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論中小企業融資難
對於這個問題的解決,有四個方面的建議。 一是要發展地區性中小銀行。地區性中小銀行一方面沒有財力支持大企業的大項目只能支持中小企業的小項目。而且,地區性中小銀行對當地企業的經營狀況、企業家的人品、能力等和大銀行的分支機構比較起來有信息優勢。所以,地區性的中小銀行在給地區性的中小企業提供貸款上有比較優勢。從外國的實踐經驗上來看是如此,中國的情形也是這樣。像浙江台州的台州市商業銀行、泰隆銀行等地區性中小銀行,在提供當地中小企業融資方面發揮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呆壞賬的比例非常低。第二是發展民間擔保公司,給缺乏抵押品的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服務。第三是可以像外國一樣,成立專門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政府機構。美國的小企業發展局主要功能是給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擔保。以2003年為例,美國的小企業發展局給6.7萬多個項目和企業提供擔保,擔保的資金達到110億美元,中國的政府也可以在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上發揮同樣的作用。最後,其實是最重要的,但是,需要的時間可能最長、難度也可能最大,就是建立個人和企業的信用體系,以及企業的評級徵信機構。這方面目前迫切需要有一個法,必須讓分散在銀行、政府機構的信息通過這些信用體系搜集起來進行處理,然後按照有償的原則提供信用信息服務,來減低金融機構在提供金融服務時必須面對的信息不對稱和道德風險的問題。
只要你的商業模式可行,並且在時期內實現盈利,不錯的利潤,投資人或投資機構都會願意投你,幫助你實現快速發展。一般都是借錢,除了銀行,很多機構都能借,你的企業值1000萬,貸個500萬應該沒問題。如果引入投資人的話,股權上一定要處理好,否則以後會很難辦的。
融資租賃融資的優點在於:①限制條件少,能迅速形成現實的生產力;能使中小企業保持技術及設備的先進性,提高產品競爭力;與發行股票、債券或通過銀行借款等方式相比,受到體制、企業規模、信用等級、負債比率、擔保條件等方面的限制較少。②融資風險小,中小企業有權選擇自己最需要的設備,掌握設備及時更新的主動權。由於租賃期內設備所有權屬於出租人,租賃期屆滿時承租人有購買或歸還租賃設備的選擇權,設備過時的風險就由出租人承擔了,有效規避了設備的無形損耗風險。中小企業出現經營不善無力交付租金時,出租人只能收回設備。與債務融資下的破產清算相比,融資租賃融資的財務風險更小。③保持中小企業財務的合理性與安全性。一方面,避免了流動資金的一次性過多佔用,增強了中小企業資金的流動性;另一方面,與股權融資相比,融資租賃融資可避免對股權的稀釋。④能夠產生節稅效應。按照我國稅法的規定,租賃設備的折舊由承租人提取,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中所包含的利息和手續費均可從稅前扣除,從而使承租人得到了減稅的好處。 3.大力發展互助性擔保制度。 互助性擔保的優勢來自於民間擔保的產權結構、社區性和互助、互督、互保機制。當面臨風險時,政策性擔保機構通常的做法是將風險轉移給政府,而互助性擔保機構承擔的風險最終由會員分擔,容易被潛在的被擔保者接受,擔保審批人與擔保申請人相互較為了解,緩解了信息不對稱問題;互助性擔保將銀行或政府擔保組織的外部監督轉化為互助性擔保組織內部的相互監督,提高了監督的有效性;處於劣勢的中小企業通過互助性擔保聯系起來,在和銀行談判時可以爭取到較優惠的貸款條件;互助性擔保減輕了政府財政負擔,可以為政府與中小企業溝通創造新的渠道,容易獲得政府的支持。為適應今後的發展需要,宜構建以互助性擔保機構為主、政策性擔保機構和商業性擔保機構為補充的擔保機構為基礎,以地區和市級、省級、全國三級再擔保機構為支撐的結構體系。 4.大力發展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 地方性中小金融機構包括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農村信用社、地方性中小企業產權交易市場、中小企業債券市場和地方性風險投資公司。中小金融機構擁有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的信息優勢:中小金融機構一般是地方性金融機構,通過長期的合作關系,中小金融機構對地方中小企業經營狀況的了解程度逐漸增加,有助於解決存在於中小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問題。
Ⅱ 政府及金融機構為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已經做了哪些,正在做哪些,還有哪些未做
v上交所、天交所、齊魯股交所和青島藍海股交所補助,青島政府為鼓勵專符合條件的中屬小微企業進入資本市場等(股權交易中心)掛牌上市,對企業在掛牌過程中實際發生的中介費用,按不超過70%的比例給予補助,單個企業補助總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v新三板補助 對高新區管委和市發展改革委確認的進入擬上新三板企業,按不超過實際發生費用的70%給予補助,每個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70萬元。其中,完成股份制改造並經券商審核但尚未獲得推薦進入代辦股份報價轉讓系統的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40萬元,已完成改制並通過券商內核推薦掛牌的企業,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70萬元。(以上全都是青島地區)
Ⅲ 如何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
二、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對策
(一)中小企業首先要積極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
要通過改革轉變經營機制。通過改組優化企業結構,通過改造增強企業後勁,同時引導企業加強管理。面向市場。應迅速建立起適應市場經濟的管理模式,注重管理,科技管理一體化,參與大企業、大集團的專業化分工協作,依靠生產和科技,注重質量內涵型發展,通過激烈的生產競爭和優勝劣汰,使其保持活力並不斷發展。同時要樹立競爭意識。加快企業技術改造和產品的更新。另外,中小企業要取得社會各界的信任與支持,應牢固樹立信用觀念。
