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當代金融業務創新的體現是什麼
當代金融業務創新的體現是:金融機構內部經營管理創新、金融機構創新。
金融業務創新是指金融機構在業務經營管理領域的創新,是金融機構利用新思維、新組織方式和新技術,構造新型的融資模式,通過各種金融創新工具的使用,取得並實現其經營成果的活動。
(1)金融機構存款創新業務調研擴展閱讀:
隨著新技術在金融領域的廣泛應用,金融機構在處理內部文件、資料、賬務和各種金融零售業務上廣泛採用了電腦操作,技術水平不斷提升。例如,環球銀行金融電訊協會(SWIFT)、清算所支付系統(CHIPS)、美國聯邦通信系統(FEDWIRE)等新的支付體系與信息系統的出現,大大提高了資金清算的效率,也增強了安全性。
而銀行電話轉賬、電子銀行、ATM、POS等支付系統的出現,大大降低了銀行的經營成本,也減少了社會的流通費用。目前,幾乎所有的銀行都建立了物理網點與電話銀行、網上銀行、ATM等多渠道服務體系,使物理渠道與電子渠道相結合,突破傳統營業網點的局限性,更好地給客戶提供了多樣化的服務。
❷ 如何看待銀行理財業務創新和未來發展趨勢
經過十幾年的發展,我國銀行理財業務規模快速增長,迅速成為國內財富管理業務中的中流砥柱,也充當著商業銀行轉型的急先鋒。但是,隨著社會融資結構的深刻變化、利率市場化的持續推進、大資管時代的到來,銀行理財業務也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商業銀行將如何進一步激發銀行理財的活力,未來銀行理財業務的創新方向又在哪裡?
由於銀行理財產品主要承擔穩定存款、騰挪信貸額度的角色,再加上分業經營格局和剛性兌付的約束,各家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難有差異化的動力,理財產品同質化現象非常明顯。從產品類型看,銀行理財主流模式還主要是類存款型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期限、風險特徵描述都高度相同;在類基金產品和結構化產品方面,國內各家銀行也基本上是大同小異。從資產配置看,投資品種主要集中在債券、信貸資產等,甚至連規避監管的路徑也都高度一致。
理財業務高度同質化,必然引發激烈的價格戰,目前國內銀行理財市場上的硝煙四起便是明證。造成理財模式高度雷同的本質原因是,國內理財市場發展的時間較短,技術含量不高,理財產品主要集中於類存款型固定收益類理財,運作模式容易復制。
從2012年央行非對稱降息,以及央行多次的政策表態來看,利率市場化已是離弦之箭,存貸款利率的完全放開已漸行漸近。一旦存貸利率徹底市場化,銀行理財業務反過來就面臨存貸款的更直接沖擊,不得不改弦易轍,向結構化、基金會和證券化方向轉型。
此外,自2012年5月份以來,資產管理行業迎來了一輪監管放鬆、業務創新的浪潮。非銀行金融機構在權益類和另類投資領域處於優勢地位,隨著股票市場的發展成熟和依託其上的衍生工具層出不窮,這些產品在收益方面較目前的銀行理財產品競爭力更強,勢必對商業銀行理財業務形成巨大沖擊。
所謂「核心」,就是指銀行要緊緊圍繞「固定收益」核心業務領域,開展理財業務。在固定收益領域,國內市場有兩個大的發展方向,一是債券市場擴容,二是資產證券化。在債券市場,銀行具有傳統優勢,無論是在一級市場上發行債券,還是在二級市場上交易債券,銀行都是最具市場影響力的參與主體。對於資產證券化,商業銀行在貸款提供、資產支持債券發行、會計清算、資產支持債券交易等方面都是最廣泛的參與主體,同時,銀行還具有信貸資產風險管理方面的豐富經驗。這一切均為銀行發展固定收益類的理財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鑒於資產證券化業務復雜、涉及面廣、風險點多等特點,易於監管、可緊可松、具有「試驗田」性質的銀行理財產品無疑是一個很好的創新載體。目前商業銀行推出了一些「類證券化」的理財產品,其主要體現為銀信、銀證等通道類業務,未來將逐步向真正的資產證券化產品進行轉變,體現為風險的結構分層、現金流的結構重組等多種形式。
❸ 金融機構儲蓄存款同業競爭情況調查報表
