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你好 我想問問一下 金融租賃公司和融資租賃公司到底在哪些業務范圍上有區別
融資租賃又稱設備租賃或現代租賃
指實質上轉移與資產所有權有關的全部或絕大部分風險和報酬的租賃。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
金融租賃
指由出租人根據承租人的請求,按雙方的事先合同約定,向承租人指定的出賣人,購買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資產,在出租人擁有該固定資產所有權的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所有租金為條件,將一個時期的該固定資產的佔有、使用和收益權讓渡給承租人。
二者區別: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J門7120大類)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L門7310大類)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
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法律授權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監管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目前尚未見到人大通過的法律文件允許商務部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前置審批和監管進行授權。
《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沒有授權過去的外經貿部或現在的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進行監管和審批的法律條文。
六、監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要求租賃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七、租賃標的物范圍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的租賃標的物限定在「固定資產」。在實際監管中還有窗口指導,調整固定資產的經營范圍。融資租賃公司的標的物限定在「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標的物的靈活性與會計准則和稅收政策不符,容易產生行業的潛在風險。
八、風險管理指標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按照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進行風險控制的。依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融資租賃公司按照「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實際運作中,這個指標由出資人按照市場風險來考慮,與政府監管無關。
九、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十、計提呆壞賬准備金不同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對金融租賃公司形成的「金融資產」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金融租賃公司是按照金融機構的標准,允許金融機構在沒有發生損失前也可以計提呆壞賬准備金。
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不屬於「金融資產」,不能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也就是說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發生了損失才可以計提准備金,沒有發生損失就不能計提准備金。
十一、租賃資產登記
金融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在人行的《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融資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每個季度向《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傳入經營數據,以此作為公示登記。
十二、海關監管不同
《海關免關稅進口申請程序》中規定:在辦理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申請手續時,特定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限於向中國境內金融機構或境外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僅限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在此范圍內。
② 融資租賃公司主要有哪幾種形式
公司的組織形式:純內資,純外資,中外合資,業務的話最基本的形式是直租和回租,其他形式大多是這兩種形式演變而來的。直租:融資租賃公司幫你買你想買的設備,然後租給你用,你按約定的時間還款就行了。核心在於租賃物的所有權屬於融資租賃公司,你只要使用權,而且設備的維護,修理等費用都是你的事情。回租:你有設備,但是你急需錢,你可以找融資租賃公司,把設備賣給他,然後你再把設備以融資租賃的形式租回來繼續生產,你以後按約定的時間金額,還款就可以了。相當於盤活了你的資產,帶來了現金流。附上直租和回租的定義:自租:指租賃公司用自有資金、銀行貸款或招股等方式,在國際或國內金融市場上籌集資金,向設備製造廠家購進用戶所需設備,然後再租給承租企業使用的一種主要融資租賃方式。這種直接租賃方式,是由租賃當事人直接見面,對三方要求和條件都很具體、很清楚。直接租賃方式沒有時間間隔,出租人沒有設備庫存,資金流動加快,有較高的投資效益。售後回租:是將自製或外購的資產出售,然後向買方租回使用。回租是承租人將其所擁有的物品出售給出租人,再從出租人手裡將該物品重新租回,此種租賃形式稱為回租。採用這種租賃方式可使承租人迅速回收購買物品的資金,加速資金周轉。回租的對象多為已使用的舊物品。
