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求一篇銀行合規案例及分析及學習心得
一、學習合規,提高認識
首先,我部召開了全體員的專項會議,聯社對部分員工通過省聯社的視頻會議學習專家的評論和案例分析,以及合規經營的有關知識有了一次全面而又認真學習機會,尤其是對"合規手冊"進行了全面的了解和掌握。為此我還認真地做了學習記錄,使得我和同事們對合規經營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其次,通過學習,糾正了我以往"重經營,輕管理"的錯誤認識。與同事們達成一種共識,即:微小的違規行為會積累成嚴重的合規風險,嚴重的合規風險會使我社經營遭受重創。而加強合規管理可以減少違規風險或因違規而補處罰的損失,還可以保護員工少犯錯誤,激勵員工奉獻價值。
二、及時整改,更新服務
"合規人人有責"、"合規從我做起"、"合規創造價值"和"合規促進發展"的理念。我作為一名會計主管,應當自覺遵守合規經營,規范操作,並對我部進行了自查、自糾,尤其是今年依據銀行結算帳戶管理有關規定和蕪湖市人民銀行結算帳戶年檢工作方案,結合我部實際情況對所有帳戶進行了全面清理和整改。目前這項工作量大而又煩瑣,因我部開立企、事業單位的帳戶,現有一百三十多戶。首先,將不合規的帳戶進行了全面清理,部分帳戶進行了銷戶處理。對通知不到的帳戶,進行久懸處理。由於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合規建設起步較晚,目前仍然是被動合規,而不是主動合規,所以我們更要堅持合規辦理每一筆業務,邊學習,邊整改。
通過學習,我深刻認識到要更新服務意識。沒有優質的服務就沒有銀行業務的發展。加強市場營銷是目前提高我部核心競爭能力的當務之急。我們的經營服務意識與以前相比已有了很大程度的轉變,但缺乏更深層次的挖掘。在當前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的環境下,以全面優質的服務吸引客戶才能在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
三、合規經營,初見成效
通過正確認識和整改後,這段時間我們單位的合規工作取得了一些可喜的成績。首先,合規經營最大限度地減少了員工在業務操作中易犯的工作錯誤,保護了員工工作的積極性。自從合規要求以來,櫃面業務差錯率下降了。由於工作疏忽而易犯的毛病,在員工互相監督下,得到了明顯的改善。盡管在執行合規管理的時候遇到個別客戶不理解,但通過解釋最終都得到了客戶的認可。作為一名員工,特別是作為一名會計主管,更要有風險服務意識和風險管理技能,及時消除基礎管理工作存在的隱患,增強防範風險的能力,提升了在客戶中的信譽和社會地位。
以上三點是我對合規學習的一點點淺薄認識,不足之處歡迎批評指正。
銀行合規心得體會
「合規」是指使商業銀行的所有活動與所適用的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行業規則、自律性組織制定的有關准則以及適用於銀行自身業務活動的規章制度和行為准則相一致。合規經營是銀行穩健運行的內在要求,也是防範金融案件的基本前提,是每一個員工必須履行的職責,同時也是保障自己切身利益的有力武器。合規涉及銀行各條線、各部門,覆蓋銀行業務的每一個環節,滲透到銀行每一個員工。合規作為一項核心的風險管理活動,越來越受到銀行業的重視。
為此,總行為增強我行員工的案件防控責任意識和合規守法意識,在全行范圍內組織開展了「七個一」合規與風險意識的宣傳教育活動,這項活動在支行也受到了極大的重視。圍繞「重操守,將合規,促案防」這個主題,在行長的牽頭領導下,我們支行也展開了積極地學習和討論,從中我受到了很多啟發和收獲:
『貳』 銀行業金融機構案防工作自評估是對什麼案件工作整體開展情況開展評估
銀行案件定義及分類
(一)案件定義
《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工作規程》中第三條案件定義修訂為:「本規程所稱案件是指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獨立實施或參與實施的,或外部人員實施的,侵犯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客戶資金或財產權益的,涉嫌觸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按規定應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刑事犯罪案件。」
(二)案件分類
在上述案件定義的基礎上,根據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是否涉嫌犯罪,是否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等因素將案件分為三類:
1.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案件中涉嫌觸犯刑法的,為第一類案件。
