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渭南市現代農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渭南市現代農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簡介
渭南市現代農業投資發展有限公司是渭南市委、市政府為進一步激活和釋放農業發展潛能,改進財政支持經濟發展資金投入方式,設立的市屬國有政策性投融資平台。公司成立於2016年3月3日,注冊資本2億元,由市政府出資,授權市國資委監管,公司肩負著金融支農、惠農、強農的重要使命,經營范圍為農業開發,農副產品貿易,項目投資,涉農資金投資,移民扶貧搬遷投資及實施等。
公司職能:一是改變傳統以農業補貼、無償投入為主的支農模式,探索建立政府支農資金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的新模式,提高支農資金的使用效率;二是發揮農業投資平台的引領帶動和杠桿作用,吸引和拉動社會、銀行資本投向「三農」領域;三是充分發揮支農資金的社會效益,利用信息優勢、專業優勢,服務「三農」,引導助推涉農企業規范管理,實現信息化、規模化、科學化發展;四是通過多種資本運營,促進農業產業轉型升級,著力調整結構,扶優扶強,增強競爭力,引領助力全市現代農業的快速發展,實現渭南由「農業大市」向「農業強市」的轉變。
公司文化理念:求實、創新、拼搏;廉潔、高效、一流。
公司願景:依託財政撥改投涉農資金的持續投入,以「探索政府支農資金『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的新模式,吸納社會資金共建農業投融資平台,創新資本運營模式,建立科學、規范、合理的投融資管理體系。立足三農,謀求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致力於打造「二大主業」戰略格局。
一方面發展差異化道路,積極開展農業產業擔保、農業產業基金、小額貸款等運營形態,將創新型農業金融服務作為第一主業,成立擔保公司、基金公司發揮杠桿作用,吸納社會資本,拓寬融資渠道,解決我市現代化農業發展的資金瓶頸。同時通過高效的國有資本運營,建設農產品物流配送、農產品深加工、農業信息化等平台,打造綠色農業、有機農業、智能農業,有效實現金融與實業的有機結合,促進公司長久穩健發展。
另一方面將扶貧產業開發、扶貧移民搬遷、扶貧項目建設作為第二主業,通過投資農業產業為扶貧產業開發提供基礎和保障,帶領農村農民脫貧致富,為公司發展創造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農投公司將牢記使命、謹守定位、奮力拚搏、精益求精,力爭2019年將公司打造成為二大主業相互協同、相互支撐,服務功能完善、主業優勢明顯、示範引領作用強、管理規范科學的集團公司,實現政府組建農投的初衷,促進農民增收;促進我市農業向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現代化方向發展,為渭南市農業規模化、現代化、都市化做出貢獻。
法定代表人:李曉紅
成立時間:2016-03-03
注冊資本:2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610500100047102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
公司地址:陝西省渭南市臨渭區東風大街中段豪潤御城B座5層
2. 改進我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的思考
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若干意見
銀監發〔2006〕90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國家郵政局郵政儲匯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村信用社聯合社,北京、上海農村商業銀行,天津農村合作銀行,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為解決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低、金融供給不足、競爭不充分等問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按照商業可持續原則,適度調整和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降低准入門檻,強化監管約束,加大政策支持,促進農村地區形成投資多元、種類多樣、覆蓋全面、治理靈活、服務高效的銀行業金融服務體系,以更好地改進和加強農村金融服務,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現就調整放寬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適用范圍和原則
本意見適用於中西部、東北和海南省的縣(市)及縣(市)以下地區,以及其他省(區、市)的國定貧困縣和省定貧困縣(以下統稱農村地區)。
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准入政策調整涉及面廣,要積極、穩妥地開展這項工作,按照「先試點,後推開;先中西部,後內地;先努力解決服務空白問題,後解決競爭不充分問題」的原則和步驟,在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完善辦法,穩步推開。首批試點選擇在四川、青海、甘肅、內蒙古、吉林、湖北6省(區)的農村地區開展。
二、准入政策調整和放寬的具體內容
