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說互聯網金融定位於小微企業是合理的
首先,小微企業融資難,大銀行處於不良資產率的考核壓力,不敢隨意給小微企業專貸款,怕收不屬回來錢。但小微企業又有資金需求,互聯網金融能滿足他們的需求。
其次,小微企業對貸款利息很敏感。銀行因為其成套的風控體系和安全評估,資金管理等所消耗的成本巨大,所以貸款的利息不會太低。但互聯網金融因為機制靈活,人工成本低,可以提供更低的貸款利息。
『貳』 互聯網金融發展的意義
有如下意義:
第一,提升了人民群眾的金融獲得感和滿意度。在互聯網金融出現之前,由於門檻過高,低收入人群無法獲得傳統金融機構提供的理財服務;由於缺乏央行個人徵信報告,大學生、農民工、藍領工人等長尾人群無法獲得傳統金融機構提供的貸款服務;由於缺少合適的抵押物,絕大多數小微企業主無法獲得傳統金融機構提供的融資服務。在互聯網金融出現之後,基本金融服務的門檻大大降低,餘額寶等互聯網理財產品,滿足了低收入人群的財富積累需求,有效提升了金融服務效率及用戶體驗。
第二,彌補了金融設施短板。金融系統和徵信體系是重要的金融基礎設施,兩者分別構成了金融服務的「硬支撐」和「軟支撐」。然而,在互聯網金融出現之前,兩大基礎設施均存在明顯不足。一方面,傳統金融機構的IT部門長期得不到重視,諸多系統開發及維護,都通過外包方式展開。長此以往,傳統金融機構的技術人才匱乏,新興技術的應用能力欠缺,導致金融創新步伐緩慢。另一方面,中國的徵信體系較為落後,央行個人徵信系統覆蓋面窄,很多人成為「信用白戶」。在互聯網金融出現之後,大數據、雲計算、移動互聯、生物科技、人工智慧、區塊鏈等先進技術,廣泛應用於金融系統搭建及優化,補齊了長期存在的「硬體」短板。
第三,激發了金融市場活力。十八大以前,中國的金融從業主體以傳統金融機構為主,雖然也有不少民間金融機構,但都未能引起「現象級」關注。直到互聯網金融出現後,國內金融市場的活力被徹底激發,網貸、眾籌、互聯網保險、互聯網消費金融等業態得到了長足發展,使得互聯網金融「顛覆論」甚囂塵上。
第四,促進了金融監管完善。十八大以前,中國長期採用機構監管方式。然而,互聯網金融的「跨界」特徵,規避了機構監管要點。在監管缺位環境下,隨著發展深入,互聯網金融出現了一些問題。為形成更有效的約束機制,監管層探索出以下監管思路:一是劃定從業底線,明確各類互聯網金融模式的自身定位。例如,網貸平台定位成信息中介。二是加強功能監管,對不同互聯網金融業態實施穿透式管理。三是加強行為監管,按照同一原則,對相同互聯網金融產品及服務實施統一監管。
『叄』 互聯網金融四個制高點哪個更重要
(1)基礎設施:最有可能產生顛覆性創新
此處的基礎設施主要指支付體系、徵信體系和基礎資產撮合平台。
支付體系是互聯網金融的不二法門,且競爭剛剛開始。支付是人們對金融最朴實的需求,也是應用場景最為豐富的一種金融產品。金融機構的誕生和發展首先起源 於支付。例如,17世紀荷蘭阿姆斯特丹銀行的誕生最早是為了滿足荷蘭強大的航海貿易在支付結算方面的需求;19世紀後半期中國山西票號的誕生也與山西鹽商 的支付結算需求緊密相關。如今,互聯網金融巨頭們同樣以支付為金融的切入點。
支付的數據積累到一定程度,經過特定的加工和整理就能夠成為信用基礎。未來,隨著移動互聯和社交網路的進一步發展,數據的種類、數量及時效性也將得到極大提高,對個人的信用互聯的評價體系也將更為多元、立體和即時。
2014年6月,隨著《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的發布,我國社會徵信的法律基礎和標准體系有望在未來幾年逐步完善。徵信體系將會繼續維持政府主導的中心化格局,還是逐步向市場化、多元化發展?這一切也同樣值得期待。
