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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公共服務供給效率金融

發布時間:2021-05-08 06:29:52

⑴ 改善和提高政府供給公共物品效率的主要途徑有哪些

要提高行政效率,應主要從以下這些方面著手。 一、科學地界定和劃分政府職能 建立一個社會組織,在於其能夠適應社會的一定需要,實現一定的社會職能。只有完成了社會賦予組織的歷史使命,才談得上組織的高效率。一個國家的政府,是管理國家政務和社會公共事務的組織,其職能包括政治職能、經濟職能、文化職能和社會職能。較好地完成了這些職能,就是高效率。如果某一項政府職能沒有專門的政府機構去實現,那就是政府職能不完備;如果政府機關超越職能范圍(如本應該由企業承擔的職能卻被包括在政府職能當中),那就是職能的超越。無論是職能不完備還是職能超越,都不能帶來行政管理的高效率。此外,政府內部的職能分工也是十分重要的,職能劃分不清不可能有高效率。所以,要提高行政效率,首先必須科學地界定政府職能。 二、優化政府組織要素 政府組織是一個龐大的系統。按照系統論的觀點,系統就是由若干個要素通過一定的結構所組成的具有一定功能的整體。政府組織的基本要素及其合理狀態主要包括以下七個方面: 1、組織目標——明確。目標明確才可能正確建立組織結構體系,才能科學劃分權責范圍,在更大的組織系統中有效地發揮本組織的功能。反之,如果組織目標不明確,在實踐中就會出現有「衙門」不辦公、有「神」不顯靈的現象,造成機構重疊、職責混淆,引起部門之間的糾紛。因此,明確的組織目標,是行政組織的第一個要素。 2、職位設置——精幹。行政組織是由一系列的職位構成的,職位設置應該做到精幹,否則,行政效率很難提高。 3、權責分配——合理。任何行政組織都有一定的行政權力與行政責任。權責分配是指一定的行政組織依據工作需要對內部不同行政職位的不同權力與責任所進行的規定。合理的權責分配則是指一定的行政職位所擁有的行政權力與所承擔的行政責任之間的正比關系,即權愈大責愈重。在權責分配合理的機關里,每一名組織成員都在規定的范圍內行使工作許可權,同時擔負相應的工作責任,都知道自己應該干什麼和承擔什麼樣的後果。 4、人事調配——恰當。人是組織的活的靈魂,有了人才有可能實現組織目標。作為個體的人的情況千差萬別,因此,特定的行政機關根據自身行政事務的性質和行政管理對象的情況,有選擇地吸收和調配人員是十分重要的。 5、財物數量——適中。一個行政機關要開展行政管理業務,除了人力條件外,還必須具備基本的物質條件,物質條件包括經費和辦公設備兩部分。一般來說,財物數量要適中。如果財物數量過大,就會影響國家對社會公益事業的投入,而且會促發機關崇尚豪華的習性;如果財物數量過小,則可能妨礙機關日常行政工作,抑制行政組織的發展。 6、運行程序——科學。行政組織是一個動態的活動過程,要有一定的辦事程序、信息流程等,彷彿工廠車間的工藝流程一樣。行政組織的運行程序,要採取科學方法加以規范,要考慮如何減少中間環節,以提高行政效率。 7、組織法規——健全。國家行政組織是執掌公共權力的特殊組織,必須有健全的規章制度和法律規范,以保證行政組織依法行政。法規制度不僅是國家行政組織實施公共行政管理的基礎,同時也是使之行之有效的根本保障。可以說,法規制度健全與否是行政組織健全與否的主要標志之一。 三、進一步完善國家公務員制度 國家公務員制度是我國政府行政管理效率的制度保證。正如鄧小平同志指出的:「關鍵在人。」有了優秀的、積極的公務員,必然能夠創造出行政管理的高效率。國家公務員制度必須注意貫徹以下一些基本原則: 1、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原則。這一原則要求在選拔任用行政人員時,出於公心,以德才兼備作為唯一標准,反對任人唯親。德才兼備就是要求行政人員既有德,又有才。只有堅持按德才兼備的原則來選拔任用行政人員,才能保證行政人員素質的優化,保證政府的高效能。 2、揚長避短、適才適用的原則。這一原則要求在使用行政人員時,首先要看到其優點和長處,並盡可能地創造條件使這些優點和長處得到充分發揮;對於他們的缺點和短處,則應盡量避開,並在可能的范圍內給他們提供有利條件,促其克服短處。同時,要根據每個行政人員的才能、知識、品德、身體等條件,安排最適合的崗位,做到適才適用,避免大材小用或小材大用。只有這樣,才能達到人與事的最佳配合,使事得其人,人盡其才。 3、考試考核、晉升唯功的原則。這一原則要求對行政工作人員的知識水平、工作能力、工作成績和貢獻等進行嚴格的考試考核,以其工作成績和貢獻大小作為評價、獎勵、晉級、晉職的主要標准。實行考試考核,是反對任人唯親,保證行政人員素質的有效方法;晉升唯功是調動行政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的重要措施,給大批有真才實學的干練人才搭起了向上攀登的階梯。 4、智能互補、結構合理的原則。這一原則要求根據各種組織、部門和單位的不同需要,把具有不同年齡、專業、能力、特長、心理特徵的行政人員科學搭配,從而組成最佳行政人員和領導班子的群體結構,保證行政工作的協調進行。 5、不斷更新、合理流動的原則。這一原則要求隨著客觀情況的發展變化而不斷調整更新行政人員的專業結構和知識結構,根據行政人員的年齡變化搞好新老行政人員的合作交替,並支持行政人員的合理流動。 6、依法管理、用人與治事一致的原則。這一原則要求運用法律手段來管理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同時,賦予行政首長相應的用人權力,做到管事與管人、用人權與治事權的統一。 四、建設高素質的行政領導者隊伍 行政領導者是行政活動的主體。建設高素質的行政領導者隊伍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重要途徑。根據行政領導者所擔負的職責的需要,行政領導者素質必須達到以下幾個方面的基本要求: 1、政治素質。具體包括:(1)掌握馬列主義的理論,並運用其立場、觀點、方法來觀察和處理實際問題;(2)堅決執行中國共產黨的基本路線,並同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結合起來;(3)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以飽滿的熱情和高度的責任感對待黨和人民交給的任務;(4)堅持解放思想,勇於開拓,又要實事求是;(5)在領導工作中貫徹民主集中制。 2、品德素質。行政領導者必須具有良好的品德:(1)勤政為民、大公無私、清正廉潔的情操;(2)嚴於律己、寬以待人的胸懷,勇於批評和自我批評,在堅持原則的基礎上,能和意見不完全相同的同志合作共事;(3)聯系群眾、艱苦樸素的作風;(4)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3、知識素質。領導者知識素質是提高領導效能的基礎。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行政領導工作日趨廣泛和復雜,要求行政領導者具有淵博的知識素質:(1)廣博的科學文化知識;(2)熟練的專門業務知識;(3)系統的公共行政管理理論知識等;(4)外語知識。 4、能力素質。能力是人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本領。對行政領導者來說,最主要的能力應包括:(1)獲取信息的能力;(2)綜觀全局的分析思考能力,善於發現問題和各方面的細微變化,並能正確地分析問題,抓住問題的本質和要害;(3)多謀善斷的決策應變力,能夠權衡利弊,正確及時地做出決策,並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工作策略;(4)統籌兼顧的指揮協調能力,從大局出發,綜合協調人力、財力、物力,爭取最佳效益;(5)知人善任的組織人事能力,善於識別自己的部屬,並把他們組織起來,合理使用;(6)能講會寫的語言表達能力,這是領導者必備的基本能力之一。 5、心理素質。行政領導者心理成熟度與工作成就是一致的。作為行政領導者,要具有:(1)堅毅頑強的意志,工作受挫時不氣餒,並善於吸取教訓;工作順利時不自滿,並善於總結經驗,爭取更大的成功。(2)較強的自信心和自製力,遇事不亂,臨危不驚。(3)大膽主動,以帶動整個組織積極努力地工作。(4)綜合平衡的氣質。(5)強烈的創新意識。 五、提高政府行政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水平 政府行政決策正確是行政管理高效率的基礎。而要做到正確決策,講求民主和科學是基本的要求。具體說來,以下幾點是值得特別關注的: 1、完善行政決策體制。科學決策首先要有科學、健全的決策體制。行政決策體制是指承擔行政決策的機構與人員所形成的組織體系與權責分配製度。一般應包括信息系統、咨詢系統、中樞系統等。就我國目前的情況而言,一方面應著重加強信息系統的建設,提高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另一方面應注意進一步完善咨詢系統,更好地發揮咨詢系統的作用。 2、規定合理的決策程序。建國以來,我們很多決策失誤,都是由於沒有經過合理的決策程序造成的。這里的決策程序,一是指邏輯上的程序,二是指法律上的程序。邏輯上的行政決策程序一般包括情報、設計、抉擇、審查四個階段。法律上的決策程序是指一國法律所確認的行政決策的必經步驟。我國應該制定《行政程序法》,以規范政府的決策行為。 3、擴大群眾的參與。廣大人民群眾是決策的參與者,他們最關心政府的行政決策,而且,在他們之中,蘊含著無限的決策智慧。所以,行政決策應盡量向群眾公開,聽取群眾的意見,取得群眾的支持。 4、確立行政決策責任制。決策者擁有決策權力,同時必須承擔決策責任。權力與責任相統一是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則。如果擁有權力,而責任不明,就會濫用權力。所以,要喚起決策者的責任心,就必須確立決策責任制。對於行政決策失誤,特別是由於官僚主義、違反決策程序造成的不應有的決策失誤,要追究決策者的政治、法律責任。只有到建立起對行政決策失誤的追究責任制度之日,才是行政決策真正走向科學化之時! 六、確保政府行政執行工作的准確快捷 一般來說,行政效率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行政執行工作的速度,執行速度快,效率就越高;執行時拖拉積壓,貽誤時機,效率就低。當然,要求快捷,並不是簡單圖快,操之過急而不能准確實現決策目標也是要不得的。所以,全面把握以下一些原則是十分必要的。 1、准確原則。這一原則要求決策執行人員吃准吃透「兩頭」,一頭是行政決策目標,一頭是本地區本部門的實際情況。只有這樣,才能准確地把握工作要求,保質保量,使決策目標一步步地變為現實。如果對決策一知半解,對基層情況不明,執行中必然會偏離決策目標,不但實現不了目標,反而會造成損失。 2、迅速原則。這一原則要求決策執行不能拖拉、積壓和欠賬,要如期圓滿地實現決策目標。決策執行需要雷厲風行,當然,這並不等於盲目求快。簡單從事,急於求成反而不利於決策目標的准時實現。 3、條理原則。這一原則要求在決策執行中統籌計劃,圍繞中心工作,分別輕重緩急,妥善謀劃先後順序,合理使用人力、財力、物力,使各項工作忙而有序,協調發展。否則,就會忙忙碌碌,事倍功半,陷入事務主義之中。 4、督促檢查原則。這一原則要求對決策執行過程中有無偏離目標、是否依法辦事、是否遵循工作程序等進行督促、檢查、考核,以保證決策目標的順利實現。 七、建立能夠及時糾偏的有效的監督控制機制 由於行政管理工作的復雜性,以及公務員素質的參差不齊,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出現失誤、漏洞甚至犯錯誤都是可能的,需要及時加以補救。如果對出現的偏差視而不見,或見而不究,就可能偏離預定目標,降低效率。因此,當目標實施和預期目標之間出現差異時,及時的糾偏就是補救的唯一措施。這就需要建立有效的控制機制,能夠及時地發現偏差,並針對偏差採取正確有力的控制措施,以保障圓滿地實現目標,實現行政管理的高效率。 八、逐步實現行政方法和技術手段的現代化 管理方法是行政效率的軟體保證。在繼承和發展我國的傳統行政管理方法的同時,必須大力推廣運用適合我國國情的現代行政管理方法。管理技術手段則是行政效率的硬體保證。 政府公務員有責任探索提高行政效率的途徑和方法,以創造出令人鼓舞的行政管理的高效率,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⑵ ppp是怎樣提供公共服務效率的

