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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金融檔案管理中心

發布時間:2021-05-22 10:08:22

⑴ 南京市留學人員服務中心在哪兒啊我們的檔案怎麼處理

江蘇留學人員服務中心(江蘇省人事廳) 南京市鼓樓區廣州路213號 可以查驗和代理收取認證申請材料

⑵ 南京市中心在哪

南京市新街口核心地帶。

新街口位於南京市中心區域,以新街口廣場(孫中山銅像)內為標志,是中國著名容的商業中心,1929年(民國十八年),國民政府依照《首都計劃》開始建設首都南京,新街口首次規劃為商業區。

中山大道由此折東,中山東路、中正路(今中山南路)漢中路和中山路四條寬40多米的林蔭大道在此交匯。中間形成環形的新街口廣場,並以一尊孫中山銅像為分隔,成為南京的交通樞紐。

(2)南京金融檔案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南京中心城區鼓樓區介紹:

鼓樓區是南京市的中心城區,是國家重要的科技創新中心和航運物流服務中心,國家東部地區的國際商務、金融、經濟中心,華東地區高端產業和總部企業集聚區,是南京政治、經濟、文化、教育的中心,也是江蘇省委、省政府機關及江蘇省軍區政治部所在地,江蘇省的政治、文化、行政中心。

鼓樓區歷史悠久源遠流長,五六千年前就有許多原始村落存在,建區始於民國22年(1933年)3月,始稱南京市第六區。鼓樓區瀕臨長江、山巒環繞、湖川相依,山、水、城、林、江渾然一體,有龍蟠虎踞之雄,依山帶水之勝,坐擁南京主城11公里長江黃金岸線。