基礎資產撮合平台是指股權、債權、產權、林權、地權、碳排放權等基礎資產的交易和撮合平台。此類平台的發展主要源自中國社會融資結構的改革。目前中國間 接融資和直接融資的比例是6∶4,仍主要依靠銀行貸款,融資手段較為單一,而在美國這一比例是3∶7,金融危機前一度達到過2∶8。未來中國必將改變社會 融資結構倒掛的局面,去中介化是趨勢所在,而互聯網金融新型業態的發展也將加速去中介化的實現。
(2)平台:互聯網模式在金融領域的延續
平台是指連接兩個或多個特定群體,為其提供行為規則、互動機制和互動場所(常常是虛擬場所),並從中獲取盈利的一種商業模式。拉卡拉公司創始人孫陶然在 《平台戰略》一書的序言中指出,一個成功的平台往往需要做好幾件事,一是選擇平台戰略的企業需要有能力積累巨大規模的用戶,二是需要提供給用戶有著巨大黏 性的服務,三是需要有合作共贏、先人後己的商業模式。成功的平台商們正在紛紛踐行以上准則。
平台模式在互聯網行業被廣泛應用,因此當互聯網企業進入金融業務時也自然地延續了這一戰略。但對傳統金融機構來說,平台仍是相對陌生和抽象的概念,如何改變思路及試行平台化運營也可能是傳統金融的又一突破點。
(3)渠道:多渠道整合是關鍵
渠道則是互聯網時代對金融機構傳統核心資產的重新審視,也是互聯網企業線上線下整合的重要陣地。渠道的核心議題是多渠道整合,即客戶能夠自由選擇在何時 通過何種渠道獲得怎樣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其背後是機構的不同渠道在產品和服務、流程、技術上的無縫對接。這一點對於擁有較多實體渠道資產的傳統金融機構來 說尤為重要,需要通過兩方面的轉型來實現:一是渠道定位從「以我為主」向「以客戶為主」轉型,二是實體渠道功能和布局的轉型。
渠道定位向「以客戶為主」轉型:傳統金融機構對渠道互聯網化的嘗試由來已久。從1997年招商銀行率先推出網上銀行「一網通」至今,幾乎所有的銀行、證 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都已經在某種程度上建立了互聯網渠道。但傳統的網銀或手機渠道更多的只是將網點的流程電子化、網路化,仍是從金融機構流程管理的角度進 行設計,而非從客戶需求和便利的角度進行改造。因此,金融機構多渠道整合的難點並非在於技術,而是在於思維的轉變。
實體渠道功能和布局的轉型:雖然實體渠道對金融機構來說是重資產、高成本,但在可預見的未來,客戶對實體渠道的心理依賴,尤其是針對復雜產品和服務的面 對面交流的需求不會消失,因此實體網點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但實體網點需要轉型,比如更多地將目前低價值的簡單交易(如現金存取、轉賬匯款等)轉移到ATM 和電子渠道中,從而使網點人員有更多時間來進行銷售和咨詢工作。
互聯網企業大多依託於電子渠道,較少具備實體渠道資產,但僅僅依靠單一的線上渠道可能不一定適用於所有的客群和場景。因此,多渠道整合同樣是互聯網企業值得思考的方向。
(4)場景:找准客戶生活的主場景
場景是金融「生活化」以及「以客戶為中心」的核心體現。互聯網金融版圖的擴張實際上依靠兩個維度的擴展,一是擴大目標客群,二是佔領客戶的生活時間。擴 大客群的方法有很多種,比如地域的擴張、年齡層的擴張、財富層的擴張等等。而佔領客戶的生活時間則需要佔據盡量多的應用場景,即流量入口。占據用戶上網時 間流量最多的是娛樂、溝通、信息獲取和電子商務這四大類活動,據波士頓咨詢公司統計,中國網民2011年每周的上網時間中,9.3小時用於娛樂,7.6小 時用於溝通,5.1小時用於獲取信息,5.3小時用於電子商務。互聯網金融巨頭們對客戶時間的爭奪也緊緊圍繞這幾大領域展開。
個人認為這四點是相互依靠的!離開任何一個都是不能獨立存活的!另外,還要根據你的發展進度而言!每個階段的重點都是不一樣的!
