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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現場評估報告

發布時間:2021-05-08 07:22:57

⑴ 如何撰寫反洗錢風險評估報告

評估報告的內容
評估報告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一)標題及文號;
(二)聲明;
(三)摘要;
(四)正文;
(五)附件。
評估報告的聲明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注冊資產評估師恪守獨立、客觀和公正的原則,遵循有關法律、法規和資產評估准則的規定,並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提醒評估報告使用者關注評估報告特別事項說明和使用限制;
(三)其他需要聲明的內容。
評估報告摘要應當提供評估業務的主要信息及評估結論。
評估報告正文應當包括:
(一)委託方、產權持有者和委託方以外的其他評估報告使用者;
(二)評估目的;
(三)評估對象和評估范圍;
(四)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五)評估基準日;
(六)評估依據;
(七)評估方法;
(八)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
(九)評估假設;
(十)評估結論;
(十一)特別事項說明;
(十二)評估報告使用限制說明;
(十三)評估報告日;
(十四)注冊資產評估師簽字蓋章、評估機構蓋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合夥人簽字。
評估報告使用者包括委託方、業務約定書中約定的其他評估報告使用者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評估報告使用者。
評估報告載明的評估目的應當惟一,表述應當明確、清晰。

****
**年度反洗錢工作自律評估報告

自律評估單位名稱:****
自律評估單位負責人:
自律評估單位地址:
自律評估時間:
報告完成時間:
根據《**<關於做好**年反法錢非現場監管評估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及時組織人員按照《四川省金融機構反洗錢現場監管評估辦法(試行)》的文件規定,認真開展本單位的反洗錢自律評估工作。在自評過程中,本著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對我**反洗錢組織機構設立情況、反洗錢內控建設和執行情況、客戶身份識別情況、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情況、反洗錢宣傳培訓工作情況等方面的反洗錢工作進行綜合自評。現將有關自評情況做以下匯報:
一、反洗錢自律評估工作組織開展情況
我**從**年**日開始對**年度反洗錢工作進行了自律評估,為確保反洗錢自律評估工作順利開展,****成立了反洗錢評估工作領導小組,**為組長,**為成員。
二、執行反洗錢規定的基本情況
(一)反洗錢內控制度和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自開展反洗錢工作以來,****一直按照上級有關部門的文件規定,不斷完善反洗錢的內控制度。隨著內控制度的不斷健全,一線員工對可疑交易的識別能力有了很大提高,嚴格照反洗錢相關規定識別客戶身份、報送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保存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
目前,****的反洗錢部門在**部,設立了反洗錢審核崗和反洗錢審批崗
(二)客戶身份認證情況
對於客戶開戶,****按照人行關於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能夠認真檢查客戶的開戶資料,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證、經辦人身份證、企業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的等資料的真實性和有效性,確認無誤後才予以開立結算賬戶。對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堅持查驗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原件,確認無誤後予以開立賬戶。
(三)大額和可疑交易報告情況
在反洗錢數據的報送過程中,****要求各網點加強對大額現金、轉帳支付交易的監測。一是建立台帳制度和異常交易報告制度,制定《大額資金進出賬登記簿》,加強對大額匯兌收付交易、大額現金收付交易、大額轉帳收付交易進行詳細登記、分析,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信用社進行洗錢活動。二是狠抓落實大額現金支付審批制度,對大額匯兌、現金、轉帳交易實行有效的監測。
(四)反洗錢宣傳和業務培訓情況
反洗錢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社會性工作。為此****積極配合人民銀行開展反洗錢宣傳工作,通過散發宣傳材料,集中時間統一宣傳等形式,向社會公眾開展反洗錢、打擊洗錢犯罪活動的法律法規宣傳,解答疑問,加強反洗錢知識普及和相關金融法規的教育,提高客戶的法律意識,積極配合金融機構開展反洗錢工作,形成良好的抵制、打擊洗錢活動的社會氛圍。
**年,我****積極配合人民銀行以及監管部門開展反洗錢宣傳工作,充分利用「送金融知識下鄉」、「**年銀行業公眾教育日」等活動,在鬧市區開展了宣傳,通過懸掛橫幅,張貼標語、宣傳圖片,擺放宣傳資料、現場解答等形式,全面開展《反洗錢法》宣傳。據統計,宣傳活動共發放《反洗錢法》知識宣傳資料**多份,懸掛《反洗錢法》宣傳橫幅**幅,取得了很好的宣傳效果。
**年共對各**會計及反洗錢工作人員通過以會代訓方式進行了培訓,參加人數達**餘人次,通過培訓各**工作人員對可疑交易的識別能力得到較大的提高。
(五)反洗錢內部監督檢查情況
****的稽核審計工作每年都按規定在進行,*在平時的序時稽核工作當中,對**的大額和可疑交易的登記、客戶資料的留存等內容都進行了仔細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也及時向經辦人員提出,並及時進行了整改。
(六)反洗錢工作的保密情況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中第十五條明確規定了「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對依法履行反洗錢義務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信息應當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規定,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所以我們是嚴格執行了反洗錢數據信息的保密工作,沒有發現對外泄密情況。
三、反洗錢工作存在的問題
通過這次的反洗錢自律評估工作,按照考核項目,我****年度反洗錢工作中存在以下方面的問題:
一是要是在反洗錢內控制度建設方面,我****在一些內控制度上未及時補充完善,還缺少一些具體的實施細則,
二是因所在在反洗錢崗位設置和人員配備方面。
三是在客戶信息的管理上,重視力度不夠。
四、整改措施
針對自查存在的問題,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和計劃:
一是在反洗錢內控制度的建設上,
二**
三**
四**
五、下一步工作計劃
通過此次反洗錢非現場監管評估考核自查工作,我們更加認識到了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的重要性,也看到了我們在反洗錢工作中還存在很多不足,在今後的反洗錢工作中,***。

