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不動產抵押登記應去哪個部門辦理
不動產包括很多種種類,不同種類的不動產需要到不同的部門去辦理登機手續。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的部門有:
1、以無地上定著物的土地使用權抵押的,為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土地管理部門;
2、以城市房地產或者鄉(鎮)、村企業的廠房等建築物抵押的,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房屋去房管局;
3、以林木抵押的,為縣級以上林木主管部門;
4、以航空器、船舶、車輛抵押的,為運輸工具的登記部門;
5、以企業的設備和其他動產抵押的,為財產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企業以現有的或者將有的生產設備、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為抵押物的被稱為浮動抵押,應當到抵押人的住所地的工商部門去登記。
(1)不動產抵押登記延伸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不動產抵押的程序較為復雜,通常的情況是抵押人一方面是借款人,同時又是抵押擔保人。即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為了表示能夠按期履行債務,借款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不動產作為擔保抵押給金融機構。也有情況是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請第三人為其作擔保並將第三人合法擁有的不動產抵押給金融機構。
在整個抵押擔保貸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與金融機構建立借貸關系,簽訂借款合同(也稱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擔保人將其不動產抵押給金融機構,簽定不動產抵押擔保合同(附屬合同),建立抵押關系。最後抵押雙方持主合同(借貸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完成抵押活動的全部法律手續。
在抵押活動過程中,首先要審查借款人身份,資信及商業證明,其次審查抵押擔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狀況,檢查抵押物是否屬於不能抵押的范疇之列,確定抵押物的合法性。
如果抵押物確屬抵押人合法擁有,並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應當請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認可的土地評估機構予以評估,並作出評估報告。接著根據評估報告所確定的價值,確定抵押率。在決定要貸款和簽訂抵押合同之前,金融機構一般要到抵押物所在地的房屋土地部門進行咨詢調查,以免在簽完了貸款合同和抵押擔保合同之後辦不下來抵押登記。
Ⅱ 不動產抵押的程序
不動產抵押的程序較為復雜,通常的情況是抵押人一方面是借款人,同時又是抵押擔保人。即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為了表示能夠按期履行債務,借款人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不動產作為擔保抵押給金融機構。也有情況是借款人向金融機構借款,請第三人為其作擔保並將第三人合法擁有的不動產抵押給金融機構。
在整個抵押擔保貸款中的主要法律要件是,首先借款人與金融機構建立借貸關系,簽訂借款合同(也稱主合同);其次是抵押擔保人將其不動產抵押給金融機構,簽定不動產抵押擔保合同(附屬合同),建立抵押關系。最後抵押雙方持主合同(借貸合同)和抵押合同一同到不動產所在地的房屋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不動產抵押登記,完成抵押活動的全部法律手續。
在抵押活動過程中,首先要審查借款人身份,資信及商業證明,其次審查抵押擔保人所提供的抵押物的法律狀況,檢查抵押物是否屬於不能抵押的范疇之列,確定抵押物的合法性。如果抵押物確屬抵押人合法擁有,並且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應當請由房屋土地管理部門認可的土地評估機構予以評估,並作出評估報告。接著根據評估報告所確定的價值,確定抵押率。在決定要貸款和簽訂抵押合同之前,金融機構一般要到抵押物所在地的房屋土地部門進行咨詢調查,以免在簽完了貸款合同和抵押擔保合同之後辦不下來抵押登記。
Ⅲ 房管局通知不動產抵押登記業務已辦結,表示他項權證辦好了嗎
不動產抵押登記辦理流程
評估。
抵押登記前期准備。
戶經理陪同客戶辦理抵押登記。
客戶經理陪同客戶領取他項權證。
入庫。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審查時限並不包括公告、權籍調查、補正資料的時間,也就是說,有的不動產登記如果需要公告、權籍調查、補正資料,公告、權籍調查、補正資料的時間不計算在30個工作日之內。
不動產抵押登記辦理流程
一、評估:
1、與分行入圍評估公司聯系,對所抵押不動產進行評估。
2、客戶經理需親自去所抵押不動產處實地查看。
3、評估公司出預評報告之後上審貸會。
二、抵押登記前期准備:
1、上會通過,通知評估公司出正式評估報告,(出正式報告時間原則上為2-3個工作日)並通知客戶來簽借款合同(一式三份)、最高額借款合同(一式兩份)、最高額抵押合同(一式四份)。
2、評估公司出正式評估報告後,通知客戶領取正式評估報告(涉及客戶要交評估費),然後再交給我們。
3、填寫抵押登記申請表(房產所在地的房管局網站上下載),申請表和最高額抵押合同內的抵押物清單上抵押人和抵押權人需簽字蓋章、抵押人簽字蓋章處可在客戶來簽合同時一並簽)。
4、開具辦理抵押登記介紹信。(抵押權人處開,若在市區房管局辦理則開兩份,辦理抵押登記時用一份,拿取他項權證時用一份;若在雙流縣辦理則只需開一份,抵押登記時用。)
