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如何搞好農村中小金融機構信貸資產分類工作
人是生產力中的根本因素。只有解決好人的問題,才能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信貸人員的道德素質、業務能力的優劣,直接影響著信貸資產管理水平的高低。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在信貸隊伍建設上要切實抓好三個重要環節:一是抓好信貸人員的選拔工作。要高度重視信貸隊伍建設,加快建立信貸人員准入機制,科學合理地選聘優秀客戶經理,真正把人品好、素質高、懂業務的年輕員工充實到信貸隊伍中來,不斷優化年齡和知識結構,緩解人員不足與業務發展的矛盾。二是抓好信貸人員的培訓工作。要制定培訓計劃,落實培訓方案,積極採取集中授課、業務講座、案例分析等多種方式,加強對信貸人員的常規培訓、集中培訓和以干代訓,形成「全方位、循環式」的常態培訓機制。常規培訓的內容要涵蓋基本制度和操作規程、本單位的實施細則以及信貸文本填寫、系統操作等,側重於流程操作和風險管控,切實解決制度辦法不落實、業務操作不熟練及貸後管理不到位等問題。集中培訓要側重於市場營銷、宏觀政策、法律法規、企業經營情況分析等內容,切實解決信貸人員對政策把握不準、思想觀念滯後、知識層次不高等問題。同時,要經常性地組織信貸人員進行工作經驗交流,加強工作研究,採取言傳身教、以干代訓、以考促學等方式,努力提升信貸人員的知識水平和操作技能。通過狠抓學習培訓,重點提高信貸人員的「五個能力」:即開展信用評定的組織協調能力,業務拓展的營銷能力,貸款考察的調查分析能力,貸款發放的研究決策能力,貸後檢查的風險防控能力。三是抓好信貸人員的使用工作。首先,經濟上要提高工資待遇,加大獎勵力度。要按照薪酬改革的政策規定,凡被選拔聘任為客戶經理的員工,可給予提級升檔的工資待遇。進一步落實「三包一掛」的激勵政策,加大對客戶經理的業務營銷、風險管理、貸款質量、利息收入等指標的考核獎勵力度,多勞多得,上不封頂。其次,政治上要開通晉升、授權、提拔的通道,全面推行等級管理制度。對客戶經理的業績、能力、素質等情況,要按年度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及時晉升等級。對不同等級的客戶經理,授予不同的貸款調查許可權,確定不同的職責。在晉升、授權的基礎上,實行優秀客戶經理優先提拔為高管人員的傾斜政策。第三,要消除信貸人員的後顧之憂,實行盡職免責制度。制定落實盡職免責管理辦法,對信貸人員的不良貸款實行新老劃段,區分主客觀因素,合理確定不良貸款容忍度,消除客戶經理的「懼貸」、「惜貸」心理。只要按制度流程履行了職責,並且沒有濫用職權、違規瀆職等行為的,要一律予以免責。
B. 商業銀行對國有大中型企業貸款風險的分類辦法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貸款風險分類辦法將小企業貸款至少劃分為:
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
後三類合稱不良貸款
一下是我直接摘錄的,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小企業貸款風險分類辦法(試行)》的通知
(銀監發〔2007〕63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現將《小企業貸款風險分類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各銀行業金融機構,並督促其遵照執行。
二○○七年七月二十日
小企業貸款風險分類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完善對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加強對小企業貸款的管理,科學評估小企業貸款質量,根據《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貸款風險分類指引》、《商業銀行小企業授信工作盡職指引(試行)》及其他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小企業貸款是指《銀行開展小企業授信工作指導意見》規定的對各類小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法人組織和個體經營戶的經營性貸款。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村鎮銀行和外資銀行等銀行業金融機構。
第四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按照本辦法將小企業貸款至少劃分為正常、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五類,後三類合稱不良貸款。
第五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貸款逾期時間,同時考慮借款人的風險特徵和擔保因素,參照小企業貸款逾期天數風險分類矩陣(見附件)對小企業貸款進行分類。
第六條 發生《商業銀行小企業授信工作盡職指引(試行)》第十八條所列舉的影響小企業履約能力的重大事項以及出現該指引「附錄」所列舉的預警信號時,小企業貸款的分類應在逾期天數風險分類矩陣的基礎上至少下調一級。
第七條 貸款發生逾期後,借款人或擔保人能夠追加提供履約保證金、變現能力強的抵質押物等低風險擔保,且貸款風險可控,資產安全有保障的,貸款風險分類級別可以上調。
第八條 本辦法規定的貸款分類方式是小企業貸款風險分類的最低要求。銀監會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根據自身信貸管理和風險防範的特點和需要,採用更先進的技術和更准確的方法對小企業貸款進行風險分類,制定實施細則,細化分類方法,並與本辦法的貸款風險分類結果具有明確的對應和轉換關系。銀行業金融機構據此制定的小企業貸款風險分類制度及實施細則應向中國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報備。
第九條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在小企業貸款風險分類的基礎上,根據有關規定及時足額計提貸款損失准備,核銷小企業貸款損失。
第十條 本辦法由中國銀監會負責解釋和修改。
第十一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小企業貸款逾期天數風險分類矩陣(略)
發布部門: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發布日期:2007年07月20日 實施日期:2007年07月20日 (中央法規)
C. 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產生的原因及防範的措施
國有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怪圈
我國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似乎形成這樣一個怪圈:放權讓利→內部
人控制→不良貸款巨額遞增→加強監管→信貸緊縮→產生新的不良資產,即我
國政府在商業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過程中處於一種兩難境地:既擔心過度監
管會造成信貸緊縮,又擔心權力過度下放會導致對內部人控制的失控,那麼,