(二)建立和完善與中小企業發展相適應的金融機構體系
一是國有商業銀行要成立專門的中小企業信貸部,拓展面向中小企業的存貸款業務,根據中小企業資金需求時間緊、時效強的特點,公開信貸政策,簡化業務程序,對一些經營基礎和財務制度計劃比較好的中小企業實行綜合後單項授信,在額度之內優先辦理;二是合理調整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和農村信用社的信貸投向,突出支持地方重點小企業,使中小金融機構充分發揮支持中小企業的主渠道作用:三是適當建立面向中小企業的小型金融機構,可以建立
中小企業發展銀行,作為政策性銀行,應根據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政策及產業結構的調整方向,通過各種貸款引導中小企業健康發展。
(三)進一步健全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體系
一是設置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向符合融資條件但擔保資產缺乏的中小企業提供信用保證,彌補其信用不足,並為銀行分擔貸款風險。二是建立中小企業間互助性擔保基金和民營商業性擔保基金。基金按照互助、互信、互擔風險的原則,向會員提供信用保證,幫助他們向銀行取得短期融資。以這些機構為基礎,建立省級再擔保機構,開展一般再擔保和強制再擔保業務。擔保機構與再擔保機構之間約定風險承擔比例,對風險性較大的項目應該實行強制性的再擔保。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與協作銀行要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共同做好對中小企業貸後資金運用的監管工作。
(四)完善政府對中小企業資金的扶持政策
政府部門主要以稅收優惠、財政補貼、貸款援助等方式給予資金上的支持。稅收優惠是國家通過降低稅率、稅收減免、提高固定資產折舊等優惠條件,以減輕中小企業的稅收負擔;而財政補貼是政府通過鼓勵中小企業吸納就業、促進中小企業科技進步和鼓勵中小企業出口等方式給予的財政援助;政府幫助中小企業獲得貸款的方式有貸款擔保、貸款貼息、政府直接的優惠貸款等等。建立市場條件下的政策性融資渠道,進一步改善社會集資方式要廣開資金來源,積極鼓勵設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基金和發展投資基金。專門用於中小企業的創建和發展,扶持和資助中小企業新產品開發、技術創新、人員培訓和開拓市場。允許和鼓勵公司制中小企業進行股權融資。
(五)鼓勵中小企業在承接產業轉移中實現轉型升級
伴隨著我國東部沿海地區資源、勞動力等要素成本的上升,我國中西部地區的成本優勢開始顯現,產業轉移的條件日趨成熟。產業轉移是進行產業結構升級和提升產業競爭力的有效方式。有效承接產業轉移,不僅可以促進產業轉移承接地的經濟發展、增加財政收入,還可以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實現產業結構快速調整升級。當前面對融資困難,政府要加大在職培訓和職業教育投入,幫助減輕中小企業轉型升級和產業轉移成本;完善中介服務體系,加強對中小企業轉型升級的技術指導和信息咨詢;注重改善中西部地區投資環境,加強配套設施建設,降低遷入地的配套成本,吸引產業轉移。我國中小企業要重視在產業轉移趨勢中,苦練內功,加強產品創新和技術革新,提高產品質量和技術含量,增強核心競爭力,提高抗高風險的能力。
(六)完善社會服務體系服務好中小企業的發展
發展中小企業不僅需要財政金融政策的支持,更有賴於社會中介服務體系的健全與完善。要建立我國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一是各級政府要轉變對中小企業的管理職能,推動建立以資金融通、信用擔保、技術支持、管理咨詢、信息服務、市場開拓和人才培訓等為主要內容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並對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給予必要的資金及政策支持:二是各級政府要從本地實際出發,鼓勵和支持各類科研單位、大專院校和各類商會等機構,積極開展面向中小企業的服務,並通過技術洽談、專利和產品招標、人員培訓等方式,為中小企業提供技術創新和科技產業化方面的服務;三是進一步規范抵押評估、登記程序和操作規程,降低收費標准,減輕企業負擔。四是大力組建中小企業同業協會,使其成為溝通企業與政府的橋梁紐帶,為中小企業提供政策、法律、市場、技術、經濟、金融等方面的咨詢服務。
Ⅳ 我們國家中小企業融資困難自身原因和外部因素都有哪些
一、中小企業制度更新滯後,與市場環境轉換不同步
我國中小企在上世紀末經過了一段快速增長期,雖然速度較快但質量卻不高,增長方式多為粗放型,最顯著的表現就是企業的管理方式較為傳統,許多制度早已陳腐不堪,跟不上時代的步伐。
目前大多數的中小企業仍然實行傳統的家族式公司治理結構,這樣的治理結構很容易孳生腐敗,就像中國有句老話說的「富不過三代」。國有中小企業的治理結構與傳統的大型國有企業沒有什麼本質差別,他們大致存在兩個問題:其一是類似於家族企業式的「一把手」管理;其二就是企業的創新意識不強,也就是說生存危機意識薄弱,因為國企的背後有國家財政作保證,虧損之後有國家補窟窿,盈利之後,除少部分上交國庫之外,剩下的就是企業內部自己消耗掉了,從而員工越發沒有積極上進的願望,他們只會消極地守住這個金飯碗。如果我們留意的話,就不難發現,一些鄉鎮企業已演變成了傳統的家族式企業,子承父業式的經營模式。 同時,對中小企業的生存發展具有較大影響的外部環境也發生了很大變化,最顯著的表現就是市場和國家發展戰略的變化。在市場方面,賣方市場的時代逐漸離我們遠去,買方市場已成為經濟生活的主流。在國家發展戰略方面,隨著黨中央和諧社會的提出,在經濟領域中,國家更加重視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資源環境之間的和諧統一,而不僅是單純地注重經濟總量的增加。但由於部分中小企長時間積累下來的詬病,諸如管理不科學,體制機制不健全,它們往往跟不上外部環境變化的步伐,不能及時改善經營管理、更新制度,從而問題就不斷暴露出來,最直接的表現就是產品積壓,營運能力下降,利潤率降低。為了挽救企業,就不得不尋??各種補救手段,其中就包括為解決資金不足而對外尋求資金幫助。
二、中小企業規模和信用水平低下,制約其融資能力
