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世界金融中心的世界金融中心(美國)
地址:[ 羅湖 東門商圈 ] 深南東路4003號 類型:商業綜合體
級別:甲級 開盤時間:內2011年1月
簡介:世界金融中心,是茂業容集團在21世紀推出的經典力作,由旗下的崇德置業(深圳)公司全面組織運營。項目位於深圳羅湖高級商務、金融中心區,人民銀行深圳分行、深圳證券交易所、深圳發展銀行總行、招商銀行總部、各大商業銀行深圳分行、國貿大廈、地王大廈都分布在其周圍800米以內。 物業管理公司:崇德物業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客梯數:8部
物業管理費:29元/平米·月 電梯品牌:三菱
空調類型:集中式中央空調 電梯有無分區設置:是
空調開放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08:00到20:00、星期六至星期日08:30到12:00 貨梯數:1部
車位月租金:700元/月 地上車位:100個
網路通訊:電信、聯通、長城、鐵通、移動、衛通 地下車位:500個 開發商:深圳茂業(集團)有限公司 總樓層:50層
標准層高:3.8米 總建築面積:34500平米
凈高:2.42米 標准層面積:1700平米 大堂層高:18米
外牆:玻璃幕牆 結構:剪力牆結構
是否涉外:否 是否可注冊:是
Ⅱ 上海環球金融中心材料、結構形式及主要特點是什麼
中心材料:採用外圍為巨型桁架筒,內部為鋼筋筒中筒結構。鋼材為主
結構形式:筒中筒結構
主要特點:抗震性能好,抗側剛度很大
Ⅲ 世界三大金融中心
紐約,倫敦,香港
發達國家CBD國際金融業發展的啟示
介紹的第一方面就是發展模式。
從國際經驗看,CBD國際金融業發展大致存在兩種模式。
第一,自然形成模式主要代表是紐約曼哈頓金融中心,倫敦金融城等。形成過程是:經濟發展—地區金融中心—全國金融中心—國際金融中心、呈漸進式發展。軌跡是:首先,隨著貿易和經濟的發展,在某一城市或地區形成一個區域性的金融中心,然後逐步成長為全國性的金融中心。隨著對外經濟貿易聯系和交往的廣泛發展,那些能夠在國際層面上為各種金融業務活動最大便利的國內金融市場就逐漸發展成為國際金融中心。
我還要介紹發展國際金融中心還有前提和條件,要想成為國際金融中心,無論上海、北京、天津我可以說大家積極性都非常高。但是,經濟的發展離既定的目標還有一定的差距。
第二,政府主導模式。主要代表是香港金融中心、新加坡金融中心。形成過程是:政府主導設計—金融業國際化—帶動國內金融業的發展—功能性金融中心。還有企業的發展模式。這是新的經濟模式,是大型企業憑借自身的經濟實力來建一個城市的CBD。
這兩種模式對我國建設CBD都有借鑒意義。從發達國家CBD發展歷程中,可以得到一些有益的啟示:
一是從國際金融中心的設立地點看,世界上不少國家都是在本國的大都市最繁華地段開發一條「金融街」把各主要金融機構的網點、各類金融市場以及金融服務功能引入其中,使人們進入這條街就能及時得到各類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並切實感受到作為金融中心的濃烈氣氛。
二是從國際金融中心的類型看。傳統的國際金融中心按性質可以分為功能中心(或稱融資型中心)和名義中心兩類。絕大多數老牌的國際金融中心,如倫敦、紐約和東京都屬於功能中心。這類國際金融中心憑借自身強大的經濟實力和悠久的金融業發展史,吸引包括本地區客戶在內的全球客戶。為他們提供金融服務,並發展成為外國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聚集地。
三是從國際金融中心的發展階段看,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國際金融市場經歷了重大的演變和發展過程。大體劃分為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紐約、蘇黎世的崛起並與倫敦並成為世界三大國際金融市場。由於戰後英國經濟的衰退,美國成為世界上最大的資金供應者,美元成為各國儲備貨幣和重要的國際結算貨幣。國際資本的信貸和籌措大多集中在紐約。