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我國信貸管理體制改革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
呢?其原因之一是國有商業銀行產權主體虛置。現代企業理論要求所有人和債
1權人對經營者進行監督和約束,而國有銀行的所有權是由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代錶行使的,銀行的債權人主要是儲蓄的居民,經營權掌握在銀行經理手中,
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結果必然存在激勵不相容、信息不對稱和責任不對等
等問題。銀行經理在個人效用最大化原則的主觀動機驅使下,為了自己或部門
利益可能違規經營,發放明知難以收回的貸款,而產生的呆帳最後由國家代表
的所有權人承擔;其原因之二是國有商業銀行委託——代理鏈中各主體的權力
和義務不對等。中央政府對於金融機構的管理一般是通過中間人(中間人主要
是中國人民銀行和工、農、中、建四大國有銀行的各級主管部門)來進行。中
間人相對於上一級來說是代理人,相對於下一級或銀行來說是委託人,這樣就
形成了一條委託——代理鏈。但是,在這個委託代理鏈中,各個主體的權利和
義務是不對稱的;其原因之三是獨特的銀行權力結構。國有銀行的權力結構比
較特殊,表現在行政干預下的內部人控制。政府對銀行的人事任免擁有絕對的
權威,其債權人幾乎沒有發言的權力,且政府對經理人員的任免、獎懲標准不
僅僅取決於銀行經濟績效,還包含政治和其它等主觀因素,這必然使得銀行經
理人員的行為目標效用函數偏離銀行財富最大化的准則。此外,商業銀行信貸管
理體制幾個階段的劃分正好構成我國金融體制漸進式改革步驟「次優選擇」的
集合,中國改革以來持續的經濟高速增長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以銀行信貸擴
張和不良資產的積累為代價的,而從次優選擇銀行信貸管理體制改革的時點看,
信貸金融制度安排在時間表上確實存在著嚴重的錯位,次優拐點選擇把持不當。
三、 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配置錯位
1、國有商業銀行信貸投資偏向。如果以工業總產值或不同經濟類型的產值
為因變數Y ,以商業銀行信貸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金額做自變數X ,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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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性回歸求出 1984 年-2004 年因變數對自變數的彈性,結果表明國有工業產值
對信貸資金投入的彈性最小,僅為 0.757,小於集體企業、城鄉個體及其他經濟
類型對信貸資金投入的彈性,這說明國有銀行強力扶植國有經濟是以降低金融
系統的信貸資金效率為代價的,即經濟體制改革過程中的金融制度安排,存在
著明顯的「所有制歧視」和「信貸偏向」,金融抑制現象長期伴隨中國經濟生活
的現實之中。
2、國有商業銀行信貸資金漏損。我國經濟體制已由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轉
2向多種經濟成分並存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新體制,政府主要採取控制利率和信
貸配給手段對銀行進行調控,不同所有制企業貸款利率和貸款規模不同,導致
商業銀行信貸市場雙軌制,並由此產生出一塊租金市場,蘊藏著巨額信貸租金
成為金融機構尋租的源泉,吸引眾多利益集團參與分享租金,導致我國商業銀
行信貸市場資金的嚴重漏損。我國商業銀行信貸市場每年巨額資金漏損嚴重又
傷害了企業的融資能力,其後果是經濟效益好的私營個體企業得不到貸款,或
貸款成本過高,而經濟效益差的企業則可以通過賄賂或政府保護容易獲取商業
銀行信貸資金,這顯然是一種典型的逆向選擇行為。
3、國有商業銀行政策性貸款問題突出。政策性貸款是商業銀行信貸風險增
大的重要途經,政策性貸款實施結果嚴重降低了我國金融系統的營運效率。
4、國有商業銀行信貸市場行為金融範式凸現。商業銀行信貸市場存在「羊
群行為」、「非貝葉斯法則」、「過度反應」等行為金融學現象;比如中國四大國
有商業銀行集中了銀行業 80%左右的信貸資金,且這四大國有商業銀行 80%的貸
款發放給了只佔經濟總量約 40%的國有大企業,而更奇怪是非國有商業銀行也將
貸款集中投向大企業,也就是說,國有大銀行將貸款投向大企業的行為對非國
有中小型銀行形成了群體壓力,非國有中小型銀行在信貸市場信息不對稱的影
響下無法掌握足夠的信息幫助自己做決策判斷,就只好選擇從眾策略,將貸款
集中投向大企業,以致商業銀行信貸市場資金配置羊群行為凸現。
5、國有商業銀行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存在規模經濟而股份
制銀行存在輕微的規模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在其傳統業務(存款、貸款)上具有
規模經濟,在投資上具有規模不經濟,股份制商業銀行則相反;國有商業銀行及
股份制商業銀行都存在總體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在貸款和存款上的范圍經
濟大於在投資上的范圍經濟,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貸款上不具在范圍經濟,而在投
資和存款上具有顯著的范圍經濟;國有商業銀行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貸款和投
資組合上都不具有成本互補性,而在貸款和存款及存款和投資組合上都具有輕
微的成本互補性。
四、防範與控制國有商業銀行信貸風險的對策建議
加入 WTO 後,隨著我國資本市場逐步開放,信貸市場將會形成這樣一個局
面:存款規模擴大、貸款利率降低、爭奪存款資源的「價格戰」異常激烈,銀
3行業所獲利潤減少、社會總體利潤增加,中資銀行贏利能力弱、外資銀行贏利
能力強。這既給我國金融市場發展帶來了很好的機遇,也帶來了更大的挑戰。
我們必須採取有效措施積極應對。
第一,建立競爭性的金融體系。我國經濟已經形成了多種經濟成分並存、
多層次發展的所有制經濟結構;而金融體系基本上仍是以國有銀行壟斷為基礎
的一元體系,難以適應經濟成分多元化的市場經濟要求。因此,要逐步放鬆銀
行業市場准入的限制,加快利率市場化的進程,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國有與非
國有地區性的金融機構,鼓勵非國有產權主體的設立和發展,使金融市場上存
在獨立的、規模合理的、相當數量的中小金融機構,形成多種層次、多種類型
的金融機構並存的競爭局面,從而建立起競爭性的金融體系。這不僅有利於強
化信貸資金配置的市場性,提高商業銀行的經營能力,促進金融市場有效競爭
的形成,而且還有利於促使信貸資金的供給能夠滿足我國非國有經濟持續快速
增長的客觀要求。
第二,建立長期的、有效的激勵制度。國有商業銀行在實行制度變遷和內
部組織結構調整時,應積極借鑒和吸收西方發達國家大銀行的管理制度和管理
經驗。比如,可採用股票期權方式激勵銀行高層管理者;設立限制性股權或通
過延期股票發行激勵中層管理人員;鼓勵普通員工投資入股,強化員工激勵機
制,推行「貨幣福利」激勵,從而加快推動國有銀行商業化進程。
第三,提升商業銀行的國際競爭能力。我們應該借鑒市場經濟發達國家中