通常來說,企業需要融資時,其自身也要具備一定的條件,一般來說,主要包括五個方面,那就是資本、能力、擔保、品德和經營環境。但就實際情況而言,我國中小企業很少採用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責任公司的形式,大多數採用的是合夥制或個人獨資的形式,因而其資本規模就不會像前兩種形式那樣大。考慮到小規模的企業基礎不雄厚,實力不強,為了避免產生較大的財務風險,銀行通常對這些申請貸款的中小企業設置較高門檻,有些條款近乎苛刻,甚至有些金融機構直接拒絕他們的申請。
同時,許多中小企業內部管理制度特別是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它們本身並沒有建立比較完善的財務制度,尤其是資金管理混亂,這樣的狀況,在其對外融資時,自身形象就已經大打折扣,可想而知,融資結果不容樂觀。另外,由於信用信息網路建設的滯後、信用信息不完善以及傳輸渠道的不順暢,導致了企業與銀行之間信息的嚴重不對稱,企業對於銀行的信用政策了解不透徹,而銀行對企業真實的信用水平也了解不深,雙方之間的不信任程度越來越大,這就極大降低了中小企業的信貸滿足率。
三、缺少可供擔保抵押的財產,融資成本高
由於銀行對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抵押的偏好,因而一般不願接受中小企業的流動資產抵押。固定資產投資一經完成,在資金佔用數量上便保持相對穩定,而不像流動資產投資那樣經常變動。從這點看來,銀行偏好於中小企業固定資產抵押也是降低風險的一種手段。而就中小企業自身情況而言,由於其規模有限,資金有限,因而固定資產比重較低,特別是高科技企業,鑒於其特殊的行業性質,固定資產比重較少,而無形資產卻佔有較大比重,主要包括專利權和商標權。高科技企業一旦研發出一項新技術或者發明出一件新產品,那麼它產生的利潤將不是一般製造業企業可以睥睨的,但正所謂高回報高風險,通常高科技企業有較高的經營風險,致使金融機構不願對其發放貸款。
通常擔保機構的擔保貸款期限在半年以內,最長不超過一年。而且它們基本上只對短期的流動貸款提供擔保,因為我們都知道長期負債償債風險較大,這也就意味著擔保機構的擔保風險較大。同時,多數擔保公司往往提高擔保條件或者在擔保過程中要求過於繁雜的擔保手續,種種的這些限制,增加了中小企業的融資難度,也增加了企業的融資成本。中小企業普遍認為,現行的擔保機制加重了企業的負擔,首先企業需要向擔保公司支付一定比例的擔保費;其次,擔保公司會要求企業進行一定形式的反擔保,而且企業融資過程中增加信用擔保的環節必定會增加一定的交易成本;再次,企業更是常遭受擔保公司的「違規操作」,這些因素大大增加了企業的隱性成本,而這些額外的成本必然會加重企業的負擔,從而影響融資效率。
四、信用歧視。
中央為了搞活企業,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針政策,要求銀行部門要重點支持大企業,確保大企業的信貸,對中小企業就不重視,在確保大企業的基礎上才予以考慮,造成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歧視,導致銀行在對大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的不平等。缺乏對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的重視。據統計,1998年工、農、中、建四家銀行新增貸款20.85億元,其中非國有經濟貸款僅新增1億多元,中長期貸款幾乎為零。隨著各國有商業銀行提出業務向中心城市發展戰略的實施,部分機構存在「重大輕小」的傾向,個別銀行有諸如一定數額以下或注冊資本金100萬以下企業不貸的規定,恰恰斷掉了貸款需求以「急、頻、少、繁」為主要特點的中小企業融資主渠道。
五、缺乏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信用體系。
就中小企業自身來講,一方面,固定資產較少,不足以抵押,貸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屢有逃費、懸空銀行債務現象發生,損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時,企業也深感辦理抵押環節多、收費多,如在土地房產抵押評估和登記手續中,評估包括申請、實地勘測、限價估算等,登記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土地他向權利登記等,極為繁瑣。
六、對非國有企業融資的歧視。
長期以來,在政府和銀行方面,都存在這樣的觀念,認為大型企業都是國有的,貸款給他們是國家對國家的企業,不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中小企業大多數是非國有的企業,效益不穩定,貸款回收不好,信譽差,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所以銀行一般對中小企業貸款十分慎重,條件較為苛刻。盡管現在比以前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這種現象。
七、一些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規范,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
我國經濟中涌現出一批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本來應以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為己任。但在實際中,這些金融機構在業務發展上與國有金融機構有趨同的趨勢,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業,存在一定的信貸歧視現象。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將大量資金上存或購買國債,對急需貸款的中小企業卻不予支持。
八、缺少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現在我國極為缺少切實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麼區別了,其他新組建的城市商業銀行原來也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可由於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嚴格,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九、中小企業貸款困難,銀行也感到放款難。
