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的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協會的名稱是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以下簡稱「協會」)。英文名稱是Shenzhen Internet Finance Association,縮寫SZIFA。本章程所指的互聯網金融,是指依託互聯網、移動通信和大數據處理等技術手段,提供第三方支付結算、移動支付、網路信貸、眾籌融資(股權)、金融產品銷售、電商金融、要素平台等金融中介服務的法人企業;以及傳統銀行、證券基金期貨、保險等金融機構設立的創新型網路金融機構、電商機構、專營機構和研發中心等。
第二條 協會是深圳互聯網金融的行業聯合性組織,由深圳市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以及專業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科研機構、相關中介機構和個人自願組成的深圳市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組織,是地方性非營利性社會組織,在深圳市依法登記後具有社會團體法人資格。
第三條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深圳市網貸行業協會、深圳市眾籌協會相互聯系、協商議事,旨在搭建起跨行業、專業性的行業聯盟自律平台。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統籌聯系、組織協調深圳市網貸行業協會、深圳市眾籌協會重大課題研究、重大決策事項及經費使用。深圳市網貸行業協會、深圳市眾籌協會接受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的統籌指導和協調聯系。
第四條 協會的宗旨:為會員搭建公共服務平台,推動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規范市場行為,加強交流合作,維護合法權益,推動互聯網金融創新發展、健康發展。
第五條 協會依法接受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發展服務辦公室(下稱「市金融辦」)、駐深金融監管部門和深圳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管理和指導。
第六條協會的住所設在深圳市。
第二章 職 責
第七條 協會履行下列行業自律職責:
(一)組織會員簽訂自律公約及其實施細則,建立自律公約執行情況檢查和披露制度,受理會員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投訴,採取自律懲戒措施,督促會員依法合規經營,共同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受政府有關部門委託,組織制定行業標准和業務規范,推動實施並監督會員執行,提高行業服務水平;
(三)建立健全行業誠信制度以及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體系,加強誠信監督,協助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
(四)制定行業從業人員道德和行為准則,對行業從業人員進行自律管理,組織行業從業人員的相關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五)對於違反行業協會章程、自律公約、管理制度等致使行業利益受損的會員,可按有關規定實施自律性處罰;
(六)對涉嫌違法違規的投訴件和發現的業內涉嫌違法違規的行為,及時報告相關主管部門。
第八條 協會履行下列行業維權職責:
(一)組織會員制定維權公約,通過開展區域信用環境評級,發布誠實守信客戶或違約客戶名單,實施行業聯合制裁等措施,制止各種侵權行為,維護行業合法權益;
(二)向政府相關部門反映涉及行業改革和發展的問題,建立與有關部門的溝通機制,爭取有利於行業健康發展的外部環境;
(三)組織會員開展行業維權調查,及時向會員進行風險提示,促進會員加強風險管理。
第九條 協會履行下列行業協調職責:
(一)接受會員委託,協調與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之間的關系,協助監管部門落實有關政策、措施;
(二)協調會員之間的關系,建立和完善行業內部爭議調解處理機制,公正、合理解決各種矛盾爭端,營造良好的業內環境;
(三)協調會員與社會公眾的關系,加強會員與社會公眾的溝通,維護會員與客戶的合法權益,提高社會公眾的金融意識和風險意識;
(四)加強與新聞媒體的溝通和聯系,制定實施行業輿情監測、引導及應對機制,正確引導社會輿論,自覺接受輿論監督,維護行業聲譽和經營秩序。
第十條 協會履行下列行業服務職責:
(一)建立會員間信息溝通機制,組織開展會員間的業務、技術、信息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為會員提供信息服務;
(二)組織開展與市內外從業機構以及互聯網金融行業協會間的交流與合作;
(三)加強與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等行業協會的溝通和協調,搭建銀企投融資對接合作平台;
(四)發揮行業整體宣傳功能,協調、組織會員共同開展新業務、新政策的宣傳和咨詢活動,大力普及金融知識,提高公眾的金融意識;
(五)組織開展業務競技活動,增進會員間的了解和友誼,培育健康向上的行業文化。
第十一條 法律法規規定、市金融辦等政府有關部門和會員交辦、委託的其他事項。
第十二條 協會的自律、維權、協調和服務工作接受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自律、維權等各項行業管理制度和協會內部管理、財務審計等工作制度須經市金融辦批准後實施。
第十三條 協會的年度性工作總結、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應每半年報市金融辦進行審查,每月工作進展或日常動態及時報告市金融辦。
第三章 會員
第十四條 協會會員為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會員單位名單及增減變更情況須報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備案。
第十五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承認協會章程;
(二)自願入會並積極承擔和履行會員的各項責任與義務;
第十六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機構會員、社會團體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深圳市內登記注冊的依託互聯網技術手段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互聯網企業以及互聯網金融企業。
