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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罰息稅前可列支

發布時間:2021-05-10 13:30:30

『壹』 銀行罰息是否可以稅前列支,停用的固定資產(包括廠房和機器)還要提折舊么,謝謝!

銀行罰息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
按照會計的規定,停用的固定資產(包括廠房和機器)都要計提折舊,會計規定: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但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和單獨計價入賬的土地不得計提折舊。
《所得稅法》的規定與會計有所不同,會計按會計制度處理賬務,在所得稅匯繳時按稅法的規定在調增應納稅所得額。
第十一條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固定資產折舊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資產不得計算折舊扣除:
(一)房屋 、建築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資產;
(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
(三)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四)已足額提取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五)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固定資產;
(六)單獨估價作為 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計算折舊扣除的固定資產。

『貳』 行政罰款不得在稅前扣除。那麼銀行罰息可以在稅前扣除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四款規定,「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屬於行政處罰范疇,不得在稅前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8]101號文)附件二填表說明中規定,附表三《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第31行「11.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的罰金、罰款和被罰沒財物的損失,不包括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根據此規定,銀行罰息屬於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不屬於行政罰款,可以在稅前扣除。

『叄』 企業發生的下列支出,准予在所得稅前扣除的有( )

eg
利息支出的扣除。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

『肆』 金融企業應付利息可以稅前列支嗎

根據國稅函[2003]111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金融機構貸款利率包括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因此,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包括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基準利率和浮動利率。

『伍』 支付給非金融機構的借款利息可稅前扣除嗎

可以。來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自得稅暫行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六條 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的項目,是指與納稅人取得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和損失。下列項目,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扣除:

(一)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准予扣除。

(二)納稅人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按照計稅工資扣除。計稅工資的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財政部備案。

(5)金融機構罰息稅前可列支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相關法條:

第三十五條稅務機關負責徵收、管理、稽查、行政復議的人員的職責應當明確,並相互分離、相互制約。稅務人員徵收稅款和查處稅收違法案件。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或者稅收違法案件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有權向稅務機關了解國家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以及與納稅程序有關的情況。

第三十六條 納稅人有權要求稅務機關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稅務機關應當依法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情況保密。

『陸』 銀行罰息可否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的「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屬於行政處罰范疇,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國稅發[2008]101號)的附件二《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填報說明中規定,附表三《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第31行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的罰金、罰款和被罰沒財物的損失,不包括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 根據上述規定,銀行罰息屬於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不屬於行政罰款,因此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

『柒』 企業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費用可以稅前扣除嗎

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六條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准予扣除的項目,是指與納稅人取得收入有關的成本、費用和損失。

下列項目,按照規定的范圍、標准扣除:

(一)納稅人在生產、經營期間,向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實際發生數扣除;向非金融機構借款的利息支出,不高於按照金融機構同類、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以內的部分,准予扣除。

(二)納稅人支付給職工的工資,按照計稅工資扣除。計稅工資的具體標准,在財政部規定的范圍內,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報財政部備案。

(7)金融機構罰息稅前可列支擴展閱讀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三條規定:企業之間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簽訂的民間借貸合同,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的效力。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四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應當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

1、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又高利轉貸給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業借貸或者向本單位職工集資取得的資金又轉貸給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借款用於違法犯罪活動仍然提供借款的。

4、違背社會公序良俗的。

5、其他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



『捌』 銀行的罰息在計算所得稅時要調增嗎

銀行的罰息不需要在計算所得稅時做納稅調增,,銀行按規定加收的罰息,不屬於行政性罰款,允許在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的通知》附件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A類)》填報說明中規定,附表三《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第31行"11.罰金、罰款和被沒收財物的損失":第1列"賬載金額"填報本納稅年度實際發生的罰金、罰款和被罰沒財物的損失,不包括納稅人按照經濟合同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包括銀行罰息)、罰款和訴訟費。

『玖』 向非金融機構借款時的利息率是多少可以在所得稅稅前允許列支

你好,
很高興為你回答問題!

解析:
稅法中關於企業向非金融機構借款利息費用在版企業所得稅前抵扣的規定為權:不超過同期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的部分,准予稅前抵扣。也就是說,超過的部分就不可以稅前抵扣了。
這個利率是根據貨幣市場不斷調整變化著得,所以你所提到的6.39%是某一時期,金融機構的借貸款利率,這一利率並不是固定不變的。
給你舉個簡單的例子吧!
一個企業向另一企業借款100萬元,約定的利率為8%,同期金融機構的借貸款利率為6.39%,那麼這個企業的年度應付利息費用為100×8%=8萬元,而稅法上只認同利率為6.39%(金融機構借貸款利率),則其利息費用可以在稅前扣除的額度為100×6.39%=6.39萬元。
就是這個意思!

如果還有疑問,可通過「hi」繼續向我提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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