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化機構改革保障機構改革成果的需要是什麼
深化機構改革保障機構改革成果的需要是法治化
注重隊伍建設,著力打造一支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
「治安之本,唯在得人。」這次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最大亮點之一就是要一改以往行政體制中的種種積弊,解決平時工作中職責缺位、效能不高、濫用職權、以權謀私等突出問題,變「冗官冗政」為「廉政勤政」,打造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幹部隊伍。隨著全面深化改革時間表與路線圖的確定,幹部隊伍建設成為改革能否取得成功的關鍵,幹部隊伍不僅關系著黨的形象,更關系著改革能否按照既定時間表與路線圖順利推進的重要因素。一支適應中國新時代改革發展需要的高素質黨員幹部隊伍,將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更有力的組織保證和人才支撐。黨的十九大閉幕後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體學習時,提出了「領導幹部不僅要有擔當的寬肩膀,還得有成事的真本領」的新要求,這表明黨和國家越來越重視高素質專業化人才的培養和「德才兼備、廉潔高效」幹部隊伍的建設,深化機構改革就是要立足於激發體制的內生動力,構建科學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科學高效地把「寬肩膀與真本領並重、高素質與專業化相統一」的人才隊伍培養起來,選拔一批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於擔當、清正廉潔的好乾部,使其成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中堅力量。
堅持問題導向,優化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
機構改革作為一場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深刻變革,是一項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系統工程,必須要有大刀闊斧的改革決心和深謀遠慮的政治智慧。堅持問題導向,統籌協調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同各領域改革的關系,既要通過機構改革推進各領域的改革,又要在深化各領域改革中優化機構職責配置。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涉及一批改革任務和分工的調整,要把同機構改革相關聯的改革事項理清楚,確保各項改革任務責任明確、協同推進。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內容可以看出,本輪機構改革堅持了鮮明的「問題導向」,從「頂層設計」層面對體制機制內長期存在的一些「疑難雜症」開出了「對症下葯」的「良方」。堅持問題導向,聚焦發展所需、基層所盼、民心所向,優化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堅持一類事項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由一個部門負責,加強相關機構配合聯動,避免政出多門、責任不明、推諉扯皮,破除制約改革發展的體制機制弊端,使黨和國家機構設置更科學、職能更優化、權責更協同、監管更有力、運行更高效。堅持問題導向,敢於動真碰硬,在改職責上出硬招,不光改頭換面,更要脫胎換骨,切實解決多頭分散、條塊分割、下改上不改、上推下不動的問題,確保黨中央令行禁止。在宏觀管理、市場監管、教育文化、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生態環保、應急管理、退役軍人服務、移民管理服務、綜合執法等諸多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領域,做到重點攻堅,確保政策落地見效。
鞏固改革成果,切實保障機構改革扎實有序推進。
本次機構改革,力度之大,影響面之廣,觸及利益關系之復雜,都是前所未有的,這是一場系統性、整體性、重構性的偉大變革,牽一發而動全身。機構改革要達到預期目標,真正造福於民,就必須以雷霆萬鈞、勢如破竹之態,堅決破除不合時宜的思想觀念和體制機制弊端。改革不是做簡單的部門「加減法」,而是一次深刻的重塑和優化,任務艱巨復雜,組織實施難度巨大,超出許多人的想像。鞏固改革成果,就是要通過法定化把改革成果固化、制度化,依法管理各類組織機構,加快推進機構、職能、許可權、程序、責任的法定化,完善黨和國家機構法規制度,加強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研究制定機構編製法,增強「三定」規定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全面推行政府部門權責清單制度,實現權責清單同「三定」規定有機銜接,規范和約束履職行為,強化機構編制管理約束力,強化黨對機構改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加大部門間、地區間編制統籌調配力度,嚴格執行機構限額、領導職數、編制種類和總量的規定,嚴格控制編外聘用人員,加大機構改革中違紀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嚴肅追責問責。機構改革的具體實施富有挑戰性,需要我們把每一項工作做細做實,確保改革過程中思想不亂、隊伍不散、運轉正常,確保深化改革各項事業平穩有序有效推進。
『貳』 改革開放40周年金融監管領域將迎來哪些歷史性變革