在PPP項目的識別階段,首先由財政部門(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中心)會同行業主管部門,從定性和定量兩方面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工作;定性評價重點關注項目採用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與採用政府傳統采購模式相比能否增加供給、優化風險分配、提高運營效率、促進創新和公平競爭等;定量評價主要通過對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全生命周期內政府支出成本現值與公共部門比較值進行比較,計算項目的物有所值量值,判斷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是否降低項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其次為確保財政中長期可持續性,財政部門應根據項目全生命周期內的財政支出、政府債務等因素,對部分政府付費或政府補貼的項目,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論證。通過物所值論證和財政可承受能力論證就可以採取PPP模式進行。
PPP模式通常由社會資本承擔設計、建設、運營、維護基礎設施的大部分工作,而基礎設施建設最終目的是為公眾提供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政府通過支付社會資本的建設成本、運營成本及合理回報來采購社會資本提供的這些公共產品或公共服務。這樣,可以增強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供給能力,提高公共服務和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

⑶ 如何提高公共物品的利用效率 著重從財政學的角度

效率包括兩個方面的內容:配置的效率和x效率。配置的效率首先應考慮的是應當生產多少公共產品,即公共產品和私人產品的社會最佳組合是什麼?而x效率理論則關注公共產品或服務是否以最低成本生產?公共部門的就業水平是否保持在比較低的水平?是否採用了最好的方法和最有效的技術?的是某種低效率現象及其產生的原因,所以也稱x低效率。然後你可以分別分析如何提高兩者的效率哦。

⑷ 提高公務員的公共服務能力有什麼方法

第一,要提高公務員的公共服務能力,就要明確公務員的工作宗旨。我們的工作宗旨歸根結底就是一句話:「為人民服務」。就是以人為本,就是一切工作都要體現和維護人民的利益。無論從政策的調研、制定到執行、修正,都要牢記人民利益高於一切。

要確立人本意識,以民眾需求為出發點,以民眾意志為根本導向,在執行公務中做到保障民權,尊重民意,關注民生。要確立責任意識,以提高服務質量為己任,以公眾滿意度為最高標准,以對民眾負責為崇高使命,擺正自己與人民的位置。要確立正確的權力服務觀,即公務員在權力運用中始終把服務放在首位,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要牢牢記住,我們每做的一切工作都要以群眾的滿意為工作的出發點。

第二,要提高公務員的公共服務能力,就要提高公務員的個人素質。公務員個人素質的好壞,決定了公共服務能力和水平的高低。公務員是人民的公僕和服務員,必須有服務意識、服務知識和服務技能。提高個人素質的關鍵就在於加強學習。我們要認真學習國家的法律法規,對自身從事的行業相關業務規章制度也要瞭然於心。不僅要透徹理解政策,還要能正確運用政策,具有較高的業務能力和協調能力。工作雖然繁重,但是我們依舊堅持接好每一個電話,接待好每一名相對人。經常對一個相同的問題,需要解答幾十次上百次。但是依舊要保持平衡、良好的心態,把握服務的技能,針對問題較多的服務對象,面對棘手的問題,也要認真耐心處理。牢記群眾利益無小事,做到群眾反映的事情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公務員素質的好壞,其實就在這樣重復的工作中始終堅持「廉政好、服務好、態度好」就可以得到體現。