對於中小企業來說,取得銀行貸款難。主要表現是:一是抵押難。中小企業可提供的抵押物少,抵押物的折扣率高,並且手續繁瑣,收費昂貴,中小企業普遍難以承受;二是中小企業很難找到合適的擔保人。一些效益好的企業不願意給其他企業作擔保,效益一般的企業,銀行又不允許其作擔保人,而中小企業相互之間的擔保常常變得有名無實;三是一些基層銀行授權有限,辦事程序復雜繁瑣。即使錢到手,可能已錯過商機。而一旦借到款後,一些企業寧肯接受罰息,也不願意辦續藉手續,免得再經歷一番評估、登記、公證等全套貸款手續。這使得許多中小企業視銀行貸款為畏途,而不得已走上民間借貸的途徑。
十、在中間業務方面,滿足中小企業交易需要的結算工具較少。
國有商業銀行很少對中小企業辦理托收承付和匯票承兌業務及票據兌現。由於資金結算渠道不通暢,資金進帳時間過長,甚至發生梗阻,因而,使一些中小企業改用現金結算,加大了交易成本,削弱了中小企業競爭的實力。
十一、在我國缺乏相應的法律、法規保障體系。我國目前尚缺乏統一的中小企業服務管理機構,如中小企業擔保機構、中小企業的信用評級機構等社會中介機構。對中小企業的發展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規的支持保障,目前只是按行業和所有制性質分別制定政策法規,缺乏一部統一規范的中小企業立法,造成各種所有制性質的中小企業法律地位和權利的不平等。另外,法律的執行環境也很差,一些地方政府為了自身局部利益,默許甚至縱容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法律對銀行債權的保護能力低,加劇了金融機構的「恐貸」心理。
Ⅳ 造成我國中小型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是什麼
信用歧視。中央為了搞活企業,提出了「抓大放小」的方針政策,要求銀行部門要重點支持大企業,確保大企業的信貸,對中小企業就不重視,在確保大企業的基礎上才予以考慮,造成了對中小企業的信用歧視,導致銀行在對大企業和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上的不平等。缺乏對中小企業信貸需求的重視。
缺乏為中小企業貸款提供擔保的信用體系。就中小企業自身來講,一方面,固定資產較少,不足以抵押,貸款受到限制;另一方面,一些中小企業在改制過程中屢有逃費、懸空銀行債務現象發生,損害了自身的信用度。同時,企業也深感辦理抵押環節多、收費多,如在土地房產抵押評估和登記手續中,評估包括申請、實地勘測、限價估算等,登記包括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土地他向權利登記等,極為繁瑣。
對非國有企業融資的歧視。長期以來,在政府和銀行方面,都存在這樣的觀念,認為大型企業都是國有的,貸款給他們是國家對國家的企業,不會造成國有資產的流失。而中小企業大多數是非國有的企業,效益不穩定,貸款回收不好,信譽差,容易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所以銀行一般對中小企業貸款十分慎重,條件較為苛刻。
一些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發展不規范,對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不夠。我國經濟中涌現出一批區域性的中小金融機構,本來應以支持中小企業的發展為己任。但在實際中,這些金融機構在業務發展上與國有金融機構有趨同的趨勢,不能真正面向中小企業,存在一定的信貸歧視現象。很多中小金融機構將大量資金上存或購買國債,對急需貸款的中小企業卻不予支持。
缺少為中小企業發展服務的金融機構。現在我國極為缺少切實面向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民生銀行原來的初衷是為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服務的,可是現在它已經和其他股份制商業銀行沒有什麼區別了,其他新組建的城市商業銀行原來也是面向中小企業的,可由於資金、服務水平、項目有限,迫使它也逐步走向嚴格,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
我國中小企業缺少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的途徑。在我國的股票市場上,對於新股的發行一直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總量控制的辦法。
Ⅵ 如何有效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
一、加大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為中小企業融資創造良好的環境
1、 建立扶持中小企業發展風險投資基金,不斷拓寬風險資本的來源,引導民間資本和境外投資基金進入,擴大風險投資規模,為中小企業提供新的資金來源。 推進擔保體系的建設。重點扶持一批經營業績好、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的擔保機構,加快組建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不斷完善中小企業的信貸擔保機制,出台擔保機構風險控制和信用擔保資金補償、獎勵機制等政策,引導和規范信用擔保行業的發展。
2、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建立和完善為中小企業融資的信用擔保體系。政府要引導中介機構經過科學評估和論證,建立企業經濟檔案和法定代表人的信用檔案,建立健全適應市場經濟要求的企業信用體系。積極推進中小企業社會化信用體系試點,在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建立信用制度、發揮信用中介主體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業信息庫和中小企業負責人信用檔案,在此基礎上再建立中小企業貸款信用評級制度、企業法人代表資信評級制度和企業總體資信評級制度,強化企業信用觀念,以信用等級確定是否貸款和擔保。
3、大力發展地方性金融機構和民間借貸市場,拓寬中小企業直接融資的渠道。強化監督、鼓勵競爭,形成規范的地方金融機構優勝劣汰的進入和退出機制。以聚集更多閑散資金,支持地方中小企業的發展。對於民間主體的融資活動要用地方性法規進行規范,明確融資雙方的權利和責任,將其納入正規的金融體系。