③ 金融租賃的賬務處理
恩,如果屬於融資租賃的售後租回,它的經濟實質是相當於用固定資產作為抵押向金融公司借款,而非正常的賣舊設備,所以損益(虧損)不能在當期確認而需要在融資租賃期間分攤。
賬務處理:
①先通過固定資產清理科目出凈值:
借:固定資產清理
累計折舊
貸:固定資產
②然後根據協議等,處置:未考慮處置稅費,如有,正常做賬即可,除增值稅外最終影響的是遞延收益。
借:銀行存款等
貸:固定資產清理
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也可以在借方,未來各期跟著租金攤銷)
③售後租回:如果符合融資租賃准則:未考慮購置稅費,如有,正常做賬即可,除增值稅外最終影響的是未確認融資收益(費用)。
借: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
未確認融資費用 (也可以在貸方,即「未確認融資收益」)
貸: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④支付租金時,遞延損益分攤至成本費用或遞減成本費用
借: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
未確認融資收益(也可能在貸方)
貸:銀行存款等
分攤損益:
借: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貸:製造費用——×車間(折舊費)
或
借:製造費用——×車間(折舊費)
貸:遞延收益——未實現售後租回損益
2.融資租賃有協議或合同就可以了,所有權轉移,可以把之前買設備的發票轉移給金融公司也可以不轉移。每期租金金融公司應該開租金發票,讓渡使用權(租金)收入按理說是不能開增值稅專用票的,實務中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與對方協商解決,既可以分期開也可以統一開一張,但是要談好,謹防稅務稽查出麻煩。
④ 金融租賃公司與融資租賃公司有什麼區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銀監會批准和監管的融資租賃公司,可以是銀行機構成立的子公司,也可以是非銀行機構成立的公司。必須接受銀監會嚴格的監管(如1104報表系統)。
普通融資租賃公司包括內資融資租賃公司和外資融資租賃公司,內資必須經過商務部和國稅總局批准,外資只需要省級商務局(廳)批准即可,而且監管不嚴格。
金融租賃公司相比其它租賃公司對承租人的要求較高,租賃設備價值較高,靈活度不夠,資金充裕,大項目較多。
「Financial Lease」是外來語。可翻譯成「金融租賃」,也可以翻譯成「融資租賃」。若從業務操作的角度看,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沒有任何差別。但要從產業劃分和監管上看,金融租賃與融資租賃存在著巨大的差異。
一、行業劃分不同
按照行業劃分,金融租賃公司屬於金融業(J門7120大類)其他金融活動中的金融租賃。融資租賃公司尚未見到明確的產業歸屬,只有在租賃和商務服務業(L門7310大類)中見到租賃業中的設備租賃。
二、產業差別
金融租賃公司是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租賃公司是非金融機構企業。雖然融資租賃公司總想往金融方面靠,但國務院《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要求「融資租賃等非金融機構要嚴格界定業務范圍。融資租賃公司要依託適宜的租賃物開展業務,不得轉借銀行貸款和相應資產。」嚴防租賃公司從事影子銀行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不包括在影子銀行嫌疑之內。金融租賃公司的資金來源雖然多來自同業短期資金市場。因其已納入信貸規模管理,不是影子銀行,充其量屬於類銀行的金融業務。
三、監管部門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由銀監會前置審批和監管,並出台了《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裡面有審批和監管事項。融資租賃公司由商務部進行前置審批和監管,因為法律授權問題,目前無法出台《融資租賃公司管理辦法》,只能出台《融資租賃企業監督管理辦法》裡面只有監管,沒有審批事項。
四、存款業務
金融租賃公司除銀行系外,可以吸收股東存款。經營正常後可進入同業拆借市場。融資租賃公司中外資企業,只能從股東處借款,不能吸收股東存款。也不能進入銀行間同業拆借市場。
五、法律授權
銀監會對金融租賃公司的審批和監管是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履行行政管理職責,目前尚未見到人大通過的法律文件允許商務部對融資租賃公司的前置審批和監管進行授權。《外商投資租賃業管理辦法》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均沒有授權過去的外經貿部或現在的商務部對融資租賃業進行監管和審批的法律條文。
六、監督管理方式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放款人監管。租賃公司在監管部門批準的信貸規模範圍內開展業務活動。租賃資產發生變化時,每日都要上報。監管部門對租賃公司的銀行賬戶有可靠的監控。
融資租賃公司監管部門按照不允許開辦金融業務的方式對租賃公司的經營行為進行監管。要求租賃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等金融業務。未經相關部門批准,融資租賃企業不得從事同業拆借等業務。嚴禁融資租賃企業借融資租賃的名義開展非法集資活動。」監管部門並不能及時准確地掌握租賃公司的資產實際狀況和資金流動情況。租賃公司在金融機構批準的授信范圍內開展業務活動。
