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國金融機構的演變和發展
20世紀70、80年代,隨著非銀行金融業務如證券、保險、信託及期貨、期權等衍生金融工具的迅猛發展,國際上,實施分業經營的商業銀行面臨前所未有的生存危機,其作為貸款人的重要性日漸下降。從資產業務方面看,資本市場、投資銀行、租賃公司及外國銀行紛紛搶走了商業銀行的大批客戶和業務。從負債業務方面看,居紛紛把積蓄投向公債、股票和投資基金以圖更有利的回報。投資基金、保險公司、貨幣基金、股票市場和養老基金都成為銀行負債業務強有力的競爭對手。隨著這些金融機構的迅猛發展,銀行資金來源急劇減少,隨之而來的是銀行利差的急劇下降。為了生存,商業銀行不得不尋找途徑開展投資銀行業務,在商業銀行和投資銀行兩大業務領域與投資銀行開展競爭,規范和劃分金融分業的籬笆逐漸的被拆除了。(謝平等《分業經營、混業經營及其監管問題研究》)
1 1979年,中信成為改革開放後第一家信託投資公司,1980年代,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相繼組建,並採取固定分工的方式劃定了經營范圍,使資金在系統內自上而下分配。這四家銀行分別面向農村、外匯、基本建設和城市工商提供金融服務。
1984年,組織金融體制改革研究小組專門研究綜合經營的問題,基本上形成兩種意見:一種意見是贊同德國模式 ,百貨公司式的經營;另一種是以日本為代表的嚴格的分業經營管理模式。中國還是處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開始階段,德國模式在宏觀管理上有難度,所以還是決定分業經營、分業監管。但後來決定以交行作為試驗田,單獨搞綜合經營試點。
1987年4月1日,作為股份制、綜合類、現代商業銀行的試驗田,交通銀行重新組建。它可以經營本外幣業務,從事短期和長期貸款業務,也可以經營保險、證券、信託、投資、房地產等各種非銀行金融業務,成為新中國第一家綜合經營試點銀行。交通銀行的重組,打破了資金的城鄉分割、工商分割、國內與國外分割。
2 1986年建行成立中國投資咨詢公司;1987年成立中國人建設銀行信託投資公司;1989年,建行與其他境內外機構成立了當時國內最大的租賃公司——友聯國際租賃有限公司。
3 1987年11月開始,交通銀行上海分行開辦保險業務。1991年4月26日,交通銀行將保險部獨立出來成立了全資附屬保險公司——太平洋保險公司,交通銀行行長戴相龍任公司董事長,並為太保擬定了著名的廣告詞——「太平洋保險保太平」。太平洋保險公司成為繼中國人保險公司之後的第二家全國性、綜合性保險公司。1995年3月9日,太平洋保險公司由交行全額投資改制為由交行控股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保險企業。
4 1988年9月,交通銀行在其證券部的基礎上成立了上海海通證券公司,注冊資本人幣1000萬元,是新中國最早的證券公司之一。1992年8月,上海海通證券公司改組為股份有限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1994年1月,海通改制為全國性證券公司,注冊資本人幣10億元,為交行控股子公司,交行總部及各分支行一律不再經營證券業務。1994年9月27日,「海通證券有限公司」正式設立,董文標任董事長兼總經理。
5 1993年11月,交通銀行明確地勾勒出了一個混業經營的金融集團模式,「堅持綜合經營和分業管理,逐步形成兩大業務體系,即以交通銀行本體經營的傳統商業銀行業務體系和以交通銀行附屬、控股子公司為主體的非銀行金融業務體系。」
6 1995年,建行與摩根斯坦利合資成立了國內第一家中外合資的真正的投資銀行——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
7 1992年下半年開始,金融機構違規經營嚴重,風險集中涌現,金融秩序混亂。1993年12月25日,發布了《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規定「國有商業銀行不得對非金融企業投資」,「在人、財、物方面要與保險業、信託業和證券業脫鉤,實行分業經營。」1995年,《中華人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國人銀行法》和《保險法》也相繼頒布實施,標志著我國金融體制分業經營的格局確立。
8 1996年中國銀行在倫敦注冊了一家投資銀行,後來遷到香港。1998年,在香港成立了中銀國際,這是第一家中資的投資銀行,前身是始建於1979年的中國建設財務(香港)有限公司。隨後,中銀國際和內地五家大型企業合資組建了中銀國際證券公司,又投資了中國第一支產業基金——渤海產業投資基金
9 1999年8月28日,交通銀行與上海市正式簽定轉讓協議,太平洋保險公司、海通證券公司正式與交通銀行「脫鉤」,劃歸上海市領導,交通銀行在兩家公司的全部出資額及相關權益也同時轉讓。
10 2002年3月,建行成為國內首家獲得人銀行批准開展財務顧問業務的商業銀行。2003,為了推動投資銀行業務發展,建行設立了專門的投資銀行部。
2.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金融機構體系變化的原因及未來的發展趨勢
金融機構體系變化:大一統的金融百貨公司——分業經營——混業經營趨勢
原因:金回融市場不成答熟,監管不完善,機構內控制度有待改善、實力不強、抗風險能力弱。
有混業的趨勢是因為:國家趨勢的金融全球化,監管一體化,金融自由化,金融創新,等。
3. 中國各個銀行的簡介
一、中國工商銀行
中國工商銀行,於1984年1月1日成立,是辦理城鎮工商信貸和儲蓄業務的國家專業銀行。
2005年4月21日,國家正式批准中國工商銀行實施股份制改革,注資150億美元,隨後中國工商銀行順利完成了財務重組和國際審計。2005年10月28日,中國工商銀行由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整體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為「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冊資本人民幣2,480億元,全部資本劃為等額股份,股份總數為2,480億股,每股面值為人民幣1元,財政部和匯金公司各持1,240億股。
2006年1月27日,中國工商銀行與高盛集團、安聯集團、美國運通公司3家境外戰略投資者簽署戰略投資與合作協議,獲得投資37.82億美元; 2006年6月19日,工商銀行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簽署戰略投資與合作協議,社保基金會將以購買工行新發行股份方式投資180.28億元人民幣。工商銀行多元化的股權結構業已形成。
中國工商銀行注冊地址是中國北京市復興門內大街55號,法定代表人:姜建清。
中國工商銀行的業務范圍包括:
負債業務:人民幣儲蓄;外幣儲蓄;儲蓄旅行支票;外匯借款;同業人民幣、外匯拆入;發行金融債券等;
資產業務:短期、中期和長期人民幣和外匯流動資金貸款、固定資產貸款;外匯轉貸款;住房開發貸款;具有專門用途的貸款;消費性貸款(汽車消費貸款;個人大額耐用消費品貸款;個人住房貸款);委託貸款和特定貸款;票據貼現;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券認購業務;同業人民幣、外匯拆出;項目貸款評估和信用等級評定等;
中間業務:人民幣現金結算、轉賬結算;國際結算;代理業務(代收代付;代理企業債券、股票、國庫券等有價證券發行、清算、兌付、託管;黃金現貨買賣、交易清算、實物交割、租賃黃金、黃金項目融資;黃金清算交易;企業年金業務;代理發行金融債券;代理保險;代理保管有價證券、有價物品;出租保管箱;代理政策性金融業務或其它金融機構業務等);人民幣及外匯銀行卡業務;信息咨詢業務(資信調查;資產評估;金融信息咨詢;行業信息網服務;開立人民幣存款證明);外匯中間業務(進口開證;進口代收;匯出匯款;來證通知;議付;托收;匯入匯款;結匯;售匯;旅行支票;代客外匯買賣;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擔保;外匯存款證明;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外幣兌換;為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項目開立周轉金賬戶);融資類和履約類擔保業務;商人銀行業務(融資顧問和銀團貸款安排;企業財務顧問;企業海外上市);個人理財服務;投資基金管理、託管和銷售;其他受託和委託資產管理;企業資信評級及其它中間業務等。
二、中國農業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是四大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之一,是中國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總行設在北京。到2004年末,中國農業銀行各項資產總額
40137.69億元,各項貸款余額25900.72億元,各項存款余額34915.49億元,全年實現經營利潤319.74億元。
