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推行綠色信貸能給銀行帶來什麼好處
這個綠色信貸基本抄上是金融機構響應國家經濟結構調整的戰略結構來制定自己授信政策,大概內容就是對綠色環保行業要加大支持力度,對高污染、高能耗企業壓縮甚至退出;另外,對於授信企業加強對環保等方面的監管要求。
推行綠色信貸從長遠看來利國利民,對銀行談不上有什麼好處,反而會限制其對某些行業企業進行授信,會減少其授信行業。
② 什麼是綠色信貸
綠色信貸是指環保部、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產業的盲目擴張回,於2007年7月30日聯合提出答的一項全新的信貸政策,將通過金融杠桿來實現環保調控。
具體有:在金融信貸領域建立環境准入門檻,對限制和淘汰類新建項目,不得提供信貸支持;對於淘汰類項目,停止各類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並採取措施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從源頭上切斷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無序發展和盲目擴張的經濟命脈,有效地切斷嚴重違法者的資金鏈條,遏制其投資沖動,解決環境問題,並通過信貸發放進行產業結構調整。
綠色信貸的本質在於正確處理金融業與可持續發展的關系。其主要表現形式為:為生態保護、生態建設和綠色產業融資,構建新的金融體系和完善金融工具。
其一,綠色信貸的目標之一是幫助和促使企業降低能耗,節約資源,將生態環境要素納入金融業的核算和決策之中,扭轉企業污染環境、浪費資源的粗放經營模式,避免陷入先污染後治理、再污染再治理的惡性循環;
其二,金融業應密切關注環保產業、生態產業等「無眼前利益」產業的發展,注重人類的長遠利益,以未來的良好生態經濟效益和環境反哺金融業,促成金融與生態的良性循環。
網路綠色信貸
③ 我國商業銀行貫徹實施綠色信貸如何履行社會責任
我國商業銀行的企業社會責任與「綠色信貸」 。我國的商業銀行在近年來也開始重視自身的社會責任。2007 年 4 月中國銀監會上海監管局發布《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企業社會責任指引》, 第一次將銀行的社會責任納入監管范圍內同年7 月,我國環保總局、人民銀行、銀監會三部門聯合提出一項全新的信貸政策《關於落實環境保護政策法規防範信貸風險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這個《意見》的出台旨在通過在金融信貸領域確立環境准入門檻,切斷高耗能、高污染行業無序發展和盲目擴張的資金來源。
(一)綠色信貸的含義及主要內容所謂綠色信貸,指的是商業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據國家的環境經濟政策和產業政策,對研發、 生產治污設施, 從事生態保護與建設,開發、利用新能源,從事循環經濟生產、綠色製造和生態農業的企業或機構提供貸款扶持並實施優惠性的低利率,而對污染生產和污染企業的新建項目投資貸款和流動資金進行貸款額度限制並實施懲罰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 目的是引導資金和貸款流入促進國家環保事業的企業和機構,並從破壞、污染環境的企業和項目中適當抽離, 從而實現資金的綠色配置」(鄧聿文,2007)根據《意見》的規定,我國的商業銀行今後要對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境違法的企業和項目進行信貸控制,商業銀行要將企業環保守法情況作為審批貸款的必備條件之一 各級環保部門要依法查處未批先建或越級審批,環保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建成、 未經環保驗收即擅自投產的違法項目,要及時公開查處情況,即要向金融機構通報企業的環境信息。 而金融機構要依據環保通報情況,嚴格貸款審批、發放和監督管理,對未通過環評審批或者環保設施驗收的新建項目,金融機構不得新增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
(二)「綠色信貸」 體現了我國商業銀行的企業 149 江蘇商論 2009.1 社會責任改革開放以來, 我國的經濟一直是一種以透支環境和能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發展模式。 面對這樣的發展模式,黨的十七大報告強調,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能源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模式。 而同時, 全國大型惡性環境污染事件仍時有發生。作為單純的行政手段,「區域限批」和「流域限批」 已是環保總局現有法規內最強有力的措施, 但從現實來看,難以從根本上遏制「兩高」企業的擴張趨勢。究其原因,不能不說「兩高」企業能獲得雄厚的信貸資金支持是其快速擴張的動力源, 這樣中國的商業銀行也成為了環境污染的間接幫凶(陶玲、劉衛江, 2007)。 如何讓企業承擔其社會責任, 除了企業自身的努力外,還需要外部金融機構對其經營行為的約束,而金融機構通過信貸控制方式促使企業承擔社會責任也是金融機構自身承擔社會責任的體現。「綠色信貸」就體現了銀行業的這種功能,它是我國遏制「兩高」行業發展、改變經濟發展方式所採取的一個重要措施,同時也是商業銀行應當履行的社會責任。
④ 綠色信貸指引的通知內容
中國銀監會關於印發綠色信貸指引的通知
銀監發〔2012〕4號
