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金融機構最常見的劃分方式
金融機構是指從事金融服務業有關的金融中介機構,為金融體系的一部分,金融服務業包括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基金等行業,與此相應,金融中介機構也包括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等。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
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
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和信用合作社等,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
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5、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和合資金融機構;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
Ⅱ 簡述西方國家政策性金融機構的類型
西方國家中央銀行有四種制度形式,分別是單一中央銀行制、二元中央銀行制、跨國中央銀行制和准中央銀行制。是指國家單獨建立中央銀行機構,使之全面、純粹行使中央銀行職能,並監管全部金融企業的制度。它又分為一元制、二元制和多元制三種具體形式。世界大多數國家如英、法、日和我國目前都實行這種制度。二元中央銀行制是指在一個國家內設立一定數量的地方中央銀行,並有地方銀行推選代表組成在全國范圍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機構,從而形成由中央地方兩級相對獨立的中央銀行機構共同組成的中央銀行體系。跨國中央銀行制:是指由參加某一貨幣聯盟的所有成員國聯合組成的中央銀行制度。跨國中央銀行發行共同的貨幣,並為成員國制定相對統一的金融政策。這種中央銀行制度的典型代表有歐洲中央銀行。准中央銀行制:是指在一些國家或地區,並沒有通常意義上的中央銀行制度,只是由政府授權某個或某幾個商業銀行,或設置類似中央銀行的機構,部分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體制。新加坡和我國香港地區是其典型代表。新加坡不設中央銀行,而由貨幣局發行貨幣,金融管理局負責銀行管理、收繳存款准備金等業務。
Ⅲ 國際金融機構主要有哪些類型如何理解其作用及局限性
國際金融機構是多國共同建立的金融機構的總稱。分為地區性和全球性國際金融機構。
全球性的機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國際復興開發銀行、國際開發協會、國際金融公司
區域性的機構:歐洲、亞洲、非洲、拉丁美洲、中東地區的國家為發展本地區經濟的需要,通過互助合作方式,先後建立起區域性的國際金融機構,如泛美開發銀行、亞洲開發銀行、非洲開發銀行等
作用
在現行的國際貨幣制度和國際金融活動中,國際金融機構具有重要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六個方面:
(1)維護匯率穩定;
(2)對金融業的國際業務活動進行規范、監督與協調;
(3)提供長短期貸款以調節國際收支的不平衡和促進經濟發展;
(4)積極防範並解救國際金融危機;
(5)就國際經濟、金融領域中的重大事件進行磋商;
(6)提供多種技術援助、人員培訓、信息咨詢等服務,藉此加強各國經濟與金融的往來,推動全球經濟共同發展。
但目前國際金融機構的作用也有局限性:例如一些機構的領導權被主要的發達國家控制,發展中國家的呼聲、建議往往得不到重視;向受援國提供貸款往往附加限制性的條件,要求受援國滿足某些前提條件的要求之後才能使用貸款,而這些要求大多是對一國經濟體系甚至政治體系的不恰當干預,不對症的干預方案常常會削弱或抵消優惠貸款所能帶來的積極作用。
Ⅳ 金融機構包括什麼
金融機構是抄專門從事金融活動的組織襲,包括中央銀行、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等各類銀行和信用合作社、信託投資公司、投資基金、財務公司、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保險公司等實際上構成一個體系。金融機構的基本作用是提供創造金融交易工具,在金融活動參與者之間推進資金流轉。
Ⅳ 國際金融機構的國際金融機構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根據1944年7月在美國布雷頓森林召開的聯合國 貨幣金融會議上通過的「國際貨幣基金協定」,於1945年12月正式成立,總部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它是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立的宗旨是,幫助會員國平衡國際收支,穩定匯率,促進國際貿易的發展。其主要任務是,通過向會員國提供短期資金,解決會員國國際收支暫時不平衡和外匯資金需要,以促進匯率的穩定和國際貿易的擴大。
按照「國際貨幣基金協定」,凡是參加1944年布雷頓森林會議,並在協定上簽字的國家,稱為創始會員國。在此以後參加基金組織的國家稱為其他會員國。兩種會員國在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並無區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成立之初,只有44個會員國,至1997年底,已發展到184個會員國。我國是創始會員國之一。
