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一般公司都要簽保密協議嗎(大部分公司)
現在大部分公司都和員工簽訂保密協議,很正常。
簽保密協議一般都員工沒什麼影響,要注意幾點:
1、每個條款都要看好;
2、如果有競業限制條款要注意,不能超過2年,並且有補償款,補償金額一般在月工資一半以上;
3、違約懲罰一定要看清楚。
㈡ 投資人需要簽訂保密協議嗎
商業秘密權利人或者合法持有人在市場交易和經營過程中,與任何交易人或第三方之間應當簽訂保密協議。這是北京本同事務所所建議。
㈢ 金融公司 離職以後加了公司客戶 之前有簽訂保密協議 離職以後還留有公
勞動者離職後,留有客戶資料,那麼不被公司發現,那麼沒有什麼事情的,但被公司發現,那麼公司要求賠償的。
㈣ 公司要求簽署保密協議,有哪些坑需要我注意避免
保密協議的簽訂取決於工作崗位。
一般情況下,公司機密一般是少數人可以接觸到的,大部分普通員工是接觸不到公司機密的。我的看法是,一個無法接觸公司機密的員工不需要簽訂保密協議,因為他(她)不能泄露公司機密。我的回答講完後,希望能緩解你的困惑,也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你。謝謝大家的提問!
總結:
所以作為專業工作者,你要知道什麼是保密信息,什麼是保密協議。你一定不能被授予老公司,因為你的新公司可能會成為下一個老公司,新公司的領導也不會信任你這個被授予老公司的人。
㈤ 我作為普通員工要跟公司簽保密協議嗎
這個要看公司是否有這方面的規定,有的話是需要簽的。
㈥ 公司要我簽保密協議
用人單位與員工既可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條款,也可以訂立專門的保密協議。但無論選擇何種方式,都應當採取法定的書面形式,並做到條款清晰、明確。
1,明確保密范圍。不同的企業或者同一企業的不同時期,所持的商業秘密是不一樣的,在約定保密內容時,務必把需要保密的對象、范圍、內容和期限等明確下來。此外,當商業秘密具有企業無形資產和職工個人勞動成果雙重性質時,例如廣告公司策劃人員的創意工作、IT公司技術人員完成的編程、資料庫等,應當特別注意明確其性質屬於個人著作權還是公司商業秘密?當事人是否要承擔保密義務。
2,明確保密義務期限。保守公司商業秘密的義務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而免除,但由於商業秘密存在過期、被公開或被淘汰的情況,因此最好還是約定保密義務的起止時間。此外,保密主體在用人單位授權、司法調查或用於個人學習研究等特殊情況下使用商業秘密的,均可不視為違約。
3,可約定補償金。
㈦ 公司要求簽這樣的保密協議,合法嗎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三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
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㈧ 公司要求簽保密協議,需要簽嗎
如果你必須從事相關工作但是由於保密協議而不能做的時候,貌似我聽說保密費公司需要給你的。
你最好打電話去勞動局之類的詢問
反正不給保密費要你保密沒道理的。難不成餓死啊。
而且是在之後簽訂應該是無效的吧,你只要別簽。
我們都是在簽合同的時候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