各銀監局,各政策性銀行、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郵政儲蓄銀行,各省級農村信用聯社,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國發〔2011〕26號)、《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國發〔2011〕35號)等宏觀調控政策,以及監管政策與產業政策相結合的要求,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綠色信貸為抓手,積極調整信貸結構,有效防範環境與社會風險,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經濟結構調整,銀監會制定了《綠色信貸指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請各銀監局將本通知轉發至轄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並督促落實。
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四日
⑤ 綠色信貸指引的文件解讀
中國銀監會印發《綠色信貸指引》(銀監發〔2012〕4號,以下簡稱《指引》),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有效開展綠色信貸,大力促進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提出了明確要求,配合國家節能減排戰略的實施,充分發揮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引導社會資金流向、配置資源方面的作用。
《指引》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貫徹落實《「十二五」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國務院關於加強環境保護重點工作的意見》等宏觀調控政策,從戰略高度推進綠色信貸,加大對綠色經濟、低碳經濟、循環經濟的支持,防範環境和社會風險,並以此優化信貸結構,提高服務水平,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促進發展方式轉變。 銀行業金融機構應至少每兩年開展一次綠色信貸的全面評估工作,將綠色信貸執行情況納入內控合規檢查范圍,建立綠色信貸考核評價和獎懲體系,公開綠色信貸戰略、政策及綠色信貸發展情況。近年來,銀行業金融機構以綠色信貸為抓手,創新信貸產品,調整信貸結構,積極支持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取得了初步成效。許多銀行將支持節能減排和環境保護作為自身經營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建立了有效的綠色信貸促進機制和較為完善的環境、社會風險管理制度。積極創新綠色信貸產品,通過應收賬款抵押、清潔發展機制(CDM)預期收益抵押、股權質押、保理等方式擴大節能減排和淘汰落後產能的融資來源,增強節能環保相關企業融資能力。截至2011年末,僅國家開發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交通銀行等6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相關貸款余額已逾1.9萬億元。
銀監會將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推進綠色信貸,防範環境、社會風險的監測、引導和檢查落實,並將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綠色信貸情況作為監管評級、機構准入、業務准入、高管人員履職評價的重要依據。
⑥ 銀監會發布《綠色信貸指引》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實行動態的授信政策,實施風險管控,對中小企業有何意義
這個《指引》主要是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綠色、低碳、循環經濟,所以對於一些環保、低碳、節能的中小企業有好處,商業銀行可以優先貸款,但每家銀行的綠色信貸政策也不一樣,支持環保企業的力度大小也不一樣。
⑦ 綠色金融的政策
綜上所述,可以看到,「綠色金融」隨綠色發展應運而生,代表國際金融業發展的新方向和新趨勢,對於我國金融業來說,更意味著將迎來一場巨大的變革。而結合目前我國「綠色金融」發展的現狀,筆者認為應加快以下幾方面的進程:
――加大綠色金融政策引導。國家應盡快出台對「綠色信貸」的扶持政策,制定「綠色信貸」目錄指引、項目環保標准和環境風險評級標准,放寬「綠色信貸」規模控制,實施差別信貸政策,使商業銀行開展「綠色金融」業務有利可圖。
――健全綠色金融法律法規。國家應加快節能減排法制化進程,通過國家立法確定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從而讓「綠色金融」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通暢信息交流渠道。國家有關部門應加強和金融監管部門以及商業銀行之間的信息交流,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機制,同時對相關人員進行技術培訓。
――加快金融機構改革。金融機構應改變傳統的經營理念,積極推進業務轉型。如從商業銀行的角度看,發展綠色金融要做好下面的工作。一是要在日常經營活動中引入環境觀念,加強員工環保意識和業務流程的環境評估。二是要進一步有針對性地提高風險管理水平和業務創新能力。三是要進一步放開和擴大銀行業的綜合經營范圍,商業銀行有必要把金融創新、實現戰略轉型、發展綜合經營和發展綠色金融有機結合起來,創造性地通過貸款、理財、擔保、租賃、信託等多種金融工具積極發展綠色金融市場。
――加強國際交流和合作,借鑒國際先進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