中國農業銀行網點遍布中國城鄉,成為國內網點最多、業務輻射范圍最廣的大型國有商業銀行。業務領域已由最初的農村信貸、結算業務,發展成為品種齊全,本外幣結合,能夠辦理國際、國內通行的各類金融業務。目前主要包括:(1)人民幣業務。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國內外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等。(2)外匯業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代客外匯買賣;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
三、中國銀行
中國銀行,全稱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之一。中國銀行於1912年由孫中山先生批准成立,至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37年間,中國銀行先後是當時的國家中央銀行、國際匯兌銀行和外貿專業銀行。目前旗下有中銀香港、中銀國際、中銀保險等控股金融機構,在全球范圍內為個人和公司客戶提供全面和優質的金融服務。
中國銀行主營商業銀行業務,包括公司、個人金融、資金業務和金融機構等業務。公司業務以信貸產品為基礎,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個性化、創新的金融服務和融資、財務解決方案。個人金融業務主要針對個人客戶的金融需求,提供包括儲蓄存款、消費信貸和銀行卡在內的服務。資金業務包括本外幣保值、資金管理、債務保值、境內外融資等資金運營和管理服務。而金融機構業務則是為全球其他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提供諸如資金清算、同業拆借和託管等全面服務。作為中國金融行業的百年品牌,中國銀行在注重穩健經營的同時積極進取,不斷創新,創造了國內銀行業的許多第一,在國際結算、外匯資金和貿易融資等領域得到業界和客戶的廣泛認可和贊譽。
1949年,中國銀行成為國家指定的外匯外貿專業銀行,為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1994年隨著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化,中國銀行成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與其它三家國有獨資商業銀行一道成為國家金融業的支柱。2004年8月26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掛牌成立,標志著中國銀行的歷史翻開了嶄新的篇章,啟動了新的航程。
中國銀行是中國國際化程度最高的商業銀行。1929年,中國銀行在倫敦設立中國金融業第一家海外分行。此後在世界各大金融中心相繼開設分支機構,目前擁有遍布全球27個國家和地區的機構網路,其中境內機構共計11,000餘個,境外機構共計600餘個。1994年和1995年,中國銀行先後成為香港地區、澳門地區發鈔銀行。
四、中國建設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成立於1954年10月1日(當時行名為中國人民建設銀行,1996年3月26日更名為中國建設銀行)。
建設銀行自成立至今,經歷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經辦國家財政撥款時期。1954年10月,建設銀行經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決定成立後,其任務是經辦國家基本建設投資的撥款,管理和監督使用國家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和部門、單位的自籌基本建設資金。幾十年來,建設銀行為提高投資效益、加快國家經濟建設和發
展作出了卓越貢獻。
第二階段,為國家專業銀行時期。從20世紀80年代中期起,為適應經濟金融體制改革和經濟發展的要求,建設銀行先後開辦了現金出納、居民儲蓄、固定資產貸款、工商企業流動資金貸款、國際金融、住房貸款和各種委託代理業務。通過開辦各種面向社會大眾的商業銀行業務,豐富了銀行職能,為向現代商業銀行轉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第三階段,為國有商業銀行時期。1994年,按照國家投融資體制改革的要求,建設銀行將財政職能和政策性基本建設貸款業務分別移交給財政部和國家開發銀行,從功能轉換上邁出了向現代商業銀行轉軌的重要一步。
境內外營業性分支機構15401個,其中有6個海外分行,2個駐海外代表處。全行正式員工26.3萬人。同時,全資擁有建新銀行,並持有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43.35%的股權,持有中德住房儲蓄銀行75.1%的股權。
2004年 9月15日,中央匯金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建銀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上海寶鋼集團公司和中國長江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在京召開會議,決議共同發起設立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建設銀行將由國有獨資商業銀行改制為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改制為國家控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後,名稱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國建設銀行。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承繼原中國建設銀行商業銀行業務及相關資產、負債和權益。
五、交通銀行
交通銀行始建於1908年(光緒三十四年),是中國早期四大銀行之一,也是中國早期的發鈔行之一。1958年,除香港分行仍繼續營業外,交通銀行國內業務分別並入當地中國人民銀行和在交通銀行基礎上組建起來的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為適應中國經濟體制改革和發展的要求,1986年7月24日,作為金融改革的試點,國務院批准重新組建交通銀行。1987年4月1日,重新組建後的交通銀行正式對外營業,成為中國第一家全國性的國有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上海。
2004年6月,在中國金融改革深化的過程中,國務院批准了交通銀行深化股份制改革的整體方案,其目標是要把交通銀行辦成一家公司治理結構完善,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具有較強國際競爭力和百年民族品牌的現代金融企業。在深化股份制改革中,交通銀行完成了財務重組,成功引進了匯豐銀行、社保基金、中央匯金公司等境內外戰略投資者,並著力推進體制機制的良性轉變。2005年6月23日,交通銀行在香港成功上市,成為首家在境外上市的中國內地商業銀行。
六、中信銀行
中信銀行隸屬於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中信公司),創立於1987年,是我國改革開放中最早成立的新興商業銀行之一。2002年,中國國際信託投資公司更名為中國中信(集團)公司,組建了以中信銀行為主體的中信控股有限公司。目前,中信銀行是中信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資金融子公司。
1987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信銀行為中信公司所屬的國營綜合性銀行,是中信公司的子公司,獨立法人。注冊資本8億元人民幣。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在國內外可設立分支機構,經營已批準的銀行業務。
前國家副主席榮毅仁先生任中信銀行名譽董事長。
經營范圍包括人民幣存款、貸款、結算、貼現業務;匯兌、旅行支票、信用卡業務;代理收付和財產保管業務;經濟擔保和信用見證業務;經濟咨詢業務;外匯存款、匯款、放款、擔保業務;在境內外發行或代理發行外幣有價證券;貿易、非貿易結算;外幣票據的承兌和貼現、買賣或代理買賣及外幣有價證券;外幣兌換;出口信貸。
七、深圳發展銀行
1987年12月28日,深圳發展銀行宣告成立。深發行由最初的6家農村信用社,成長為在18個經濟中心城市擁有230多家分支機構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自身規模不斷擴大,綜合實力日益增強。
2004年,深圳發展銀行成功引進國際戰略投資者,從而成為國內首家外資作為第一大股東的中資股份制商業銀行。
2005年,深發展正式確立了「定位中小企業,打造貿易融資領域專業品牌」的發展戰略。經過多年的積淀,深發展開始了向零售業務的全面轉型之旅。財富管理中心、個人貸款中心、汽車融資中心、信用卡中心、客戶服務中心,構建了深發展零售銀行全方位的產品和服務體系。
八、廣東發展銀行