央銀行的監管方法和監管經驗,運用「不對稱原則」逐步開放金融市場,利用
「保障條款」和「例外條款」合理保護金融市場,使用「市場對等開放原則」
加快實施國際化發展戰略,支持和鼓勵我國金融機構走出國門、積極參與國際
競爭,從而不斷提高中資銀行的國際競爭力。
第四,妥善處理商業銀行的不良貸款。國有銀行機制轉換是處理不良資產
的根本、加強監管是處理不良資產的保證、發展經濟是處理不良資產的靈魂。
國有商業銀行在現有產權體制下作為債權人的國有銀行與作為債務人的國有企
業之間無法形成真正意義上的借貸關系,從而導致國有商業銀行大量不良資產
的產生,故處理國有銀行不良資產首先要從產權體制改革入手,建立現代企業制
度的國有商業銀行,其次構築以「人民銀行從嚴監管、金融機構自我控制、金融
4同業自律和強化社會監督」為框架的「四位一體」銀行監管體系,最後通過發展
國民經濟總量,稀釋、控制不良資產的比例, 最終使銀企之間走出困境,步入
正常發展軌道。
第五,改革國有商業銀行產權結構。產權不明晰的銀企關系為不良貸款提
供了滋生的土壤。國有商業銀行要擺脫目前經營困境,必須從產權結構改革入
手,建立現代商業銀行制度。應認真吸取不徹底改制上市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
的經驗教訓,國有商業銀行上市一定要避免「一股獨大」現象,在組建股份公司
時要吸收足夠的民營企業、機構投資者和個人參加,把國有商業銀行改制為真
正多元投資主體的有限公司,建成產權明晰的、法人治理結構比較完善的多元
化股份制銀行。
第六,對商業銀行管理決策者實行聘任制。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的資
本重組標志著我國商業銀行深層次改革向前邁進了一大步;而改革能否成功,在
一定程度上將取決於銀行治理方式和高級管理人員任命方式的變革。因此,應
引入競爭機制,對高級管理人員應實行聘任制,聘任那些既具有豐富的經營銀
行的專業知識和技能,又具有戰略眼光、能把握產業動向及謀劃好銀行發展藍
圖的人才擔任上市國有商業銀行的高層管理者。只有這樣,才有可能避免和抑
制因行政主管部門派遣管理者而導致管理層的權力超越股東和董事會的現象,
使 「內部人控制」現象長期困擾國有商業銀行「委託——代理」難題得以妥善
解決, 也使非理性配置信貸資金的行為得到有效控制。
D.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信貸資產風險分類指引適用於村鎮銀行嗎
不適用,建議就按照貸款風險五級分類指引來判定。
E. 央行對防控金融風險採取哪些措施
你好,央行為防控金融風險主要採取以下措施:
一、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組合,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在總量適度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信貸結構,調節好貨幣信貸供給,保持合理的社會融資規模。繼續優化流動性管理,根據經濟金融形勢和資本流動的變化,合理安排工具組合、期限結構和操作力度,保持銀行體系流動性處於適當水平,合理引導貨幣市場利率。靈活運用利率等價格調控手段,調節資金需求和投資儲蓄行為,促進經濟和價格總水平穩定。健全宏觀審慎政策框架,把貨幣信貸和流動性管理的總量調節與強化宏觀審慎管理結合起來,並根據經濟景氣變化、金融機構穩健狀況和信貸政策執行情況等對有關參數進行適度調整,發揮好差別准備金動態調整措施的逆周期調節功能。
二、著力優化信貸結構,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發展。加強信貸政策與產業政策的協調配合,扎實推進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引導金融機構把握好貸款投放節奏和結構,切實到有保有壓,有扶有控。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進一步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的企業特別是小型微型企業、國家重點在建續建項目的有效信貸投入。構建多層次、多樣化、適度競爭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重點支持民生工程尤其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欠發達地區、科技創新、節能環保、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技術改造等。嚴格控制對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和產能過剩行業的貸款。
三、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改革和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改革。加快培育市場基準利率體系,引導金融機構增強風險定價能力,積極探索進一步推進利率市場化的有效途徑。進一步完善人民幣匯率形成機制,增強人民幣匯率雙向浮動彈性,保持人民幣匯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穩定。加快發展外匯市場,推動匯率風險管理工具創新。順應市場需求,穩步擴大跨境人民幣業務的品種和范圍。進一步做好跨境貿易和投資人民幣結算工作,做好人民幣跨境流動監測和監管工作,探索個人跨境人民幣業務,繼續推進在銀行間外匯市場掛牌人民幣對新興市場貨幣交易。密切關注國際形勢變化對資本流動的影響,加強跨境資本流動監測預警。
四、推動金融市場規范發展,深化金融機構改革。大力發展金融市場,優化融資結構,繼續鼓勵金融創新,拓寬小型微型企業融資渠道,加強金融市場基礎設施建設,積極穩妥地推動銀行間債券市場對外開放。進一步推動大型商業銀行完善現代金融企業制度,加快發方式轉型。扎實推進中國農業銀行深化「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統籌考慮政策性金融總體發展,堅持分類指導、「一行一策」的原則,深化國家開發銀行商業化改革,穩步推進中國進出口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改革。
五、有效防範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穩定。加強宏觀審慎管理,引導金融機構穩健經營。加強對民間借貸、房地產、政府融資平台等的監測分析,及時掌握風險狀況,從全局的、系統的、長期的視角處理好信貸合理增長和銀行貸款質量提升之間的關系,做好風險提示和防範工作。防範跨行業、跨市場風險,防範非正規金融及其他相關領域風險向金融體系傳導。既要防止金融風險蔓延,也要防止出現道德風險,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F. 林權抵押貸款存在什麼風險以及應該如何防範
林權抵押貸款四類風險
風險一:貸前調查評估難引致的信用和道德風險
主要表現:一是由於森林資源是一種特殊的資源性資產,並且林區一般地處偏僻,交通不便,地廣人稀,給金融機構貸前調查工作帶來了較大的困難。如曾某僅300萬元貸款,抵押物卻是面積達7914畝的林場,要准確地核實抵押物價值難度相當大。容易造成借款人利用信貸人員難以確切了解林地面積的漏洞,人為擴大林地面積或提高抵押物價值,導致金融機構不能合理確定抵押物抵押比例,削弱貸款風險緩釋能力,增大貸款潛在信用風險。二是由於金融機構缺乏林業評估的專業人才,對林木的生長周期和經濟價值都不了解,抵押物價值一般委託評估機構評估,易產生借款人與評估機構串通作弊或借款人、信貸人員和評估機構三方串通作弊,人為提高抵押物價值,導致道德風險。三是目前林業部門雖然承擔了林權抵押物的價值評估工作,但是由於資金、評估標准、專業技術人員缺乏等原因,導致缺乏專業的林木資產評估隊伍,容易導致評估不當,並因此增大貸款的信用風險。
