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培訓機構安全教育培訓內容
本資料為進場人員安全教育之崗前教育培訓PPT,共59頁。
一、上崗前應接受的培訓:
上崗前應接受相應的崗前培訓,掌握一定的技術技能,提高文明施工、安全生產及法律法規意識,以適應相應的工作崗位的需要。
(1)基本技能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不同行業、不同工種、不同崗位的技能培訓要求各不相同。基本技能和技術操作規程的培訓可以使務工者掌握一定的操作技能,滿足相應崗位的基本要求。
(2)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常識培訓。培訓內容有建築施工安全常識、典型事故案例分析、施工質量基本知識等。通過培訓,使務工人員了解施工現場主要工種和輔助工種的工作關系,熟悉本工種有關的安全操作技術規程,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認真落實安全防護措施,提高質量意識,確保施工安全。
(3)政策、法律法規知識培訓。務工人員需要具備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識,如《勞動法》、《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了解這些法律法規能夠增強務工者遵紀守法和利用法律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4)職業道德和城市生活常識培訓。這方面培訓的內容包括城市公共道德、職業道德、城市生活常識等。培訓的目的是為增強務工者適應城市工作和生活的能力,養成良好的公民道德意識,樹立建設城市、愛護城市、保護環境、遵紀守法、文明禮貌的社會風尚。
㈡ 銀行安全知識培訓內容
銀行安全知識培訓內容
1、銀行客戶自願選擇是否開辦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及U盾、密碼器等業務,銀行員工無權強制要求客戶開辦,如遇此類情況應及時向其單位負責人和上級管理機構反映。
2、在銀行辦理櫃面業務輸入密碼時要謹慎,如被銀行員工要求多次輸入時要問清緣由,並及時向其單位負責人和上級管理機構反映。
3、銀行存款利率以營業網點公示利率為准,任何付以高回報、高收益(高額利率、高手續費)等形式的許諾均屬非法行為,請自覺抵制並及時向其單位負責人和上級管理機構反映。
4、銀行客戶本人身份證、戶口本以及在銀行開立的存摺、銀行卡、U盾、密碼,銀行員工無權要求代為保管,如遇此類情況應及時向其單位負責人和上級管理機構反映。
5、辦理銀行業務時應要求銀行員工出具機打憑證,如無法出具請提高警惕,並及時向其單位負責人和上級管理機構反映。
6、在銀行辦理業務時請注意:如果發現銀行存摺被銀行員工手工塗寫或修改,請及時向其單位負責人和上級管理機構核實確認。
7、在銀行辦理櫃面業務時,應充分了解所辦業務相關事項,仔細核對姓名、金額、存款期限等重要信息無誤後方可在機打憑證或櫃面手寫液晶屏上簽字。銀行客戶與銀行間因辦理業務產生的法律關系將以機打憑證記載內容為准,銀行員工口頭承諾沒有法律效力。
8、銀行客戶開辦簡訊通知業務有助於及時掌握存款資金變動情況,若因特殊情況未開辦此項業務應隨時核對資金余額,對異常資金交易及時向其單位負責人和上級管理機構反映。
9、開立存摺或銀行卡時,請設置易於記憶但難以破譯的密碼,避免設置簡單數字排列的密碼或用生日日期、電話號碼、身份證件號碼、家庭住址門牌號、郵編號等有關個人信息的數字作為密碼,以防被不法分子破譯。
10、銀行均應在顯著位置懸掛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頒發的金融許可證。銀行客戶在辦理業務前應注意查看金融許可證及所載相關信息,核對無誤後方可辦理,以防「假銀行」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