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怎麼上
1、貸款買車第二來年保險正常購買就可自以了,除了必須要購買的交強險之外,還可以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劃痕險、車損險、車上人員險、不計免賠險等基本保險。擇需投保。
2、在新車第一年的保險到期之後,可以將實際出險的狀況與保單險種設置情況進行對比,這時第一年投保的結果就不僅僅是一種「遺憾」,而是轉換成了新車第二年保險的依據,此時險種選擇較之第一年具針對性和指導性。
3、據了解,如果貸款買車時指定保險公司,約定不能替換,在合同期限內,是不可更換保險公司的。沒有約定保險公司,如果對目前車險公司不滿意,第二年可以換保險公司。
Ⅱ 按揭車第二年保險怎麼買
1、首先,交強險必須買,不管第二年險種如何取捨,這個是國家強制性購買的。回其實也是對答大家提供最基本的保障。交強險第一年的基本費用為950元,第二年的費用與第一年出險情況掛鉤,第一年未出險的,下浮10%;兩年未出險,下浮20%;三年未出險,下浮30%。反過來,第一年發生二次及以上有責任交通事故的,則上浮15%;發生有責任死亡事故的,最高上浮30%。
2、其次,建議購買車損險和第三者險,這兩個都是商業險里的主險,提供了對車和人最基礎的保障。所以不管上一年有沒有出險,這兩個險種都有買的必要。
3、最後,酌情購買其他附加險。一般最常買附加險有玻璃單獨破碎險、劃痕險、盜搶險、不計免賠險、車上責任險等險種。新車或車的價值較高的,一般會上這些險種。如果是舊車和駕駛嫻熟的老手,可以不用投保劃痕險和玻璃險。不計免賠可以顯著降低車險損失。
4、綜上所述,第二年車險的選擇,該如何購買,要綜合考慮上一年的情況出現情況以及車輛和車主的具體情況,選擇最適合的險種組合,真正做到足額投保,又不浪費和花冤枉錢。
Ⅲ 按揭買車後第二年可以選擇保險公司嗎
按揭買車後第二年是可以選擇保險公司的。不得對消費者限定保險的投保公司回。
根據《汽車銷售管理答辦法》第十四條供應商、經銷商不得限定消費者戶籍所在地,不得對消費者限定汽車配件、用品、金融、保險、救援等產品的提供商和售後服務商,但家用汽車產品「三包」服務、召回等由供應商承擔費用時使用的配件和服務除外。經銷商銷售汽車時不得強制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強制為其提供代辦車輛注冊登記等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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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願訂立。
第十九條採用保險人提供的格式條款訂立的保險合同中的下列條款無效:
(一)免除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義務或者加重投保人、被保險人責任的;
(二)排除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依法享有的權利的。
第二十條投保人和保險人可以協商變更合同內容。變更保險合同的,應當由保險人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上批註或者附貼批單,或者由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變更的書面協議。
Ⅳ 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如何辦理
1、貸款買車第二年保險正常購買就好,除了必須要購買的交強險之外,還可以投保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劃痕險、車損險、車上人員險、不計免賠險等一些基本保險。看看自己需要什麼保險,非必要投保的車險險種可以不買。
2、其實,在新車第一年的保險到期之後,可以將實際出險的狀況與保單險種設置情況進行對比,這時第一年投保的結果就不僅僅是一種「遺憾」,而是轉換成了新車第二年保險的依據,此時險種選擇較之第一年具針對性和指導性。
3、據了解,如果當時貸款買車的時候指定了保險公司,約定不能換的話,那麼在合同期限內,是不可換保險公司的。沒有約定保險公司,如果對目前車險公司不滿意的話,那麼第二年可以換。
Ⅳ 按揭的汽車第二年保險可以換保險公司嗎
按揭的汽車第二年保險可以換保險公司,車輛的保險第一年一般是在買車的地方買的,如4S店,第二年可以自行選擇保險業務。
車輛保險為對機動車輛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汽車保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在財產保險領域中,汽車保險屬於一個相對年輕的險種,這是由於汽車保險是伴隨著汽車的出現和普及而產生和發展的。同時,與現代機動車輛保險不同的是,在汽車保險的初期是以汽車的第三者責任險為主險的,並逐步擴展到車身的碰撞損失等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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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廣泛開展的一項險種,是以汽車、電車、電瓶車、摩托車、拖拉機等機動車輛作為汽車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車輛保險具體可分商業險和交強險。商業險又包括車輛主險和附加險兩個部分。
