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民營金融機構的介紹
民營金融機構是指為了適應民營經濟需要,為民營企業的設立與發展進行融資的民間金融機構。
② 直接金融機構的介紹
直接金融機構是在直接融資領域,為投資者和籌資者提供中介服務的金融機構。其主要業務包括證券的發行、經紀、保管、登記、清算、資信評估等,投資銀行、證券公司等屬於直接金融機構。
③ 外國金融機構的介紹
外國金融機構是指在一國境外注冊並經所在國家或地區金融監管當局或行業協會認可的金融機構。 改革開放以來,越來越多的外資銀行開始進入中國市場,為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和金融市場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在經濟轉軌過程中,外資金融機構在公司治理、風險控制、風險管理、信貸文化、決策程序、激勵機制以及資產管理方面均具有一定的優勢,外資銀行發展空間巨大,特別是在促進金融市場發展和產品發展方面潛力很大。
④ 金融市場與金融機構的介紹
《金融市場與金融機構》是南開大學出版社2008年1月1日出版的圖書,作者是肖沂。版該書系統介權紹了各種金融工具、金融交易方式以及各類金融機構,適用於非金融專業的學生,特別是其他經濟與管理專業的學生閱讀或作為專業課教材。針對非金融專業學生設計金融課程教材是一種大膽的嘗試。特別是其中關於信貸、信託、租賃、保險市場的介紹,由於受全書篇幅及整體結構的限制,並不全面和完整。因此,進一步地了解還需要對相關金融專業課程進行學習。在對我們的「嘗試」作出解釋的同時,也懇請各方讀者提出寶貴意見。
⑤ 金融機構體系的介紹
金融機構體系是指金融機構的組成及其相互聯系的統一整體。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回,各國金融體系大多數是以中答央銀行為核心來進行組織管理的,因而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商業銀行為主體、各類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機構體系。在中國,就形成了以中央銀行(中國人民銀行)為領導,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政策性銀行、保險、信託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金融機構體系。
⑥ 國際金融機構的介紹
國際金融機構是指從事國際金融管理和國際金融活動的超國家性質的組織機構,能夠在重大的國際經濟金融事件中協調各國的行動;提供短期資金緩解國際收支逆差穩定匯率;提供長期資金促進各國經濟發展。按范圍可分為全球性國際金融機構和區域性的國際金融機構。
⑦ 我國的金融機構有哪些
中央銀行、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在華外資金融機構等。
1、中央銀行
中央銀行(Central
Bank)國家中居主導地位的金融中心機構,是國家干預和調控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工具。負責制定並執行國家貨幣信用政策,獨具貨幣發行權,實行金融監管。中國的中央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簡稱央行。
2、政策性銀行
政策性銀行(policy
lender/non-commercial
bank)是指由政府創立,以貫徹政府的經濟政策為目標,在特定領域開展金融業務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專業性金融機構。
有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3、商業銀行
商業銀行(Commercial
Bank),英文縮寫為CB,是銀行的一種類型,職責是通過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承擔信用中介的金融機構。
主要的業務范圍是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以及辦理票據貼現等。
有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等。
4、非銀行金融機構
非銀行金融機構 (non-bank
financial
intermediaries)以發行股票和債券、接受信用委託、提供保險等形式籌集資金,並將所籌資金運用於長期性投資的金融機構。
主要包括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託投資公司、金融租賃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財務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等。
5、在華外資金融機構
華外資金融機構即在我國境內設立的外資金融機構,具體有如下兩類:
一是外資金融機構在華設代表處。在華外資金融機構代表處的工作范圍是:進行工作洽談、聯絡、咨詢、服務等非贏利性活動,不得開展任何之際贏利的業務。在華設立代表處,是外資銀行進入我國必須走的一個步驟。1979年,日本輸出入銀行在背景設立了第一家外資銀行的代表處。
二是外資金融機構在華設立的營業性分支機構。這包括外國獨資銀行、外國銀行分行、合資銀行、獨資財務公司、合資財務公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