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金融投資 > 金融機構基層營業網點安全保衛

金融機構基層營業網點安全保衛

發布時間:2021-06-01 12:54:59

❶ 如何做好銀行安全保衛工作

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和發展,金融機構的經營理念和管理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其安全防範水平也得到了長足的發展。但是,國際形勢錯綜復雜,國內不和-諧、不穩定因素依然存在,社會上各種矛盾縱橫交錯,安全保衛形勢依然嚴峻,針對銀行的案件時有發生,金融機構更應居安思危,加強安全保衛工作,提高防範風險的能力。筆者就如何按照現代銀行的管理要求做好新形勢下金融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談幾點膚淺的認識。一、常敲「警示鍾」實踐證明,安全保衛工作是事關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正常運轉的大事,絕非無足輕重。「安全就是效益」,時時要安全,處處要安全,事事要安全。每一位員工必須常敲「警示鍾」,克服片面認識,牢固樹立「安全重於泰山」的思想。一要不斷加強學習教育。定期召開安全保衛工作會議,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學習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防範知識,研究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新特點,分析安全保衛工作的薄弱環節和漏洞隱患,並有針對性地採取相應對策,對不良苗頭要早發現、早教育、早防範、早解決,防患於未然。二要深刻剖析典型案例。深刻剖析典型案例、重大事故發生原因,從中汲取沉重教訓,引以為戒,舉一反三,通過警示教育,充分認識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不斷增強安全保衛的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和防範意識。三要積極開展預案演練。以《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和《安全保衛操作風險防範管理規定》等為基本內容,根據犯罪分子針對銀行的作案特點,定期組織員工開展防盜竊、防搶劫、防詐騙、防爆炸、防破壞、防火災、防計算機病毒以及防洗錢等各種應急情況的演練,尤其是對近年來經常發生的利用atm和銀行卡作案的防範要點重點進行演練,提高員工安全操作的熟練程度和規范操作的自覺性以及應急處置突發事件的心理素質和技能。二、戴上「緊箍咒」要使安全保衛工作的開展規范有序,必須要有一套嚴格、完善的規章制度來保證。這就要求在工作中,充分結合安全保衛工作實際,健全符合新形勢要求的安全保衛制度和機制,有效指導各級機構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一要加強制度建設。其一,建立工作制度,包括安全保衛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工作例會制度、重大事項報告制度、責任人述職制度、通報講評制度;其二,建立管理制度,包括重要場所通行證管理制度、小區辦公樓門衛看管制度、值班巡查制度;其三,建立督查制度,包括定期檢查制度、跟蹤督辦制度、責任追究制度、限期整改制度等。二要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是促進安全保衛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軌道的重要手段。要建立預防各類案件和安全事故的長效防範機制,做到「物防、技防、人防」三結合,使防範工作走在各項工作的前面,真正做到未雨綢繆。對各類風險點和薄弱環節要做到心中有數,對外部治安環境形勢要敏銳的洞察和准確的判斷,以便於指導安全保衛工作部署。要結合工作實際,根據不同情形制定突發事件、重大事項應急預案,同時要組織好相關預案的演練工作,使員工真正掌握預案的流程、要點和防範手段,確保應急預案真正發揮作用。三要強化規制落實。制度的價值在於執行,措施的關鍵在於落實。再完善的制度、再有力的措施,如果不能得到落實,那麼安全隱患就會不可預見地發生在任何環節、任何時間,只有單位上下每一名員工一如既往地常抓不懈,才能構建起防範安全事故、案件的堅強堡壘。其一,要嚴格落實上崗、值班、守庫制度,確保堅守崗位、盡職盡責。其二,要嚴格落實內部管理的各項規定,切實防止發生各類案件和責任事故,確保單位內部的安全穩定。其三,嚴格落實領導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真正做到職責明確、任務落實,形成人人講安全、個個懂危害、處處防風險的「大安全」格局。其四,要嚴格落實督促檢查和獎懲制度,對在安全保衛工作中成績突出、貢獻巨大的,要予以表彰獎勵,對工作不深入不細致、失職瀆職以及由於責任落實不到位而導致發生重大問題的,要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同時,在抓好各項工作的基礎上,要認真分析當前安全保衛形勢,結合當地和單位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強化安全保衛工作措施,修訂和完善各崗位、各環節工作制度,真正在落實上下功夫、求實效。三、常拍「驚堂木」「驚堂木」也叫醒木。常拍「驚堂木」,時刻震醒那些對安全保衛工作「存有僥幸心理、執迷不悟、麻痹大意、麻木不仁」的人,給他們以「醍醐灌頂」的警醒,從而引起他們重視和落實安全保衛工作。一要實行安全檢查監督制。堅持做到「四個結合」,開展「三查活動」。編輯提醒:請注意查看「」一文是否有分頁內容。

