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金融機構在收繳假幣過程中,應告之持有人哪些權利
櫃員應持有反假幣上崗資格證,且收繳假幣須有雙人辦理,換人復核。應給客戶出具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的假幣收繳憑證,並告知客戶有向人民銀行申請鑒定的權利。
⑵ 金融機構收繳的外幣紙幣
金融機構收繳的外幣紙幣,經鑒定為真幣的,有鑒定單位交收繳單位,退換持有人,並收回《假幣收繳憑證》。經鑒定為假幣的,由鑒定單位予以沒收,並向收繳單位和持有人開具《貨幣真偽鑒定書》和《假幣沒收收據》。
⑶ 金融機構在假幣收繳管理過程中出現哪些行為會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罰款
《中國人復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制理辦法》( [2003]第4號令)第十七條規定——
第十七條 金融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但尚未構成犯罪的,由中國人民銀行給予警告、罰款,同時,責成金融機構對相關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一)發現假幣而不收繳的;
(二)未按照本辦法規定程序收繳假幣的;
(三)應向人民銀行和公安機關報告而不報告的;
(四)截留或私自處理收繳的假幣,或使已收繳的假幣重新流入市場的。
上述行為涉及假人民幣的,對金融機構處以1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涉及假外幣的,對金融機構處以1000元以下的罰款。
⑷ 向金融機構一次性支付的債券發行費用什麼意思
債券基金該怎麼選?
首先,看歷史收益,就像我們認為,期中考試的成績第一名,期末考試的成績也不會太差,去年表現優秀的債券基金經理,今年的表現也不會太差。
畢竟債券市場相比較股市而言,更純粹一些,不會涉及到風格切換與大小盤的輪動。
但是,只看歷史收益是不夠的,我們要去分析歷史獲得的收益來源,是不是真的是基金經理靠投資賺來的,還是異常的漲幅。如果是異常的,那就沒有買入的價值了,比如:基金巨額贖回產生的基金贖回費計入資產造成的基金上漲、基金投資債券踩雷之後又兌付造成的基金上漲,這些我們都要排除在外。
因為這些上漲,並不是基金經理真實能力的反應,只是偶然事件。
其次,我們要看債券基金的類型:純債、一級債、二級債。純債基金,是只投債券,不投可轉債、股票等任何權益資產,所以不會受股票市場的波動影響;一級債基,除了投資債券之外,還會參與一級的股票市場,比如打新、定增;二級債基,是除了投資債券之外,直接參與股市。
所以我們在選擇基金類型的時候,要結合當前股票市場、債券市場的行情,以及個人的風險偏好進行選擇。比如:投資者預期股市不會有什麼機會,而且自己也不想投資股市,那就選擇純債;相反,如果我們覺得股市可能會觸底反彈,自己呢也可以接受20%以下的倉位,去投資股市,那麼可以選擇二級債券基金。
最後,那我們是要長期持有,還是短期獲利了結呢?
選擇債券基金,和選擇其他基金公司的方法基本一致,主要目標不是放在操作上,什麼買入後不管不問,也不是玩長期短期的問題。更不是低買高拋大賺一把什麼的,這個巴菲特也做不到。想玩投機博弈的,可以殺入股票市場,先當一回韭菜。
我們主要目的是放在如何選擇出一個靠譜的債券基金去投資,靠譜的基金公司先要符合以下幾點:
1、成立年限。
篩選大於成立5年以上的基金公司,越長越好。可以上天天基金網,在基金篩選欄目,選這基金類型,選擇成立年限大於7年的,將近3年的進行排序。
2、收益率。
將近3年公司的收益率由高到低排序,選擇排名前10的公司做分析。債券基金收益率一般也就在5%~6%左右。
3、基金規模。
在篩選出來的公司中盡量選擇規模大的,越大越有利。
4、費率。
費率越低越好。
5、基金經理。
在基金經理變動一欄,可以查看他們的基金經理有沒有頻繁更換,選擇不經常跟換經理的公司。
按照這5個標准選擇出來的公司,就可以計劃做投資,在偏低估值的情況下買入,主要以長期定投為主。
債基主要以穩定的投資為主,所以收益率也不會很高。投資者可以利用投資債基,進行分散投資,獲得部分穩定的收益。
我建議是中長期持有,因為債券基金不像股票基金每天漲跌幅比較大,債基每天可能波動也就百分之零點幾,甚至更少,不會大漲大跌,如果漲一點就賣出,再扣掉申購費、贖回費基本上就不剩錢了。
⑸ 金融機構應該多多長時間向人民銀行移送臨櫃收繳的假幣
一個季度。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的規定,各商業版銀行收繳的假幣權,應該每個季度向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劃繳一次。
《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
第四條 金融機構收繳的假幣,每季末解繳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由中國人民銀行統一銷毀,任何部門不得自行處理。
⑹ 銀行在一次性收繳假幣多少張以上應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一次性收繳假人民幣20張及以上,假外幣10張及以上應當報案。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假幣專收繳、鑒屬定管理辦法》第七條 金融機構在收繳假幣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提供有關線索:
