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在中國大陸,有沒有金融企業破產倒閉的先例
15年前,1998年6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發表公告,關閉剛剛誕生兩年十個月的海南發展銀行回(以下簡稱海發行)。這是新中國金融史上第一次由於鬧「錢
荒」、出現支付危機而關閉一家省政府背景的商業銀行。答回首當年這家被違規經營和擠兌風潮擊垮的商業銀行,或許將對當下有所助益。(http://news.sohu.com/20130626/n379907592.shtml)
B. 金融公司即將破產的情況下,經理通知你,讓你統計客戶資料,越詳細越好,這樣的話,我屬於有違法嗎
肯定屬於違法,估計你經理准備數據吧。然後那些出去數據賣給詐騙犯去害人。接著就出事,多少→_→家破人亡?然後再查到你。不要做沒良心的事。你讓他自己去統計吧
C. 金融公司倒閉了綠本還能拿回來嗎
金融公司即使倒閉 你的綠本也一定可以拿回來 。只是雙方需要協商 金融公司也需要做事後處理 。
D. 金融公司破產倒閉了,現在小車綠本證書拿不回來了,也聯系不上,現在要如何解決解押,貨款也還夠了。
你的問題解決了嗎?我也碰到了這樣的問題!
E. 關於中國幾家金融機構的破產倒閉的問題,高手進
我就是原海南發展銀行的,據我的了解,每次出現金融機構關閉的情況時,股市基本沒有相應的波動,因為被關閉的金融機構的規模都不大。
另外目前為止,被關閉的金融機構還沒有一家被正式宣布為破產的,僅僅是行政關閉而已。其原因一是面子問題;一是按正常的會計核算來說,被關閉的金融機構並沒有資不抵債,只是沒有足夠的現金來支付到期債務;還有就是一旦宣布破產,很多相關的利益方不能平衡。
說明的問題:
1、中央銀行(現在是銀監會)對金融機構的監管不力,包括無法監管、無力監管、手段落後、縱容違規等。
2、金融機構的某些特權(比如有經濟糾紛時法院對其存款只能查詢不能扣劃),促使其在經營活動中,為最求利益而盲目冒險,比如隨意對外提供擔保。
3、從業人員素質低下,不能隨日益變化的市場而變化、提升。
4、法制建設不規范,表現在:具體問題無法可依、有法不依。很常見的一種就是很多債權債務糾紛到法院後,要麼是得不到公正判決,要麼是勝訴後難以執行。大家都認為不吃銀行吃誰啊?
5、資金流動渠道不活,資金調動效率低。有了問題後,要麼是難以籌集資金,要麼是資金周轉調撥太慢。比如金融機構都實行准備金制度,在海南發展剛出現兌付危機時,人民銀行居然不允許動用准備金,真不知道准備金是用來干什麼的。等到事情鬧大時,准備金已不能解決問題了。
以上僅供參考,望行家指正。
F. 你好。我在金融公司貸款買車。現在金融公司破產解散了。我剛才知道我還每個還款。現在我該怎麼辦。不懂
如果徵信上有,就會有逾期影響你的徵信。如果徵信上沒有就不用管。
G. 我在普信金融公司上班,公司倒閉,我個人房產會被抵債嗎
你上班跟你房子有什麼關系
如果是單位名下的
肯定是會,如果個人的不會影響
H. 如果一個金融公司倒閉了,不還錢,5年後徵信報告上還會有嗎
有。這個錢必須還,否則黑一輩子,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I. 佰仟金融公司倒閉了,不還也沒事,負債100多萬現在也沒事了
佰仟 你能下100多萬? 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