⑶ 南京市財政局的內設機構

根據主要職責,市財政局設20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等機關日常政務運轉工作;承擔文稿起草、財政調查研究、信息、新聞、檔案、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牽頭負責機關內部制度建設、政務公開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有關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機關行政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承擔局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檢查指導局屬事業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二)預算處
分析研究財政經濟形勢,擬定財政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的建議;編制年度市級預算草案和辦理預算追加事宜;編制匯總年度全市預算;承擔市直部門預算審核、批復、調整工作;承擔市級部門支出標准體系建設及項目庫管理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負責全市財政收入組織協調和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分析。負責財政體制結算和轉移支付工作。負責罰沒收支預算管理工作,管理政府資本金投入,牽頭承擔政府性債務管理。協助制定開發區財政體制和財政支持開發區發展的政策措施;做好開發區財政運行分析工作;協助做好相關企業劃轉後財稅政策調整工作。
(三)國庫處
執行國家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承擔市級財政資金調度工作;跟蹤分析檢查預算執行情況,研究制定預算執行有關管理和考核辦法,並牽頭組織實施市級預算執行管理;匯總編制市級財政總決算和全市財政總決算,匯總編制全市行政事業單位決算;研究和完善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統一管理市級財政性資金賬戶,指導全市財政性資金賬戶管理工作;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
(四)政府采購管理處
擬定政府采購法規、政策;管理和監督政府采購活動;研究並調整市級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公開招標范圍的限額標准;承擔市級年度政府采購預算編制與管理工作;按照上級部門要求協助做好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和管理工作;處理市級政府采購中的投訴事宜;對全市政府采購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分析。
(五)綜合處(非稅收入徵收管理處)
研究制定全市非稅收入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級非稅收入的徵收管理工作;審核、上報全市性和市級部門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財政票據;承擔彩票管理和罰沒收入收繳管理的有關工作;牽頭有關部門擬定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對國有土地、礦產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協助有關部門對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研究及資金管理。
(六)稅政處(法規處)
承擔稅務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起草地方性稅收法規、規章草案;研究提出稅收政策調整方案;承擔稅收政策的協調、銜接、審核工作;監督稅收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開展稅收調查分析;管理稅收減免、退稅、稅收返還有關工作;承擔關稅稅政管理有關工作。擬訂地方性財稅立法計劃;組織起草、審核上報有關財稅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承擔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和管理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監督、協調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和行政許可、行政審批有關工作;承擔財政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七)經濟建設處
研究擬定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基本建設財務管理,擬定財務管理制度,編制資金預算;負責城市規劃建設、城市管理和交通運輸資金的財政管理;負責環境保護資金管理;擬定全市基本建設、城市建設、城市管理等經費支出定額和標准;負責財政性投資項目工程概、預、決算管理,擬定工程概、預、決算審核辦法;承擔相關政策性補貼資金和糧食、油料等市級專項儲備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
(八)企業處
承擔安全生產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全市企業改革、創新、發展和市級財政支持相關產業的財政政策並承擔相關資金管理工作;協助研究產業政策和企業改革政策;研究提出促進內外貿發展的財政政策並承擔相關資金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公用企業營運相關政策並承擔相關政策性補貼資金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與國有企業分配政策,組織擬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編制國有企業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收取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協助擬定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九)外經金融處
指導、監督全市外商投資企業、旅遊企業、外經企業及境外企業的財務管理;貫徹執行國家關於外債管理的政策法規,承擔市利用國外貸款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銀行、證券及新型農村金融組織等各類金融機構發展的財政政策並負責相關資金的管理;指導地方各類金融機構的財務管理、資產監督工作。
(十)行政政法處
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定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國家政法經費保障政策制度,研究擬定地方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管理財政預算內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出國(境)經費與非貿易外匯;承擔行政、政法部門統一著裝管理有關工作。
(十一)教科文處
承擔教育、科技、文化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提出優化相關事業經費支出結構的建議;擬定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教育、科技、文化等行業財務制度;承擔市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具體工作。
(十二)社會保障處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擬定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審核市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十三)農業處
承擔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相關財政政策;擬定財政支農資金管理辦法,承擔農業、林業、水利基本建設及農村合作組織、財政扶貧、農業救災防災等財政支農專項資金管理工作。
(十四)農村財政管理處
指導全市鄉鎮財政工作;研究提出到村的有關財政政策並承擔有關項目資金管理工作;管理監督村級組織運轉保障經費;協助開展有關涉農補貼政策的研究,指導其在基層的落實;配合有關部門監督中央和省對鄉鎮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的使用,指導鄉鎮財政機構監督強農惠農資金使用情況。承擔糧食直補等政策性補貼資金的財政管理工作。
(十五)農業發展基金管理辦公室
貫徹實施國家、省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政策及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協助編制農業綜合開發規劃和年度計劃;管理和統籌安排市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負責防洪保安資金的籌集和農業發展基金的籌集、使用、管理;負責中央、省與市級立項的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資金及財務管理。
(十六)績效管理處
擬定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研究建立科學合理的財政資金績效管理機制和預算績效評價體系;擬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和標准體系;承擔財政專項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市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工作;組織和指導市級部門(單位)開展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指導縣區開展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工作。
(十七)行政事業資產管理處
研究擬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政策和規章制度;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和清查登記辦法,組織指導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研究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調配、使用、處置、收益管理等政策制度;制定市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配置、更新、報廢標准;建立和完善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承擔市級文化企業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協助制定市級事業單位改制政策並承擔有關實施工作。
(十八)會計處
依法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貫徹執行國家統一的會計准則制度等規章制度;承擔全市會計從業資格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負責從事會計代理記賬業務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推廣實施會計信息化標准。
(十九)監督檢查局
牽頭組織協調財政監督工作;擬定財政監督的政策和制度;監督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和接受上級財政部門委託檢查注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質量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內部監督和審計工作;依法查處違反財經紀律行為。
(二十)人事教育處
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調查研究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指導系統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組織實施財政系統表彰活動;組織全市會計系列高級會計師職稱評審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的幹部教育、培訓規劃,指導縣區財政教育工作;指導財會教育中心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另按有關規定設置紀檢監察機構。