風險二:服務配套體系不健全引致的法律風險
主要表現:一是林權抵押操作流程不明確,林業部門沒有形成標准化的林權貸款抵押登記管理制度以及統一的林權抵押登記和評估程序,從而影響林權抵押貸款的業務拓展進程。二是林權證核發與抵押登記管理不規范,一方面林權證核發存在「一林多證」即舊證和新證同時並存,另一方面林改前辦理的林權證作抵押,因抵押登記管理不規范,容易造成多次抵押或已抵押的林地發生流轉的情況。三是林業部門缺乏信息共享機制,有關林權檔案信息查詢、林場組織形式、股東分布的公示、市場價格以及其他林產品相關供求、交易信息咨詢與管理等信息不完全,極易導致在借貸、擔保等行為時發生糾紛。如曾某在貸款中作為抵押物的林場實際存在多個合夥經營者,且以暗股形式存在,此情況在林業部門並未登記備案,致使農信社無法完全識別有權人。四是林權處置流轉機制不完善,增加了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林權抵押貸款的顧慮。如目前韶關各縣林業部門都沒有林木產權交易中心,一旦借款人無法按時歸還貸款,林權抵押貸款出現風險,缺乏一個比較好的林木資源交易平台,造成金融機構對林木資源拍賣處置困難,信貸資金的安全和流動性就難以保證。
風險三:貸後管理難引致的市場風險
主要表現:一是借款人資金回籠難以監控。如據部分農信社反映,雖然借款人取得林木砍伐指標須經過農信社,但借款人銷售林木多以現金結算,農信社難以監控回籠資金。另外,借款人超砍伐指標砍伐,林木被盜等情況同樣嚴重影響農信社對資金的監控。二是抵押物管理難度大。主要原因是作為抵押物的森林資源資產面臨人為偷盜的風險較高。林區一般地處偏僻,交通不便且人口稀少,森林管理難度較大,加上周圍部分村民法制觀念淡漠,盜伐、濫伐林木的情況時有發生。如據調查,曾某進入訴訟程序後,由於訴訟時間跨度長達14個月,始興縣聯社為了做好該筆貸款抵押物的管理工作,防止林木被當地村民盜伐,最大限度地保全抵押物價值,專門聘請了當地村幹部協助管理林場,增大了保全成本。三是林權處置流轉機制不健全,增加了資產處置變現難度。在目前收儲中心沒有完全建立的情況下,金融機構一旦面臨抵押物處置問題,尚需辦理砍伐指標、拍賣、變賣、訴訟等一系列手續,如果抵押林木拿不到砍伐批文,抵押權就無法實現,抵押權變現存在一定的風險。
風險四:風險保障體系不完善引致的代償風險
主要表現:一是保險保障體系不完善。由於森林資源經營過程中面臨諸多自然災害及人為災害的影響,諸如雪災、火災、水災、泥石流、病蟲害等災害,一旦發生往往都是毀滅性的,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非常巨大,造成金融機構對抵押物的失控。但由於林木保險具有高保費、高保額、高成本等特點,目前只有較少的保險公司嘗試涉足林業保險,造成林權抵押貸款風險保障的不完善。如曾某300萬元的林權抵押,保險費率是1.3%,因為有200畝的免賠,按照1.5的系數,一年的保險費需要5.8萬元。二是即使辦理了保險,但險種單一,風險覆蓋率較低,極易造成貸款債權懸空。如曾某貸款的保險險種僅為森林火險,對病蟲害、霜凍等自然災害均無法辦理保險,由於林木生長周期長,且容易受火災、霜凍災、病蟲害、等自然災害影響,造成損失的不可預見性較大,極易造成銀行抵押物的懸空,導致代償風險。
如何防範林權抵押貸款風險
(一)進一步規範金融機構信貸行為,加強風險管理
一是加強對林權抵押貸款管理的總結和研究,健全和完善林權抵押貸款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林權抵押貸款發放程序。二是加強信貸人員林業知識培訓,以適應新業務需要,把握好林權的可抵性調查,切忌盲從。三是建立貸款風險管理機制,加強對林權抵押貸款風險點的防控。嚴格按屬地原則發放貸款;嚴格監控信貸資金按約定用途使用;強調信貸員全方位盡職調查。四是針對森林資源的特點進一步加強貸款「三查」,貸前調查人員必須嚴格調查抵押林權的真實合法性,確保抵押林權權屬無爭議;貸後管理人員加強貸後檢查,對幼林或中林每個季度至少進行一次現場檢查和拍照,對成熟林要加強現場調查和到林業主管部門查詢是否有違規盜伐或未經信用社審批就違規砍伐的情況,確保抵押林權的安全性。
(二)進一步建立完善服務配套體系,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建立地方政府、林業部門、金融機構以及林農之間的長效工作機制,共同探討解決林權改革和林權抵押貸款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防範貸款風險。二是建議政府、林業主管部門應加快林權交易市場、林權資源評估、擔保、收儲等林權流轉市場配套體系的建設,為林企、林農及銀行業金融機構融資提供有效的市場保障。三是建議金融機構與林業主管部門建立行之有效的銀、林合作機制,提供方便快捷的「一站式」服務。合理擴大林業重點縣的分支機構林業信貸審批與管理許可權,簡化審批手續,推廣方便快捷的「一站式」金融服務,探索林業、金融、資源資產評估等部門合署的辦公形式,提高林業貸款辦理效率。
(三) 進一步完善林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促進林權抵押業務發展
一是適當下放貸款審批許可權,減少審批環節,合理簡化貸款手續, 提高貸款效率,為林農提供方便、快捷的信貸服務。二是合理進行信貸品種定價,科學調整貸款利率水平,林權抵押貸款利率最好參照農村小額信用貸款利率執行,以降低林農融資成本。三是根據林權抵押貸款的不同用途確定符合林業生產經營特點的貸款期限,並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續貸工作。由於林業產業收益的非一次性獲得,貸款償還方式可分期按比例償還,以減輕林農還貸壓力。
(四)進一步完善保險保障體系,健全風險補償機制
一是積極探索開展森林保險,建立災害補償機制。針對可能存在的林木資產抵押貸款風險,政府要鼓勵、引導保險機構開展森林資源資產保險業務,建立災害補償機制。建立林木資產保險的合理保費標准和賠償標准,開展森林火災、霜凍災和病蟲害等險種的保險,以減輕金融部門貸款風險,形成多層次的林業災害風險轉移分擔機制,推進森林保險業務。二是建議有關部門加強與保險部門的溝通協調,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降低保險費率,減輕借款人的負擔,加快促進林權抵押貸款的發展。
G. 農村小額信貸怎麼貸和風險防範
農村小額信貸怎麼貸和風險防範
今天我們的話題是關於農村小額信貸的,農村小額信用貸款,是金融機構根據農戶的經濟狀況和信用程度,在核定的額度和期限內,向農戶發放的不需抵押、擔保的貸款。它採用「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方式為客戶提供資金支持,手續簡便,利率優惠。小額信貸保險,是保險公司在金融機構向農戶發放小額貸款時,專為貸款農戶提供的意外傷害保險,一般涵蓋意外傷殘及意外身故保險責任。
市場潛力巨大
小額信貸保險,近年來隨著農村經濟發展以及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而獲得迅猛發展,其發展潛力巨大。
一是承辦機構眾多。目前市場上有眾多的金融機構,如農村信用社、中國農業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以及小額貸款公司等多家金融機構客戶為客戶提供小額信貸業務。這些金融機構所擁有的完善金融產品、雄厚資金實力、便捷銷售網路以及龐大優質客戶,為保險公司開拓小額信貸保險市場提供了優質發展渠道。
