的趨勢,在國內外金融、電力、通信、流通等部門具備了成功實例,為銀行監控項目的實施提供了經驗;
經過多年的發展,數字化、網路化技防產品已經取得了長足的發展,產品走向穩定和成熟,成本也在進一步降低,為銀行監控系統的建設奠定了產品和技術基礎。
參考資料
網路-銀行監控
⑺ 《金融機構客戶身份識別和客戶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客戶身份資料自業務關系結束可以保存多少年
5年,基礎性資料可以永久性保存
⑻ 銀行交易記錄保存時間
若是招行一卡通,您可通過網上銀行、電話銀行、自助查詢終端查詢賬戶13個月內的交易流水,專如果需屬要查詢13個月以前的交易流水,請本人持有效身份證明至全行任一網點辦理(不可代辦),可現場查詢或列印20070101至當日的中英文賬務交易。【溫馨提示:僅辦理跨年度賬務查詢不收費,列印超過一年以上(不含賬戶發生交易當年)的賬務查詢收取手續費20元/份,若列印兩張卡的多份歷史交易明細,則按卡收費,兩張卡收取40元。】
⑼ 銀監會規定的雙錄保留時間時多久
銀監復會規定的雙錄保制留時間時為產品終止日起6個月後或合同關系解除日起6個月後。
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銷售專區錄音錄像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三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將錄音錄像資料至少保留到產品終止日起6個月後或合同關系解除日起6個月後,發生糾紛的要保留到糾紛最終解決後。銀行業金融機構代銷其他非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產品時,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對錄音錄像資料保存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9)金融機構資料留存時間擴展閱讀:
《銀行業金融機構銷售專區錄音錄像管理暫行規定》第十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對自有理財產品及代銷產品的銷售過程進行同步錄音錄像;
完整客觀地記錄營銷推介、相關風險和關鍵信息提示、消費者確認和反饋等重點銷售環節,消費者確認內容應至少包括其充分了解銷售人員所揭示的產品風險等。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上述錄音錄像行為應徵得消費者同意,如其不同意則不能銷售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