七、租賃標的物范圍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的租賃標的物限定在「固定資產」。在實際監管中還有窗口指導,調整固定資產的經營范圍。融資租賃公司的標的物限定在「權屬清晰、真實存在且能夠產生收益權的租賃物為載體」標的物的靈活性與會計准則和稅收政策不符,容易產生行業的潛在風險。
八、風險管理指標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按照金融機構的資本充足率進行風險控制的。依照《巴塞爾協議》資本充足率不能低於8%。融資租賃公司按照「風險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總額的10倍。」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實際運作中,這個指標由出資人按照市場風險來考慮,與政府監管無關。
九、對外開放程度不同
金融租賃公司目前沒有外資企業或金融機構入股。融資租賃公司從引進中國那天就允許外資設立非金融機構的合資或獨資的融資租賃公司。
十、計提呆壞賬准備金不同
財政部關於印發《金融企業呆賬准備提取管理辦法》的通知,對金融租賃公司形成的「金融資產」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金融租賃公司是按照金融機構的標准,允許金融機構在沒有發生損失前也可以計提呆壞賬准備金。
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資產不屬於「金融資產」,不能稅前提取呆壞賬准備金。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解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損失,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固定資產和存貨的盤虧、毀損、報廢損失,轉讓財產損失,呆賬損失,壞賬損失,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損失以及其他損失。」也就是說融資租賃公司的租賃物發生了損失才可以計提准備金,沒有發生損失就不能計提准備金。
十一、租賃資產登記
金融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在人行的《融資租賃登記公示系統》進行登記。融資租賃公司被監管部門要求將租賃資產每個季度向《全國融資租賃企業管理信息系統》傳入經營數據,以此作為公示登記。
十二、海關監管不同
《海關免關稅進口申請程序》中規定:在辦理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申請手續時,特定減免稅貨物貸款抵押限於向中國境內金融機構或境外金融機構。而金融機構僅限定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信託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和財務公司等)。」非金融機構的融資租賃公司不在此范圍內。
當前似乎有一種趨勢,融資租賃公司都在強調自己的金融屬性,希望在政策上能和金融靠攏。金融租賃公司怕一些融資租賃公司的不規范經營,影響到社會對自己的不正確看法,總想與融資租賃公司進行切割。尤其是政策上的差異,讓兩類租賃公司不是越走越近,而是漸行漸遠。
⑤ 金融企業准備金計提管理辦法的第三章 財務處理
第十四條金融企業按規定計提的一般准備作為利潤分配處理,一般准備是所有者權益的組成部分。金融企業在年度終了後,按照本辦法提出當年一般准備計提方案,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後執行。
金融企業履行公司治理程序,並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後,可用一般准備彌補虧損,但不得用於分紅。因特殊原因,經履行公司治理程序,並報經同級財政部門備案後,金融企業可將一般准備轉為未分配利潤。
第十五條金融企業計提的相關資產減值准備計入當期損益。已計提資產減值准備的資產質量提高時,應在已計提的資產減值准備范圍內轉回,增加當期損益。
第十六條對符合條件的資產損失經批准核銷後,沖減已計提的相關資產減值准備。對經批准核銷的表內應收利息,已納入損益核算的,無論其本金或利息是否已逾期,均作沖減利息收入處理。
已核銷的資產損失,以後又收回的,其核銷的相關資產減值准備予以轉回。已核銷的資產收回金額超過本金的部分,計入利息收入等。轉回的資產減值准備作增加當期損益處理。
第十七條資產減值准備以原幣計提,按即期匯率折算為記賬本位幣後確認。
⑥ 新三板金融租賃公司准備金計提方法參考哪個規定
金融企業准備金計提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防範金融風險,增強金融企業風險抵禦能力,促進金融企業穩健經營和健康發展,根據《金融企業財務規則》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依法設立的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村鎮銀行和城鄉信用社等經營金融業務的企業(以下簡稱金融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准備金,又稱撥備,是指金融企業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金融資產計提的准備金,包括資產減值准備和一般准備。
本辦法所稱資產減值准備,是指金融企業對債權、股權等金融資產(不包括以公允價值計量並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合理估計和判斷,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賬面價值部分計提的,計入金融企業成本的,用於彌補資產損失的准備金。
