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會國各地往一個普通帳戶上打錢有沒有洗黑錢的嫌疑
這得看這個賬戶有木有異常了。如果這賬戶只是被匯入了各地的存款,那可能木有神馬,但是如果這個賬戶,在匯入了一段時間之後的一段時間,又在較短的時間內轉給了不同賬戶,而且還是那種匯入和匯出的款項基本相當,那麼你就得注意和提防了。這賬戶可能有涉嫌洗錢或者是金融詐騙之類的事情的嫌疑了。
⑵ 金融機構協助人民銀行進行反洗錢調查並排除洗錢嫌疑後可提示當事人以免發生類
錯誤。
金融機構應當制定本機構的交易監測標准,並對其有效性負責。交易監測標准包括並不限於客戶的身份、行為,交易的資金來源、金額、頻率、流向、性質等存在異常的情形,並應當參考以下因素:
1、中國人民銀行及其分支機構發布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規定及指引、風險提示、洗錢類型分析報告和風險評估報告。
2、公安機關、司法機關發布的犯罪形勢分析、風險提示、犯罪類型報告和工作報告。
(2)金融公司有洗黑錢的嫌疑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中國人民銀行及其省一級分支機構發現下列可疑交易活動,需要調查核實的,可以向金融機構進行反洗錢調查:
1、金融機構按照規定報告的可疑交易活動。
2、通過反洗錢監督管理發現的可疑交易活動。
3、中國人民銀行地市中心支行、縣(市)支行報告的可疑交易活動。
4、其他行政機關或者司法機關通報的涉嫌洗錢的可疑交易活動。
5、單位和個人舉報的可疑交易活動。
6、通過涉外途徑獲得的可疑交易活動。
⑶ 銀行一次存多少錢才有洗黑錢嫌疑
反洗錢實施細則中將大額交易定義為,單筆或當日累計人民幣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現金交易;交易一方為個人、單筆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跨境交易;個人累計50萬元者、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法人之間200萬元或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的款項劃轉,此類交易都要上報反洗錢監控中心。如拆分的話,銀行可通過可疑交易的形式上報反洗錢交易中心。
⑷ 這樣有洗黑錢嫌疑嗎
這種清況屬出借銀行帳號的行為,有洗黑錢的嫌疑;企業未如實做賬,有做假賬的嫌疑。
這事首先要看現金的數額,可以說是大事,也可以說是小事,最終還是要看稽查人員的看法。
被發現後,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要稽查人員相信你所說的,這要需要有足夠的證據與一定的溝通技巧,最好是對方單位和銀行在需要的時候都能出面給予證明。
接下來就是未如實入賬的行為怎麼處理的問題了,這個問題大則罰個一千幾百,小則不予處理,這要看執法者的態度了。
時間長短不是問題,關鍵要把事實說清楚。
⑸ 金融機構反洗錢部門發現洗錢風險情況,應該採取什麼措施
應進一步核查客戶的身份信息、交易背景,確認是否有洗錢嫌疑,再採取進一步的措施。
⑹ 金融機構涉及的洗錢風險有哪些
法律,操作,道德,聲譽
⑺ 中國人民銀行根據什麼來判斷個人有洗錢罪,有點不懂,
洗錢罪的洗錢行為有哪些
其一,利用金融機構。包括:偽造商業票據;通過證券業和保險業洗錢;用票據開立賬戶進行洗錢;利用銀行存款的國際轉移進行洗錢;信貸回收;利用期貨、期權洗錢。
其二,通過投資辦產業的方式。包括:成立匿名公司,隱瞞公司的真實所有人;向現金密集行業投資;利用假財務公司、律師事務所等機構進行洗錢。
其三,通過商品交易活動。洗錢者可能會因受到現金交易報告制度的嚴格限制,在短期內無法方便地將現金轉變為銀行存款,但大量持有現金對犯罪組織來說是極其危險的。為了達到盡快改變犯罪收入的現金形態的目的,購置貴金屬、古玩以及珍貴藝術品,也是洗錢者選擇的一種方式。
其四,利用一些國家和地區對銀行賬戶保密的限制。被稱為保密天堂的國家和地區一般具有以下特徵:一是有嚴格的銀行保密法,除了法律規定「例外」的情況,披露客戶的賬戶信息即構成犯罪。二是有寬松的金融監管,設立金融機構幾乎沒有任何限制。三是有自由的公司法和嚴格的公司保密法。這些地方允許建立空殼公司等匿名公司,並且因為公司享有保密的權利,了解這些公司的真實情況非常困難。
其五,其他洗錢方式。包括:走私;利用「地下錢庄」和民間借貸轉移犯罪所得。
⑻ 有大額資金匯入被懷疑洗黑錢銀行會通知開戶人嗎
會的。
依據《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第七條規定:金融機構應當在大額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通過其總部或者由總部指定的一個機構,及時以電子方式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沒有總部或者無法通過總部及總部指定的機構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送大額交易的,其報告方式由中國人民銀行另行確定。
客戶通過在境內金融機構開立的賬戶或者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開立賬戶的金融機構或者發卡銀行報告;客戶通過境外銀行卡所發生的大額交易,由收單行報告;客戶不通過賬戶或者銀行卡發生的大額交易,由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報告。
(8)金融公司有洗黑錢的嫌疑擴展閱讀:
反洗錢的相關要求規定:
1、金融機構應當按照規定建立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金融機構在與客戶建立業務關系或者為客戶提供規定金額以上的現金匯款、現鈔兌換、票據兌付等一次性金融服務時,應當要求客戶出示真實有效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
2、客戶由他人代理辦理業務的,金融機構應當同時對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與客戶建立人身保險、信託等業務關系,合同的受益人不是客戶本人的,金融機構還應當對受益人的身份證件或者其他身份證明文件進行核對並登記。
3、金融機構不得為身份不明的客戶提供服務或者與其進行交易,不得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或者假名賬戶。金融機構對先前獲得的客戶身份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或者完整性有疑問的,應當重新識別客戶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