❷ 作為擬任的基層支行負責人,如何做好案件防控和安全保衛工作

如何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提升防控能力的調研報告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命脈,金融安全事關社會的穩定,金融機構的安全事關金融運行的穩定。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日益發展,銀行各種業務的不斷開拓,不法分子把金融機構作為掠取的主要目標,以盜竊、搶劫、詐騙、涉槍等手段實施的刑事犯罪時有發生,給資金財產和職工人身安全造成嚴重威脅。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機構的主力軍,以服務三農為己任,大力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在經濟建設、社會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在新形勢下,安全保衛工作對我行的發展有著重要意義,而且這項工作只有起點、站點,卻永遠沒有終點。
一、當前形勢下安全保衛工作的現狀和問題
我們不難從以往的各類金融案例中看出,農村信用社網點的發案率明顯比其它商業銀行高得多,這有農村信用社幾十年來「上面」一直沒有「頭」,先後由當地農業銀行、人民銀行「代管」,內部管理較其它商業銀行相對滯後的歷史、客觀原因,也有農村信用社自身點多、面廣,人防、物防、技防整體水平落後的自身、主觀原因。近年來,隨著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成立,銀監會直接介入農村信用社各項改革進程,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衛工作已日趨規范,但仍存在一些普遍問題,制約著總體安全防控能力的提高。
二、對做好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衛工作、提升防控能力的幾點思路和建議
安全保衛工作作為金融服務工作的重要組成部份,地位十分重要。要做好新形勢下的安全保衛工作,就需要切實解決好基層安全保衛工作中存在的難點和問題,把高素質的保衛幹部、完善的管理制度、先進實用的管理技術和手段有機的結合成為一個整體,逐步建立一種全新的安全管理體系,使之成為在今後的安全管理工作消除不安全、不可控因素的根本措施。
(一)堅持安全教育常抓不懈,進一步強化幹部職工的防範意識。要切實樹立安全保衛工作的危機意識,加強對安全保衛工作的組織領導,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安全工作領導責任制。同時,選擇典型案例,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警示教育,樹立強烈的「責任重於泰山」的保衛工作格局意識,警鍾長鳴,常抓不懈,努力消除麻痹思想、僥幸心裡。
(二)必須認清科技防範是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安全保衛工作的重點還應以人防為主。科技防範手段是對人力防範手段和實體防範手段的功能延伸和加強,對人力防範和實體防範在技術手段上進行補充和強化。人力防範是人的主觀能動性的具體體現,無論是人力防範還是科技防範,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始終要放在首要位置,通過不斷的探索、學習,一方面加強科技防衛的應用知識,另一方面鍛煉安保人員處理安全事故的的應變能力,從而能夠及時發現、阻止、震懾犯罪,為及時有效地證實和打擊犯罪提供良好時機和有力的人力資源保障。
