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機構包括什麼
金融機構是抄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襲,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各類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⑵ 金融服務公司分為哪幾種
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運用貨幣交易手段融通有價物品,向金融活動參與者和顧客提供的內共同受益、獲得容滿足的活動。按照世界貿易組織附件的內容,金融服務的提供者包括下列類型機構:保險及其相關服務,還包括所有銀行和其他金融服務(保險除外)。
廣義上的金融服務,是指整個金融業發揮其多種功能以促進經濟與社會的發展。具體來說,金融服務是指金融機構通過開展業務活動為客戶提供包括融資投資、儲蓄、信貸、結算、證券買賣、商業保險和金融信息咨詢等多方面的服務。增強金融服務意識,提高金融服務水平,對於加快推進我國的現代金融制度建設,改進金融機構經營管理,增強金融業競爭力,更好地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除了食品行業,宋清輝認為金融行業或將收割第一波紅利。宋清輝表示,從目前來看,區鏈會在金融(銀行)行業最先實現價值。因為區塊鏈基本實現了銀行業的所有核心功能,即價值的安全儲存和轉移中心。預計在未來的幾年內,一波基於區塊鏈技術的公司比如智鏈ChainNova或將深刻影響到整個金融行業。
⑶ 金融公司的經營范圍有那些
投資公司業務范圍廣闊,主要包括:建設項目投資、商業貿易投資、教育基礎設施及回其咨詢服務答。實業投資、風險投資、融資理財、助貸咨詢服務,委託理財、企業、個人貸款服務、個人投資理財服務、房產抵押貸款咨詢服務、在建工程項目貸款及短期墊資咨詢服務。城市建設、商業、教育投資,投資咨詢服務,信用擔保及相關擔保咨詢服務,金融信息咨詢服務。工程項目投資、實業投資、創業投資、房地產投資、投資管理、咨詢服務。
(3)金融公司按照業務內容可分為擴展閱讀:
金融服務經營范圍:
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信息技術外包服務;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業務流程外包服務;接受金融機構委託從事金融知識流程外包服務。
參考資料:網路-經營范圍
⑷ 金融投資公司的主要業務是什麼
投資公司經營范圍
易生活:建設項目投資、商業貿易投資、教育基礎設施及其咨詢服務。
實業投資、風險投資、融資理財、助貸咨詢服務,委託理財、企業、個人貸款服務、個人投資理財服務、房產抵押貸款咨詢服務、在建工程項目貸款及短期墊資咨詢服務
城市建設、商業、教育投資,投資咨詢服務,信用擔保及相關擔保咨詢服務,金融信息咨詢服務(均不含中介服務),(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企業管理咨詢、形象策劃、營銷策劃、市場調查、民意調查、提供勞務服務、新產品代理、技術開發、轉讓(以上均不含中介服務)。
城市建設、商業、農業、教育投資、投資咨詢服務、金融信息服務(不含中介服務)建材銷售、勞務技術咨詢。
投資咨詢服務、投資管理、創業信息、助貸咨詢服務。(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城市建設、商業、農業、教育投資、投資咨詢服務、金融信息咨詢服務(不含中介服務)、建材銷售、勞務技術咨詢代理。
城市建設、商業農業、教育投資、投資咨詢服務、金融信息咨詢服務、融資理財服務。
貴金屬投資咨詢服務;投資管理咨詢服務。(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投資管理、投資咨詢服務;創業投資、企業及個人投資;家庭理財;(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項目投資、投資管理、投資咨詢服務。(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創業投資、投資管理、投資咨詢服務;家庭理財咨詢服務。(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項目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投資咨詢服務。(以上項目需專項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工程項目投資;實業投資;創業投資;房地產投資;投資管理;咨詢服務。(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創業投資、實業投資、理財咨詢服務、融資咨詢服務、汽車租賃。(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投資咨詢、家庭理財。(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創業投資、投資管理、投資咨詢服務 ;家庭理財咨詢服務。(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商業、貿易、城建投資;投資信息咨詢;金融信息咨詢;委託投資業務(法律法規規定應專項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投資、融資咨詢服務、助貸咨詢服務。
城市建設、商業、農業、教育投資、投資咨詢服務、金融信息咨詢服務(不含中介服務)建材銷售、勞務技術咨詢代理。
助貸公司
個人理財.助貸信息咨詢服務。
