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更好地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工作
以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為例,為了更好地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工作該銀行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制定實施細則和應急預案。根據人民銀行總行的先行先試方案和總行確定的業務規則,制定河北省的實施細則和應急預案,確保試點措施切實可行。
二是建設大額現金業務信息系統。人民銀行總行確定系統架構設計、業務需求、數據格式規范,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建立省級系統,做好信息系統的網路配套及管理工作。
三是加強政策宣傳解讀。根據人民銀行總行政策解讀內容,結合實際,加強與公眾及媒體溝通,主動宣傳有關政策。
四是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化內部業務流程,加強人員培訓,做好相關服務。
(1)加強金融機構現金外包管理擴展閱讀
開展大額現金管理試點工作的依據:
現金管理一直是我國重要的財務管理制度和金融管理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規定人民銀行的基本職能包括「發行人民幣,管理人民幣流通」。
《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各級人民銀行應當嚴格履行金融主管機關的職責,負責對開戶銀行的現金管理進行監督與稽核。開戶銀行依照本條例和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負責現金管理的具體實施,對開戶單位收支、使用現金進行監督管理」。
2. 銀行外包管理辦法
別說一線崗位,銀行很多內部的比如說檔案員、駕駛員、守押崗位都已經外包了。此外大堂、催收、法律、訴訟,甚至POS機具維護,甚至信貸收單都外包了。
為何這么做?
第一是節省成本。
外包,就是把這些相對不重要的崗位包給第三方公司,第三方公司派遣自己的雇員來代替銀行正式簽約員工工作。銀行按月結算給第三方,第三方再剔除管理費、稅金、五險一後支付給具體的外包崗位人員。
銀行簽約人員收入與福利肯定要比外包人員多一些,如此操作,銀行少支出部分又節省了管理成本。第三方公司也能從外包人員頭上多少搜刮些,雙贏啊😡
第二是迴避責任。
只要進行人員管理就有責任。這么一半人少了,銀行各級管理者的責任降低了。
出了任何問題,簡單將外包人員遣送回第三方公司就什麼事都省了。
第三是規避風險
銀行工作存在眾多潛在風險。而很多事不好給內部員工做,比如銀行催收,給員工做就得監督,是否內外勾結,沖銷費用,減免利息啊,真很麻煩。給外包第三方公司,按照既定規則執行,就結束了。
所以...
不過,當銀行也開始這么節省成本,讓外包人員面對客戶,估計外包人員心中也是憤怒的,同工不同酬,誰會創造性勞動?
損失的,嗯,其實還是銀行自己。
且看著吧。
3. 銀行業金融機構外包風險管理指引
不是。
銀行業金融機構外包風險管理指引不是法律,是規范性文件。
銀行業金融機構外包風險管理指引,是為了規范銀行業金融機構的外包活動,保障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持續經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指引。
4. 如何發揮現場檢查在現金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要發揮好現場檢查在現金管理中的作用,做好檢查的基礎性工作非常重要。一是要建立組織體系。要把現金管理檢查納入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和全方位的金融監管體系,擺上應有的位置和高度,在此基礎上,要求各金融機構明確現金管理的部門和人員並報人行備案,疏通聯系渠道,落實有關責任,建立起人民銀行統一監管下的共管組織體系,為現場檢查提供樞紐和聯系。二是完善制度體系。要在認真研究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各金融機構大額提現登記備案制度、分析制度、可疑大額提現報告制度。各金融機構要分別制定完善適合自身業務發展的規章制度,為現場檢查提供依據。三是重視信息採集和分析工作。要加強對金融機構現金管理工作的日常動態監督檢查,分機構、分類別建立各金融機構大額現金支付情況檔案,對各金融機構的大額現金支付逐筆登記和查驗,發現異常情況,立即查明原因,督促各金融機構提高警惕性,把利用大額現金交易進行違法違紀的活動消滅在萌芽狀態,以非現場監管指導現場檢查工作。
5. 加強現金日常管理分析
企業應如何加強對現金的管理與控制?