『肆』 中國互聯網金融的未來在哪裡
1月2日,支付寶發布2017年全民賬單顯示,支付寶用戶已達5.2億,其中,移動支付佔比為82%,創下新高。隨著移動支付的普及,中國人的生活方式正悄然巨變:不帶錢包出門已成為中國人的新習慣,並成為世界的新時尚。
互聯網金融業務的發展,正在促進金融基礎設施的快速完善。12月27日,人民銀行網站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條碼支付業務規范(試行)>的通知》等通知,央行明確規定,自2018年4月1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條碼支付業務涉及跨行交易時,必須通過人民銀行清算系統或者合法清算機構處理。
銀聯是合法的清算機構,然而作為商業銀行銀行卡跨行交易清算機構,第三方支付機構網路支付大都不走銀聯轉接清算,或自行其事、直聯銀行,如支付寶,或通過接入銀行或合法清算機構,實現跨行交易清算。而央行規定: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路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台處理。
「網聯成立以來,各家支付機構都進入了斷直聯的過程,但從進度上來講,並未達到預期。備付金集中人存管進度提速,使得備付金失去了作為存款的談判價值,也失去了獲取通道的籌碼。」一位行業觀察人士向經濟觀察網記者稱。
無數據,不金融。隨著互聯網金融業務的創新和發展,信息的重要性正在凸顯,然而,一方面央行徵信中心未能覆蓋到的個人客戶金融信用數據納入,構建國家級的基礎資料庫刻不容緩, 另一方面,芝麻信用、騰訊徵信等首批8家試點個人徵信機構均未能獲取牌照,「信聯」的成立或能進一步規范互聯網金融。
「我們現在的互聯網金融,由於數據不科學、不安全,國家正在開始規范,下一步升級版的互聯網金融是什麼?毫無疑問,需要新巨資驅動,需要新數據推動,離開這兩點,新金融無從談起。」中潤普達(集團)公司聯合創始人稱。
信聯呼之欲出
「與美國相比,中國的互聯網金融行業規模更大,在一些技術領域比如支付處置能力等也更領先。這主要是基於三個方面的原因:市場空白大、技術發展快和監管相對寬容。」北京大學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認為,大數據分析技術在美國FinTech 發展中起到了關鍵性作用。FICO分雖然明確易懂,但仍然不足以滿足信用評估的需要。很多FinTech 公司沒有大數據可分析,受「公平信貸」條款的約束,不敢把一些可能有歧視嫌疑的數據用於分析信用, 比如年齡、性別、種族、大學等等。而沒有大數據分析做支撐,一些FinTech公司的競爭優勢就僅限於運營流程或者市場定位。
相對於美國金融科技公司謹慎地抓取對大數據信息,中國的公司相對大膽。12月28日,南都個人信息保護研究中心發布的《2017個人信息保護年度報告》顯示,在歷次測評中,平台隱私政策透明度的分布都是陡峭的金字塔型,即透明度高的極少,透明度低超過總數的80%,互聯網金融類和購物類的佔比甚至高於90%。並特別指出,互聯網巨頭生態圈建設帶來用戶數據共享安全問題,也非常值得關注。隨著互聯網巨頭不斷並購和布局上下游周邊業務,勢必涉及到與第三方或者關聯公司進行數據共享。而過程中,企業是否徵得用戶同意?用戶是否充分知情?數據是否去標識化?