二是國家政策支持。「三農」發展一直是我國政府關注的首要問題,近年來,各級政府和金融機構不斷加強對金融支農工作的重視程度,今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提出,要探索建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相結合的銀保互動機制。保監會主席助理陳文輝在
2009
年全國壽險監管工作會議上表示,保監會將推動小額保險與小額信貸全面合作,與銀監會共同研究有關促進小額保險與小額信貸發展的監管舉措。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為小額信貸和小額信貸保險發展創造了難得的發展機遇,創造了廣闊發展空間。
三是市場潛力巨大。以山西省農村信用社為例,截至 2008 年 10 月,全省農村信用社累計發放支農貸款 878.47 億元,支持農戶
328.28 萬戶,涉農貸款總額佔全省銀行結構的 98% 以上。以中國人壽公司小額貸款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險條款中千分之三的保險費率、50%
的投保率計算,僅農村信用社一家機構,意外險保費規模就在 1 億元以上。
四是保險公司踴躍。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因其獨有的市場潛力大、客戶優質、成本低廉、效益良好等特點,已經成為保險公司開辟新市場、創新新渠道,謀求保費規模和利潤增長點的重要途徑。各家保險公司都施展渾身解數,在此項業務上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與財力,積極踴躍發展此項業務。據不完全統計,截至
2007 年 12 月,全國共有 28家保險機構經營農村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實現保費收入 5.4 億元。
2008 年以來,中國人壽忻州分公司積極創新發展思路,創新發展方法,採取「農戶 + 小貸款 +
小額保險」運作方式,在小額信貸保險業務上邁出了可喜的一步,積累了一定的經驗。 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5 月,實現小額信貸保費收入 719.38
萬元,取得了比較好的效果。
做好六字文章
小額貸款保險是一項嶄新的市場,要加快推進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可從以下六個字入手。
「高」——定位要高。具體來說,一是險種定位要高。要充分認識到到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的巨大潛力,將小額信貸保險定位在保險公司服務「三農」,構建和諧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高度來對待,為業務發展明確定位,指明方向。二是重視程度要高。要將小額信貸保險業務作為市、縣公司創新意外險業務發展的重要途徑。公司的重視與支持,是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得以成功啟動,快速發展的前提。
「誠」——溝通要誠。從銷售渠道上來說,小額信貸保險業務屬於代理業務,贏得合作單位,特別是合作單位的接受與支持,成為創建發展平台的關鍵。在開展業務公關工作中,要特別注重以誠心和誠意去贏得合作單位的認可與支持。合作單位的認可與支持,是小額信貸保險業務贏得發展平台、謀求合作共贏的關鍵。
「實」——基礎要實。在小額信貸業務發展中要根據業務實際,採取實用措施。一是要組建一支專項銷售隊伍,以保證此項業務開辦過程中所涉及的保單交接、保費劃轉、網點維護等實際業務需要。二是要建立考核激勵機制,可參照銀行網點客戶經理的方式,制定實用管用的小額貸款保險專管員考核激勵辦法,建立獎勤罰懶、優勝劣汰的隊伍發展機制,充分調動一線銷售人員的工作熱情和積極性。三是組織專項培訓提升銷售技能。對實際業務中的產品特點、業管實務、資金交接及銷售話術等內容進行練兵式培訓,盡快提升銷售技能,提高銷售業績。
「帶」——發展要帶。組織小額信貸保險業務推動競賽中,可根據合作單位投放小額貸款額度的大小,所處的地理位置,打造區域發展典型,構建以點帶面,連點成片的發展格局。為提高實際操作中的工作效率與質量,要及時將先進單位的好經驗、好做法進行總結與提煉,迅速進行推廣。通過樹立典型,示範帶動,鼓勵先進、鞭策落後,有力地帶動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發展。
「細」——工作要細。在小額信貸保險業務發展中,細節決定成敗。一是在加強公關增進感情方面要細心。二是在工作質量、工作效率上要細致。如在及時通報業務發展進度、保險案件賠付時效、保費及手續費劃轉等工作上要做到准確高效。通過感情上的細心培養與工作上的認真細致,為業務快速發展營造良好的人際氛圍和工作氛圍。
「快」——理賠要快。「保險作用最好、最直接的體現就是服務,特別是理賠服務。要根據小額貸款保險業務特點,制定服務及賠付綠色通道,在資料齊全的前提下,本著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快事快辦的原則,用優質高效的服務體現保險公司反應快速、服務便捷的優勢,讓合作單位增加對保險公司實力的認可,增進業務合作的信心。
凝智合力進取
面對小額信貸保險的廣闊市場,只有凝智合力、科學發展,才能使小額信貸實現合作領域不斷拓寬,合作關系不斷加深,合作成果不斷擴大。小額信貸保險成功啟動後要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快速推進小額信貸保險業務發展:
一是要加大媒體宣傳力度。要積極藉助各種宣傳媒介,加大對小額貸款保險投保手續、保險利益及典型案例的宣傳力度。
二是要精心做好挖潛工作。在擴大銷售領域的同時,重點做好網點產能的挖潛工作,按照網點貸款投放量、承保比例等指標擴大與合作單位的合作力度,精耕細作,將小額貸款保險業務做細做實。
三是要嚴格管理嚴控風險。通過加強職業道德教育、規范業務流程、嚴格管理制度、開展風險排查等手段,杜絕業務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為小額信貸保險業務提供持續、健康發展的生命線。
農村小額信貸存在的主要問題
資金供求矛盾突出。隨著農村經濟結構的變遷和農民群體的分化,農村的金融需求也逐漸多樣化,包括消費信貸需求、生產經營貸款需求和創業貸款需求等,這些融資需求在融資規模、期限、風險等方面都有著很大的區別。小額信貸在提供基本信貸服務、幫助農民解決生活和生產方面的資金困難起到了顯著作用,有效緩解了農民的資金需求,但是與目前整個農村市場的資金需求總量相比仍顯不足,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的營運資金來源渠道比較狹窄。
目前公益性小額信貸機構唯一被默許的資金來源是國外或國際組織的資助和部分扶貧貸款,但是這種外部的捐助具有不持續或不足的局限性,而商業性金融機構分為正規金融機構和非正規金融機構,正規金融機構由農業經濟的風險性和周期性等特徵,再加上我國央行對存貸利差實行比較嚴格的控制,所以使目前大部分正規金融機構收取的利率不能補償操作成本,無法達到自負盈虧的局面,很多農村資金流向城市。上述原因使得農民日益增加的融資需求和農村金融機構的融資供給之間形成很大的資金缺口和矛盾。
