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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最強的金融機構

發布時間:2021-06-12 05:13:10

Ⅰ 為迎接海南自由貿易港,亞太金融小鎮建立了怎樣的金融共生業態

那麼,三亞市作為本次改革開放的重要國際化大都市,如何迎接自貿區新經濟,構建中國特色的國際金融呢,張焱博士認為三亞需要創建「產學研」三位一體金融共生業態: 產:三亞積極落地海南金融開放試驗區,從銀行、證券、保險方面進行金融開放創新實踐,根據本次博鰲會議精神,不僅加強現有的基金集聚優勢,而且在交易所、保險業開放進程中創新實踐,致力於成為海南金融業發展和開放的主陣地和橋頭堡。2017年三亞印發了《關於支持基金小鎮發展優惠政策暫行辦法的通知》,有效地促進了三亞亞太金融小鎮基金產業的聚集,前已經入駐基金46家,資產管理規模達到700億元,可以在此基礎上,積極促進交易所設立、國際保險入駐、保險代理注冊等金融開放措施。其中重點是構建創新國際金融交易機制,中國的貿易夥伴遍布全球,一方面加強與歐美發達國家的貿易機制,另一方面需要創新如「石油人民幣」等方面的大宗商品交易平台。學:自貿區的建設和金融開放離不開一大批金融人才,海南金融人才嚴重不足,無論是迎接改革發展的歷史新機遇,還是開展一帶一路金融新交易模式,都對人才提出了新的要求。三亞可以從職業培養、基礎教育、高級培訓三個層面進行人才培養:職業培養需要培養一大批金融應用型高中專人才;基礎教育需要大力提高本科高等院校的金融素質教育;高級培訓培養一大批國際化視野的企業家和金融專業人士。研:加強海上絲綢之路經濟研究,建立國際領先金融智庫,著手實踐全球化新金融交易機制。海南省省長沈曉明在本次博鰲「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島嶼經濟」分論壇上就提出:「繼續為島嶼經濟包容性發展提供智力支撐,海南將發揮智庫聯盟的作用,探索設立島嶼經濟研究信息中心,創建全球島嶼經濟研究基礎資料庫,希望有更多國家和地區加入,共同的拓展島嶼經濟的網路,利用博鰲亞洲論壇這一平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三亞擁有財經論壇、三亞亞洲金融合作聯盟、三亞亞太金融研究中心等研究交流平台,積極匯聚國內外金融交易專業人士,就金融開放、財政稅收、離岸貿易、交易所設立開展研究並推動相關機制設立和運營。

分析海南省經濟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促進海南省經濟增長的辦法,2000字左右

海南省經濟發展中的問題及對策建議

改革開放以來,第二、第三產業發展很快,在國民經濟中所佔的比重越來越高,2003年,我國第二、第三產業增加值已達到10萬億元,佔GDP的比重在85%以上。但目前對第二、第三產業特別是第三產業的發展狀況把握還不夠全面,了解還不夠深入。為了全面掌握第二、第三產業的發展規模、結構和效益等信息,建立健全的覆蓋國民經濟主要行業的基本單位名錄庫和統計資料庫系統,全國開展了從2004年6月開始籌備,至2005年6月結束的歷時一年的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作為此次海南省經濟普查的組織者和協調者,認真完成了普查任務,掌握了海南經濟金融發展的第一手資料。[1]本文在這些原始資料基礎上,對海南省經濟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與解決的對策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期對促進海南省經濟發展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

一、海南省經濟金融發展存在的問題

通過此次經濟普查獲取的數據,我們全面了解了海南省金融機構目前的發展狀況。總體來講,金融業對海南省的經濟發展發揮了積極的推動作用,但在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和自身改革方面存在著不少問題,主要表現在:

1.城市金融機構高度集中,縣域金融機構對當地經濟發展支持不力。普查數據顯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48%的金融機構集中在海南經濟實力最強的海口、三亞兩個城市,同時,這兩個城市還擁有政策性銀行、交通銀行、光大銀行、深圳發展銀行等股份制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分設的大量網點。[2]不僅如此,各家商業銀行普遍上收縣級分支機構的貸款許可權,有的甚至是逐筆報批,縣級及以下分支機構成為單純的吸納存款的網點,通過上存形式將本就十分稀缺的縣域資金源源不斷地向大城市、大企業輸送,其結果是由於信貸資金投放的高度集中,不僅金融資源使用效率不高,而且埋下很大的潛在金融風險。同時,農村金融市場體系不健全、發育不充分。大部分經濟落後地區的縣域商業銀行經營網點稀少而且規模小,縣域發展資金匱乏,縣級農發行基本成為「糧食收購銀行」,業務萎縮,功能單一;農村信用社雖然是農村金融的主力,但目前海南農村信用社存在著從歷史包袱到觀念到管理的一系列問題,支持「三農」已是勉為其難,從事其它信貸業務也顯得力不從心。農村金融服務這種格局長期以來一直制約著縣域經濟的健康發展。

2.海南省經濟發展缺乏服務於中小企業的中小型商業銀行。在海南省有服務於大中型企業的國有和股份制商業銀行以及服務於「三農」的農村信用社,卻缺乏服務於中小型企業和私營個體業主的小型商業銀行。目前我國生產力發展中最活躍的因素是非國有制經濟和民營企業,大多數中小企業屬於民營企業。據了解,2004年末海南省在工商部門注冊的企業約5.8萬戶,正在營業中的企業約2.34萬戶,約占注冊企業的40%,而在營業的企業中,98%以上為中小企業,這些企業潛力大,發展速度快,但由於投入資金少,規模小,不符合各大商業銀行嚴格的信貸條件,加上海南省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匱乏(僅2家),且資本實力薄弱,造成中小企業普遍反映貸款難,融資難。可見,中小企業融資難在極大程度上制約了海南省經濟發展速度,應引起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

3.國有商業銀行經營效益欠佳,股份制商業銀行經營效益相對較好。在工、農、中、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中,工商銀行和農業銀行經營效益欠佳。這有歷史包袱的原因,也與經營理念更新緩慢、股份制改革滯後等原因分不開。值得提出的是,在股份制改革過程中,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自身定位方面趨於相同或相似,提供的服務大同小異,眼光也共同盯著規模效益好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或中外合資企業。而發展最快、最需要資金支持的中小型企業、私營企業主、個體戶卻較少得到銀行的貸款支持。股份制商業銀行雖然成立時間晚,在資金規模、品牌效應方面比不上國有商業銀行,但由於經營理念很早就與國際商業銀行接軌,經營靈活,人員素質高,國際化和專業化的程度高,在金融創新特別是在中間業務發展上領先於國有商業銀行。因此,雖然股份制商業銀行在海南的經營網點不多,但經營效益卻比國有商業銀行好。

二、促進海南省經濟金融健康發展的建議

透視海南省經濟金融發展中存在的問題,不難發現:有些是由於經濟發展歷史上遺留下的問題,有些是在當前改革進程中出現的新問題,要解決這些問題,消除海南省目前經濟和金融發展中存在的不和諧的因素,本文認為:

1.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吸引島外資金投入。[3]解決目前海南省資金總量不足的問題,光盯著信貸資金是不夠的,要大力吸引省外資金,包括國外資金進入海南省的資金流轉過程,不斷增加社會資金總量和資金流轉。可以通過選擇一批好項目,爭取省外大型企業投資,爭取國外投資。海南省目前的博鰲亞洲論壇就是一個成功的例子,其品牌效應已經引來了中信集團百億資金的後續投資,直接使瓊海和萬寧這兩個縣市受益,不僅如此,其輻射效應將影響海南省東部地區乃至全省的經濟發展。目前即將建設的還有中海油東方化工城項目,這些省外資金投入和大項目的引進,對迅速提高了海南省的經濟實力,保持海南省經濟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其意義無疑是深遠和巨大的。