廣東發展銀行是經國務院和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組建、於 1988 年 9 月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注冊資本為人民幣 35 億元,總部設在中國廣州市。截止 2005 年底,廣東發展銀行總資產3558億元,各項存款余額3062億元,各項貸款余額2090億元。
廣東發展銀行在北京、上海、廣州、杭州、南京、大連、鄭州、昆明、武漢、深圳、珠海、汕頭、東莞、沈陽、寧波、溫州、無錫、澳門等中國經濟發達城市設立了 26 家分行、 500家營業網點,並與全球83個國家和地區的917家銀行建立了代理行關系,初步形成了城市化大商業銀行的格局。
廣東發展銀行的經營范圍主要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 ;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從事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險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幣兌換;國際結算;結匯、售匯;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外匯信用卡的發行;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 外的外幣有價證券;發行和代理發行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自營和代客外匯買賣;代理國外信用卡的發行及付款業務;離岸金融業務;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銀行業監管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九、中國民生銀行
中國民生銀行於1996年1月12日在北京正式成立,是我國首家主要由非公有制企業入股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同時又是嚴格按照《公司法》和《商業銀行法》建立的規范的股份制金融企業。
2000年12月19日,中國民生銀行A股股票(600016)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 2003年3月18日,中國民生銀行40億可轉換公司債券在上交所正式掛牌交易。2004年11月8日,中國民生銀行通過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發行了58億元人民幣次級債券,成為中國第一家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成功私募發行次級債券的商業銀行。2005年10月26日,民生銀行成功完成股權分置改革,成為國內首家完成股權分置改革的商業銀行,為中國資本市場股權分置改革提供了成功範例。
截至2005年12月31日,中國民生銀行總資產規模達5571億元,凈利潤27.03億元,存款總額4888億元,貸款總額(含貼現)3781多億元,不良貸款率1.28%,保持國內領先水平。
截至2005年底,中國民生銀行在北京、廣州、上海、深圳、武漢、大連、杭州、南京、重慶、西安、福州、濟南、太原、石家莊、成都、寧波、天津、昆明、泉州、蘇州等地設立了二十家分行,在汕頭設立了直屬支行,機構網點達到240家,與境外78個國家和地區的749家銀行建立了代理行關系。
十、招商銀行
招商銀行成立於1987年4月8日,是我國第一家完全由企業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深圳。自成立以來,招商銀行先後進行了四次增資擴股,並於2002年3月成功地發行了15億普通股,4月9日在上交所掛牌(股票代碼:600036),是國內第一家採用國際會計標准上市的公司。目前,招商銀行總資產逾8000億元,在英國《銀行家》雜志「世界1000家大銀行」的最新排名中,資產總額位居114位。
經過19年的發展,招商銀行已從當初偏居深圳蛇口一隅的區域性小銀行,發展成為了一傢具有一定規模與實力的全國性商業銀行,初步形成了立足深圳、輻射全國、面向海外的機構體系和業務網路。目前在境內30多個大中城市、香港設有分行,網點總數400多家,在美國設立了代表處,並與世界8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1100多家銀行建立了代理行關系。
招商銀行充分發揮擁有全行統一的電子化平台的巨大優勢,率先開發了一系列高技術含量的金融產品與金融服務,打造了「一卡通」、「一網通」、「金葵花理財」、「點金理財」、招商銀行信用卡、「財富賬戶」等知名金融品牌,樹立了技術領先型銀行的社會形象。招商銀行於1995年7月推出的銀行卡——「一卡通」,被譽為我國銀行業在個人理財方面的一個創舉;截至06年6月,累計發卡量已近4000萬張,卡均存款余額逾5000元。1999年9月在國內首家全面啟動的網上銀行——「一網通」。
十一、華夏銀行
1992年華夏銀行在首都北京誕生了。1995年華夏銀行率先實行了股份制改造,成為一家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2003年9月,華夏銀行公開發行股票,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交易(股票代碼600015),成為全國第五家上市銀行。2005年11月華夏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與德意志銀行簽署了股份轉讓協議、全面長期戰略合作協議、全面技術支持和協助協議、信用卡業務合作協議,為提高經營管理能力和國際化水平帶來了新的契機。14年來華夏銀行完成了三次歷史性跨躍。
截止2006年3月31日,華夏銀行已在北京、上海、廣州、南京、杭州、濟南、深圳、昆明、沈陽、武漢、重慶、成都、西安、烏魯木齊、太原、石家莊、大連、溫州、青島、福州、呼和浩特、天津、蘇州、無錫、煙台、玉溪、聊城等27個城市設立了22家分行、5家異地支行,營業網點達到270家,員工7700多名,「立足經濟發達城市,輻射全國」的機構體系已經形成。此外,華夏銀行還與境外368家銀行建立了代理業務關系,建成了覆蓋全球主要貿易區的結算網路。
十二、中國光大銀行
中國光大銀行成立於1992年8月,1997年1月完成股份制改造,成為國內第一家國有控股並有國際金融組織參股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11年多來,伴隨著中國經濟和金融業的發展進程,光大銀行不斷改革創新、銳意進取,始終把自身發展與國民經濟的增長緊密結合,在為社會提供優質金融服務的同時,取得了良好的經營業績,逐步形成了與現代商業銀行相適應的多元化股權結構、日益完善的公司治理與經營機制、比較先進的科技支持系統、素質較高的員工隊伍、布局合理的機構網路、范圍廣泛的同業合作等優勢。截止2003年底,中國光大銀行已在全國2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36個經濟中心城市擁有分支機構370多家,成為對社會有一定影響的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
十三、興業銀行
興業銀行成立於1988年8月,是經國務院、中國人民銀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業銀行之一,總行設在福建省福州市。
經營范圍包括存款、貸款;國內外結算;票據承兌與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同業拆借;買賣、代理買賣外匯;銀行卡業務;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保管箱服務;結售匯業務;短期融資券承銷、基金託管、金融衍生產品交易等及其他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業務。多年來,本行始終堅持與客戶「同發展、共成長」和「服務源自真誠」的經營理念,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全面、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
興業銀行已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南京、杭州、天津、沈陽、鄭州、濟南、重慶、武漢、成都、西安、福州、廈門、太原、昆明、長沙、南昌、合肥、寧波、溫州、東莞、佛山、無錫等全國主要城市設立了 31 家分行、 338 家分支機構,在上海、北京設立了資金營運中心、零售銀行管理總部、信用卡中心、資產託管部、大型客戶業務部和投資銀行部等總行經營性機構。
