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融機構同業往來凈額怎樣算
信用社同業往來凈額是怎麼計算來的?
2. 商業銀行與同業往來銀行的關系
商業銀行同業業務和投行業務的區別:
(1)同業業務主要是指銀內行之間的業務往來;
(容2)投行業務是指為企業IPO、債券承銷等業務。
商業銀行同業金融業務是指:
(1)以金融同業客戶為服務與合作對象,以同業資金融通為核心的各項業務,是商業銀行近年來興起並蓬勃發展的一項新業務。
(2)具體包括:代理同業資金清算、同業存放、債券投資、同業拆借、外匯買賣、衍生產品交易、代客資金交易和同業資產買賣回購、票據轉貼現和再貼現等業務。近年來,一些股份制商業銀行同業業務發展迅速,同業業務量、收入、利潤等在商業銀行各項業務的佔比和貢獻明顯提高。
3. 為什麼金融機構同業往來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經國務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內國范圍內全容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建築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納入試點范圍,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
各地要高度重視營改增試點工作,切實加強試點工作的組織領導,周密安排,明確責任,採取各種有效措施,做好試點前的各項准備以及試點過程中的監測分析和宣傳解釋等工作,確保改革的平穩、有序、順利進行。遇到問題請及時向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反映。
(3)金融機構同業往來心得擴展閱讀:
免徵增值稅要求規定:
1、納稅人兼營免稅、減稅項目的,應當分別核算免稅、減稅項目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不得免稅、減稅。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銷售勞務,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其境內代理人為扣繳義務人;在境內沒有代理人的,以購買方為扣繳義務人。
3、納稅人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徵增值稅;達到起征點的,依照本條例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稅。
4. 金融機構開展哪些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屬於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等增值稅政策的補充通知》(財稅〔2016〕70號)規定:「一、金融機構開展下列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二十三)項所稱的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一)同業存款。
同業存款,是指金融機構之間開展的同業資金存入與存出業務,其中資金存入方僅為具有吸收存款資格的金融機構。
(二)同業借款。
同業借款,是指法律法規賦予此項業務范圍的金融機構開展的同業資金借出和借入業務。此條款所稱「法律法規賦予此項業務范圍的金融機構」主要是指農村信用社之間以及在金融機構營業執照列示的業務范圍中有反映為「向金融機構借款」業務的金融機構。
(三)同業代付。
同業代付,是指商業銀行(受託方)接受金融機構(委託方)的委託向企業客戶付款,委託方在約定還款日償還代付款項本息的資金融通行為。
(四)買斷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
買斷式買入返售金融商品,是指金融商品持有人(正回購方)將債券等金融商品賣給債券購買方(逆回購方)的同時,交易雙方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正回購方再以約定價格從逆回購方買回相等數量同種債券等金融商品的交易行為。
(五)持有金融債券。
金融債券,是指依法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的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和交易所債券市場發行的、按約定還本付息的有價證券。
(六)同業存單。
同業存單,是指銀行業存款類金融機構法人在全國銀行間市場上發行的記賬式定期存款憑證。
......五、本通知自2016年5月1日起執行。」
5. 試述銀行之間往來業務的內容
銀行之間業務往來有很多的,比如銀行間同業拆借,銀行間相互的資金匯劃,
6. 關於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等增值稅政策的補充通知 是否還有效
當然是有效的。
你說的應該是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機構同業往來版等增值權稅政策的補充通知》
財稅[2016]70號 2016.6.3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經研究,現將營改增試點期間有關金融業政策補充通知如下:
一、金融機構開展下列業務取得的利息收入,屬於《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過渡政策的規定》)第一條第(二十三)項所稱的金融同業往來利息收入:
(一)同業存款。
……
7. 銀行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心得
在網路文庫里有,搜索櫃面風險就行。櫃面業務操作的風險防範
銀行從誕生的那日起,便伴隨著風險的存在。可以毫不誇張地說,管理銀行就是管理風險。按照屬性和性質來分,銀行業的風險可以分為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操作風險、法律風險、國家風險、聲譽風險以及犯罪風險。而針對於櫃台業務來說,最為常見的是操作風險。根據巴塞爾委員會在協議第644段所給的定義,操作風險是指由不完善或有問題的內部程序、人員及系統或外部事件所造成損失的風險。
