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創新產品的促進其他創新
1.金融產品創新對金融制度創新和金融機構創新的推動。
金融制度和金融機構在金融領域內具有相對的穩定性,但當金融產品大量創新並迅速進入市場的時候,必然觸及甚至突破金融秩序,金融監管、金融機構設置等現行制度條例和法律法規,促使當局在發展經濟和有效監管的雙重壓力下,推動金融制度和金融機構的創新和發展。雖然這個過程是極其復雜極其艱難的,是漸進的,但這個推動力是巨大的不可忽視的。縱觀世界各國金融制度的變革無一不是從金融產品的創新為發端的,在金融業最活躍最強大的美國尤其如此。
2.金融產品創新對金融市場創新的推動。
金融市場是金融產品交易的場所,只有交易量不斷增漲,新產品不斷涌現,交易者越來越多的市場,才是一個欣欣向榮的市場。可以看到沒有國際金融資金清算工具就沒有離岸金融市場;沒有大額可轉讓存單、承兌匯票和債券股票等金融產品就沒有蓬勃發展的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事實正是如此,當大額可轉讓存單於1961年在美國開始出現並日益成為銀行的一種主要資金來源渠道,美國的貨幣市場才日趨完善。
3.金融產品創新對監管制度創新的推動。
眾所周知,中央銀行對金融行業的監管主要是為了確保金融體系的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穩定,維護行業的公平競爭和保障存貸款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對金融風險的監管和控制就成為中央銀行的重要職責。商業銀行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趨利性十分強烈。金融產品創新除了分散轉移風險的一面外,規避監管追求利潤是主要目的。如果創新的金融產品危及金融秩序穩定或政府經濟政策不能按預定目標實施時,中央銀行要麼強化管制,要麼創新監管方法和手段以消除其負作用;如果創新的金融產品在運行中能促進社會經濟的繁榮,中央銀行必然放寬這方面的監管或創新監管制度以促進其有利因素的發揮而限制其不安全因素的萌生。實際上,國際金融業中如美國的混業經營、金融自由化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金融產品創新引致金融監管制度創新(也包括放鬆)的結果。
⑵ 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具體內容有哪些
①大力推廣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 ②創新貸款擔保方式,擴大有效擔保品版范圍。權③探索發展基於訂單與保單的金融工具,提高農村信貸資源的配置效率,分散農業信貸風險。④在銀行間市場探索發行涉農中小企業集合債券,拓寬涉農小企業的融資渠道。⑤改進和完善農村金融服務方式,提高涉農金融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對符合條件的縣級分支機構合理擴大信貸管理許可權,優化審貸程序,簡化審批手續。推廣金融超市「一站式」服務和農貸信貸員包村服務。
⑶ 《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意見》在哪些市(縣)試點
第一,有內在需求。改革開放三十多年,我國農村經濟社會面貌發生了巨大的變化,農村經濟加速發展,農民的收入持續增加。2010年末,我國農民人均純收入已接近6000元,不少發達地區已經超過1萬元,很多農村和農民正在由過去主要解決溫飽問題開始轉向致富奔小康,更加註重提高生活的質量和幸福度。特別是隨著城鎮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深入推進,快速發展變化中的「三農」經濟迫切需要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及時跟進,需要多元化、多層次的金融服務供給及時跟上。
第二,有基礎條件。農村金融改革從1986年「行社分家」到現在,做了大量積極有效的探索。一是積極推動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主要涉農金融機構不斷完善公司治理,逐步實現商業化自主經營;二是穩步推進利率市場化,准許金融機構對貸款自主定價;三是大力發展農村新型金融機構,鼓勵更多的民間資本向農村有序流動。同時,鼓勵縣域地方法人可貸資金的一定比例留在當地使用,並探索推進農業銀行「三農事業部」改革試點。此外,積極推進農村徵信體系、支付結算體系等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大力改善農村金融生態環境。通過多方面、多角度的改革,應該說,我國目前農村金融機構的組織體系、金融機構的產品創新能力、農村金融基礎設施、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等已經具備了為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工作提供支撐的基礎條件。