截止 2006 年 6 月末,本行注冊資本 39.99 億元,股東總數 147 家,前十大股東依次為:福建省財政廳、恆生銀行有限公司、 Tetrad Ventures Pte Ltd 、中國糧油食品 ( 集團 ) 有限公司、國際金融公司、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寶鋼集團有限公司、福建省煙草公司、上海國鑫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七匹狼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上海浦東發展銀行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是1992年8月28日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設立、於1993年1月9日正式開業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總行設在上海。經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監會正式批准,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於 1999 年獲准公開發行A股股票,並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正式掛牌上市(股票交易代碼:600000),這是中國銀行業改革的一項重大舉措。目前,注冊資本金達 39.15億元,良好的業績和誠信經營的聲譽使浦發銀行業已成為中國證券市場中一家備受關注和尊敬的上市公司。
主營業務主要包括:吸收公眾存款、發放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辦理結算、辦理票據貼現、發行金融債券、代理發行、代理兌付、承銷政府債券、買賣政府債券、同業拆借、提供信用證服務及擔保;代理收付款項及代理保險業務;提供保管箱服務。外匯存款;外匯貸款;外匯匯款;外匯兌換;國際結算;同業外匯拆借;外匯票據的承兌和貼現;外匯借款;外匯擔保;結匯、售匯;買賣和代理買賣股票以外的外幣有價證券;代客外匯買賣;資信調查、咨詢、見證業務;人民幣和外幣信用卡業務;離岸金融業務;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的其他業務。
截止到2005年底,全行總資產規模已達 5730 億元人民幣、各項存款余額5055億元人民幣,各項貸款余額 3772 億元人民幣,當年實現稅後利潤 24.58 億元人民幣,並在上海、北京、杭州、南京、重慶、廣州、昆明、深圳、鄭州、天津、大連、濟南、西安、成都、沈陽、武漢、太原、長沙、哈爾濱、南昌、南寧、寧波、蘇州、青島、溫州、蕪湖等地設立了 26 家直屬分支行、 350 家營業網點,在香港設立了代表處。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公司名稱:
中文:「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英文:「POSTAL SAVINGS BANK OF CHINA」;英文縮寫「PSBC」。
公司注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西大街131號。
成立時間:2007年3月6日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承繼原國家郵政局、中國郵政集團公司經營的郵政金融業務及因此而形成的資產和負債,並將繼續從事原經營范圍和業務許可文件批准/核準的業務,繼續使用原商標和咨詢服務電話,各項業務照常進行,客戶毋需辦理任何變更手續。
回顧——郵政儲蓄二十年發展歷程(1986—2006年)
2006年4月,中國郵政儲蓄迎來了恢復開辦20周年。20年來,全體郵政幹部職工艱苦奮斗、開拓創新,郵政儲蓄持續發展、迅速壯大,從鮮為人知的一支零售金融市場的新生力量,發展成為中國儲蓄存款余額規模第五大的金融機構。
中國郵政辦理儲蓄業務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919年。解放前經營郵政儲匯業務的「郵政儲金匯業局」在當時的金融界佔有重要地位。新中國成立後,郵政儲蓄一度停辦。1986年郵政儲蓄恢復開辦以來,其發展大致經歷了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1986年~1989年):為發揮郵政點多面廣的優勢,向廣大群眾提供基礎金融服務,積聚社會資金、發展國民經濟,根據國務院的指示,郵電部和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文規定,於1986年4月1日正式開辦郵政儲蓄業務。郵政儲蓄吸收的存款全部繳存人民銀行統一使用,人民銀行根據繳存存款的平均余額付給手續費。
第二階段(1990年~1998年):郵政部門和人民銀行繳存存款的業務關系轉變為轉存款關系,郵政儲蓄存款轉存人民銀行,人民銀行支付轉存款利息,郵政儲蓄由代辦轉為自辦。郵政儲蓄計算機聯網工程開始建設,實現了部分重點城市之間郵政儲蓄活期的通存通取;辦理了代發工資等中間業務。
第三階段(1998年~2003年7月):1998年郵電分營、郵政獨立運行後,郵政儲匯業務保持快速發展的勢頭。建成了全國郵政儲蓄計算機異地實時交易系統,活期儲蓄異地通存通取業務深受客戶歡迎。
從特定的歷史時期來看,郵政儲蓄資金轉存人民銀行的制度安排,對於支持國家經濟建設,促使郵政部門集中精力抓好業務發展、風險控制和信息化建設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國家經濟、金融形勢的變化和金融體制改革的深入,郵政儲蓄轉存款政策的調整也勢在必行。
第四階段(2003年8月~2006年4月):以國家對郵政儲蓄存款實行新老劃段、老轉存款仍存放人民銀行,新增資金開始自主運用的政策為標志,郵政儲匯業務進入新的歷史時期,郵政儲匯向資產、負債、中間業務全面、協調發展邁出了重要一步。
4. 中國人民銀行演變歷程
中國人民銀行歷史沿革
人民銀行的歷史,可以追溯到第二次國內革命戰爭時期。1931年11月7日,在江西瑞金召開的「全國蘇維埃第一次代表大會」上,通過決議成立「中共蘇維埃共和國國家銀行」(簡稱蘇維埃國家銀行),並發行貨幣。從土地革命到抗日戰爭時期一直到中華人民共和國誕生前夕,人民政權被分割成彼此不能連接的區域。各根據地建立了相對獨立、分散管理的根據地銀行,並各自發行在本根據地內流通的貨幣。1948年12月1日,以華北銀行為基礎,合並北海銀行、西北農民銀行,在河北省石家莊市組建了中國人民銀行,並發行人民幣,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的中央銀行和法定本位幣。
中國人民銀行成立至今的五十多年,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在體制、職能、地位、作用等方面,都發生了巨大而深刻的變革。
一、中國人民銀行的創建與國家銀行體系的建立(1948--1952年)
1948年12月1日,中國人民銀行在河北省石家莊市宣布成立。華北人民政府當天發出布告,由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人民幣在華北、華東、西北三區的統一流通,所有公私款項收付及一切交易,均以人民幣為本位貨幣。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由石家莊市遷入北平。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組織法》,把中國人民銀行納入政務院的直屬單位系列,接受財政經濟委員會指導,與財政部保持密切聯系,賦予其國家銀行職能,承擔發行國家貨幣、經理國家金庫、管理國家金融、穩定金融市場、支持經濟恢復和國家重建的任務。
在國民經濟恢復時期,中國人民銀行在中央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著手建立統一的國家銀行體系:一是建立獨立統一的貨幣體系,使人民幣成為境內流通的本位幣,與各經濟部門協同治理通貨膨脹;二是迅速普建分支機構,形成國家銀行體系,接管官僚資本銀行,整頓私營金融業;三是實行金融管理,疏導游資,打擊金銀外幣黑市,取消在華外商銀行的特權,禁止外國貨幣流通,統一管理外匯;四是開展存款、放款、匯兌和外匯業務,促進城鄉物資交流,為迎接經濟建設做准備。到1952年國民經濟恢復時期終結時,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人民共和國的國家銀行,建立了全國垂直領導的組織機構體系;統一了人民幣發行,逐步收兌了解放區發行的貨幣,全部清楚並限期兌換了國民黨政府發行的貨幣,很快使人民幣成為全國統一的貨幣;對各類金融機構實行了統一管理。中國人民銀行充分運用貨幣發行和貨幣政策,實行現金管理,開展「收存款、建金庫、靈活調撥」,運用折實儲蓄和存放款利率等手段調控市場貨幣供求,扭轉了新中國成立初期金融市場混亂的狀況,終於制止了國民黨政府遺留下來的長達二十年之久的惡性通貨膨脹。同時,按照「公私兼顧、勞資兩利、城鄉互助、內外交流」的政策,配合工商業的調整,靈活調度資金,支持了國營經濟的快速成長,適度地增加了對私營經濟和個體經濟的貸款;便利了城鄉物資交流,為人民幣幣值的穩定和國民經濟的恢復與發展做出了重大貢獻。
二、計劃經濟體制時期的國家銀行(1953--1978年)
在統一的計劃體制中,自上而下的人民銀行體制,成為國家吸收、動員、集中和分配信貸資金的基本手段。隨著社會主義改造的加快,私營金融業納入了公私合營銀行軌道,形成了集中統一的金融體制,中國人民銀行作為國家金融管理和貨幣發行的機構,既是管理金融的國家機關又是全面經營銀行業務的國家銀行。