櫃台業務是銀行業最基礎的業務,也最容易發生操作風險。可以說,操作風險貫穿於櫃台業務操作的各個環節。
一、櫃面業務操作風險的表現:
(1)崗位設置和人員配置不全。表現在無法按照事權劃分原則組織會計核算,無法對會計核算進行有效治理,必然造成治理混亂,對重要崗位人員不經嚴格考察或不經有權部門批准即上崗,進而發生差錯、事故,甚至經濟案件。
(2)不按規定實行業務交接。表現在不按規定程序交接重要物品、現金、空白重要憑證,各類登記簿交接或無交接登記手續、交接登記不全或錯誤,造成無法分清保管使用責任。
(3)不相容崗位職責相互不能分離。表現在前台櫃員與事後監督人員不能分離,票據交換業務記賬、復核、交換不分離,票據交換員兼辦存放中心銀行預備金、同業往來、系統內往來等賬戶的記賬與對賬工作,上門服務人員與賬務處理櫃員相互兼職,內外賬務的處理與核對崗位不分離,各級安全控制治理員、密押主管及密押員相互兼任替崗,網上銀行業務手工處理電子付款指令的記賬員、審核員和列印櫃員相互兼職,基金業務主辦櫃員與經辦櫃員崗位不分設等。
(4)銀行內部員工代理客戶辦理結算業務。表現在內部員工代客戶保管印章、密碼、票據(憑證)或代客戶補蓋票據(憑證)上的印章、填制憑證、辦理現金存取業務等。
(5)支付結算業務審查和辦理不嚴。表現在外部不法分子以無效票據或克隆票據欺騙銀行經辦人員,以小變大方式塗改支票、匯款憑證或匯票委託書金額詐騙客戶資金或商品;故意壓票、隨意退票,截留他行資金,被他行舉報後受人民銀行處罰;票據業務驗票人員不認真審驗、查詢票據,受理了有瑕疵的匯票,辦理了貼現;查詢查復做不到「有疑速查、查必徹底、有查速復、復必詳盡」,對查詢業務未與原始憑證核對就貿然答復;司法等有權部門對賬戶的查詢、凍結、解凍及扣劃事宜,假如超過通知范圍辦理,或沒有按照通知及時辦理,輕易被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有的可能會引起銀企糾紛。
(6)重要交易和業務控制不嚴。表現在交易業務做不到事中授權、大額現金取款不嚴格按照規定、自製憑證或調整有關賬戶信息不經有權人審批、資金調撥業務不經有權人審查授權、未認真審查賬戶余額及信用等有關信息即出具資信證實等。
(7)內外賬務核對不及時或不換人核對。表現在不能使賬賬、賬款、賬據、賬實、賬折、賬表和與外部客戶、同業、系統內上下級行賬務及時核對,造成風險。
(8)對客戶開戶審查不嚴。表現在提供虛假開戶資料開立結算賬戶;印鑒治理不嚴格,印鑒預留不全或企業內部人員以虛假證實更換開戶印鑒;企業網上銀行開戶注冊時,未核對客戶、賬戶資料的真實、合法、有效性。
二、防範櫃面業務操作風險的對策建議
(一)健全風險管理機制,為防範操作風險提供保障。
1.建立健全櫃面業務考核評價系統。對網點、櫃員的櫃面風險控制管理、風險防範措施和效果等進行及時的跟蹤考核,把櫃員的業務量、營銷業績與風險管理水平作為對櫃員綜合考評的依據,並與櫃員的個人獎勵與崗位提升掛鉤。
2.加大對差錯率高網點的業務指導力度。通過定期通報各網點業務差錯數據,分析各網點業務差錯特徵,有針對性的提出指導意見;同時通過網點經理網點交流、加大檢查力度等手段,逐步提高差錯率高網點的核算質量。
3.強化櫃面風險管理工作。對櫃面崗位設置和人員配置進行合理的安排;嚴格要求不相容崗位職責相互分離;櫃員的許可權卡要按照事權進行劃分;對各項業務進行嚴格的審查和按流程規定辦理;加強對授權業務的管理與審核;對違規違紀現象及時處理。
4.加強監督檢查職能。通過支行統一檢查與專業自查,定期檢查和突擊抽查,現場檢查與調閱錄像等非現場檢查等多種檢查形式,在全行形成風險檢查與風險控制的高壓態勢,促使員工不斷強化遵章守紀的自覺性和主動性。
(二)提高重視程度、加強教育培訓,提升風險防範能力
1.高度重視櫃面業務操作風險的防範。
高度重視是減少櫃面業務操作風險的前提條件。在櫃面業務管理上,基層網點負責人應加強履職,網點支行行長在日常工作中要嚴格管理,定期抽查錄像,使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得到有效落實,使違規違章行為得到及時糾正和制止。
2.深入開展內控合規教育,提高員工風險防範意識。
加大對員工合規經營意識、風險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的教育,認真組織學習各項規章制度,堅決杜絕以習慣代替制度,以感情代替規章,以信任代替紀律的陋習,嚴格按照操作規程辦理業務,不斷強化員工風險防範意識,從思想、經營理念、全面風險管理、職業道德和行為習慣上培育良好的風險控制文化,形成一種風險管理人人有責的內控氛圍。
3.加強網點經理的履職能力。
網點經理是事中控制的第一責任人,肩負著防範各種操作風險的重要責任。要進一步落實網點經理考核獎懲辦法。堅持按月,有組織、有專人落實網點經理業務檢查考核評比工作,規范網點經理操作行為;要進一步加強對網點經理的培訓工作,並提供網點經理之間業務交流的平台。網點經理履職能力的提高,能夠有效地把住操作風險的「第一道關」、能夠有效監督並規范櫃員操作,對於防範櫃面業務操作風險具有重要的意義。
4.加強員工業務操作流程學習與培訓工作。
結合《業務操作指南》,有計劃、有步驟、分階段地組織員工對《業務操作指南》進行系統的學習。杜絕業務操作隨意性和習慣性,提高櫃面業務的規范化操作水平。通過員工之間互相考,專業組織分散考,以及支行統一考的形式,檢驗員工對《業務操作指南》的熟練程度,從而有效地提升員工規范化操作能力。
5.積極關注外部欺詐風險事件,提高風險防範技能
積極關注外部欺詐風險事件新特徵、新動向,總結防範經驗與措施,提出防範要點與手段。通過加強培訓、風險提示等方式,提高一線員工自我保護意識和風險防範技能,有效防範外部欺詐風險。
(三)加大電子銀行推廣力度,轉移櫃面業務操作風險
電子銀行產品的特性決定了其具有轉移櫃面業務操作風險功能。加大電子銀行推廣力度,可以從減少櫃面業務操作風險的發生。自然,電子銀行的簽約也需要注意風險的防範。
綜上所述,我們在平時就要樹立操作風險意識,把防範操作風險始終貫穿於業務經營之中。只有這樣,才能有助於控制櫃面風險,減少損失,提升業績。
8. 金融機構同業往來賬戶可以支取現金的依據是什麼
根據人民銀行的賬戶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