⑷ 南京市商務局的主要機構


辦公室(安全保衛處) 負責協調全局政務工作,擬訂工作制度、規章,督查督辦年度工作、重要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的貫徹落實;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和管理工作;承擔各類公務文件材料的審核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政務信息、保密、應急指揮聯絡、信訪、12345 政府熱線工單協調辦理;負責新聞宣傳、信息發布、輿情監測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信息化、辦公自動化和網站建設;承擔機關信息化和後勤方面的政府采購工作;承辦人大建議、政協提案工作。
組織人事處 負責商務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的宏觀管理;承擔機關幹部管理和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工資福利、人事檔案管理、出國(境)人員政審和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定等;指導商務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做好各相關業務技能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參與各相關工種職業資格標准制定、職業技能鑒定和證書頒發工作;負責雙擁工作。
綜合處 組織開展開放型經濟、內貿流通等商務工作重大問題研究並提出意見和建議;牽頭擬訂商務發展戰略、規劃及年度工作目標計劃,承擔全市商務工作目標監測、管理和考評;負責全市商務運行綜合統計分析和發布工作;牽頭起草商務工作重要文件和綜合性文稿;統籌協調商務領域綜合改革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全市商務工作調研;負責商務系統區域合作事宜。
政策法規處 組織起草有關商務領域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工作規范和實施細則;承擔商務領域有關法律、法規、條約、協定實施的協調工作;負責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協調全市商務領域法律法規事務及相關工作;承擔局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及相關備案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執法監督相關工作;組織開展法規、規章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負責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工作;負責處理商務改制企業政策咨詢和遺留問題;承擔商務系統法制宣傳教育工作。
財務處 研究提出與商務工作相關的財稅、金融等方面的政策建議;負責行政資金和局歸口的各項業務資金、專項資金的具體使用、管理及績效評價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經費的日常會計核算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行政單位的預決算編制、財務管理、資產價值管理及政府采購和基建的資金使用工作;負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直屬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
行政審批服務處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並實施行政審批工作制度;協助推進簡政放權,負責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相關工作;負責本部門行政許可、備案和服務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指導區商務部門和開發區的行政審批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業務統計和分析工作,定期跟蹤並及時反映業務情況;承擔其他與行政審批事項有關的具體工作。
投資促進處 負責牽頭全市投資促進工作,擬定全市年度投資促進工作計劃和招商引資相關政策;分析研究全市招商引資情況及有關動態,提出招商引資工作建議;負責全市境內外重大投資促進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指導有關區及招商主體開展招商活動;負責全市投資環境的包裝、宣傳、營銷、推廣、評價工作,負責收集和編制全市投資環境宣傳推介材料和各種電子出版物;負責境內外投資促進網路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工作;負責重大招商項目全過程跟蹤、推進工作,協調相關部門解決重大招商項目洽談、建設中出現的問題;負責招商大使、招商顧問的遴選和管理服務工作。
現代服務業發展處(服務業招商處) 貫徹落實國家、省關於推動現代服務業發展的相關政策,跟蹤研究服務業發展趨勢,擬訂有關現代服務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協調跟蹤全市有關現代服務業重大項目招商,推進相關服務業集聚區和服務業重點項目建設;負責對全市現代服務業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和分析;牽頭推進現代物流發展和現代物流體系建設;牽頭擬定並組織實施商務服務業的發展計劃和相關激勵機制;引導扶持現代新興服務業態發展;研究提出相關行業規范和標准。
對外貿易處 負責全市對外貿易管理工作,組織擬訂促進外貿穩定增長與轉型升級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管理全市貨物進出口業務工作,組織實施有關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劃;負責貨物進出口貿易統計和運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和開展對外貿易促進活動,建設外貿促進體系,推動全市貨物貿易轉型升級;指導對外貿易經營者備案登記工作,規范外貿經營秩序,推動外貿信用體系建設;推進貿易便利化。
外國投資管理處 負責指導、協調和綜合管理全市外商投資工作,擬訂全市利用外資發展戰略;負責推動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轉型升級,負責擬定全市外資總部、功能性機構、研發機構的政策及推進服務;負責重點外資項目的跟蹤、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全市外商投資統計工作和外資企業運行情況分析,負責全市利用外資綜合評價和考核獎懲;牽頭組織實施全市外商投資企業聯合年報工作;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法律法規及履行合同、章程的情況;協調、指導外商投資投訴工作;負責指導、協調全市外商投資事中事後監管工作,推動外商投資監管體系建設。
