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互聯網金融風險有哪些
一是金融風險擴散速度較快。
無論是第三方支付還是移動支付,包括P2P、大數據金融、眾籌平台、信息化金融等在內的互聯網金融,都具備高科技的網路技術所具有的快速遠程處理功能,為便捷快速的金融服務提供了強大的IT技術支持,反過來看互聯網金融的高科技也可能會加快支付、清算及金融風險的擴散速度。
二是金融風險監管難度較高。
對應的較高的互聯網金融技術環境中存在所謂「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這對於互聯網金融的風險防控和金融監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互聯網金融當中的網路銀行、手機銀行等的交易和支付過程均在互聯網或者移動互聯網上完成,交易的虛擬化使金融業務失去了時間和地理限制,交易對象變得模糊,交易過程更加不透明,金融風險形式更加多樣化。
三是金融風險交叉傳染的可能性增加。
傳統金融監管可以通過分業經營、設置市場屏障或特許經營等各種方式,將金融風險隔離在相對獨立的領域。而互聯網金融中的這種物理隔離的有效性相對減弱,尤其是防火牆作用可能因網路黑客等破壞而衰減,因此「防火牆」的建設更需要加強。
在以第三方支付、P2P、大數據金融、眾籌平台、信息化金融機構等為主要模式的互聯網金融中,一些超級金融集團利用國際互聯網金融交易網路平台進行大范圍的國際投資與投機活動,這些集團既了解金融監管法律法規,又能利用法規差異逃避金融監管,獲取監管套利。
2. 互聯網金融業務面臨四大風險有哪些
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特殊風險
3.流動性風險。流動性是商業銀行正常存在的一種風險類型,銀行的流動性來自於銀行存款和貸款,一旦銀行的存款不足以支付貸款所需,就產生了流動性的不足,這種流動性不足根源於銀行償還能力的有限和取款數量的難以預期。銀行流動性直接關乎銀行的經營能力和信用,流動性不足將導致銀行貨幣流通的緩慢甚至停滯,嚴重時有可能導致銀行的倒閉。
4.法律風險。法律風險是指由於網路金融立法相對落後和模糊而導致的交易風險。互聯網是一個全球信息交互的平台,互聯網金融是一個跨國界的金融平台,然而由於各個國家、地區經濟制度和法律規定的差異,互聯網交易雙方對於互聯網金融的規則很難達到完全一致,這就加劇了一些互聯網金融的違規違法幾率,從而誘發法律風險。互聯網金融在很多發展中國家都剛剛起步,相關法律體系還不完善,如在網路金融市場准入、交易者的身份認證、電子合同的有效性確認等方面尚無明確而完備的法律規范。因此,在採用bis後,利用網路提供或接受金融服務,簽訂經濟合同就會面臨在有關權利與義務等方面的相當大的法律風險,容易陷入不應有的糾紛之中,使交易者面臨關於交易行為及其結果的更大的不確定性,增大了網路金融的交易費用,甚至影響網路金融的健康發展。互聯網金融存在的風險,嚴重威脅到了我國金融市場的穩定,阻礙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縱深發展。面對互聯網金融的諸多風險,我們要做好完全的風險防範措施。
3. 如何防範互聯網金融風險
風險存在:
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讓人眼花繚亂,但實際上我國互聯網金融產業還處於初期發展階段,存在四大主要風險:
一是互聯網金融風險比傳統金融行業大。金融行業和互聯網行業本身就是高風險行業。互聯網金融屬於互聯網與傳統金融的融合與創新,其風險遠比互聯網和傳統金融本身要大。此外,互聯網金融中普遍存在的跨業經營,非傳統金融行業進入到金融領域,對金融風險和管控存在認識不足和能力不夠的問題。當下「余額寶」發展如日中天,但其實存在的風險與我國資本市場是一致的,任何企業無法保證投資者能持續不斷的獲得高於銀行存款的回報。一旦達不到所承諾的預期收益或出現基金困損,所帶來的風險將是巨大的。