營運非營運車輛抵押、商住房產及土地抵押、車輛消費、助學、個體工商戶、農業貸款及投資擔保貸款咨詢服務;小額信用貸款咨詢服務。
助貸咨詢服務;機動車輛抵押、商住房及土地抵押咨詢服務;貸款及投資擔保咨詢服務;小額信用貸款、投資理財咨詢服務。
住房、消費、實業投資、風險投資、票據拆現投資、商業投資、投資、融資理財、助貸、咨詢服務。
助貸咨詢。(法律法規規定應經審批的,未獲審批前不得經營)
銀行抵押、質押、信用擔保貸款業務咨詢服務;典當業務咨詢服務;財產、人壽保險業務咨詢服務;相關法律法規咨詢服務。
理財咨詢公司
投資管理;投資咨詢;理財顧問;商務信息咨詢;市場營銷策劃;企業管理咨詢。
投資理財咨詢服務。
理財信息服務、商務代理。
企業管理、承兌兌換、創業信息、經濟信息及工商稅務業務的咨詢服務。
投資理財咨詢服務(涉及行政許可的憑許可證經營)。
中小型事業單位貸款咨詢、房產證貸款咨詢、車輛、公務員、教師等貸款咨詢服務*
提供理財咨詢、策劃、培訓服務。
⑸ 金融公司的經營范圍有哪些
金融投資公司是一個對金融相關的企業進行資金股權的投資,使目標公司獲得資金,根據自己出資的多少對目標公司行駛自己的權力和義務,也就是參與相關工作的管理,使得目標公司的資產增加的投資公司。公司不能幹涉目標公司的日常經營活動。投資公司經營范圍包括:
1、工商代理、企業形象 策劃、企業管理咨詢、財稅顧問、投資顧問、財稅代理、資產託管、商務資訊;商標注冊。
2、教育資訊;翻譯;國內商業、物資供銷業;進出口業務等多個領域.每個公司注冊時申請的經營范圍不一樣,需要區別對待的。
3、投資管理,實業投資,投資信息咨詢,經濟信息咨詢,商務信息咨詢,企業管理咨詢(以上咨詢除經紀),企業形象策劃,市場信息咨詢(不得從事社會調查,社會調研,民意調查、民意測驗),市場營銷策劃、禮儀服務,會務服務,公關策劃,展覽展示策劃,文化藝術交流活動策劃。
(5)金融公司按照業務內容可分為擴展閱讀:
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了規范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范企業經營行為,保障企業合法權益,依據有關企業登記管理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登記的企業。
第三條經營范圍是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業務范圍,應當依法經企業登記機關登記。
申請人應當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選擇一種或多種小類、中類或者大類自主提出經營范圍登記申請。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沒有規范的新興行業或者具體經營項目,可以參照政策文件、行業習慣或者專業文獻等提出申請。
企業的經營范圍應當與章程或者合夥協議規定相一致。經營范圍發生變化的,企業應對章程或者合夥協議進行修訂,並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⑹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有哪些不同的類型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一)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金融經營機構1.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監管機構是根據法律規定對一國的金融體系進行監督管理的機構。
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均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2.金融經營機構金融經營機構是指從事相關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
(二)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1.存款性金融機構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吸收各種存款獲得資金來源,並將之貸給需要資金的各經濟主體及投資於證券等獲得收益的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等。
2.非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以接受資金所有者根據契約規定繳納的非存款性資金為主要來源,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三)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1.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
它們不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的,在特定的業務領域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例如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2.非政策性金融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四)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1.銀行金融機構銀行是經營貨幣和信用業務的經營機構。