第三,有政策環境。中央反復強調,「三農」工作是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2004~2010年,中央連續七個一號文件聚焦「三農」。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農村金融是農村經濟的核心,必須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社會生產力,始終把改革創新作為農村發展的根本動力。十七屆五中全會提出,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的同時,要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這是「十二五」時期的一項重大任務。201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要促進更多的資金流向「三農」。所以,從統籌城鄉發展、擴大內需、調整結構、改善民生、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大局考慮,政策環境要求我們在深化農村金融改革方面不斷地取得務實突破。
第四,有現實意義。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不僅有利於緩解農民貸款難,促進更多的信貸資金流向農業、農村和農民,而且有利於緩解對農村和農民金融服務不簡便、不到位的問題,有利於向農村和農民普及金融知識,有利於活躍農村商貿流通和促進擴大農村消費,也有利於金融機構培育和拓展新的盈利增長點。這項工作,對改善農村民生有利,對政府發展經濟有利,對金融機構拓展業務有利,是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的內在呼喚。從來沒有一個金融創新,像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一樣,能夠把各方面的政策和力量緊緊凝聚在一起。
⑷ 什麼是金融產品的創新
近幾十年來,世界金融業的發展突飛猛進,其速度遠遠超出以往任何一個時代。新的金融工具不斷產生,金融市場不斷細化,非銀行金融機構獲得了極大的發展,新興的國際金融市場也不斷涌現。
1921年,著名經濟學家J.A.Schumpeter在其所著的《經濟發展理論》一書中首次提出了「創新」一詞。他認為,創新就是企業家將生產條件和生產要素進行新的組合,進而「建立一種新的生產函數」的過程。這種「新組合」內容非常寬泛,既可以組合新產品、新工具、新技術、新方法,也可以組合出新的管理制度、新的組織形式、新的市場運作方式;在這種「新組合」的方法上,既可以有開創式的首創性「新組合」,也可以有借鑒吸納式的引進性「新組合」。
既然創新是企業家對生產要素的一種新的組合,那麼我們就可以這樣理解金融創新:金融創新是銀行家對金融業內部各種要素的新組合或將新的事物、新的觀念、新的方法等引入金融業。當然,與一般企業的創新相比,金融創新更多的是金融產品生產程序或業務操作中的程序創新、經營觀念創新、管理手段創新、制度創新和組織結構創新等。
⑸ 我國為什麼要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
在我國農村不少地區金融產品少、金融服務方式單一、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不適應農村經內濟社會發展和容農民多元化金融服務需求的問題仍然突出。在繼續優化農村金融基層網點布局、放寬農村金融機構市場准入條件、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網路、加強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同時,為了進一步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以點帶面,推進建立和完善多層次、廣覆蓋、可持續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決定在全國選擇糧食主產區或縣域經濟發展有扎實基礎的部分縣、市深入組織開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
⑹ 如何進行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技術工具創新和組織體系創新
:回答定製關鍵詞的問題
⑺ 為促進普惠金融發展,各金融機構推出了哪些創新的金融產品服務
金融機構在服務小微企業、農戶、貧困人群等普惠金融重點服務對象時,往往面臨客戶分散、資信水平不高、信息規范化標准化不足、缺乏有效抵質押物等問題。針對小微企業、農戶、新型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等普惠金融重點領域「短、小、頻、急」的金融需求,金融機構不斷改進服務方式,打造專屬產品服務體系。
一是運用新型信息技術手段,拓展銀行服務渠道。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服務渠道發展迅猛。截至2017年末,主要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網上銀行、手機銀行賬戶數已達32.8億戶,主要電子交易筆數替代率平均達到79.6%,其中,手機銀行交易筆數佔主要電子交易筆數的31.8%。