(三)要充分發揮科技、人防的效能,建立相應的內控制度並加強落實。建立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是金融機構得以生存和發展的生命線,是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徑,也是衡量銀行經營管理水平高低標志。具體涉及到安全保衛工作,管理者就要根據安防科技、人防的現狀,建立行之有效的內控制度,而內控制度的落實要依靠管理者的監督、保衛人員的執行、安防科技設施的監控來完成。針對安防科技設施難以發揮作用的領域,修訂完善人力防範制度,明確各職能部門職責,如保衛人員培訓上崗制度、後續教育制度,從制度創新著手,立足人員素質提高,自發學習崗位知識技能,激活崗位人員的工作潛力,不斷適應安全防範科技化的需要,促進安防科技設施效能的發揮。同時,把安全防範責任制落實到各個部門、各個崗位,搞好內部安全管理,定期分析安全形式和崗位人員的思想情況,積極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不斷提高全體人員安全防範意識。
(四)實現由靜態管理向動態轉變。安全保衛工作要轉變觀念,徹底打破過去那種只單純管理的傳統工作模式和只在辦公室靜等問題上門再去處理解決的方法。保衛工作人員必須走出辦公室,深入到營業場所以及一些防衛重地,如機房、監控死角等,進行現場管理服務,並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創造性的開展工作。這樣一來,不僅是對安保人員自身能力的一個提高,更能夠起到宣傳教育的作用,讓大家時刻能夠保持警惕,促進全行安全保衛工作落到實處。
(五)制定安全事故應急預案,不斷增強保衛人員掌握使用現代化物防技防設備的能力和妥善處置突發事件、抗擊制服犯罪分子的能力。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對於保衛人員處理突發事故是大有裨益的,例如在發生火災情況下,如何開展自救,保護員工人身和財產不受傷害和損失。在很多時候,事件發生時,大多數保衛人員的思維是混亂和慌張的,根本就沒有很好的應變能力,這樣一來,在發生突發事件後,保衛人員沒有清醒的認識和處理事故的方式方法,便無法保證在第一時間內將事故遏止在萌芽狀態。制定預案要在日常演練中落實,如開展消防演練,動員全行職工參與,認真學習使用各類消防器材;開展「反搶劫」演練,增強交箱人員抗擊制服犯罪分子的能力等,將制定的預案切實落實到工作中,以此來提高全員處理突發事件的能力和安全防範意識。
(六)提高管理水平,促進安防科技與內控的有效融合。現代化的管理與高科技手段的有機結合,是實現安防科技與內控有效融合的根本保證。從更高的層面上來講,所謂安防科技、內控的結合,就是現代化管理與高科技手段的結合,實現這種結合的現實必要性和緊迫性,是金融安全的需求,是科技創安的需要。就目前而言,對現代化管理的需求,甚至比高科技的手段、設施更為迫切,因為現代化安防科技系統(設施)由於落後的管理方式而失效、癱瘓,造成巨大浪費的例子已屢見不鮮。所以,我們能夠而且已經看到,「安防科技」化的完善,帶來的不僅僅是安全保衛硬體設施的提升,而是對安全防範整體能力的現實考驗,考驗著每一位安保人員的執行能力,更考驗著管理者的管理水平是否能跟上日新月異的安防科技化步伐。
當然,如何抓好農村信用社安全保衛工作是個大課題,也不是哪個人能三言兩語就能說得清道得明的。我們大家應該清醒地知道,隨著犯罪分子侵襲金融機構的手段不斷變化,金融安全防範工作的要求和標准也越來越高,金融安全形勢依然十分嚴峻,金融安全防範工作一項長期而又艱巨的系統工程,只靠個別人或少數人的力量和努力是遠遠不夠的,必須依靠全行人的合力扎扎實實地去做好這項工作,築起一道堅實的安全屏障。

❸ 誰有銀行安全保衛制度的資料

這是農行的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以下簡稱農發行)安全保衛工作,確保國有資產和員工人身安全,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結合農發行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農發行安全保衛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預防為主,群防群治、綜合治理,人員防範與技術防範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條 農發行安全保衛工作的基本任務是:防盜竊、防搶劫、防詐騙、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指導檢查安全生產情況,防範安全事故,保障國有資產和員工人身安全。

