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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公司在美國進行金融交易應如何納稅

發布時間:2021-05-08 14:39:22

⑴ 取得國外股票期權如何納稅

在股票期權制中,個人取得的是將來購買股份的權利,這個權利賦予被授予人將來既可以選擇放棄購買,也可以在未來購買股票的權利,當然決定個人行權與否的關鍵是行權時股票的市價是否高於當初的行權價,因此個人在行權前是沒有收益,也不用征稅。
根據財稅[2005]35號文件的規定,員工在接受實施股票期權計劃企業授予的股票期權時,除另有規定外,一般不作為應稅所得,也就是說在接受股票期權時不產生納稅義務,也不用納稅。但如果員工在行權日前轉讓其股票期權的,則此時產生收入,其股票期權轉讓凈收入為就納稅所得額,按照個人工次薪金所得征稅,征稅時間其股票期權轉讓之月。如果員工到期選擇行權,則行權時股票的市價肯定是要高於起初的行權價,即以行權價買入該公司股票,此時由於市場價高於行權價,有收益產生,對於此部分收益按工資薪金所得項目征稅,征稅時間為其股票期權的行權日所屬之月。對於行權後員工轉讓其行權所獲得的股票,即在二級市場轉讓股票,此時有收益,但對於此部分境內收益暫時免徵所得稅。如果行權後繼續持有,持有期間所獲得的股利應該繳納個人所得稅,納稅時間為公司派發股利之月。
對於非上市公司,由於非上市公司股票沒有可參考的市場價格,因此其股票期權行權時股票的市場價格則很難確定,為此國家稅務總局針對阿里巴巴雇員非上市公司股票期權所得個人所得稅專門作出了一個批復,即國稅函〔2007〕1030號。根據此規定,公司在給予員工股票期權時如果存在實際或約定的交易價格,則行權時股票的市場價格按當時約定的交易價格確定,約定的交易價格與行權價的差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如果市場上存在與該非上市公司股票具有可比性的相同或類似股票的實際交易價格,則行權時股票的市場價格可參照該股票價格確定來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如果上述兩種情況都不存在,則行權時股票的市場價格可以暫按其境外非上市母公司上一年度經中介機構審計的會計報告中每股凈資產的價格來確定,依此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個人股票期權收入應納稅款的計算及舉例
按照財稅〔2005〕35號規定,個人因參加股票期權計劃而從我國境內取得的所得,應按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稅,對於該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所得可區別於所在月份的其他工資薪金所得,也就是說股票期權的所得單獨計算並徵收個人所得稅,而並不是與當月工資薪金合並計算,單獨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當月應納稅款:
應納稅額=(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應納稅所得額/規定月份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規定月份數,其中規定月份數為員工取得來源於中國境內的股票期權形式工資薪金所得的境內工作期間月份數,長於12個月的,按12個月計算。下面以一例子來具體說明:
境內A企業為一家在納斯達克上市的公司,於2005年1月1日授予某高管人員張某10萬股股票期權,行使期限為5年,約定價格為當年1元/股。如果到了2010年1月10日,公司上市的股票價格上漲到5.8元/股,張某行權,即按1元/股購進10萬股該公司股票,不考慮其他稅費。另張某還獲得當月工資收入約6000元,月度業績獎3000元。則張某在2010年1月應該繳納的個人所得稅應該分為兩部分計算:
首先按照稅法計算張某該月工資薪金應交的個人所得稅:工資所得應納稅額=(6000+3000-1600)×20%-375=1105元。然後按照財稅[2005]35號文件的規定,單獨計算股票期權行權所得應納的個人所得稅:股票期權形式的工資薪金應納稅額=〔100,000×(5.8-1)÷12×25%-1375〕×12= 103500元。按照個人所得稅稅率表,適用45%稅率,速算扣除數為15,375,則張某在2010年1月份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1105+103500=104605元。
如果張某將行權後所買進的股票於2010年3月以每股8元的價格價格出售50000股,則此時獲得的價差收入為資本利得收入,而對於個人行權後轉讓股票等有價證券取得的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適用的征免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我國現行稅法和政策的規定是暫時免徵個人所得稅。但對於個人轉讓境外上市公司的股票而取得的所得,應按稅法規定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和應納稅額,依法繳納稅款。由於該公司為境外上市的企業,因此張某3月份轉讓轉讓股票應納稅額=50000×(8-5.8)×20%=22000元。如果該企業在境內上市,則對於張某轉讓股票的所得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如果張某繼續持有其手中剩餘股票,2011年6月其手中剩餘50000股每股分得現金股利0.2元。對於員工因擁有股權參與稅後利潤分配而取得的股息、紅利所得,應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適用的規定計算並繳納個人所得稅,對於個人獲得境內上市公司的股息、紅利所得減半徵收。此時張某2011年6月股息所得應納稅額=50000×0.2×20%=2000元。如果A企業為境內上市的企業,則張某獲得的現金股利的應納稅額為1000元.