(一)放開准入資本范圍。積極支持和引導境內外銀行資本、產業資本和民間資本到農村地區投資、收購、新設以下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一是鼓勵各類資本到農村地區新設主要為當地農戶提供金融服務的村鎮銀行。二是農村地區的農民和農村小企業也可按照自願原則,發起設立為入股社員服務、實行社員民主管理的社區性信用合作組織。三是鼓勵境內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四是支持各類資本參股、收購、重組現有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也可將管理相對規范、業務量較大的信用代辦站改造為銀行業金融機構。五是支持專業經驗豐富、經營業績良好、內控管理能力強的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到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鼓勵現有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本機構所在地轄內的鄉(鎮)和行政村增設分支機構。
上述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總部原則上設在農村地區,也可以設在大中城市,但其具備貸款服務功能的營業網點只能設在縣(市)或縣(市)以下的鄉(鎮)和行政村。農村地區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尤其是新設立的機構,其金融服務必須能夠覆蓋機構所在地轄內的鄉(鎮)或行政村。
對在農村地區設立機構的申請,監管機構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審批。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分支機構,且開展實質性貸款活動的,不佔用其年度分支機構設置規劃指標,並可同時在發達地區優先增設分支機構;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在大中城市新設立分支機構的,原則上應在新設機構所在地轄內的縣(市)、鄉(鎮)或行政村也相應設立分支機構。
(二)調低注冊資本,取消營運資金限制。根據農村地區金融服務規模及業務復雜程度,合理確定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注冊資本。一是在縣(市)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00萬元;在鄉(鎮)設立的村鎮銀行,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00萬元。二是在鄉(鎮)新設立的信用合作組織,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0萬元;在行政村新設立的信用合作組織,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0萬元。三是商業銀行和農村合作銀行設立的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50萬元。四是適當降低農村地區現有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合並、重組、改制方式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注冊資本,其中,農村合作銀行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以縣(市)為單位實施統一法人的機構,其注冊資本不得低於人民幣300萬元。
取消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對在縣(市)、鄉(鎮)、行政村設立分支機構撥付營運資金的限額及相關比例的限制。
(三)調整投資人資格,放寬境內投資人持股比例。適當調整境內企業法人向農村地區銀行業法人機構投資入股的條件。境內企業法人應具備良好誠信記錄、上一年度盈利、年終分配後凈資產達到全部資產的10%以上(合並會計報表口徑)、資金來源合法等條件。
資產規模超過人民幣50億元,且資本充足率、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以及不良資產率等主要審慎監管指標符合監管要求的境內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可以在農村地區設立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
村鎮銀行應採取發起方式設立,且應有1家以上(含1家)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適度提高境內投資人入股農村地區村鎮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持股比例。其中,單一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持股比例不得低於20%,單一自然人持股比例、單一其他非銀行企業法人及其關聯方合計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0%。任何單位或個人持有村鎮銀行、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份總額5%以上的,應當事先經監管機構批准。
(四)放寬業務准入條件與范圍。在成本可算、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積極支持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各類銀行業務,提供標准化的銀行產品與服務。鼓勵並扶持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符合當地客戶合理需求的金融創新產品和服務。農村地區銀行業法人機構的具體業務准入實行區別對待,因地制宜,由當地監管機構根據其非現場監管及現場檢查結果予以審批。
