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國有類似美國聯邦存款保險公司(FDIC)這些在保護儲戶能在銀行倒閉的情況下拿到錢的部門嗎
目前沒有,但是國家擔保
Ⅱ 存款保險制度為什麼可以防範金融風險
存款保險制度對我國的金融安全有何意義?廣大儲戶的存款又會受到什麼影響?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副部長魏加寧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存款保險是現代金融制度的關鍵要素之一,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將進一步完善我國金融安全網,為存款人提供公開透明、安全可靠的法律保障。」
問:金融安全網包括什麼內容?存款保險制度如何完善金融安全網,發揮穩定金融秩序的功能?
答:金融安全網主要由三部分構成,包括監管部門的審慎監管職能、中央銀行的最後貸款人和存款保險機構的存款保險職能。而中國現在的金融安全網是「二缺一」,存款保險制度一直遲遲沒有建立起來。
存款保險是現代金融制度的關鍵要素之一,是金融安全網的三大支柱之一。一旦銀行出現問題,限額內的存款受到有效保護,存款保險機構介入處理,可以控制金融恐慌引發的擠兌,減輕銀行破產清算帶來的震盪。
問:在接下來的金融改革中,我國面臨的金融風險主要有哪些?存款保險制度如何防控這些風險?
答:伴隨著利率市場化的推進和民營銀行的發展,在提高銀行服務質量和效率的同時,也會使銀行業競爭加劇。因此就有可能出現經營失敗的商業銀行,如果沒有存款保險制度作保障,經營失敗的商業銀行就退不出去,這將導致金融風險不斷積累,系統性風險越來越大。
問:有人說,目前存在著所謂的「隱性擔保」,為什麼還要建立一套「顯性的存款保險」?
答:所謂的「隱性擔保」,實際上恐怕是一種最差的制度安排。由於缺少明確的法律規定,存款人方面的權益並不能真正得到可靠保障,依然會出現存款擠提現象。
「隱性」的處理只是一種應急措施,無法提供製度性的防範,而且在銀行經營者方面會產生很大的道德風險。此外,如果沒有「顯性存款保險制度」作保障,中央銀行和銀行監管部門就不得不採取大量的金融管制措施來防範風險
如利率管制、存貸比管理、貸款規模控制等等,從而嚴重地束縛了商業銀行的自主經營,導致商業銀行的經營效率和服務質量低下,以及競爭的同質化和行為的同步化。
問: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存款保險基金及管理機構的設置對存款人會產生哪些影響?
答:以往的所謂「隱性擔保」屬於人治,而非法治,隨意性較大。以國家頒布《存款保險條例》的形式來建立起存款保險制度,可以為廣大存款人提供公開透明、安全可靠的法律保障。
以設立存款保險基金的形式來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可以為存款人提供可靠的物質保障,由商業銀行日常交保費的方式來積累資金,以切實保護廣大存款人利益。而以往,救助問題銀行和處置不良資產的成本主要是由央行出資,實際上是由所有人民幣持有者負擔。
如果明確存款保險基金的管理機構,則可以為廣大存款人提供可靠的組織保障,從機構上明確負責對存款人進行理賠的專門機構。而以往,負責理賠的機構並不十分明確,也無專人負責。此外,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以後,銀行間競爭進一步加劇,服務質量和服務效率都會得到不斷提高,從而使百姓間接受益。
Ⅲ 邯鄲市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有嗎 在國家中央行下設的金融穩定局在邯鄲市也有嗎
12月24日上午,邯鄲市副市長武金良主持召開金融、保險企業入駐中央商務區推進會。會議回邀請65家有入駐答意向的金融、保險重點企業參加。
武金良指出,東區開發是市委、市政府統籌全局做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優化城市布局、拓展城市規模、提升城市品位、完善城市功能、加快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宜居宜業宜游的富強邯鄲、美麗邯鄲的重要舉措。東區中央商務區是邯鄲未來商務商業活動中心區域,是資金和財富的集散地、經濟發展中樞。他強調,要全面推進中央商務區的宣傳,各金融、保險企業的總部和其分支機構要以高站位、超前的眼光認清形勢,用好政策,把握機遇。金融辦要主動搭橋對接,加強銀企合作,確定建設目標,力爭早日全面開工,加快建設步伐。
東區中央商務區規劃位於高鐵東站和行政中心、文化中心之間,總面積1.75平方公里(約2625畝),是城市重要門戶、建築地標、對外展示名片
Ⅳ 有存款保險的銀行都是穩定存款嗎
存款保險限額是50萬,超過的可不保哦。
並且存款保險,也是保險公司提供的服務。
還不如把錢換個地方存,不但收益更高,而且存取靈活,還能享受月復利,更重要的是不會被用來抵債和財產分割!