投資美國股市的收入如何納稅

1、如果是中抄國居民購買美股,按照有關規定,應當主管地稅機關如實申報自己的境外收入。目前來看,股息、紅利的個人所得稅稅率是20%,按年徵收。同時,准予在應納稅額中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但扣除額不得超過該納稅義務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若是中國的居民企業在美國股市有投資收入的話,應當於第二年初匯算清繳時合並到境內收入里如實申報、納稅,目前法定稅率是25%。同樣,准予在應納稅額中扣除已在境外繳納的企業所得稅稅額。但扣除額不得超過該納稅義務人境外所得依照中國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2、一般談及的美國股市包含紐約證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 及納斯達克證券市場 (Nasdaq Stock Market) 上市的股票 。美國主要的股票交易市場: 紐約證券交易所 NYSE,納斯達克證券市場NASDAQ,美國證券交易所AMEX,店頭市場Over-the-Counter.

⑶ 如何應對美國稅收新規定(FATCA),避免全球報稅

只要外國公民在美國滿足了「實質性居住測試」或者「綠卡測試」,即成為美國的「外國居民」(resident alien)從而需要對全球收入向美國政府報稅。美國「外國居民」(resident alien)除了包括所有的美國永久居民外,長時間居留美國,滿足了「實質性居住測試」的非移民簽證持有者,比如有些長期居住在美國的H-1,L-1簽證持有者,也包括在內。

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當今的中國移民申請者大多呈現「不差錢」的狀態,尤其EB-5投資移民和EB-1C跨國公司高管移民在中國的日益風行,這些移民申請者大多在中國乃至全球各國都擁有數目可觀的收入。對於他們來說,向美國政府「全球報稅」已經成為其轉變為美國的納稅人之前需要考慮的嚴肅問題。 如何應對美國稅收新規定(FATCA),避免全球報稅呢?

去年年末美國頒布新的針對美國納稅人海外金融資產披露與增值部分的報稅的法規FATCA,其後我們收到了很多中國移民申請人以及一些H-1,L-1簽證持有者關於這項法律的咨詢。首先我們必須明確,這項新法規只是專門針對納稅人的海外金融賬戶和金融資產,並非所有海外資產。並且,新法案依舊不會對金融資產進行征稅,只是要求披露,僅對收入部分需要報稅。接下來,我們來仔細看看新法案的規定。

8938表格
對於滿足FATCA條件的美國納稅人,需要額外填寫8938表格並連同1040NR表格一起在4月15日之前提交美國國稅局IRS。而值得注意的是美國早在2004年就開始實施一套境外銀行和金融賬戶披露的法律(FBAR),而在2011年3月28日,美國財政部完成了這部法律的最終修訂並納入正式實施。雖然新公布的FATCA法案和之前的FBAR法案看上去都是對美國納稅人的海外金融賬戶信息進行披露,但當我們打開FATCA法案要求提交的8938表格和FBAR法案要求提交的TD F 90-22.1表格後可以發現明顯的區別:

首先,8938除了信息披露之外,更重要的是需要填寫海外的收入數額(利息,分紅,辦稅等等);而TD F 90-22.1表格只需要填寫賬戶信息,並不需要填寫收入或金融資產的增值。
另外,從提交上,8938要求4月15日前與1040NR報稅表一起提交給美國國稅局IRS,但TD F 90-22.1表格要求6月30日提交給美國財政部,並且特地說明不要與報稅表一起提交。
由此可見,之前的FBAR法案傾向於境外金融資產的信息披露而FATCA法案更加傾向於境外收入的報稅。而FATCA也特別說明了,滿足提交8938表格的納稅人,如果同時滿足TD F 90-22.1表格的條件,依然需要提交TD F 90-22.1表格。兩項法案並沒有相互的覆蓋。
如何應對美國稅收新規定(FATCA),避免全球報稅需要提交的資料

需要提交8938表格的條件
申報人的身份
美國公民;
美國永久居民;或
符合「實質性居住測試」的非移民簽證持有者,比如某些H-1,L-1簽證持有者等等。
財產的類別
需要向美國申報的資產類別包括:
海外金融機構中的金融賬戶;以及
雖然未處在海外金融機構中,但持有者用於投資的如下金融財產:
非美國公司發行的股票或其他證券;
任何在海外實體中的資本;以及
任何由海外實體作為發行方或交易方的金融商品或合同。
海外金融機構除了海外銀行以外,還包括其他海外投資機構,比如共同基金,對沖基金以及其他私募投資基金。

對於金融資產需要注意把握「用於投資」的概念,舉例來說,對於房產而言,如果是明顯屬於個人使用的私人房產不屬於金融資產,而用於投資的房地產公司中的股份則屬於金融財產。
對於外海非金融資產收入的報稅需要用到其他表格,比如2555表格。
需要申報的金額門檻
納稅人未婚且居住在美國:在納稅年末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5萬美元或者在納稅年內的任何時刻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7萬5千美元。

納稅人已婚且居住在美國,並且與配偶合並申報:在納稅年末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10萬美元或者在納稅年內的任何時刻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15萬美元。
納稅人已婚且居住在美國,但獨立申報:在納稅年末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5萬美元或者在納稅年內的任何時刻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7萬5千美元。
納稅人居住美國境外且獨立申報:在納稅年末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20萬美元或者在納稅年內的任何時刻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30萬美元。
納稅人居住美國境外但與配偶合並申報:在納稅年末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40萬美元或者在納稅年內的任何時刻國外總金融資產超過60萬美元。
對於非美國公民的美國納稅人而言,居住美國境外是指其在結束在該納稅年內的連續12個月中有至少330天處在美國境外。

不依法申報的懲罰
根據新規定,不依法對海外金融資產進行申報會面臨高達1萬美元的罰款,如果在美國國稅局通知後依舊不依法申報或繳納稅款的,罰款將會上升至5萬美元。而對於未足額申報的部分,最高可處該不足額部分的40%作為罰款。
海外收入的追溯(追繳)
首先可以明確的是,外國公民在滿足「實質性居住測試」或「綠卡測試」之前,其美國境外收入是不需要向美國政府申報的。而在成為美國納稅人的那一年中,可以選擇自成為納稅人那天起開始向美國進行全球收入的報稅或者在該報稅年全年向美國全球收入報稅。新規定的出台對於這項基本法律沒有影響,因此,外國公民依舊不用擔心新法會追溯獲得綠卡或符合「實質性居住」條件之前的全球收入。
另外,根據FATCA新規定,該規定適用於2010年3月18日之後的納稅人的海外金融資產的披露以及,即2011年報稅開始適用。另外再次重申,對於外國公民的海外金融資產是不會征稅的,要求的僅僅是披露,而資產的增值,即收入部分才會要求報稅。