1、對臨時存款帳戶使用的最長有效期限為三年。(×)兩年2、活期存款的結息日為每年的6月30日。(√) 存、貸等按年計息的,每年12月20日為結息日;按季計息的,每個季末的20日為結息日;活期儲蓄存款,6月30日為結息日;利隨本清的,存、貸款到期日為結息日。。3、中間業務:是指不構成表內資產、表內負責、形成非利息收入的業務。4、農村信用社的資金來源主要有資本金、存款、金融市場籌資等三個部分。5、農村信用社信貸管理的原則:安全性、流動性、盈利性。6、資產負債綜合綜合管理的基本原理有:(ABCD)A、規模對稱原理 B、結構對稱原理 C、償還對稱原理 D、目標對稱原理7、風險權數為10%的資產有:( BCD )A、存放聯社款項 B、存放其他同業款項 C、調出調劑資金 D、拆放銀行業E、存放農業銀行款項8、在貸款質量指標中,逾期貸款比例不超過( B),呆滯貸比例不超過( ),呆帳貸款比例不超過( )。A、5%、8%、2% B、8%、5%、2% C、8%、2%、5% D、5%、2%、8%。9、按貸款方式分為( ABCDE)A、信用貸款 B、保證貸款 C、抵押貸款 D、質押貸款 E、票據貼現貸款10、貸款管理責任制的內容:(1) 實行主任負責制(2) 貸款人各級機構應建立主任和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貸款審查委員會,負責貸款的審查(3) 建立大額審貸分離制(4) 建立貸款分級審批制(5) 建立和健全信貸工作崗位責任制(6) 建立離崗審計制11、流動比例越低,反映企業短期償債能力越強,債權人的權益越有保證。(×)12、對借款人的信用分析有(ABCDE ) A、借款品格 B、借款人能力 C、借款人資本 D、借款人擔保 E、借款人經營環境13、農戶小額貸款採取一次核定、隨用隨貸、余額控制、周轉使用的管理辦法。14、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客戶應具備的條件:(1) 居住在信用社的營業區域之內(2)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資信良好(3) 從事土地耕作或其他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生產經營活動,並有合法、可*的經濟來源(4) 具備清償貸款本息能力15、農戶聯保貸款的基本原則是多戶聯保、按期存款、分期還款。16、抵債資產:是指在借款人確實不能以現金方式償還信用社貸款本息的前提下,信用社通過合法途徑取得的用於抵償貸款本金和利息的借款人、擔保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有效的資產。17、抵債資產管理按照合法取得、妥善保管、及時變現、正確核算、確保農村信用社利益的原則。18、質押與抵押的不同之處:(1) 擔保物的佔有權是否發生轉移不同(2) 擔保物的種類不同(3) 合同生效的時間不同(4) 能否重復設置擔保權不同19、下列可以做為保證人的有(BC )A、 學校 B、個體工商戶 C、自然人 D、醫院 E、幼兒園20、《擔保法》規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 ×)為一般保證。21、抵押物的處分方式有拍賣、轉讓和兌現三種方式。22、下面財產不能作為抵押的有( ACDE )A、土地所有權 B、房產所有權 C、社會公益設施 D、學校 E、社會團體的教育設施23、貸款風險:是指由於多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金融企業貸款不能有效增值和安全歸流,從而蒙受損失的可能。24、貸款五類風險分類法按風險等級分為正常、次級、關注、可疑、損失五類。( ×)---關注、次級---。25、呆滯貸款真實性認定標准:(1) 呆滯借款是指逾期(含展期後到期)超過90天(不含90天)仍未收回的貸款(不包括呆賬貸款)(2) 貸款雖未逾期或逾期不滿90天,但生產經營已終止或項目已停建的貸款,應作為呆滯貸款。26、以改制為名,逃廢信用社債務的類型有(ABCDEF)A、 分立型 B、承包、租賃型 C、資產重組型 D、破產型 E、拍賣型 F、政府背債型27、商業匯票:是出票人簽發的,委託付款人在付款日期無條件支付確定金額給收款人或持票人的一種票據。28、貨幣市場包括同業拆借市場、票據貼現市場、回購市場和短期信貸市場。29、貨幣市場是指
❹ 當代金融業務創新的體現是什麼
體現在金融機構內部經營管理創新和金融機構創新。