它通過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匯兌等業務,在整個社會范圍內融通資金。
按照不同的劃分標准,現代銀行有各種不同的分類。
例如,按資本性質劃分,有國家銀行、公私合營銀行、私營銀行;按職能劃分,有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專業銀行。
2.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指經營各種金融業務但又不稱為銀行的金融機構。
這類機構較為龐雜,例如保險機構、證券機構、消費信用機構、投資基金機構、財務公司、典當行等。
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產生,使金融機構、融資渠道和融資形式多樣化,為客戶提供的金融服務也日益多樣化,同時也使金融界增加了競爭對手,有利於金融業提高服務水平。
(五)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1.本國金融機構本國金融機構是指在一國境內注冊並允許開展金融業務的企業,比如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
2.外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是指在一國境外注冊並經所在國家或地區金融監管當局或行業協會認可的金融機構,比如在我國開展業務的花旗銀行。
改革開放以來,越來越多的外資銀行開始進入中國市場,為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和金融市場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3.國際金融機構國際金融機構又稱為國際金融組織,是指世界多數國家的政府之間通過簽署國際條約或協定而建立的,從事國際金融業務,協調國際金融關系,維系國際貨幣和信用體系正常運作的超國家金融機構。
比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
⑺ 消費金融公司的業務范圍
《試點辦法》規定,消費金融公司可經營的業務包括: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信貸資產轉讓,境內同業拆借,向境內金融機構借款,經批准發行金融債券,與消費金融相關的咨詢、代理業務,銀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通過經銷商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約定的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耐用消費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車)的貸款。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直接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個人及家庭旅遊、婚慶、教育、裝修等消費事項的貸款。 消費金融公司即將助力擴內需
當出口貿易無法實現經濟增長、投資市場行情無法預測之時,在我國宏觀經濟的三駕馬車中,也許只有擴大消費才能擴大內需,從而更好地刺激經濟復甦。在此背景下,銀監會昨日宣布,向社會公眾徵求對《消費金融公司試點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試點辦法》)的意見,並擬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設立消費金融公司試點。
據了解,所謂消費金融公司,主要的特點是在不吸收公眾存款的前提下,為無法從銀行渠道獲得融資的客戶提供小額無擔保無抵押貸款。在CPI、PPI連續三個月出現下降,數據所反映出的居民消費意願持續低迷的狀態下,無擔保無抵押的小額貸款能夠成為刺激消費的原動力嗎?與以往的消費信貸服務公司相比,消費金融公司的優勢和不足又是什麼?本報對此將一一解讀。 出資人為境內外金融機構最低3億元可注冊消費公司資本充足率不得低於10%
銀監會相關人士昨日表示,所謂消費金融公司,就是指經銀監會批准,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以小額、分散為原則,為中國境內居民個人提供以消費為目的的貸款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而消費金融公司所發放的貸款,主要用於客戶購買個人耐用消費品。個人耐用消費品貸款是指消費金融公司通過經銷商向借款人發放的用於購買約定的家用電器、電子產品等耐用消費品(不包括房屋和汽車)的貸款。
據銀監會透露,在我國目前從事消費信貸服務的金融機構類型很少,只有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兩類機構,消費貸款占貸款總額的比例不到12%,而且消費信貸業務品種也少之又少,主要是以住房按揭貸款、汽車貸款和信用卡業務為主。以耐用消費品為對象的無擔保無抵押的小額消費信貸只有個別商業銀行和擔保公司聯合辦理過,但是這類信貸一般規模小、手續繁瑣、專業化程度低、效率不高。 此類公司主要出資人為境內外金融機構及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試點辦法》對主要出資人制定了嚴格的准入條件。例如具有5年以上消費金融領域的從業經驗,資產總額不低於800億元人民幣,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盈利,3年內不轉讓出資等。對於境外金融機構,還必須符合在中國境內設立代表處兩年以上,且所在國家或地區金融監管當局已與銀監會建立良好的監管合作機制等。