第三,要提高公務員的公共服務能力,就要提高公務員的全局意識,加強配合,減少不必要的內耗。部門之間溝通不暢,職能業務交叉現象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有事兒要麼大家搶著管,要麼誰都不管,政府公共服務出現「真空」,跨部門政府服務難以聯動。這種現象造成了群眾有了問題往往不知找誰,或者辦一件小事而需要跑很多趟,費時費錢又費心。所以,公共服務需要一體化,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公共服務需要「一次性告知」,不要讓群眾辦事摸不著頭腦。

第四,要提高公務員的公共服務能力,就要強化公共服務職能。公共服務職能的強化,最重要的是要求各級政府能夠提供更多的公共產品、不斷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包括加強城鄉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社會事業,發展社會保障服務和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公共事業,以及發布公共服務信息等。這既是保障社會公眾服務的需要,也是保障一個地區經濟實現又好又快發展的需要。

要切實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繼續深化和推進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政府與市場中介組織分開,把不該由政府管的事情交由企業、市場、社會組織和中介機構,最大限度地解決公共服務職能的越位、錯位和缺位問題。

要調整和優化政府公共服務結構,努力構建充滿活力的現代公共服務體系。通過擴大公共服務的覆蓋面,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公共服務的中心功能,推進政務的公開、便捷、優質、高效。同時,加快推進公共服務工作的重心下移,建立健全基層的公共服務體系。

第五,要提高公務員的公共服務能力,就要推進城鄉和地區之間公共服務均等化。解決這一問題,關鍵是要通過深化改革,改變公共財政支出結構,逐步提高公共支出在公共財政中支出的比重,努力做到經濟性公共服務與社會性公共服務相協調。

通過制定公共服務的最低標准,保證低收入人群能夠獲得最基本的公共服務。這里,要特別注重推進城鄉和地區之間公共服務的均等化,保障全體社會成員都能夠依靠法律和制度享有接受教育、進行創造、平等參與市場競爭的正當權益,盡快形成文化、教育、科技、醫療、衛生等全方位的公共服務體系。

通過整合社會事業資源布局,促進城鄉、區域之間社會事業的均衡發展,並從體制機制上解決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問題。比如,通過加快新農村建設,逐步把基礎設施投入的重點由城市轉向農村,逐步緩解城鄉地區差距和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目前,我國由政府主導的收入再分配,主要包括稅收和轉移支付兩大類。因此,可從這兩方面進行考慮,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從而緩解日益突出的城鄉收入差距矛盾。

第六,要提高公務員的公共服務能力,就要規范公共服務行為。公共服務行為是否規范,直接關繫到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作為各級政府和公務員要圍繞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建立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要針對目前一些地方在關系人民生命安全的食品、醫葯領域,假冒偽劣產品還時常出現的問題,切實強化政府監管職能。

要重在形成包括完善的法律環境、專業化的行政監管機構、多種行業自律組織、多級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以及輿論媒體和公眾監督在內的現代監管體系,實現政府對市場監管職能的真正到位。

要加強對社會的管理。當前,各級政府和公務員應當把相當大的精力用於各類社會矛盾的解決,各方面利益的協調,化解社會不和諧因素,切實把構建和諧社會的任務落實到基層。要建立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特別是採取法律、技術和增加投入等多種措施;提供良好社會治安環境,從源頭上減少犯罪,增強人民的安全感;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最大限度地整合不同的利益群體,以減少社會動盪。

第七,要提高公務員的公共服務能力,就要創新公共服務方式。要進一步推進公共服務法治化。通過深入貫徹《行政許可法》,加強行政立法特別是公共服務方面的立法,深入推進執法體制改革,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加大行政執法力度,推進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和文明執法,探索建立公共服務行政執法預警制度,形成良好法制環境。

要進一步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化。通過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完善電子政務網路平台,加強信息互聯共享,積極開展網上服務,不斷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進一步推進公共服務公開化,要完善辦事公開制度,擴大群眾知情權。加快推進公共服務社會化。在公共服務中引入市場機制,通過招投標、合同承包、特許經營等市場運作方式,調節公共服務的供給和需求,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真正形成政府主導、各種社會主體共同參與的公共服務供給格局。

⑸ 如何提高公共服務效率

如何提高公共服務效率
過去傳統上,政府一直想把自己打造成全能政府,在思維定式當中公共服務從提供到管理都是政府的事情,這個格局從計劃經濟體制一直延續下來,近年來有所突破。中央提到頂層設計,頂層設計如果是基於現在的政府對職能的認識,因為拘泥於自身傳統思維和職責履行的方式,可能會有很大的局限。在講到引入社會資源這個問題,進一步如何管理的問題,這個問題引起很大的爭議。

再一個就是成本意識。公共服務是否要考慮公共服務提供和管理過程的成本,實際上在這個問題當中,我們講的這種成本不僅僅是政府投入的成本,而是指實際運作過程當中效率效能程序是否繁瑣。

廣大人民群眾需要公共服務需求量是非常大的,簡單看政府職能部門,涉及到公共服務的提供和管理的部門也不少,但是我們存在兩個問題,一是公共服務提供的職能部門疊加、職能疊加,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另外一方面,公共服務缺失覆蓋不足嚴重缺失,效率和效能低下這兩個突出問題在中國社會經濟發展當中過去都是長期存在的問題。

⑹ 公共服務領域PPP模式有哪四大突破

2016年10月12日,財政部發布《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財金[2016]90號,以下稱「《通知》」),在開展兩個「強制」試點、公平開展項目采購、規范項目實施、明確所有PPP項目均可「兩招並一招」四個方面取得了突破。《通知》全文及解讀如下:

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深入推進政府和
社會資本合作工作的通知
財金[2016]9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工作部署,統籌推進公共服務領域深化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改革工作,提升我國公共服務供給質量和效率,鞏固和增強經濟持續增長動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大力踐行公共服務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各級財政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繼續堅持推廣PPP模式「促改革、惠民生、穩增長」的定位,切實踐行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最新要求,進一步推動公共服務從政府供給向合作供給、從單一投入向多元投入、從短期平衡向中長期平衡轉變。要以改革實現公共服務供給結構調整,擴大有效供給,提高公共服務的供給質量和效率。要以改革激發社會資本活力和創造力,形成經濟增長的內生動力,推動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進一步加大PPP模式推廣應用力度
在中央財政給予支持的公共服務領域,可根據行業特點和成熟度,探索開展兩個「強制」試點。在垃圾處理、污水處理等公共服務領域,項目一般有現金流,市場化程度較高,PPP模式運用較為廣泛,操作相對成熟,各地新建項目要「強制」應用PPP模式,中央財政將逐步減少並取消專項建設資金補助。在其他中央財政給予支持的公共服務領域,對於有現金流、具備運營條件的項目,要「強制」實施PPP模式識別論證,鼓勵嘗試運用PPP模式,注重項目運營,提高公共服務質量。
【解讀】
這是財政部首次以「強制」方式推廣PPP模式。根據《通知》的要求,垃圾處理、污水處理兩個公共服務領域的新建項目,要「強制」應用PPP模式;其他中央財政給予支持的公共服務領域的項目,要「強制」實施PPP模式識別論證。在「強制」的同時,對於垃圾處理、污水處理領域的PPP項目,中央財政將逐步減少並取消專項建設資金補助。這種資金支持的減少意味著,此類項目本身的經濟價值和收益情況將直接決定社會投資人是否能獲得預期收益。一方面,地方政府要做好項目篩選工作;另一方面,社會投資人也要審慎進行調研,選擇收益率可觀、現金流穩定的項目進行投資。