(二)經有關主管部門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登記備案的相關互聯網金融分行業領域的社團組織,或管理規范且有意願加入互聯網金融總會的企業社團組織。
(三)從事互聯網金融發展理論研究並具一定影響的社會研究機構。
(四)有投融資需求或有其他信息需求的有關單位。
第十七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個人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從事互聯網金融企業家和企業高層管理人員;
(二)從事互聯網金融理論研究並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專家學者;
(三)關心與支持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各界知名人士;
(四)有投融資需求或有其他信息需求的有關人士。
第十八條 凡自願組成的專業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接受本章程,願意履行會員義務,積極參加協會活動,按章繳納會費,均可申請成為協會會員。
第十九條 申請加入協會的機構,應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申請入會登記表,申請書應當載明承認本章程並參加其活動,申請人的姓名、法定住所;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名單及簡歷。
第二十條協會應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之日起30日內,決定是否接受申請人的申請,並將決定書面通知申請人。逾期未做答復視同接受申請。
第二十一條 經協會理事會審查同意後,向申請人頒發會員證書,申請人即取得會員資格。
第二十二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一)出席會員大會,並行使審議權、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要求協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三)參加協會舉辦的各項活動,享有協會提供的服務;
(四)通過協會向有關部門反映意見和建議;
(五)對協會工作進行監督,有權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要求協會為其保守商業機密;
(七)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八)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十三條 會員承擔下列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履行自律公約,執行協會的決議;
(二)關心、支持協會工作,參加協會的各項活動,維護協會的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承擔協會委派的各項任務,接受協會有關的詢問和調查,並提供協會要求提供的有關資料;
(四)按規定繳納會費;
(五)會員大會決議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二十四條 會員應委派其法定代表人出席會員大會,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出席,可委派其他主要負責人出席。
第二十五條 協會統一編制會員名錄。會員名錄中所填事項發生變更時,會員單位須在15日內書面通知協會,以作相應變更記錄。
第二十六條 會員在一年內連續不參加協會組織的活動或不繳納會費的,經協會秘書處發函確認後,視為自動退會,並由秘書處向會員單位作內部通報。
第二十七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會員資格終止:
(一)自動退會;
(二)自願退會;
(三)違反本章程規定,被取消會員資格;
(四)會員法人資格依法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會員自願退會應提前三個月向協會秘書處提出書面申請,經協會理事會審議批准後辦理退會手續。
第二十九條 會員違反本章程和行業自律制度,協會根據情節輕重,可給予下列處分:
(一)警告;
(二)通報批評;
(三)暫停行使會員權利1-6個月;
(四)取消會員資格。
受到上述處分的會員有權向理事會申請復議,也可直接向會員大會申請裁決。理事會收到復議申請後應做出答復,會員對答復不服的,可向會員大會申請裁決。會員大會裁決為最終裁決。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三十條 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為會員大會。會員大會由全體會員組成,每個會員享有一個投票權。
第三十一條 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責:
(一)制定和修改協會章程;
(二)審議批准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協會財務收支報告;
(三)審議批准協會的工作計劃;
(四)選舉和罷免協會理事、監事;
(五)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監事長;
(六)審議取消會員資格的處理決定;
(七)審議通過會費的繳納標准;
(八)決定終止事項;
(九)審議批准需經會員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會員大會每屆二年,每年召開一次。經理事會或三分之一以上會員的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員大會。臨時會員大會不得研究提議議題之外的事項。
第三十三條 會員大會需有三分之二以上會員參加方能召開。會員大會作出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特殊情況下,會員大會可採用通訊表決方式對議案進行表決。
第三十四條 協會設理事會。理事會為會員大會的執行機構,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負責領導協會開展日常工作。
理事會由會員理事和非會員理事組成。會員理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的會員理事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非會員理事經由主管部門推薦並須經會員大會選舉通過。
協會設理事若干名,理事每屆任期二年,理事任期屆滿,原則不可連選連任。會員理事在任期內如發生離任等情況時,應由所在單位函告協會,繼任者自動接任前任在協會理事職務的任職,並由協會公告各會員單位。
第三十五條 理事會行使下列職責:
(一)負責召集會員大會,並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收支情況;
(二)選舉罷免常務理事;