1、銀行印鑒必須有倆人或倆人以上的人員分別管理。
2、會計人員與出納人員按月核對,現金發生頻繁的企業可為十天作核對。
3、會計人員月未與出納人員核對後,必須要與銀行對賬單核對。
4、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不得拖延。
5、財務經理可經常性對現金進行抽查。
6、保持適當的現金庫存。
6. 金融機構違反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應如何處罰
根據《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19條,「金融機構違反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允許單位或者個人超限額提取現金的,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7. 加強現金清分外包管理措施
兩個角度:
1,加強流程管理,如安全檢查、保密培訓、職業操守培訓、提高執行力等
2,加強技術監管,如監控、場地等方面
題主你問的是加強現金清分外包管理,不知是對現金清分業務得管理還是對外包商的管理。我以上回答都是對業務的管理。
對外包商的管理很簡單了,選一家優質的服務商的基礎上進行合同約束。
8. 關於加強銀行卡安全管理預防和打擊銀行卡犯罪的通知的進一步強化對受理市場的風險控管
(七)嚴把特約商戶准入關,落實特約商戶實名制。收單機構發展特約商戶要建立嚴格的實名審核和現場調查制度,充分利用聯網核查身份信息系統、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中國銀聯銀行卡風險信息共享系統等核查方式,核實商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授權經辦人的個人身份,了解商戶的經營背景、營業場所、經營范圍、財務狀況、資信等,必要時,要向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商戶開戶行或其他單位進一步核實。特別要關注批發、咨詢、中介、公益類等低扣率、零扣率商戶的審查。
(八)建立健全對特約商戶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控制度。收單機構要建立商戶交易資料庫和監控系統,設置可疑交易監控和分析指標,根據特約商戶的經營狀況和規律,建立風險控制模型。建立對特約商戶的定期現場檢查制度,對於新簽約商戶、出售易變現金商品(如珠寶、電腦等)商戶,以及發生過可疑交易、涉嫌欺詐交易或涉嫌協助持卡人套現等有不良記錄的高風險商戶,要提高現場檢查頻率。嚴格對消費撤銷、退貨、消費調整等高風險業務的交易授權管理。
發現有關商戶涉嫌違規受理銀行卡的行為時,收單機構要及時調查核實,並予以糾正。對有疑似受理偽卡、盜錄信息、套現、欺詐行為的,收單機構可暫停其銀行卡交易。對確有受理偽卡、盜錄信息、欺詐、套現等違法行為的商戶,收單機構應立即終止其銀行卡交易,並向公安部門報案,將有關情況報告人民銀行,將商戶和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相關信息報送人民銀行徵信系統,並積極向中國銀聯銀行卡風險信息共享系統報送。
對於因管理不善,導致所拓展商戶和所布放POS機多次發生故意受理偽卡、盜錄信息、套現、欺詐等違法犯罪行為的收單機構,人民銀行要予以通報並限期整改。
(九)完善收單協議和商戶檔案管理。收單機構應與商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協議應包括:收單服務的終止條件、受理機具的使用要求、賬戶與交易數據保密條款、交易憑證的管理、各類風險損失情況下經濟責任的承擔等。要建立完備的商戶檔案,保存商戶准入的證明文件復印件、風險評估報告、商戶培訓、POS機管理、商戶信息變化、對商戶的現場檢查和非現場監控情況等文件資料。要加強對特約商戶的培訓和風險教育,至少半年一次對商戶收銀員和相關人員進行義務培訓。
(十)嚴格對收單外包服務機構的管理。收單機構可以委託收單外包服務機構為特約商戶提供POS機布放、維修等一項或多項服務。但特約商戶的資金清算責任和風險管理責任由收單機構承擔。非金融機構作為外包服務機構參與外包服務的,必須具有健全的組織架構、內控制度和業務管理、風險控制措施,有熟悉銀行卡相關業務的專業人員擔任董事、高級管理職務,必須執行人民銀行有關業務、技術標准。
收單機構要協調程序開發商加強POS終端程序的保密管理,不得將POS密鑰管理、下載、程序灌裝工作委託給外包服務機構,不得允許外包服務機構以商戶名義入網。對於涉及客戶信息和交易信息處理的外包服務機構,收單機構不得允許外包服務機構存儲銀行卡卡號以外的信息。由於外包服務機構的過失,造成發卡機構和持卡人資金損失的,應由收單機構先行賠付,再根據外包協議進行追償。
(十一)遵守收單市場秩序。收單機構應嚴格遵守商戶類別代碼和扣率的有關規定,禁止套用、變造與真實商戶類型不相符的商戶編碼以及多家商戶共用一個商戶編碼和多台終端機具共用一個終端編號。要正確設置並向中國銀聯注冊有關商戶信息,在交易處理時向中國銀聯准確上送,同時確保受理終端能夠完整、准確讀取並傳輸卡片驗證碼。