Ⅳ 存款保險制度對於維持金融系統的穩定有什麼重要作用
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有利於明確金融機構經營失敗時的市場化的風險補償和損回失分擔機制。答
通過風險差別費率,客觀上加強對金融機構盲目擴張和冒險經營行為的約束,促進其穩健經營與健康發展,有效防止和疏導金融體系的風險。
存款保險制度是保護存款人權益的重要措施。為全面充分保護存款人的權益,保證制度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促進銀行業公平競爭,存款保險將覆蓋大、中、小所有銀行
Ⅵ 我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是誰
是由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中國人民銀行設立的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於2019年06月01日正式成立,注冊資本100億元。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人目前主要由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穩定局工作人員擔任。
工商登記信息顯示,該公司業務范圍主要包括:進行股權、債權、基金等投資;依法管理存款保險基金有關資產;直接或者委託收購、經營、管理和處置資產;依法辦理存款保險有關業務;資產評估;國家有關部門批準的其他業務。
(6)存款保險公司金融穩定局擴展閱讀:
1993年,我國就首次提出存款保險制度。2015年5月實施的《存款保險條例》規定,存款保險的保險費由中國人民銀行收取與管理,存款保險機構也設於中國人民銀行內部(金融穩定局)。
盡管條例已經提出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參加金融監督管理協調機制,但如果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缺乏獨立性,就可能影響公正性、出現工作效率較低,難以有力地承擔起對金融機構的監管重任。存款保險基金管理機構作為獨立機構,往往對參保的金融機構有一定的監督管理權。
由中國人民銀行獨資設立存款保險基金的專門管理機構,是推動商業銀行良性可持續發展和進一步推動商業銀行市場化、推動中國金融更加開放的一個有力舉措,代表了整個中國金融體系的一個全面可持續的發展進步。
Ⅶ 有了存款保險公司,銀行發生恐慌的可能性已經消除,因而貼現率也就不再需要了,這句話對嗎為什麼
明顯是錯了,有了存款保險公司並不能就消除了銀行發生恐慌的可能,發生恐慌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只能說是一旦發生恐慌將會有一定的保障而已,就好比如說買了車險就不會發生車禍了,哪有這種邏輯的;再說了,貼現率是指持票人需要現金而以沒有到期的票據向銀行要求兌現,銀行將利息先行扣除所使用的利率,又不跟銀行發生恐慌扯上關系,更沒有什麼因果關系。
Ⅷ 存款保險實施後對地方法人金融機構有何影響
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對中國銀行業的影響
1.正面效應。第一,保障銀行業整體穩定經營。存款保險制度對銀行業經營管理的關鍵影響在於促進銀行的穩健經營以及銀行體系的整體穩定。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往往面臨各種風險,其中流動性風險較為顯著。同時,如若某家銀行出現危機,極可能引發擠兌風潮,繼而形成「多米諾骨牌」效應,破環銀行體系甚至是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如上所述,中國存款保險賠付限額將覆蓋絕大部分銀行賬戶,加之採取過橋銀行、收購與承接等方式處置問題銀行,可令全部存款人得到實際保障。因此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有利於保護存款人的利益,其法定性和可預見性增強了社會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當銀行出現流動性危機時,存款保險機構可以通過資金支持幫助銀行擺脫困境,從而穩定整個銀行體系的運作。
第二,促進銀行業公平競爭。從中國銀行業的體系來看,國有大型商業銀行「大而不能倒」的優勢明顯,這主要因為其擁有經濟體信譽作為擔保,而且市場普遍認為經濟體難以承擔國有大型銀行的破產成本,從而令其在無形中增加了保護層。存款保險制度的建立有利於淡化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優勢,使不同規模的銀行獲得同等的公眾信任,有利於促進公平競爭,增強中小商業銀行競爭力,形成更加合理的金融體系。另外,存款保險制度還可以增強存款人對民間金融的信心,是民營銀行發展的利好因素之一,從而也將促進民間金融的發展。市場主體的公平競爭將引導不同類型的商業銀行相應改變其經營策略,以應對存款分流。