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處 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政策,研究制訂全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歸口管理全市對外投資(非金融類)、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對外援助等對外經濟合作業務;負責全市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業務統計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在境內外舉辦的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促進活動;承擔市對外勞務合作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工作,牽頭處置全市境外勞務糾紛和突發事件。
開發區處 承擔全市開發區指導、服務、協調和管理工作,研究擬定促進全市開發區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協調、督促有關部門、各區和開發區的執行和落實;承擔省級以上經濟開發區設立、撤銷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推進全市開發區深化改革工作;協調解決全市開發區建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牽頭有關部門做好服務工作;負責全市開發區的綜合統計、運行分析及考核工作;負責組織全市開發區參與全省開發區綜合評價。
機電和科技產業處(市機電產品進出口辦公室) 負責指導、推進、管理全市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擬訂和組織實施促進全市機電和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優化進出口產品結構的政策措施;承擔全市機電產品、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體系建設和貿易促進工作;牽頭推進全市先進技術設備、關鍵零部件進口促進工作,負責全市機電產品的進出口管理,牽頭推動全市加工貿易轉型升級和產業轉移;牽頭實施全市科技興貿戰略,負責機電產品、科技興貿創新基地的培育和推進工作;執行國家進出口管制政策,根據商務部和省商務廳委託,服務、指導、跟蹤兩用物項和技術進出口工作。
流通業發展處 負責流通行業管理,促進流通業發展;牽頭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試點、深化工作,創新流通管理體制;牽頭組織協調流通行業標准工作,推動流通標准化和流通行業科技進步;指導流通企業改革,積極培育大型企業集團,支持促進商貿中小企業發展;擬訂推進工貿結合、農貿結合、內外貿結合的政策措施;擬訂調整優化流通產業結構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優化商業布局和結構;牽頭擬訂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發展的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流通業態和流通組織形式現代化;按有關規定對拍賣、典當、租賃、舊貨流通、免稅商店等特殊流通行業進行監督管理;承擔融資租賃試點企業管理;推進流通領域節能減排工作;指導再生資源回收工作;指導生產資料流通行業發展,擬訂相關發展規劃和政策。
市場體系建設處 研究擬訂健全、規范市場體系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政策,推動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組織編制與實施城市商業網點規劃,研究擬定城市商業網點管理辦法和落實措施;研究提出引導各類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組織實施中央、省和市財政性資金安排的市場體系建設投資項目;規范大型商業項目和流通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城鄉市場協調發展,推進社區商業、農村市場體系建設;推進各類商品市場的標准化建設,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工作,建立現代流通網路體系;推進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擬定並組織實施農產品市場規劃,加強農產品市場、冷鏈物流等基礎設施建設,發展農產品現代流通方式。監督管理汽車流通業,負責二手車流通、老舊汽車報廢回收拆解和更新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汽車品牌銷售管理工作。
市場秩序處(市菜籃子工程辦公室、葯品流通管理處) 牽頭協調整頓和規范商務領域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工作,參與組織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商業欺詐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為,指導全市商務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全市商務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引導行業規范,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負責指導全市商業信用銷售工作,擬訂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牽頭組織規范零售企業促銷行為及零售商、供應商建立公平的交易關系;承擔市菜籃子工程辦公室職責,指導全市「菜籃子」行業發展,負責推進全市「菜籃子」規劃和項目資金的落實管理;負責葯品流通行業管理工作。
市場運行和消費促進處(市酒類流通管理辦公室) 負責市場運行監測、分析、預警預報工作,研究提出市場運行和調控政策建議;負責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商品流通管理;建立生活必需品應急管理機制,建立肉類、蔬菜地方儲備,建立小包裝食品等商業代儲制度;統籌商務領域消費促進工作,適時提出擴大消費的政策建議;承擔酒類流通管理的有關工作;制定成品油行業流通發展規劃,按規定對成品油流通進行監督管理,協調成品油市場供應,協助推廣使用綠色能源。