充分利用商業化網路銷售政策性金融產品。在農村地區特別是老少邊窮地區,要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的作用。在不增設機構網點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政策性銀行要逐步加大對農村地區的金融服務力度,加大信貸投入。鼓勵政策性銀行在農村地區開展業務,並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等價有償、優勢互補原則基礎上,與商業性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合作,適當拓展業務空間,加大政策性金融支農服務力度。
鼓勵大型商業銀行創造條件在農村地區設置ATM機,並根據農戶、農村經濟組織的信用狀況向其發行銀行卡。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開辦銀行卡業務。
(五)調整董(理)事、高級管理人員准入資格。一是村鎮銀行的董事應具備與擬任職務相適應的知識、經驗及能力,其董事長、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從事銀行業工作5年以上,或者從事相關經濟工作8年以上(其中從事銀行業工作2年以上)的工作經驗,具備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二是在鄉(鎮)、行政村設立的信用合作組織,其高級管理人員應具備高中或中專以上(含高中或中專)學歷。三是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負責人,由其投資人自行決定,事後報備當地監管機構。四是取消在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分支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的行政許可事項,改為參加從業資格考試合格後即可上崗。五是村鎮銀行、信用合作組織、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可根據本地產業結構或信貸管理的實際需要,在同等條件下,適量選聘具有農業技術專長的人員作為其董(理)事、高級管理人員,或從事信貸管理工作。
(六)調整新設法人機構或分支機構的審批許可權。上述准入政策調整范圍內的銀行業法人機構設立,分為籌建和開業兩個階段。其籌建申請,由銀監分局受理,銀監局審查並決定;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受理、審查並決定。在省會城市所轄農村地區設立銀行業法人機構的,由銀監局受理、審查並決定。
其籌建行政許可事項,其籌建方案應事前報當地監管機構備案(設監管辦事處的,報監管辦事處備案)。其開業申請,由銀監分局受理、審查並決定;未設銀監分局的,由銀監局受理、審查並決定。
上述法人機構及其分支機構的金融許可證,由決定機關頒發。
(七)實行簡潔、靈活的公司治理。農村地區新設的各類銀行業金融機構,應針對其機構規模小、業務簡單的特點,按照因地制宜、運行科學、治理有效的原則,建立並完善公司治理,在強化決策過程的控制與管理、縮短決策鏈條、提高決策經營效率的同時,要加強對高級管理層履職行為的約束,防止權力的失控。一是新設立或重組的村鎮銀行,可只設董事會,並由董事會行使對高級管理層的監督職能。董事會可不設或少設專門委員會,並可視需要設立相應的專門管理小組或崗位,規模微小的村鎮銀行,其董事長可兼任行長。二是信用合作組織可不設理事會,由其社員大會直接選舉產生經營管理層,但應設立由利益相關者組成的監事會。三是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其經營管理層可由投資人直接委派,並實施監督。
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科學設置業務流程和管理流程,精簡設置職能部門,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實現高效、安全、穩健運作。
村鎮銀行、信用合作組織以及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的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外資金融機構除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銀行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78號)和《境外金融機構投資入股中資金融機構管理辦法》(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03年第6號)等法律、法規外,在農村地區的其他准入政策適用本意見。
三、主要監管措施
(一)堅持「低門檻、嚴監管」的原則,實施審慎監管。要強化對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資本充足率、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不良資產率及單一集團客戶授信集中度的持續、動態監管。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必須執行審慎、規范的資產分類制度,在任何時點,其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8%,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不得低於100%,內部控制、貸款集中、資產流動性等應嚴格滿足審慎監管要求。村鎮銀行不得為股東及其關聯方提供貸款。