北大數字金融研究中心認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實實在在地滿足了實體經濟的一些需求,在助力普惠金融發展方面的作用尤其明顯。 同樣,如果對數據管制過嚴,大數據分析就無從談起,但如果聽任商業機構任意侵犯個人隱私,也會釀成嚴重後果。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會長李東榮表示,在創新和監管的追趕游戲中,金融創新似乎永遠總是跑在前面。但我認為監管不能落後太久,也不能落後太遠。在金融科技的發展過程中,一定要掌握好金融創新與金融監管的適度平衡,實現監管、創新、再監管、再創新的動態博弈和良性循環。
「信貸領域。其中包括了徵信,甚至是說大數據徵信,中國現在這塊能夠有的徵信數據不是很多,而且之前是比較隔離的,比如說阿里、京東、騰訊他們之間的徵信數據存在一些隔閡,不能夠像美國一樣無縫隙的互相交換數據。」2017年12月20日,北京財鯨信息技術聯合創始人王蓁在中譯語通年度峰會上表示,徵信能夠直接帶來的大數據的收益是可見的,降低預期率,個性化利率,中國目前沒有任何一家能夠做得很好。
正是由於徵信市場的「數據孤島」現象嚴峻,構建一個國家級的基礎資料庫,並實現行業的信息共享變得很有必要。
去年末,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第一屆常務理事會2017年第四次會議,審議並通過了協會參與發起設立個人徵信機構(簡稱「信聯」)的事項,已經確定名稱為「百行徵信」,並將於近期正式成立。
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方面向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具體消息由金融監管機構對外發布,而監管部門反饋目前尚沒有最新消息。
據此前消息,「信聯」的組建參與機構,包括了芝麻信用、騰訊徵信、前海徵信等具有強大數據源的機構,具有非常豐富、穩定並可持續獲得數據的入口,通過這些豐富的數據,「信聯」可以對用戶進行精準的定位。一旦形成這種定位,就會對用戶行為形成一定的約束,進一步控制「老賴」行為的發生。
「歐美的數據有70%是結構化數據,金融數據與結構化數據聯系非常緊密,而中國金融市場中70%的風控數據來自於非結構化數據,這成為整個金融大數據和金融人工智慧方面最為根本性的問題,只有突破這個技術,才可能實現中國金融市場、機構的成功。」杜小軍稱,現在的互聯網金融,由於數據不科學、不安全,國家正在開始規范,下一步升級版的互聯網金融需要新巨資驅動,需要新數據推動,否則,新金融無從談起。
『伍』 互聯網金融未來的發展趨勢是怎樣的
隨著互聯網向各個行業不斷沖擊滲透,互聯網與金融的巧妙結合漸入人們的視野。一夕間,互聯網金融已躍升成為當下最為時髦的理財選擇。據權威數據顯示,2015年大約有47.4%的投資者選擇股票為理財產品,47.7%的投資者選擇基金進行投資,40.9%的投資者選擇互聯網金融進行理財投資。
值得注意的是,互聯網理財模式雖然不及股票市場的火爆,但已成為理財市場的第三大主流選擇,這也說明了互聯網金融產品在悄無聲息間已改變了理財市場的固定結構,正以超常規的發展速度開拓金融市場的疆土,未來互聯網金融的發展不容小覷且行業正清晰呈現四大發展趨勢。
投資群體明顯年輕化
年輕用戶是互聯網的中堅力量。這條「屌絲定律」在互聯網金融領域,也很適用。據相關數據統計,80後、90後佔到互聯網金融消費群體的70%以上。這個年齡段的群體雖然不是社會財富的最大擁有者,卻是接觸互聯網最多的群體,他們多喜歡冒險、崇尚創新、熱愛自由,這與互聯網能最快獲取信息的特質吻合。
還有調查數據顯示,1000名80、90後青年裡,有823人更願意選擇互聯網金融來完成自己的理財、及小額貸款的需求。可見,更多年輕人願意參與其中,互聯網金融群體呈現年輕化趨勢。
移動互聯網金融大眾化