第四條 農發行安全保衛機構在本級行行長領導下工作,接受上級行保衛部門及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公安機關指導,對本級行行長負責。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於農發行各級行。

第二章 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

第六條 農發行各級行應當逐級建立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層層簽定「安全保衛工作責任書」,實行科學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

第七條 各級行行長為本級行安全保衛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級行安全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具體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安全保衛工作目標,對完成本目標負責;
(二)定期聽取本系統安全保衛工作匯報,研究解決安全保衛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三)督促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
(四)組織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職業道德和法制紀律教育,對要害崗位工作人員加強管理;
(五)抓好保衛隊伍建設,按規定建立保衛機構,配備保衛人員,為保衛工作開展創造必要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 各級行分管保衛工作的行領導是本級行安全保衛工作的直接領導者,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制定、落實安全保衛工作規章制度,督促檢查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二)領導保衛部門貫徹、落實上級行和當地政府、公安機關對安全保衛了作的要求和部署;
(三)領導保衛部門建立健全金融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安全生產事故防範體系,確保本級行安全運營;
(四)組織有關部門開展綜合性的安全檢查,推動保衛工作的開展;
(五)深入實際調查研究,及時發現和解決安全保衛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六)隨時掌握保衛人員的思想動態,關心他們的工作和生活,充分調動其工作積極性。

第九條 各級行保衛部門是負責安全保衛工作的職能部門,具體職責是:
(一)做好防盜竊、防搶劫、防詐騙等金融案件的防範工作,力保農發行資金安全:
(二)做好防火災、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治安災害事故的防範工作,力促農發行資產和人員安全;
(三)負責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和安全生產事故管理,依法組織或參與案件偵破和事故調查工作;
(四)指導本單位和所轄分支機構的安全保衛工作,對所轄分支機構防範金融案件、治安災害事故以及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指導和經常性監督檢查;
(五)負責安全防範設施建設和技術防範設備的選用、管理及安會防範工程審查、驗收;
(六)負責槍支彈葯和警用器材、設備的管理;
(七)負責經濟民警、保衛人員的管理、訓練工作;
(八)負責對員工進行安全防範教育,組織突發事件處置預案的制定和演練;
(九)負責制定落實安全保衛工作的規章、制度、工作辦法及操作規程;
(十)依據有關規定,對違反保衛工作規章制度的單位和個人提出經濟處罰及行政處分的建議。對發生重大責任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災害事故的單位,提出「一票否決」的意見。

第十條 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防範工作負責,具體職責是:
(一)落實本部門安全保衛工作責任,對本部門的安全負責;
(二)抓好安全防範教育,掌握員工思想動態,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報告,妥善解決;
(三)對本部門安全保衛工作實施經常性檢查。

第十一條 各崗位工作人員對本崗位安全負責。工作人員應當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工作安全。

第三章 安全防範工作及防範設施管理

第十二條 農發行各營業機構均應創造條件實行現金寄庫和委託運送現金。

第十三條 各級行保衛部門應按國家規定,審定要害部位,建立要害部位檔案,對要害部位的安全情況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第十四條 各級行應建立健全值班、警衛制度,節假日須有領導幹部帶班。

第十五條 各營業單位應與相臨單位建立治安聯防,簽訂聯防協議,適時進行演習。

第十六條 安全防範設施是保證國有資產和員工人身不受侵害的物質設施和技術裝備。主要包括:

(一)金庫、守庫室、營業室、計算機房。圍牆等建築防範設施及其相關的配套防護設施、設備,如金庫門、防彈玻璃、防盜門等;
(二)報警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無線通訊系統,GPS衛星定位系統和防衛防護器材等技術防範設施;
(三)專用運鈔車輛。

第十七條 安全防範設施建設應以防盜竊、防搶劫。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為目的。配置的原則是;因地制宜、布局合理、安全可靠、方便經營、美觀實用。