⑵ 人民銀行反洗錢部門對金融機構開展風險評估時 評估人員應不得少於幾人

不得少於2人。

相關介紹: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可以要求被評估機構提供必要內的資料數容據,也可以現場採集滿足評估需要的必要信息。在開展現場評估時,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的反洗錢工作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出示《反洗錢監管通知書》及合法證件。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履行反洗錢職責的需要,可以約見金融機構董事、高級管理人員,針對重要問題進行警示談話,或者要求其就金融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的重大事項作出說明。

(2)金融機構現場評估報告擴展閱讀

評估工作以金融機構自評估為基礎。金融機構應當按年度進行自評估,並於次年1月15日前向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報送自評估報告。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根據日常監督管理、投訴處理以及金融機構自評估等情況進行非現場評估,必要時可以進行現場評估。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建立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案例庫制度,按照預防為先、教育為主的原則向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進行風險提示。

⑶ 都什麼情況需要出評估報告和審計報告的區別,高人進!

我回答一下吧。
評估所涉及的行為包括:產權轉移、資產抵押、資產處置、投資預估、自有自估、公允價值估算等等。你只要掌握一點:只要有可能涉及產權變動或轉移的都可以引發評估行為。

另外,評估對象包括:單項資產、企業整體資產、資產組合等。你可以對照會計的資產負債表,上面列示的所有科目都可以作為評估標的,其中每個科目對應的為單項資產,全部科目一並評估的為企業整體資產,幾個科目評估的為資產組合。

審計與評估的差別:
1、審計是對財務報表的記賬原則、方法發表意見,主要針對歷史數據。
2、評估是估算目前資產的市場價值,是現值數據。

⑷ 金融機構年度業務經營風險評價報告

金融機構的風險評價報告應從下列幾方面去寫:
1、資產的風險
包括市場風險、信用風回險、流動性答風險等;
各類資產的敏感度、集中度分析;
資產質量分析;
2、資產負債匹配的風險
利率免疫風險;
現金流匹配情況;
3、經營管理中的風險(巴塞爾協議中的操作風險)
內控管理;
合規管理;
法律風險;
突發事件等。
從管理控制角度從分析合理性、有效性等;
從執行層面分析,具體風險事件發生情況,及其對公司經營的影響。