隨著智能手機、移動互聯網的極大普及,手機已成人們日常生活的重要「伴侶」,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發布的最新報告顯示,截至2015年6月,我國手機網民規模達5.94億。加之現代社會快節奏的生活方式,使得生活中碎片化時間逐漸增多,這些因素催生出人們對於移動金融的迫切需求。
相較於PC端,移動端更能突破時間和空間的局限性,所以,通常人們會選擇方便攜帶的手機作為上網設備,通過手機移動端來進行金融活動,隨時隨地享受金融服務,錢香金融APP也即將上線。
移動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讓用戶不再局限在北上廣深一線城市,而是向二三四線城市下沉,從91金融用戶報告中就可以看出,除一線城市外,其他城市的金融消費群體已經佔到近40%。
業務模式小額化、分散化
2016年3月2日,在91金融協辦的人民政協財經智庫沙龍上,原銀監會主席劉明康明確表示,互聯網金融只有做小、做分散、做簡單產品才能活下來。
對互聯網金融行業而言,雖然大額融資的盈利模式較大,但由此引發的風險概率也相對較高,一旦出現問題將會對投資人和平台本身造成巨大損失,所以,從風險控制層面考慮,業務模式小額化分散化將是控制行業風險的主要措施;此外,互聯網金融平台作為信息中介,它的定位已經決定行業本身並不適合大額融資撮合交易,且對平台本身而言,也並不具備發展大額融資的先天優勢。
服務走向「場景化」
雖然互聯網金融的觸角已觸及傳統金融機構無法覆蓋的地方,但目前其服務理念仍只停留在借貸層面,未來應逐步擴展多維度服務理念,通過構建多維度的服務場景,發展場景化金融來切實提高金融服務的易獲得性。
相較於傳統金融而言,互聯網金融的最大優勢在於能將用戶的生活軌跡以數據的形態加以累計,在大數據的基礎上促使行業創新發展。當前,互聯網金融已經從早期金融產品的搬運工發展到為用戶進行資產配置和財富管理,已步入「場景化」金融時代。對於互聯網金融行業而言,未來的競爭集節點就是場景,哪家平台提供的場景化服務最多、最周到、最細致,則最容易與用戶建立長期的黏性關系。
這種場景化趨勢可以通過兩方面表現出來,其一是用戶的日常生活、消費場景,如支付、消費、打車等,通過這種金融服務無聲地融入到每個人的生活中;其二是互聯網金融平台通過搭建各類場景,潛入人們生活,即便是相同的金融產品,也能以不同的場景走進用戶生活。
『陸』 互聯網金融未來的前景如何
雖然互聯網金融來已經不再是新鮮事自物,但互聯網金融日新月異的發展令人們長期對其保持著新鮮感。受眾們之所以不會對互聯網金融感到疲倦,主要來源於兩方面的原因。第一是互聯網金融產業的不斷創新,例如從最先被人們知曉的網路借貸平台到科技金融、大數據金融、消費金融、普惠金融等,令互聯網金融始終保持著新鮮感;第二是存活下來的互聯網金融公司十分注重用戶體驗,通過各種模式為用戶創造便利、營造場景,增強用戶粘性。
上述兩點也符合產品以及企業的成長周期,人們也往往只會關注成長、成熟的周期,而不會關注衰退期。與傳統產業不同,互聯網金融企業或產品如能不斷創新、不斷迎合重要用戶的客戶體驗,就將長期處於發展期,令企業和產品在發展中長青,強勢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正是這樣做的,這也是互聯網金融未來發展的趨勢。
結合市場實際環境以及金融因素,互聯網金融在經過探索發展後,未來的發展趨勢主要會集中在政策監管以及行業規范化、服務社會實體產業、業務模式專業化及小額化、新技術的不斷更迭這四大方面。
『柒』 互聯網金融趨勢向好,看錢站是如何抓準定位的
小心被套啊
『捌』 互聯網金融的概述
本書分為三篇,共十二章。第一篇為互聯網金融概述,主要對互聯網金融的定義、特點、概況等進行闡述;第二篇為互聯網金融六大模式,逐一分析第三方支付、P2P網貸、大數據金融、眾籌、信息化金融機構、互聯網金融門戶等互聯網金融六大模式;第三篇為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思考,包括相關風險分析、金融監管以及互聯網金融業發展環境分析。