(三)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四)對會員遵守協會章程及行業自律制度情況進行監督,對違反協會章程及行業自律制度的會員進行處分,其中,取消會員資格的處分應報會員大會決定;
(五)制定協會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決算方案;
(六)審查批准會員的入會申請;
(七)審查批准會員的自願退會;
(八)審定行業自律制度;
(九)審定協會分支機構、內部機構的設置;
(十)任免協會秘書長;
(十一)審定協會副秘書長聘任人選;
(十二)審定各專業委員會主任單位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十三)建議召開臨時會員大會;
(十四)審定協會的重要規章制度;
(十五)其他需經理事會審議的重大事項。
第三十六條 理事會會議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經會長或三分之一以上理事提議可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經監事會提議也可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情況特殊可採取通訊方式召開。理事會會議由會長召集和主持;會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會長委託副會長或者秘書長召集和主持。
第三十七條 理事會會議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參加方能召開。理事會會議做出決議,須經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三十八條理事會人數超過30人時,根據需要從理事中選舉設常務理事,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對理事會負責。理事會閉會期間,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職責。秘書長和監事長列席常務理事會議。
第三十九條理事會會議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每半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經會長或三分之一以上常務理事會成員提議可召開常務理事會臨時會議。情況特殊可採用通訊方式召開。
第四十條 常務理事會會議需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會成員參加方能召開。常務理事會做出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第四十一條 協會設監事會,由監事長一名、監事若干名組成,理事不得兼任監事,監事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二年,原則上不得連選連任。監事長由其所在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
第四十二條 監事會行使下列職責:
(一)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
(二)列席理事會會議;
(三)監督協會會費的收取及財務預決算的執行情況;
(四)監督協會的各項業務活動;
(五)監督會員履行會員義務;
(六)負責組織對會員投訴進行調查取證,也可委託秘書處辦理;
(七)監督協會依照章程開展工作;
(八)提議召開理事會臨時會議。
第四十三條 協會根據市政府推動互聯網金融發展的工作需要,聘請顧問一名。
顧問負責組織協調互聯網金融發展戰略、產業政策、行業標准及監管模式等重大課題;負責組織協調協會換屆選舉、人事變動等重大事項;負責指導協會秘書處工作,並為協會日常工作、重大決策事項提供指導意見和建議。
顧問人選由協會聘任報市金融辦備案。
第四十四條 協會根據工作需要,秘書處提出經理事會審議批准後報登記主管機關審批後可設立若干專業委員會。
第四十五條 協會設秘書處,為協會日常辦事機構。
秘書處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置若干內部工作機構。採取會員單位派駐和外部聘用等方式配備精乾的工作人員,逐步實現年輕化、職業化、專業化。若工作需要,經協商,會長、副會長、專業委員會主任所在單位應積極向秘書處派駐工作人員。會員單位派駐的專職工作人員依法享有其在委派單位的各項合法權益。協會秘書處應為會員單位派駐的專職工作人員出具工作鑒定,委派單位在對其派出人員的職務和薪酬作出安排時,應將其在協會秘書處的工作表現作為重要參考依據。在工資待遇和職務晉升等方面等同本單位同類人員。
第四十六條 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經深圳金融辦審查同意後報深圳民政局登記備案。
第四十七條 協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若干名,監事長一名。會長、副會長、監事長每屆任期二年,會長由理事輪流任職,原則上不連選連任。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大會三分之二以上會員表決通過,報市金融辦批准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同意後,方可擔任。
第四十六條 會長為協會的法定代表人,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會員大會、理事會和常務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
(三)簽署協會的決議和有關重要文件;
(四)組織、領導協會各項重大工作。
副會長協助會長開展工作。會長因故不能履行職責時,可指定一名副會長代其履行職責。
第四十八條 監事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監事會會議;
(二)列席常務理事會會議;
(三)主持監事會工作。
第四十九條 協會設專職秘書長一名,每屆任期兩年、不得連選連任。
秘書長由會長、副會長單位各提名推薦一名人選、經理事會討論研究決定聘任,報深圳金融辦批准同意後深圳民政局進行登記備案。
協會設副秘書長若干名。副秘書長由秘書長提名任免並報市金融辦批准同意後由協會聘任或者解除聘任,
第五十條 秘書長履行下列職責:
(一)主持秘書處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內部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任免秘書處各部門主要負責人,報常務理事會同意後實施;
(四)提出秘書處工作人員聘用名單,報常務理事會同意後實施;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十一條 會長、副會長、監事長、秘書長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符合深圳民政局關於社團組織主要負責人任職條件;
(二)在互聯網金融業界有較大影響和較高聲望;
(三)在知名金融機構或者互聯網企業等有關單位擔任過相應領導職務;