簡單講這一些吧,如有不足再問吧。

⑸ 資產評估報告分哪幾種類型

估業務的分類:一般評估、評估咨詢、評估復核
評估報告類型是基於資產評估業務分類考慮的。按資產評估工作的內容不同應包括一般評估業務、評估咨詢業務、評估復核業務。具體操作上,一般評估、評估咨詢、評估復核均為獨立業務,可以單獨運作和服務;三種業務在具體承接過程中也是可以合並考慮,即同一客戶存在著三種類型業務同時適用的可能性。
(一)一般評估業務
一般評估業務就是我們對明確評估對象的評定、估算並出具評估報告的業務。該類業務主要是以交易中資產及股權作價提供參考價值為目的的業務,其完成的標志是出具資產評估報告,范圍既包括產權變動情況下出於提供價值參考或發揮鑒證作用目的的單項實物資產評估、各類無形資產評估和企業價值評估等;又包括產權各種處置方式下單項資產或組合資產的評估如租賃、承包、破產、清算、拍賣、使用權轉讓等;還包括直接作為鑒證目的的補償、損失確定、涉案財產價值評估等類型的評估。評估業務基準日一般為當前或近期,其時態為當前時態。
(二)評估咨詢業務
評估咨詢業務以評估手段提供咨詢服務,它包括為政府、企業、金融機構、風險投資人提供投資項目評估以及企業改制、企業發展戰略、商業計劃書、兼並收購的盡職調查等咨詢服務以及行業政策法規、技術標準的研究和研討、財務顧問、咨詢相關專業的培訓等。例如,評估目的本身就明確為評估咨詢或價值分析,如金融不良資產評估;當其他計量手段無法達到目的時,評估計量手段可能會被使用;評估的一些技術和方法可能會應用於企業管理、企業調查、各類數據化決策管理等。其評估報告的外在表現形式有咨詢報告、評估咨詢報告、價值分析報告、盡責調查報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等,其基準日的時態可以是當前,但更多的是未來。
(三)評估復核業務
評估復核業務主要為滿足企業收購、資產交易和資產價值調整等領域的需求,既包括行業監管檢查亦含有咨詢的成分,前者服務於行業管理的需求,旨在凈化評估環境、提高評估師執業水平;後者是接受委託方在作出收購、並購及其他投融資決策之前所進行評估業務,其意圖是對評估對象(包括擬收購或自身狀況)已評估事項或結果重新檢驗和核實,或者是對評估有效期內資產狀況或其他特別事項的影響作出重新估算。其報告外在表現形式是出具評估咨詢報告、評估補充報告或價值分析報告。本質上講評估復核業務起著咨詢的作用,其基準日的時態一般為過去時態,作評估補充報告時其時態為當前時態。我們認為,以財務報告為目的的評估應當屬於評估復核業務,因為財務報告中資產價值的確認是會計行為,其連續的記錄反映了會計確認的結果。評估價值能否直接進入會計系統目前還是一個需謹慎對待的問題,評估界只是運用評估的價值發現技術對會計計量結果進行必要的復核和調整而已。
綜合上述分析可見,三種評估業務的交匯點是從時間和空間兩個方面來考察評估行為對委託方的有用性。一方面三者分別反映了評估基準日的三種時態,當評估基準日確定在過去、現在和未來三種時態的情況下,那麼評估業務便可把更多的評估目的囊括起來;另一方面,評估行為從動態認識中把握並分析委估對象相對靜止狀態下價值的程序要求,也是實現評估業務向會計等領域在空間上推進的重要條件。在這種情況下,評估之中可以凸現其咨詢的功能。

⑹ 金融機構保衛合規風險評估報告

合規風來險評估指導意見源(試行)

一、為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合規風險管理,推動銀行業金融
機構開展合規風險評估工作,
充分發揮合規風險評估在合規風險管理中
的作用,根據《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特製定本指導意見。

二、本指導意見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包括轄內政策性銀行、
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金融
機構、郵政儲蓄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以下簡稱「銀行」)。

三、
合規風險評估是指銀行通過採取一定的方法和程序,

別各種合規風險,
評估風險概率和可能帶來的負面影響,
根據自
身承受風險的能力,
確定風險消減和控制等級,
提出並採取相應
風險消減對策和措施予以糾正的管理工作。

四、合規風險評估的目標是:確保董(理)事會、高級管理
層全面、
及時了解系統內合規風險狀況,
以使合規缺陷得到有效
解決,並持續改進合規風險管理機制。

五、合規風險評估分自我評估、專項評估和年度評估。

銀行各業務條線應根據法律、
規則和准則更新情況及本機構
(部門)
業務開展實際,適時組織開展自我評估。

⑺ 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操作及現場檢查流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現場檢查規程