第二階段,歐洲貨幣市場的產生和擴展。60年代以後,美國國際收支出現了持續的巨額逆差。美元信用動搖,結果歐洲美元、亞洲美元市場相繼出現並且迅速發展起來。其中倫敦成為規模最大的歐洲美元市場,並實現了信貸交易的國際化,為金融中心國際化擴散創造了重要條件。此後國際金融市場廣泛擴散到巴黎、法蘭克福、等等。
第三階段,發展中國家金融中心建立,並且向國際金融市場方向發展。這些國家的金融市場正在逐步發展成為國際性金融市場。這就告訴我們,我國CBD金融業的發展正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機遇。
第四個啟示是,縱觀這些經驗,我們全國各地都在講建立國際金融中心現在無論是上海、北京和其他城市都不能稱為國際金融中心。如果現在誰說我是國際金融中心我覺得有點不現實。
作為一個主要的國際金融中心一般應具備以下5個基本條件:1.擁有強大的經濟力量和實行本國貨幣的可兌換性。一般是國際貿易和國際清算的中心。2.擁有完備的金融機構和高度發達的國內金融市場。能從事大規模的國際資金交易活動。3.擁有一個有著廣泛國際聯系的自由外匯市場。有利於國際資金的自由流動。4.擁有靈活而富有彈性的金融貨幣政策。5.除了適宜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條件外,還要擁有良好的通訊設施和發達的配套服務業。因此在我國CBD金融業的建設發展中要著重注意以下幾方面條件的創造與完善。
參考資料:http://tj.focus.cn/news/2005-03-26/96199.html
Ⅳ 簡述離岸金融中心的類型
離岸金融市場是金融衍生市場的一種。離岸金融市場
(Off-Shore Financial Market)亦稱「境外金融中心」,是非居民間從事國際性金融業務的市場。離岸市場以非居民為交易對象,資金必須來源於銀行所在國的非居民和其他國際來源的外幣資金。離岸金融市場是一種無形市場,從廣義看,它只存在於某一城市或地區而不存在於某一固定的交易場所,它是通過所在地各金融機構與國際金融市場上的業務交往而存在。近20年來,紐約、倫敦、盧森堡、瑞士、列支敦斯登、摩洛哥、奎因西島、新加坡、香港、東京、菲律賓、百慕大、巴哈馬、巴林、巴拿馬、開曼群島等相繼成為著名離岸金融市場。
種類 按性質劃分,離岸金融中心大致有三種類型:
倫敦型 屬於「自然形成」的市場。倫敦離岸市場始於50年代末,它既經營銀行業務,也經營證券業務。非居民除獲准自由經營各項外匯、金融業務外,其吸收的存款也不需繳納法定準備金。過去,這類市場業務因受外匯管制等限制,而與國內業務截然分開,但自從1979年10月外匯管製取消後,對外匯金融業務的管理與國內金融業務同等對待,「離岸」本身的含義便發生了變異,倫敦離岸市場實際上已經成為兼具境內和離岸業務的「內外一體式」金融市場。香港自從1972年廢除外匯管制後,也逐漸演變成亞太地區一個主要的倫敦型離岸市場。
紐約型 最大特點在於「人為創設」和「內外分離」,而且沒有證券買賣。1981年12月,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同意設立國際銀行業設施(又稱國際銀行便利)之後,紐約離岸金融業務迅速發展。它的主要交易對象是非居民。籌資只能吸收外國居民、外國銀行和公司的存款,但開辦國際銀行業設施的不限於外國銀行,任何美國的存款機構、「愛治法」公司和外國銀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請開辦。存款不受美國國內銀行法規關於准備金比率和存款比率的限制。貸款必須在美國境外使用。該「設施」可使用包括美元在內的任何一種貨幣計價。由於美元是最主要的國際通貨,而該離岸市場主要交易貨幣也是歐洲美元,所以紐約離岸市場以本國貨幣作為主要交易貨幣。1986年開放的東京離岸市場也屬這一類型。
巴哈馬型 只有記帳而沒有實質性業務的離岸金融中心,又稱「逃稅型」離岸市場,這類市場實際上是「逃稅港」。由於在某些國家或地區開展金融業務可以逃避銀行利潤稅及營業稅等,同時在這些地方開辦分行的成本與費用也遠較倫敦低,所以離岸金融市場紛紛在這些地方開辟。拿騷、開曼群島和巴林等地皆屬此類。
離岸金融業務發展和離岸金融中心的迅速擴張,促進了國際性銀行的發展和國際信貸、國際融資的增長,但由於離岸存款不受各國國內法規的各種限制,它對存款所在國的貨幣供應量、銀行管制與貨幣政策的實施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
