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止前世界上的國際金融監管組織有哪些
我知道的:來BIS(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 國際清自算銀行) BCBS(Basel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
⑵ 金融監管部門有哪些
金融監管部門包括「一行兩會」,即中國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和證監會。
金融監管版也被權稱作為金融監管治理。該提法在國際學術界和監管實踐中是一個較新的領域。治理水平、金融機構的財務狀況、金融市場基礎設施的有效性是決定金融體系穩健性的主要因素。逐漸採用良好的治理方法是金融機構和監管機構共同的責任,監管機構始終採取良好的治理結構,是其監管對象引入良好治理的前提條件。
(2)國際金融監管有哪些擴展閱讀:
公共監管理論認為,金融業是外部效應和信息不對稱性均十分突出的公共行業,因而需要政府管制。以監管當局為代表的外部監管正是一種使公共利益不受侵害的強制性制度安排。但是這種監管的核心作用也是有限度和邊界的,諸如監管法規的滯後性、監管彈性不足等,從而使有效監管受到限制。
⑶ 全球知名金融監管機構有哪些
美國 :商品制與期貨交易委員會 (CFT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英國 :金融行為管理局(FCA,原金融服務管理局)
塞普勒斯 :塞普勒斯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CySEC)
馬爾他 :馬爾他金融服務局(MFSA)
日本 :日本金融期貨協會(FFAJ) 、日本金融廳(FSA)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
瑞士:瑞士金融市場管理局(FINMA)
德國: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
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
香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
⑷ 有哪些具體的金融監管機構
隨著金融市場的快速發展,跨金融行業的創新產品不斷涌現,傳統金融領域及金融產品間的界限日漸模糊。同時,跨國界的金融集團不斷涌現和發展壯大,金融市場全球一體化的趨勢也日漸明朗。
在此形勢下,各國金融監管體制需作相應改變,力圖通過資源整合、機構調整,以及監管模式的改革來順應市場發展的需要,以保證金融市場的穩定運行和健康發展。
金融監管機構主要以下幾種:
(1)區域性的金融組織
(2)各個國家的金融監管機構
(3)國際金融組織IMF、世界銀行
目前,國際型的監管機構還在不斷的演化、變化,像G20就是國際金融危機發生以後的全球金融監管的一個機制。未來還將會不斷的進行金融改革,演化成更完善的體制。
⑸ 世界上有哪些金融監管機構是有權威性的
美國 :商品與來期貨交易委員會 (自CFT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SEC)
英國 :金融行為管理局(FCA,原金融服務管理局)
塞普勒斯 :塞普勒斯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CySEC)
馬爾他 :馬爾他金融服務局(MFSA)
日本 :日本金融期貨協會(FFAJ) 、日本金融廳(FSA)
澳大利亞 :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
瑞士:瑞士金融市場管理局(FINMA)
德國:德國聯邦金融監管局(BaFin)
新加坡:新加坡金融監管局(MAS)
香港: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SFC)
⑹ 國際有哪些金融監管機構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證監會國際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
⑺ 國際上金融監管體制模式主要有哪些及優缺點
主要有三種類型:統一監管模式、分業監管模式以及雙峰監管模式。採用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國家主要就有我國和法國;而同樣是在分業經營的同時採取統一監管的有韓國;美國採用的則是綜合經營分業監管;著名的金融帝國—英國採用的是統一監管的體制,採用同等模式的還有諸如日本、新加坡等資本主義國家。但是各種監管體制的融合趨勢日益增強。
統一監管模式指由一個機構統一負責至少對銀行、證券、保險三大主要金融領域的審慎監管和市場行為監管。統一監管主要是為了適應金融業務綜合化的發展趨勢而產生,也是全球金融監管體制的發展趨勢。其利在於利於對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系數進行把握和控制,有利於規模效益,同時能夠降低監管時不統一所產生的摩擦成本,減少了監管真空和重疊,對於在混業經營日益明顯的當今,能夠對整個金融集團進行風險評估,並作出有效的監管。不足之處則在於如果沒有對監管目標進行清晰的界定,其監管效果反而會比分業監管更加低下,不能達到與其的一致性和監管效率;與此同時,集權統一的監管機制容易造成官僚主義,並進而產生道德風險。
分業監管模式指在機構監管的基礎上,銀行、證券、保險三大金融領域分別設立專門的監管機構,負責對領域內金融活動進行全面監管。其利在於有明確的監管分工,能夠避免單一金融領域的風險而產生連鎖的金融危機;各監管機構能夠集中部門經歷對領域內的市場活動進行監控,專業性強。但是,隨著金融業的迅猛發展,其不足之處也日益凸顯,監管交叉重疊;金融法律不統一,沖突嚴重,影響權威;監管效率由於協調機制的不完善而日益低下;監管的分散容易產生「真空」地帶,金融高危性增加;主要是在混業經營趨勢的當今,難以對金融集團的集體風險進行把握。我國是分業經營分業監管的代表國家。有些國家在回歸綜合經營後,依然實行分業監管。
雙峰監管模式,指在功能監管的基礎上,根據金融監管的兩大主要職能,即審慎監管和市場行為監管進行監管,由此而產生兩類監管機構,分別進行負責,這種監管模式的典型國家為澳大利亞。此種監管模式的利處在於能夠較好的分別對金融機構的兩個階段的行為進行有效監控,能夠保證在各自的監管領域內的監管目標一致,同時也避免了不同機構的存在同領域監管但是因為部門因素、體系因素而產生的監管交叉、真空。降低了監管機構之間的摩擦成本與協調難度;同時也形成了一定的制衡機制,避免道德風險的產生。但是同樣也存在其天生不足的弊端,就是容易在兩塊監管領域之間產生「灰色區域」,沒有能夠因材施教、因地制宜,充分尊重不同金融機構之間的特色而進行監控。
⑻ 國際金融監管體制模式主要有哪些
我國的金融監管模式是:人民銀行即中國的央行為中國的政策性銀行,主專要負屬責宏觀金融政策法規、貨幣流通和貨幣的流通量;銀監會主要負責對商業銀行的監管;證監會主要負責對證券市場及相關參與者的監管;保監會主要負責對保險市場及其參與者的監管;國家外匯管理局主要負債對中國的外匯儲備及外匯市場管理和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