三、積極引導各類社會資本參與
各級財政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營造公平競爭環境,鼓勵國有控股企業、民營企業、混合所有制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型企業,按同等標准、同等待遇參與PPP項目。要會同有關行業部門合理設定采購標准和條件,確保采購過程公平、公正、公開,不得以不合理的采購條件(包括設置過高或無關的資格條件,過高的保證金等)對潛在合作方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性待遇,著力激發和促進民間投資。對民營資本設置差別條款和歧視性條款的PPP項目,各級財政部門將不再安排資金和政策支持。
【解讀】 PPP項目的投資體量大、運營周期長,各地政府在采購社會投資人時,考慮到民營資本的投資實力和運營能力,往往設置與項目無關或對項目而言過高的資格條件,以限制民營資本的介入。這顯然與PPP模式的理念——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相悖,但因為沒有相應的懲罰機制,導致PPP項目中歧視民營資本的情況時有發生。根據《通知》的要求,如某一PPP項目被認定對民營資本設置了差別條款和歧視性條款,將不會獲得財政資金。這對於那些項目收入主要或全部來源於政府財政資金的項目來說無疑是致命的。這一要求將改變民營資本在PPP項目投資中的地位。然而,如何鑒別資格條件是否過高,無法參與項目投資的社會投資人如何尋求救濟,仍需要財政部給出解答。四、扎實做好項目前期論證
在充分論證項目可行性的基礎上,各級財政部門要及時會同行業主管部門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各級財政部門要聚焦公共服務領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關於在公共服務領域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5〕42號)規定,確保公共資金、資產和資源優先用於提升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水平,按照政府采購法相關規定擇優確定社會資本合作夥伴,切實防止無效投資和重復建設。要嚴格區分公共服務項目和產業發展項目,在能源、交通運輸、市政工程、農業、林業、水利、環境保護、保障性安居工程、醫療衛生、養老、教育、科技、文化、體育、旅遊等公共服務領域深化PPP改革工作,依託PPP綜合信息平台,建立本地區PPP項目開發目錄。
【解讀】 究竟什麼樣的項目可以用PPP模式一直是各界爭論的話題之一。由於相關法律、政策的不健全,導致濫用PPP模式的現象時有發生。比如,開展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目的是嚴格項目立項條件,只有在當地政府財政能力允許,項目以PPP模式開展優於以其他模式開展時,才應當採用PPP模式。然而,部分政府為了達成投資目標,按照政策要求反向進行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致使這一評估系統成為一紙空文。按照《通知》的要求,PPP項目建設要切實防止無效投資和重復建設,嚴格區分公共服務項目和產業發展項目,這應當可以利用物有所值評價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來進行防範。此外,《通知》提出要在PPP領域引入目錄機制,只有列入目錄的項目才可進行開發,也有助於控制項目的過度開發。

五、著力規范推進項目實施
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論證項目合作周期、收費定價機制、投資收益水平、風險分配框架和政府補貼等因素,科學設計PPP項目實施方案,確保充分體現「風險分擔、收益共享、激勵相容」的內涵特徵,防止政府以固定回報承諾、回購安排、明股實債等方式承擔過度支出責任,避免將當期政府購買服務支出代替PPP項目中長期的支出責任,規避PPP相關評價論證程序,加劇地方政府財政債務風險隱患。要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的合同履約管理,確保政府和社會資本雙方權利義務對等,政府支出責任與公共服務績效掛鉤。
【解讀】
隨著國家對PPP模式的大力推薦,各地政府都在積極推廣應用。然而,部分地方仍存在對PPP模式認識不清,混淆PPP項目與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的情況,在未能對PPP模式進行深入研究的情況下「大推」、「強推」PPP項目落地,導致部分PPP項目變成了「拉長版BT」項目;甚至因項目前期論證不準確,發生項目落地難、推進難等問題。背離了PPP模式的精神,嚴重影響了社會投資人對PPP模式的信任。針對各地政府以固定回報承諾、回購安排、明股實債等承諾吸引投資人的情況,《通知》明確指出此類承諾不受財政部認可,這提醒廣大投資者在投資項目時,需要聚焦在項目本身,而非政府的承諾上。
PPP項目的合法合規性是項目能否實施的前提。隨著國家對於PPP項目規范性要求的提高,勢必會淘汰一部分不符合PPP模式的項目。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囿於財政困境,急於通過PPP模式解決財政壓力,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便開展項目采購,這為項目的順利實施埋下了隱患,也增加了社會投資人在項目中的風險。在本所承辦的某PPP項目中,通過審查項目的合法合規性,發現政府未將項目納入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台作為付費的前提條件,這可能導致項目付費無法列入財政預算。在本所律師與政府方的多次協調之下,成功將此條件列入PPP項目合同,避免了社會投資人的損失。
PPP項目的實施方案對項目能否順利實施具有重要意義,因此必須論證項目的可行性,進而實現政府和社會投資人的預期目標。PPP模式涵蓋了項目的投資、建設和運營多個階段,由於社會投資人不可能精通全部領域,無法把握可能存在的風險,導致在項目中的預期收益無法實現。在本所承辦的某PPP項目中,因政府推動項目心切,社會投資人也急於投資,在項目的計費指標、回報機制尚不確定的情況下完成了項目的采購,導致雙方意見不一,在項目磋商階段遭遇較大阻礙,經本所律師多次提示項目風險,並參與項目磋商,最終擬定了雙方均滿意的解決方案。

六、充分發揮示範項目引領作用
各級財政部門要聯合有關部門,按照「又快又實」、「能進能出」的原則,大力推動PPP示範項目規范實施。要積極為項目實施創造條件,加強示範項目定向輔導,指導項目單位科學編制實施方案,合理選擇運作方式,擇優選擇社會資本,詳細簽訂項目合同,加強項目實施監管,確保示範項目實施質量,充分發揮示範項目的引領性和帶動性。要積極做好示範項目督導工作,推動項目加快實施,在一定期限內仍不具備簽約條件的,將不再作為示範項目實施。
【解讀】 2016年10月13日,財政部公布了第三批示範項目名單。這對規范PPP項目,建立標準的、具備可行性的PPP模式起到了指導作用。這些示範項目更易落地、更具經濟價值,也更能吸引金融機構的投資。與此同時,《通知》也表明:示範項目不是「鐵飯碗」,要有進有退,對尚未完成簽約,在一定期限內仍不具備簽約條件的項目,將不再作為示範項目實施。

七、因地制宜完善管理制度機制
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財政部PPP相關制度政策,結合各地實際情況,進一步建立健全本地區推廣實施PPP模式的制度政策體系,細化對地市及縣域地區的政策指導。要結合內部職能調整,進一步整合和加強專門力量,健全機構建設,並研究建立部門間的PPP協同管理機制,進一步梳理PPP相關工作的流程環節,明確管理職責,強調按制度管理、按程序辦事。參考自MBA智庫文檔

⑺ 如何增強基層政府的公共服務供給能力

用一個科室(綜合科)辦公,而不是一個職能一幛樓.坐公交車上下班,走近人民群眾.