2.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促使其成為支持縣域農村經濟發展的主力軍。[4]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逐漸收縮縣域分支機構,因此,地方縣市金融服務將出現缺位,做好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就具有相當重要的意義。一是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要在省政府的指導下,趕上全國農村信用社改革的最後一班車,加快改革步伐,明晰產權關系,改善經營管理,提高效益,逐步向現代商業銀行方向轉變。二是國家要繼續幫助農村信用社徹底解決歷史包袱。建議國家在資金允許的情況下分批撥付財政資金,逐步沖銷農村信用社歷史上因政策調整形成的呆壞賬,並通過適當降低營業稅和所得稅率以及減少存款准備金率、放鬆利率管制等途徑進行必要的扶持。三是銀監會要放寬政策,業務范圍上允許突破分業經營的限制,拓寬農村信用社業務經營范圍,如可辦理農村保險、買賣債券和證券業務等,增強「造血」功能,夯實家底。

3.穩步推進銀行業改革,促進理念和經營策略的轉變。一是加快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造步伐。普查數據表明,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在經過這幾年的改革後,經營效益明顯提高,說明股份制專業化改造是國有商業銀行擺脫目前困境的正確出路,而且改革時間、力度均與效益成正比。改革越早,就越早受益;改革力度越大,就受益越多。[5]二是充分發揮政策性商業銀行的功能,彌補商業性金融的不足。海南省經濟基礎薄弱,在基礎設施建設、大型公共產品行業發展方面需要大量資金支持。由於商業銀行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金融機構,基本不願涉足這些社會效益高、投資回報時間長、收益不明顯的大型公共產品項目,這就需要充分發揮政策性銀行的作用,發揮政策性財政資金的作用。海南省應盡量爭取中央在瓊投資,同時爭取獲得國家開發銀行的貸款,完善與經濟配套的基礎設施和公共產品行業建設,為省外和國外資本在海南的投資和開發創造良好的軟硬體條件。

4.破解中小企業貸款難題,促進區域經濟健康發展。這需要地方政府和銀行的共同努力。在貸款方式上,銀行方面盡量簡化手續,減少審批環節,縮短審批時間;在貸款利率上,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自主靈活定價;在貸款擔保上,地方政府出台優惠政策,支持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進行擔保。目前在澄邁進行的中小企業貸款試點的「信用協會」,就是一個由地方政府牽頭組織,國家開發銀行提供貸款支持,風險由政府、擔保機構、企業共同負擔,為中小企業解決資金困難的組織,是海南省為破解中小企業貸款難題做出的有益嘗試。

5.整頓海南資本市場,為企業發展提供良好的融資渠道。要通過整頓和規范海南資本市場,使其規范化、法制化,還其生存和發展的清潔環境,重新樹立投資者對海南資本市場的信心。一是要進一步整頓金融秩序,打擊各種非法金融活動,防止資金過度分流;二是要在規范的基礎上,穩步發展資本市場,防止對股票市場的過分投機,避免資本市場的劇烈震盪給銀行帶來的巨大沖擊;三是要解決好資金分流與經濟結構調整的有機結合問題,引導資金流向海南省經濟發展最需要的行業和領域。

Ⅲ 海南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是海南省政府推進金融產業發展「五個一」重點工程之一

政府的網站上也是這么說的

Ⅳ 央行等4部門發布《關於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

《意見》從提升人民幣可兌換水平支持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場體系、擴大海南金融業對外開放、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等方面提出33條具體措施

觀點地產網訊:4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發布《關於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意見》。

公告指出,海南是我國最大的經濟特區,具有實施全面深化改革和試驗最高水平開放政策的獨特優勢。《意見》從提升人民幣可兌換水平支持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完善海南金融市場體系、擴大海南金融業對外開放、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金融風險等六個方面提出33條具體措施。