4、構建完善的中小企業融資法律保障體系。加快有關中小企業信貸制度的立法。要劃分中小企業的分類標准,明確中小企業的界定方法和各類金融機構在中小企業信貸制度中的作用和功能,制定中小企業貸款的具體管理方法和鼓勵措施。落實政府支持中小企業貸款的財政資金渠道、執行機構及管理辦法;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法律體系。制定完善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信用擔保機構的准入、退出及內控制度,明確信用擔保機構的行業定位及職能,對專業信用擔保機構的市場准入與退出,擔保人員從業資格,信用擔保機構財務及內控制度等進行明確的政策規定,進一步促進全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化發展。
二、不斷完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
1、轉變銀行等金融機構惜貸怕貸的思想觀念,增強信貸投放的意識,在合理規避風險的前提下,加大放貸後的考核與監管,積極發揮信貸資金的最大效應。轉變工作方式,加強對中小企業的調查與了解,幫助有市場、有前途的企業快速成長。要充分考慮中小企業的特點,創新信貸產品,簡化貸款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實現貸款流程的標准化。降低服務門檻,降低企業資本金、資產總額、銷售收入等規模 項目對企業評級的影響,對信譽高、效益好的中小企業提供放大擔保比例、貸款利率優惠、簡化貸款手續等優質信貸服務,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另一方面,積極加強與擔保公司的協作,增強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扶持。
2、增強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創新。創新貸款審批機制,實現貸款產品和運作流程的標准化,簡化貸款手續,提高效率。適當弱化中小企業信用等級,注重現場調查核實,不單純依賴財務報表,通過信貸人員的盡職調查,盡量減少借貸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創新貸款擔保方式,建立靈活的貸款用信機制。逐步實行以借款人經營活動所形成的現金流和個人信用為基礎。創新服務品種,為企業量身定製個性化的融資產品,通過靈活的服務品種的組合來滿足不同客戶的需求。
3、建立向中小企業融資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鼓勵和支持股份制銀行、城鄉合作金融機構等以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鼓勵國有商業銀行在注意信貸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向中小企業發放貸款的激勵和約束機制,在保證貸款質量的同時,切實提高對中小企業的貸款比例。
三、加強中小企業自身經營能力建設,提高信用水準
1、推進現代企業管理制度,不斷提高企業經營者的素質、決策水平和企業競爭力。堅持產權主體多元化道路,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實行公司制改造,解除家族制對其發展的束縛,進行所有權結構調整,實行真正的公司制治理結構,提高經營效率,降低經營風險。
2、 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會計法規和商業銀行要求,依法建立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定期向相關部門提供全面准確的會計信息,增加信息透明度。主動加強與銀行的溝通聯系,定期向銀行提供財務報表和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制定有效的應收賬款管理制度,加快資金回籠與周轉,提高企業資金管理利用水平和使用效率,提高銀行對企業的授信等級。提高企業的信用形象 ,增強銀行等資金供應者的信心。
Ⅶ 如何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當前,中小企業的生存環境急劇惡化,主要表現在信貸收縮、原材料價格上漲、勞動力成本上升、出口市場萎縮,以及人民幣升值速度加快等方面。中小企業在內外因素的夾擊下,舉步維艱,大面積倒閉現象此起彼伏。 中小企業令人堪憂的生存狀況,不僅影響到宏觀經濟的運行,還會使很多人失去工作,帶來諸多的社會問題。 我們認為,在中小企業面臨的困難中,融資難盡管不是最重要的,但與其他困難相比,解決起來相對容易,因此要幫助中小企業走出困境,目前的一個重要舉措應在於拓展企業的融資渠道,破解其融資難瓶頸。 而如何破解這一難題,筆者認為有以下三個途徑。 一是以商業信用彌補銀行信用的不足。 在信貸緊縮的政策環境下,商業銀行受到信貸限額的控制,在選擇貸款項目時,出於多方面考慮,會「重大輕小」,中小企業從銀行獲得貸款的難度增加。 一個完整的產業鏈一般包括為數不多的大型企業和為數眾多的中小型企業,大型企業是產業鏈的核心,而那些中小型企業作為大型企業的衛星企業,為其提供全方位的配套服務。由於眾所周知的原因,大企業獲得貸款的難度不大,因此處在同一產業鏈中的中小企業完全有可能通過要求大企業增加預付款等方式獲得資金支持。與中小企業相比,大企業的資信狀況較佳,資金緊張程度較低。通過產業鏈內部虛擬的「信貸市場」運作,大企業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可以實現雙方共贏。 二是適度放寬金融業的准入條件,允許設立更多的中小金融機構。 我國目前金融業面臨的問題一方面是單個金融機構的實力不強,另一方面是金融機構的層次與種類相對單一,特別是缺少足夠數量的中小型金融機構。這種金融結構與我國目前的國民經濟結構極不匹配,無論是從產值、就業,還是從稅收、出口角度看,中小企業在我國的地位舉足輕重,而我國銀行業的業務重點卻基本上是放在大型企業,在金融結構與經濟結構之間出現錯配。 解決上述問題的根本辦法是通過政策鼓勵等辦法讓一大批專注於中小企業融資的中小型金融機構在我國生根發芽。中小金融機構與中小企業具有天然的共生關系,在開展中小企業業務時具有得天獨厚的條件,比如本地化經營策略、信息渠道相對暢通、社會資本相對容易獲得等,因此中小金融機構隊伍的壯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三是規范民間金融,使其成為中小企業的一條重要融資渠道。 在當前的國情下,民間金融的作用值得肯定,很多中小企業就是靠親朋好友集資起家的。在後來的發展過程中,由於正規融資渠道不暢,一些中小企業往往通過民間金融組織(比如錢庄,標會等)或私人間的借貸來獲得生產經營所需要的資金。 民間金融作為正規金融的補充,對其一味的打壓效果未必好,要區分其性質,加以區別對待。在對待民間金融問題上,宜疏不宜堵。對於一些具備條件的民間金融組織,可考慮將其「扶正」,變身為正規金融。如近日媒體廣泛報道的浙江正在全省范圍內進行的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工作。可以期待,通過小額貸款公司的試點與推廣,地下錢庄等民間金融機構將逐步被「收編」,成為我國金融體系中的有生力量。