從銀監會「三三四十」整治到大資管新規落地,中國金融監管走過激盪的2017年,針對金融行業的嚴監管取得初步進展。反思中國金融「亂象」叢生的背後,症結之一在於分業監管與金融混業發展的體制性矛盾,及由此導致的監管空白、監管規避和監管套利。在當前金融機構業務創新與交叉融合不斷深化,金融控股平台實質已經形成,混業經營趨勢日漸明朗的形勢下,打造具備「適應性」的金融監管體制勢在必行。恰逢2018年改革開放40周年時間窗口,十九屆三中全會提前召開,布局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金融監管體制勢必迎來一場變革和重塑。具體觀點如下:
『叄』 政府工作報告解讀:怎樣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我國金融改革盡管已經取得了較大進展,但與現代金融制度的要求相比,還有很大差距,還難以有效滿足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要下更大的決心,用更大的氣力推進金融改革,從根本上破除金融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不斷增強金融業發展的動力和活力,形成有利於金融穩健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好地發揮金融支持經濟增長和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的作用。
一是繼續深化國有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改革。繼續完善已上市銀行的公司治理,明確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的職責邊界,提高董事、監事和高管人員的履職能力,真正建成決策科學、執行有力、監督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切實推進業務發展模式和盈利模式的轉變。強化內部控制,建立風險管理長效機制。加大人力資源管理體制改革力度,建立市場化的人力資源管理體制,探索商業銀行薪酬體系和激勵機制改革。加大上市銀行信息披露力度。大力加強基層分支機構改革。繼續推進中國農業銀行的改革和上市准備工作,著力推進「三農」事業部制建設。繼續深化國家開發銀行和郵政儲蓄銀行的改革,不斷推進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改革。通過深化改革,加快形成一批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優質、效益良好、創新能力和競爭力強的現代化銀行。
二是大力推進農村金融改革。近年來,雖然我國農村金融不斷發展,但是由於多方面原因,農村金融仍然是整個金融體系中最薄弱的環節。為此,要加快培育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有序發展小額貸款組織,引導社會資金投資設立適應「三農」需要的各類新型金融組織。加大政策性金融對農村改革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力度,拓展農業發展銀行支農領域。全面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全面提高農村金融運行質量和效率,顯著改善「三農」金融服務,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有效的金融支持。
三是大力推進小企業金融服務改革。通過改革增加小企業金融服務供給。進一步鼓勵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不同形式的小企業信貸專營服務機構或小企業服務中心。增加網點數量,擴大小企業金融服務覆蓋面。加強信貸機制創新,提高貸款審批效率,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採取動產、應收賬款、倉單、股權和知識產權質押等方式,緩解中小企業貸款抵質押不足的矛盾。落實對中小企業融資擔保、貼息等扶持政策,設立多層次中小企業貸款擔保基金和擔保機構。提高金融機構中小企業貸款比重,確保全年小企業信貸投放的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增速,信貸投放的增量高於上年。對商業銀行開展中小企業信貸業務實行差異化的監管政策。
四是繼續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穩妥推進融資融券業務試點,根據試點情況及時完善業務規則,逐步有序擴大試點范圍。抓緊做好股指期貨推出前的各項准備工作,適時推出股指期貨。推動部分改制上市公司整體上市,消除改制上市遺留的關聯交易和同業競爭問題。穩步推進創業板建設、新股發行制度等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的改革步伐,有序推出符合經濟發展需要的證券期貨新品種,不斷提高市場運行的活力和效率。大力推進我國債券市場發展,積極發展公司債、企業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規范發展信用評級機構,促使我國債券市場逐步向健康、成熟、完善和開放的方向邁進。
五是繼續深化保險業改革,促進保險業又好又快發展。鞏固發展保險公司改制上市成果,推動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公司整體改制、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在香港上市、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改革。穩步推進商業銀行投資保險公司股權試點。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監管。積極穩妥地推進保險營銷體制改革試點,鼓勵保險公司結合自身實際探索完善營銷模式,維護營銷隊伍穩定,提高營銷隊伍素質。提升服務能力,不斷擴大保險覆蓋面。鼓勵各地開展具有地方特色的農業保險試點,探索創新「三農」保險經營組織形式,推動農村相互保險和村鎮保險試點。逐步擴大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的試點區域。推動養老保險業務創新。引導專業健康保險公司的發展和業務轉型。在試點的基礎上,擴大責任保險的覆蓋范圍。建立並完善巨災保險制度。促進內控制度建設,以內控監管為抓手,堵塞保險公司管理漏洞,提升管理水平。通過培育市場,完善行業自主發展的內生機制;通過公司改革,理順行業發展的體制機制;通過完善制度,營造行業發展的良好環境。