第十八條 各級行應當依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安部《金融機構營業場所、金庫安全防護暫行規定》、(銀發〔1998〕588號)、公安部《銀行營業場所風險等級和防護級別的規定》(GA38-92)和國家技術監督局《銀行營業場所安全防範工程設計規范》(GB/T16676-1996),以及其他有關規定,設計、建造、配置安全防範設施。

第十九條 營業場所、金庫的安全防範設施,按照行業標准設計施工,嚴格履行審批程序,驗收合格後方可營業或啟用。

第四章 槍支彈葯管理

第二十條 各級行必須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管理槍支彈葯。槍支彈葯只能用於執行守護、押運任務,嚴禁挪作他用。

第二十一條 槍支彈葯的配置標准依據公安部《公務用槍配備辦法》(公治〔1998〕474號)有關規定執行。嚴禁非法通過其他渠道購置槍支彈葯。

第二十二條 槍支彈葯的購置,由配槍單位提出申請,當地公安機關核准後逐級申報,經省級分行(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計劃單列市分行,下同)審核,統一向省級公安廳(局)申請價撥,並報總行備案。

第二十三條 對持槍人、管槍人應嚴把政審關,嚴禁未經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人員持搶、管槍。

第二十四條 持槍、管槍人員必須經過技能培訓,考核合格並經當地公安機關辦理持槍證後,方能持槍上崗。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 各級行保衛部門應履行監督檢查職能,工作重點放在易發生案件、事故的基層營業單位。總行保衛部對全系統省級分行每年檢查面不少於30%;省級分行保衛處對所轄每個地(市)級分行每年檢查不少於2次;地(市)級分行保衛科對所轄所有縣(市)支行檢查每年不少於4次;基層營業單位應堅持經常性的自查。

第二十六條 檢查方式:上級保衛部門對下級機構的安全檢查與由上級機關組織同級之間的互查相結合;有計劃的組織統一時間統一內容的檢查與不定期的專項內容抽查相結合。

第二十七條 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貫徹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制度情況;
(二)崗位工作人員防範意識和執行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情況;
(三)值班、警衛制度執行及值班、警衛人員履行職責情況;
(四)防火、防盜、防爆炸、防交通事故等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實的情況;
(五)安全防範設施建設和管理情況;
(六)槍支彈葯管理情況;
(七)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查處情況;
(八)存在問題的整改情況;
(九)其他需要檢查的事項。

第二十八條 安全檢查應認真負責不走過場,檢查人員和被檢查單位負責人應當在安全檢查登記簿上簽字,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應當提出整改意見或建議,對存在嚴重治安隱患的單位應當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改正。較大規模的安全檢查應向上級行寫出專題報告,檢查結果應當向全轄通報。

第六章 案件和事故的管理

第二十九條 保衛部門對涉及農發行的金融詐騙、搶劫、盜竊、涉槍、爆炸、縱火、綁架等各類刑事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安全生產事故履行調查、協查及管理職責。

第三十條 發生刑事案件或治安災害事故的單位應當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並在規定的時限內逐級上報。接到報案後,保衛部門應立即趕到現場。重、特大案件、事故,省級分行、總行應當派人及時趕赴現場。