(一)一次性發現假人民幣20張(枚)(含20張、枚)以上、假外幣10張(含10張、枚)以上的;
(二)屬於利用新的造假手段製造假幣的;
(三)有製造販賣假幣線索的;
(四)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機構收繳行為的。
(6)金融機構一次收繳擴展閱讀:
假幣的收繳方式:
金融機構在辦理業務時發現假幣,由該金融機構兩名以上業務人員當面予以收繳。
對假人民幣紙幣,應當面加蓋「假幣」字樣的戳記;對假外幣紙幣及各種假硬幣,應當面以統一格式的專用袋加封,封口處加蓋「假幣」字樣戳記,並在專用袋上標明幣種、券別、面額、張(枚)數、冠字型大小碼、收繳人、復核人名章等細項。
收繳假幣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收繳單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的《假幣收繳憑證》,並告知持有人如對被收繳的貨幣真偽有異議,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或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當地鑒定機構申請鑒定。收繳的假幣,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⑺ 金融機構收繳的外幣紙幣,經鑒定為真幣,由鑒定單元退還持有人;鑒定為假幣的,鑒
貨幣存取款和外幣兌換業務的金融機構收繳假幣,中國人民銀行及其授權的鑒定機回構鑒定貨幣答真偽。《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法》:第二條貨幣存取款和外幣兌換業務的金融機構收繳假幣、中國人民銀行及其授權的鑒定機構鑒定貨幣真偽適用本法。
⑻ 銀行在收繳假幣過程中一次性發現假幣多少張以上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
金融機構在收繳假幣過程中如一次性發現假人民幣20張(枚)(含20張、枚)以上、假外幣10張(含10張、枚)以上的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並提供有關線索。
在收繳假幣過程中必須遵循以下操作程序:
1、兩名以上業務人員收繳;
2、在持有人視線范圍內當面收繳;
3、加蓋「假幣」章或用專用袋加封;
4、出具《假幣收繳憑證》;
5、向持有人告知其權利。
拓展資料
《中國人民銀行假幣收繳、鑒定管理辦法》是中國人民銀行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懲治破壞金融秩序犯罪的決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制定的辦法。該辦法規范對假幣的收繳、鑒定行為,保護貨幣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假幣的收繳
第六條 金融機構在辦理業務時發現假幣,由該金融機構兩名以上業務人員當面予以收繳。對假人民幣紙幣,應當面加蓋「假幣」字樣的戳記;對假外幣紙幣及各種假硬幣,應當面以統一格式的專用袋加封,封口處加蓋「假幣」字樣戳記,並在專用袋上標明幣種、券別、面額、張(枚)數、冠字型大小碼、收繳人、復核人名章等細項。收繳假幣的金融機構(以下簡稱「收繳單位」)向持有人出具中國人民銀行統一印製的《假幣收繳憑證》,並告知持有人如對被收繳的貨幣真偽有異議,可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機構或中國人民銀行授權的當地鑒定機構申請鑒定。收繳的假幣,不得再交予持有人。
第七條 金融機構在收繳假幣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提供有關線索:
(一)一次性發現假人民幣20張(枚)(含20張、枚)以上、假外幣10張(含10張、枚)以上的;
(二)屬於利用新的造假手段製造假幣的;
(三)有製造販賣假幣線索的;
(四)持有人不配合金融機構收繳行為的。
第八條 辦理假幣收繳業務的人員,應當取得《反假貨幣上崗資格證書》。《反假貨幣上崗資格證書》由中國人民銀行印製。中國人民銀行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負責對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金融機構有關業務人員進行培訓、考試和頒發《反假貨幣上崗資格證書》。
第九條 金融機構對收繳的假幣實物進行單獨管理,並建立假幣收繳代保管登記簿。
⑼ 營改增後金融機構匯總納稅有何規定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內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容局公告2016年第23號)規定:「六、其他納稅事項
(一)原以地市一級機構匯總繳納營業稅的金融機構,營改增後繼續以地市一級機構匯總繳納增值稅。
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范圍內的金融機構,經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和財政廳(局)批准,可以由總機構匯總向總機構所在地的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增值稅。
……
七、本公告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