(四)熱愛協會工作;
(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歲。
(六)身體健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七)會員大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五十二條協會秘書處一般工作人員(含部門主要負責人)在工作期間發生違法違紀或有損行業利益的行為,可提前解聘。秘書處領導在任期間發生違法違紀或有損行業利益的行為,經理事會研究可提前解聘,並由理事會指定臨時代理領導人或提前改選。
第五十三條 深圳金融辦對協會會員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等會議進行業務指導,並派員列席會議。
第五十四條會員單位若發生違法違紀、損害行業利益和協會聲譽的行為,或面臨倒閉以及破產風險而造成社會不良影響時,以及被公安機關立案偵察,被監管部門或者行政管理機關處罰時。理事會視情節輕重解除其協會內會員職務或者會員資格並報市金融辦批准。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五十四條 協會的經費來源主要是: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接受政府撥款或政府機構給予的補助而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五十五條 協會會費收取實行預算制,即根據協會業務工作和協會發展需要編制年度預算,經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報市金融辦批准同意後實施。
第五十六條 組織年度工作計劃以外的大型活動,經理事會決議可臨時徵收經費或專項費用。
第五十七條 協會經費應用於開展本章程規定的業務以及協會的自身建設,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五十八條協會接受捐贈、資助的資產,應按捐贈、資助人的要求使用並報告使用情況。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攤派或者變相攤派。捐贈人、資助人或者單位、會員、監事有權向協會查詢捐贈財產的使用、管理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於捐贈人、資助人或者單位、會員、監事的查詢,協會應如實答復。
第五十九條 協會建立規范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准確、完整,每年應聘請專業機構對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
第六十條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應准確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應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六十一條協會的資產管理應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監事會和市金融辦、財政、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六十二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須接受深圳金融辦和深圳民政局組織的業務指導和財務審計。
第六十三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六十四條 協會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十五條 深圳市互聯網金融協會、深圳市網貸行業協會和深圳市眾籌協會的財務獨立核算,會費統籌調度使用。
第六章 終止及財產處理
第六十六條 協會完成終止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並等原因需要注銷的,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六十七條 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深圳金融辦審查同意。
第六十八條 協會終止前,須在深圳金融辦及有關部門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得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六十九條 協會經深圳民政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七十條 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深圳金融辦和深圳民政局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七章 附則
第七十一條 本章程經會員大會審議表決通過。
第七十二條 本章程由協會理事會負責解釋。
第七十三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審議通過後報會員大會審議通過後十五日內,報經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後,報深圳民政局核准。
第七十四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貳』 互聯網金融ICP備案哪裡可以辦要多少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簡稱:ICP許可證)是指一般性經營性網站的主辦者向當地區縣申請的證書證明,即《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與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
互聯網有償信息服務,包括在線銷售、游戲會員、網站廣告、付費新聞、網頁製作、在線支付、廣告招商、會員收費、企業合作、項目投標等需辦理ICP經營許可證。
其實只有經營性網站才需要申請ICP許可證,在實際生活中,非經營性網站的數量要多得多,那非經營性網站需要進行什麼認證嗎?當然要,那就是ICP備案:登錄工業與信息化部網站填寫公司基本信息和網站基本信息,提交後一周到一個月時間內取得備案號方可上線。非經營性網站無需那麼麻煩去辦理ICP許可證,只需要在工信部網站進行網站信息的備案即可,比如很多個人的網站。而經營性網站需要先備案再取得ICP許可證方可營業。
根據國家《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性ICP證),否則就屬於非法經營。沒有ICP經營許可證就運營經營性網站可是違法行為,一經發現,企業就會面臨被關停和罰款一系列的懲罰,到時候企業的形象也會受到嚴重的影響,消費者也不會再信任企業,購買企業的產品了。
『叄』 新規下互聯網金融如何進行ICP備案,ICP經營許可證辦理需要注意什麼
1、什麼是經營性網站?