一、總 則

(一)為規范現場檢查工作,進一步提高現場檢查的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程。
(二)本規程適用於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的全面和專項現場檢查。
(三)本規程所稱銀行業金融機構,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商業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農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眾存款的金融機構以及政策性銀行。
對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現場檢查,適用本規程。
(四)本規程所指的現場檢查包括檢查准備、檢查實施、檢查報告、檢查處理和檢查檔案整理五個階段。
(五)在實施現場檢查時,檢查組應根據被查單位的規模、業務范圍和業務的復雜程度,選擇相應的檢查程序。
(六)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現場檢查,應當遵循依法、公正和效率的原則。
(七)檢查人員應依法開展工作,遵守銀監會「約法三章」、廉潔自律的要求,認真執行《銀監會系統監管人員現場檢查若干紀律規定》,忠實履行職責,遵守保密規定,不得在現場檢查中謀取不正當利益。

二、檢查准備階段

(一)立項
主監管員承擔日常持續性監管的主要責任,其根據對被監管機構風險監測情況、風險評級結果,及以往現場檢查報告,在與現場檢查人員充分商討的基礎上,制定年度或監管周期現場檢查計劃,進行現場檢查的立項,並與現場檢查人員一起進行立項的審議,確定現場檢查的時間和檢查重點項目。
(二)成立檢查組
檢查項目一經確定,則由實施現場檢查的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根據檢查任務配備檢查人員,成立檢查組,並確定檢查組組長和主查人,組長和主查人可以兼任。檢查組可根據工作需要分為若干檢查小組。每個小組至少應由兩位檢查人員組成,保證各項檢查內容均有適當形式的復核和監督。
1.檢查組組長工作職責。檢查組組長負責對檢查組的領導及有關重要事項的協調,指導現場檢查嚴格依照檢查計劃和檢查方案實施,控制檢查工作的質量和進度,向其所屬機構反映現場檢查中發現的重大線索或問題,如果有關計劃或方案需要修改,或者檢查中有重要事項需要與主監管員會商,由檢查組組長負責進行有關協調,審核《檢查事實與評價》、《現場檢查報告》、《現場檢查意見書》及其他相關監管文件,並對現場檢查紀律負總責。
2.主查人工作職責。主查人負責現場檢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和實施,控制檢查工作的質量和進度,根據檢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調整檢查力量和檢查時間,及時向檢查組組長反映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線索或問題,組織撰寫《檢查事實與評價》、《現場檢查報告》、《現場檢查意見書》及其他相關監管文件。
3.檢查組成員的工作職責。檢查組成員應服從檢查組組長和主查人的工作安排,嚴格按照現場檢查程序和要求開展現場檢查工作。認真撰寫《現場檢查工作底稿》等檢查文本,做好取證工作,對現場檢查中發現問題的真實性負責。
(三)發出《現場檢查通知書》
1.提前或者進點時向被查單位遞交《現場檢查通知書》。
2.《現場檢查通知書》由銀監會統一格式。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各自負責《現場檢查通知書》的印製、編號、發放工作。
3.《現場檢查通知書》應當加蓋銀監會或者其派出機構印章。
4.銀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工作人員的工作證是與《現場檢查通知書》並用的合法、有效證件。
(四)發出《檢查前問卷》及收集檢查有關資料
1.發出《檢查前問卷》。根據檢查工作實際需要確定是否向被查單位發出《檢查前問卷》。如確定發出,則應明確回收《檢查前問卷》的時間和報送要求。
2. 進點前應收集的主要材料:
(1)有關金融法律法規和政策。
(2)有關部門掌握的被查單位的情況。
(3)被查單位以往報送的有關材料。
(4)監督檢查部門歷次的現場檢查報告及處理情況。
(5)監督檢查部門掌握的非現場監管資料。
(6)其他監督檢查部門的檢查及處理情況。
(7)被查單位的內外部審計報告。
(8)被查單位對內外部檢查和審計的整改情況。
(9)群眾舉報材料。
(10)媒體及互聯網的有關報道。
(11)其他資料。
(五)審核和分析所收集的材料
1. 審核反饋的問卷材料。在收到被查單位報送的《檢查前問卷》反饋材料後,檢查組應對反饋材料進行審核、作出評價。
(1)審核問卷材料的完整性。檢查組應根據《檢查前問卷》目錄清單,逐項審核每項內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必要時可列出被查單位需要重報或補報的資料清單,要求被查單位在進點前補報,或在檢查組進點後向其索取。
(2)初步審核問卷材料的真實性。被查單位報送的資料,如有明顯出入或差錯,應視為對其管理水平進行評價的一個方面;如事後查明存在虛假和隱瞞填報的問題,應依法追究被查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2. 對問卷材料和其他材料進行綜合分析。在被查單位反饋的資料和其他應收集的資料基本齊備以後,檢查組組長或主查人應召集檢查組成員對掌握的所有資料進行深入分析,對被查單位管理狀況作出初步判斷,提出可能存在的問題。綜合分析可以使用計算機等輔助技術。分析結果應作為制定檢查方案的重要依據。
(六)形成《現場檢查方案》
現場檢查人員根據現場檢查的立項,在全面深入分析被查單位的相關資料,與主監管員充分商討的基礎上訂立清晰明確的檢查方案,包括具體的檢查目標、檢查任務、檢查重點等。
1.《現場檢查方案》包括的主要內容:
(1)制定檢查方案的依據。
(2)檢查的目的、對象、范圍、方式、內容和時間安排、紀律要求等。
(3)需要提交的檢查報告、附表、格式要求等。
(4)檢查組成員分工。
(5)本次檢查依據的法規清單。
2.《現場檢查方案》需經檢查組組長主持,檢查組討論通過。
3.《現場檢查方案》需報經檢查組所屬機構審定。
4.實施檢查過程中,在獲得檢查組所屬機構同意後,檢查組組長可以根據具體情況對檢查方案作出調整。
5. 檢查方案的執行情況應當作為考核檢查質量的重要依據。
(七)檢查前培訓
根據現場檢查的具體情況,如檢查項目的風險程度、風險識別的難度等確定是否進行檢查前培訓。檢查前培訓的內容至少應包括:
1. 學習、討論《現場檢查方案》。
2. 講解、討論現場檢查操作表格。
3. 學習與檢查項目有關的政策法規依據,金融、財會、法律等業務知識,檢查方法和技巧等。
4. 介紹被查單位的基本情況和歷次檢查情況。
5. 其他情況。