信貸產品比較單一。由於農業生產具有地域性、周期性等特點,農戶在信貸資金的規模、用途和期限等方面的需求各有不同。農戶對於小額信貸最基本的需求主要來源於購買種子、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必需品的生產領域,但是在基本需求得到滿足之後,農民的融資需求則進一步轉向消費信貸。然而由於目前許多正規金融機構的小額信貸主要是提供生產性貸款,所以對於部分收入水平低下的農戶來說,消費融資需求往往得不到滿足。另外由於農業生產的周期長,大部分農戶希望能夠獲得中長期貸款,而目前金融機構提供的小額信貸大多為1年以內的短期貸款,這很難滿足農戶中長期的資金需求。根據有關調研顯示,在過去2年有信貸行為的樣本農戶中,有60%左右的農戶期望貸款期限在1~3年,20%左右的農戶希望貸款期限在3年以上甚至更久,大約10%的農戶認為1年以下期限的小額信貸可以滿足日常生產生活的需要。
利率結構不合理。一是由於很多農村地區的信用體系不健全甚至缺失,使得金融機構的信貸運營承擔很大的信用風險和經營風險,銀行往往會通過提高利率水平來防範風險。二是銀行對農戶的各種各樣需求和信用風險進行調查評估而產生的費用造成了小額信貸的交易成本高,小額信貸機構只能通過提高貸款利率來彌補費用成本。
從金融機構角度來說,利率是資金報酬率。但是利率是資金的價格,是農民生產成本和消費成本,因此從農戶的角度而言,自然希望利率越低越好,甚至零息。根據有關調研顯示,大約90%左右的農戶期望小額信貸的年利率在5%以下,僅有2%左右的農戶表示可以接受10%左右的貸款年利率。一些學者在海南省屯昌縣做的調查顯示,農戶對小額信貸的滿意度與政府補貼有著較強的相關性,即如果沒有政府對小額信貸進行利息補貼,那麼農戶對小額信貸就不太滿意。
根據筆者在江蘇省海門市四甲鎮的調查表明,在樣本農戶中,有過借款行為的農戶有130戶,其中通過向親友借款來滿足資金需求的,占發生借款農戶的59%,向農村信用社借款的約為13%,向銀行等金融機構借款為的18.5%,向錢會借款的的約佔1.5%,民間有息借款利率約為11%。由此可以看出向正規金融機構借款的農戶僅佔31.5%。
小額信貸的信用風險。首先,小額信貸的核心是商業性,並不是無償性質的慈善捐助和政府扶貧貸款,但是由於政府部門宣傳不到位以及農民認知能力有限等原因,部分農民可能會將小額信貸等同於國家扶貧款,降低了還款意願,形成了信用風險,給小額信貸機構帶來較大的損失。其次,農業生產具有弱質性,容易受到自然災害的影響,導致農戶收入不穩定,還款來源得不到保證,增加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風險。最後,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小額信貸機構對貸款風險的控制主要是在發放貸款之前,通過嚴格的信用調查和提高貸款利率來防範風險。借款農戶會因為主客觀因素的變化而導致貸款質量發生變化。但是銀行在貸款後沒有嚴格執行貸款審查,缺少一套比較健全的貸後機制,幫助農戶實現投資,獲得回報,從而降低貸款的風險。
小額信貸機構可持續發展不足。政府扶貧性質的小額信貸是為了實現社會平等與穩定,而不是追求盈利性。但是具備商業性質的小額信貸機構與此不同,作為企業以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原則開展業務,首先要保證自身的可持續發展能夠在維持自身生存的前提下獲得可觀的利潤。但是我國對非正規金融機構的一些限制比較嚴格,例如小額信貸公司就不得吸收公眾存款,不能用銀行貸款投資,只能運用股東有限的自由資金來開展業務。這種限制使得農村小額信貸機構缺乏穩定充足的後續資金來源,一來無法充分發揮農村小額信貸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作用,二來也使得信貸資金的風險加大。
推進農村小額信貸發展的建議
擴大小額信貸資金來源渠道,引導農村資金迴流。由於農村小額信貸風險較大,利率較低,導致正規金融機構吸收的農村資金外流。政府應該採取一些措施例如稅收優惠、貼息等政策來引導從農村流向城市的資金迴流。同時適當放寬利率浮動的范圍,對農村小額信貸實行靈活的利率,由農村小額信貸機構根據農戶的收入狀況、信用記錄以及風險情況來確定不同的貸款利率水平,可以將風險水平和貸款利率水平掛鉤,以貸款利率來補償風險損失。在資金來源渠道上可以將非正規金融納入正規金融的監管范圍,合理利用民間閑散資金,擴大小額信貸的資金來源,允許經營良好的小額信貸機構進入資本市場,可以在同業拆借市場、再貸款融資。可以借鑒孟加拉國模式,資金來源於成員存款、經營收入和批發資金。
建立完善農村信用體系。通過與當地政府聯合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從多層面來獲得充分信息,建立一個良好的信用體系,實現信息的共享,同時加大對小額信貸的宣傳,強化農戶的法律意識,明確了解違約所承擔的法律責任和後果,通過法律、行政等手段打擊惡意逃廢債務的行為。可以借鑒孟加拉國小額信貸的「聯保」模式,運用貸款小組成員互相擔保方式代替傳統的抵押擔保。對於銀行而言,提供抵押品是降低銀行貸款風險的一種有效措施,但是對於農村小額信貸的借款人而言,他們大多數是比較貧困的農戶,很難提供符合銀行要求的抵押品。這種「聯保」模式可以使得銀行與貸款者之間的監督和被監督關系為貸款小組成員的相互監督、相互負責所取代;銀行與分散貸款者的關系也變成了銀行與小規模集體的關系。因為同意貸款小組成員之間是比較熟悉的,一人違約會牽連到其他成員也失去借款資格。這樣有利於銀行發放貸款前節約經營管理成本,同時也降低了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
創新抵押擔保方式。農村金融體系面臨的困境之一,就是農戶缺乏足夠的抵押品。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或農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對抵押擔保品的規定過於狹窄,一方面很多貧困農戶自身沒有足夠的固定資產做抵押,另一方面以土地做抵押品在法律上還面臨很多困難,導致農村金融機構的資金無法貸款。所以創新抵押擔保方法具有很強的現實需求。根據《物權法》關於動產抵押擔保的規定,建議在農村金融市場,農戶和農村企業在向銀行申請貸款時候可以用動產作抵押。從事傳統農業產業的農戶可以用農產品和養殖品或者以產品的未來收入作為抵押向銀行申請貸款,但這種方式還需要很多細則組織和配套設施。
推進農業保險的發展。建議將小額信貸產品與農業保險產品捆綁銷售。農業生產客觀上存在著各種各樣的自然風險,會給人們的生命財產造成巨大損失,對農民的生活和經濟收入產生破壞性的影響,從而造成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高風險。發展農業保險是防範自然風險、災後迅速恢復農業生產的需要,對保障農業再生產的順利進行、穩定農戶生產收入和農業生產積極性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深遠的現實意義,從而也在一定程度上減小了農村小額信貸的風險。
適當放寬利率管制,完善利率結構。利率過分管制使得資金價格扭曲和金融資源配置的不合理。建議監管部門可以適當放鬆利率管制,允許小額信貸機構在法規和政策允許的范圍內,加大小額信貸利率上浮的空間,使得利率與市場利率相符。農村小額信貸機構可以增加金融產品品種的供給,除了短期小額貸款,可以適當增加中長期貸款的提供,根據提供產品的種類和期限適當定價。在利率上浮的同時,應加強貸後管理,當農戶遭遇自然風險時,可以幫助農戶重組還款方案,以此保證農戶的還款能力,避免因為利率提高而遭遇更大的呆賬風險。
H. 新農村建設與金融信貸的畢業論文初稿件
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了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偉大歷史任務。如何在支持新農村建設中實現防範化解風險、支農和自身發展的共贏是個現實的課題,需要各有關方面認真地研究。