以下為政策原文:

一、總體原則

(一)支持海南實體經濟發展。堅持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創新金融政策、產品和工具,聚焦發展旅遊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重點支持海洋產業、醫療健康、旅遊會展、交通運輸、現代農業、服務外包等重點領域發展,推動建立開放型生態型服務型產業體系,促進服務業優化升級,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二)服務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圍繞建設全面深化改革開放試驗區、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國際旅遊消費中心、國家重大戰略服務保障區的戰略定位,服務國內其他地區與海南自由貿易港資金往來和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分階段、分步驟實施各項金融改革開放與創新舉措,推動海南成為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開放的新標桿。

(三)以制度創新為核心深化金融改革開放。堅持對標國際的原則,深化金融改革開放。按照遠近結合、循序漸進、突出重點的工作思路,在跨境資金流動自由便利、投融資匯兌便利化、金融業對外開放等方面先行先試,積極探索更加靈活的金融政策體系、監管模式、管理體制。

(四)加強金融風險防控體系建設。堅持底線思維,穩扎穩打、步步為營,完善與金融開放創新相適應的跨境資金流動風險防控體系,在確保有效監管和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穩妥有序推進各項金融開放創新舉措,統籌安排好開放節奏和進度,成熟一項推進一項,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二、提升人民幣可兌換水平,支持跨境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

(五)進一步推動跨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以及新型國際貿易結算便利化。根據「了解客戶、了解業務、盡職審查」原則,審慎合規的海南自由貿易港銀行可試點憑支付指令為優質客戶辦理真實合規貨物貿易和服務貿易結算,實現銀行真實性審核從事前審查轉為事後核查。實施與跨境服務貿易配套的資金支付與轉移制度。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試點銀行,在強化對客戶分級管理的基礎上,進一步便利真實合規新型國際貿易的跨境結算。

(六)探索適應市場需求新形態的跨境投資外匯管理。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允許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按照余額管理模式自由匯出、匯入資金,簡化外匯登記手續。將海南自由貿易港納入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給予海南自由貿易港QDLP試點基礎額度,每年可按一定規則向其增發QDLP額度。

(七)完善全口徑跨境融資宏觀審慎管理政策框架。可適當提高海南自由貿易港內注冊的非金融企業(不含房地產企業和地方政府融資平台)跨境融資上限,實現更高額度的跨境資金融入規模。

(八)探索開展跨境資產管理業務試點。支持境外投資者投資海南自由貿易港內金融機構發行的理財產品、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產品、公募證券投資基金、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等資產管理產品。

(九)探索放寬個人跨境交易政策。支持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就業的境外個人開展包括證券投資在內的各類境內投資。允許符合條件的非居民按實需原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購買房地產,對符合條件的非居民購房給予匯兌便利。研究進一步便利海南居民個人用匯。

(十)在海南開展本外幣合一跨境資金池業務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跨國企業集團在境內外成員之間集中開展本外幣資金餘缺調劑和歸集業務,專戶內資金按實需兌換,對跨境資金流動實行雙向宏觀審慎管理。

(十一)支持符合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開展結售匯業務試點。符合資格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滿足一定條件後可參與到銀行間外匯市場,依法合規開展人民幣對外匯即期業務和相關衍生品交易。

三、完善海南金融市場體系

(十二)支持海南銀行業發展。支持海南引進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設立分行。研究海南農村信用社改革,推動其更好服務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強化海洋產業、高新技術產業等領域的金融服務。支持海南引進外資,參股地方性資產管理公司。

(十三)支持符合條件的海南企業首發上市,通過多層次股權市場發展壯大。繼續支持海南企業並購重組,實現轉型升級。

(十四)支持海南企業發行債券融資。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海南企業在銀行間市場和交易所市場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進一步提高直接融資規模。支持市場主體擴大在受託管理機構、交易場所等方面的自主選擇空間。支持海南企業通過資產證券化盤活存量、拓寬資金來源。