第三,完善商業銀行破產退出機制。優勝劣汰是市場經濟運行的規律之一。當某銀行因經營不善而在市場競爭中處於劣勢並繼而出現資不抵債等情況時,只要不危及整個金融體系的穩定,原則上就應當允許其破產。然而由於銀行不同於一般企業,作為經營貨幣資金的特殊機構,其破產倒閉將影響到廣泛的人群,尤其在中國,必須謹慎對待銀行破產,並設計出合理的退出機制。存款保險制度通過建立市場化的風險補償機制,合理分攤銀行倒閉帶來的財務損失,能將退出的負面效應降到最低,因而存款保險制度有助於為銀行建立安全有效的市場退出通道,同時也能保護為數眾多的中小存款者的經濟利益,降低政府及監管機構的監管支出。在此基礎上,存款保險制度將放大資本金風險,繁榮整個金融市場,優化金融體系結構。
第四,有利於提高商業銀行金融創新能力。隨著中國金融改革的不斷深化,特別是資本市場的不斷放開,以及公民理財需求的日益多樣化,我們已經迎來泛資產管理時代。各家銀行競相推出各種理財產品,資金供需不平衡特徵明顯,市場競爭日趨白熱化。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增加了居民基本儲蓄的保障,提高了居民對盈利資金的使用意願,放大了市場資金供給,新型負債產品的催生速度將明顯加快;另一方面,由於超過保險限額的存款得不到保護,投資者必然尋求其他風險規避手段,理財產品需求也會不斷上升。這迫使銀行必須不斷進行各類金融產品的創新,在產品設計、市場營銷、風險控制等各個方面提升創新能力,主動開展跨業合作,從而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提高銀行的市場競爭力。
2.負面效應。第一,誘發道德風險。存款保險制度最嚴重的弊端是誘發道德風險,主要表現為存款人的道德風險和投保銀行的道德風險,這在當前中國金融體系還不完善的情況下將更為突出。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令存款者風險意識下降,不再考慮選擇哪家銀行,對銀行進行主動監督的動力下降,從而使得銀行面臨的市場約束大大削弱;另一方面,存款保險制度使得銀行擠兌威脅不復存在,銀行風險管理意識有所減弱,甚至將存款保險作為一個可以依賴的因素,在經營中為追求高額利潤而過度投資,這將會對銀行的投資選擇和經驗策略產生重大影響。
第二,導致逆向選擇。存款保險制度實施後,逆向選擇主要表現存款保險制度對於那些經驗不善、風險程度高的銀行更具吸引力,而那些經營狀況良好的銀行則有可能退出存款保險機制。對於中國銀行業而言,市場主體自律機制尚未完全建立,這將加劇其他投保銀行參保成本的上升速度,以彌補處置問題機構帶來的成本。最終導致問題銀行留在存款保險體系內,這不僅使銀行經營風險上升,也使得存款保險制度不具有可持續性,違背了市場經濟的基本規律。
第三,加大經營成本。存款保險制度建立後,由於投保銀行要向存款保險機構繳納保費,這勢必增加銀行資金成本,減少可用資金,銀行經營利潤和資本收益都可能有所下降。同時,由於保費計費基礎不同,各類銀行所受影響也可能不同。例如,在各類參保機構保費率相差不大的情況下,如果以銀行總資產作為計費基礎,各類型銀行的資金成本上升比例差別不大;但如果以投保存款額作為計費基礎,則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資金成本上升比例可能要大於股份制商業銀行和城市商業銀行。這主要是因為後者的大額存款客戶相對於小額存款更多,需投保存款的佔比相對較少。這對於當前中國以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為主的銀行體系將產生更為顯著的影響。
Ⅸ 銀行存款保險制度是怎麼回事如果銀行都破產了保險公司又哪來的錢陪呢哪些銀行抗風險能力更強呢
存款保險制度是一種金融保障制度,是指由符合條件的各類存款性金融機構集中起來建立一個保險機構,各存款機構作為投保人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繳納保險費,建立存款保險准備金,當成員機構發生經營危機或面臨破產倒閉時,存款保險機構向其提供財務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從而保護存款人利益,維護銀行信用,穩定金融秩序的一種制度。
如果銀行都破產的情況出現,那肯定是出現了極端惡劣的情形,比如戰爭。在這種情況下,社會的一切財富都化為烏有,連保險公司也不會倖免於難的。出現這種極端情況,性命尚且不保,身外之物自不待言。
實施銀行存款保險制度之後,理論上各家銀行的風險水平都一樣了。《存款保險條例》規定,最高償付限額為人民幣50萬元;保費由銀行交納保費。也就是說,無論你在哪家銀行存款,出現存款損失之後,每家銀行的存款補償最高為50萬元。處於分散風險的考慮,建議多選擇幾家銀行,可以選擇大型商業銀行,這類銀行實力雄厚,抵抗風險能力高。同時可以分散投資,通過多種理財渠道分散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