5、准備抵押權人相關資料(若在未備案的辦證中心辦理則需提供組織機構代碼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金融機構許可證;若在有備案的辦證中心辦理需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或組織機構代碼副本加蓋公章)。
三、 客戶經理陪同客戶辦理抵押登記
1、 選擇對應辦證中心(抵押人不動產產權證上所顯示區域的辦證中心)辦理抵押登記
2、 客戶經理陪同客戶到相應辦證中心辦理抵押登記,需帶上客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客戶經理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客戶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土地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式評估報告、填寫完成的抵押登記申請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3、 客戶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在辦證中心查證並列印查證憑證。
4、 辦理抵押登記,領取抵押登記辦理回執單,一式二份(二份回執單均由客戶經理妥善保管)。
四、客戶經理陪同客戶領取他項權證
1、 客戶經理陪同客戶按照回執單上時間(原則上為辦理抵押登記時起,五個工作日後)去辦證中心領取他項權證,需帶上各自身份證原件、房產證原件和土地證原件,介紹信,抵押權人營業執照副本並加蓋公章,抵押權人組織機構代碼副本並加蓋公章。
2、交辦理抵押登記手續費。
3、領取他項權證。
五、入庫
1、收客戶房產證原件、土地證原件並開抵押物保管憑證(大聯)或收條(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客戶和銀行各執一份)。
2、做放款准備。
3、填寫抵押物保管憑證(小聯)並蓋章。
4、放款同時入庫抵押物。
5、保管憑證(大聯及小聯)回執聯、收條交後台歸檔。
6、後台填寫抵質押物清單。
Ⅳ 不動產登記後,抵押登記辦理流程都有哪些大約需要多長時間
不動產抵押登記辦理流程
評估。
抵押登記前期准備。
戶經理陪同客戶辦理抵押登記。
客戶經理陪同客戶領取他項權證。
入庫。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辦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需要注意的是審查時限並不包括公告、權籍調查、補正資料的時間,也就是說,有的不動產登記如果需要公告、權籍調查、補正資料,公告、權籍調查、補正資料的時間不計算在30個工作日之內。
Ⅳ 房產局抵押登記必須要有金融牌照嗎
您好。不一定。
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產抵押登記申請書(在房管局領取、填寫);
(2)抵押當事人的身份證明或法人資格證明;
(3)抵押合同(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簽訂的正式抵押合同,相關內容、章印應完整);
(4)《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地產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5)可以證明抵押人有權設定抵押權的文件與證明材料(產權人與抵押人一致或有授權);
(6)可以證明抵押房地產價值的資料(第三方機構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評估文件);
(7)登記機關認為必要的其他文件。
Ⅵ 不動產抵押的設立要件
不動產抵押設立要件主要包括:
①抵押人必須具備主體資格。即抵押人應具備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同時對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權和處分權;
②抵押物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從各國立法來看,並非所有不動產均可設定抵押權,根據我國《擔保法》和《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相關法律規定,下列不動產是不能作抵押的。
A、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的不動產;
B、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具有紀念意義的建築物;
C、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
D、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不動產;
E、產權關系不清或有爭議的財產;
F、來自全體共有人書面同意的不動產;
G、未取得合法權證的違法建築物。
③價值評估應該公允。抵押物的價值應該經過具有評估資格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做出合理公允的評估報告,然後根據評估的價值確定抵押率和擔保價值;
④辦理抵押登記。依照我國法律,不動產的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
注意:不動產抵押未辦理抵押登記時,抵押權不設立,但不影響抵押合同的效力。
Ⅶ 辦理有證房屋抵押登記抵押權人為非金融機構的可以辦理抵押登記嗎
一、銀行抵押貸款可用哪些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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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銀行抵押貸款可用來抵押的第一樣就是房產,比如回個人住房、家答庭住房、不動產廠房、商鋪等。用房產抵押貸款,一般需要先評估,評估後,可以貸款至評估價的百分之七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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