二是通過互聯網、大數據等金融科技手段,提供線上信貸服務,提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涌現出一批依託互聯網、大數據等新技術的創新普惠金融產品。前海微眾銀行、浙江網商銀行創新大數據模型風控模式,精耕個人小額消費貸款、電商貸款等細分領域。建設銀行探索全流程線上融資模式「小微快貸」,2017年新增客戶超過14萬,當年放款1466億元。互聯網保險迅速發展,2017年互聯網保險簽單124.91億件,較上年增長102.60%。
三是開展續貸業務創新,緩解小微企業貸款到期資金周轉難題,提高貸款資金使用效率。目前,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郵儲銀行均已開展續貸業務,泉州銀行創新續貸產品「無間貸」,截至2017年末累計為客戶節約融資成本2.5億元。
四是發展供應鏈金融,與核心企業合作對供應鏈上下游的小微企業進行批量授信、批量開發。農業銀行「數據網貸」通過「核心企業推薦+歷史數據分析」,向核心企業上下游小微集群客戶提供全流程線上化的供應鏈融資服務。
五是完善貸款審批流程,探索運用零售業務管理技術,優化小微企業貸款審批政策和流程,壓縮獲得信貸時間。中國銀行「信貸工廠」模式將授信流程從200多個步驟減少至23個,審批時間從2-3個月縮短為5-7個工作日,最快當天即可完成審批。
六是豐富抵質押品類型。在農村地區開展了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和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貸款試點,開展林權抵押貸款,開展注冊商標專用權、專利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抵質押貸款,緩解「缺擔保」難題。
七是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明確「5萬元以下、3年期以內、免擔保免抵押、基準利率放貸、財政貼息、縣建風險補償金」的政策要點,幫助建檔立卡貧困戶發展生產、增收脫貧。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扶貧小額信貸余額2496.96億元。
八是服務科創企業發展。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針對科技企業特點,探索建立有別於傳統信貸業務的科技金融組織架構、管理機制、業務流程、風控手段以及保障體系。截至2017年末,銀行業金融機構已設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專營機構等645家;對科技型中小企業和科創企業貸款余額分別為1.7萬億元和0.6萬億元;銀行業金融機構外部投貸聯動項下科創企業貸款余額225.6億元。
九是創新農業保險產品,豐富價格保險、指數保險、制種保險的種類。2017年共開發出農業保險產品1714個,涉及215類農產品。價格保險標的擴大到4大類72個品種,指數保險已備案19個省(區、市)57款天氣指數保險產品,制種保險開辦省份達29個。
十是創新農產品期貨期權產品,降低農業價格風險。已上市23個農產品期貨品種和2個農產品期權品種,覆蓋糧、棉、糖、林木、禽蛋、鮮果等主要農產品領域。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目前已包括天然橡膠、玉米、大豆、棉花、白糖等5個品種,試點項目達到79個,試點區域包括黑龍江、新疆、雲南等多個省(區、市)、覆蓋近40個貧困縣,各期貨交易所支持資金總額達到1.23億元。
本答案由 關數e 海關數據科技服務平台 整理自銀保監會就首次發布普惠金融白皮書答記者問
⑻ 金融產品創新有哪些方法
1.借鑒產業政策,做好風險防範:目前,不同政策部門和不同專家、學者對金融產品創新的監管思路和發展問題上有不同的意見。其中,一種觀點認為,在發展新的金融產品時,必須要先建立規則,充分借鑒國際經驗。這種說法有一定的道理,但在實踐中存在一些問題。首先,國際范圍內的經驗和教訓並不相同,不同國家之間存在顯著差異。另外,在缺乏實踐經驗的基礎上建立規則往往需要花費很長時間,甚至規則始終不得出台,建好的規則的可操作性和健全性也有待進一步觀察。從方法論上看,一切必須先建規則才能實踐,有悖於人類通過實踐提高認識的客觀規律。因此,在現階段的金融產品創新過程中,可以更多地借鑒產業政策的有關做法,通過設立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的方法加以規范和解決。對於那些國際范圍內較為成熟的產品,具有較強風險控制能力的金融機構在開展創新業務時可採取負面清單的做法,也就是說「未經法律明確禁止的業務品種,均可以開發」。而對於那些不是十分成熟、有可能帶來系統性風險的金融產品,則採取正面清單的方式加以規范。
2.細分市場,尋找利基點:利基市場是指被競爭對手所忽視而又能帶來利潤的細分市場。在做好大眾化產品的開發和營銷的同時,區分細分市場,尋找特殊小群體客戶的需求,已成為開拓新產品的一條有效途徑。尤其是在個人金融市場的產品創新中,客戶在區域、年齡、職業、教育、收入等方面存在差異,因此會產生不同的需求。如國內一些銀行按客戶群體不同的年齡段開發了「學生投資理財計劃」「婚禮儲蓄」等。