美國對納稅人海外金融資產追查趨勢
FATCA新規定中還有重要的一環,就是要求在美國營業的海外金融機構,比如銀行,在2013年6月30之前加入一個與美國國稅局IRS的協議。協議的主要內容是:這些海外金融機構必須對其儲戶進行特定的身份調查和其他盡職審查並向美國國稅局IRS上報其美國儲戶的相關信息。而未參加協議的海外金融機構必須暫扣並向美國國稅局上繳其美國收入的30%。這可謂是美國徹查納稅人海外金融資產的一記重拳。如此一來,那些從前用來避稅的灰色地帶將會被進一步肅清。

海外金融資產的申報對「外國居民」(resident alien)的影響
之前我們提到了,新法案要求提交的8938表格是一張境外收入報稅單,其中需要填寫的外國收入包括利息,分紅,版稅以及其他收入。對於已經成為美國的「外國居民」(resident alien)的中國公民而言,雖然美國和中國之間具有《關於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防止重復征稅,但由於美國和中國的稅制不同,這些中國公民依然有可能因此在向中國政府繳稅後再向「山姆大叔」納貢。
雖然目前,對於納稅人的境外收入還是自覺原則,但FATCA尚未完全實施的要求境外金融機構向美國國稅局IRS公布客戶信息的計劃一旦如期進行,隨著這些境外金融機構對客戶信息的披露,其境外金融資產的增值和走向將被美國國稅局一覽無余,更多的避稅方案將變成泡影。

如何應對美國稅收新規定(FATCA),避免全球報稅的建議
「全球報稅」對於一些海外收入高的移民申請人或一些長時間居住在美國的非移民簽證持有者,尤其是某些L-1簽證持有者來說,的確可能意味著更高額的賦稅。但是就權利和義務對等的原理來說,享受一國福利必然承擔納稅義務。並且,如果僅僅為了不向美國政府繳稅就放棄「美國夢」似乎略顯滑稽。作為平衡點,既不違反美國法律,亦不放棄「美國夢」,又相對減輕稅務負擔,在成為需要全球報稅的美國納稅人之前,申請人應該做好長遠稅務計劃。您可以參考我們的另一篇文章《高資產人士在成為美國稅法上的「外國居民」之前的應做的避稅計劃》或者咨詢我們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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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EB-5 :特許經營學校項目介紹
美國EB-5投資移民是目前全家獲得美國綠卡最快最便捷的主要途徑之一。自2004年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以來,EB-5經過前幾年的觀望和緩慢發展,最近三、五年以強勁的勢頭一躍成為最主要的投資移民項目。繼美國投資移民佛州特許學校項目前9期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後,正在火熱認購中的第10期只剩下了少量名額,而美國投資移民佛州特許學校項目的第11期則是喬鴻移民推出的又一力作,震撼發布,名額非常搶手,請抓緊報名,以下為特許經營學校項目第十期簡介:

佛羅里達州特許經營學校項目第十期簡介
1、由美國政府EB-5 US Government EB-5區域中心直接授名,佛羅里達州政府全資資助運營,佛羅里達州州長Rick Scott、佛羅里達州商務部的大力推進的項目。
2、前面1-9期均取得了巨大成功,現成為EB-5投資移民項目的示範項目!
3、該項目模式已被USCIS所認可,項目資產由全球最大的房地產公司進行認證評估(CBRE世邦魏理仕)。
4. 超過標准55%的高就業創造力,USCIS 要求: 410個就業崗位,該項目創造就業機會:約為634個就業崗位(建設和學校營運)。
5. 清晰的返還策略,EB-5的借款由學校建築,土地以及租金收入為擔保。主要銀行( PNC Bank)融資80%至90%的資金建設特許學校。點此查看《何為美國特許學校http://qhyimin.com/detail_1248.html》