收單機構原則上不得為經營場所地不在收單機構注冊地的特約商戶提供銀行卡收單服務。如確有因財務、資金清算需要為經營場所不在收單機構注冊地的特約商戶提供收單服務的,應經收單機構總部審核同意,同時將有關收單事項向人民銀行報告。嚴禁收單機構為了自身短期利益而出現爭搶優質客戶、一櫃多機、不計成本降低商戶結算手續費等非理性競爭行為。
9. 為什麼要加強對人民幣的現金管理和工資基金管理
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後,各金融機構認真貫徹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從一季度情況看,金融形勢發展平穩。但今年春節後現金回籠進度明顯偏慢,到3月25日,全國回籠現金2512億元,占春節前投放量的76%,而1996年同期為94%,1995年同期為86%,1994
年同期為99%。從目前回籠進度看,到四月底要將春節前投放的貨幣全部回籠,任務艱巨。按照往年的規律,每年4、5兩個月一般為小回籠,6月份開始進入投放。如果到4月末完不成回籠任務,上半年就可能出現凈投放的情況,勢必影響全年控制目標的實現。因此,必須從現在開始
就早抓嚴抓,採取切實有力的措施,突出重點,疏堵結合,規范管理,注重實效,使現金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規范化,確保全年現金控制目標的實現。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對現金管理工作重要意義的認識
現金是貨幣供應量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最活躍的一個層次,現金投放多少與消費需求關系十分密切,而消費需求又直接影響零售物價指數。實踐證明,貨幣投放較多的年份,都是通貨膨脹較為嚴重的年份。因此,控制現金投放,對於實行適度從緊的貨幣政策,調控貨幣供應總量,抑
制通貨膨脹,都具有重要意義。
我國金融宏觀調控正在向間接調控為主的方式轉變,中央銀行主要通過控制基礎貨幣,進而控制貨幣供應量,來實現貨幣政策目標。現金是基礎貨幣的一部分,1996年末,已佔基礎貨幣總量的33%,控制貨幣投放,對於調控基礎貨幣舉足輕重,因此,加強現金管理不是要回到直
接調控的方式上去,它與中央銀行實現間接調控是一致的。
當前,現金管理工作十分薄弱,法規還不健全,漏洞較多,有些金融機構甚至處於無人專門管理的狀況。從一些地區的情況看,不少金融犯罪案件和違規行為往往與違規支取現金有關。因此,加強現金管理,堵塞漏洞,也是整頓金融秩序,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的一項重要措施。
從國外的情況看,大多數國家對大額或可疑的現金交易都有嚴格的管理制度。我國加強現金管理既符合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也符合國際慣例。總行要求各級金融機構的負責同志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特別是各商業銀行總行和人民銀行分行的主要領導同志,務必高度重視,將其
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切實抓出成效。
二、改進和完善現金管理辦法,發揮商業銀行總行和人民銀行分行的作用
從今年開始,人民銀行總行對貨幣投放(回籠)計劃採取條塊結合,雙線下達的辦法。分配給工、農、中、建、交五家銀行的現金計劃,由各總行分解下達其分支機構執行。其餘金融機構的現金計劃由人民銀行總行下達各省級分行執行。
為了確保雙向下達計劃的一致性,商業銀行總行在下達所屬分支機構現金計劃時,要及時抄報人民銀行總行並抄送人民銀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行,人民銀行總行匯總後通知各分行監督執行。如商業銀行總行分配下達的計劃與人民銀行分行下達的計劃差距較大,人民銀行分行要及
時向總行反映,由人民銀行總行協調解決。
三、盡快配備專職人員,落實現金管理職責
商業銀行總行要指定一個內部職能機構,配備專職人員,負責現金管理工作,並於今年4月底前報人民銀行總行備案。商業銀行分支機構(包括辦事處、分理處、營業所、儲蓄網點)也必須指定專人或兼職人員負責這項工作。人民銀行各分支行要進一步充實力量,加強內部協調。計劃
資金、貨幣發行、會計、調統和稽核等部門要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這項工作。
四、嚴禁公款私存,控制不合理現金支出
當前公款私存已成為逃避現金管理的一個主要渠道,為堵住這一漏洞,各商業銀行必須嚴格執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禁將公款轉為儲蓄存款的通知》(銀發〔1997〕58號文),切實加強櫃台監督。對於公款私存的,各金融機構一經發現,應立即轉為對公存款,不得從儲蓄帳戶
支付現金。除代發工資外,各開戶銀行不得接受開戶單位以轉帳方式進入個人儲蓄帳戶的存款。對於三資企業、私營企業的生產經營性資金,要設單獨科目反映,這部分存款的使用超過結算起點的,要辦理轉帳結算,不得支付現金。