《互聯網金融》目錄
前 言 VIII
第一篇 互聯網金融概述
第一章 · 互聯網金融概況 3
1.1 互聯網金融概述 3
1.1.1 互聯網金融定義 3
1.1.2 互聯網金融的特點 5
1.1.3 互聯網金融六大模式概述 7
1.1.4 互聯網貨幣代表——比特幣 10
1.2 互聯網金融發展概況 15
1.2.1 國外互聯網金融發展概況 15
1.2.2 國內互聯網金融發展概況 17
第二章 · 金融業的發展與變革 24
2.1 金融業的基本概述 24
2.1.1 金融的含義 24
2.1.2 金融業的定義 24
2.2 傳統金融業的發展 25
2.2.1 商業銀行的產生 25
2.2.2 商業銀行的職能 25
2.3 現代金融業的興起 26
2.3.1 金融機構變革 26
2.3.2 現代金融業的定位 31
2.3.3 現代金融業戰略地位極大提升 32
2.4 金融創新與金融業變革 33
2.4.1 金融創新的含義 33
2.4.2 金融創新的動因 33
2.4.3 金融創新的發展階段 35
2.4.4 金融創新對金融業的影響 37
2.5 我國金融體系現狀與未來 40
2.5.1 中國金融業的發展歷程 40
2.5.2 我國目前金融體系結構 45
2.5.3 我國金融體系面臨的問題 49
2.5.4 我國金融業未來的發展趨勢 50
第三章 · 互聯網發展引發的金融變革 52
3.1 互聯網發展狀況 52
3.1.1 互聯網定義 52
3.1.2 我國互聯網發展現狀 52
3.2 互聯網引發的社會變革 54
3.2.1 互聯網引發的生活變革 55
3.2.2 互聯網引發的商業變革 58
3.3 互聯網引發的金融業變革 60
第二篇 互聯網金融六大模式
第四章 · 第三方支付 65
4.1 第三方支付概況 65
4.1.1 第三方支付定義 65
4.1.2 第三方支付業務流程 65
4.1.3 第三方支付的價值 67
4.1.4 第三方支付發展歷程 68
4.1.5 第三方支付行業規模 70
4.2 第三方支付運營模式 72
4.2.1 獨立第三方支付模式 73
4.2.2 有交易平台的擔保支付模式 79
4.2.3 兩種模式的對比分析 85
4.3 第三方支付對金融業發展態勢的影響 86
4.3.1 促進金融行業服務變革 87
4.3.2 蠶食銀行中間業務 88
4.3.3 開創新的融資方式 89
4.4 第三方支付風險分析 92
4.4.1 操作風險 92
4.4.2 法律風險 93
4.5 第三方支付風險防範建議 95
4.5.1 開展第三方支付平台評級工作 95
4.5.2 推進立法,加強監管 96
4.5.3 將第三方支付平台納入反洗錢監控范圍 96
4.5.4 依靠高科技手段加強信息系統安全 96
4.5.5 事前審核,事中監控,事後管理 97
4.6 發展趨勢 98
4.6.1 市場競爭日趨激烈 98
4.6.2 應用領域不斷拓展 98
4.6.3 支付方式不斷創新 99
4.6.4 業務模式多元化 99
第五章 · P2P 網貸 100
5.1 P2P 網貸概況 100
5.1.1 P2P 網貸定義 100
5.1.2 P2P 網貸交易流程 100
5.1.3 P2P 網貸國外發展概況 101
5.1.4 P2P 網貸國內發展概況 104
5.2 P2P 網貸模式分析 110
5.2.1 純平台模式和債權轉讓模式 110
5.2.2 純線上模式和線上線下相結合模式 113
5.2.3 無擔保模式和有擔保模式 119
5.3 P2P 網貸對金融業發展的影響 125
5.3.1 規范民間借貸、抑制高利貸 125
5.3.2 促進直接融資發展 126
5.3.3 加速「影子銀行」市場化 127
5.3.4 推動徵信系統建設 128
5.3.5 創新金融業風控手段 129
5.3.6 促進金融監理念改革和監管方式創新 129
5.4 P2P 網貸風險分析 130
5.4.1 操作風險 130
5.4.2 流動性風險 131
5.4.3 法律風險 133
5.4.4 信用風險 134
5.5 P2P 網貸風險防範建議 135
