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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信信託未兌付產品

發布時間:2025-09-13 17:05:46

A. 安信信託回復上交所問詢:25個項目不存在無法兌付風險

近日,因上交所問詢函而備受關注的安信信託發布了長達15頁、萬余字的回復函,針對上交所在公司業績下滑、項目風險等方面的問詢作出回應。

對於信託投資者而言,最為關心的自然是兌付問題。近期受大環境影響,財富管理行業兌付問題顯現,安信信託亦屢受關注。安信信託在回復中表示,目前未如期兌付的共有25個項目,主要面向專業、機構投資者,且主動管理項目100%有抵質押擔保,不存在最終無法兌付的終極風險,將根據合同約定完成100%足額兌付以及相應的利息補償。

揭開「神秘」的信託模式

信託行業的私募屬性和豐富的業務模式,使其真實財務情況往往不為公眾所知。因此,安信信託此次公開未兌付項目的情況,在業內極為罕見。有行業觀察人士表示:「安信信託作為上市信託公司,接受雙重監管,它公布的信息具備相對更高的真實性,也可以藉此一觀全行業面臨的問題。」

上述人士同時表示,從安信信託公布的延期兌付數據可見,超過58%的未兌付金額均為2019年上半年這意味著該公司項目出現的兌付與市場環境呈現強相關:「考慮到安信信託52%的項目交易對手為中小企業,可見其面臨的兌付問題主要是短期流動性導致。」

主動管理項目無「終極風險」

從安信信託公布的總體未兌付數據來看,項目總數為25個,總金額為117億元。這個數字的確頗能吸引眼球,亦令不少投資者感到憂心。

但進一步分析後的結果則顯示,安信信託面臨的兌付規模雖然較大,但其嚴重程度或被高估。

從投資者身份來看,安信信託的25個未如期兌付項目,客戶基本均為專業投資者,而非個人投資者。此前有媒體報道稱,安信信託有數個未兌付項目涉及個人投資者,但進一步調查顯示,這些項目或為合同條款內的正常展期,或已經完成兌付。

而在25個未如期兌付項目中,安信信託亦強調,公司設立信託計劃產品時,均會要求債務人提供較強的擔保措施,以保證在債務人違約的情況下,仍有可能執行到相應財產。因此,所有主動管理類項目都有100%的質抵押擔保,亦即說明,其項目底層資產相對穩定,具有通過底層資產變現完成兌付的可能性。如安信信託所表示的,上述項目「無終極風險」。

而在主動管理項目之外,非主動管理的通道業務通常約定由委託人承擔信託投資風險,信託公司作為受託人,並不需要承擔相應風險。

行業觀察人士表示:「從抵質押比例達到100%來看,項目背後對應有真實財產,這意味著本息能夠實現兌付。但真實財產的變現兌付並不是實時的,處置資產需要時間。」

安信信託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本公司作為管理人,將嚴格履行相關誠實、勤勉、盡職義務,通過各種渠道和方式盡可能保障信託產品的正常兌付,包括採取協商展期、實現擔保措施、訴訟等適當、有效措施,積極減少違約及延期兌付的情況,保障受益人的財產安全。」

B. 獨家 | 回購承諾未兌現安信信託回應稱將核查是否有個人行為

作為一家上市信託公司,安信信託或許正在經歷一場「後資管新規」時代的流動性挑戰。

4月底,安信信託公布了2018年年報,數字不太好看,5月1日又追加了一份會計差錯更正公告:由於工作疏忽導致2018年度營業收入算錯了。

「羅生門」各有說法

據上述信託公司透露,他們此前認購了安信信託的單一信託計劃,共涉及兩個產品,安信信託簽訂了遠期受讓協議,承諾到期回購信託收益權。

其中,產品A金額9.8億元,2016年7月12日成立,2019年7月12日到期,回購日為2019年1月12日;產品B金額5億元,2017年11月20日成立,到期日為2018年8月17日,到期日回購。

但直到現在,兩個產品均沒有如期回購。

「之前我們也一直在和他們談,希望他們能夠履行承諾,但安信信託方面一直要我們給他們展期,再給一些時間,他們也在安排還款,但目前沒有實質性進展。」上述信託公司內部人士說,「去年12月份安信信託付了一波利息,今年就沒消息了,客觀來說,我們也理解,他們是有還款意願的。」

對於遠期受讓協議這一說法,安信信託方面表示,其嚴格遵循監管要求開展經營,禁止在業務開展中違規簽訂遠期受讓協議等不合規的做法。目前未發現任何存在違規遠期受讓協議的產品合同。接下來,還將繼續核查是否存在公司相關經辦人員未經公司決策審批流程,簽署不合規協議的個人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據了解,去年10月底,安信信託原董事、總裁楊曉波因個人原因離職,目前,新的領導班子中,邵明安任董事長,去年曾代為履行過一段時間總裁職責,王榮武為新任總裁。