<<王安石的變法,十分縝密,像「青苗法」之類,仔細閱讀其內容,確實為農民考慮得十分周全。
令人難以理解的是,這樣的殫精竭慮,最後卻惹得民怨沸騰。

是各級官員和胥吏在其中做了手腳,搗了鬼,把一件好事攪成一塌糊塗。

吳思先生所說的「潛規則」,正是官員胥吏們的搗鬼之術。
官員們搗鬼有術,他們不僅有「潛規則」,有時更是肆無忌憚,毫無規則,隨心所欲。
如老百姓所說,「和尚打傘,無法(發)無天。」

這里說的是兩個層面的問題,一個是和尚要吃飯,一個是和尚會打傘,兩者之間有一定的聯系。
和尚要吃飯是正常的,也是正當的,不給他們吃飯,或吃不到好飯,他們就會去「打傘」。

中國歷史上有過許多次變法,成功的不多。一個重要的問題是「執行難」。
好的法律,好的政策,到了中下層官員手裡,常常會走了樣。批評者常常把矛頭指向中下層官員。
我以為雖然是中間環節出了問題,根源卻在上面。表面上是一個「執行難」問題,實際上是一個設計問題。

設計一個好的政策(比如說「青苗法」),同時也應配備一個好的「路線圖」。
在這個「路線圖」中,必須把「和尚要吃飯問題」與「和尚會打傘問題」列入日程。
不考慮並重視「和尚」問題,好的政策就只是空中樓閣。或者我們說,一個好的設計師,
要想把他設計的好政策付諸實施,順利推行,必須首先把「和尚」 安頓好,否則,
「黃宗羲定律」就會不斷重演。>>

⑻ 考研:請問公共服務市場化的利弊是什麼,提高公共服務效率的措施有哪些

公共服務項目市場化、社會化的利弊剖析

有選擇地將部分公共服務項目進行市場化、社會化的改革,反映了政府職能在公共領域的退縮和市場價值的回歸。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現代政府面臨著社會需求急劇增長與公共財力相對不足的困境。上述改革是順應政府職能轉變,順應民眾訴求的必然趨勢。

(一)公共服務市場化、社會化的有利因素

1.實現政府職能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在公共服務領域採取市場化的手段和民營化的方式,實質上是引入了競爭機制,從而能有效降低公共服務成本和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實現市場對公共資源的優化配置;而政府通過制定標准和對服務效果進行評估和監督,則又發揮了政府宏觀管理的作用。因此,市場化取向的公共服務項目的改革,有效地解決了政府動作缺乏效率,而市場動作缺乏政府公共支持的問題。改革開放以來,紹興縣比較早地使一些私立醫院和學校進入公共服務領域,打開了政府壟斷醫療、教育資源的缺口,增加了民眾對資源的選擇性,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對公立學校、醫院的競爭壓力,對這些行業加強規范管理和提高服務質量,進而提高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是有積極作用的,這些公共服務項目的市場化、社會化改革對緩解政府財政壓力是有一定作用的。

2.提升城市品位與服務普通民眾相結合。公共服務領域的市場化、社會化程度是衡量城市現代化水平的重要尺度,傳統的以政府「統包」的公共服務,雖然管理秩序井然,但卻缺乏應有的活力,從而使廣大民眾的公共消費維持在較低的基點上。政府主動降低公共服務項目的市場准入門檻,構築起多元化的公共服務項目投入機制,使公共服務領域在橫向上不斷擴展並在此基礎上向縱深發展,有助於形成較為完善的公共服務網路。以社會的力量介入公共服務領域,既是對政府職能的承接和轉移,也是公共管理領域對「小政府、大社會」的呼喚。私立醫院高起點的規劃建設和高規格的醫療服務,私立高中近年來教學質量的提高和社會影響的擴大,匯聚了城市人氣,集聚起大批人才。一些私立醫院運行以來先後引進了一批碩、博士生;私立高中的舉辦也從外省引進了大批本科生,這對提升城市的知名度進而打造城市品牌具有重要作用。提高城市品位的根本宗旨是服務民眾,公共服務項目實行市場化運作,有效地緩解了公共服務供給與市場需求的矛盾。

3.節約行政資源與激發民間活力相結合。隨著社會事業的地位凸現,柯橋城市空間的不斷拉大,必然使公共服務的領域不斷拓展,公共服務項目分工的細化。在這種背景下,政府有限的財政資金既要加大投入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又要不斷充實到公共服務領域,從而使政府資金的支配與使用壓力加重。因此,剝離政府的部分公共服務職能,有利於降低行政成本,便於政府集中力量辦大事、辦難事。與此同時,一些公共服務項目採取市場化的手段,對化解不良資產,卸下財政包袱也確實起到了相當重要的作用。從歷史的角度來分析,民營企業介入公共服務領域,確實是承擔了政府想辦而又無力興辦的某些項目,為推動縣城的發展作出了貢獻。在經濟發達又藏富於民的紹興縣,實現公共服務的市場化、社會化有其現實的社會基礎,特別是一大批規模以上企業,通過多年的市場拼搏和成功的企業運作,已積累了相當雄厚的經濟實力,從而為企業實現多元化拓展及參與公共項目經營創造了重要條件。

4.轉變政府職能與擴大民主參與相結合。公共服務市場化、社會化,能達到政府職能卸載和機構精簡的目的。市場化取向的改革,釐定了政府與市場的職能關系:政府的職能主要在於「掌舵」,而「劃漿」的職能則更多地由市場來完成。公共服務採取民營化等形式,實現部分政府職能向市場和社會的轉移,能有效地調整和優化部門職能,有助於建設「廉價政府」。一般而言,凡是可以由私營部門和非政府組織來完成且可以比政府完成得更好的職能,就不應保留在政府公共服務部門,這樣做有助於實現政事分開,管養分離,從而達到精簡機構的目的。公共服務的市場化還能擴大公民的民主參與,促進民主程度的提高。政府通過在公共服務領域引入市場、社會力量,實行多元化服務供給,實際上是政府向社會的「權力返還」和民眾對行政的參與過程,這一過程的本質是社會民主過程的發展。政府與其他市場主體在公共服務市場化、社會化的過程中,充滿著復雜的利益博弈關系,這有助於政府在未來的決策中做到更加科學有效。

5.轉變執政理念與提高應對能力相結合。從更深層面上看,公共服務的市場化、社會化是一場觀念層面的革命,它促使人們逐漸擺脫僅從政府自身來拓展公共服務資源的思維定勢,逐步確立起社會良性互動運行的觀念,辯證認識現代社會的三大支柱(政府、企業及社會組織)的功能和作用,真正使政府做到「有所為而有所不為」,促使政府從以權力中心向規則中心的運作方式轉變,從全能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從暗箱行政向透明行政轉變。公共服務市場化、社會化的過程是一個充滿矛盾的過程,尤其是在其發展的初期,由於政府本身在公共服務市場化運作的經驗和體制監督方面的欠缺,容易造成大量優質的公共服務資源的閑置乃至浪費。這深度拷問著政府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從而促使其提高應對復雜局面的能力。

(二)公共服務市場化、社會化存在的主要問題

在肯定公共服務市場化、社會化的正面效應的同時,也應如實尋找其負面因素。市場化不是萬能的,其間出現的政府與投資商之間復雜的利益博弈,良好願望與客觀效果的現實反差,使人領悟到公共服務市場化之路的艱難與曲折。

1.公共責任的嚴重缺失。在公共服務市場化進程中,政府和投資者對公共產品上的價值目標的追求是不盡一致的。作為政府部門不僅要求其有效率,而且更注重社會責任;而私營部門可能在計較投入產出率下,忽略社會責任及公共利益。這始終是一個難以兩全的矛盾。這樣,在運作過程中就會出現「掠奪性」經營和欺詐問題。在實際運作中,一些投資者通過變更合同、欺詐等手段,造成了工程款拖欠、銀行追討貸款、法院查封土地、群眾上訪等問題,這是經營者公共責任的嚴重缺失。在一些私立學校的經營中,由於投資者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內在沖動,在安插親戚掌管財、物大權的同時,隨意不履行自己的承諾,又直接干預日常教學管理工作,引發學校內部管理的混亂。因此,公共服務市場化、社會化實踐中的「道德風險」的化解,從根本上說是不能寄希望於投資者的良心發現,而行政監管的失范和制度約束的脫離,使道德風險的機會加大。