六是深化外匯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推動進出口收付匯核銷制度改革,簡化貿易信貸登記管理。允許企業出口收匯存放境外,進一步便利企業靈活運用外匯資金。推進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繼續以拓寬資本流出渠道為重點,穩步推進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擴大中資企業外債試點,統一中外資企業外債管理政策。完善全面的外匯債權債務制度。
七是健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積極參與國際金融規則制定。加強中國人民銀行與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機構間的協調合作,提高系統性金融風險的監測與管控能力。加強宏觀審慎與微觀審慎監管,探索逆周期監管,不斷完善具有前瞻性的監管機制。強化資本監管和流動性風險監管。推進建立存款保險制度。促進國際貨幣體系改革,積極推動基金組織份額和治理結構改革。積極參與國際金融監管標準的討論制訂。加強對國際金融形勢的跟蹤和評估,預防跨境金融風險傳染。嚴厲打擊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努力防範各種金融風險,確保金融體系穩健和安全。
『肆』 在改革開放後,中國的金融機構逐漸多了起來,國家是如何對中國人民銀行進行改革
1998年11月15日,黨中央、國務院作出決定,對中國人民銀行管理體制實行改革,撤銷省級分行,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置九家分行。
為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的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在京召開全國分行行長會議。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溫家寶到會並作重要講話。溫家寶說,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中國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的工作開始全面啟動。撤銷人民銀行省級分行,跨行政區設置分行,是黨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要決策,是我國金融體制的一項重大改革,對於建立現代金融體制具有深遠的歷史意義。
溫家寶說,改革開放20年來,我國金融業穩步發展,對外開放逐步擴大,金融體制改革逐步深化。到今年10月底,金融機構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達9.3萬億元,各項貸款余額8.3萬億元,國家外匯儲備達1437億美元,分別比1978年增長82倍,45倍和845倍;個人儲蓄存款余額5.2萬億元,比1978年增長249倍。目前,已經基本形成了由中央銀行調控和監督、國家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金融與商業性金融分工、多種金融機構合作、功能互補的金融體系。新的金融體系在抑制通貨膨脹和促進經濟發展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與此同時,我們必須清醒地認識到我國金融業在發展中也存在風險。黨中央、國務院對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十分重視,去年11月,中央召開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制定了深化金融改革、整頓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一系列措施。目前,這些措施正在逐步貫徹落實,並已收到成效。
溫家寶說,中央銀行是金融體系的核心,中央銀行管理體制的改革事關整個經濟體制改革和宏觀調控的大局。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市場的發展,現行管理體制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下中央銀行依法履行職責的需要,而且與金融機構業務發展不相適應,改革勢在必行。這次改革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是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也是當前加強金融監管的迫切需要。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是黨中央、國務院經過長期醞釀、反復研究、慎重決策確定的。撤銷人民銀行省級分行,建立九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有利於增強中央銀行執行貨幣政策的權威性;有利於增強中央銀行金融監管的獨立性;有利於增強金融監管的統一和效能,在跨省范圍內統一調度監管力量,擺脫各方面的干預,嚴肅查處違規的金融機構和責任人,提高金融監管的效率。這項改革標志著中國金融改革進入了一個新階段,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溫家寶說,這次人民銀行跨省區市設置分行的改革,牽涉各個方面的關系,工作任務很艱巨。因此,一定要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把各方面的思想統一到中央的決策上來。統一認識,統一行動,確保體制改革和金融監管工作兩不誤。他對做好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工作提出了三點要求:
一是抓緊配備分行的領導班子。選配好跨省區市分行的領導班子,是這次改革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關鍵是要堅持正確的幹部路線,堅持任人唯賢,堅持德才兼備,堅持幹部的「四化」,真正把堅決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有高度革命事業心和強烈的政治責任感,熟悉金融業務,在金融改革和發展中實績突出、清正廉潔、群眾信任的幹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領導幹部必須能上能下,能進能出,人民銀行各級領導幹部,要正確對待權力、名位和去留,自覺服從組織安排,在新的崗位上更好地為黨和人民工作。
二是認真履行中央銀行職能。這次改革,要貫徹宏觀調控權集中於總行,監管權適當集中,金融服務面向基層的原則。要在服務中加強監管,在監管中做好服務,在實踐中提高監管和服務的水平。在改革過程中,要嚴格工作紀律和財經紀律。業務工作不能脫節,不能出現監管真空。跨行政區分行的工作要盡快到位。要與原省級分行做好銜接。體制改革後,要抓緊建立健全新的管理制度,適應新的工作需要。
三是主動爭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確保改革順利進行。人民銀行跨行政區分行的設置,考慮了各地經濟和金融的關聯度、各地金融市場的發育程度、各地金融業務量以及地理交通條件等要素。在管理體制改革和今後履行職責中,人民銀行要主動爭取各地黨委、政府的關心、支持和配合。各級地方黨委和政府也要關心、支持和幫助人民銀行做好改革工作,保證中央銀行依法履行職責。要協助人民銀行做好乾部思想工作,幫助解決實際困難;要支持人民銀行依法監管,協助人民銀行查處金融違規違法案件;對人民銀行的工作提出批評和建議,但不幹涉人民銀行的具體業務;要管理好本地區城市銀行和其它小型金融機構,整頓金融秩序,防範金融風險。
溫家寶最後要求人民銀行各級領導,在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下,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部署,認真做好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工作。
會議期間,中國人民銀行行長戴相龍對中央銀行管理體制改革工作進行具體部署,並要求人民銀行系統廣大幹部和職工要以對黨、對人民、對中央銀行事業高度負責的精神統一安排各項工作,按期推進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改革。
據介紹,人民銀行新設立的九個跨省區市分行分別是:天津分行(管轄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沈陽分行(管轄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分行(管轄上海、浙江、福建);南京分行(管轄江蘇、安徽);濟南分行(管轄山東、河南);武漢分行(管轄江西、湖北、湖南);廣州分行(管轄廣東、廣西、海南);成都分行(管轄四川、貴州、雲南、西藏);西安分行(管轄陝西、甘肅、青海、寧夏、新疆)。撤銷北京分行和重慶分行,由總行營業管理部履行所在地中央銀行職責。
『伍』 中國機構改革的目的是什麼
剛剛閉幕的全國「兩會」上,中國公布了一個重磅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整合、裁撤、組建的范圍幾乎涉及了國務院的所有機構,涵蓋生態環境、農業、司法、金融、移民政策、退役軍人事務等多個方面。
中國有個成語叫「政通人和」,形容政事通達,人民安樂。中國共產黨和中國政府的初心和目標就是更好地為人民服務,正在逐步深化的改革也一定會給中國經濟社會的發展帶來新的變化。
『陸』 央行機構改革什麼時間撒消區行恢復省行
改革人民銀行省級機構,撤銷人民銀行省級分行,設立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版,強化人民銀行權監管職能,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對於深化金融改革,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逐步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相適應的金融調控監管體系,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健康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柒』 如何深化金融體制改革
一是深化國有金融機構改革。推動已改制的國有商業銀行等各類國有金融機構完善公司治理,加快轉變經營機制和增長方式,加強對基層機構的管理。理順落實適度寬松貨幣政策的傳導機制,引導金融機構加大資金投入力度。正確處理好金融促進經濟發展與防範金融風險的關系,切實提高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質量,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
二是穩步發展多種所有制中小金融企業和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擴大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試點,引導更多信貸資金投向農村,積極擴大農村消費信貸市場。鼓勵各類銀行設立不同形式的小企業信貸服務機構,完善落實擔保、貼息等扶持政策,提高中小企業貸款比重。積極引導民間融資健康發展,抓緊制訂《放貸人條例》。
三是推進資本市場改革,維護股票市場穩定,發展和規范債券市場。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開展兼並重組,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和回購等政策措施,推進發行制度改革,改善市場供求關系。積極發展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期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完善債券市場發行規則與監管標准。穩步發展期貨市場,探索農產品期貨服務「三農」的運作模式。