三、檢查實施階段

(一)實施步驟
1.進點會談。
(1) 進點會談的程序。檢查組應當在進點會談前明確會談目的,擬定會談提綱,並在《現場檢查通知書》中確定的日期進入被查單位,出示合法證件和《現場檢查通知書》。
(2) 進點會談的主要參加人員。參加進點會談的人員為檢查組成員和被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
(3) 進點會談的主要內容可包括:向被查單位宣讀《現場檢查通知書》,告知檢查的目的、范圍、內容、方式、時間以及被查單位的權利和義務等,介紹檢查組成員;聽取被查單位相關匯報;就檢查准備階段掌握的重要情況或疑問向被查單位進行了解和質詢;向被查單位提出配合檢查工作的要求事項,並確定具體的聯絡人員。
(4) 進點會談應當明確專人記錄,形成《現場檢查會談記錄》(見附件格式1),並作為檢查資料保存。
2.檢查實施。根據檢查組制定的《現場檢查方案》,靈活運用各種檢查技術和方法進行現場檢查,對檢查中認定的事實和有關資料進行整理核對,比較分析,相互印證,確定查證的問題,並編制《現場檢查工作底稿》。
3. 評價定性。根據檢查依據,遵循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查出的問題或事實進行綜合判斷和定性,作出檢查結論。凡是檢查中證據不足、評價依據或標准不明的問題,不作結論性評價。
4.結束現場作業。檢查組在檢查方案規定的時間退出被查單位。檢查組組長確認可以退出被查單位現場後,將退出現場作業的時間告知被查單位,進行現場作業清理,向被查單位辦理調閱資料、借用物品等的歸還手續,退出檢查現場。如有必要再次進場,需提前通知被查單位。
現場檢查的時間一般不應更改,以免影響被查單位的正常業務經營。如確屬檢查需要,可考慮適當調整檢查人員和檢查時間,並知會被查單位。
(二)檢查方法
1. 總體查閱。從總體上對被查單位的賬賬之間、賬表之間、賬實之間的一致性進行現場審核,並查閱被查單位的外部審計報告和內部審計報告,了解和掌握被查單位業務經營和內部管理的基本情況。檢查組應對被查單位賬表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進行現場初步審查,其目的是確保檢查組一開始便能真實、完整掌握被查單位資產負債總體狀況,避免有問題的賬表數據誤導檢查人員。
2. 現場審查。根據檢查方案,按各項檢查內容採取相應檢查方法對被查單位的有關業務和財務資料進行審查,對實際運行狀況進行現場查勘。
(1)檢查方法包括核對、審閱、計算、比較分析、賬戶分析、繪制流程圖、實地觀察、詢問調查等,並可運用計算機等輔助技術。
(2)檢查方式包括普查和抽查。普查要求對檢查內容所涉及的全部業務、財務資料進行全面審查。抽查要求根據抽樣比例和抽樣原則對檢查內容所涉及的業務、財務資料進行有選擇的審查。抽樣比例根據現場檢查方案的要求確定,抽樣原則一般採取判斷抽樣,或者根據已經掌握的檢查線索確定需要檢查的范圍、業務環節。
(3)對被查單位的實際運行狀況進行現場查勘一般採取現場觀察和寫實記錄的方式。
3. 調查取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取證,並取得證明材料。
(1)檢查組可視檢查需要,調閱有關資料,查詢被查單位的計算機業務系統的數據,並進行數據導出、轉存、列印、復印等處理。
(2)對需要調查取證的問題,要取得充分的證據。
(3)證明材料包括:調查詢問筆錄、憑證、報表、賬冊(賬頁)、問卷、說明材料、被查單位文件、合同、會議記錄、外調復函、實物照片等。上述證明材料如屬復印件,必要時應要求被查單位負責人(負責人不在時由經辦人)簽字,或加蓋部門公章確認,確有特殊情況未能簽字或蓋章確認的,主查人應當書面說明原因。