Ⅷ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1、相關法律制度缺位,正常的市場秩序難以建立。
《中小企業促進法》雖然頒布實施了,但仍需要一系列配套法規政策條例來細化。目前我國既缺乏相關的信用法律制度,也未建立起全社會統一的企業與個人徵信系統,還缺乏統一權威管理部門,導致相關政策缺乏有效協調和銜接,信用擔保機構運行秩序混亂,支持中小金融機構發展的法律制度缺乏。
法律法規不適應新形勢需要,限制了中小企業的融資。如《借款合同條例》中排除了為數眾多的非公有制中小企業的借款主體資格;《擔保法》中缺乏對擔保機構法律地位的明確界定和相關利益的有效保護;風險投資的發展需要對《公司法》、《保險法》、《商業銀行法》等一系列法律進行修改。
政策對民營中小企業的歧視,削弱了其內源資本積累和外源資本籌措能力:
一是對民營資本准入的過多限制使中小企業難以進入基礎性、利潤穩定的行業,從而難以形成有效積累;
二是中小企業的負擔過重,以流轉稅為主的比例稅率制度對於小規模納稅人十分不利;
三是銀行的信用等級評定標准對中小企業貸款不利;
四是民間資本難以進入銀行體系。
2、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規模小,風險分散與補償制度缺乏。
目前面向中小企業的信用擔保業發展難以滿足廣大中小企業提升信用能力的需要;政府出資設立的信用擔保機構通常僅在籌建之初得到一次性資金支持,缺乏後續的補償機制;民營擔保機構受所有制限制,只能獨自承擔擔保貸款風險,而無法與協作銀行形成共擔機制。由於擔保的風險分散及損失分擔與補償制度尚未形成,使得擔保資金的放大功能和擔保機構的信用能力均受到較大制約。另外,與信用擔保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滯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信用擔保機構的規范發展。
3、商業銀行的體系影響中小企業的貸款。
由於中國的商業銀行體系,尤其是作為主體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正處於轉型之中,遠未真正實現市場化與商業化,為了防範金融風險,國有商業銀行近年來實際上轉向面向大企業、大城市的發展戰略,在貸款管理許可權上收的同時撤並了大量原有機構,客觀上導致了對分布在縣域的中小企業信貸服務的大量收縮。
另外,中小企業貸款的單位交易費用太高。銀行信貸具有比較明顯的規模經濟性,由於銀行發放每筆貸款所需的調查、監管費用大體相同,所以貸款規模越大,單位交易成本越小。中小企業一般信貸額度較小,所以貸款的單位費用較高。據測算,中小企業的貸款成本是大企業的5倍,銀行從節約成本和監督費用的經濟性出發,自然寧可做「批發」,而不願意做中小企業的「零售」業務。
同時,政府對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貸款的激勵機制有待創新,目前銀行自身在機構設置、產品設計、信用評級、貸款管理等方面都難以適應中小企業對金融服務的特殊需求。
4、中小企業規模小,效益不穩定,難以形成對信貸資金的吸引力。
中小企業的業績不理想,信用不高是企業貸款的最大障礙。大多數中小企業管理經驗不足,基礎薄弱,普遍缺乏規范的公司治理結構,財務制度不健全,透明度較低。另外,多數中小企業所處行業並不是壟斷行業,而是競爭性很強的行業,盈利水平總體不太高,這樣就使銀行對中小企業的信貸資產質量總體評估也不高。
而且中小企業逃廢銀行債務情況較為嚴重,造成中小企業的信用等級普遍較低。再加上我國缺乏權威的企業信用評估機構,而目前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信用評級標准不利於中小企業,且由於對中小企業存在信用歧視,所以在實際操作中,中小企業信用等級自然大打折扣。
5、中小企業管理中存在許多薄弱環節,抗風險能力弱。
不少企業缺乏精通現代企業經營理念的經營管理者,企業管理不夠規范,還存在著家族式管理的現象。這主要體現在:
一是大部分中小企業都是家族式企業,公司治理落後,經營管理水平不高,決策盲目,不能適應市場經濟要求。
二是企業貸款抵押擔保能力不足,相當多的企業固定資產不多,資產負債率高。
三是產權不明晰。很多中小企業都採取租賃、承包的經營方式,因產權不明晰,主體缺位而帶來的高風險使銀行望而生畏。
四是產業、產品結構不合理。企業自身誠信程度不夠高,財務管理不規范,財務報表不真實,資產負債率普遍較高,信用等級比較低,銀行與企業缺乏真實的信息溝通,銀行難以進行貸款的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而且貸款發放後監控也十分困難,因此,銀行不敢輕易向其提供信貸支持
Ⅸ 中小企業融資難最根本原因是
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發展狀況與問題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發達國家和部分新興市場經濟國家,經過較長時間的市場經濟發展過程,逐步建立了一套在完善信用體系基礎上的包括信用機構、擔保機構、中小銀行、創業投資體系和創業板市場在內的中小企業直接、間接融資的市場體系和政府政策支持和扶持體系,給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了全方位的融資支持服務,有效地支持了中小企業的發展。我國政府自1990年代中期開始意識到中小企業在我國經濟中的重要作用,並開始借鑒國外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經驗,先後頒布一系列政策法規,於20世紀末開始嘗試在中國建立信用擔保體系、創業投資體系、中小企業板等間接和直接的融資體系。這一系列工作,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推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然而,由於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中的信用構建缺失和企業發展的外部競爭環境惡化,使得初步建立起來的信用擔保、創業投資體系和中小企業板在近幾年的運行效果與當初的設計初衷存在相當背離,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仍然遠未解決。
