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企業辦理保理貸款需要哪些手續
一般程序和特點。出口商與銀行(或出口保理商)簽定出口保理合同後,提出對進口商的信用額度要求。銀行將出口商對進口商的信用額度要求傳遞給代理行(或進口保理商)進行調查和評估。進口保理商憑進口商的信譽和財務狀況核准一定的保理信用額度,出口商憑保理商核準的額度發貨並得到收回債務的保證。保理商根據出口商提供的商業發票向進口商收取應收帳款,承擔因進口商財務狀況惡化造成的壞帳損失,並向進口商提供應收帳款對帳單或付款報告。
保理融資的期限一般在180天以內;往往涉及出口商一定時期內的多項出口業務;融資單據為進出口貿易中的商業發票;銀行(或保理商)有條件地(當進口商因財務原因出現不能支付時)放棄對出口商的追索權。
Ⅱ 注冊商業保理公司條件 需要什麼部門的審批
一:商業保理公司注冊要求:
(1)以公司形式設立,為實收貨幣資本,注冊資本不低於人民幣5000萬;首期首次出資
不低於20%,剩餘部分兩年內繳足;
(2)至少擁有一個投資者或其關聯實體具有經營商業保理業務或者相關行業的經歷;關聯實體,是指該投資者控制的某一實體、或控制該投資者的某一實體、或與該投資者共同受控於某一實體的另一實體。控制是指控制方擁有被控制方超過50%的表決權。
(3)商業保理企業的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有健全的公
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近期沒有違規處罰記錄。
(4)商業保理企業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兩名以上具有三年以上金融領域管理經驗且無
不良信用記錄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管理人員,是指總經理(副總經理)、業務主管、財務主管、風險控制主管以及運營主管等。
(5)商業保理企業不得混業經營。
(6)有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於財務制度、風險評估、重大風險事件應急制度、業務流程操作要求、監控等制度及資產分類管理、風險處置措施。
(7)投資者設立存續滿一年(符合條件的外國投資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資擁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義投資設立商業保理公司,可不要求存續滿一年)。投資者具備開展商業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其資產總和不得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且兩年內在稅務、海關、工商等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沒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記錄。
(8)商業保理企業境內投資者注冊資本已繳足到位,境外投資者符合其他法律法規相關要
求。外國投資者如實披露實際投資人的背景信息及資產情況。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其資產總和不得低於人民幣5000萬元且兩年內在稅務、海關、工商等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沒有違法違規和不良記錄。
三:上海自貿區從事商業保理(含融資租賃兼營商業保理)
業務須知
一、法律依據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理辦法》、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外商投資企業備案管理辦法》、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
驗區商業保理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及相關法規
二、申辦條件
允許存續滿一年的中國境內企業及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以獨資、合資、合作的形式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外資商業保理企業(含融資租賃兼營商業保理),符合條件的外方投資者境外母公司以其全資擁有的境外子公司(SPV)名義投資設立的,可不要求存續滿一年,中國境內企業在自貿試驗區投資設立內資商業保理企業(含融資租賃兼營商業保理),具體申辦條件如下:
(一)企業投資者應具有經營商業保理業務或相關行業的經歷。
(二)企業的投資者應具備開展保理業務相應的資產規模和資金實力,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結構和完善的風險內控制度,近期沒有違規處罰記錄。