歷史 遺留問題

所謂遠期受讓協議,也就是回購承諾,是「抽屜協議」的一種。早年,金融業內將其稱之為「暗保」,之前在同業業務不太規范的時候,相互擔保和出具「抽屜協議」的做法時有發生。

作為一種增信措施,回購承諾在某種程度上也構成了承諾方的或有債務,這種剛性兌付的做法一方面增加金融機構的風險,另一方面也不利於監管摸清金融機構的具體情況。

2017年,原銀監會辦公廳下發的《關於開展銀行業「監管套利、空轉套利、關聯套利」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中,對銀行同業業務的治理重點就包括「通過違規提供同業增信」。

而資管新規第十三條也規定:「金融機構不得為資產管理產品投資的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或者股權類資產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回購等代為承擔風險的承諾」。該條款直接將包括銀行在內的所有金融機構的兜底性條款,包括暗兜、抽屜協議、擔保改回購等常見套路都納入被禁止之列。

據業內人士介紹,在資管新規之前,「暗保」雖然並不完全合規,但屬於擦邊球做法,行業內過去有一些公司這么做。

金杜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雷繼平此前在一篇文章中寫到:「回購條款本質上是一種逆向的、獨立的交易行為,屬於合同債權的范疇。」

「資管新規之前,司法實踐中,法院在考察當事人意思表示和內容的合法性基礎上,一般會認可回購條款的合法有效性。資管新規之後,倘若金融機構為資產管理產品投資的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或者股權類資產提供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回購,則觸犯了禁止剛性兌付的紅線,面臨監管制裁的風險極大。」雷繼平說。

而按照上述透露信息的信託公司給出的說法,那份簽署的回購協議發生在2016年,從時間點上來說,是在資管新規出台之前。

安信信託對第一 財經 回應稱,無論在資管新規出台前還是出台後,安信信託始終嚴格遵循監管要求開展經營。

「渡劫」成功與否看今年

盡管同業並未質疑安信信託的還款意願,但還款能力也在考驗安信信託。

根據安信信託披露的更正後的2018年年報,其營業收入同比下滑96.34%;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凈利潤為-18.33億元,同比下滑149.96%。

對於信託行業而言,資管新規「去通道、控分級、降杠桿、除嵌套」等一系列監管規定的落地在短期內意味著轉型升級的陣痛,行業的規模及效益均受到了影響。

根據信託公司發布的年報,2018年,有40多家凈利潤呈現負增長,其中凈利潤下滑20%以上的信託公司達到22家,且幾乎清一色為中小型信託公司。

「的確,資管新規實施以後,信託公司就要拆除資金池,對以前的多層嵌套、通道化業務進行規范,如果募資端跟不上,很容易造成流動性緊張,這對小信託公司影響更大,因為小信託公司募資能力比較差,財富團隊不健全。」上述透露信息的信託公司相關負責人說。

事實上,在過去,信託公司通過資金池長短錯配獲利:一般來說,長期資金因為面臨的不確定性風險較高,所以成本也較高,而短期資金成本較低,所以,信託公司用成本低的短期資金匹配長期項目,還能獲得中間的差價。

在信託行業的繁榮時期,資金源源不斷地流入,長短錯配也能得以順利運轉。但隨著近年來市場信用風險擴大,信託行業風控趨嚴,加之來自銀行理財等投放資金大幅減少,使得資金來源收緊,再疊加拆除資金池因素,一方面,資金方要兌付退出,另一方面,借款人還未到期或者借款人無力償還,這中間的斷檔正是部分信託公司流動性緊張的原因。

安信信託年報顯示,去年,由於行業及監管政策的影響,展業緩慢;同時部分交易對手存在沒有按合同約定支付信託報酬的情況,安信信託的手續費及傭金收入同比下滑70.46%。

另外,由於處置金融資產損失比上年度增加,導致投資收益同比下滑110.87%至-8527.50萬元,根據會計准則,安信信託還計提了21.56億元的資產減值損失,主要為計提印記傳媒(002143.SZ)的減值。

在現金流上,其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凈額為凈流出25.34億元。另外,由於經營需要,存放同業款項也由上期期末的29.86億元銳減至6.16億元,同時還拆入資金24.50億元。

對於2019年的經營預期,安信信託表示,2018年進行的基礎性工作取得一定成效。「公司根據資管新規要求,進行了全面的梳理和風險排查,從而進一步優化了業務基礎,良好的業務基礎與底層資產結構將幫助公司一定程度上緩解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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