本辦法所稱一般准備,是指金融企業運用動態撥備原理,採用內部模型法或標准法計算風險資產的潛在風險估計值後,扣減已計提的資產減值准備,從凈利潤中計提的、用於部分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的准備金。
動態撥備是金融企業根據宏觀經濟形勢變化,採取的逆周期計提撥備的方法,即在宏觀經濟上行周期、風險資產違約率相對較低時多計提撥備,增強財務緩沖能力;在宏觀經濟下行周期、風險資產違約率相對較高時少計提撥備,並動用積累的撥備吸收資產損失的做法。
本辦法所稱內部模型法,是指具備條件的金融企業使用內部開發的模型對風險資產計算確定潛在風險估計值的方法。
本辦法所稱標准法,是指金融企業根據金融監管部門確定的標准對風險資產進行風險分類後,按財政部制定的標准風險系數計算確定潛在風險估計值的方法。
本辦法所稱不良貸款撥備覆蓋率,是指金融企業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與不良貸款余額之比。
本辦法所稱貸款撥備率,是指金融企業計提的與貸款損失相關的資產減值准備與各項貸款余額之比,也稱撥貸比。
本辦法所稱貸款總撥備率,是指金融企業計提的與貸款損失相關的各項准備(包括資產減值准備和一般准備)與各項貸款余額之比
⑦ 會計准則下固定資產融資租賃的核算方法,比如說本公司向其他公司租賃機器設備,應如何核算,審計是應注意
《企業會計准則——租賃》的頒布對於規范出租人和承租人的租賃業務會計處理具有重要意義,隨著金融租賃業務的不斷發展,租賃業務品種也逐步出現多樣化。但是,從承租人會計處理的角度看,融資租賃業務會計處理最終可歸結為為直接融資租賃型和售後租回型兩種基本處理方式,以下對這兩種方式的會計處理進行詳細闡述。
一、直接融資租賃帳務處理
一、會計處理基本流程
(一)1、提出租賃申請,出租人受理後,簽訂融資租賃合同,按設備價款、運輸費、安裝調試費、保險費等之和與應付租賃款的現值(折現率順序依次為:內含利率、合同利率、同期銀行貸款利率)較低者作為資產入帳價值,借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按應付未付租息等,借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按融資租賃合同附表中應付租金總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
2、如果租賃資產占企業總資產額的比例≤30%,可按應付租金總額確認資產帳面價值,借記「固定資產—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科目,按融資租賃合同附表中應付租金總額,貸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
(二)在租賃合同簽訂時,承租人一般應向出租人支付租賃標的物20—30%作為租賃保證金,借記「其他應收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保證金用於支付最後一期或幾期租金‚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其他應收款」科目。
(三)在租賃期內,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將租金中所含租息部分確認為當期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四)承租人計提折舊,分兩種情況
1、合同約定期末將租賃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計提折舊,借記「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2、合同簽訂時不能合理確定期末將租賃標的物所有權轉移,承租人按租期與正常使用年限較短計提折舊(對新的設備租期一般短於正常使用年限),即按租期計提折舊‚借記「製造費用」、「管理費用」等科目,貸記「累計折舊」科目。
(五)租賃期滿時,承租人取得租賃標的物所有權,分兩種情況:
1、承租人按正常使用年限折舊,資產帳面凈值與資產實際價值應大體一致,承租人不需要調帳,以名義貨價取得所有權,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將名義貨價確認為當期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同時將「融資租入固定資產」轉為「自有固定資產」明細科目。
2、承租人按租期折舊,資產帳面凈值(幾乎為0)與資產實際價值相差懸殊,承租人以清產核資的名義可對資產價值進行評估,以評估值入帳。
(1)以名義貨價取得所有權,借記「長期應付款—應付融資租賃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將名義貨價確認為當期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未確認融資費用」科目。
(2)以清產核資的評估值入帳,借記「固定資產」科目,貸記「資本公積」科目。
⑧ 關於2011年融資租賃行業的壞賬准備金計提政策是否出台,具體比率是多少呢
原來商務部的外資租賃公司可以計提3%,銀監會的金融租賃公司計提1%。現在外商租賃公司的待遇取消了。目前沒的可提。
⑨ 銀行財務根據《金融企業准備金計提管理辦法》,資產減值准備和一般准備怎麼計提
銀行財務根復據《金融企業准備金制計提管理辦法》第三條辦法所稱准備金,又稱撥備,是指金融企以承擔風險和損失的金融資產計提的准備金,包括資產減值准備和一般准備。
本辦法所稱資產減值准備,是指金融企以債權、股權等金融資產(不包括以公允價值計量並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進行合理估計和判斷,對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賬面價值部分計提的,計入金融企業成本的,用於彌補資產損失的准備金。
本辦法所稱一般准備,是指金融企業運用動態撥備原理,採用**模型法或標准法計算風險資產的潛在風險估計值後,扣減已計提的資產減值准備,從凈利潤中計提的、用於部分彌補尚未識別的可能性損失的准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