經營性網站,是指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為實現通過互聯網發布信息、廣告、設立電子信箱、開展商務活動以及向他人提供實施上述行為所需 互聯網空間等經營性目的,利用互聯網技術建立的並擁有向域名管理機構申請的獨立域名的電子平台。
2、什麼是經營性網站備案?
經營性網站備案,是指經營性網站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備案,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在網站的首頁上加貼經營性網站備案電子標識,並將 備案信息向社會公開。某某市行政區劃內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開辦的經營性網站,應當在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備案。
3、申請經營性網站備案應當具備的條件?
(一)網站的所有者擁有獨立域名,或得到獨立域名所有者的使用授權(既持有域名證書)。
(二)網站所有者要持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
4、經營性網站名稱應當符合什麼規范?
(一)每個經營性網站只能申請一個網站名稱。
(二)經營性網站備案名稱以通信管理部門批准文件核准為主要依據。
(三)經營性網站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和文字:
(1)有損於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
(2)可能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使公眾誤解的。
(3)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4)其他具有特殊意義的不宜使用的名稱。
(5)法律、法規有禁止性規定的。
(四) 備案經營性網站名稱含有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漢語拼音或其縮寫),應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5、 經營性網站備案程序?
(一)前期准備
(1)登錄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的網上工作平台-全國各省信管局網站地址,進入「網上辦事」下的「網站備案登記」模塊。
(2)在《網站在線備案》的欄目中,按要求完成登記。
(二)准備書面材料
(1)加蓋網站所有者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2)如網站有共同所有者,應提交全部所有者《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的復印件。
(3)加蓋域名所有者或域名管理機構、域名代理機構公章的《域名注冊證》復印件,或其他對所提供域名享有權利的證明材料。
(4)對網站所有權有合同約定的,應當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5)所提交的復印件或下載的材料,均應加蓋申請者的公章。
(三)送達
(1)將書面材料直接送達至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特殊行業監管科。直接送達的,經辦人應提交身份證復印件、網站所有者介紹信或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2)書面材料應於完成在線申請程序後30日內提交。逾期提交視為未申請。
(3)申請者對所提交申請材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負責。
(四)備案確認
A、確認在線和書面申請材料的內容齊全、符合形式的,受理備案。
B、申請材料存在瑕疵或備案網站名稱存在事實或法律沖突的,終止備案申請,並將終止原因告知申請者。
C、符合備案的申請,自受理申請5個工作日內,對該網站備案的主要內容予以公告,公告期為30日。
D、公告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如對所公告的經營網站備案申請持有異議,均可向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提出書面異議聲明。
(1)與主張權利人所設立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名稱相同。
(2)與主張權利人已辦理備案的網站名稱相同或近似,可能造成他人誤認。
(3)使用了主張權利人擁有的馳名商標、著名商標的文字部分(含中、英文及漢語拼音或其縮寫)。
(4)主張且有證據證明,申請備案的網站所提供的信息不真實。
(5)主張且有證據證明,主張權利人對申請備案的網站擁有所有權。
E、異議處置。
(1)對證據充分的有效異議,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將中止相關網站申請備案的程序。
(2)對網站所有權和網站名稱所有權提出異議的,異議方應在提出異議之日起3個月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確定網站名稱所有權
的民事訴訟。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將依照有關的民事判決結果,恢復網站備案的受理工作。
F、公告期滿無異議的,向備案網站發放統一製作的經營性網站備案電子標識。
(五)安裝備案電子標識
網站所有者應於15日內將備案電子標識安裝在網站首頁的右下方,並將其鏈接到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經營性網站備案信息」資料庫,以供公眾查詢。
6、備注
(1)使用以下名稱的經營性網站備案申請不予受理:
(a)網站名稱與已備案的經營性網站名稱重復的。
(b)使用備案失效後未滿1年的網站名稱的。
(2)不得冒用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直屬局經營性網站備案電子 標識。對冒用行為,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定進行處罰。