(二)根據農村地區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的資本充足狀況及資產質量狀況,適時採取差別監管措施。一是對資本充足率大於8%、不良資產率在5%以下的,監管機構可適當減少對其現場檢查的頻率或范圍,支持其穩健發展。二是對資本充足率低於8%、大於4%的,要督促其限期提高資本充足率,並加大非現場監管及現場檢查的力度,適時採取限制資產增長速度、固定資產購置、分配紅利和其他收入、增設分支機構、開辦新業務以及要求其降低風險資產規模等措施,督促其限期進行整改。三是對限期達不到整改要求、資本充足率下降至4%、不良資產率高於15%的,可適時採取責令其調整高級管理人員、停辦所有業務、限期重組等措施。四是在限期內仍不能有效實現減負重組、資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應適時接管、撤銷或破產。
對專營貸款業務的全資子公司,應主要實施合規監管,並與其母公司實施並表監管。
(三)引導和監督新設銀行業法人機構的資金投向。原則上,信用合作組織應將其資金全部用於社員,確有資金富餘的,可存放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購買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對新設立的信用合作組織,只要其管理規范,誠實守信,運行良好,其他銀行業金融機構可根據其實際需要予以融資支持。鼓勵農村地區其他新設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兼顧當地普惠性和商業可持續性的前提下,將其在當地吸收的資金盡可能多地用於當地。對確已滿足當地農村資金需求的,其富餘資金可用於購買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發行的金融債券,或通過其他合法渠道向「三農」融資。
(四)建立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支農服務質量評價考核體系。一是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制定滿足區域內農民、農村經濟對金融服務需求的信貸政策,並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制定明確的服務目標,保證其貸款業務輻射一定的地域和人群。二是銀行業金融機構應根據在農村地區開展貸款業務的特點,積極開展制度創新,構建正向激勵約束機制,建立符合「三農」實際的貸款管理制度,培育與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相適應的信貸文化。三是監管機構應建立對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支農服務質量考核體系,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對該機構綜合評價、行政許可以及高級管理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內容,促進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安全穩健經營,滿足農村地區的有效金融需求。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3. 農業保險+保險資金支農融資是什麼意思
《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意見》提出了9方面29條政策措施。一是構築保險民生保障網,完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把商業保險建成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支柱,創新養老保險產品服務,發展多樣化健康保險服務。二是發揮保險風險管理功能,完善社會治理體系。運用保險機制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發揮責任保險化解矛盾糾紛的功能作用。三是完善保險經濟補償機制,提高災害救助參與度。將保險納入災害事故防範救助體系,建立巨災保險制度。四是大力發展「三農」保險,創新支農惠農方式。積極發展農業保險,拓展「三農」保險的廣度和深度。五是拓展保險服務功能,促進經濟提質增效升級。充分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的獨特優勢,促進保險市場與貨幣市場、資本市場協調發展,推動保險服務經濟結構調整,加大保險業支持企業「走出去」的力度。六是推進保險業改革開放,全面提升行業發展水平。深化保險行業改革,提升保險業對外開放水平,鼓勵保險產品服務創新,加快發展再保險市場,充分發揮保險中介市場作用。七是加強和改進保險監管,防範化解風險。推進監管體系和監管能力現代化,加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八是加強基礎建設,優化保險業發展環境。全面推進保險業信用體系建設,加強保險業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全社會的保險意識,在全社會形成學保險、懂保險、用保險的氛圍。九是完善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支持政策。建立保險監管協調機制,鼓勵政府通過多種方式購買保險服務,研究完善促進現代保險服務業加快發展的稅收政策,適時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加強對養老產業和健康服務業的用地保障,完善對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政策。《意見》強調,各地區、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快現代保險服務業發展的重要意義,加強溝通協調、形成工作合力,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促進現代保險服務業有序健康發展。[1]