2.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案件中不涉嫌觸犯刑法,但存在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且該違法違規行為與案件發生存在聯系的,為第二類案件。
3.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在案件中不涉嫌觸犯刑法,且銀行業金融機構或其從業人員也無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為第三類案件。
二、適用案件定義及分類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案件定義及分類中「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是指作案時,符合《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指引》(銀監發〔2011〕6號)第二條規定的人員。
(二)案件定義中「…或按規定應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刑事犯罪案件」中的「規定」指《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國務院令第310號)和《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中國銀監會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工作規定〉的通知》(銀監通〔2007〕27號)。
(三)案件分類中第二類及第三類案件中「其他違法違規行為」中的「法」、「規」指除刑法以外的法律法規、監管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自律性組織制定的有關准則,以及銀行業金融機構制定的適用於自身業務活動的行為准則。
三、部分特殊案件及例外情況統計歸類的說明
(一)商業賄賂類案件。單純商業賄賂類案件不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統計范疇,但若案件中除商業賄賂行為外,存在金融詐騙、違法放貸等符合上述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定義的行為,納入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統計范疇。
(二)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或客戶遭受人身傷害類案件。在銀行業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和辦公場所內,針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或客戶的人身安全實施暴力行為,應當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刑事犯罪案件納入第三類案件進行統計。
(三)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類案件。銀行業金融機構從業人員違規使用銀行業金融機構重要空白憑證、公章等,套取銀行業金融機構信用參與非法集資等活動,涉嫌觸犯刑法,已由公安、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按規定應移送公安、司法機關立案查處的案件納入第一類案件進行統計。
(四)網上銀行詐騙、電話銀行詐騙、電信詐騙、盜刷銀行卡及pos機套現等案件。外部人員實施的網上銀行詐騙、電話銀行詐騙、電信詐騙、盜刷銀行卡及pos機套現等案件,經公安機關立案後,除有證據證明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以外,納入第三類案件進行統計,按月報送案件數據。
四、其他有關要求
(一)各銀行業金融機構原則上只對第一類及第二類案件按照《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工作規程》開展案件調查、審結及後續處置工作。
(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總部和各銀監局按照《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風險)信息報送及登記辦法》報送《案件信息確認報告》時,應初步明確案件所屬類別,在案件分類情況發生變化時,要及時報送後續報告進行調整。
「一案四問責」制度,是指對案發當事人、相關制約人、內部監督檢查責任人、領導責任人進行問責,對領導責任人的問責堅持「上追兩級」。
『叄』 怎樣撰寫金融服務方案
首先你要做大量的調查然後根據需求進行整改。制定方案。