與高度集中的銀行體制相適應,從1953年開始建立了集中統一的綜合信貸計劃管理體制,即全國的信貸資金,不論是資金來源還是資金運用,都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掌握,實行「統存統貸」的管理辦法銀行信貸計劃納入國家經濟計劃,成為國家管理經濟的重要手段。高度集中的國家銀行體制,為大規模的經濟建設進行全面的金融監督和服務。
中國人民銀行擔負著組織和調節貨幣流通的職能,統一經營各項信貸業務,在國家計劃實施中具有綜合反映和貨幣監督功能。銀行對國有企業提供超定額流動資金貸款、季節性貸款和少量的大修理貸款,對城鄉集體經濟、個體經濟和私營經濟提供部分生產流動資金貸款,對農村中的貧困農民提供生產貸款、口糧貸款和其他生活貸款。這種長期資金歸財政、短期資金歸銀行,無償資金歸財政、有償資金歸銀行,定額資金歸財政、超定額資金歸銀行的體制,一直延續到1978年,期間雖有幾次變動,基本格局變化不大。
三、從國家銀行過渡到中央銀行體制(1979--1992年)
1979年1月,為了加強對農村經濟的扶植,恢復了中國農業銀行。同年3月,適應對外開放和國際金融業務發展的新形勢,改革了中國銀行的體制,中國銀行成為國家指定的外匯專業銀行;同時設立了國家外匯管理局。以後,又恢復了國內保險業務,重新建立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各地還相繼組建了信託投資公司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出現了金融機構多元化和金融業務多樣化的局面。
日益發展的經濟和金融機構的增加,迫切需要加強金融業的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由中國人民銀行來專門承擔中央銀行職責,成為完善金融體制、更好發展金融業的緊迫議題。1982年7月,國務院批轉中國人民銀行的報告,進一步強調「中國人民銀行是我國的中央銀行,是國務院領導下統一管理全國金融的國家機關」,以此為起點開始了組建專門的中央銀行體制的准備工作。
1983年9月17日,國務院作出決定,由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並具體規定了人民銀行的10項職責。從1984年1月1日起,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集中力量研究和實施全國金融的宏觀決策,加強信貸總量的控制和金融機構的資金調節,以保持貨幣穩定;同時新設中國工商銀行,人民銀行過去承擔的工商信貸和儲蓄業務由中國工商銀行專業經營;人民銀行分支行的業務實行垂直領導;設立中國人民銀行理事會,作為協調決策機構;建立存款准備金制度和中央銀行對專業銀行的貸款制度,初步確定了中央銀行制度的基本框架。
人民銀行在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初期,隨著全國經濟體制改革深化和經濟高速發展,為適應多種金融機構,多種融資渠道和多種信用工具不斷涌現的需要,中國人民銀行不斷改革機制,搞活金融,發展金融市場,促進金融制度創新。中國人民銀行努力探索和改進宏觀調控的手段和方式,在改進計劃調控手段的基礎上,逐步運用利率、存款准備金率、中央銀行貸款等手段來控制信貸和貨幣的供給,以求達到「宏觀管住、微觀搞活、穩中求活」的效果,在制止「信貸膨脹」、「經濟過熱」、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的過程中,初步培育了運用貨幣政策調節經濟的能力。
四、逐步強化和完善現代中央銀行制度(1993年至今)
1993年,按照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中國人民銀行進一步強化金融調控、金融監管和金融服務職責,劃轉政策性業務和商業銀行業務。
1995年3月1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首次以國家立法形式確立了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的地位,標志著中央銀行體制走向了法制化、規范化的軌道,是中央銀行制度建設的重要里程碑。
1998年,按照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的部署,改革人民銀行管理體制,撤銷省級分行,設立跨省區分行,同時,成立人民銀行系統黨委,對黨的關系實行垂直領導,幹部垂直管理。
2003年,按照黨的十六屆二中全會審議通過的《關於深化行政管理體制和機構改革的意見》和十屆人大一次會議批準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中國人民銀行對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及其他存款類金融機構的監管職能分離出來,並和中央金融工委的相關職能進行整合,成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同年9月,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正式批准人民銀行的「三定」調整意見。12月27日,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修正案)》。
有關金融監管職責調整後,人民銀行新的職能正式表述為「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同時,明確界定:「中國人民銀行為國務院組成部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中央銀行,是在國務院領導下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的宏觀調控部門。」這種職能的變化集中表現為「一個強化、一個轉換和兩個增加」。
「一個強化」,即強化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有關的職能。人民銀行要大力提高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的水平,靈活運用利率、匯率等各種貨幣政策工具實施宏觀調控;加強對貨幣市場規則的研究和制定,加強對貨幣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等金融市場的監督與監測,密切關注貨幣市場與房地產市場、證券市場、保險市場之間的關聯渠道、有關政策和風險控制措施,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一個轉換」,即轉換實施對金融業宏觀調控和防範與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的方式。由過去主要是通過對金融機構的設立審批、業務審批、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審查和監管指導等直接調控方式,轉變為對金融業的整體風險、金融控股公司以及交叉性金融工具的風險進行監測和評估,防範和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轉變為綜合研究制定金融業的有關改革發展規劃和對外開放戰略,按照我國加入WTO的承諾,促進銀行、證券、保險三大行業的協調發展和開放,提高我國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維護國家利益;轉變為加強與外匯管理相配套的政策的研究與制訂工作,防範國際資本流動的沖擊。
「兩個增加」,即增加反洗錢和管理信貸徵信業兩項職能。今後將由人民銀行組織協調全國的反洗錢工作,指導、部署金融業反洗錢工作,承擔反洗錢的資金監測職責,並參與有關的國際反洗錢合作。由人民銀行管理信貸徵信業,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這些新的變化,進一步強化了人民銀行作為我國的中央銀行在實施金融宏觀調控、保持幣值穩定、促進經濟可持續增長和防範化解系統性金融風險中的重要作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中國人民銀行作為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體系中的作用將更加突出。面對更加艱巨的任務和更加重大的責任,中央銀行在履行新的職責過程中,視野要更廣,思路要更寬,立足點要更高。特別是要大力強化與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有關的職能,不僅要加強對貨幣市場、外匯市場、黃金市場等金融市場的規范、監督與監測,還要從金融市場體系有機關聯的角度,密切關注其他各類金融市場的運行情況和風險狀況,綜合、靈活運用利率、匯率等各種貨幣政策工具實施金融宏觀調控。要從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實現和維護國家利益的高度,研究、規劃關繫到我國整個金融業改革、發展、穩定方面的重大戰略問題。目前,我國經濟市場化程度越來越高、貨幣政策決策面臨的環境日趨復雜,金融業長期積累的金融風險仍然較重、改革與重組任務十分艱巨。在此情況下,中央銀行要更善於擅於准確把握影響經濟金融發展全局的因素,注意研究新情況、開發新工具、探索新方法、解決新問題,並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努力做到識大局、講宏觀、懂技術、膽識兼備,充分發揮中央銀行在宏觀調控中的突出作用。