4. 金融服務領域有哪些方面的創新
由於競爭激烈,金融機構多以延伸服務來爭取更多客戶。
1.客戶需求的延伸:過去金融機構的服務只限於滿足金融業務的現實需求,而現在金融機構開始研究和滿足客戶的潛在需求,如銀行向客戶提供貸款,除了滿足客戶融資這個需求之外,還可以通過該業務顯示客戶的信用度,滿足其將來獲得更多資金支持等潛在需求。銀行可以通過公開信用評級結果、頒發信用等級證書、追加授信額度等方式滿足客戶的這種潛在需求。
2.金融服務內容的延伸:過去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服務僅限於金融業務范圍,但個性化營銷提倡銷售人員像交朋友一樣與客戶相處,對客戶在金融業務以外的某些需求也應盡力滿足,以密切與客戶之間的關系。
3.金融服務場所的延伸:長期以來,金融機構一直習慣於櫃台服務,在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形成過程中,金融機構的服務場所逐漸延伸到客戶的工作場所。而現在的金融服務則延伸到更廣的范圍,金融機構的主動營銷方式及服務手段的電子化,使社區、家庭都可以成為金融服務的場所。
4.金融服務種類的創新如果金融機構的服務種類單一,即使金融機構銷售人員的營銷能力十分強,客戶也會棄之而去。所以,豐富的金融服務種類是金融機構銷售人員營銷的有效工具。因此,各金融機構在傳統的金融服務之外,紛紛增加金融服務的種類。如理財服務、投資咨詢、財務顧問、擔任中介、項目融資等中間業務,漸漸成為金融機構的新寵。
5. 財政支農的資金政策有那些
目前包括以下幾塊資金:
1、每年預算安排的農業項目資金以及上級追加的指標,包括版農業基礎設施權建設(例如土地平整,蔬菜大棚建設等)、小型農田水利,中央農業綜合開發資金
2、各種涉及農民的各類糧食及農業生產資料補貼資金,包括民生工程安排的本級及上級追加資金,農業生產資料補貼資金、農機具購買補貼、退耕還林補貼,以及最近新出台的家電下鄉補貼等近20項補貼,及代農民墊付的資金,如農業保險農民應承擔部分
3、動植物防疫疫苗購買
4、對農業專業合作組織及實行農業產業化的獎勵
5、農村人畜飲水安全
6、村級債務化解
7、農產品加工與促銷獎勵
8、農村村村通道路建設
9、農村義務教育補貼
10、對村委會及村集體經濟的補貼
11、農村五保戶及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12、每年安排的新農村建設資金專項
13、農村文化及精神文明建設資金
6. 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試點的配套政策是什麼
(1)綜合運用多種貨幣政策工具,建立推進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正向激勵機制。對符合條件的農村信用社,可優先辦理支農再貸款;對支農貸款發放比例高的農村信用社,可根據其增加支農信貸投放的合理需求,通過允許其靈活支取特種存款等手段,拓寬其支農信貸資金來源。
(2)通過銀行間市場發行資產證券化產品和信用衍生產品,拓寬涉農金融機構的資金來源,分散農業貸款的信用風險。鼓勵涉農金融機構根據自身需要和市場狀況,積極探索開發以中長期農業基礎設施和農業綜合開發貸款等涉農貸款為基礎資產的證券化產品,防範和控制涉農信貸資產風險。
(3)加快農村支付體系建設步伐,提高農村地區支付結算業務的便利程度。涉農金融機構要開發和推廣適合農村實際的支付結算服務品種。加快推進農村地區支付服務基礎設施建設,逐步擴展和延伸支付清算網路在農村地區的輻射范圍。(4)加強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改善區域金融生態。中國人民銀行試點地區的分支機構要建立健全農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涉農企業的電子信用檔案,設計客觀、有效的信用信息指標體系,建立和完善科學、合理的資信打分和信用積分制度,推動建立農村信用信息共享機制。
(5)按照「寬准入、嚴監管」和「區別對待」的原則,完善和實施鼓勵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的市場准入和扶持政策。(6)發揮財政性資金的杠桿作用,增加金融資源向農村投放的吸引力。在有條件的試點地區,鼓勵地方政府建立涉農貸款風險補償制度。同時,也可對涉農企業與農戶的貸款實行貼息,或者建立保險補貼金制度,為提供涉農業務的保險公司和參保企業與農戶提供保費、經營費用和超賠補貼。
7. 北京惠農資本管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簡介:北京惠農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簡稱「惠農資本」)成立於2009年,是一家專業化的私募基金管理機構。截至2014年6月,旗下管理基金達11支,管理資產規模190億元人民幣,業務范圍涵蓋股權投資、夾層資本、並購基金、風險投資、特殊資產投資與管理等領域。恆之高遠,行於穩健—誠信,專業、穩健、創新、共贏是惠農資本的核心價值觀,與投資人、被投資企業和合作夥伴合作共贏,實現被投資企業的增值與成長是惠農資本的核心使命!惠農資本願景:專注的金融支農實踐者,專業的資產管理者,優秀的金融服務機構。公司業務范圍涵蓋股權投資、夾層資本、並購基金、風險投資、特殊資產投資與管理等領域。截至2014年6月,旗下管理基金達11支,管理資產規模190億元人民幣。
法定代表人:尉立東
成立時間:2009-06-17
注冊資本:10000萬人民幣
工商注冊號:110000012013278
企業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獨資)
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區海淀北二街8號6層710-90室
8. 農信社「金融紐帶」催化效應指的是什麼
發揮金融紐帶作用 助推縣域經濟發展