金融服務方案,是商業銀行在對客戶需求進行認真調研的基礎上,對本銀行金融產品和服務進行全面整合,為大型客戶度身訂做的有關金融服務方面的解決方案,是一種提案式或建議式的營銷文書。
1作用金融服務方案雖然是一種參考性文書,但由於它是為大型客戶度身訂做的,具有很濃厚的人情味,針對性強,可操作性強,在商業銀行市場營銷中發揮著特殊的作用:(1)它有利於表明你和你這家銀行為客戶專門服務的誠意,增加客戶的信任度。由於金融服務方案書是專門為某個客戶制訂的,並且是以正式文件發送的,這樣就使客戶感到你這個客戶經理和你這家銀行是誠心誠意地在為他想問題、解決問題,從而增加對你和你這家銀行的信任度,為以後的營銷工作奠定基礎。(2)它有利於解答客戶在金融服務需求方面的困惑。如果客戶經理與客戶代表的營銷商談只停留在口頭上,而沒有一定的文字說明,這樣客戶代表就不可能准確地了解銀行方面對客戶需求的解決辦法。如果你為客戶精心製作了一份金融服務方案書,客戶代表就能准確地把握你這家銀行的優勢及提供的特色金融服務,為客戶方面的決策提供了依據。
2它為在商談階段提出提議和協議草案打下了基礎。由於金融服務方案書針對客戶的特殊需求設計了有關金融服務的具體方案,就使客戶與本銀行合作的內容與方式有了一個大體的框架。如果客戶對這份方案書感興趣,那麼雙方便有了共同的商談語言,以後的營銷商談就順利得多了。
3.特點這是商業銀行為客戶度身訂做的有關本銀行為其提供相關金融服務的計劃書,是一種參考性文書,沒有法律約束力,也沒有統一格式要求,是對特定的客戶專門製作的。因此,金融服務方案必須清楚地列出客戶的金融服務需求和銀行的具體解決方案。結構模式1.種類金融服務方案的制訂,有很強的個性化特徵,因而其種類的劃分也有多種。依提供金融服務的內容分,有綜合服務方案和單項服務方案;依運用的表現工具分,有文字方案和
PowerPoint(多媒體演示文稿)等。
2.結構金融服務方案書沒有固定格式,可以因客戶對象不同而靈活地制訂。一般來講,應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前言。主要寫明雙方合作的基礎、緣由、范圍、內容、目的及前景展望等。(2)本銀行優勢。包括網點優勢、網路優勢、政策優勢、業務功能優勢、人才優勢、信用優勢、地域優勢、經驗優勢等等。(3)對客戶金融需求的理解。這部分既要對客戶的現實金融需求進行認真的理解,又要對客戶未來的發展需求進行前瞻性分析,以便誘導客戶選擇使用本銀行即將推出的最新金融產品和服務。(4)金融服務解決方案。這部分一定要根據客戶的實際需求來制訂。主要包括融資解決方案;資金結算解決方案;國際業務解決方案;金融理財解決方案等內容。(5)金融服務優惠條件。包括資金價格、中間業務手續費標准、貸款擔保條件等,一定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嚴禁違規承諾。
3金融服務保障措施。包括客戶服務團隊的組成;金融服務承諾;金融服務措施等。寫作指要
在金融產品與服務的介紹階段,為客戶製作提供專門的金融服務方案書,是一項非常重要的工作。對於再次拜訪的客戶,你一定不要再像第一次那樣,兩手空空地就去見面,而是根據初訪和其它渠道收集的資料,為其製作專門的金融服務方案書,並以本銀行的名義用正式公函送給客戶。雖然,金融服務方案是一種參考性文書,但客戶經理一定要非常注意運用這個特殊武器,來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製作金融服務方案書,要注意把握以下幾個方面:
4 要透徹理解客戶需求,使方案具有針對性。
要組織專班和人員,廣泛收集有關信息情報,深入分析客戶所處行業的發展趨勢,認真研究客戶的經營現狀和存在的問題,並通過加強對客戶重點部門負責人和重點經辦人的溝通和感情聯絡,透徹了解客戶的實質性需求和不同階段的側重點,確保我行提供給客戶的金融服務綜合方案和單項服務方案都具有針對性。
要真正透徹理解客戶需求,必須高度重視對客戶信息情報資料的收集工作。這是制訂金融服務的前提和基礎。金融服務方案書是專門為某個客戶度身訂做的,因此你必須通過各種渠道、運用各種方式收集與這個客戶有關的一切信息情報資料,包括這個客戶本身的機構、體制、人事、經營、財務、機制等情況,與各銀行的關系情況,所在行業的政策背景情況,所在區域的社會經濟情況等等,力求金融服務方案的針對性、可靠性、吸引力更強。
5.要突出優勢和特色,使方案具有競爭性。
立足我行實際,緊扣客戶需要,有機整合我行產品和資源,突出我行優勢和特色,創造性地為客戶的具體項目提供「一對一」個性化解決方案。如果你提供給客戶的金融服務方案具有濃郁的特色感和吸引力,那必將會引起客戶的高度關注,贏得客戶的好評,有效地增加競爭砝碼,增強競爭優勢。
6.要確保質量,使方案具有操作性。
在制定具體金融服務方案時,要以客戶部門為主體,從科技、會計、銀行卡、信貸、國際業務等部門及有關分行選調業務骨幹,成立金融服務方案製作小組,在全面研究客戶的實質性需求的基礎上,多次組織集中討論,明確方案主題、結構和主要內容,同時落實個人責任制,分工負責,限期完成。政策不明朗的,及時向上級行請示,科技支持不全面的,迅速組織技術專家開發。服務方案初稿形成後,先由製作小組反復斟酌,並請有關專家予以論證,然後提交相關領導和部門討論修改審定。只有程序規范,組織嚴密,才能確保方案質量,使其具有可操作性,羸得客戶青睞。