(十五)支持海南相關基金發展。支持公募基金落戶海南,支持符合條件的機構在海南依法申請設立合資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條件的境外金融機構在海南全資擁有或控股參股期貨公司。對投向海南種業、現代農業等重點領域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給予登記備案綠色通道。

四、擴大海南金融業對外開放

(十六)擴大銀行業對外開放。鼓勵境外金融機構落戶海南,支持設立中外合資銀行。支持海南的銀行引進符合條件的境外戰略投資者,改善股權結構,完善公司治理,進一步提高海南的銀行業對外開放程度。

(十七)擴大保險業對外開放。就海南與港澳地區保險市場深度合作加強研究。借鑒國際經驗和通行做法,探索制定適合再保險離岸業務的償付能力監管政策。

(十八)設立銀行業准入事項快速通道,建立准入事項限時辦結制度,提高審批效率。

(十九)落實外商投資的國民待遇要求,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在海南依法合規獲取支付業務許可證。

(二十)允許已取得離岸銀行業務資格的中資商業銀行總行授權海南自由貿易港內分行開展離岸銀行業務。

五、加強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二十一)鼓勵創新面向國際市場的人民幣金融產品及業務,擴大境外人民幣投資海南金融產品的范圍。在依法合規前提下,允許海南市場主體在境外發行人民幣計價的債券等產品引入境外人民幣資金,重點支持高新技術、醫療健康、旅遊會展、交通運輸等產業發展。

(二十二)穩步擴大跨境資產轉讓范圍。在宏觀審慎管理框架下,按照風險可控和規模可調節原則,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內試點擴大可跨境轉出的信貸資產范圍和參與機構范圍。

(二十三)支持海南探索推進農墾國有農用地使用權抵押擔保試點,推動完善確權登記發證、抵押擔保登記、土地流轉平台建設、抵押物價值評估等配套措施。

(二十四)創新發展保險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機構在海南設立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並在賬戶獨立、風險隔離的前提下,向境外發行人民幣計價的資產管理產品。支持海南保險機構開展境外投資業務。鼓勵保險機構加強創新,圍繞環境、農業、旅遊、健康、養老等領域,研發適應海南需求的特色保險產品。

(二十五)發展綠色金融。鼓勵綠色金融創新業務在海南先行先試,支持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加大對生態環境保護,特別是應對氣候變化的投融資支持力度。

(二十六)支持科技金融發展,推動發展海洋科技。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鼓勵海南法人銀行加強與創投機構合作,探索科技金融新模式,支持海南加強深海科技創新。創新科技金融政策、產品和工具。

(二十七)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加強金融科技創新應用。支持海南自由貿易港在金融管理部門統籌下開展金融科技創新業務試點,穩妥推進科技與金融業務深度融合。

六、提升金融服務水平

(二十八)支持在海南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試點。

(二十九)支持商業銀行、中國銀聯聯合產業各方推進開展小微企業卡、鄉村振興卡等業務,聚焦金融服務小微企業、服務「三農」產業的支付結算、融資增信、企業增值服務體系等環節,滿足小微企業和「三農」產業互聯網化、移動化支付結算需求。

(三十)提升跨境移動支付便利化水平。便利境外居民在海南使用移動電子支付工具。支持境內移動支付機構在境外開展業務,逐步擴大其通過人民幣跨境支付系統(CIPS)境外參與機構進行跨境移動支付的地區范圍。

(三十一)持續推進海南中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支持構建小微企業綜合金融服務平台,並與全國「信易貸」平台互聯互通,做好中小微企業信用信息歸集與應用,更高效地對接金融服務。深入推進海南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擴展農村地區信用信息覆蓋廣度,強化信用信息服務,有效對接普惠金融、鄉村振興戰略,支持實體經濟和海南特色產業發展。支持海南引進有市場影響力的信用評級機構。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支持海南地方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三十二)支持海南加快發展航運金融、船舶融資租賃等現代服務業。

