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宿州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會議是什麼時候召開的具體時間是2018年幾月幾號
具體時間是2018年3月4日下午。宿州市檢察院召開掃黑除惡專項斗爭領導小組會議,黨組書記、檢察長張黎主持會議,會議傳達了省院掃黑除專項斗爭領導小組第四次會議精神,學習了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有關文件,聽取了2018年宿州市檢察院掃黑除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情況匯報,並就下一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㈡ 銀行保險機構在掃黑除惡工作中改進服務,嚴格管理應遵守哪四個「嚴禁」
加強監管,嚴格准入,嚴防涉黑涉惡組織和個人進入銀行業和保險業各級監管專機構要嚴格執行《中華屬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嚴格市場准入,將涉黑涉惡信息作為銀行保險機構設立、股權變更或實際控制人變更審批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批的重要判斷依據。嚴禁涉黑涉惡人員和涉黑涉惡組織參股、控股銀行保險機構;嚴禁涉黑涉惡人員擔任銀行保險機構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㈢ 掃黑除惡會議記錄怎麼寫
什麼是黑惡勢力「保護傘」?
「保護傘」主要是指國家公職人員利用手中權力,參與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或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為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提供便利條件,幫助黑惡勢力逃避懲處等行為。
重點打擊對象包括哪十二個方面?
(1)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要分子;
(2)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骨幹分子;
(3)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4)操縱破壞選舉、侵蝕基層政權的黑惡勢力;
(5)橫行鄉里、破壞治安秩序或利用家庭、宗族、宗教勢力稱霸一方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6)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7)在交通、建築、礦產等行業領域非法經營、強攬工程、破壞經濟秩序的黑惡勢力;
(8)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旅遊景點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9)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10)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出警隊」、「討賬隊」以及「職業醫鬧」等黑惡勢力;
(11)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12)包庇、縱容黑惡犯罪活動的國家工作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