二、新農村建設給農村信用社風險防範化解帶來的挑戰
(一)支農優惠政策可能增加農村信用社道德風險。道德風險是指由於某些制度性的或其他的變化,而引發的私人部門改變行為,或者有意去冒更大的風險以謀取厚利;或者雖無意冒險但卻疏於防範,使損失發生的可能性更大。為提高農村信用社支持新農村建設的能力,國家將陸續出台許多支持農村信用社發展的政策措施,這些優惠政策措施可能使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壓力減少,疏於風險防範化解。同時,一些支農信貸政策可能成為某些農村信用社冒險放貸的借口。
(二)農村巨大資金需求可能誘發過度信貸風險。金融機構所具有過度信貸的內在沖動,是造成金融體系內在脆弱性或內在不穩定的核心原因。新農村建設進程中農村信用社過度信貸主要來自以下兩方面原因:一方面,新農村建設資金需求總量巨大。據國家統計局初步測算,到2020年,新農村建設新增資金需求總量為5萬億元左右。按照過去農村投入資金中財政資金、信貸資金和社會資金的經驗比例,即使考慮到公共財政加大對新農村建設投入的情況,新農村建設資金需求中的大部分仍將由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供。而農村信用社目前和將來一定時期內仍是支農信貸的主渠道。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目前是我國金融機構中的弱勢群體,自身治理結構不完善。在農村經濟出現繁榮景象的誘導和有關部門不當引導、干預下,農村信用社可能放鬆貸款條件,滿負荷或超負荷擴張信貸規模。
(三)多因素積聚加劇農村信用社流動性風險。除上述過度信貸因素外,還存在以下三個因素造成信用社流動性風險上升:1、分流農村信用社資金來源的渠道增多。按照《國務院關於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在保證資本金充足、嚴格金融監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機制的前提下,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允許私有資本、外資等參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業法人或社團法人發起的小額貸款組織,有關部門要抓緊制定管理辦法。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這些新成立的機構和組織將直接分流農村信用社資金。2、農民邊際長期儲蓄傾向降低。隨著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農村社會醫療保險、農村社會救助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等制度的建立健全,農民養老、看病和供子女上學等大項支出中由公共支出承擔的部分逐漸增加,農民邊際長期儲蓄傾向減弱。3、農村信用社資金變動季節性特徵減弱。以前農民年度性收入和支出主要圍繞種植業變動,農村信用社存款增減和貸款收放呈現明顯的季節性特徵。新農村建設進程的推進使農民收入和支出渠道呈現多元化趨勢,種植業收入在農民總收入中比重下降。農村信用社資金變動季節性特徵減弱,資金頭寸匡算和調配比以前復雜。
三、抓住機遇 應對挑戰的對策
(一)以外部治理促進內部治理完善。 農村信用社完整的治理結構包括內部治理結構和外部治理結構,外部治理結構的建立健全有助於促進內部治理結構運行機制的完善。經過近幾年的改革探索,農村信用社普遍建立了股東大會-理事會-主任-監事會的內部治理框架。相對於內部治理,外部治理發育不全。隨著新農村建設進程的推進,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農民日益增多,農民的參與意識和民主法制意識增強,為培育農村信用社的外部治理結構提供了契機。建議:1、吸收農村信用社存款人和貸款客戶等利益相關者進入信用社的「三會」,遏制內部人的道德風險。2、開拓農村信用社的「經理人」市場。信用社高管人員面向社會選拔,培育競爭性經理人市場,減少代理問題的發生。3、加大市場退出監管的力度。對於存在嚴重清償性風險的農村信用社及時進行接管、重組、關閉或解散,嚴厲追究責任人責任,充分發揮市場的懲戒作用。
(二)以支農合力化解過度信貸壓力。1、圍繞增強支農功能加快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的步伐。農業銀行要按產權股份化方向加快改革步伐,加大對農村資金的市場化支持力度;農業發展銀行要按功能擴大化方向進行改革,擴大業務范圍和服務領域,增強支農服務功能;郵政儲蓄機構要按照機構企業化方向進行改革,開展抵、質押貸款業務,建立完善郵儲資金迴流農村的機制。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設有網點的,也應將一定比例的資金投放到農村。鼓勵在縣域內設立多種所有制的社區金融機構,允許私有資本、外資等參股。積極引導農戶發展資金互助組織。盡快改變目前主要靠農村信用社一農支「三農」的局面。2、統籌規劃,合理調配財政資金與信貸資金、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政策性金融和商業金融在支持「三農」中的分工,提高資金整體使用效率。農村信用社資金運用應堅定立足於「小額、短期、低風險」。大額、長期資金需求由財政性資金或政策性銀行提供。3、明文規范農村信用社在支持新農村建設中的資金運用,防止內部人以支持新農村建設為名濫貸尋租。
(三)以增量激活存量。目前農村信用社普遍資產質量不高,資產負債比例居高不下,農村信用社可用支農資金餘地較小。同時,農村信用社不良貸款借款人已經占農戶的一定比例,如果按照現行的貸款管理辦法,這些借款人在新農村建設過程中得不到新的信貸支持。因此,以新增貸款增量激活不良貸款存量是實現支農和化解信貸風險的理想渠道。思路有二:一是保全舊貸增加新貸。允許農村信用社在以農民土地承包權和宅基地房地產權做抵押等方式把以前不良貸款中的信用貸款變成抵、質押貸款的前提下,增加對原借款人的貸款。二是還二貸一。不良貸款借款人如在信用社約定的時間和金額內歸還一定金額的貸款,即使借款人在信用社貸款仍有餘額,信用社可按照還二貸一的原則增加新貸款。上述兩種方式並沒有增加信用社的信貸風險。
(四)以系統性風險防範遏制單體風險蔓延。1、盡快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構築農村信用社安全放火牆,增強公眾信心。2、建立金融機構夥伴風險的緩沖機制。隨著新農村建設進程的推進,金融機構城鄉一體化趨勢不可阻擋。農村信用社是我國銀行業金融機構體系中最為薄弱的環節,阻滯城鄉金融機構夥伴風險的傳播有利於維護農村信用社的安全穩健運行。思路之一如:其他金融機構從農村信用社劃入大額款項,劃入方金融機構應提前一定時間預約通知信用社。3、拓寬農村信用社的籌資渠道。暢通農村信用社從銀行同業資金市場籌資渠道,拓寬信用社應急籌資渠道;允許農村信用社採取發行債券等方式籌集長期資金,增強農村信用社資金來源的穩定性。4、在確保不會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前提下適時引爆已經出現清償性危機的單體信用社風險,緩釋風險能量,防止風險集中爆發。
I. 誰有銀監局印發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非信貸資產風險分類指引》的附件--分類標准只要分類標准!急急急
給你推薦幾篇關於防止上當受騙的文章!多學學,這個行業經過了一段痛苦的掙扎後才能有高額的回報!