7.要認真學習,使方案具有專業性和權威性。
要使你制訂的金融服務方案能打動客戶的心,就必須學一點與客戶行業有關的知識,讓客戶感到你這家銀行和你這個客戶經理的與眾不同之處,不僅是一個金融專家,還是一個知識淵博的人,是一個能夠對客戶需求很了解的人,是一個可以信賴的人,從而找到共同語言,結成知心朋友,形成戰略夥伴關系。
8.要精心寫作和製作,使方案具有新穎性。
要運用朴實、准確的語言來寫作金融服務方案。切忌誇誇其談,切忌盲目承諾。要設計的十分周到、細致、新穎,一目瞭然,而且最好是專業列印包裝好的,用正式文件發送的。這樣,客戶就覺得你是誠心誠意地在為他想問題,就比較容易接受你的方案。
『肆』 《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中國銀監會關於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的通知
(銀監發[2009]83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為促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進一步加強案件防控工作,提高經營管理水平,維護銀行業安全穩健運行,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實施資本管理、市場准入、責任追究和聯動監管約束等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對大型機構(集團並表總資產為2萬億元人民幣及以上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下同)和中型機構(集團並表總資產為5千億元人民幣及以上、2萬億元人民幣以下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下同),按照上一年度案件風險金額占核心資本比例(百分比)的兩倍提高最低資本充足率要求。其中,對新資本協議銀行和自願實施新資本協議的其他商業銀行,該部分資本要求計入第二支柱資本要求;對不實施新資本協議的機構,該部分資本要求在8%的基礎上累加作為發案機構的最低資本充足率;上述資本要求原則上由監管機構每年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審定。
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案件後,應及時確認案件損失,並在成本中列支;未能及時確認案件損失並列支的,在計算資本充足率時應按照涉案金額(以下如無特別說明,金額均指涉案金額)扣減其核心資本凈額。
二、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億元(人民幣,下同)、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5千萬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千萬元的,1年內(單起案件金額達到規定數額的,1年期從案件暴露之日起計算;年度內多起案件累計金額達到規定數額的,從下一年度開始計算。下同)不得發行長期次級債務等監管資本工具補充附屬資本。
三、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2起億元以上案件或累計金額達到3億元、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案件或累計金額達到1.5億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2千萬元的,1年內不得新設境內分支機構。
四、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億元、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5千萬元、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案件累計金額達到1千萬元的,1年內不得新設境外分支機構及開展境外並購活動,不得發起設立或投資入股非銀行金融機構。
五、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或20起百萬元以上案件、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5千萬元以上或10 起百萬元以上案件、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1起千萬元以上或5起百萬元以上案件的,1年內不得開辦新業務。