四是深化保險業改革,積極發揮保險保障和融資功能。加快發展政策性農業保險,推進農業再保險和巨災保險體系建設。穩步發展與住房、汽車消費等相關的保險,積極發展建工險、工程險等業務。積極發展個人、團體養老等保險業務,推動健康保險發展。發揮保險公司機構投資者作用和保險資金投融資功能。強化法人機構和高管人員責任。
五是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和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發揮市場在利率決定中的作用,加快貨幣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建設,完善中央銀行利率體系,增強貸款利率下浮彈性。繼續按照主動性、可控性和漸進性原則,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增強匯率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
六是健全金融監管協調機制。進一步加強中央銀行與金融監管部門的溝通協調,形成監管合力,避免出現系統性金融風險。繼續加強對國際金融危機的跟蹤和評估,高度關注國內金融市場流動性狀況、金融機構流動性及資產負債變化,認真排查風險隱患,加強風險監測、預警和防控,維護市場秩序,確保金融體系安全。
『捌』 如何深化中國人民銀行機構改革
無法回答這樣的復雜問題,但希望從以下角度分析:
1.取消大區行
2.將分行、中支、縣支行級別提高一級。
3.面臨復雜國際環境建立新的監管體系。人民銀行要起好指揮、協調、控製作用。
『玖』 金融體制改革取得哪些新成績
一、金融企業改革繼續深化
一是國有大型金融企業改革取得實質性突破。繼中國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工商銀行和交通銀行股份制改革並成功上市之後,中國農業銀行2009年完成了股份制改革,2010年在上海和香港兩地上市。2012年,中國人民保險集團在香港整體上市。二是政策性金融機構改革有序推進。國家開發銀行由政策性銀行改造成股份制商業銀行,2008年正式掛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改革穩步推進,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改革方案獲國務院批准並完成200億元人民幣注資。三是服務「三農」、小微企業的金融組織制度改革創新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中國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擴大到12個省(區、市),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較快。銀行業金融機構向縣域、基層和中西部地區延伸網點,基本實現鄉鎮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主要商業銀行均設立了小企業金融服務專營機構,城市商業銀行、融資性擔保公司等服務小微企業的金融機構快速發展。四是中小金融企業改革發展富有成效。光大銀行順利上市,中信銀行等一批股份制商業銀行逐步建立現代公司治理架構。信達、華融兩家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相繼完成股份制改革。五是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金融領域。
二、金融市場改革發展取得新成績
一是銀行間債券市場迅速發展,形成以做市商為核心、金融機構為主體、其他投資者共同參與的分層有序的投資者結構,推出中小企業私募債。二是平穩推出創業板,擴大中關村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試點范圍,新增上海張江、武漢東湖、天津濱海三個國家級高新區,設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推動股權基金、風險投資基金規范發展。三是推出股指期貨和融資融券,啟動轉融通業務試點,新增螺紋鋼、早秈稻等13個商品期貨新品種。四是出台《農業保險條例》,開展農村小額人身保險試點。初步確定個人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試點方案,推行城鄉居民大病保險。放寬了保險資金投資不動產、股權等限制。五是推出人民幣對外匯期權交易。初步形成現貨與衍生品、場內與場外相結合,面向機構和個人的多層次黃金市場格局。六是積極推進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溫州設立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珠江三角洲、福建泉州和浙江麗水等地區開展金融改革試點。
三、利率市場化改革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穩步推進
一是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運行順利,在貨幣市場利率體系中的基準地位不斷鞏固。二是存貸款利率浮動幅度擴大,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1.1倍,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下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0.7倍。三是進一步推進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匯率雙向浮動彈性增強。2012年,銀行間即期外匯市場人民幣兌美元交易價浮動幅度由5‰擴大到1%。同時外匯市場干預大幅減少,國際收支狀況逐步改善。
四、外匯管理體制改革加快