參考資料:摘自「靈魂鬼」回答
Ⅳ 金融分類
您好
中國金融機構的分類
中國金融機構可以分為兩大類,一是銀行金融機構,二是非銀行金融機構。
銀行金融機構與非銀行金融機構還可以進一步分類。
一、銀行金融機構的分類
銀行金融機構可以分為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三類。
1、中央銀行
在我國就是指中國人民銀行。
中央銀行是一個國家金融體系的中心機構,在銀行體系中處於領導地位,是國家管理金融的機關,是「銀行的銀行」。貨幣發行、利率調整等,都屬於中國人民銀行的職能。
由於中國人民銀行具有管理職能,所以,也可以稱為「銀行管理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的營運資金參照行政單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收入應該上繳財政,所需經費由財政撥款解決。
2、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是指由政府或政府機構發起、出資創立、參股或保證的,不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的,在特定業務領域內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以貫徹和配合政府的社會經濟政策或意圖的金融機構。
我國的政策性銀行目前主要有三家: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開發銀行。這三家銀行都是1994年設立的。
為了管理住房基金以及住房基金貸款,可以考慮成立「城鄉住房發展銀行」;為了方便大學生貸款和匯寄學費,可以考慮成立「中國教育發展銀行」。
3、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的主要特徵是:經營貨幣資金買賣的金融法人,是以盈利為目的的企業,是現代金融體系的主體。相對於中央銀行的管理職能來說,商業銀行屬於「銀行經營機構」。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等有關國家參股或國家投資銀行以及光大銀行、民生銀行等民辦銀行,都屬於商業銀行的組成部分。
二、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也稱為其他金融機構,具體包括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租賃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財務公司等。
另外,我國的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分別對商業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進行管理,從而構成了完整的金融管理與經營體系
Ⅵ 四大離岸金融中心有哪些
四大離岸金融中心:
倫敦離岸金融中心、紐約離岸金融中心、新回加坡離岸金融中心、加勒比海地答區離岸金融市場。
Ⅶ 離岸金融中心的主要分類
理論上主要離岸金融中心可分為三類:
1、以倫敦為代表的倫敦型離岸金融中心。其特點:經營的貨幣是境外貨幣,市場的參與者可以經營離岸金融業務,又可以經營自由市場業務。在管理上沒有什麼限制,經營離岸業務不必向金融當局申請批准。
2、以紐約為代表的紐約型離岸金融中心,經營離岸業務的本國銀行和外國銀行必須向金融當局申請。經營離岸離岸金融業務可以免交存款准備金,存款保險金的優惠,享有利息預扣稅和地方稅的豁免權。離岸業務所經營的貨幣可以是境外貨幣,也可以是本國貨幣,但離岸業務和傳統業務必須分別設立帳戶。
3、避稅型離岸金融中心,一般設在風景優美的海島和港口,政局穩定,稅收優惠,沒有金融管制。這是我們通常意義上所說的離岸金融中心。