(4)在檢查證據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毀損的情況下,檢查組要立即向其所屬機構報告,按照《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有關證據材料先封後查。
(5)檢查結束前,檢查組要統一匯總檢查證據材料,編制調查取證材料清單,並編印頁碼,由檢查組集中統一管理。
(三)質量控制
在整個現場檢查期間,檢查組組長和主查人要對檢查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分階段聽取各檢查小組的匯報,及時了解檢查各階段的工作情況,控制檢查工作質量和進度,查找檢查差錯和遺漏,解決檢查工作中的各種疑難問題,根據檢查工作的進展情況及時調整檢查力量,確保檢查工作滿足檢查目的和要求。
(四)文本要求
1.現場檢查調閱資料清單。現場檢查操作中,檢查組應根據擬檢查的內容,確定需調閱的原始憑證、會計賬簿、管理報表和有關文件,根據檢查需要逐次調閱。
檢查組調閱資料需填寫《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見附件格式2)一式兩份,由檢查人員簽字後,向被查單位取得上述檢查資料。《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由檢查組和被查單位有關責任人各執一份。檢查資料使用完畢後,要及時歸還被查單位,並在《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上註明歸還日期,由接收人簽字確認。
2.現場檢查工作底稿。實施檢查時,檢查人員應當對檢查工作內容進行記錄,編制《現場檢查工作底稿》(見附件格式3)。檢查人員通過編制工作底稿描述檢查事實和問題,判斷和評價所發現的問題,評估風險狀況。
(1)檢查人員應對所編制的工作底稿的真實性負責。每個檢查人員的工作底稿必須由另外一名檢查人員進行復核,主查人要對工作底稿進行必要的檢查和指導。
(2)工作底稿可按照一事一稿進行記錄,也可以視檢查項目的情況進行合並處理。記錄的內容應涵蓋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檢查的基本情況,包括檢查時間、檢查地點、檢查對象、檢查事項、檢查人員、索引號及頁次等;
二是檢查發現的問題概述或事實記錄,包括檢查認定的事項,認定過程中對有關憑證、報表等資料進行計算、分析、比較的內容及其結果,認定的依據等;
三是評價和意見;
四是與問題或事實有關的取證材料等附件。
(3) 工作底稿所表述的觀點必須清楚明確,所附取證材料必須真實可靠,並能充分支持觀點。工作底稿應簡潔、清晰,符合文檔規范。
(4) 工作底稿應由檢查人員和復核人簽字。
3.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檢查人員通過編制《現場檢查事實確認書》(見附件格式4)向被查單位確認事實和問題,事實確認書只記錄檢查事實,不作任何定性評價,可視需要附取證材料。
(1)主查人在掌握全部現場檢查工作情況和審閱檢查人員全部《現場檢查工作底稿》的基礎上,確定需要被查單位簽字確認的檢查事實項目,由檢查人員根據《現場檢查工作底稿》編寫事實確認書。
(2)事實確認書經主查人逐一審核簽字後,交被查單位(部門)負責人逐一簽具明確意見,並簽字或蓋章予以確認。意見分為三種,一是承認事實,二是否認事實及其理由,三是補充相關事實。
(3)事實確認書所附取證材料如果能充分證明認定事實成立,但未獲被查單位簽字確認的,檢查組可視情況封存取證材料原件,以避免被查單位篡改或銷毀原件。
(4)事實確認書中所附取證材料不能充分證明認定事實成立,並且被查單位申辯理由成立的,檢查組應註明「認可申辯,不作問題」並留存。