3.金融機構之間互相合作:互相合作開發新產品的趨勢在國外已遍及各類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與證券公司、商業銀行與保險公司、信託銀行與證券公司、國內銀行與國外銀行之間都可以開發出組合式金融產品或金融服務方式。
4.明確金融產品的定位:在金融創新產品的過程中,要合理明確金融產品的定位,主要區分面向機構投資者和面向個人的產品。鑒於機構投資者一般擁有機構優勢,有較強的分析判斷和抗風險能力,因此面向機構投資者的產品在許可證上更為寬松,面向個人的金融產品在准入方面應更為謹慎,在信息披露和監管方面應更為嚴格。其中,針對高端客戶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普遍服務的金融創新產品應有所區別。此外,對於一些包括衍生品在內的定價策略和風險控制更為復雜,面向復雜的金融機構的金融創新產品也需要在監管上加以區別對待。
5.滿足客戶需求,實現「利益最大化」:金融產品創新的一個重要原則是從客戶的需求和利益出發,使產品盡可能滿足客戶「利益最大化」的投資目標,在方便客戶、使客戶滿意的同時,為自身帶來良好效益。
⑼ 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的配套政策是什麼
(1)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建立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正向激勵機制。對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可優先辦理支農再貸款;對支農貸款發放比例高的農村信用社,可根據其增加支農信貸投放的合理需求,通過允許其靈活支取特種存款等手段,拓寬其支農信貸資金來源。
(2)通過銀行間市場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和信用衍生產品,拓寬涉農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分散農業貸款的信用風險。鼓勵涉農金融機構根據自身需要和市場狀況,積極探索開發以中長期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等涉農貸款為基礎資產的證券化產品,防範和控制涉農信貸資產風險。
(3)加快農村支付體系建設步伐,提高農村地區支付結算業務的便利程度。涉農金融機構要開發和推廣適合農村實際的支付結算服務品種。加快推進農村地區支付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擴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網路在農村地區的輻射范圍。(4)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改善區域金融生態。中國人民銀行試點地區的分支機構要建立健全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涉農企業的電子信用檔案,設計客觀、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標體系,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資信打分和信用積分制度,推動建立農村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5)按照「寬准入、嚴監管」和「區別對待」的原則,完善和實施鼓勵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市場准入和扶持政策。(6)發揮財政性資金的杠桿作用,增加金融資源向農村投放的吸引力。在有條件的試點地區,鼓勵地方政府建立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制度。同時,也可對涉農企業與農戶的貸款實行貼息,或者建立保險補貼金制度,為提供涉農業務的保險公司和參保企業與農戶提供保費、經營費用和超賠補貼。
⑽ 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指導思想是什麼
指導思想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回重要思想答為指導,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以推動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為著力點,促進金融機構加大對「三農」可持續的有效資金投入,進一步改進和提升農村金融服務,努力滿足多層次、多元化的「三農」金融服務需求,推動城鄉金融協調發展,促進農業增產、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大力支持和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