商業險主險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全車盜搶險。機動車輛損失險承保被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范圍內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保險人依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的一種保險。
Ⅵ 按揭汽車第二年能自己選擇保險公司購買嗎
如果當時和4S店簽訂的買車合同上,沒有協議說明第二年車險必須購買全險,那麼貸款買車的第二年車險就可以自己買。
在第一年買車的時候都會選擇全險,而全險其實是包括了十種基本險,這些保險總體的費用大概是5000~7000元。
在具體的保障范圍上很全面,按揭車子第二年保險就可以選擇座位責任險跟第三者責任險,當然,想要選擇劃痕險也是可以的,主要還是看消費者自身的需求來選擇,保險公司也會詳細的介紹清楚。
Ⅶ 按揭買車,第二年買車險第一受益人應該是誰的問題
按揭買車會將保險的第一受益人規定為銀行或者金融公司。
貸款車輛的產權是抵押給銀行或金融公司的。如果借款人不按約定還款,銀行或金融公司有權處理該車輛。又由於車這個抵押物特殊,在行駛中難免出現大大小小的事故,銀行或金融公司為了防止出現以下問題,所以要求保險第一受益人為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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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在行使中出現交通事故等,保險公司的對該車的賠付款將賠付給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是第一受益人)。但是一般來說,不出現該抵押車輛的重大損失,銀行或保險公司會出具委託書,委託車主代領這筆保險費用用作修車或其他賠付費用。
機動車輛保險的賠償方式為修復,但如果車輛重置價格比修理費用是便宜的話,保險公司很可能宣稱這輛車全損。一般來說,機動車輛保險的保險金額是新車的購買價格或者是車輛投保當時的價值,但是使用中車輛有折舊,另外保險公司會設置絕對免賠額,所以出險全損的情況下,賠款肯定會低於保險金額。
Ⅷ 汽車金融公司貨款買車後保險第二年保險第一受益人我不寫他會怎樣
可以。因為貸款買車的保險第一受益人不是自己,而是貸款的銀行,即使不寫,也知道是誰,所以沒關系的。
Ⅸ 貸款車,第二年保險該怎麼買
原則一:優先購買足額的第三者責任保險。購買汽車保險時應該將保持賠償他人損失的能力放在第一位,否則事故發生後只會束手無策。
雖然第三者責任險與交強險的功能幾乎重疊,都是在車主的車撞了人之後用來賠付對方的醫療或補償費用的。但是,從目前來看,交強險的保障能力有限,難以應付重大的人傷事故,一般還是應該再購買第三者責任險。
原則二:購買三者險的保險金額要參考所在地的賠償標准。全國各個地方的賠償標準是不一樣的,據汽車保險賠償的最高標准計算,如果死亡1人,深圳地區最高賠償可達到150萬元,湖北地區最高也可能超過60萬元。建議車主看看自己的老保險單,如果是保險金額不足的,建議至少投保20萬以上,有條件的投保50萬。
原則三:買足車上人員險後,再購買車損險。如果沒有其他意外保險和醫療保險的車主,給自己購買10萬的司機險作為醫療費用,對家人負責;如果乘客乘坐幾率大,可以投保乘客險,5-10萬/座,對家人和乘客負責。如果乘坐幾率少,每座保1萬比較經濟。
原則四:購買車損險後再買其它險種,交通事故往往伴隨汽車損壞,修車費不容小覷,對愛車的保障也很重要。
車輛損失險是車輛保險中應用得最為廣泛的險種,不管是日常不經意間的小刮小蹭,還是遭受事故導致汽車損壞嚴重,只要是在保險責任范圍內的,都可以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修理費用。但是,車輛損失險也有種種免責條款,所以車主在投保前還是應該仔細研讀車輛損失險的各項條款,掌握車損險內容,以免陷入理賠誤區。
原則五:購買三者險、司機乘客座位責任險、車損險的免賠險。多花一點錢,就讓保險公司賠償時不打折。
所謂不計免賠險,其全稱是「不計免賠特約責任險」。 不計免賠特約責任險分為基本險不計免賠和附加險不計免賠兩種。基本險不計免賠對應的主險是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險。附加險不計免賠對應的是如「劃痕險」、「盜搶險」等等附加險種。
原則六:其它險種結合自身需求選擇性購買。比如盜搶險、玻璃單獨破碎險等險種,相對前五項風險,對家庭幸福和財產的影響不及前五項風險嚴重,應該在保證前面五大原則滿足的情況下再考慮原則六中的險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