四、檢查報告階段

(一)形成《檢查事實與評價》
1.各檢查小組初步形成分項目檢查事實與評價。各檢查小組依據《現場檢查工作底稿》等檢查資料,將檢查中發現和掌握的問題和事實進行分類整理和綜合分析,初步認定問題和事實的性質,形成檢查小組的檢查事實與評價,提交主查人。運用計算機技術輔助檢查的,可以由計算機匯總生成檢查事實與評價。
2.檢查組對初步形成的檢查事實與評價進行討論分析和綜合判斷,由主查人組織撰寫對被查單位總體的《檢查事實與評價》。
3.《檢查事實與評價》包括事實和評價。事實的表述應當真實准確,有詳細、充分的數據和文字資料支持,可包括檢查前問卷、會談記錄、工作底稿、取證材料等情況。評價要對照適用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作出評述,做到定性准確、有理有據、客觀公正。
4.《檢查事實與評價》在遞交被查單位之前,應由檢查組組長與主查人簽字。
(二)與被查單位交換檢查意見
1.《檢查事實與評價》形成之後,檢查組組長要組織與被查單位的檢查總結會談。總結會談由檢查組組長主持,被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及有關業務部門負責人參加,現場檢查人員還應通知主監管員參加會談。由主查人向被查單位宣讀《檢查事實與評價》,請被查單位就有關問題和事實的真實性、准確性及評價結論提出意見,必要時就有關問題交換意見。
2. 檢查總結會談應當安排專人記錄,並整理形成《現場檢查會談記錄》。
3. 被查單位對《檢查事實與評價》材料無異議時,由被查單位負責人在《檢查事實與評價》上簽具無異議意見,簽字或加蓋公章;被查單位有異議時,應在檢查組規定的時間內向檢查組反饋書面意見。檢查組應當對被查單位提出的意見進行研究,充分吸納被查單位的合理意見。被查單位逾期未反饋意見的,視為對《檢查事實與評價》無異議。
4.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與被查單位舉行檢查總結會談時,檢查組應當將《檢查事實與評價》書面材料發送被查單位,由被查單位在檢查組規定的時間內反饋書面意見。被查單位逾期未反饋意見的,視為對《檢查事實與評價》無異議。
(三)形成《現場檢查報告》
總結會談結束或收到被查單位對《檢查事實與評價》反饋書面意見後,檢查組應充分吸納被查單位的合理意見,形成《現場檢查報告》。
1. 與被查單位交換檢查意見後,主查人組織起草《現場檢查報告》。
2.《現場檢查報告》應當以《檢查事實與評價》為基礎,主要應包括實施檢查的基本情況;被查單位的基本情況;檢查出的問題與事實及檢查組作出的評價;根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的規定,提出擬作出的行政處罰的建議,以及擬提出的整改意見和監管要求等。
3. 檢查組組長對《現場檢查報告》進行審核後,呈報其所屬機構審定,並移交給主監管員。