第三十一條 保衛部門對所轄分支機構的報案和犯罪人的自首,應當認真做好筆錄,並調查核實。對所受理的案件經查證不屬於保衛部門管轄的,應及時移交有關部門。

第三十二條 在案件事故的查處中涉及內部其他部門協辦的,按照各自的職責范圍,分工協作,密切配合,積極查辦。

第三十三條 案件、事故管理實行一案一報,一案一檔,專人負責,領導簽發的報告制度。

第三十四條 保衛部門應當安排專人負責案件管理工作,做到登記清楚,統計准確,上報及時。

第七章 金融案件、安全事故責任與追究

第三十五條 農發行對金融案件、治安災害事故及安全生產事故實行行政責任追究制。

第三十六條 農發行各級行主要領導人和有關部門正職負責人對以下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
故的防範、發生,依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制度的條款有失職、瀆職情形或者負有領導責任的,依照本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一)重大火災事故造成人員傷殘死亡或國家財產損失嚴重的;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人員傷殘死亡或財產損失嚴重的;
(三)由於農發行責任人原因導致重大建築質量安全事故;
(四)由於辦公、營業場所未按規定安裝安全防衛設施,值守人員不到位造成國家財產損失或人員傷殘死亡的;
(五)由於未按規定使用專用設備和違反規定造成職工傷殘死亡或資金損失嚴重的;
(六)槍支(彈葯)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
(七)其他重大安全事故。
農發行各級行和有關部門對安全事故的防範、發生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比照本制度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對重大安全事故肇事單位和個人的行政處罰,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構成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 凡發生本規定第三十六條所列金融案件、安全事故及其他傷殘死亡事故應及時上報,凡隱瞞不報的,一經發現,給予該行行長相應的行政處分。

第三十八條 發生金融案件、重大安全事故,社會影響特別惡劣或者性質特別嚴重的,由總行對負有領導責任的省級分行行長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制度由農發行總行負責解釋、修訂。

第四十條 本制度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❹ 如何做好基層營業網點的安全保衛工作系列談

摘要:一、銀行搶劫犯罪發生的主要原因
銀行自身的行業性質和特點決定了銀行具有被害因素和容易受到侵害;部分銀行單位的領導對內保工作尤其是環境安全重視程度不夠,安全防範意識薄弱;有些銀行在安全防範的硬體設施、軟體制度及具體措施落實上漏洞較多:銀行職工和保衛人員缺乏必要的培訓,反犯罪技能和防突襲意識較差;公安機關對社會秩序的控制及對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不夠;公安機關對銀行搶劫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不夠;公安機關對對銀行單位內保工作的指導、檢查、監督不力。

❺ 銀行業安全保衛發揮職能作用和工作運行情況。主要特點有哪些

這些舉措包括,落實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保衛工作責任,銀行業將安全保衛工作納入本單位經營發展目標考核;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落實整改措施;強化安全宣傳培訓和應急預案演練,提高銀行一線員工的安防能力;公安機關將加強對銀行營業網點、自助銀行等重點部位的巡防控制,嚴密防範銀行案件發生;加強警銀協作,形成安保工作合力。

❻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包括哪些

金融機構營業場所安全防範設施包括視頻監控系統、防盜報警系統、門禁系統、金屬防護門、金屬防護欄、火災自動報警、應急照明系統等,具體應按照公安部GA38-2004進行配置。

❼ 銀行有哪些安全保衛設施與措施

這些舉措復包括,落實制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保衛工作責任,銀行業將安全保衛工作納入本單位經營發展目標考核;加強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防範設施建設,落實整改措施;強化安全宣傳培訓和應急預案演練,提高銀行一線員工的安防能力;公安機關將加強對銀行營業網點、自助銀行等重點部位的巡防控制,嚴密防範銀行案件發生;加強警銀協作,形成安保工作合力。

閱讀全文

與金融機構基層營業網點安全保衛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of外匯交易平台 瀏覽:679
投資者關系管理培訓 瀏覽:222
白銀未來的價格 瀏覽:648
55美元人民幣多少 瀏覽:126
朱保國投資6個億 瀏覽:524
007119基金封閉多長時間 瀏覽:267
外匯交易頭盤 瀏覽:884
慈善年金信託 瀏覽:85
留存收益高投資就高嗎 瀏覽:298
163407基金今天凈值 瀏覽:405
創業板基金何時發行 瀏覽:949
同花順股票價格錯誤 瀏覽:445
東軟載波資金流向 瀏覽:366
外匯的交易方式是 瀏覽:393
易方達理財安全嗎 瀏覽:71
行的理財產品 瀏覽:256
股票後加盟 瀏覽:630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還款 瀏覽:641
中金賽富投資集團 瀏覽:707
期貨交易重點環節 瀏覽: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