2.社會資源閑置、虧損嚴重。從私營投入公共服務項目的實際運作情況來看,公共服務項目運作業績令人堪憂。一些私立醫院存在著設備閑置、經營虧損的情況。同時,由於業務不足,引進的高檔次人才大量閑置,影響了人才隊伍的穩定。而與此形成反差的是一些公立醫院服務處於飽和狀態。一些私立學校由於自身辦學定位及內部管理問題,也出現連年虧損甚至停止辦學。造成上述項目經營處於困境及虧損有其自身原因,但從客觀上講,在政府公共服務資源處於強勢地位的發達縣域,尤其是象教育、醫療這樣的領域,私人承擔公共服務項目,生存的空間本來已經不大。在現存體制和行政偏好下,政府直接經營公共服務項目的強力扶持也在情理之中。

3.公共服務市場化思路狹窄、形式單一。在推出公共服務項目市場化、社會化過程中,基本上是採取民營化這一形式,相當程度上是屬於土地「一賣了之」的做法。因此,在產權上割斷了與政府的聯系,從客觀上削弱了政府介入這些服務項目的深度和力度。這顯然是屬於外部鬆散型的政府與市場結合模式。這種做法,看似比較徹底的公共服務的市場化,卻反映了我們對市場化認識的不成熟。在推出項目的具體操作上也沒有做到循序漸進,從而造成一些公共服務項目經營虧損和資源閑置。僅僅採用民營化這一模式,從長遠來看也造成了政府優質資源(包括土地)的流失,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政府對經濟資源的調控和城市整體的規劃;同時,由於私營部門公共服務項目經營的虧損,勢必又會對政府提出利益補償的要求,從而使政府的良好初衷化為泡影。其實,公共服務項目市場化,不僅可採取民營方式,還可以採取政府項目合同外包及政府與民間合作等模式。

4.引進項目監管不力,規劃執行缺乏剛性。公共服務項目市場化中出現的問題常常與政府對項目監管與規劃的執行有關。在引進該項目時,政府管理沒有步步跟進,沒有嚴格按合同實施,輕易地允許一些投資商調整規劃,關鍵環節上政府職能的缺位,常常成為誘發錢權交易的溫床。同時,這些項目建設中出現的問題也與城建、金融、工商部門等沒有全方位的監管有關,從而使資金抽逃和違規運作有機可乘。從現實的經濟發展階段和投資者的職業操守來看,要使其自覺自願地承擔公共服務項目的社會責任,似乎為時還早,這也是公共服務項目的投資者總是要以「房產捆綁」等形式,向政府提出利益回報的原因。

5.政府後續管理缺乏,內部機制不全。在公共服務市場化的過程中,政府只注重公共服務市場化的前期管理,包括規劃、建設等,而對其建成後的實際運作,往往缺乏後續管理制度和措施,常常是在出現問題或投資者提出要求後,以政策性的文件代替規范化的管理,從而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政府和投資者之間經常性的對話和協商機制,造成政府和私營部門信息不暢與不對稱。事實上,在市場化過程中,政府是不能與之完全脫離的,政府仍然負有績效管理與評價的責任。公共服務領域在運作中出現的問題,也與私營部門自身缺乏健全的內部管理機制有關,投資者慣用對企業的那套「老闆管理」模式來管理公共服務項目,以低薪聘用外地人才,不重實際效果,並急功近利要使公共項目早出效益。同時,公共服務領域是高知識人才集聚的地方,而這些被投資者聘用的管理者又是其中的佼佼者,盡管沒有資產,但他們有思想和能力,投資者只有充分激發管理者的積極性,為其提供一個良好的創業環境,才能實現公共服務領域的可持續發展。