金融機構的創新風險由不同的方面組成,如市場風險、設計風險、信用風險、操作風險、流動性風險、投機風險、法律風險、聲譽風險、夥伴風險、經營風險等10部分,其中,金融創新設計過程中由於各種不確定因素的作用而使金融創新措施未能如期出台的可能性稱為設計風險;衍生交易中的如果一方不按合同條款履約而導致的風險為信用風險,或者稱履約風險;內部控制系統或清算系統失靈而導致的風險為操作風險;金融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由於金融產品的復雜性而出現的一系列錯誤而造成損失的可能性為經營風險;金融衍生工具的持有者找不到適當的對手時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價格將衍生工具出售,這樣所造成的風險為流動性風險;導致金融衍生產品價格變動而產生的風險為市場風險;由於交易合約內容不合法律規范、不具備法律效力或其他方面的法律原因,給交易主體帶來的風險稱為法律風險;由於違反相關法律而給組織金融創新的機構或交易中一方的聲譽帶來的不良影響的風險為聲譽風險。金融市場的參與者利用金融創新進行投機而導致的風險為投機風險;金融市場參與者之間的夥伴關系而導致的風險為夥伴風險。
金融機構創新的內容主要有三個方面:
①非銀行金融機構迅速發展。20世紀初經濟危機以前,非銀行金融機構一直很少,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得以迅速發展,先後出現了保險公司、養老基金、住宅金融機構、金融公司、信用合作社、互助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
②跨國銀行迅速發展。60年代以來,現代跨國銀行發展的結果形成了三大網路,即國際金融中心網路、發達國家網路、發展中國家網路;並形成了國際銀團貨款、國際聯合銀行等國際銀行聯合組織。
③建立完善的機構體系。過去商業銀行的機構多是單一銀行制和分支銀行制,進入70年代後,幾乎所有大型商業銀行均向連鎖銀行制和集團銀行制發展。西方發達國家的一些大銀行或金融機構都在力爭發展成為一種金融聯合體,或者是辦成一個能向顧客提供任何金融服務的金融超級市場。
❺ 金融服務領域有哪些方面的創新
由於競爭激烈,金融機構多以延伸服務來爭取更多客戶。
1.客戶需求的延伸:過去金融機構的服務只限於滿足金融業務的現實需求,而現在金融機構開始研究和滿足客戶的潛在需求,如銀行向客戶提供貸款,除了滿足客戶融資這個需求之外,還可以通過該業務顯示客戶的信用度,滿足其將來獲得更多資金支持等潛在需求。銀行可以通過公開信用評級結果、頒發信用等級證書、追加授信額度等方式滿足客戶的這種潛在需求。
2.金融服務內容的延伸:過去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服務僅限於金融業務范圍,但個性化營銷提倡銷售人員像交朋友一樣與客戶相處,對客戶在金融業務以外的某些需求也應盡力滿足,以密切與客戶之間的關系。
3.金融服務場所的延伸:長期以來,金融機構一直習慣於櫃台服務,在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形成過程中,金融機構的服務場所逐漸延伸到客戶的工作場所。而現在的金融服務則延伸到更廣的范圍,金融機構的主動營銷方式及服務手段的電子化,使社區、家庭都可以成為金融服務的場所。
4.金融服務種類的創新如果金融機構的服務種類單一,即使金融機構銷售人員的營銷能力十分強,客戶也會棄之而去。所以,豐富的金融服務種類是金融機構銷售人員營銷的有效工具。因此,各金融機構在傳統的金融服務之外,紛紛增加金融服務的種類。如理財服務、投資咨詢、財務顧問、擔任中介、項目融資等中間業務,漸漸成為金融機構的新寵。
❻ 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我國金融創新的現狀