美國佛州海外投資區域中心是唯一被美國移民局批準的,可以在全佛羅里達州經營教育設施業務的區域中心,是曾被美國移民局提出可作為其它區域中心學習的8家區域中心之一。
喬鴻移民攜手美國佛州海外投資區域中心,強強聯合,迄今為止已經成功銷售完成了美國EB-5投資移民佛羅里達州特許學校系列項目1期至9期的銷售,正在火熱認購中的第10期只剩下了少量名額,正在進行11期項目的銷售,每個項目都受到了客戶的高度認可和歡迎,目前客戶正在批量獲得美國移民局I-526的批准。
喬鴻移民推廣美國投資移民項目始終堅持有始有終的原則,喬鴻移民高層多次實地考察和回訪項目進展,幾乎每個項目從前期考察到後期回訪等各方面情況信息,均第一時間反饋給喬鴻客戶,讓客戶及時了解全面掌握,放心安心申請美國投資移民!

⑷ 美國公司如何報稅

美國公司如何報稅?
1、僱用稅務專家准備您的報稅
如果,您的稅務情況比較復雜,又擔心自己無法報稅,那麼僱用稅務專家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這也是大部分美國人的選擇。
在美國,許多美國人或者企業都依靠注冊會計師(CPA),律師等來准備他們的納稅申請。作為華人投資者而言,你可以通過和稅務專業人士溝通,確保他們能夠妥善處理您的報稅申請並滿足您的需求。
2、把您的信息交給你的稅務專家
一旦認可了你選擇的會計師,就選擇相信他,將包含您經濟信息的一些資料交給他,包括W-2(或者其他稅務表格)副本,收據,注冊單等等。同時,確保能夠讓會計師,在發生問題或者缺少資料時,可以聯繫到您。
3、預約核對時間
您可以安排一個合適的時間節點,在指定的時間和會計師進行核對,確保你的報稅申請能夠按時完成。

⑸ 中國公司在美國進行投資取得的所得稅要如何交稅

這個涉及稅收繞讓的問題了,我只能說個原理給你,具體的你去網上查,如果美國的所得稅是20%,國內是25%,你在美國的扣20%後的利潤拿回國,就可以抵扣20%,國內還需上5%的所得稅,如果沒過是25%,就不需要上稅,如果美國是30%,國內不會退你稅,如果美國是25%,但你享受美國的稅收政策,只繳納了10%,或者其他數據吧,國內同樣認可你是按照20%上稅的