(3)備案網站頁面公示的網站名稱、網站所有者等主要信息應與提交備案信息相符。
『肆』 互聯網金融平台電信備案要什麼資料
互聯網金融平台電信備案需要以下幾個部分材料:
1、網貸平台本信息,如名版稱、權住所地、組織形式等;
2、股東或出資人名冊及出資額、股權結構;
3、經營發展戰略和規劃;
4、合規經營承諾書;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信息資料;
7、分支機構名冊及其所在地;
8、網貸平台網站及APP名稱;
9、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根據《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銀監辦發[2016]160號)(下稱「備案登記指引」),新設立的網貸平台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於10個工作日內向注冊地金融監管部門申請備案登記。已設立的網貸平台,依據P2P網貸專項整治工作的安排,在各地完成分類處置後再行申請備案登記。
『伍』 互聯網金融公司備案需要什麼條件
一、互聯網金融服務公司注冊條件
1)互聯網金融服務公司最低注冊資金回1000萬人民幣以上;
2)互聯網金融答服務公司注冊資金可實行認繳制;
3)互聯網金融服務公司的高管人員有相關從業經驗。
二、注冊金融信息服務公司流程
1) 提供三個以上公司名稱到工商局查名
2) 驗資
3) 辦理營業執照
4) 刻公司公章、財務章、法人章、合夥人章
5) 辦理代碼證
6) 辦理稅務登記證
7) 開立銀行基本賬戶和納稅賬戶
8) 辦理金稅卡
9) 申請發票
『陸』 互聯網金融平台備案怎麼辦理
這個你要去找相關的部門進行辦理哦。
希望能夠幫助到你,望採納,謝謝。
『柒』 互聯網金融公司如何開展業務產品如何備案,如何對接!
需要技術團隊、運營團隊、客服團隊銷售團隊,網站的備案,一般需要以下備案:誠信網站、可信網站、公安網備案、360等備案,至少需要對接第三方存托平台
『捌』 互聯網金融ICP備案怎麼辦理
ICP備案和ICP許可證的區別有哪些
ICP備案:ICP(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網路內容服務商
,即向廣大用戶綜合提供互聯網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的網路運營商。ICP備案是信息產業部對網站的一種管理,為了防止非法網站。就像是官方認可的網站,就好像開個小門面需要辦營業執照一樣。ICP備案可以自主通過備案網站在線備案。
備案的目的就是為了防止在網上從事非法的網站經營活動,打擊不良互聯網信息的傳播,如果網站不備案的話,很有可能被查處以後關停。非經營性網站自主備案是不收任何手續費的,所以建議大家可以自行到備案官方網站去備案。
ICP許可證:也稱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經營許可證,或者增值電信業務許可證中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業務。我國對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的ICP實行許可證制度。
根據國務院令第292號《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和《關於互聯網信息服務辦理許可與備案的通知》,經營性網站必須辦理ICP證,否則就屬於非法經營。因此,辦理ICP證是企業網站合法經營的需要。
ICP經營許可證與ICP備案的區別體現在:
所有網站都要有ICP備案,但是只有提供有償信息服務的網站才需要申請ICP許可證。
ICP經營許可證與ICP備案的聯系體現在:
網站只有做了ICP備案才可以去申請ICP許可證,並且,ICP備案必須以公司名義申請,提供伺服器的單位必須有IDC或ISP證而且要在當地通管局做過備案才行。
『玖』 怎麼辦理互聯網金融ICP備案需要哪些材料
任何組織和個人開設網站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除應按規定履行版相關金融監管程序外,還應依權法向電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備案手續,否則不得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
根據備案政策,網站域名備案需要的材料根據備案的主體不同而不同,具體要求如下:
如果是個人備案(個人網站),需要網站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原件掃描件、負責人核驗照片和核驗單掃描件;
如果公司備案(企業網站),需要的資料有工商營業執照副本(用最新年檢記錄的副本)原件掃描件、網站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原件掃描件、網站負責人核驗照片、法人身份證正反面原件掃描件、核驗單掃描件(需加蓋公章);
如果是政府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備案的話,則需要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掃描件、網站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原件掃描件、網站負責人核驗照片、法人身份證正反面原件掃描件、核驗單掃描件(需加蓋公章)。
『拾』 互聯網金融備案需要哪些材料
一般互聯網金融網站都是企業性質,需先提供企業備案資料
企業備案需提供營業版執照原件彩色掃權描件、法人身份證正反面彩色掃描件、網站負責人身份證正反面彩色掃描件、網站負責人核驗半身照及核驗單掃描件
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除應按規定履行相關金融監管程序外,還應依法向電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備案手續,否則不得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