(三十三)支持文化、體育、旅遊業發展。強化文化、體育和旅遊領域金融服務。建立文化、體育和旅遊企業信用大數據平台,破解文化、體育和旅遊企業信用不充分、與金融機構之間信息不對稱的融資瓶頸。推廣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專項債券,優化文化、體育和旅遊產業融資結構,逐步降低融資成本。建設區域文化和旅遊金融服務平台,完善產業金融服務體系。針對郵輪遊艇等海南國際旅遊島特色產業,重點支持郵輪遊艇產業集聚園區和相關公共服務配套設施建設。

(三十四)在房地產長效機制框架下,支持海南在住房租賃領域發展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支持住房租賃市場規范發展。

七、加強金融監管,防範化解金融風險

(三十五)構建金融宏觀審慎管理體系,加強對重大風險的識別和對系統性金融風險的防範。依託資金流信息監測管理系統,建立健全資金流動監測和風險防控體系。完善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研究建立洗錢風險評估機制,定期評估洗錢和恐怖融資風險。構建適應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有效履行屬地金融監管職責,確保風險防控能力與金融改革創新相適應。

(三十六)支持海南設立金融與破產專業審判機構,集中審理海南金融與破產案件,提升金融與破產案件專業化審理水平,為當事人提供更加優質高效的司法保障。

(三十七)加強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支持海南銀行、證券、保險領域消費糾紛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作用,建立公正、高效、便民的金融糾紛非訴第三方解決機制。加強與當地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的溝通合作,落實銀行、證券、保險領域矛盾糾紛訴調對接機制,發揮金融行業調解組織專業化優勢,探索建立金融行業糾紛調解協議司法確認制度。開展集中性金融知識普及活動,在海南建立金融知識普及教育示範基地。進一步發揮證券期貨投資者教育基地作用。

Ⅳ 中國倒閉的三家銀行除了海南發展銀行還有兩家是什麼銀行

正式關閉的只有一家,海南發展銀行,簡稱海發行。中國被關閉的金融機構不少,如廣國投,華銀等等。

海南發展銀行倒閉過程:

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海南房地產市場出現泡沫,很多信用社通過高息攬存的形式發展業務。到1997年年底時,海南省已有幾十家信用社出現資不抵債、無法兌付到期存款等問題,並發生多起擠兌事件。最終海南省政府決定讓海發行兼並這些信用社,背起它們的資產和負債。

1998年3月22日,央行在陸續給海發行提供了40億元的再貸款用於「救火」後,決定不再給予資金支持。

1998年6月21日,央行發出公告:由於海發行不能及時清償到期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央行《金融機構管理條例》,決定關閉海發行。

海發行關閉後,個人存款轉由工商銀行託管,由於公眾對於工商銀行的信任,並沒有造成大量擠兌。

而對法人(公司)存款則進行債權登記,待清算完後再行兌付,但是直到現在已經過去了近20年至今未完成清算。

(5)海南最強的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倒閉原因分析

1、不良資產比例過大

早在海南發展銀行成立之時,就已經埋下了隱患。成立海南發展銀行的初衷之一就是為了挽救一些有問題的金融機構。1993年海南的眾多信託投資公司由於大量。

資金壓在房地產上而出現了經營困難。在這個背景下,海南省決定成立海南發展銀行,將5家已存在問題的信託投資公司合並為海南發展銀行。

據統計,合並時這五家機構的壞賬損失總額已達26億元。有關部門認為,可以靠公司合並後的規模經濟和度化管理,使它們的經營好轉,信譽度上升,從而擺脫困境。

2、銀行體制混亂

海南人曾驕傲地說,海口銀行的密度在全國最大,銀行的數量多過了米鋪。但正因如此,使海南的銀行走上了惡性競爭的道路。在海發行未兼並託管城市信用社之前,各信用社無一例外地採取了高息攬儲的方式吸引存款,有的年利率高達25%。