⑹ 國外從事外匯保證金交易所得收益要繳稅嗎

根據國家不同,在美國,美國人從事資本市場的交易,政府要收取資本利得稅回,而對其他國答家投資者則有免稅的政策,以保證美國資本市場的流動性。

美國是國際金融中心,既然是「國際金融中心」,有相關的法律保障投資者權益。選擇美國的券商,需要的是注意看看是否受到NFA的監管。

從事國外外匯保證金交易所得是免資本利得稅的。

⑺ 中國人在美國進行金融交易應如何納稅

已經有越來越多的中國人進入了國外的金融市場進行交易。如果您成功的取得了盈利,那麼您接下來面臨的第一個問題就是稅收。稅收和死亡是每個人無法逃避的命運,忘了誰說的來著。本文討論的是美國對外國人在金融交易中取得的盈利是如何征稅的,如果您既非美國公民又非美國永久居民而且擁有在美國的金融市場從事交易取得的盈利,請繼續往下看。 美國的個人所得稅法將既非美國公民又非美國永久居民的人的收入分為兩類: 與在美國境內的貿易或業務行為有有效聯系的收入 (Income that is effectively connected with a trade or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與在美國境內的貿易或業務行為沒有有效聯系的收入 (Income that is not effectively connected with a trade or business in the United States)。 對於來自於資本利得或者說資本收益(比如您的交易盈利)方面的個人收入,美國的稅法規定,如果美國稅收年度內您在美國境內停留的時間不少於183天,您將按照30%(或者由美國和您的國家間的稅收協定製定的比30%更低)的統一稅率繳納所得稅。如果美國稅收年度內您在美國境內停留的時間少於183天,您就不用針對資本利得繳納所得稅,除非: 您的資本利得屬於有有效聯系的收入; 如果您的資本利得屬於 有有效聯系的收入 ,您將在一定的減稅後,按照針對美國公民或者美國永久居民制定的分級稅率繳納所得稅。如果美國和您的國家間有稅收協定,您繳納的所得稅可能略少一些。 注意,有有效聯系的收入 並不是定義成您的收入要直接來源於您在美國境內從事的貿易或業務行為,而是定義成只要您在美國境內從事的貿易或業務行為,那麼您取得的來自美國境內的所有收入都要算作是 有有效聯系的收入。比如您是一個持有F簽證的留學生,那麼您在美國交易股票的盈利是要繳納所得稅的,雖然您的交易盈利和您在美國的業務行為——學習,沒有直接關系。下列人取得的收入通常被視為有有效聯系的收入:F/J/M/Q簽證的持有者; 在美國境內的貿易或業務行為的合夥人; 在美國境內從事個人服務的人; 擁有或運營美國境內從事銷售服務或和產品的企業的人; 出售或轉讓美國境內房地產的人; 出租房地產的人(可以選擇是否將自己視為有有效聯系的收入的人)然而非常關鍵的部分在這里:如果您在美國的唯一業務行為就是通過一家美國的經紀商交易股票、證券或商品,那麼您將不會被視為 在美國境內從事貿易或業務行為 。您的資本利得(交易盈利)也因此不會被視為有有效聯系的收入。 舉例說明:您是一個有中國國籍的人,居住在中國,在美國的稅收年度內停留在美國的時間少於183天,與美國有關的唯一活動是通過某個經紀商交易Google的股票和黃金期貨,那麼您的交易盈利不用向美國繳稅; 您是一個有中國國籍的人,居住在中國,在美國的稅收年度內停留在美國的時間等於或超過183天,與美國有關的唯一活動是通過某個經紀商交易Google的股票和黃金期貨,那麼您的交易盈利需要根據美國和中國間的稅收協定的規定向美國繳稅; 您是一個有中國國籍的人,在美國留學或在美國的企業里工作但是還沒有拿到美國綠卡,同時您通過某個經紀商交易Google的股票和黃金期貨,那麼您的交易盈利需要在一定的減稅後再按照美國公民或永久居民的的標准向美國納稅,或者按照美國和中國間的稅收協定的規定向美國納稅。

⑻ 美國公司報稅是怎麼規定的

美國公司做賬報稅需要資料:
提供單據,整理單據
賬務處理,做賬完畢
交由核數師審計
審計完畢
報告交股東簽署
會計師持簽署的審計報告去美國政府報稅
相關文件返還客戶

⑼ 在美國如何交稅

按稿酬所得交稅,換算為人民幣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元費用,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70%交稅(即14%)
4000元以上的,扣除20%費用,余額按20%的70%交稅。
在美國已交納的個人所得稅允許抵免,但抵免額以按個人所得稅法計算的應納稅額為限。即最多抵完,在國外多交的,中國不退。

⑽ 想辦理美國公司,美國公司都是怎麼納稅的

首先,除美國之外,對其永久居住在另一個國家的公民來源於外國的所得,世界上幾乎沒有其他國家主張課稅。美國保留對其公民全球所得稅的權力,無論他們居住在哪裡(《聯邦稅法典》第一條,第二條d,第7701條a(30))。不僅如此在美國,個人於既定年度中物理存在超過183天,通常就足夠對其那一年的全球所得課稅;如果其前兩年也曾在美國,這個期限要求會更短。
對於非美國居民,非美國綠卡的持有者,在美國沒有經營的美國公司的控股人,如果設立LLC的公司於特拉華或俄勒岡州以及內華達州,除了固定的特許經營稅外,州和聯邦的稅收基本可以免除。
不管您在美國的哪個州注冊,不管您的居民身份是哪裡,只要您在美國IRS領取了僱主識別號,或其他相當於稅號的東西,您至少都有向美國聯邦稅務局納稅的義務,具體的稅率要具體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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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外國公司在美國進行金融交易應如何納稅相關的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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