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在精準扶貧工作中會遇到哪些問題
一、精準扶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調查的情況看,一年來,全市各級政府高度重視精準扶貧工作,定期不定期地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和分析精準扶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按照時間節點穩步推進精準扶貧工作。各級部門主動適應新階段扶貧攻堅模式和國家扶貧政策導向,不斷探索完善扶貧開發方式方法,將精準扶貧與生態文明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新農村建設、美麗鄉村建設、農村精神文明建設等有機結合,積極開展生態搬遷扶貧、就業轉移扶貧、產業扶貧、科技扶貧、金融扶貧等系列扶貧行動,推動了各項扶貧措施的實施。各駐村幫扶工作隊認真履行職責,認真開展各項幫扶工作,特別是在貧困對象建檔立卡、一對一結對幫扶、扶貧規劃編制、扶貧項目和資金爭取、引導市場主體參與扶貧開發、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確保了「四雙」精準扶貧工作的有序進行。總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市精準扶貧工作已取得階段性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共性問題和不足之處,還需引起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
1、精準扶貧工作宣傳不夠。調查中發現,由於精準扶貧工作宣傳不夠深入、全面,導致部分群眾對精準扶貧工作產生錯誤的理解,少數貧困戶脫貧致富自身動力不足,「等、靠、要」依賴思想嚴重,個別非貧困戶相互攀比,競相要求納入被扶貧對象。
2、整村推進規劃編制滯後。調查中了解到,目前重點貧困村整村推進規劃普遍沒有編制出來,從而帶來貧困村經濟社會發展總體目標不明確,扶貧項目安排缺乏科學論證,產業發展零亂,幫扶工作重點不夠突出等一系列問題。座談中,駐村幫扶工作隊同志反映,由於工作隊普遍存在人員結構單一、專業知識有限等情況,因此,對如何編制整村推進規劃、美麗鄉村規劃,深感力不從心,希望有專業人士參與和指導。
3、基礎管理工作有待加強。一是貧困對象基本信息有待完善。由於精準扶貧前期排查摸底工作時間倉促,范圍廣、任務重,使得每一個貧困對象的基本情況、致貧原因等信息還不夠全面、准確,有待進一步充實完善;二是貧困對象管理機制不夠健全。由於貧困村貧困人口多,家庭情況又復雜,脫貧返貧人數處於不斷變化之中,加之村一級貧困對象管理機制不夠健全,因此缺少貧困村貧困人口變動情況。
4、有關扶貧政策落實難。一方面扶貧工作有關政策推進緩慢。如金融扶貧行動,每個縣市建立1000萬元小額信貸風險抵押金,由貸款銀行按照不低於1:5的比例發放貸款,此項措施鄖西縣至今沒有落實到位。整村推進重點貧困村,專項扶貧投入不低於100萬元,整合資金不低於200萬元,而目前白岩河村只到位了專項扶貧投入107萬元;另一方面,相關部門行業扶貧項目和資金整合難。整村推進,要求實施部門聯合立項、聯合審批、聯合驗收、資金直達的「三聯合一直達」管理模式,但一些部門行業認為整村推進工作主要是扶貧部門的事,因此,在項目安排時沒有把部門行業扶貧擺上議事日程,各部門各行業扶貧項目和資金的整合不夠。
5、技術支持服務引進不夠。駐村幫扶工作隊主要精力往往放在幫助貧困村多方爭取項目、爭取資金上,而忽視技術方面的引進,喜歡新建項目,而放鬆對現有產業的改造升級,注重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輕視農業項目的發展。
6、貧困村生態扶貧搬遷進程較慢。貧困村生態扶貧搬遷指標太少,而且安置缺乏統一規劃。基層幹部年齡偏大,文化水平不高,專業技術人員缺乏,已難於適應形勢發展需要。
② 怎麼解決精準扶貧問題
一是「扶持誰」的問題。首先要「精準識別」,將需要扶貧的對象精確找出來。為了避免「走馬觀花」「錯失良機」,貴州省威寧縣迤那鎮在實踐中就總結出了「四看法」,即一看房、二看糧、三看勞動力強不強、四看家中有沒有讀書郎。為切實推動扶貧資源真正向需要得到幫助的對象傾斜,實現「真扶貧」和「扶真貧」,對象識別要做到「靜態」與「動態」相結合,將扶貧工作的歷史意義與現實意義有機統一,既能客觀公平公正「建檔立卡」,又有社會良心責任擔當,既避免「開著轎車」領低保,又避免因病因災臨返貧。
二是「扶什麼」的問題。眾所周知,物質是第一性的。然而,對於困難群眾來說,信心是首要的。扶貧精神是小康力量的源泉,「攻堅撥寨」離不開「信心」基石。只有以一往無前的脫貧勇氣樹立起強大的致富信心,積極消除「等靠要」惰性思想,「敢想」「敢幹」,增強扶貧工作事業心、責任感、危機感,從心理上戰勝貧困,才能有效地將「扶心」「扶智」與「扶財」「扶物」統一到「扶人」上來,才能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有效地將「幫扶人員」和「困難群眾」的行動統一起來,才能打好精準脫貧組合拳,形成發展合力,深入推進精準扶貧工作,最終將「被幫群眾」帶出窮困泥潭。
三是「怎麼扶」的問題。破解扶貧攻堅瓶頸,「怎麼扶」是個關鍵。在當前扶貧資金總量有限的情況下,各級黨委政府和社會都向幹部要成就要效益,幫扶隊伍要正確建言,與當地幹部群眾一道,心往一處想、勁往一處使、汗往一處流,積極採取與當地發展相適應的措施,對產業結構進行調整,對家庭收入進行分析,對個人消費進行引導,促使貧困地區及貧困群眾堅持「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可持續發展之路。當然,必要時還得採取調動社會資源,發動周邊力量,用社會關注和自掏腰包及政策兜底相結合的方法把扶貧工作辦實辦好。
四是「扶到哪」的問題。當扶貧對象在扶貧政策措施的推動下,依靠自身艱苦奮斗,經濟條件和生活環境等得到有效改善,人均收入達到國家標准,進入致富狀態後,如何通過動態管理措施將其調整出來,既做到了「扶起來」「送一程」,也能夠「調轉頭」「再尋找」,始終將有限的資源落實到其他需要幫扶的群體和對象上。總體來看,全面小康不會落下每一人。要確保每一個民族、每一個貧困地區、每一個家庭在扶貧工作中都能獲得「安全感」和「幸福感」。八年抗戰也有結束時,各地要「施策有效」,不斷縮小貧困范圍,通過倒排時間表,減小貧困度,啃下「硬骨頭」,讓貧困地區和困難群眾成功上岸,安全著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