⑼ 簡化優化公共服務流程有哪些弊端

一、公共服務市場化:政府治道變革的潮流20世紀70年代以來,在經濟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社會信息化浪潮的沖擊下,政府行政改革已成為一股不可阻擋的世界性潮流。這場轟轟烈烈的改革運動對傳統的行政模式造成了巨大的沖擊,不論是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還是轉型國家,幾乎都被捲入了這一潮流。在這場重塑政府的革命中,形成了一種全新的行政理念。這種新的行政理念包括:政府行政應以顧客或市場為導向,政府應開放公共服務領域,實現公共管理社會化,注重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政府的管理職能應是掌舵而不是劃槳,政府的工作模式中應引入市場化機制等。在這種理念的指引下,西方國家的政府行政改革幾乎都是圍繞著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務而的。能夠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務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的觀念深入人心。與此同時,公共服務的市場化、社會化、法治化也順理成章地成為政府的改革方向。所謂公共服務市場化,是指政府「籌集各種資源,通過民主政治程序設定社會需要的優先目標;與此同時,又利用私營部門之所長,組織商品和勞務的生產。」具體而言,即指政府通過政治過程作出決策,確定公共服務的供給數量和質量標准,然後以市場機制為杠桿,通過多種方式調動私營部門、非贏利部門等組織的參與,在競爭中完成公共服務的供給。其目的是在政府部門不放棄公共政策制定責任的前提下,通過引進市場機制,挖掘社會一切可以利用的資源來提高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能力。作為一種制度創新,公共服務市場化突破了政府決策、政府執行的傳統模式,通過政府權威與市場交換之間的復合配置,凸現了雙方各自的功能優勢,從而為政府以更高效更經濟的方式履行公共服務職責提供了可能。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要求在公共部門中引入市場機制,要通過招投標、合同承包、特許經營等市場運作方式向公眾提供公共服務,要通過市場機制來調節公共服務的供給和需求,從而達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公共服務的市場化與公共服務的社會化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公共服務社會化就是要以社會需求為導向,調動社會力量改善公共服務,鼓勵各種民間組織參與興公益事業和社會服務。要根據不同公共服務項目的性質和特點,實現公共服務供給主體的多元化和供給方式的多樣化。要建立以政府為主導各種社會主體共同參與的公共服務供給格局。公共服務市場化的實質就是改革公共服務供給方式,提高公共服務的供給效率。傳統觀念認為,微觀經濟領域應由私營企業承擔,而公共服務應由政府壟斷。但是由政府部門提供公共服務往往缺乏效率。在公共服務領域引進市場機制,將政府權威與市場交換的功能優勢有機組合,使政府從公共服務的「直接提供者」變為「促進者」和「發包人」,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政府對公共服務的壟斷,提高了公共服務的供給效率,用最低的成本向社會提供最好的服務。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指出,要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促進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以人為本,就是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總的指導思想和指導原則。但具體地說,還有一個政府改革的目標模式選擇問題。這一目標模式,就是建立有限政府和有效政府,即要實現從無限政府向有限政府、從低效政府向有效政府的轉變。在20世紀里,由於計劃經濟、宏觀調控、福利國家以及以政府促進發展等一系列實踐因素,無論是社會主義國家、資本主義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其政府規模和管理范圍都得到了空前的擴張,並且超過了必要的限度,其結果是導致了財政困難、發展停滯、人民生活質量下降等問題。自70年代末以來,世界各國都認識到了這一問題,並開始了國有企業民營化和精簡政府機構和人員等變革,政府規模逐漸縮小,政府職能逐漸受到限制。這一進程可以概括為當代各國政府實施治道變革的重要方面,即從無限政府走向有限政府的治道變革進程。在這一治道變革進程中,各國的做法主要是把公共服務生產和提供進行市場化改革。各國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的內涵主要是指在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教育、社會保障、城市公用事業和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領域進行市場化改革。各國的實踐表明,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對於實現政府從無限政府走向有限政府的治道變革,是非常重要的。沒有這一領域的改革,就不可能真正實現政府職能的治道變革,也不可能改善公共服務的質量。市場化是當今時代之大勢,公共服務市場化不僅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自身管理現代化的客觀要求。我國政府順應這一時代潮流,適應公民日益增長的對公共服務的需要與要求,積極推行公共服務市場化,是我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轉變的一個重要標志。最近幾年來,我國已有部分城市在公共服務產品由國企壟斷供應大格局不變的情況下,有限度地開啟了市場化運作的嘗試。例如浙江省的一些城市,社會資本收購城市水廠、參股水務公司、組建民營公交、合股經營管道燃氣等事已屢見不鮮,但就開放的程度看,仍停留在點上的嘗試階段。2002年8月深圳市政府推出城市公共服務領域投融資改革新舉措——對外開放一直由國企壟斷經營的城市水、氣、公共交通等公共產品的供給服務市場,歡迎國外投資者通過增資擴股或股權轉讓參與深圳市公共服務領域的市場化運作。此消息一傳出,很快就有70多家國際投資機構表達了合作意向。這就足以證明深圳全面對外開放公共服務市場,是迎合時代潮流的明智之舉。我國經過20多年的改革開放,現在已經初步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目前是要進一步的完善和鞏固這一體制。各級政府應該緊緊把握住當前的市場化改革進程,努力推進中國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的社會化。二、公共服務市場化中存在的問題與缺陷公共服務市場化在產生顯著效益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問題和缺陷,值得我們予以關注。這些問題和缺陷有學者將其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市場化帶來的國有資產的流失。市場化是以提高效率(經濟效率與管理效率)為出發點和根本特色,但是由於市場化改革往往容易偏離最初的宗旨,其結果可能是政府在市場化中獲得了財政危機的暫時解脫,而企業也通過某些非正當手段取得了相當客觀的利潤,而最應該保值增值的國有資產卻在市場化中悄悄流失。二是市場化使公共利益受到忽視。例如說,在傳統上,公共部門在公共服務供給中,生產者與消費者之間是間接關系,公眾集體付費,政府集體供給,一般來說在消費者之間不會存在差異。但在市場條件下,單一的供求關系可能被打破,因為生產者以盈利為目的,它會按照市場競爭法則去選擇有利於其獲利的服務項目,對於那些不能很好獲利但又不能不提供的服務,則有可能消極供給,這就可能使一部分人得不到服務;而對消費者而言,它無須集體性統一地消費,因而可以選擇不同服務或不同層次的服務,但對於那些生活困難者來說,卻是沒有選擇權而言的。當一部分人被剝奪了某些選擇權時,很難說是社會公正的表現。三是市場化引發腐敗與私人壟斷。因為市場化就是通過一系列化公為私、公私合作方式,藉以引入競爭機制,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務質量。市場化不一定必然帶來腐敗問題,但在公私合作、化公為私的過程中會增加腐敗的機會。與公共服務市場化所產生的腐敗問題相伴而來的可能就是市場化之後形成的新的私人壟斷現象。由於市場化沒有形成真正的競爭局面,使企業具有了取得壟斷利潤的現實條件。於是,新的私人壟斷就會產生。這樣,對於公眾而言,市場化就是用私人壟斷代替政府壟斷。四是市場化帶來公共責任缺失。許多地方政府在進行市場化改革過程中,直接考慮的是解決財政與投資問題以及減少政府管理職能,減少人員編制等,而對於市場化後可能存在的公共責任空白卻估計不足,也或許主觀上就希望能夠減少政府責任,如此等等。這都會引發公共部門的責任危機,最終損害公共利益。五是市場化帶來新的社會穩定問題。在我國一些地區,一些領域,公共服務在市場化之後確實在效率上有所提高,但與此同時卻帶來新的問題,如突出表現為一些提供公共服務的國有企業實行股份制改造或被私人收購後,出現大量裁員,引起社會不穩定。六是市場化可能引發政府管理危機。對各級政府來說,實施市場化是一種公共決策的過程,它要求決策者對決策對象有充分的認識與准備,包括具備相應的專業知識技能。在我國行政管理決策科學化程度不高的情況下,任何輕率的市場化措施都可能會發生問題。事實上,公共服務市場化是個復雜的改革進程,改革者既要有公共管理知識與技能,又要有市場經濟的專門技術,才有利於確保改革不會漏洞百出,反復無常。除此之外,公共服務市場化存在的問題還有:在公共服務市場化口號下將社會公益事業統統推向私營化和市場化,規避政府責任。20世紀80年代中期,鑒於中央政府對社會福利的投資長期不足,民政部率先提出了社會福利社會化的口號,並隨情況發展將社會化演進為市場化、產業化、民營化。接著,教育、衛生、體育、文化等部門也相繼提出了類似的口號。事業單位的發展方向從此被導向企業化模式。近20年過去了,在事業單位改革中由於放權過度、約束不足,基礎教育、衛生防疫等承擔政府法定責任的機構乃至承擔監督執法職能的機構也被允許創收,而且政府對於創收活動的內容、收入比例以及用途幾乎沒有限制。一些機構的業務活動內容及活動方式過分自由。很多機構的目標和行為偏離社會事業發展的基本要求和規范,過分突出機構和小群體利益。社會事業領域出現了混亂局面。還有,市場化後一部分公共服務的質量並未達到政府和公眾的要求。推行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的目的,是在節省政府資金的同時,保持並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盡管許多地方的改革實現了既定的目標,但也有不少的公共服務在市場化改革後出現下降的局面,與政府和公眾原先的期望有一定的差距。例如,媒體多次報道過,由市場提供的中小學校早點、午餐盒飯經常出現衛生問題,引發學生集體中毒。公共服務事業市場化改革中出現問題的根源何在?我們認為,政府與市場的責任邊界不清,政府職能「缺位」和市場化「過度」;政府職責不清,放權過度、約束不足;行政管理體制缺陷;條塊分割與不同層級政府間的責任劃分不合理;改革過程缺乏統籌規劃,制度建設滯後等等是其主要原因。而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責任的缺失。三、強化政府責任是公共服務市場化的關鍵發展公共服務事業是政府的責任。不管社會主義制度,還是資本主義制度,發展發展公共服務事業都應該是政府的責任。推進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改變的不是企業和當地政府領導或被領導的關系,而是在公共服務事業中引進和實行了市場機制,這種機制下政府的責任是遵循和利用市場經濟規律來發展公共服務事業。政府不應該大包大攬,並不是事事都要政府自己,政府應該做的是組織協調各方的力量共同去,政府要從公共服務事業的經營者轉變為組織管理者。具體而言,在把公共服務推向市場化的改革進程中,政府責任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政府必須以結果為導向對市場化公共服務實行有效監管。在推進公共服務市場化的進程中,政府必須加強監管職責,這已經成為絕大多數政府部門的共識。監管是必要的,關鍵的問題在於正確而充分地發揮監管的作用。應當認識到,遵守規則本身並不是目的,只要其服務提供者在運作中不違反法律,並且公眾最終能夠獲得符合要求的服務,政府就不應僅僅只注重運作的過程而忽視其結果,相反,政府必須以結果為導向對市場化公共服務實行有效監管。否則,不僅有可能窒息服務提供者的經營活力和創新動力,也會加大政府的監管成本,造成不必要的資源浪費。因此,政府要認真分析可能影響公共服務質量的若干因素,對其中的關鍵環節和重要因素實施監控,同時注意收集公眾對公共服務質量的評價信息,建立並完善相應的公共服務質量評估指標體系。其次,在具體實施方案前應做好可行性論證工作,減少改革的盲目性。公共服務市場化需要一系列的條件作支撐,並非所有的公共服務都能成為市場化的對象,也並非所有的市場化改革都能取得成功,西方發達國家的實踐已經充分說明了這一點。除了經濟和效率,政府還需要考慮其它眾多的因素,有些領域的公共服務可能並不適合推行市場化。另外,公共服務市場化在節省政府直接資金的同時,也對政府在談判技巧、監管能力、評估水平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政府在作出最終的決定之前,應該組織機構和人員就有關問題進行研究:例如,作為改革對象的公共服務是否確實適合市場化運作,它有無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損害?它能否為大眾所接受?如果適合市場化運作,那麼政府有沒有足夠的能力做好指導、監管和評估等工作?政府在安排談判、從事監管和組織評估等方面需要多少投入,市場化帶來的預期收益是多少?即使研究無法准確回答和完美解決以上問題,也可以促使政府部門進行冷靜思考,增強其在改革中的決策理性。第三,在制度層面強化對政府相關人員的監督和制約,降低和消除廉政風險。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涉及政府行政權力在市場領域中的運用,政府在確定服務價格、挑選服務提供者、制定監管規則等方面擁有較大的裁量權。如果沒有相關的監督制度作配套,就很容易發生貪污腐化、權錢交易等行為。國外公共服務市場化改革中腐敗丑聞不斷,也有力地證明了這一點。因此,我國政府在推行此項改革時,要特別注意相關廉政制度的配套。除了推行網上公、完善政務公開外,政府還需要規范相應的操作流程,保持各工作環節之間的銜接,同時要暢通投訴渠道,充分發揮輿論監督和群眾監督的積極作用。要提高政府公共管理人員的素質。政府公共管理職能的行使,最終還是要簡化為人的具體活動,政府管理人員的思想素質、業務素質直接影響到政府公共管理能力的高低。從目前我國實際情況看,培養大批具有高素質的公共管理人員,是對市場化的公共服務進行有效監管的當務之急。第四,必須加強公共服務市場化的法制建設。應大力推進公共服務市場化的法制建設,要在國家相關立法中進一步明確政府公共服務的職責。要通過一系列的實體法和程序法的建構,為公共服務提供製度性的保障。要進一步加強對公共服務的規范和監督,強化政府責任意識。在大部分市場經濟發達國家,對於城市公用事業都有明確的管理機構和管理許可權劃分,政府對城市公用事業依法進行管理,而且各項法律法規比較健全。這就有效地避免了管理部門管理的隨意性,大大減少了管理部門憑借自己主觀判斷對市政公用企業的無效干預。公共服務市場化,在中國目前還是一個嶄新的研究課題。要進行法制化建設,關鍵是在法治理念和政府治理理念上要有創新,要有突破。首先,法治理念要從過去強調「管制」向維護市場平等權利轉變,使政府成為創造良好環境的主體;其次,法治理念從「允許」性規定向「禁止」性規定轉變。「禁止」性理念強調的是,法律只規定什麼是禁止做的,凡是法律沒有禁止的都是可以做的。這種理念可以為創新行為提供空間,有利於促進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最後,政府治理理念要從主要依靠行政性規章和文件向依據法律授權轉變,從「權力本位」向「責任本位」轉變。這是理順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與市場關系的基礎,也是避免政府過度隨意干預市場的重要保證,有利於防止官員腐敗和維護市場秩序。第五,建立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制度。所謂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是指政府通過特定的程序,授予企業在一定時間和范圍內對某項市政公用產品和服務進行經營的權利,並以協議的方式界定政府與被授予經營權的企業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的一種制度。其實質意義在於用政府「有形之手」控制、彌補市場「無形之手」所造成的「市場失靈」。特許經營制度有三個特徵,一是在經營主體的選擇過程中,引入競爭機制;二是政府授權;三是主體雙方用協議的形式界定各自的權責利。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制度的主要內容有如下三個方面:一是特許經營權的申請與授予。通過公開向社會招標選擇投資者和經營者;政府依據城市發展的要求提出市政公用事業特許經營項目,進行社會招標,擇優選擇特許經營權授予對象,由主管部門代表當地政府向被授予特許經營權者頒發權證,並由主管部門代表政府與其簽訂特許經營協議。二是特許經營協議的基本內容。包括特許經營內容、區域、范圍及有效期限;產品和服務標准;價格或收費的確定方法和標准;以及監督機制;違約責任等等。三是特許經營權的變更和終止。在協議期限內,獲得特許經營權的企業未按要求履行合同,產品和服務質量不符合標准等情況,主管部門可以變更和終止協議。第六,要在推進公共服務市場化中盡快實現政府職能的轉變。一是各級政府和公共服務主管部門要盡快實現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政事分開。轉變管理方式,從直接參與對公共服務的經營管理轉變為宏觀管理,從對企業負責轉變為對公眾負責、對社會負責。政府管理的主要職責是積極培育公共服務行業市場;制定公共服務行業的市場規則;加強市場監管職能,規范市場行為。二是防止對「市場化」的簡單理解,出現「一賣了之」的現象。有很多人理解市場化就是賣。說十六大精神就是一個字,賣!快賣!國有企業都要趕快賣,急功近利,根本不按經濟規律事,有些地方搞偏了,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所以,要明確市場化決不等於私有化。三是認真分析和分別對待各類公共服務行業。不加區分統統推向市場是不對的。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文化服務就不能完全推向市場,對公益性事業和補貼性行業,政府必須有足夠的投入,保證其正常運轉。綜上所述,公共服務市場化對於政府管理而言,是一個新的挑戰,但是我們認為,只要各級政府官員強化責任意識,按照市場經濟規律,健全法制、依法治理,不斷調整對公共服務事業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方法,實現在全社會范圍內優化資源配置的目的,就能夠適應現階段社會福利最大化的要求。