近年來,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如英屬維爾京群島(BVI)等紛紛以法律手段揣摩並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上成立一種國際業務公司,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管轄區或稱為離岸司法管轄區。而所謂離岸公司就是泛指在離岸管轄區內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國際商業公司。
Ⅷ 何為離岸金融中心
離岸金融中心是指設在某國境內但與該國金融制度無甚聯系,且不受該國金融法規管制的金融機構所進行的資金融通活動的離岸金融市場集中的地區。
例如,一家信託投資公司將總部設在巴哈馬群島,其業務活動卻是從歐洲居民或其它非美國居民那裡吸收美元資金,再將這些資金投放於歐洲居民或非美國居民中,該公司從事的就是離岸金融活動。巴哈馬群島就是離岸金融中心。
從嚴格意義上講,離岸金融也就是不受當局國內銀行法管制的資金融通,無論這些活動發生在境內還是在境外。如美國的國際銀行業設施(IBF)和東京離岸金融市場的業務活動等,均屬離岸金融。
離岸銀行又稱離岸單位,是設在離岸金融中心的銀行或其它金融組織。其業務只限於與其它境外銀行單位或外國機構往來,而不允許在國內市場經營業務。
離岸金融市場又稱境外金融市場。採取與國內金融市場隔離的形態,使非居民在籌集資金和運用資金方面不受所在國稅收和外匯管制及國內金融法規影響,可進行自由交易的市場。
離岸金融業務的發展始於20世紀60年代,當時,一些跨國銀行為避免國內對銀行發展和資金融通的限制,開始在特定的國際金融中心經營所在國貨幣以外其它貨幣的存放款業務。70年代,以美元計價的離岸存款急劇增長。到80年代,隨著國際銀行業設施和東京離岸金融市場的建立,離岸金融業務將所在國貨幣也包括進來。區別在於這種貨幣存放僅限於非居民。
離岸金融業務迅速發展的主要原因是:離岸銀行不必持有準備金,其經營成本低於國內銀行;離岸銀行不受利率上限的約束,即它們對存款戶支付的利率可高於銀行對國內存款戶支付的利率,而且可以對活期存款支付利息;離岸金融享受稅收上的優待。
離岸金融中心70年代以來獲得迅猛發展,從倫敦、巴黎、法蘭克福、蘇黎世、盧森堡等歐洲地區擴展到新加坡、巴拿馬、巴哈馬、拿騷等地。80年代以來,又在紐約、東京等地出現新的離岸金融中心,到90年代,離岸金融中心已遍布世界各地。
種類 按性質劃分,離岸金融中心大致有三種類型:
倫敦型 屬於「自然形成」的市場。倫敦離岸市場始於50年代末,它既經營銀行業務,也經營證券業務。非居民除獲准自由經營各項外匯、金融業務外,其吸收的存款也不需繳納法定準備金。過去,這類市場業務因受外匯管制等限制,而與國內業務截然分開,但自從1979年10月外匯管製取消後,對外匯金融業務的管理與國內金融業務同等對待,「離岸」本身的含義便發生了變異,倫敦離岸市場實際上已經成為兼具境內和離岸業務的「內外一體式」金融市場。香港自從1972年廢除外匯管制後,也逐漸演變成亞太地區一個主要的倫敦型離岸市場。
紐約型 最大特點在於「人為創設」和「內外分離」,而且沒有證券買賣。1981年12月,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同意設立國際銀行業設施(又稱國際銀行便利)之後,紐約離岸金融業務迅速發展。它的主要交易對象是非居民。籌資只能吸收外國居民、外國銀行和公司的存款,但開辦國際銀行業設施的不限於外國銀行,任何美國的存款機構、「愛治法」公司和外國銀行在美分行皆可申請開辦。存款不受美國國內銀行法規關於准備金比率和存款比率的限制。貸款必須在美國境外使用。該「設施」可使用包括美元在內的任何一種貨幣計價。由於美元是最主要的國際通貨,而該離岸市場主要交易貨幣也是歐洲美元,所以紐約離岸市場以本國貨幣作為主要交易貨幣。1986年開放的東京離岸市場也屬這一類型。
巴哈馬型 只有記帳而沒有實質性業務的離岸金融中心,又稱「逃稅型」離岸市場,這類市場實際上是「逃稅港」。由於在某些國家或地區開展金融業務可以逃避銀行利潤稅及營業稅等,同時在這些地方開辦分行的成本與費用也遠較倫敦低,所以離岸金融市場紛紛在這些地方開辟。拿騷、開曼群島和巴林等地皆屬此類。
離岸金融業務發展和離岸金融中心的迅速擴張,促進了國際性銀行的發展和國際信貸、國際融資的增長,但由於離岸存款不受各國國內法規的各種限制,它對存款所在國的貨幣供應量、銀行管制與貨幣政策的實施都產生了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