一、P2P網路借貸的現狀
P2P
網路借貸自2005年在中國產生以來,發展迅猛,呈現出經營主體成倍增加,涉及面不斷拓展,資金規模不斷擴大,參與人數驟增的發展趨勢。根據現有的P2P
網路借貸運營模式,可將其大致歸為三類:第一類,單純中介型。P2P網路借貸運營主體僅充當借款人與貸款人的中介,負責對借貸者的信息進行審核,但不分擔
借款者還款不能的風險。第二類,復合中介型。借款人與運營商共擔風險,借款人的本金有保障。運營商通過加強對借款人的資信審核以保證其及時還款,降低自身
壞賬率。第三類,復合中介兼公益性。這類運營商在借款主體上具有特殊之處,主要針對在校大學生,帶有扶貧幫困的色彩。
二、P2P網路借貸中經濟犯罪發生的五種類型
P2P網路借貸有先天性的「硬傷」(如性質不明、監管缺失),加之其自身具備的獨有特徵(隱蔽性強、涉及面廣),以傳統民間借貸領域的經濟犯罪活動為鑒,不免使人擔憂P2P網路借貸是否會成為經濟犯罪活動的又一「重災區」。
(一)
主體定位不明確,遊走在灰色地帶。根據《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取締辦法》規定,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擅自從事非法吸收公
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等金融活動。刑法第174條第1款規定了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P2P網路借貸並未經有關金融監管機構批准,網路借貸雖然不具有
商業銀行性質,但運營主體大都由自身負責管理出借者的資金,對貸款人的條件進行審查之後將資金借出,該行為類似於商業銀行的儲蓄借貸業務,難免有淪為經濟
犯罪行為之虞,可能構成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二)資金來源無法核實,為洗錢犯罪提供便利。刑法第191條規定了洗錢罪,該罪要求行為
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為犯罪違法所得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為利益而故意為之,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網路借貸的現金流循環於銀行資金監管體制之外,成為
不法分子隱秘、安全、快捷的洗錢通道。但P2P網路借貸運營者僅注重借款者資金用途的審查,對於出借人的資金來源無法核查,難以認定其洗錢罪的主觀故意,
故無法以洗錢罪對運營主體及貸款人的行為加以定性。
(三)借款人徵信核實體系不健全,詐騙犯罪時有發生。網路借貸運營者履行了出借人對
借款人資信審查的職能,現有的審查內容多局限於個人的身份信息、工作證明、銀行流水、資金用途、聯系方式等,但以上信息在網路中極易被偽造,而信息審核者
並不具備完全的辨識能力,很可能導致借款者憑借偽造信息,騙取借款後捲款而逃。同時,網路借貸運營者亦會出現侵吞出借人資金,出現「人去樓空」的結果,投
資人利益也無法保障。
(四)容易引發涉眾型犯罪。網路借貸涉及人員多,地域范圍廣、隱蔽性強、監管真空、資信審查不完善等特徵為非法吸
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涉眾型經濟犯罪提供了保護屏障,同時加大了公安機關查處、打擊犯罪的難度,具有極大的社會危害性。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不特定
對象以超過法定利率的方式吸收資金數額較大則構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如果將非法募集資金揮霍、逃跑、用於違法犯罪目的等,具有非法佔有目的,則構成集資
詐騙罪。
(五)高額的投資回報率誘發高利轉貸行為。刑法第175條規定了高利轉貸罪。網路借貸雙方通過協商,最終確立的利率水平大多超
過了同期、同檔次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高額的投資回報不免會誘使資金短缺但又想投機取巧之士套取金融機構信貸資金,再通過網路借貸平台將資金轉貸以謀取利
益,從而構成高利轉貸罪。
三、P2P網路借貸中經濟犯罪防控對策
(一)改變管理思路,重視市場經濟的自循環體系。直
接的政府管制並不必然帶來比由市場和企業來解決問題更好的結果。因此,通過法律手段而非粗暴的行政干預來調節民間借貸行為,充分發揮市場的調節作用,盡量
減少公權對私權運行的過度干預,以使其在摸索中找到適合自己發展的道路。
(二)加快制定、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通過制定「放債人條例」、
「網路借貸管理辦法」等,對網路借貸的性質、地位、組織形式、監管主體、運營規范、進入與退出機制等加以具體規定,引導該行業朝著健康、有序的方向發展。
同時還可以為執法機關提供判斷依據,做到有法可依,避免行政權的濫用。同時應修改現行法律,指明民間融資行為罪與非罪的界限,明確打擊重點。
(三)
建立行之有效的用戶識別機制。准確核實用戶的個人信息是網路借貸做大做強的必要前提。網路借貸運營商應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在力所能及范圍內承擔防範違法
犯罪活動的義務。對用戶的身份信息,資金來源,借款用途,社會關系,信用記錄,利率水平,還款情況進行准確核實,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相關職能部門通報,
做到防患於未然。
(四)加強網路安全建設。網路借貸過程中會涉及到用戶個人隱私,且多關涉個人的財產權益,為此,有必要提升網路借貸中
客戶資料的保密技術,對交易過程中涉及到的個人信息安全做到專人負責,及時銷毀,制定客戶信息泄露的應急預案,一旦出現信息泄露,及時處理,力爭將損失降
到最小。
(五)重視電子證據的收集。網路借貸活動大多通過虛擬的網路平台完成,因此電子證據成為支持訴訟證明活動的關鍵證據類型。又因為電子證據所具有的易銷毀、易變更、難提取的特點,所以要提高電子證據的提取、保護意識,網路借貸運營商應對相關交易記錄做好備份工作。
(六)公安機關網路監管部門加大監管力度。公安機關利用其既有的網路監管優勢,設定科學合理的監管指標,構建非法金融活動打防並舉的長效機制,對網路借貸運營網站進行實時動態監控,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會同其他部門核實,將涉眾型經濟犯罪活動扼殺在萌芽狀態。
(七)
加大社會宣傳力度,揭露犯罪分子的常用伎倆。社會大眾基於牟利心理可能會忽略相關行為的違法屬性,通過電視、廣播、報刊、網路等媒體就犯罪的常見類型、慣
用手法和動態特徵開展多層面、多角度宣傳,提升人民群眾和有關單位的辨別、防範能力,促使他們自覺抵制犯罪活動。
(八)開拓更為廣泛、
多元的投資渠道。房地產市場的高壓調控政策令眾多欲投資者望而卻步,股市低迷使得大眾投資群體心灰意冷,通貨膨脹率上漲,實業投資利潤回報率低,其他投資
產品亦遠離大眾視野,使一些投資者進入網路借貸領域。因此,開創新的投資渠道,營造良好的投資氛圍亦是分散民間借貸領域的風險、改善投融資環境的可行舉
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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