商貿服務業處(老字型大小保護處) 負責擬訂全市商貿服務業發展指導意見;承擔餐飲、住宿、洗染、洗浴、家庭服務、美容美發、人像攝影、家電維修等生活性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推動建立健全家政服務體系、早餐工程等生活性服務領域的重點工作。擬定促進老字型大小保護與發展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牽頭推動老字型大小保護、傳承與振興工作,開展相關人才培訓和技藝交流,優化老字型大小發展環境;開展老字型大小發掘整理工作,組織「中華老字型大小」和地方老字型大小申報、認定,提升老字型大小知名度;推動老字型大小企業實施品牌戰略,指導老字型大小企業通過連鎖經營、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開拓市場、創新發展。
電子商務和信息化處 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運用電子商務開拓國內外市場的政策措施,執行國家電子商務相關標准和規范;擬訂推進全市電子商務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促進全市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推動電子商務平台、重點企業、示範基地和產業園區以及農村電子商務建設,支持中小企業電子商務推廣與應用;促進電子商務交易、網路零售、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業等多業態的發展;建立完善商務信息公共服務體系,開展電子商務行業統計、監測和分析;制訂全市商務系統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相關培訓與交流;承擔市跨境貿易電子商務服務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服務貿易處(服務外包處) 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促進服務貿易發展的政策、法規和戰略規劃;負責全市服務外包工作,擬定並落實全市服務外包政策和規劃;負責全市服務貿易及服務外包的統計;負責全市服務貿易促進工作,推動服務貿易和服務外包公共平台建設;指導全市國際貨物運輸工作;承擔涉外知識產權工作;承擔全市服務貿易發展聯席會議辦公室和全市服務外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會展處 負責全市會展業的統籌協調、宏觀規劃、綜合管理和引導促進工作;擬訂全市會展經濟發展總體規劃;整合會展資源,推動會展行業發展;組織引進國際、國內知名品牌展會,扶持、打造地方品牌展會;組織、指導會展業和會展項目國內外宣傳推廣;加強國際交流合作,推進全市會展業國際化發展;負責組織、策劃、運作以市政府名義主辦的重大會展活動;負責在我市舉辦的國際國內大型會展的有關協調工作;統計、評估會展業發展情況,發布會展經濟相關信息;組織、指導全市商貿系統各類展會節慶活動。
口岸綜合與綜保區處(電子口岸處) 負責組織編制南京口岸、綜保區發展規劃;研究起草地方性口岸法規;負責開展口岸重大課題調研;負責編制口岸資金計劃;負責口岸業務綜合及統計分析;負責協調口岸查驗單位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調整方案;負責組織協調跨區域口岸合作及國際交流;負責歸口協調口岸查驗單位需地方政府解決的問題;負責組織開展口岸文明共建;承擔市綜合保稅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事務;負責申報設立特殊監管區域,協調查驗配套設施規劃、建設、驗收及運行,負責推動口岸通關便利化;負責企業口岸通關的協調服務;負責協調推動「大通關」建設;負責推動電子口岸開發運用及區域合作。
海港口岸處 負責協調南京港口岸對外開放、關閉的審核申報及日常監管服務;負責編制相關口岸對外開放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協調相關口岸查驗設施規劃建設;負責協調相關口岸特資運輸;負責協調推進國際(地區)航線及外貿內支線發展;負責推動提高相關口岸通關便利化;督促和協調口岸運營單位提供完善的執法條件和環境;參與跨區域口岸合作及國際交流;參與編制口岸規劃;參與口岸重大課題調研;參與組織相關口岸文明共建活動。
陸空口岸處 負責協調鐵路、公路、郵政及航空口岸的開放、關閉的審核申報及日常監管服務;負責相關口岸對外開放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協調相關口岸的查驗設施規劃建設;負責協調特資運輸、國際(地區)航班、班列的發展;負責推動相關口岸的通關便利化;督促和協調口岸運營單位提供完善的口岸執法條件和環境;參與跨區域口岸合作及國際交流;參與編制口岸規劃;參與口岸重大課題調研;參與組織相關口岸文明共建活動。
外事處(台港澳處) 參與全市商務出國(境)團組的報批審核工作;協助建設與管理全市海外經貿網路;牽頭負責與各國政府經濟主管部門及各類經貿促進機構的聯系工作;負責協調推進全市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及台灣地區的經貿聯絡及投資合作;承擔全市商務相關企業人員申領 APEC 商務旅行卡的有關工作;負責國(境)內外非企業經濟組織常駐南京代表機構的聯系工作;承擔邀請外國經貿人員來寧的有關工作;承擔「新加坡—南京重點項目合作委員會」南京方秘書處的日常工作;承擔局機關及直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
黨建工作處(團工委) 指導商務系統各單位和黨的關系在市委商務工委的企事業單位的黨建工作,負責上述單位黨組織和黨員管理以及統戰、知識分子工作;指導商務系統黨組織的政治理論學習、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負責商務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日常工作;指導商務系統共青團工作。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黨群工作。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工會按有關章程開展工作。 進出口公平貿易局(產業損害調查和反壟斷處)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反傾銷、反補貼和保障措施的法律、法規及政策;建立和完善預警機制,指導和協調全市出口商品的貿易摩擦應訴及相關工作;參與開展產業損害調查,做好產業安全數據報送工作;受委託依法對涉及全市的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並提出意見;承辦市涉及世界貿易組織事務的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商務系統進出口公平貿易、產業損害調查及反壟斷審查的宣傳與培訓;承擔市應對國際貿易爭端聯席會議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⑸ 現在各大城市企業人事部(人力資源管理)職員、經理的工資大概有多少