這也直接造成了多數城市信用社高進低出,食儲不化的結果,只有靠新的高息存款支付到期的存款,然後再吸入高息存款,進入了嚴重違背商業規律的惡性循環。

3、經營模式不規范

但是合並後成立的海南發展銀行,並沒有按照規范的商業銀行機制進行運作,而是大量進行違法違規的經營。其中最為嚴重的就是向股東發放大量無合法擔保的貸款。股東貸款實際上成為股東抽逃資本金的重要手段。

有關資料顯示,海南發展銀行成立時的16.77億股本在建行之初,甚至在籌建階段,就已經以股東貸款的名義流回股東手裡。海南發展銀行是在1994年12月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籌建,並於1995年8月18日正式開業的。

但僅在1995年5月至9月間,就已發放貸款10.60億元,其中股東貸款9.20億元,占貸款總額的86.71%。絕大部分股東貸款都屬於無合法擔保的貸款;許多貸款的用途根本不明確。

Ⅵ 海南金融單位都有哪些

國家開發銀行海南省分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海南省分專行屬

中國工商銀行海南省分行

中國農業銀行海南省分行

中國銀行海南省分行

中國建設銀行海南省分行

中國交通銀行海南省分行

中國光大銀行海口分行

平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海南省分行

南洋商業銀行海口分行

海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海口農村商業銀行

Ⅶ 中國倒閉的三家銀行除了海南發展銀行 還有兩家是什麼銀行

正式關閉的只有一家,海南發展銀行,簡稱海發行。中國被關閉的金融機構不少,如廣國投,華銀等等。

海南發展銀行倒閉過程:

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海南房地產市場出現泡沫,很多信用社通過高息攬存的形式發展業務。到1997年年底時,海南省已有幾十家信用社出現資不抵債、無法兌付到期存款等問題,並發生多起擠兌事件。最終海南省政府決定讓海發行兼並這些信用社,背起它們的資產和負債。

1998年3月22日,央行在陸續給海發行提供了40億元的再貸款用於「救火」後,決定不再給予資金支持。

1998年6月21日,央行發出公告:由於海發行不能及時清償到期債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央行《金融機構管理條例》,決定關閉海發行。

海發行關閉後,個人存款轉由工商銀行託管,由於公眾對於工商銀行的信任,並沒有造成大量擠兌。

而對法人(公司)存款則進行債權登記,待清算完後再行兌付,但是直到現在已經過去了近20年至今未完成清算。


(7)海南最強的金融機構擴展閱讀:

事件啟示

首先,在海發行關閉事件中,我們看到其原因包括經營管理混亂、承擔接管問題信用社等。而在其背後,則是房地產泡沫崩潰可能導致金融失敗的殘酷事實。

上世紀90年代,海南房地產市場崩盤,導致包括信用社在內的金融機構出現大量不良資產,海發行則不幸成為這輪房地產泡沫危機的「犧牲品」。在當前房地產市場與金融體系關聯更加復雜的情況下,這給我們帶來了更多的警示。

其次,在海發行遺留問題的背後,可以看到中國金融機構的退出制度尚未建立起來,這在客觀上阻礙了中國金融改革深化的步伐。長期以來。

中國的金融機構退出市場,往往都是行政性關閉,或者是關閉後走向行政性主導的破產,因此往往被人戲稱為「計劃性破產」。市場化破產機制的缺位,使金融運行的規范化、程序化、市場化都難以完全建立起來。

再者,海發行關閉的直接原因,就是儲戶因為恐慌引起的「擠兌」所造成的。擠兌的發生往往有兩方面原因,一是由於信息不對稱,儲戶在缺乏銀行的信息,二是由於存款缺乏安全保障,導致儲戶信心喪失。

其中的教訓,一是要求金融機構不斷提高運作規范性和透明度,使公眾能夠充分了解內部的風險收益特徵,二是要求盡快建立起中國的存款保險制度,成為挽救儲戶信心的「最終安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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