——衡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
近年來,衡陽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充分發揮金融部門職能作用,立足本職,以支持和服務地方經濟建設為己任,進一步加大信貸投入,創新服務舉措,優化信貸投向,強力推動地方經濟快速發展。至4月末,全縣各項存款余額達到62億元,比年初增加7.93億元;各項貸款余額達到30.5億元,比年初增加0.9億元,繼續保持全省同行存貸規模十強。涉農貸款佔全縣金融機構涉農貸款總額的98%,得到了各級領導的充分肯定,《湖南日報》連續5年頭版頭條報道了該社的支農經驗。
一、積極搭建銀企平台,擇優扶持優質企業。近年來,該社通過開展授信調查、優惠貸款利率、增加授信額度等舉措,積極為中小企業發展助力,先後支持100萬元以上的貸款企業78個,現有貸款余額達7890萬元,其中近兩年新增企業貸款3166萬元,累放企業貸款近3億元。在支持的貸款企業中,每年實現新增產值3530萬元,安排就業達2000餘人。近年來,該社認真落實縣委政府重點項目建設任務會議精神,積極搭建銀企平台,找准銀企對接點,開發出「企企發」貸款品種,擇優選取100家中小企業作為重點支持對象。目前,聯社已上門為95個項目進行了面對面溝通和洽談,為35家企業提供了5780萬元的信貸支持,為29家列入授信的企業授信2.18億元。
二、突出信貸投放重點,大力扶持規模農業。一是突出支持種養大戶發展。對種養大戶貸款,該社積極與縣農業局、畜牧水產局進行溝通,摸清全縣種養大戶數量、規模和區域分布,並擇優進行扶持。該聯社每年累計投放資金近5億元,使全縣各類專業戶和特色種養業大戶達1.2萬戶,產生經濟效益達6000多萬元,並帶動了一批農戶走上致富的通道。如聯社重點支持的西渡英南村和樟樹群益村兩個種豬養殖場中心已成規模化,兩村被評為全省新農村建設示範點。每年投入信貸資金6000多萬元支持的金蘭、庫宗、洪市、欄壠等9個鄉鎮為重點的優質烤煙產業帶,為煙農帶來經濟效益近1000萬元。通過扶持規模水稻種植,該縣多次被評為「全國糧食生產先進縣」。二是突出支持龍頭加工企業。該聯社對在農業產業化發展過程中有龍頭效應、有發展潛力、有聯動農戶作用的傢具生產、湘蓮和大米深加工業、飼料加工等25家重點骨幹企業進行支持。其中庫宗宏發傢具、洪市德利米業等21家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產品已躋身省外。這些企業帶動從事加工配套的農戶上萬戶,年產值達億元以上,有力地促進了當地經濟的發展。三是支持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樹立「大三農」觀念,轉變支農觀念,近三年該社累計投入6420萬元信貸資金,大力扶持羅洪冬棗基地等全縣15家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走上健康的發展之路。其中達到市級示範性專業經濟合作組織的有4家,達到省級示範性經濟合作組織的有2家。
三、著力創新貸款品種,全力支持商戶創業。一是拓寬信貸服務領域。近年來,該聯社著重推出了「商戶通」貸款品種,與縣個體私營協會加強合作,全力拓展個體工商戶優質客戶。在每個基層信用社設立了客戶維護人員,主動走訪,加強聯系和服務,加強溝通和信息共享,做到有的放矢。目前,共支持個體工商戶22315戶,累計發放貸款39620萬元。二是拓寬信貸服務對象。為解決客戶擔保條件不足、客戶資金需求多樣化的問題。該社根據市場需求推出了「金農」、「金商」貸款卡,憑卡就可以到當地信用社辦理授信額度內的貸款業務,開辦此項業務以來,已經為3500戶優質農戶和1200個體商戶評級授信,有效解決了貸款時效問題,實現了服務和效益的雙豐收。三是創新創業貸款品種。針對農民工返鄉熱潮,該社出台優惠措施,全力支持返鄉農民工創業,與婦聯合作開辦「巾幗建功」婦女創業貸款、以及開辦了林權抵押、存貨質押等多種形式的擔保貸款的信貸新品種。累計發放創業貸款8700萬元,支持300多名返鄉民工回鄉創業,目前,形成100萬元以上的規模企業13家,增加就業崗位1000多個,創造年產值5000萬元。
四、狠抓小額貸款發放,積極支持農民致富。一是簡化貸款審批手續。以「貸款證」發放為切入點,簡化農戶貸款手續。該聯社近兩年共發放貸款證126583戶,貸款證發放率在98%以上。農戶只要持貸款證到信用社辦理貸款,在授信額度內,可隨到隨貸。二是提高小額貸款授信額度。聯社把各鄉鎮的發展速度與農戶產業規模、信用等級相結合,對優質農戶、種養大戶適當調高授信額度,從2萬元提高到5萬元,滿足了農業生產發展的需要。三是推行利率優惠政策。對授信用戶的貸款利率在應上浮幅度的基礎上下浮10%至30%,此項措施每年為客戶優惠貸款利息近300萬元。四是實行支農責任制。各信用社對信貸員明確了服務區域,支農工作專人負責,並設立了舉報電話和舉報箱。創新推行「四個一」服務,每個村設立了一塊支農服務公示牌;每個農戶送一張支農聯系卡;包村信貸客戶經理每人一本工作日誌;信用社每月一張監測表。聯社推出包村服務「四個一」以來,支農效率和農民滿意度大大提升。
近年來,該聯社為縣域經濟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同時,也獲得了來自各方的好評。先後連續多年被縣委、政府評為目標管理「先進單位」,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工作「先進後盾單位」、煙葉生產「優質服務單位」。先後被市委、市政府評為「文明標兵單位」,被省委授予「全省農村『三個代表』學習教育活動先進集體」,被省政府評為「省級文明單位」和「省級文明標兵單位」,被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評為「支農工作先進單位」和「十佳縣級信用聯社」,被省文明辦授予「全省公益形象示範單位」等榮譽稱號。在2007年人大、政協換屆中,有9人當選縣政協委員29人當選為縣人大代表,得到了廣大群眾的高度認可。聯社黨委書記、理事長杜新華2011年被授予全國「五一勞動獎章」和「省勞動模範」榮譽稱號。
摘自網路文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