參加基金組織的每一個會員國都要認繳一定的基金份額。基金份額的確定,與會員國利益密切相關,因為會員國投票權的多寡和向基金組織取得貸款權利的多少取決於一國份額的大小。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由各會員國委派理事和副理事各1人組成。執行董事會是負責處理基金組織日常業務的機構,共由23人組成。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資金來源,除會員國繳納的份額以外,還有向會員國借人的款項和出售黃金所獲得的收益。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主要業務是:發放各類貸款;商討國際貨幣問題;提供技術援助;收集貨幣金融情報;與其他國際機構的往來。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於1980年4月17日正式恢復我國的合法席位。我國向基金組織委派理事、副理事和正、副執行董事。當時,我國在基金組織的份額為12億特別提款權,後增至33.85億特別提款權。 又稱「國際復興開發銀行」,是1944年與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同時成立的另一個國際金融機構,也屬於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它於1946年6月開始營業,總行設在美國首都華盛 頓。世界銀行的宗旨是:通過提供和組織長期貸款和投資,解決會員國戰後恢復和發展經濟的資金需要。
根據協定,凡參加世界銀行的國家必須是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會員國,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會員國不一定都參加世界銀行。世界銀行建立之初,有39個會員國,到目前為止,已增至181個會員國。凡會員國均須認購世界銀行的股份,認購額由申請國與世界銀行協商,並經理事會批准。一般情況下,一國認購股份的多少是根據其經濟和財政實力,並參照該國在基金組織繳納份額的大小而定。世界銀行會員國的投票權與認繳股本的數額成正比例。
世界銀行的最高權力機構是理事會,由每一會員國委派理事和副理事各一名組成。理事會每年9月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聯合舉行年會。執行董事會是世界銀行負責組織日常業務的機構,它由21人組成。
世界銀行的資金來源除會員國繳納的股份以外,還有向國際金融市場借款、出讓債權和利潤收入。其主要業務活動是提供貸款、技術援助和領導國際銀團貸款。
我國是世界銀行創始會員國之一。世界銀行1980年5月5日正式恢復了我國的代表權。
我國向世界銀行繳納的股份大約佔世界銀行股金總額的三分之一。1987年底,我國政府與世界銀行達成協議,共同開展對我國企業改革、財稅、住宅、社會保險和農業方面的項目研究。 國際開發協會是世界銀行的一個附屬機構,成立於1960年9月,總部設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凡是世界銀行會員國均可參加該機構。到目前為止,國際開發協會共有160個會員國。
國際開發協會的宗旨是,專門對較貧困的發展中國家提供條件極其優惠的貸款,加速這些國家的經濟建設。國際開發協會每年與世界銀行一起開年會。
國際開發協會的資金來源除會員國認繳的股本以外,還有各國政府向協會提供的補充資金、世界銀行撥款和協會的業務收入。
我國在恢復世界銀行合法席位的同時,也自然成為國際開發協會的會員國。 國際金融公司也是世界銀行的一個附屬機構,1956年7月成立。1957年,它同?聯合國簽訂協定,成為聯合國的一個專門機構。參加國際金融公司的會員國必須是世界銀行的會員國。到目前為止,已有174個會員國。
國際金融公司的宗旨是,鼓勵會員國(特別是不發達國家)私人企業的增長,以促進會員國經濟的發展,從而補充世界銀行的活動。
國際金融公司的資金來源主要是會員國繳納的股金,其次是向世界銀行和國際金融市場借款。其主要業務活動是對會員國的私人企業貸款,不需政府擔保。
我國在恢復世界銀行合法席位的同時,也成為國際金融公司的會員國。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與國際金融公司的業務聯系不斷密切,其資金已成為我國引進外資的一條重要渠道。 多邊投資保證機構是1988年新成立的世界銀行附屬機構。
多邊投資保證機構共有151個會員國。其宗旨是,為發展中國家的外國私人投資提供政治風險和非商業風險的保險,並幫助發展中國家制定吸引外國資本直接投資的戰略。
Ⅵ 國際銀行貸款有哪兩種主要類型
國際商業銀行貸款按照其組織放貸方式,可以分為單獨貸款、聯合貸款和銀團貸款三種。
單獨貸款是指由某一家商業銀行獨立向借款人協議提供的國際貸款,其貸款資金由貸款人單獨組織安排。
聯合貸款是指在不超過法律限制的條件下,由幾家國際商業銀行共同作為貸款人聯合向借款人協議提供的國際貸款,按照一些國家的法律,聯合貸款的貸款人不得超過五家商業銀行,否則其貸款將被視為推銷性銀團貸款,須適用證券法和特別法的有關規定。
銀團貸款又稱為「辛迪加貸款」,它一般是指五家以上的國際商業銀行或金融機構按照法律文件約定的方式,聯合向借款人協議提供數額較大的國際貸款。銀團貸款是目前國際貸款融資中最為典型、最有代表性的方式;它不僅包含了國際商業貸款關系中的一切基本要素,而且體現了分散貸款風險和提高籌資效率的市場要求,因而在國際商業銀行貸款實踐中有日益普遍化的趨向。
Ⅶ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有哪些不同的類型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一)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金融經營機構1.金融監管機構金融監管機構是根據法律規定對一國的金融體系進行監督管理的機構。
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均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2.金融經營機構金融經營機構是指從事相關業務需要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授予的金融業務許可證的企業,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
(二)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1.存款性金融機構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吸收各種存款獲得資金來源,並將之貸給需要資金的各經濟主體及投資於證券等獲得收益的金融機構,如商業銀行、儲蓄貸款協會、合作儲蓄銀行等。