5. 結合當下經濟、金融形勢、談談你對中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的看法
我國目前的金融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格局。這一體系的形成,經歷了以下幾個過程:
1.改革開放前的「大一統」模式下的金融體系。這是一種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辦法為主的單一的國家銀行體系。其特點是:①在銀行設置上,全國只有中國人民銀行一家辦理全部銀行業務,下設眾多分支機構,遍布全國,統攬一切銀行信用。②人民銀行集貨幣發行和信貸業務於一身,既執行中央銀行職能,又兼辦普通銀行的信貸業務。
2.1979一1982年的金融機構體系。打破長期存在的人民銀行~家金融機構的格局,恢復和建立了獨立經營的專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與人民銀行一起構成了多元化銀行體系。
3.1983~1993年的金融機構體系。1983年起在金融機構方面進行了如下改革: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專設中國工商銀行,承辦原來人民銀行負責的信貸及城鎮儲蓄業務;增設交通銀行等綜合性銀行,廣東發展銀行等區域性銀行;設立一些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國際金融機構在加強國際合作,發展世界經濟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表現在:①提供短期資金,緩解國際收支逆差,這在定程度上緩和了國際支付危機。③提供長期建設資金,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③調節國際清償能力,應付世界經濟發展的需要。④穩定匯率,促進世界貿易增長。
當然,目前的國際性金融機構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貸款條件比較嚴格,貸款利率不斷提高,加重發展中國家的支付困難。一些國際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附加條件,干預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政策和發展規劃。
隨著國際性金融機構的不斷改革與完善,它們在國際經濟和國際金融領域中將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
6. 中國人民銀行的發展史
中國銀行成立於1912年2月,是中國歷史最為悠久的銀行。從1912年至1949年的37年期間,中國銀行的職能發生了三次變化。1912-1928年,行使當時政府中央銀行的職能;1928年中國銀行被改為政府特許的國際匯兌銀行;1942年中國銀行成為發展國際貿易的專業銀行。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新中國政府接管了中國銀行,同年12月中國銀行總管理處由上海遷至北京。1950年中國銀行總管理處歸中國人民銀行總行領導。1953年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公布《中國銀行條例》,明確中國銀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特許的外匯專業銀行。
1979年3月13日經國務院批准,中國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來,同時行使國家外匯管理總局職能,直屬國務院領導。中國銀行總管理處改為中國銀行總行,負責統一經營和集中管理全國外匯業務。1983年9月國務院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隨後中國銀行與國家外匯管理總局分設,各行其職,中國銀行統一經營國家外匯的職責不變。至此,中國銀行成為中國人民銀行監管之下的國家外匯外貿專業銀行。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銀行的各項業務得到了長足發展,跨入了世界大銀行的前列。1994年初,根據國家金融體制改革的部署,中國銀行由外匯外貿專業銀行開始向國有商業銀行轉化。
2003年,國家選擇中國銀行作為國有獨資商業銀行股份制改革的兩家試點銀行之一。
2004年7月14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為北京奧運會唯一的銀行合作夥伴。
2004年8月26日,經國務院、銀監會批准,中國銀行以匯金公司獨家發起的方式,整體改建為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此基礎上,引進了戰略投資者,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深化內部改革,切實轉換經營機制,取得了長足進步。
2006年6月1日和7月5日,中國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別在香港聯合交易所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2011年,中國銀行入選全球系統重要性銀行,這是中國及新興市場國家唯一入選的金融機構。
7. 中國四大國有銀行發展史
新中來國的銀行,一直是國家的一個行源政機關,和國家財政一樣,行使為國家理財的基本職能,改革開放後發生了質的變化。1983年9月7日頒布的《關於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的決定》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分設中國工商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等專業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主要辦理工商信貸業務,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以基本建設投資為主要業務,中國銀行以涉外信貸為主,中國農業銀行主要服務於農業開發和建設,逐步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核心,以專業銀行為主體的銀行體系。
爾後的十幾年中,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各專業銀行的業務界限逐步被打破,幾家專業銀行均在「專業」業務的基礎上,開設了其它各種金融業務,逐漸形成了在各有側重的基礎上又相互交叉的局面。
1993年12月《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的出台,標志著我國銀行體系的構架基本形成。其主要包括:獨立執行貨幣政策的中央銀行宏觀調控體系和以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金融組織體系。
8. 我國金融機構體系發展歷程
我國明朝末年出現了類似銀行的錢庄和票號。鴉片戰爭後,一些外商銀行紛紛進入我國開展金融業務,並憑借其特權攫取了巨額的利潤。我國境內第一家銀行是1845年英國人設立的麗如銀行, 1897年中國通商銀行作為中國人自辦的第一家銀行開始營業。
20世紀30年代,統治舊中國的國民黨政權建立了以中央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中國農民銀行、中央信託局、郵政儲金匯業局、中央合作金庫(簡稱「四行二局一庫」)為主體,包括省、市、縣銀行及官商合辦銀行在內的金融體系。此外還有一批民族資本家興辦的私營銀行及錢庄,其中約三分之一集中在上海,但多半規模不大且投機性強,在經濟運行中所起的作用十分有限。
隨著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的節節勝利,1948年12月1日在石家莊成立了中國人民銀行,並開始發行人民幣。194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遷入北平。新中國成立前後,根據1948年4月在北平召開的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的《共同綱領》,對官僚資本銀行進行了接管,並分不同情況進行停業清理或改組為專業銀行;將官商合辦的4家銀行改組為公私合營銀行;對私營銀行則進行整頓和改造;還取消了在華外商銀行的一切特權,並禁止外國貨幣在國內流通。
新中國成立後,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了由中國人民銀行「大一統」的銀行體系,即銀行不劃分專業系統,各個銀行都作為中國人民銀行內部的一個組成部分,從而使中國人民 銀行成為既辦理存款、貸款和匯兌業務的商業銀行,又擔負著國家宏觀調控職能的中央銀行。「文化大革命」期間,在「左」的思想指導下,銀行的獨立性日漸消失,1969年9月甚至將中國人民銀行並入財政部,成為財政部所屬的二級機構,使其基本上淪為政府的「大錢庫」和「出納員」。不少領導人不懂銀行工作的重要性,把銀行當作一個辦理收收付付的『大錢庫',需要錢的時候才想到銀行,有的甚至把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混同起來,靠行政手段辦事,做了許多違反經濟規律的事。