(三)企業在申請設立時,應當擁有兩名以上具有金融領域不少於三年管理經驗且無不良信用記錄的高級管理人員。
(四)企業應當以公司形式設立。注冊資本不低於5000萬元人民幣,且全部以貨幣形式出
資。
(五)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於風險評估、業務流程操作、監控等制度。
(六)兼營商業保理業務的融資租賃公司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需符合融資租賃公司設立的規定。
Ⅲ 保理公司有金融牌照嗎
你說的是 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吧,是批准金融機構開展業務的正式文件。用途:凡從事金融業務的機構必須先取得與之對應的金融機構許可證。
Ⅳ 天津商業保理公司是發歸工商局、金融辦還是商務部管
按照保理試點規定,應該是商務部和工商局管理
Ⅳ 商業保理公司算不算金融機構
不屬於,金融機構詳見 《金融機構編碼規范》
Ⅵ 請問你知道怎麼注冊保理公司是通過銀監局金融局還是工商局要是前置批文嗎當然我指的是在天津,
《非官方——商務保理公司試點管理辦法(建議稿) 》文章我看了,對商業保理沒有什麼建設性的意義。也不是什麼主管部門下發的。關於保理公司的注冊你問的都沒有,就是處在自由狀態下的市場發展
Ⅶ 保理公司是否屬於金融機構
保理公司、融資擔保、融資租賃等都是屬於「類金融」機構。
中國保理專市場分為銀行保理、商業屬保理兩個市場,此前分別由銀監會、商務部監管。業內一般認為,從本質而言,銀行保理並非是真正的保理,而相當於是應收賬款質押貸款。商業保理公司反而與國際規則機制接軌,從事應收賬款轉讓,屬於信用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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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商業保理的監管:
商業保理未來劃歸銀監會統一指導監管之後,首要難題是如何統一監管標准。
商業保理和銀行保理本質不同,標准語言也不太一樣,有待統一。此外,銀監會對保理公司主體、資本約束、注冊資本金、高管任職資格等會有單獨要求。
被認為是供應鏈金融載體的保理,是一個逆經濟周期行業。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新常態下,保理對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降低企業杠桿具有獨特優勢。
實際上,保理公司合規監管早已開始,此前一度流行「保理+P2P網貸」模式,華南地區的行業協會已經要求保理公司停止與P2P網貸機構合作。
監管看商業保理最核心的是要看基礎資產的風險,保理是否基於真實貿易背景。現在的做法是用人工審查相關交易單據,通過交易背景的相關材料來確保底層應收帳款是真實有效的。
Ⅷ 金融保理是什麼
保理(Factoring)又稱托收保付,賣方將其現在或將來的基於其與買方訂立的貨物銷售/服務合同所產生的應收賬款轉讓給保理商(提供保理服務的金融機構),由保理商向其提供資金融通、買方資信評估、銷售賬戶管理、信用風險擔保、賬款催收等一系列服務的綜合金融服務方式。
它是商業貿易中以托收、賒賬方式結算貨款時,賣方為了強化應收賬款管理、增強流動性而採用的一種委託第三者(保理商)管理應收賬款的做法。
主要業務:國際保理業務的運作有單保理和雙保理兩種方式。僅涉及進出口商一方保理商的叫做單保理方式;涉及雙方保理商的則叫做雙保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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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理注意問題:
保理作為比較新的國際貿易結算手段,已經有十多年的歷史了,而且逐漸成熟,並被更多出口商採用。其主要是針對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買方的付款條件要求的更加苛刻,比如D/A遠期,甚至賒銷等情況下。
為了適應出口商既能夠保持出口需要,又要減少出口收匯的風險這樣的需求而產生的一種金融服務產品(就象保險也叫做產品一樣)。但是要做保理,是有條件的,即需要注意以下的問題:
1、買方(進口商)要有較好的信譽或信用,這樣進口保理商才能夠為其核定一定的信用額度,否則是不可能被接受的。
2、在續做保理業務之前,這些申請、信用評估、核定信用額度等大量的工作是要在正式簽訂出口合同就要做的。
3、只有當出口保理商同意出口商敘做該筆保理業務時,即出口保理商為進口商核准了信用額度後,才能夠正式簽定外貿合同或裝運貨物。
4、要注意進口商的信用額度的使用狀況(余額狀況),以及其信用狀況的變化。隨時保持與出口保理商的有效溝通。
Ⅸ 保理公司屬於金融機構么
屬於屬於屬於
Ⅹ 商業保理公司需要金融辦批文嗎
需要銀保會批文,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