五、規范信用卡管理,減少信用卡提現
當前單位和個人利用信用卡提現,特別是異地提現數量猛增,已成為逃避現金管理的又一漏洞,必須堅決加以制止。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各開戶銀行對單位卡一律不得支付現金。嚴禁將公款轉入個人信用卡,否則,一經發現,即按公款私存予以處罰
。對個人卡提現,只限於備用金存款,透支不得提現。
六、認真執行帳戶管理規定,建立大額現金支付登記備案制度
一個開戶單位只能在一家金融機構開立一個基本存款帳戶,辦理現金收付業務。一般存款帳戶不得辦理現金支付。臨時存款帳戶和專用存款帳戶需要支付現金的,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大額現金支付要認真執行人民銀行即將公布的有關登記備案規定。
七、合理核定開戶單位庫存現金限額,加強對開戶單位庫存現金管理
開戶銀行要根據開戶單位的實際需要,合理核定其庫存現金限額。對於三資企業、股份制企業等未核定庫存現金限額的,必須在今年6月底前逐戶核定,並督促開戶單位嚴格遵守。開戶銀行要經常檢查開戶單位的現金收支情況,對超過限額的庫存現金,要及時收回。對於白條抵庫、坐
支現金等嚴重違規行為,開戶銀行要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八、進一步改進金融服務,積極組織貨幣回籠
各金融機構對工資性支出、主要農副產品收購支出、居民儲蓄提取和郵政匯兌等合理的現金需求,要保證支付。
開戶銀行要延長服務時間,搞好儲蓄宣傳,進一步推廣代發工資業務,增加儲蓄回籠。積極支持商業部門擴大商品銷售,增加銷售收入的現金回籠。有重點地對一些大中型商業企業、服務行業主動上門服務。同時,在大中型城市和商業集中的地區,還要建立非營業時間收款制度。
九、大力推廣便捷的結算工具,引導企業減少現金使用
要進一步規范和推廣銀行匯票、支票、本票和信用卡等結算工具的運用,積極疏通結算渠道,加快結算速度,提高轉帳結算的信譽。同時,嚴肅結算紀律,減少結算在途時間,各級銀行不得無理壓票和退票。
為了方便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辦理轉帳結算,各開戶銀行要積極為其開設基本存款帳戶,提供各種結算服務,逐步扭轉其普遍利用儲蓄帳戶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結算的狀況。
十、進一步規范人民銀行現金發行庫和業務庫的管理,把好現金出庫關
各地人民銀行要清理發行庫、業務庫的開戶機構,逐步做到人民銀行發行庫只接受同級商業銀行開戶。有條件的地方對辦理現金業務的非銀行金融機構,要求其在人民銀行業務庫開戶。人民銀行分支行要根據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實際情況,規范和加強農業發展銀行基層機構和農村信用
社的現金業務庫管理。
進一步強化出庫管理,各地人民銀行現金出庫要與考核金融機構的現金投放(回籠)計劃結合起來,對超計劃投放過多的,要嚴格控制其出庫數量。
十一、改進現金統計制度,加快數據上報速度
為使現金收支統計數據能夠真實反映現金收支情況,人民銀行總行將對現行的現金收支統計制度進行修訂。修訂之前,辦理現金收支業務的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現行現金收支統計制度,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的統計項目及其歸屬內容認真進行統計,真實、准確地反映經濟運行中
的現金收支活動。目前,一些地方人民銀行分支行對部分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業務庫存現金作為市場貨幣流通量來計算的辦法是錯誤的。為了真實反映市場貨幣流通量的狀況,人民銀行各級分行對金融機構業務庫的統計,要認真進行一次清理,凡沒有納入人民銀行統計渠道的,今年必
須全部納入。
為了及時反映貨幣投放情況,更好地為宏觀決策服務,各人民銀行分支行要進一步改進現金投放(回籠)數據上報方式,利用現代化通訊手段,縮短數據上報時間,力爭將從基層行到總行的上報時間由目前三天以上縮短為一天,逐步取消貨幣發行數據上報的整理期。
十二、交流推廣現金管理經驗,加大對違規支取現金案件的查處力度
各商業銀行總行及其分行要注意發現和樹立現金管理的先進典型,及時總結他們的經驗,組織交流,擴大宣傳。對堅持原則、熱情服務、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同時,各地人民銀行分支行要下大力氣檢查違規支付大額現金或以放鬆現金管理為條件拉存款、
搞不正當競爭、以及違反結算紀律無理壓票退票等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要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嚴肅處理有關責任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