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你好,請問老師作為國家公務員他集資放貸算不算違法,要是違法什麼部門管理這事,謝謝
任何人放高利貸都是違法的。高利貸就是超過國家規定的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只要不超過就可以。
國家公務員不得從事營利活動,否則將受到紀律處分。
判斷是不是非法集資,要看是否具備了非法集資的特徵:
1、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包括沒有批准許可權的部門批準的集資;有審批許可權的部門超越許可權批准集資,即集資者不具備集資的主體資格。
2、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
3、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
4、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為掩飾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往往與投資人(受害人)簽訂合同,偽裝成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最大限度地實現其騙取資金的最終目的。
B. 銀行員工高息放貸到那個部門告狀
銀行員工高息放貸到當地監察部門舉報。
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二、刑法規定 刑法修正案(六)第13條對《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1款、第2款修改為:「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規定從重處罰。」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3款規定:「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第4款規定:「關系人的范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以下簡稱《商業銀行法》)和有關金融法規確定。」 三、立案標准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1、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在一百萬元以上的; 2、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造成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的。
C. 金融機構工作人員募集資金放貸牟取利益
這樣無非就是有兩個結果,一個是你拿不到你應得的本金和利息,在一版個就是起訴這個債權務人把他告到法院然後判刑。目前的老賴也太多了,現在中國的金融大環境非常的差,國家在相關的這塊兒的監管力度和法律法規的保證都不健全的,現在真的應了那句欠錢的是大爺了。
D. 銀行員工有沒有充當資金掮客.參與民間借貸行為.危害性是什麼
金融從業人員的非法集資案件主要特點:
一是身份特殊。犯罪嫌疑人多為基層金融機版構具有一定職權的人員權,在當地有一定的社會地位和信任度。
二是欺騙性強。犯罪嫌疑人利用銀行工作人員身份,假借為銀行攬儲、代客投資理財等名義非法資金或充當「資金掮客」,以高額回報為誘餌,極具欺騙性和誘惑性。
三是影響惡劣。此類案件中,群眾一般是出於對金融機構工作人員的信任,或者誤以為是將資金投資給銀行而參與集資,一旦所投資金無法收回,便會把矛頭指向金融機構,易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存在較大的涉穩隱患。
因此,銀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容易出現利用銀行信譽或銀行資源,牟取高額利息回報,可能滋生職務犯罪和職業道德風險,並將風險轉嫁給銀行。同時,金融從業人員參與民間借貸是國家政策和行業所禁止的行為。
E. 國家金融機構放貸一份五合法嗎
15%是合法的嗯,至少是在國家法律規定的范圍之內
F. 個人從他人那裡募集到資金,之後放貸給第三人,從中牟利,觸犯法律嗎 如果是金融機構從業人員呢謝謝
如果募集數額巨大,可能犯非法集資罪。如果是金融從業人員,以集資或者以本機構的資金放貸並牟利,是違法的,既違反了金融從業者職業道德,也違反了相關的法律規定,數額巨大的,還可能有刑事責任。
G. 非法放貸的主要行為主要有哪些
我國刑法中規定了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系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違法發放貸款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由中國境內設立的中資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企業集團服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城鄉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經營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以及上述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構成,其他任何單位包括外資金融機構(含外資、中外合資、外資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等)和個人都不能成為違法發放貸款罪主體。
認定違法發放貸款罪要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主要表現在:
1、行為人是否違反規定而玩忽職守或濫用職權。如果行為人既未玩忽職守,也未濫用職權,而是符合有關規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借款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造成貸款人損失的,因行為人對損失的發生既無故意,也無過失,當然不能對其追究刑事責任。
2、造成損失大小。如果未造成重大損失的,不能以犯罪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
《刑法》
第一百八十六條【違法發放貸款罪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H. 職業放貸人定罪標准
職業放貸人目前不會判刑,我國《刑法》或《治安管理處罰法》暫時沒有對其進行懲罰規范,也就是說放高利貸不算是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條,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
數額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
數額特別巨大或者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向關系人發放貸款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