二是互聯網金融創新太快,而監管模式和手段還比較落後。由於互聯網金融發展迅速,互聯網公司、通信運營商等非金融類企業紛紛進入金融領域攪局,傳統金融產品加快了創新步伐,互聯網金融領域的新產品、新業態與新模式不斷涌現,而我國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還相當滯後。傳統金融監管缺乏對互聯網環境下的金融監管,跨部門的監管協調機制尚未形成,部門間職能不清等導致互聯網金融行業還存在很多不規范的地方。
三是整個社會信用環境缺失,產業發展環境還不完善。社會誠信體系是互聯網金融的心臟。而當前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社會誠信體系。有的公司利用互聯網非法吸收存款或非法集資,損害投資者利益;以個人信息牟利現象比較嚴重,個人信息安全得不到保護;社會民眾對互聯網金融知識還比較缺乏,影響了新型互聯網金融業務規模進一步拓展;政府對促進互聯網金融發展的相關優惠政策和有關公共服務未能及時配套。
四是金融市場環境還不完善。當前,我國金融行業發展不充分,金融業開放度不夠。金融牌照嚴格管制、行業壟斷明顯、利率市場化進程緩慢、存款保險制度缺失、多層次金融監管體系尚未建立等。金融市場環境不完善給互聯網金融帶來了諸多不確定性。
風險規避:四大問題不僅制約著互聯網金融發展,同時也給互聯網金融產業鏈中的企業與投資者帶來了極大風險。如何規避風險,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快速發展,需要政府、行業和投資者三方共同努力。
對政府而言:需要盡快改變傳統的金融監管模式,建立金融監管部門與互聯網監管部門聯合的跨部門監管機制。將互聯網金融企業由審批制逐漸過渡到備案制,列出負面清單。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探索保護投資者利益的機制。加快利率市場化和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的進程,倒逼傳統金融機構改革。加強個人信息保護,嚴厲打擊非法買賣個人信息行為。
對行業而言:加強行業自律,對損害投資和利益、導致行業惡性競爭的市場主體形成行業懲罰機制。充分發揮金融行業協會、互聯網行業協會的作用,倡議互聯網金融行業維護行業競爭秩序,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自覺防範管控風險和維護公共利益,共同維護行業利益。同時,要倡導建立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探索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規范。
對投資者而言:投資者需要提高風險意識和投資管理水平,認清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不要輕信企業所承諾的固定收益率和「零風險」的過度宣傳。形成良好的網路使用習慣,提高個人信息保護意識和技能。
唯有政府、行業和投資者齊心協力,共同打造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環境,互聯網金融才能在不斷創新中承載更多使命,倒逼金融機構改革,推動金融行業市場化進程和給普通投資者更多投資理財選擇,金融行業也將成為一個充滿競爭的行業。(作者: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高級經濟師)
4. 互聯網金融風險
互聯網金融有很多塊
主要有經濟風險和技術風險
經濟風險除了傳統金融包含的專之外更有比如.....前期審核難度大,壞賬屬難控制,一旦出現問題擴散快,等等等等
技術風險就更不用說了,數據保護,技術更新,用戶體驗...
要真想做還是去報個班聽聽吧.
萬八塊錢就能有不錯了的班了.
好像還有什麼互聯網金融是師之類的職稱,你去考一個應該也可以...
創業有風險,,,努力.