1976年10月,「文化大革命」十年動亂結束,我國的銀行體系也開始恢復和重建。1978年12月召開的中國共產黨十一屆三中全會,開始全面糾正「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的「左」傾錯誤,使我國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期。我國的銀行業在鄧小平理論的指導下,走上了改革開放的道路。從1977年至今,我國商業銀行的發展大體上可以分為以下幾個階段。
體系重建階段(1977—1986年) 盡管在1978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恢復了其獨立的部級單位的地位,但其所擔負的商業銀行與中央銀行的雙重職能並未改變。從1979年初開始,在改革開放方針的指引下,相繼恢復了主管農村金融業務的中國農業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設出了主管外貿信貸和外匯業務的中國銀行,從財政部中分設出了主管長期投資和貸款業務的中國人民建設銀行,1981 年底又成立了負責接受國際金融機構貸款及其他資金轉貸給國內企業的中國投資銀行。1983年9月17日,國務院發文明確規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的職能,同時決定成立中國工商銀行,接辦中國人民銀行原有的信貸和儲蓄等商業銀行業務。至此我國基本形成了以中央銀行為領導、以四大國家專業銀行為骨幹所組成的銀行體系。
1984年10月,中國共產黨十二屆三中全會做出了《中共中央關於經濟體制改革的決定》。為了發展「有計劃的商品經濟」,我國銀行體系迅速擴張。1985年人民銀行出台了專業銀行業務可以適當交叉和「銀行可以選擇企業、企業可以選擇銀行」的政策措施,鼓勵四家專業銀行之間開展適度競爭,從而打破了銀行資金「統收統支」的「供給制」,四家專業銀行還開始將其觸角伸向農村,為當時正在蓬勃發展的鄉鎮企業提供貸款。
擴大發展階段(1987—1996年) 隨著改革開放的進展,為銀行業的改革和發展提供了動力。1986年12月,鄧小平要求「金融改革的步子要邁大一些。要把銀行真正辦成銀行」。1987年中國人民銀行提出要建立以中央銀行為領導,各類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和分工協作的社會主義金融體系。在1987年中共「十三」大和1992年中共「十四」大精神的指引下,我國銀行業在改革中不斷擴大發展。
盡管在改革開放初期就已經提出國家專業銀行要進行企業化改革,實行商業化經營,但由於這些專業銀行既從事政策性信貸業務,又從事商業性信貸業務,既難以辦成真正的商業銀 行,又不利於進行金融宏觀調控。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提出要「建立政策性銀行,實行政策性業務與商業性業務分離」之後,在1994年內相繼成立了專門辦理政策性信貸業務的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進出口銀行及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從而為國家專業銀行向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轉變創造了有利的條件。1995年5月10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13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明確了商業銀行的性質、地位及與其他金融市場主體之間的關系,並為商業銀行自主經營、提高資產質量提供了法律保障。到1996年底,我國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共有機構153 069個、職工168.68萬人。
與此同時,在改革開放的推動之下,其他類型的銀行也迅速發展。在交通銀行於1986年7月重組成以公有制為主的股份制全國性綜合銀行之後,相繼成立了中信實業銀行、招商銀 行、深圳發展銀行、煙台住房儲蓄銀行、蚌埠住房儲蓄銀行、福建興業銀行、廣東發展銀行、中國光大銀行、華夏銀行、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海南發展銀行、民生銀行等12家股份制銀 行。到1996年底,這13家股份制銀行共有機構3 748個、職工8.55萬人。
1986年1月,在國務院主持下,郵電部與中國人民銀行分別以投資所有者和業務監管者的身份,聯合發布了《關於開辦郵政儲蓄的協議》,決定在北京、天津等12個城市試辦郵政儲蓄業務。1986年底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將郵政儲蓄業務法定為郵政企業的業務之一,從而使郵政儲蓄遍布全國,形成了一個「准銀行」系統。1995年,中國人民銀行開始在16個城市進行在城市信用社的基礎上組建城市合作銀行的試點。同年2月,中國第一家城市商業銀行———深圳城市商業銀行成立,到1996年底共有18家城市合作銀行開業。
深化改革階段(1997—2002年) 改革攻堅階段(2003年至今)
9. 金融機構體系的概念
在世界上主要有以下三種:
⒈以中央銀行為核心的金融機構體系. (大部分國家都是這種模式)
⒉高度集中的金融機構體系. (前蘇聯和改革開放前的我國都實行這種模式)
⒊沒有中央銀行的金融機構體系.
10. 中國金融機構體系
一、銀行產生和發展的主要過程及現代銀行體系建立的途徑
銀行是在商品生產和市場交易逐步發展的過程中產生與發展起來的,因而是經濟發展的產物。
在金屬貨幣出現以後,就出現了早期的金銀兌換、保管和匯兌業務,形成了早期的貨幣兌換商和錢在銀號等機構。如在歐洲的古希臘與古羅馬時期,就有了大量的金銀保管兌換與放貸的記載。但一直至漫長的中世紀結束前,這種錢庄業務一直停留在傳統的形式上。
近代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與工業革命,是傳統的貨幣經營業向現代金融業轉變的主要動力。到16世紀中葉,地中海沿岸各國的工商業與貿易有了較大的發展,為了適應經濟的發展與存款。貸款的要求,出現了最早的商人銀行,這些商人銀行既辦理存款與貸款,也從事轉帳結算業務。但他們的貸款往往帶有高利貸性質,使一般工場手工業主和商人很難獲得貸款,即使獲得也會因高額利息而無利可圖。這顯然不能適應資本主義經濟發展的需要,必須建立資本主義的銀行。
在資本主義工商業發展的推動下,真正現代意義上的銀行在17世紀末至明世紀中逐步發展起來了。現代銀行體系的建立並取代傳統的貨幣經營業、高利貸商,是通過兩條途徑實現的:一是舊式的高利貸銀行在新的經濟條件下,調整放款原則而逐漸轉變為現代的銀行,主要特徵是較大規模地吸收社會資金,同時以較低的利率發放貸款;二是按照資本主義原則組織的股份制銀;行,其一開始就具有現代商業銀行的性質,並從事大規模的融資與貸款活動,股份制的商業銀行因其資本雄厚、融資能力強,貸款利率低,所以逐步成為現代信用領域的主導形式,銀行成為整個社會信用的中心。1694年,英格蘭成立了第一個現代銀行——英格蘭銀行,其建立標志著高利貸在信用領域的壟斷地位被打破。從此以後,現代銀行在歐洲就廣泛地發展起來了。
二、銀行是一種特殊的企業,如何理解?
銀行是一種金融機構,也是一種企業。說它是企業,是因為它與一般的工商企業有共同之處。企業的共同特徵是:從事直接的經營活動,具有一定的資金,獨立核算,並通過經營活動獲取利潤。銀行具有企業部門的一切特徵,它是實現資本循環周轉的一個必要環節。
與其他企業相比,銀行又具有一般企業所不具備的特殊性,這些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銀行的特殊利益。銀行的特殊利益大致可概括為兩個:①從行業特點得到的好處,即不需投入很多的自有資本即可進行經營活動,並可賺取可觀的收益。②從國家的干預以及與國家政權的密切關系中得到的好處。
2.銀行的特殊風險。銀行作為經營貨幣信用的特殊企業,它與客戶之間並非是一般的商品買賣關系,而是一種以借貸為核心的信用關系。這種關系在經營活動中表現為以信用為基礎,以還本付息為條件的借貸,即銀行以存款方式向公眾負債、以貸款方式為企業融資。銀行經營活動的這種特殊性,在激烈的競爭中產生特殊的風險:①信用風險,即借款人不能或不願意按期償還貸款而使銀行遭受損失的可能性。②來自資產與負債失衡的風險。③來自公眾信任的風險。④競爭的風險。
3.銀行的特殊作用。銀行的特殊作用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對經濟發展在資金上的支配性作用。銀行經營的對象不是一般商品,而是一種特殊商品——貨幣資金。銀行的業務活動對貨幣資金在經濟部門之間的流動具有重要影響,進而影響國民經濟中各部門的發展。哪個部門能從銀行得到大量資金支持,哪個部門就有了發展優勢,反之,在競爭中就會處於不利境地。二是在國家對經濟的干預中發揮重要作用。國家通過銀行影響貨幣供給量、利率。貸款額度等經濟指標,進而實施對經濟的干預。