5.5.1 設立准入門檻,加強政府監管 136
5.5.2 第三方資金託管,清結算分離 136
5.5.3 完善社會徵信體系,實現信用信息共享 137
5.5.4 明確法律性質,確定監管主體 137
5.6 P2P 網貸發展趨勢 138
第六章 · 大數據金融 141
6.1 大數據金融概況 141
6.1.1 大數據金融定義 141
6.1.2 大數據定義 141
6.1.3 大數據與金融的結合 146
6.1.4 大數據金融的優勢 148
6.2 大數據金融運營模式分析 150
6.2.1 平台模式 150
6.2.2 供應鏈金融模式 156
6.3 大數據金融對金融業發展態勢的影響 162
6.3.1 數據成為衡量金融機構核心競爭力的重要指標 163
6.3.2 沖擊金融業思維方式和商業模式 164
6.3.3 創新產品和模式,輔助金融決策 166
6.3.4 大數據金融同傳統金融業態結合 167
6.4 大數據金融風險分析 167
6.4.1 技術風險 167
6.4.2 操作性風險 168
6.4.3 法律風險 171
6.5 大數據金融風險防範建議 172
6.5.1 加快立法進程,加強行業自律 172
6.5.2 實現數據隱私保護和數據隱私應用之間的平衡 173
6.5.3 數據資源的整合和分工專業化 173
6.5.4 強化數據挖掘 174
6.6 大數據金融發展趨勢 174
6.6.1 電商金融化,實現信息流和金融流的融合 175
6.6.2 金融機構積極搭建數據平台,強化用戶體驗 176
6.6.3 大數據金融實現大數據產業鏈分工 177
第七章 · 眾籌 179
7.1 眾籌簡介 179
7.1.1 眾籌定義 179
7.1.2 眾籌分類 179
7.1.3 眾籌活動參與者 180
7.1.4 眾籌活動運作流程 180
7.1.5 眾籌模式的優勢 183
7.2 眾籌平台運營模式分析 185
7.2.1 獎勵制眾籌 186
7.2.2 募捐制眾籌 189
7.2.3 股權制眾籌 193
7.2.4 借貸制眾籌 204
7.3 眾籌平台對金融業發展態勢的影響 206
7.4 眾籌平台風險分析 209
7.4.1 法律風險 209
7.4.2 信用風險 212
7.5 眾籌模式風險防範建議 214
7.5.1 法律制度的與時俱進 215
7.5.2 建立健全我國的信用體制 216
7.5.3 實際操作中的風險規避方法 217
7.6 眾籌平台發展趨勢 219
7.6.1 眾籌模式發展趨勢預測 219
7.6.2 中國眾籌的未來 222
第八章 · 信息化金融機構 224
8.1 信息化金融機構概況 224
8.1.1 信息化金融機構定義 224
8.1.2 金融機構信息化歷程 224
8.1.3 信息化金融機構的特點 225
8.2 信息化金融機構運營模式分析 227
8.2.1 傳統業務的電子化模式 227
8.2.2 基於互聯網的創新金融服務模式 229
8.2.3 金融電商模式 233
8.3 信息化金融機構對金融業發展態勢的影響 238
8.3.1 信息化成為企業核心競爭力,上升到戰略層面 238
8.3.2 金融服務競爭戰場轉移 240
8.3.3 中小金融機構「逆襲」的機會 242
8.3.4 混業經營趨勢明顯 243
8.4 信息化金融機構風險分析 244
8.4.1 信息化金融機構風險特點 244
8.4.2 系統性風險 245
8.4.3 法律風險 245
8.4.4 操作風險 246
8.5 信息化金融機構風險防範建議 248
8.6 信息化金融機構發展趨勢 249
8.6.1 服務機構虛擬化 249
8.6.2 服務對象平民化 250
8.6.3 金融機構平台化 252
8.6.4 金融服務個性化 253
第九章 互聯網金融門戶 255
9.1 互聯網金融門戶概況 255
9.1.1 互聯網金融門戶定義 255
9.1.2 互聯網金融門戶類別 255
9.1.3 互聯網金融門戶特點 256
9.1.4 互聯網金融門戶歷史沿革 258
9.2 互聯網金融門戶運營模式分析 260