五、檢查處理階段

(一)檢查處理的方式
對於不涉及實施行政處罰及其他監管措施的,由檢查組所屬機構出具《現場檢查意見書》;對於涉及實施行政處罰及其他監管措施的,檢查組所屬機構在出具《現場檢查意見書》的同時,還應依照銀監會有關規定處理。
(二)《現場檢查意見書》的作出和執行
《現場檢查意見書》是檢查組所屬機構對被查單位通報檢查事實、作出檢查評價、提出整改或處理意見的專門文件。檢查組負責起草《現場檢查意見書》,上報檢查組所屬機構審批後,按法定程序送達被查單位。
1.《現場檢查意見書》依據銀監會關於監管職責分工的有關規定執行。
2.《現場檢查意見書》的內容主要包括:
(1)檢查發現的問題及其評價和判斷。
(2)提出整改意見及整改的時間要求。
(3)要求被查單位在收到《現場檢查意見書》的一定期限內將整改方案書面報告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並視執行整改方案的進度情況分階段或一次性將整改書面報告報送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
3.主監管員依據《現場檢查意見書》提出的整改意見和整改時間要求,以及被查單位報送的整改方案,及時跟進被查單位的具體整改情況,包括整改措施、整改進度和整改效果等。
主監管員要將整改情況反映到風險評級、評價和年度監管報告內容中去,同時研究確定下一步的監管方案,必要時提出採取進一步監管措施的建議。

六、檢查檔案整理階段

(一)建立檢查檔案
在整個檢查工作中,檢查組應當認真收集、整理檢查資料,將記錄檢查過程、反映檢查結果、證實檢查結論的各類文件、數據、資料等納入檢查檔案范圍,為建立檔案做好准備。
檢查檔案包括:現場檢查通知書;現場檢查方案;檢查前問卷、內控問卷及反饋材料;現場檢查會談記錄;現場檢查資料調閱清單及所調閱的資料;現場檢查工作底稿及取證材料等附件;檢查事實確認書;分項目檢查報告;檢查事實與評價及其反饋意見;現場檢查報告;現場檢查意見書;行政處罰決定書;其他材料。
檢查檔案應當按照檢查項目建立專卷,並按立卷順序進行裝訂。檔案內容要按照檢查准備、檢查實施、檢查報告、檢查處理四個階段進行分類整理。
現場檢查資料應根據檢查的程序或性質等進行編號和整理,以便查閱和後續檢查時參考。
(二)編寫檔案目錄
對歸入檢查檔案的資料要編寫案卷目錄。目錄應按照檢查工作流程、環節、內容以及檢查資料的主次關系、主從關系等進行編寫。
1. 卷內材料目錄、案卷目錄一律用統一格式列印。
2. 卷內文件資料目錄應放在卷首。
(三)製作檔案封面和檔案管理
檢查檔案整理完畢後,應當精心裝訂,製作現場檢查檔案封面(見附件格式5),封裝成冊。
1. 案卷封面應按規定逐項填寫清楚。
2. 卷內材料要去掉金屬物,對破損的材料應進行托裱;字跡已模糊的應復制並與原件一並立卷。
3. 無須歸檔的材料,應進行整理、登記,經批准後銷毀。
4. 檢查檔案的保存時間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四)建立電子版現場檢查檔案
為適應電子化辦公趨勢,方便查閱,提高檢查信息的實用性和連續性,檢查組應建立電子版現場檢查檔案,並實現在一定范圍內的信息共享。
(五)現場檢查檔案的移交
檢查組應將現場檢查檔案及全套檢查資料移交具有管轄權的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以備參考。

七、 附 則

(一)特殊情況下需要對被查單位進行臨時性檢查的,可適當調整檢查程序,不提前通知被查單位,但檢查組到達被查單位時應出具合法證件和《現場檢查通知書》。
(二)後續檢查的程序參照一般檢查項目執行。
(三)銀監會需要與其他監督檢查部門組成聯合檢查小組時,檢查程序和內容可參照本規程協商確定,確保檢查過程中的合法合規、協調合作與信息共享。
(四)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境外機構的現場檢查適用本規程,同時,境外檢查應遵守當地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五)本規程由銀監會負責解釋。
(六)本規程自印發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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