可見,現代銀行作為「特殊的企業」在經濟生活中佔有特殊的地位,並具有影響和調節社會經濟生活的特殊作用。
三、現代市場經濟國家金融體系的基本構成
與市場經濟制度相適應,現代市場經濟國家一般都擁有一個規模龐大、分工精細、種類繁多的金融機構體系,包括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兩大類。其中,銀行性金融機構居支配地位。
銀行性金融機構按照其各自在經濟中的功能可劃分為商業銀行、中央銀行、專業銀行三種類型的銀行。它們所構成的銀行體系通常被稱為現代銀行制度。商業銀行是辦理各種存款、放款和匯兌業務的銀行,且是唯一能接受活期存款的銀行。中央銀行是在商業銀行的基礎上發展形成的,是一國的金融管理機構,被稱為「發行的銀行」、「國家的銀行」、「銀行的銀行」。專業銀行是集中經營指定范圍業務並提供專門性金融服務的銀行,包括:投資銀行、不動產抵押銀行、開發銀行、儲蓄銀行、進出口銀行等。現代銀行制度中,中央銀行處於核心地位,商業銀行居主導地位,其他專業銀行仍然有存在和發展的餘地。
非銀行金融機構是整個金融體系重要的組成部分,其發展狀況是衡量一國金融體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標志之一。非銀行金融機構木以吸收存款作為其主要資金來源,卻以某種特殊方式吸收資金,並以某種特殊方式運用其資金,且從中獲取利潤。這類金融機構包括:保險公司、信用合作社、消費信用機構、證券公司、財務公司、信託公司。租賃公司等。
金融體系的分工與組成是在不斷變化的。長期以來大多數國家的金融機構體系中,商業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有較明確的業務分工,如美國、英國等國30年代後採用的分業經營模式,就是以長短期信用業務分離,一般銀行業與信託業務分離,與證券業務分離為特點。80年代以來,金融機構的分業經營模式逐漸被打破,各種金融機構的業務不斷交叉,各種金融機構原有的差異日趨縮小,綜合性經營與多元化發展的趨勢日益明顯。
四、金融機構體系中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的異同及相互關系
一國的金融機構體系由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構成,其中銀行性金融機構占支配地位。
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的共同點表現在兩者都是以某種方式吸收資金,又以某種方式運用資金的金融企業,都具備金融企業的基本特點,表現在:都以盈利為經營目的;主要從事與貨幣資金運動有關的各項業務活動;在經濟運行中都發揮著融通資金的作用。
銀行金融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也有著明顯的區別,主要表現在:①吸收資金的方式不同。銀行金融機構主要以吸收存款的方式吸收資金,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則以其他方式吸收資金;③業務方式不同。銀行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方式是存款和貸款,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業務方式則呈現出多樣化,如保險公司主要從事保險業務,信託公司從事信託業務,租賃公司主要從事租賃業務,證券公司則主要從事投資業務等;③在業務中所處的地位不同。銀行在其業務中,一方面是作為債務人的集中,另一方面是作為債權人的集中,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則比較復雜,如保險公司主要是作為保險人,信託公司則主要充當受託人,證券公司則多作為代理人和經紀人;④在金融領域中發揮的具體職能不同。銀行性金融機構主要發揮信用中介職能,而非銀行金融機構則根據其業務不同而發揮不同職能,如保險公司主要發揮社會保障職能,信託公司則主要發揮財產事務管理職能等等。
銀行性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性金融機構都是一國金融機構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們共同為社會提供全面完善的金融服務。銀行性金融機構在整個金融機構體系中居主導地位,而非銀行性金融機構的存在則豐富了金融業務,充分滿足現代經濟對金融的多樣化需要,因此,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發展程度是一國金融機構體系是否成熟的重要標志。。
五、本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金融機構的發展呈現的趨勢
本世紀70年代以來,西方國家金融機構獲得了迅猛的發展,呈現出以下發展趨勢:
首先,銀行在業務上不斷創新,並向綜合化方向發展。金融機構、金融業務、金融工具等領域的創新更好地滿足顧客的需要;同時,商業銀行業務與投資銀行業務的結合促進銀行發展為;全能性商業銀行。其次,跨國銀行的建立使銀行的發展更趨國際化。各國銀行紛紛在國外設立分支機構,成立跨國銀行,並從事國際銀行業務及開拓境外金融業務。第三,按照《巴塞爾協議》的要求,重組資本結構和經營結構。國際清算銀行提出的這套國際金融市場主體的行為規范,為絕大多數西方發達國家的銀行所遵守。第四,兼並成為現代商業銀行調整的一個有效手段。尤其是進入90年代以來,西方銀行業內部更是不斷重組,以期適應形勢的變化與要求。第五,銀行性金融機構與非銀行性金融機構正不斷融合,形成更為龐大的大型復合型金融機構。傳統的分業經營模式逐漸被打破,各種金融機構的業務不斷交叉,各種金融機構原有的差異日趨縮小,形成多元化、綜合性經營的趨勢。
正確認識和把握西方國家金融機構的發展趨勢,還應分析這一趨勢的歷史背景與內在原因。
首先,70年代以來,經濟領域中,經濟自由主義在與國家干預主義的交戰中佔了上風。以美國、英國為代表的各國政府為減少政府對經濟的干預,更好地發揮市場對經濟的作用,開始放鬆金融管制。這使得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日益加劇。激烈的競爭促使了許多新事物的產生:銀行不斷進行金融創新,並提供全方位服務吸引客戶;銀行業通過兼並帶來優勢互補,拓展業務領域,爭取廣泛客戶;分業經營向多元化、綜合性經營過渡。第二,新技術的出現,特別是電子通訊、信息處理、計算機廣泛應用於金融業,為金融創新以及跨國銀行的跨地區經營提供了支持。第三,隨著各國金融市場聯系日趨密切,各國銀行業運作規則的接軌、銀行業經營的監管、國際金融市場風險的防範問題也逐步提到議事日程。因此,產生了巴塞爾委員會等國際金融組織進行國際間協調與管理。
可見,上述發展趨勢有其客觀必然性。它促進了世界金融業的融合與發展,促進了國際間資金的流動,利於銀行提高經營效率,但同時也對金融風險的防範、國際銀行業的有效監管提出了新的課題。我國作為國際金融市場的參與者,應借鑒西方國家金融機構的發展趨勢,深化金融機構改革,提高銀行業競爭實力,推動我國金融國際化的進程。
六、我國的金融體系經歷了哪些調整與改革?從其演變過程中,如何理解社會經濟條件對金融機構體系形成的影響?
我國目前的金融體系是以中央銀行為核心、國有商業銀行為主體,多種金融機構並存的格局。這一體系的形成,經歷了以下幾個過程:
1.改革開放前的「大一統」模式下的金融體系。這是一種高度集中的、以行政管理辦法為主的單一的國家銀行體系。其特點是:①在銀行設置上,全國只有中國人民銀行一家辦理全部銀行業務,下設眾多分支機構,遍布全國,統攬一切銀行信用。②人民銀行集貨幣發行和信貸業務於一身,既執行中央銀行職能,又兼辦普通銀行的信貸業務。
2.1979一1982年的金融機構體系。打破長期存在的人民銀行~家金融機構的格局,恢復和建立了獨立經營的專業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中國銀行,與人民銀行一起構成了多元化銀行體系。
3.1983~1993年的金融機構體系。1983年起在金融機構方面進行了如下改革:決定中國人民銀行專門行使中央銀行職能;專設中國工商銀行,承辦原來人民銀行負責的信貸及城鎮儲蓄業務;增設交通銀行等綜合性銀行,廣東發展銀行等區域性銀行;設立一些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
國際金融機構在加強國際合作,發展世界經濟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表現在:①提供短期資金,緩解國際收支逆差,這在定程度上緩和了國際支付危機。③提供長期建設資金,促進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③調節國際清償能力,應付世界經濟發展的需要。④穩定匯率,促進世界貿易增長。
當然,目前的國際性金融機構也存在一些不足,如貸款條件比較嚴格,貸款利率不斷提高,加重發展中國家的支付困難。一些國際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時附加條件,干預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政策和發展規劃。
隨著國際性金融機構的不斷改革與完善,它們在國際經濟和國際金融領域中將發揮更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