六、銀行業金融機構發生本通知第三至第五條所列情形的,銀監會根據相關要求暫停受理該機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並在1年後對發案機構的整改情況和內部控制進行審慎性評估後,視情況恢復受理該機構相關行政許可事項的申請。
七、嚴格追究銀行案件領導責任,對大型機構比照《中國銀監會關於2008年大型銀行監管工作意見》(銀監發[2008]7號)的內容執行;對中型機構和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比照同城同級大型銀行分支機構標准執行,其中對法人機構可視情況採取更嚴格的責任追究標准;對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按照《農村中小金融機構案件責任追究指導意見》(銀監發[2009]38號)的內容執行。
八、大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億元以上或5起千萬元以上案件、中型機構1年內發生1起5千萬元以上或10起百萬元以上案件、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1年內發生1起千萬元以上或5起百萬元以上案件的,銀監會將把案件情況和有關責任認定情況向其主管的黨委組織部門、地方政府及控股股東通報,作為銀行領導班子考核和薪酬調整的依據。對外資銀行可參照上述規定將案件情況和有關責任認定情況通報其總行、母公司和母國監管機構。
九、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自查發現案件的,可在上述規定的基礎上按照《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自查發現案件責任追究實行區別對待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監辦發[2009]148號)的內容適當予以區別對待。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生效,請各銀監局將此通知轉發至轄內銀監分局和相關銀行業金融機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八日
『伍』 涉金融案件執行中如何保護銀行抵押權益
八十年代,金融機構放貸時,要求借款人提供抵押的很少。主要是由於當時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貸款經營、借雞生蛋的意識淡薄,加之受計劃指標的制約,企業向金融機構貸款的很少。銀行將能貸出去款的多少作為考核信貸工作成績好壞的標尺,因此,只要有形式上的擔保,金融機構便可給予放貸,而主動要求借款人提供實物設定抵押的很少。近幾年,由於涉金融業務的相關法律、法規的相繼出台,各商業銀行的各項業務經營和管理日趨完善和規范。銀行所發放的貸款一般多有抵押,且以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作抵押擔保成為了各商業銀行首選的重要貸款方式之一,據不完全統計約占貸款總類的80%左右。在實際操作中,相當部分銀行都十分重視抵押合同的簽訂,認為簽訂了抵押合同,就可保證貸款的安全,但忽視了抵押合同簽訂後貸款清償前即抵押期間,可能給銀行抵押權益帶來種種不利影響的依法保護和處理,不少抵押根本起不到擔保作用。以至出現有的銀行在貸款逾期後,通過訴訟並申請了執行,卻仍不能全面實現抵押權益,不能及時按量收回貸款本息。筆者現就涉金融案件執行中銀行抵押權益的有效保護方式作一初步探討。
一、抵押物轉讓或出租後,銀行抵押權益的依法保護。
在對抵押物進行處置的過程中,往往會出現以下兩種常見的情況:一種情況是抵押人未經抵押權人即銀行的同意,擅自轉讓或出租,或雖通知抵押權人銀行,銀行卻不同意轉讓或出租的。對此,根據《擔保法》第49條第1款、《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37條第2款和第49條、《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第6條第7項,《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6條第7項的相關規定,抵押人轉讓、出租抵押物的行為應屬無效。在此情況下,抵押權銀行有權請求法院依法裁定享有抵押權,並及時通知受讓人或承租人,防止無效轉讓、出租行為對銀行抵押權益的實現造成可能的侵害。若與抵押人或第三人由此產生抵押權糾紛時,銀行則可以依法請求法院確認抵押人轉讓、出租行為無效,保護銀行抵押權益的安全。另一種情況是,抵押人將轉讓或出租抵押物的事項及時通知抵押權人銀行,銀行同意的。則根據《擔保法》第49條第3款之規定,抵押人轉讓或出租抵押物的價款,應當向抵押權銀行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上述款項如不作清償債權數額的,由債務人另行清償或重新提供經抵押權銀行認可的抵押擔保,否則,抵押權銀行可以拒絕同意抵押物的轉讓或出租。為避免抵押物轉讓款明顯低於其價值,抵押權銀行應主動請求法院參與並及時追償抵押物轉讓或出租款項,防止抵押物轉讓或出租款項的無端流失。