5. 互聯網金融有哪些模式.ppt
模式1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 Payment)狹義上是指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保障的非銀行機構,藉助通信、計算機和信息安全技術,採用與各大銀行簽約的方式,在用戶與銀行支付結算系統間建立連接的電子支付模式。
根據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給出的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的定義,從廣義上講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機構作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網路支付、預付卡、銀行卡收單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確定的其他支付服務。第三方支付已不僅僅局限於最初的互聯網支付,而是成為線上線下全面覆蓋,應用場景更為豐富的綜合支付工具。
模式2: P2P網貸
P2P(Peer-to-Peer lending),即點對點信貸。P2P網貸是指通過第三方互聯網平台進行資金借、貸雙方的匹配,需要借貸的人群可以通過網站平台尋找到有出借能力並且願意基於一定條件出借的人群,幫助貸款人通過和其他貸款人一起分擔一筆借款額度來分散風險,也幫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較的信息中選擇有吸引力的利率條件。
目前,出現了2種運營模式,一是純線上模式,其特點是資金借貸活動都通過線上進行,不結合線下的審核。通常這些企業採取的審核借款人資質的措施有通過視頻認證、查看銀行流水賬單、身份認證等。第二種是線上線下結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線上提交借款申請後,平台通過所在城市的代理商採取入戶調查的方式審核借款人的資信、還款能力等情況。
模式3: 大數據金融
大數據金融是指集合海量非結構化數據,通過對其進行實時分析,可以為互聯網金融機構提供客戶全方位信息,通過分析和挖掘客戶的交易和消費信息掌握客戶的消費習慣,並准確預測客戶行為,使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平台在營銷和風險控制方面有的放矢。基於大數據的金融服務平台主要指擁有海量數據的電子商務企業開展的金融服務。大數據的關鍵是從大量數據中快速獲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從大數據資產中快速變現的能力。因此,大數據的信息處理往往以雲計算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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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4: 眾籌
眾籌大意為大眾籌資或群眾籌資,是指用團購預購的形式,向網友募集項目資金的模式。本意眾籌是利用互聯網和SNS傳播的特性,讓創業企業、藝術家或個人對公眾展示他們的創意及項目,爭取大家的關注和支持,進而獲得所需要的資金援助。眾籌平台的運作模式大同小異——需要資金的個人或團隊將項目策劃交給眾籌平台,經過相關審核後,便可以在平台的網站上建立屬於自己的頁面,用來向公眾介紹項目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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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5: 信息化金融機構
所謂信息化金融機構,是指通過採用信息技術,對傳統運營流程進行改造或重構,實現經營、管理全面電子化的銀行、證券和保險等金融機構。金融信息化是金融業發展趨勢之一,而信息化金融機構則是金融創新的產物。從金融整個行業來看,銀行的信息化建設一直處於業內領先水平,不僅具有國際領先的金融信息技術平台,建成了由自助銀行、電話銀行、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構成的電子銀行立體服務體系,而且以信息化的大手筆——數據集中工程在業內獨領風騷,其除了基於互聯網的創新金融服務之外,還形成了「門戶」 「網銀、金融產品超市、電商」的一拖三的金融電商創新服務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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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式6 :互聯網金融門戶
互聯網金融門戶是指利用互聯網進行金融產品的銷售以及為金融產品銷售提供第三方服務的平台。它的核心就是「搜索比價」的模式,採用金融產品垂直比價的方式,將各家金融機構的產品放在平台上,用戶通過對比挑選合適的金融產品。互聯網金融門戶多元化創新發展,形成了提供高端理財投資服務和理財產品的第三方理財機構,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比價、購買服務的保險門戶網站等。這種模式不存在太多政策風險,因為其平台既不負責金融產品的實際銷售,也不承擔任何不良的風險,同時資金也完全不通過中間平台
6. 互聯網金融的風險有哪些
總結起來,此次泡沫抄的生成機制主要包括:第一,風險投資放大股市「博傻」效應。風險投資是IT技術產業化應用的孵化器,但在上市過程中卻有製造股價泡沫的天然動力和內在要求,當新經濟成為圈錢利器的時候,股市的「博傻」法則就會愈演愈烈。
第二,企業並購熱潮哄抬股價效應。美國經濟特別是信息技術產業持續增長激發資本市場狂熱,美國及世界市場上大量股票被追高的企業掀起並購狂潮,強勢企業借機拓展業務范圍,弱勢企業藉此抬高股價,整體股價水平螺旋上漲。
第三,寬松資金環境引發資金追逐股票效應。IT應用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整體價格水平,提升美國經濟景氣指數,政府維持寬松貨幣政策,養老金、外資等資金大量湧入資本市場,導致過量資金追逐有限股票。
第四,輿論力量的推波助瀾效應。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輿論和報告大力推崇科技服務引導的「新經濟」,成為投機泡沫的重要參與者。正如耶魯大學Shiller教授所言:「一般來說,重要的市場事件只有在許多人形成同樣想法時才會發生,而新聞媒體是傳播想法的必要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