9.2.1 概述 260
9.2.2 P2P 網貸類門戶 261
9.2.3 信貸類門戶 265
9.2.4 保險類門戶 268
9.2.5 理財類門戶 271
9.2.6 綜合類門戶 273
9.3 互聯網金融門戶對金融業發展態勢的影響 277
9.3.1 降低金融市場信息不對稱程度 277
9.3.2 改變用戶選擇金融產品的方式 278
9.3.3 形成對上游金融機構的反縱向控制 278
9.4 互聯網金融門戶風險分析及風控措施 279
9.4.1 互聯網金融門戶面臨的風險 279
9.4.2 互聯網金融門戶的風控措施 282
9.5 互聯網金融門戶發展趨勢 283
第三篇 互聯網金融發展思考
第十章 · 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及風險控制 289
10.1 互聯網金融風險分析 289
10.1.1 系統性風險 290
10.1.2 流動性風險 293
10.1.3 信用風險 296
10.1.4 技術性風險 296
10.1.5 操作性風險 299
10.1.6 市場風險 302
10.1.7 國別風險 303
10.1.8 法律風險 305
10.1.9 聲譽風險 306
10.2 互聯網金融風險控制常用方法 306
10.2.1 系統性風險控制方法 308
10.2.2 信用風險度量模型類別及分析 313
10.2.3 其他風險管理常用技術方法 317
第十一章 · 互聯網金融監管探索 322
11.1 金融監管的理論基礎 322
11.1.1 金融監管理論基礎及發展演進 322
11.1.2 金融監管模式分析及主要內容 327
11.1.3 金融監管體制及監管主要方法 332
11.2 世界互聯網金融監管探索 335
11.2.1 美國互聯網金融監管 336
11.2.2 歐洲互聯網金融監管 338
11.2.3 英國互聯網金融監管 339
11.2.4 中國互聯網金融監管 340
11.3 互聯網金融風險監管探索 343
11.3.1 系統性風險監管 343
11.3.2 流動性風險監管 344
11.3.3 信用風險監管 347
11.3.4 技術性風險監管 349
11.3.5 操作性風險監管 351
11.3.6 聲譽風險監管 351
11.3.7 國別風險監管 352
第十二章 · 國內互聯網金融業發展環境分析 354
12.1 法律環境現狀 354
12.1.1 六大模式發展進程不一,存在大量法律空白 354
12.1.2 現有法律位階較低,效力覆蓋范圍有限 355
12.1.3 部分法律僵硬滯後,不適應產業發展需求 356
12.2 完善金融監管法律建議 356
12.2.1 盡快確定監管主體,加強流程監控 357
12.2.2 探索實施行業准入制度,完善退出機制 357
12.2.3 逐步填補法律空白,改革落後規則 358
12.3 行業公共體系環境現狀及發展建議 358
12.3.1 徵信體系現狀及發展建議 358
12.3.2 互聯網金融人才培養情況及相關建議 363
12.4 產業政策環境與建議 365
12.4.1 產業政策環境 365
12.4.2 產業政策建議 365
附錄一 《互聯網金融》相關法律法規清單 371
附錄二 已獲牌照第三方支付企業清單 377
附錄三 部分 P2P 網路借貸企業清單 386
附錄四 部分眾籌平台清單 390
附錄五 部分互聯網金融門戶類企業清單 392
附錄六 部分政府領導及企事業人士對互聯網金融的觀點摘錄 393
參考文獻 397
『玖』 互聯網金融協會該怎麼定位
政府推動型協會在定位上,往往是以協助監管部門為主,而不是服務會員企業。
在某些情況下,基於監管利益和程序合法性等問題考量,監管部門會將其自身不方便處理的事宜,交由行業協會來處理。
中央決策者已經注意到這類行業協會「官會不分」的問題,正在謀求改革。
中央決策者有意將行業協會改革為真正的行業自律組織,而不是監管機構的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