銀行提高核心競爭能力的最好利器便是金融產品創新。想在市場上搶佔先機就必須在新產品開發上搶佔先機。我們可以大膽的預想,金融產品創新的競爭形勢將會十分的激烈,腳步稍有放鬆,就有可能被人家遠遠甩在腦後。縱觀西方金融產品創新發展史,從上世紀60年代的避管型創新,轉嫁風險創新,防範風險創新等等,到如今西方金融產品各種各樣的創新並舉,可以看出歷史的積淀和各個階段創新產品的延續性對於商業銀行產品創新具有多麼巨大的意義。我國的商業銀行僅有十多年歷史,是由計劃經濟時期的專業性銀行轉變為現在市場經濟時期的商業銀行,所以在經營管理方面、銀行技術設備、人才儲備等方面有很多不足。由於歷史的原因,我國銀行業存在著許多不良資產的問題,如自有資本金不足、壞帳、呆帳等等,承受風險能力很差。這一系列的問題反映出我國銀行業系統的內在脆弱性,十分不利於金融產品開展創新。中國加入WTO 組織,全面履行對WTO的承諾,標志著中國經濟金融將全面徹底的融入世界經濟體系。在這種形勢下,中國銀行業將同外資銀行站在同一起跑線上進行競爭,這種競爭無疑會非常的激烈。創新能力的差距是中外資銀行之間最大的一個差距。一般來說,銀行的金融創新水平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從其收入結構中體現出來。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發展程度有以下幾點: 一方面,作為經營主體來看,在很大的程度上,我國的金融體系仍存在一定程度的壟斷,四大國有銀行無論在從業人員、機構數量以及資產負債規模等方面都佔有壟斷地位,這種行業的壟斷,是不利於金融創新的。另外,過多的金融管制抑制了金融創新,現今金融管制仍相當嚴格,這與在70年代西方發達國家在放鬆金融管制以後發展起來的金融創新情況是完全相反的。
另一方面,從商業銀行金融產品的消費主體來看,社會公眾是商業銀行最大的客戶群。就目前的情況來分析是我國城鄉居民儲蓄意識夠強,但消費意識、投資理財意識是較弱的,主要是通過商業銀行這個中介來投資理財、消費的意識淡薄。目前全國城鄉居民儲蓄存款達萬億元民間手持資金約萬億元。根據央行公布的金融機構人民幣信貸收支表,截至2010年上半年,居民存款已達19.7萬億元,從分部門情況看:截止到8月份,居民戶存款又相對上半年的統計增加了3404億元,同比多增3823億元,由此計算,目前居民在銀行的儲蓄存款已超過20萬億元。但長期以來國人根深蒂固的消費觀念使得個人理財、消費信貸等業務至今仍不能像西方那樣成為銀行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社會公眾金融意識的淡薄不僅會影響商業銀行的業務創新,同時也助長了銀行業務經營的惰性,從而也就沒有可能向消費者提供全面、高效、優質的零售性業務。 金融創新產品的交易與傳統的銀行業務有本質的區別,具有較高的技術性和復雜性, 需要專家型人才從事創新產品的研發管理、交易管理和風險管理。金融創新產品的風險管理人才需要具有高素質和復合型的知識結構,這樣才能對創新產品的風險進行識別、度量和控制。
金融市場發展之關鍵是專業人才,正如21世紀發展之最終競爭力是人才的競爭。堅持自主培養與引進來相結合,培養一支具有理論知識又有實踐豐富經驗的,熟悉國際市場運行規則,了解我國金融市場發展特點的專業人才隊伍,為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廣泛的智力支持和堅實的人才基礎。 加大存款業務創新。首要的任務是進行業務手段和存款產品的創新,要大力發展企業銀行、個人銀行和網上銀行,推出多功能、高品位的金融產品,為客戶提供快捷方便的全方位服務,將現有的客戶群穩定。一是要提高匯兌、結算業務的服務效率,保住現在已有的市場份額。二是要大力發展租賃業務,根據實際情況開展經營租賃、杠桿租賃、回租租賃業務等。三是要迅速增加代理業務的服務種類,擴展其業務經營范圍。四是要積極開展各種咨詢業務,利用專業優勢和不斷發展的信息網路對企業和個人開展有關資產管理、負債管理、投資組合設計、風險控制和家庭理財等多種咨詢服務。 (四)加強資產負債期限結構風險管理
針對外匯資金來源、運用不平衡和人民幣存貸款期限結構變化的並存,以及緊縮貨幣帶來的資金不穩定,深入分析當前資金形式和存款結構變化,適當控制中長期貸款增長。加強資金流動預測預報,強化流動性管理。控制外匯貸款投放,加大外匯存款營銷力度,主動防範匯率風險。 金融業的改革和創新,必然要反映在金融法律制度上來。金融法的目的是為金融業提供完整的行為規范和構建穩定的市場秩序,因此金融法必須將金融業的發展創新納入自己的法律框架之中。如果金融法不能為金融創新提供一個完整的、相對自由的法律空間,及時確認、保護金融創新的合理成果,就會導致一些合理的金融創新違法,或者在法律真空中運作。