知情人士表示,《試點辦法》將徵求全社會各界意見,時間為一個月。而在銀監會發布此消息之前,已經有包括境內外多家金融機構和企業在爭取設立此類公司的資格。但由於首批試點僅在北京、天津、上海、成都4個城市開展,且每個城市僅試點一家公司,究竟誰有資格成為首批消費金融公司的股東,還要看試點公司的運行情況。 消費金融公司最低注冊資本要求為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這是參考了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注冊資本要求,並考慮到消費金融公司在初期業務經營中實現盈虧平衡的需要而制定的最低資本要求。另外,非金融機構還應具備凈資產率不低於30%的條件。
按照銀監會此前對汽車金融公司注冊資本的要求,汽車金融公司注冊資本的最低限額為5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注冊資本為一次性實繳貨幣資本。非銀行金融機構作為汽車金融公司出資人,應當具備注冊資本不低於3億元人民幣或等值的可自由兌換貨幣的條件。 由於此類公司不吸收存款,因此監管層將對公司的資本充足率做較高要求。《試點辦法》制定了不低於10%的資本充足率標准,另外還制定了不低於100%的資產損失准備充足率以及不高於資本總額100%的同業拆借資金比例。
雖然目前各商業銀行資本充足率標准尚為8%,但各銀行實際是按照10%的既定目標去完成的。據記者了解,國際上很多歷史悠久的銀行資本充足率達標線高達13%。另據相關人士透露,銀監會要求金融公司的不良率控制在5%以下,這個比例與商業銀行不良率沒有太大區別。 為防止消費者過度消費,《試點辦法》規定,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發放消費貸款的余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而對於此類貸款的利率,銀監會表示,雖然是按借款人的風險等級定價,但最高不得超過央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
按照規定,貸款利率較央行基準利率上浮超過4倍即為高利貸,消費金融公司在此剛巧打了擦邊球。但4倍的利率在同等產品中已經屬於非常高的利率水平,因此不少專家在接受采訪時都認為,如果消費金融公司能夠在境內試點成功並且獲得很大的客流量,那麼這個公司本身的股東都將靠高息收益賺得盆滿缽溢。
「擴大內需的關鍵是擴大消費」
銀監會出台《試點辦法》並非一蹴而就。據記者了解,早在去年,有關銀監會將成立消費金融公司的消息就被媒體曝出。在這一點上,銀監會昨日表示,事實上,從2007年底開始,銀監會就對國內外消費金融行業的發展情況進行了研究。
針對此次《試點辦法》的出台,銀監會認為,這是為了貫徹我國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增長的戰略方針,通過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務以促進消費需求的增長,增強消費對經濟發展的拉動作用。
消費金融公司此時成立意義重大,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3.57,0.07,2.00%)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在宏觀方面,擴大內需的核心是擴大消費。成立消費金融公司,最直觀的方面是擴大消費,為不同客戶群體提供個性化服務,同時為金融市場增加產品的種類和數量。
而參股或控股的金融機構,可通過消費公司貸款利息收益獲得更高的盈利點。
「銀行不能滿足所有融資需求」
「銀行不能滿足所有融資需求,這時就需要有一個金融機構給在銀行貸不到錢的客戶辦理融資業務。」北京大學中國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呂隨啟這樣表示。他介紹,所謂消費金融公司就是以前財務公司的升級版。
據記者了解,所謂財務公司,就是由大型企業集團投資成立的為本集團提供金融服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財務公司經營的金融業務大體上可分為融資、投資和中介三大塊。而這里提到的「融資」主要是發行企業債券和從事同業拆借,客戶群體為企業主。對此《試點辦法》顯示,與商業銀行相比,消費金融公司的目標客戶是有穩定收入的中低端個人客戶,包括年輕人群、年輕家庭,或需要將家用電器等消費品更新換代的家庭。
「消費金融公司的主要任務是向從銀行或其他渠道借不到款的客戶提供資金,用於消費。由於一些客戶的信用記錄存在問題,所以金融公司要收取較高利息來控制自身的資金風險。」呂隨啟表示。
對於利用消費金融公司來刺激消費實現擴大內需的言論,呂隨啟並不認同。他認為消費金融公司的成立和刺激消費無關,「這僅是金融體系的一次完善」。 無論如何,將成立消費金融公司的消息讓很多短時間內有貸款需求的人看到了希望。如果一切運行順利,此類公司將在6月份正式參與到百姓生活中。但如果此類金融公司貸款所收利息按4倍於央行同期貸款利率收取,金融公司內部的利潤分配問題將成為新的關注點。
在金融公司的股東身份問題上,盡管銀監會公布了出資人主要為境內外金融機構,但也為其他機構介入消費金融公司預留了空間——《試點辦法》規定,銀監會認可的其他出資人也可入股消費金融公司。
「這畢竟是個新的東西,監管層對此類公司監管經驗不足,將面臨巨大挑戰,其中最難檢測的就是股東信息披露及股東利潤是否存在沖突的問題。」呂隨啟表示,他認為,在股東構成方面,如果是實業資本和金融資本一起做股東,存在的問題將更多更復雜。另外,違約風險和違約率如何有效控制避免形成壞賬,也是令監管層「頭疼」的問題。
與同級產品大比拼