⑽ 如何提高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效率

從目前我國金融體系功能的發揮情況看,由於直接融資比例偏低,金融市場體系發展滯後,導致金融結構失衡,金融體系的各項具體功能未能有效發揮。在當前的環境下,需要通過發展直接融資體系、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以及積極培育機構投資者等措施,改善金融結構,促進金融體系功能的發揮。
一是放鬆管制,大力發展直接融資市場體系。繼續深化發行制度市場化改革,放鬆管制,弱化行政審批,強化信息披露,建立事後問責和民事賠償制度,夯實市場機制正常運行的基礎,促進發行人、中介機構和投資主體歸位盡責,逐步實現股票發行制度的完全市場化;加快發展全國統一的場外交易市場,通過建立嚴格的投資者適當性制度,放鬆掛牌上市企業標准,強化市場參與主體歸位盡責的自律體系,建立和完善各層次市場之間的有機聯系, 加快全國統一的場外股權交易市場擴容與發展;大力發展債券市場,促進銀行間與交易所債券市場的互聯互通,探索建立跨市場執法機制,逐步建設規范統一的債券市場。
二是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穩步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目前我國的金融風險高度集中於銀行體系, 金融體系自身對風險管理與風險分散功能的需求迫切。建議積極推進資產證券化,穩步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為金融體系提供有效風險配置與管理的工具。具體而言,建議加快完善資產證券化法律法規體系及配套稅收政策,建立統一的證券發行與交易平台,穩步推出國債期貨等利率衍生品以及信用衍生品等金融工具。
三是以新基金法的實施為契機,積極培育專業機構投資者隊伍。我國金融結構的改善意味著金融體系中金融市場的比重將逐步增加,金融工具將更加豐富,在此程中需要培育一支強大的、種類豐富的專業機構投資者隊伍,為不同風險偏好與風險承擔能力的家庭提供多樣化的資產管理服務,實現與不同風險特徵、品種多樣的金融工具的對接。目前新基金法已正式實施,建議以此為契機,放鬆各類基金管理機構的設立或備案限制,明確稅收政策, 避免重復征稅,通過積極引導和培育,大力發展專業機構投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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