先說說北京地區,人力資源幹事,助理大概是在1500到2000左右,
人力資源專項主管2500-3500,人力資源經理,人力資源總監5000以上

其中幹事和助理以及在小企業和中等企業或者大企業的工資是差不多的.經理在大公司一般都按照年薪來計算,基本上維持在8萬元以上,具體的上限不太清楚,根據公司的不同差距很大

外企不了解

⑹ 南京列印個人徵信報告需要什麼資料

這個需要個人持身份證到當地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填有個人授權的申請表,才能列印,因為徵信是一個人的隱私,所以不能他人代理列印

⑺ 徵信上顯示有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貸款!請問是哪個平台的

和南京銀行達成合作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很多,很多平台都可能藉助南京銀行渠道上傳徵信,比如千米網、同盾科技、聯創集團、蘇寧雲商等,具體是哪個平台還需詳細調查。

央行徵信系統的主要使用者是金融機構,其通過專線與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總部相連,並通過商業銀行的內聯網系統將終端延伸到商業銀行分支機構信貸人員的業務櫃台。

目前,徵信系統的信息來源主要也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收錄的信息包括企業和個人的基本信息,在金融機構的借款、擔保等信貸信息,以及企業主要財務指標。

(7)南京金融檔案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徵信信用信息

1、據以識別個人身份以及反映個人家庭、職業等情況的個人基本信息;

2、個人與金融機構或者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等機構發生信貸關系而形成的個人信貸信息;

3、個人與商業機構、公用事業服務機構發生賒購關系而形成的個人賒購、繳費信息;

4、行政機關、行政事務執行機構、司法機關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形成的與個人信用相關的公共記錄信息;

5、其他與個人信用有關的信息。

6、影響因素

可能影響個人信用風險評分的主要因素有:貸款中曾有逾期還款現象,或者信用卡透支後未按約定期限和應還款額度還款,或有太多的貸款賬戶和信用卡等等。

⑻ 南京住房補貼停發後 如何提取

南京住房補貼提取方式

(1)住房補貼資金管理,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市公積金中心)參照住房公積金的管理辦法進行管理,委託銀行承辦有關的金融業務。

(2)各實施單位應按規定的歸集渠道,在本單位存儲住房公積金的銀行,以職工本人名義開設住房補貼專用帳號,每月自發放工資之日起在10日內將職工的住房補貼存入本人帳戶,並自存入之日起按住房公積金存款利率計算利息。

(3)實行住房貨幣分配的人員,在實施單位工作滿2年的,購買住房時可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本人名下的住房補貼本息余額用於支付購房款;款額不足的,可按規定申請職工政策性住房抵押貸款。