據不完全統計,2004年底,我國各類擔保機構的數量超過了4000家,其中2004年新注冊超過了1000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約占整個擔保機構數目的1/3,到2004年底,中國已設立的各類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近1200家,籌集擔保資金超過350億元人民幣,平均每家可用擔保金額在2900萬,累計為5萬多戶中小企業融資擔保金額超過1千億元,累計放大比例為1:2.5左右,2004年約為中小企業提供擔保貸款400億元,而2004年我國各類金融機構貸款余額為17.7萬億元,擔保公司為中小企業貸款僅占當年全國貸款余額的2.2%。中小企業擔保戶僅佔中小企業總數12%左右。擔保公司運營的實踐表明,公司貸款擔保的的風險一般在第三年以後開始出現。我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從2000年開始建立,大部分公司的歷史在3-4年,目前已經到了風險的高發期,根據我們對一些擔保公司的調查,許多擔保公司的代償率在第三年超過15%,由於經營和財務上的困難,擔保公司不得不涉足多種業務,如進入股市投資,或更多集中在非中小企業融資領域,部分擔保公司的擔保基金被大股東移用等等。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運營方向與設計初衷出現了較大的偏離。
根據科技部統計,2004年,我國共有253家企業獲得了中外創投機構12.69億美元的投資,僅佔2004年全國8,463億美元固定資產投資總額(人民幣70073億元,摺合8463億美元)的0.15%。投資的對象主要是處於發展中後期的中小企業,其中,33.4%的投資集中在IC高新技術企業,約為4.24億美元,30家傳統行業的企業獲得投資1.78億美元,佔14%。同時,本土創業投資公司發展也因為缺乏退出機制而發展緩慢,我國2004年創投投資總額中,僅有不到25%的投資來自本土創業投資。
在資本市場建設方面,我國在2004年推出了中小企業板,目前,50家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累計從市場融資額超過120億元。其中,33家公司是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累計從證券市場募集資金超過90億元,佔50家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累計募集資金總額的75%。
因此,從實際運營看,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建立的時間較短,要有效地實現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支持還需要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因此,我們有必要對參照西方中小企業融資體系搭建的中國中小企業融資平台建立和初步運營3-5年後的實際效果,並對我國中小企業融資體系和融資政策進行再思考,為解決我國中小企業融資問題找到更加有效和現實的途徑。
現有中小企業融資渠道的國內外比較
對國外中小企業融資方式的研究發現,即使在當今發達國家中,通過以銀行為主的金融機構和政府倡導下建立起來的中小企業融資服務體系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融資服務,在整個中小企業融資中所佔的比例仍然較低。以美國為例,政府的中小企業融資政策除了從政府服務機制和資金提供支持外,更多的通過中小企業管理局制定宏觀調控政策,引導民間資本向中小企業投資,並支持和鼓勵民間借貸。因此,自身儲蓄和親朋好友借貸仍然是中小企業資金的主要來源,占總體的58%,商業貸款、政府支持的投資公司為中小企業提供的資金佔比為29%,由中小企業管理局向中小企業提供的直接貸款只佔到1%。而被我們所看重的證券市場融資(創業板市場)只有4%左右。
根據北京大學中小企業中心在2002年的調研表明,300個樣本中小企業創業和持續經營融資中65.2%以上來自自身儲蓄,31.3%來自親朋好友借款。真正從銀行獲得貸款只有3.5%。一方面,我們有必要提高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資本市場的融資比例,但是,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清楚地認識到,希望單單依靠銀行體系改革、擔保公司的快速發展,以及資本市場的健全,依靠中小企業外源性的融資體系建立,在近期是無法根本解決我國中小企業創業與發展融資問題的。
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
對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原因有很多探討,根據我們的研究,造成中小企業從金融機構貸款融資或直接融資難(即外源性融資難)的根本原因在於金融信用問題。金融信用可以定義為履行還款承諾的願望、能力和行動。
履行還款的願望更接近於我國傳統文化對信用的理解,即誠實守信,在實際接觸的大多數中小企業無疑都具有誠信的優良傳統品質。
然而,良好的還款願望並不總能轉化為實際的還款能力或行動。由於我國中小企業絕大部分屬於簡單的加工、製造和服務業,缺乏核心競爭力,其中一大部分中小企業的發展基礎是對環境的較大污染和便宜的勞動力,處於產業鏈的下端。一旦國家實施環境保護、產業調控政策,最先受傷的企業就是中小企業。同時,中小企業發展對外部經濟大環境、對經濟周期的依賴較強,我國和國外的經驗表明,每一次經濟衰退,受到沖擊最大的企業都是中小企業。在日本1980-1990年代的經濟衰退過程中,雖然許多大企業也遇到巨大影響,但是受到沖擊最大的是中小企業,約有70-80%中小企業遇到經營困境,無法償還貸款,最後導致日本全國信用擔保協會也於2001年宣布破產。