2.非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以接受資金所有者根據契約規定繳納的非存款性資金為主要來源,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三)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1.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
它們不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的,在特定的業務領域從事政策性融資活動,例如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
2.非政策性金融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四)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1.銀行金融機構銀行是經營貨幣和信用業務的經營機構。
它通過吸收存款、發放貸款、辦理結算、匯兌等業務,在整個社會范圍內融通資金。
按照不同的劃分標准,現代銀行有各種不同的分類。
例如,按資本性質劃分,有國家銀行、公私合營銀行、私營銀行;按職能劃分,有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專業銀行。
2.非銀行金融機構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指經營各種金融業務但又不稱為銀行的金融機構。
這類機構較為龐雜,例如保險機構、證券機構、消費信用機構、投資基金機構、財務公司、典當行等。
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產生,使金融機構、融資渠道和融資形式多樣化,為客戶提供的金融服務也日益多樣化,同時也使金融界增加了競爭對手,有利於金融業提高服務水平。
(五)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1.本國金融機構本國金融機構是指在一國境內注冊並允許開展金融業務的企業,比如中國銀行、工商銀行等。
2.外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是指在一國境外注冊並經所在國家或地區金融監管當局或行業協會認可的金融機構,比如在我國開展業務的花旗銀行。
改革開放以來,越來越多的外資銀行開始進入中國市場,為我國金融體系的完善和金融市場的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
3.國際金融機構國際金融機構又稱為國際金融組織,是指世界多數國家的政府之間通過簽署國際條約或協定而建立的,從事國際金融業務,協調國際金融關系,維系國際貨幣和信用體系正常運作的超國家金融機構。
比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等。
Ⅷ 中國的金融機構的分類。請專業人士回答哈哦。感謝
金融機構分類如下:
按照不同的標准,金融機構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
1、按地位和功能分為四大類:
第一類,中央銀行,中國的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
第二類,銀行。包括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村鎮銀行。
第三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主要包括國有及股份制的保險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證券公司(投資銀行)、財務公司、第三方理財公司等。
第四類,在中國境內開辦的外資、僑資、中外合資金融機構。
2、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地位,可劃分為金融監管機構與接受監管的金融企業。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是代表國家行使金融監管權力的機構,其他的所有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企業都必須接受其監督和管理。
3、按照是否能夠接受公眾存款,可劃分為存款性金融機構與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存款性金融機構主要通過存款形式向公眾舉債而獲得其資金來源,。非存款性金融機構則不得吸收公眾的儲蓄存款,如保險公司、信託金融機構、政策性銀行以及各類證券公司、財務公司等。
4、按照是否擔負國家政策性融資任務,可劃分為政策性金融機構和非政策性金融機構。政策性金融機構是指由政府投資創辦、按照政府意圖與計劃從事金融活動的機構。非政策性金融機構則不承擔國家的政策性融資任務。
5、按照是否屬於銀行系統,可劃分為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按照出資的國別屬性,又可劃分為內資金融機構、外資金融機構和合資金融機構;按照所屬的國家,還可劃分為本國金融機構、外國金融機構和國際金融機構。
(8)國際金融機構的兩種基本類型擴展閱讀:
金融機構的職能
金融機構通常提供以下一種或多種金融服務:
1、在市場上籌資從而獲得貨幣資金,將其改變並構建成不同種類的更易接受的金融資產,這類業務形成金融機構的負債和資產。這是金融機構的基本功能,行使這一功能的金融機構是最重要的金融機構類型。
2、代表客戶交易金融資產,提供金融交易的結算服務。
3、自營交易金融資產,滿足客戶對不同金融資產的需求。
4、幫助客戶創造金融資產,並把這些金融資產出售給其他市場參與者。
5、為客戶提供投資建議,保管金融資產,管理客戶的投資組合。
上述第一種服務涉及金融機構接受存款的功能;第二和第三種服務是金融機構的經紀和交易功能;第四種服務被稱為承銷功能,提供承銷的金融機構一般也提供經紀或交易服務;第五種服務則屬於咨詢和信託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