消費信貸VS信用卡 據銀監會相關人士介紹,消費金融公司為客戶提供的貸款服務與信用卡業務為客戶提供的貸款服務雖然從理論上比較相似,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很大區別。
「一般來說,信用卡消費屬於透支消費,就是客戶先用自己擁有的額度進行消費,過50天之後再把錢還給銀行。而消費金融公司的貸款原理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客戶在進行消費時發現資金不夠,到金融公司申請貸款,金融公司在核實貸款者信用記錄後,將這筆貸款直接劃給客戶需要支付的商家;當客戶在這個金融公司有過良好的貸款記錄後再次貸款時,金融公司可以直接把資金貸給客戶,由客戶按照自己的需求將錢用於消費。」在闡述消費金融公司和信用卡業務的區別時,銀監會人士這樣表示。她說,為防止一般用途個人消費貸款被挪做他用,銀監會還要求,該項貸款的額度不得超過以往對該借款人發放單筆貸款的最高額度。
而在具體的貸款還款細節上,二者也有很大不同。首先是貸款額度上,目前很多銀行為符合條件的客戶發放較高額度的信用卡,一些信用卡金卡額度甚至高達百萬元;而消費金融公司向個人發放消費貸款的余額不得超過借款人月收入的5倍,也就是說,如果客戶月收入5000元,那麼金融公司一次性發放給他的貸款最多不超過2.5萬元。
其次,在一筆貸款業務的還款時間上,信用卡的還款時間是30天左右,商場分期付款最長為36個月。而據相關人士介紹,金融公司如果開設,還款期限可能為1年。由此出現了新的區別:信用卡在規定還款期內是不需要支付貸款利息的,而金融公司規定貸款利率按借款人的風險定價,但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
消費信貸VS銀行無擔保產品 其實在消費金融公司試點之前,境內已經有一些銀行推出了所謂「無擔保、無抵押」的小額貸款業務。例如渣打銀行此前推出的「現貸派」貸款產品,這款產品對客戶身份的要求是每月稅前收入3000元,只要滿足這一個條件,同時客戶在央行信用記錄良好,即可獲得最高30萬元的貸款,最長使用期限為4年。相比之下,消費金融公司的優點是沒對消費者月收入進行硬性規定,它巧妙地將月收入與貸款額度聯系在了一起。
和消費金融公司客戶貸款的目的相同,「現貸派」產品也是用於小額個人或家庭消費,如結婚、裝修、旅遊、進修、購置家電等。除渣打銀行外,花旗銀行也有一款類似的小額貸款業務「幸福時貸」,基本上均是針對年輕人大宗購買、留學深造、蜜月旅行等消費需求。但據記者了解,這些看上去沒有更多附加條件的小額貸款,需要客戶支付較高的利率,年利率一般在7%-9%之間,雖低於消費金融貸款,但服務費率不掉身價:「現貸派」與「幸福時貸」都採用固定利率,並按月收取貸款本金0.49%的賬戶管理費。
相比之下,消費信貸最大的優點是:客戶只要信用記錄良好,就可在短時間內獲得貸款,最快一筆業務只需半小時。而銀行無擔保產品雖然「看上去很美」,可實際申請卻要客戶等待很長時間,辦理業務的手續非常復雜。
消費信貸VS典當行小額貸款 雖然都是小額貸款,但消費信貸和典當行對客戶提供的服務差別很大。從資金合算的角度來講,消費信貸平均一年的貸款期限超過了典當行最佳貸款期限3個月的「底線」。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相關專家算的一筆賬:以消費者在銀行做房地產類一年期的貸款舉例,銀行貸款利息加上評估費大約需交貸款額的9%左右,這是一筆一次性的費用,而到典當行抵押兌現,3個月的月息是9.6%左右。「因此說,以3個月為期限,從費用和效率上來說,典當融資要明顯比銀行合算。但是超過了3個月,典當的費用就會超過銀行貸款費用。」
與此同時,消費信貸可以實現無擔保無抵押貸款,可典當行在這方面是「不見兔子不撒鷹」——必須拿到客戶可以用來抵押的票據或車輛才肯放貸。
消費信貸VS小額貸款公司 消費金融公司所面對的人群主要是城市工作的中低收入居民,並沒有將融資大門朝中小企業和涉農企業敞開。
與之相比,此前在多個省市都已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似乎貸款范圍更廣泛。據了解,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對象重點放在從事種植業(如蔬菜大棚)、養殖業、林果業、農副產品加工業(如玉米和果脯深加工)、農村流通業(如物流、運輸業等)的生產者和經營者身上。
小額貸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業法人與其他社會組織投資設立,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機制,既不同於商業銀行,也不同於農信社。
小額貸款公司的注冊資本全部為實收貨幣資本,由出資人或發起人一次足額繳納,它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內外部集資和吸收公眾存款。有限責任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50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資本不得低於1000萬元。單一自然人、企業法人、其他社會組織及其關聯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過小額貸款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10%,這些指標都低於消費金融公司。 另外,與民間信貸中比較常見的高利貸形式相比,消費信貸不但從利率上有優勢,而且從地位上也有優勢。雖然相關人士一直倡導民間信貸陽光化,但真正實現陽光化還要走很長的路,而消費金融公司直接受銀監會監管,一成立就是「正規軍」。另外,在催款方式上,高利貸作風一貫被指為粗暴,但在銀監會的《試點辦法》中,明確提到「不得以威脅、恐嚇等手段催收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