在我國,中小企業的破產率也較高,北京大學中小企業中心2003年對國內某地區的中小企業狀況進行統計,其中連續存在3年以上的企業不超過企業總數的20%。在我國經濟改革開放早期,由於市場短缺現象十分嚴重,因此中小企業創業成功率較高,而最大的約束來自資金約束。目前,我國經濟已經進入全面的以賣方市場為特點的相對過剩經濟,中小企業創業的成本、市場競爭的激烈程度都大大提高,中小企業創業失敗比率也在提高。因此,即使中小企業具有良好的還款意願,受到以上因素影響,在還款能力上也存在客觀的制約。
判斷履行還款行動的最好依據是過去還款記錄,由於我國社會信用體系發展的滯後,金融機構在考察企業信用行動方面,缺乏必要的數據支持,這也成為金融機構無法向中小企業提供貸款的原因。
缺乏信用(嚴格來說是缺乏相關信用信息),是商業信貸要求高抵押的基本原因,由於信息不對稱,金融機構無法在信用的願望、能力和行動上充分了解貸款企業所有信息,在項目鑒定上,金融機構沒有判斷項目好壞的能力,或者判斷項目好壞對金融機構來說是不經濟的。而唯一經濟簡便的方法就是抵押,加上受到外部經濟環境和國家宏觀經濟調控政策的影響,商業銀行不得不加強對擔保抵押品的要求,而在中小企業融資上更是如此。由於中小企業在擔保品方面的缺乏(更深的原因是缺乏確定資產所有權屬性的相關法律體系),許多擔保公司在運行過程中不得不將個人的信用與公司信用連接起來,規定一旦公司無法償還貸款的情況下,個人將承擔無限責任,這有悖於現代企業制度中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定義,一旦企業到達一定規模,就無法運行下去。
因此,許多學者提出的所謂發展中小銀行推動中小企業融資的建議,在目前的信用現狀下,中小銀行也無法完全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其生存和運營狀況,就像現在的許多擔保公司一樣(其實,從廣義上理解,現有的擔保公司就是沒有吸收存款功能的貸款銀行),會走入目前擔保公司面臨的兩難困境。
當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政策建議
一方面,和美國等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外源性中小企業融資仍然有巨大的發展空間,畢竟我國中小企業創業和融資中個人儲蓄和私人借貸比例過高。另一方面,由於目前信用體系的缺陷,開放民營中小銀行的辦法不是目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的有效方法。
因此,我們建議,根據目前中小企業融資現狀,我們在繼續完善現有中小企業融資體系的同時,政府有必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即盡快推進以個人信用為基礎的信用體系建立和放寬政策限制,制訂相關法規,允許和保護合法民間借貸,這是當前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重要方式。
1、推進以個人信用為基礎的信用體系建設
在信用體系建設上,我國已經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多年,之所以成效不大的原因是在於沒有一個完善的法律基礎,實現真正意義上的徵信。我國許多信用記錄是分散在各個部門,由於沒有統一的法律和操作規范,相關部門無法實現信用信息共享。同時,在信用信息分享過程中,也在如何保護個人隱私、商業秘密上缺乏相應的法律制度。所以,相關的立法必須盡快完善,否則徵信體系無法建立。同時,在徵信信息的構成中,由於企業存在破產保護,會導致企業主進行逆向選擇,利用相關法律制度進行故意破產逃避債務。因此應當首先建立在個人信用信息基礎上的企業信用信息。個人是整個信用體系的基本細胞,企業相當於生物體的組織,所有信用信息系統都應當基於個人基礎之上。在過去幾年的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實踐中,有的城市選擇首先建立個人信用徵信系統,有的城市選擇建立企業信息徵信系統,實際效果表明前者比後者更好。
2、放寬政策限制,允許和保護合法民間借貸
政府需要放寬對民間借貸、民間融資的限制,制訂相關法律明確對民間借貸中債權人的保護和債務人的法律約束和懲罰機制,允許、保護合法的非正規融資渠道的存在和發展。從融資理論上看,以親友鏈、社區鏈為特徵的關系型貸款和關系借貸能夠更好地適應和滿足中小企業在信息不對稱條件下的融資模式,從而更好地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而其中廣泛使用的互相保證和個人財產完全抵押,也是一種解決信用缺失和信息不對稱的重要形式,雖然較為原始,但是很有效。
在我國中小企業發展中,勞動密集型模式在減輕中小企業對外部資金依賴的同時,也弱化了它們對社會資金的吸納能力。加上我國中小企業具有較強的環境適應能力和生存能力,淡化了包括融資難等外部不利因素對它們的負面影響。在我國現實經濟發展中的一個有趣的現象是,在理論界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呼聲日漸高漲的同時,中小企業並沒有因外源融資難而放慢其發展的腳步。憑借對經濟增長、就業、財稅等方面的巨大貢獻,中小企業已經成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推動力量,其中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非正規、內源性的民間金融的大量存在。盡管我國現有的金融法規和金融政策是禁止民間商業性借貸的。但是在現實經濟運行中,許多發達經濟地區民間借貸、高息借貸是公開的秘密,許多民營中小企業、地區的經濟發展就是依賴這種融資方式發展起來的。這也是在我國目前缺乏外源性的融資渠道的情況下,大量的中小企業能夠健康、快速發展的重要原因。
由於缺乏相應的制度和法規,許多民營企業出現法律糾紛問題也是因為民間借貸原因,其中近年比較有影響的案例就是大午集團的融資案。從法院判決的結果看,國家已經變相承認和允許盈利性的民間借貸。當然,在過去民間借貸中也出現了許多金融惡性詐騙的案件,這些案件之所以造成較大的損失,根本原因在於缺乏明確的法律條款對非法借貸的定義和民間合法借貸的保護。所以,民間借貸融資的規范放開,有助於消除其中的風險,是當前在信用體系和信用缺失的前提下緩解我國中小企業、民營企業融資難的重要方式。
Ⅹ 為什麼中小企業存在著銀行信貸融資困難
政府缺乏對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扶持
缺乏中小企業的專門管理機構以及專門支持中小企業的金融機構
中小企業信貸支持輔助體系不健全,中小企業抵押、擔保難
金融機構出於自身利益考慮,限制了對中小企業的信貸支持
商業銀行的信貸管理方式還不適應多種企業發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