二、原抵押范圍內土地上新增房產時,銀行抵押權益的依法保護。
根據《擔保法》第55條、《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51條、《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44條之規定,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後,原抵押范圍內土地上新增的房屋(包括以房屋作為抵押,其所佔用土地上新建造的房屋,或者以土地使用權作抵押,該副土地上新建造的房屋兩中情況)。不屬於抵押財產,銀行對新增房產據此就不享有抵押權和優先受償權。但在實際執行操作過程中,為便於對抵押物變現能力的有效實現,抵押權銀行應當有權請求法院將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與原抵押的房地產作為一個整體一同變賣或拍賣,抵押權銀行對原抵押房地產變賣、拍賣所得的款項依法享有優先受償權,以保證銀行抵押權益的及時實現。
三、抵押人對抵押物不享有所有權,銀行抵押權益的依法保護。
在抵押貸款中,有的抵押人對抵押物雖不享有所有權,但對其卻享有用益物權,且該用益物權能夠給權利人帶來可得利益。如果抵押人除此之外,已確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對這種抵押,因為《擔保法》對此雖然沒有規定,但也沒有限制。法院在執行中,為保證銀行債權的依法實現,法院應當予以認可並積極執行。並以對抵押物變賣、拍賣所得價款及時清償抵押權銀行的合法債權。
四、抵債返租,實現銀行抵押權益。
抵債返租是一種新的執行方式的探討,即將抵押人原設定的不動產抵押物,因其價值較大,經依法評估後變賣或拍賣價直接折抵給抵押權人銀行,抵押物所有權(土地一般為使用權)則歸債權人銀行所有,債權人銀行再將其租賃給他人,在同等條件下,原企業對租賃物享有優先租賃權。抵債返租可以務實地落實金融債權,進一步融洽銀企關系,有利於改善融資環境。目前,房地產抵押貸款中,以鄉、鎮企業廠房所有權及其佔有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作抵押的現象較多,而這些企業多是無償取得土地使用權,企業的其他不動產也多屬於政府,這就使政府幹預企業的生產經營理直氣壯。原抵押的不動產抵債返租後,企業作為承租人僅對債權人銀行負責,可以不再受行政干預,在銀行的支持下,大膽投入資金進行生產經營,理順了新老企業的債權債務關系,規范和完善了企業的改制工作。這種對抵債資產的處理方式,在目前企業破產受到一定限制的情況下,可以說是金融部門對困難企業,特別是鄉、鎮企業實現抵押債權的最好方式。但在抵債返租方式的具體實施中,應當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對抵押物的性質必須查清。如是否屬於抵押人所有、是否被其他法院查封、是否被租賃給其他第三人等等;2、如抵押人所設定抵押的廠房佔有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不屬於該企業的,首先必須徵得土地使用權人和所有權人的同意(主要針對鄉鎮企業)。3、抵債返租方式僅對還貸無望的企業適用,正常生產的企業不適宜用此方式執行。
綜上,在金融案件執行中,為保證抵押債權的有效實現,防止大量國有資產的流失,筆者認為,法院對金融案件的執行必須加大公力救濟的力度,在執行維權意識上應與其他當事人一視同仁,在不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金融政策的情況下,該強制執行的就應當有所為。只有這樣,金融債權案件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執行。
『陸』 求關於銀行案件防控工作管理辦法或實施細則或實施方案之類的文件
一定要建立對案件責任人的懲誡制度。一是建立「賠罰」制度。要建立賠償制度,要求員工因違規、失誤造成的損失按規定賠償;要建立案件責任人處罰制度,使違規、作案的成本大大高於作案獲得的非法收益。二是建立「走人」制度。對案件責任人和相關知情人撤職或除名,不能姑息養奸。三是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對各種案件線索要及時向司法機關報告和移送,不能讓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通過這個方案,每個員工通過進行自我教育、自我剖析,吸取教訓,警鍾長鳴,並對照有關金融法規、銀行規章制度自我查找履行崗位職責及遵紀守法等方面的差距,明確今後工作的努力方向,必將使我們銀行違法違規案件行到遏制,案件數量不斷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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