一是推出進口核銷改革,貨物貿易外匯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推廣至全國,取消貨物貿易外匯收支逐筆核銷。二是開展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試點,提高投資總額度至2700億元人民幣。提高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的投資總額度至800億美元,穩步增加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QDII)。截至2012年末,累計批准24家RQFII機構、169家QFII機構和107家QDII機構的投資額度。三是全面取消強制結售匯制度。對銀行結售匯綜合頭寸實行正負區間管理,取消頭寸下限管理。
五、金融監管機制進一步完善
一是初步建立逆周期的宏觀審慎管理框架,完善銀行、證券、保險分業監管體制,加強金融管理部門的信息溝通與監管協調。二是實施銀行業新監管標准,推動建立嚴格的動態資本約束、動態撥備等監管制度。推出創業板、主板和中小企業板退市制度,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建立現代保險監管框架,利差損、車貸險等歷史遺留風險逐步得到解決,財產險公司償付能力首次全部符合監管標准。三是有效化解了城市信用社等高風險金融機構風險,查處了一批內幕交易、非法集資、地下錢庄等違法違規案件,規范發展民間借貸。四是成立保險保障基金公司,人民銀行和各金融監管部門成立了專門的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五是完成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對我國的首次金融部門評估規劃(FSAP)評估,評估結論總體積極、正面。
六、金融開放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放寬金融市場的外資准入限制。合資證券公司外方持股比例上限提高到49%,參股設立期貨經紀公司的股東擴大至所有境外金融機構,參股比例最高可達49%。包括境外央行、境外參加行、港澳清算行等在內的100家境外機構獲准進入銀行間債券市場,交強險業務對外資開放。截至2012年末,共有銀行業外資法人機構達42家,外國銀行分行95家;合資證券公司13家,合資基金管理公司43家,合資期貨公司3家;外資保險公司55家。二是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擴大至全國,境外地域范圍不受限制。三是允許境內機構以人民幣對外直接投資和境外投資者使用人民幣到境內直接投資。允許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和境內非金融企業赴香港發行人民幣債券,在深圳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開展跨境人民幣貸款等試點,建設香港等人民幣離岸中心。四是與韓國、馬來西亞等18個國家和地區簽署了雙邊本幣互換協議,總額超過1.6萬億元人民幣。五是在銀行間外匯市場開辦人民幣對馬來西亞林吉特、俄羅斯盧布交易,啟動人民幣對日元直接交易,增加澳大利亞元和加拿大元對人民幣的交易。推出人民幣對泰銖銀行間市場區域交易,對韓元、越南盾、泰銖、寮國基普、哈薩克堅戈5種非主要國際儲備貨幣的銀行櫃台直接掛牌交易。
七、國際和地區金融合作日益擴大
一是加強與港澳台地區金融合作。落實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CEPA)補充協議,允許港澳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廣東設立異地支行,推動滬深港交易所聯合設立合資公司。加強海峽兩岸在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下的金融合作,簽訂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二是深化區域及金融合作。推動清邁倡議多邊化資金規模擴大至2400億美元,與其他金磚國家就貨幣互換、開發性融資等合作達成共識,利用區域性開發機構加強與拉美、非洲等地區的金融合作。推進中美戰略與經濟對話、中英經濟財金對話等平台下的雙邊金融合作。三是積極利用二十國集團等平台參與國際金融治理。目前我國已是世界銀行第三大股東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份額排名上升至第三位。全面參與國際清算銀行、金融穩定理事會、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等國際標准制定機構各項工作。
八、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不斷加強
一是建立健全金融法律法規體系。實施新修訂的《保險法》,國務院審議通過《徵信業管理條例》。出台《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證券公司風險處置條例》等,修訂出台《證券投資基金法》和《期貨交易管理條例》。發布《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等「三個辦法一個指引」,初步構建和完善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法規框架。二是支付體系和統計體系建設扎實推進。農村支付服務建設初見成效,推動和規范銀行卡業務和新興支付業務發展。正式統計並發布社會融資規模數據。三是徵信體系建設成效顯著。截至2012年末,已為1858萬戶企業和其他組織、8.2億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檔案。基本完成機構信用代碼全國推廣應用工作。四是順利結束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A)互評估後續報告程序,反洗錢監管、監測范圍擴大到支付機構。五是金融信息化建設加快。在全國穩步推進銀行卡晶元化遷移,發布銀行業標准體系和金融移動支付技術系列標准,開展儲蓄國債(電子式)網上銀行銷售試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