因此,金融業的創新要求金融法律制度隨之發展。這樣,金融法才能適應金融業發展的實際,也才能與金融創新互為促進。 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監管與創新是一對雙胞胎,在金融創新的同時要注意加強金融監管,防範金融風險,利用法律手段,完善金融法規體系,保障金融業的規范發展,切實解決當前的金融監管過程中無法可依,有法難依的問題,為金融創新提供一個有安全保障的法律環境。我國應改善金融監管的重點和金融監管的方式,把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放在重要位置,形成中央銀行宏觀監管、行業自律、金融機構自我約束相結合的監管體系,按照國際慣例,從市場准入、市場運營、市場退出各個環節進行有效監管,以降低金融創新所帶來的種種風險,防止金融危機的發生。具體對策:
首先,應當在法律所允許的范圍內,積極開展法律所部禁止的金融業務以及建立健全當前金融市場的法律制度。目前我國金融法制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法律體系不夠健全,有些法規的可實施性不強,監管體制存在明顯缺陷,規范性文件比較混亂,多種交叉相互抵觸;在市場准入方面,對於准入德規定及實施還不協調健全,而又缺乏相關配套法規或操作規程。造成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現象比較突出;在市場監管方面,立法相對不完善、為嚴格執法現象使監管工作落實的並不很有效。針對以上現象,對於我國金融業在新的時期內創新和改革,首先應當鼓勵在現行法律允許的框架內,努力探索進行法律不明令禁止的金融業務,隨著社會的發展,在探索成功的基礎上對法律做適時進行修改,為金融業務的發展提供法律依據,並逐步地建立起既有利於發揮金融機構經營積極性和創造性,又監管嚴密,內部協調,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完善先進的金融法律制度是十分緊迫的。
其次,建立有效的自律機制和健全相關法律制度。由於我國金融市場尚處於初步發展階段,很多地方仍存在不足之處,自身的自律能力也比較薄弱,導致金融法的宏觀調控作用大大降低。因此,應當建立有效的自律機制,為保護市場經濟秩序的運行創造良好的自身條件。而且各國的實踐也表明,完全靠法律來規范市場經濟是很難奏效的。特別是金融市場自身所帶有的變化性和復雜性,因此法律不可能保證其在良好的金融環境下暢通無阻的運行,著就需要金融市場更加提高自己的自律性,建立一套合理靈活的自律機制。當然,由於自由競爭下的金融市場南面會出現不平等競爭和信息混亂等現象,僅僅靠自律也是難以有效運作的,必須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來調整和規范。可見,建立有效的自律機制和健全相關法律制度都是金融業有序發展所必不可少的。
再次,應當建立一種有利於商業銀行金融創新的法律環境,以增進金融機構在開放市場中的競爭力。為了促進金融市場的開放,一定要具備一個高效監管的法律制度。但是加強監管不是指加強行政對市場的過多干預,而是要從完善金融立法和執法方面營造一個更加開放、自由競爭、高度透明、富有效率和秩序的金融市場。
為此,一是要制定新法以彌補舊法空白,如出台有關市場准入,運營以及監管,金融機構的變更終止和破產,以及金融機構整頓重組等方面的立法
二是與國際慣例接軌,進一步建立和完善金融市場立法,規范各種金融市場的發育和完善,建立統一開放,公開公正,有序競爭,嚴格監管的金融市場體系。建立各種法律法規,以完善金融市場結構,規範金融市場行為,促進融資活動的發展,提高金融市場效率,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三是盡快清理、修訂、完善現有立法,以消除金融法規與金融業實際發展之間的差距,協調好法律體系內部關系,及時將一些行之有效的重要規章、條例上升為法規、法律,並增強法律規則的可操作性,以提高其在金融業發展創新中的約束力和權威性。總之,當新世紀全球金融業趨向整合的情況下,我國金融業的發展創新就益發迫切和重要,而完善相應的金融法律制度亦更加急切和任重道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