(4)實行住房貸幣分配的人員承租住房時,可憑房屋租賃合同,每半年向市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一次本人名下的住房補貼用於交納房租。

購買住房。採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的,職工憑身份證、購房合同、或交房款收據,支取住房補貼,每年可支取一次;採用貸款方式購買住房的,職工憑身份證、借款合同,貸款期限內,每季可支取一次。配偶支取住房補貼時,憑結婚證及相關證明辦理支取。夫婦雙方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累計支取額不得超過購買住房的總價款。

建造住房。職工須提供城市規劃部門或土地管理部門的宅基地批復文件或其他建造批准證明文件及復印件、購買材料的及復印件。單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資金,歸職工個人所有。比照住房公積金進行管理計息,實行專戶存儲、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截留、擠占或挪用。

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資金管理中心)負責全市住房補貼資金的管理,並委託承辦住房公積金金融業務的銀行(以下簡稱受託銀行)辦理有關金融業務。管理中心為職工開立住房補貼資金帳戶,設立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明細帳,記載職工個人住房補貼資金的繳存和支取情況。每個職工只能有一個住房補貼資金帳戶。

(8)南京金融檔案管理中心擴展閱讀:

住房補貼是國家為職工解決住房問題而給予的補貼資助,即將單位原有用於建房、購房的資金轉化為住房補貼,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發給職工,再由職工到住房市場上通過購買或租賃等方式解決自己的住房問題。

2009年11月,國家對於享受住房補貼的個稅問題規定:對職工因未享受國家福利分房政策,或雖已享受國家福利分房但未達規定面積標準的,單位按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補貼標准,一次性或按月計入職工個人所在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專用賬戶的住房補貼,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職工的住房補貼額:向職工發放的住房補貼額等於每平方米建築面積補貼額與該職工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

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的乘積。無房職工的補貼面積,按規定的住房補貼面積標准計算。每個職工的住房補貼由各職工單位自行負擔。發放住房補貼應考慮建立在住房公積金制度前的職工工齡。

參考資料:網路-住房補貼

⑼ 南京市中心在哪

南京中心地理位置:位於南京市新街口核心地帶

南京中心位於南京市新街口核心地帶,地鐵1號線和2號線可直達新街口,周邊有中山東路、中山南路、漢中路等多條城市主幹道。

新街口位於南京市中心區域,以新街口廣場(孫中山銅像)為標志,是中國著名的商業中心,擁有百年歷史,被譽為「中華第一商圈」。

拓展內容:

1929年(民國十八年),國民政府依照《首都計劃》開始建設首都南京,新街口首次規劃為商業區。中山大道由此折東,中山東路、中正路(今中山南路)、漢中路和中山路四條寬40多米的林蔭大道在此交匯,中間形成環形的新街口廣場,並以一尊孫中山銅像為分隔,成為南京的交通樞紐,便利的交通帶來眾多商家和企業。

1940年代,新街口迅速發展為重要的商業金融中心,眾多銀行聚集於此,構成銀行區,使這里成為中國的「華爾街」;福昌飯店、大三元、同慶樓、三六九菜館等飯館林立,燈紅酒綠。中央商場、李順昌服裝店等商店雲集;中央日報、朝報、新民報、扶輪日報等有影響的報館,以及大華大戲院、新都大戲院、世界大戲院、中央大舞台等娛樂場所也匯聚於此,新街口成為首都南京的核心。[1]

截至2016年,新街口商圈核心區面積不到0.3平方公里的范圍內集中了百家世界五百強分支機構進駐,近700家商店、1萬平方米以上的大中型商業企業30家、1600餘戶大小商家星羅棋布,高中低檔全面覆蓋,商貿集中度超過北京王府井、上海徐家匯並翹首中國,為中國商貿密集度最高的地區,節假日日均客流量峰值超過百萬人次。營業額長期居中國各商業街區之首,是中國唯一一個擁有4個銷售額超過40億百貨購物中心的商圈,其中德基廣場2017年銷售額更是高達94.1億位居中國第二僅次於北京SKP。

參考鏈接:新街口-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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