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國際金融 什麼意思 沒看懂
國際金融(:international finance),就是國家和地區之間由於經濟、政治、文化等聯系而產生的貨幣資金的周轉和運動。 國際金融由國際收支、國際匯兌、國際結算、國際信用、國際投資和國際貨幣體系構成,它們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譬如,國際收支必然產生國際匯兌和國際結算;國際匯兌中的貨幣匯率對國際收支又有重大影響;國際收支的許多重要項目同國際信用和國際投資直接相關,等等。
B. 怎麼學習國際金融
國際金融涉及的面很廣,東西很多,如會計、財務、保險、貨幣市場、外匯市場、資本版市場、期貨市權場、期權市場、衍生市場、對沖基金、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資產定價、風險管理等寫都寫不完。目前全世界也沒有一套完整的金融知識體系,而是東一榔頭西一棒子,難學難懂難用。
然而,國際著名金融專家、金融規律的發現者、金融定律的發明人丁大衛教授歷經20多年潛心研究與大量實踐終於顛覆了上述現狀。他創立的金融樹(FinancialTree)及金融樹體系(FinanicalTree System)、金融生態學、系統金融學、金融物理學、金融科學及金融科學體系等,將整個金融世界及其所有因素系統集成為一棵可視化的「金融樹」,讓人一目瞭然,終生難忘,並已獲得多項國際知識產權認證和世人的廣泛稱贊。金融樹不僅揭示了金融的來龍去脈,變化規律,而且揭示了企業和經濟的發展規律,畢竟它們是密不可分的整體。
C. 請懂國際金融結算與金融貿易的兄弟們進
貿易術語一般作為買賣合同單價條款的一部分,但由於貿易術語除了明確價格構成,還涉及運輸、保險、貨物交接地點、風險轉移等問題,因此也就不可避免地與合同中的其他交易條款存在關聯。本文試圖分析其與買賣合同中主要交易條款的關系,以便在業務操作中加以理解和應用。
▲貿易術語與價格條款
如何確定進出口商品的價格和規定合同中的價格條款,是交易雙方最為關心的一個重要問題。由於國際貿易活動的復雜性,國際貿易價格構成也顯得比較復雜,並與國內貿易價格明顯不同。如國內商品報價「大米:2300元/噸」,而國際商品報價「USD200perM/TCIFLondon」,其由計量單位、單位金額、計價貨幣和貿易術語4部分組成。可見,一個價格的具體費用構成要依據所採用的貿易術語而定,貿易術語直接影響價格。
具體而言,在國際貿易中,確定一種商品的成交價格,不僅取決於其本身的價值,還要考慮到商品從產地運至最終目的地的過程中,各種費用究竟由誰承擔,誰去辦理運輸和保險,風險如何劃分,進出口手續又由誰去辦理等一系列問題。一般來說,如果賣方承擔的責任較重、費用較多、風險較大,則出口價格相對較高;反之,出口價格相對較低。如採用EXW術語成交出口,賣方所承擔的責任、費用以及風險都是最小的,因此按這一術語成交時價格最低。如採用DDP成交出口,賣方所承擔的責任、費用以及風險都是最大的,因此其成交價格最高。可見,買賣雙方責任風險的劃分會影響到商品的價格。從這一點上說,貿易術語與價格條款有著必然的聯系。
▲貿易術語與裝運條款
在國際貿易貨物買賣合同中,買賣雙方必須對交貨時間、裝運港(地)、目的港(地)、分批裝運、轉運、裝運通知等內容作出具體的規定。明確、合理地規定裝運條款,是保證買賣合同順利履行的重要條件。當雙方當事人約定使用某一貿易術語時,將不可避免地對裝運條款產生影響。
如雙方當事人約定在合同中採用C組或D組術語,賣方必須自擔費用訂立將貨物運至合同規定目的港(地)的運輸合同。而選用E組或F組術語時,賣方不負責辦理運輸事宜,即買方必須自負費用訂立自指定裝運港(地)運送貨物的運輸合同。
(一)交貨時間
貿易術語還會影響到對裝運時間(Timeofshipment)和交貨時間(Timeofdelivery)兩個概念的理解。在使用F組術語和C組術語簽訂的買賣合同中,賣方只要在裝運港(地),將貨物裝上船或交付給承運人,就完成了交貨義務。因此,在這兩組術語下,交貨時間就是裝運時間。可是,應當指出,在這類合同中,貨物交由「承運人」的所謂「交貨」,在尚未轉讓運輸單據之前,只是推定交貨,貨物的佔有權並未轉移到買方手中,所以,這種「交貨」與採用實際交貨術語合同中把貨物的佔有權置於買方實際控制之下的「交貨」是完全不同的。在實際業務中,即使按F組和C組術語達成的合同,也最好使用「裝運時間」、「裝運地點」,以避免產生誤解。
至於E組和D組術語,均採用實際交貨方式。交貨時間是指貨物到達目的港(地)交給買方的時間,而裝運時間是指賣方在裝運港(地),將貨物裝上船或其他運輸工具的時間。所以,按照E組和D組術語成交的買賣合同,交貨和裝貨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不可混淆。
在此必須強調,在C組術語下,貨物風險與費用的劃分界限相對分離。即賣方雖然負責辦理運輸事宜,但賣方不應當(在不改變C組術語本質的情況下)承擔任何保證貨物抵達目的地的義務,因為在運輸途中任何延遲的風險應由買方承擔。因此,在出口業務中,如買方不僅要求在合同中規定裝運時間,還要求規定保證貨物到達的時間。這種做法往往會引起對合同性質產生疑問,除非確有必要,賣方一般不要接受,或改用D組術語成交。
(二)交貨地點
交貨地點直接關繫到買賣雙方交接貨物的具體安排,因此,交貨地點對買賣雙方均至關重要。然而,交貨地點往往與在買賣合同中採用的貿易術語有密切聯系。
在E組和D組術語下,賣方在指定地點或目的地將貨物置於買方控制之下,便完成了交貨,此時交貨地點在指定地點或目的地。在採用F組和C組術語合同中,賣方在裝運港(地)將貨物裝上船或交給指定承運人,便完成交貨,此時交貨地點在裝運港(地)。在國際貿易中,裝運港一般由賣方提出,經買方同意後確定。當買賣合同中規定兩個或兩個以上裝運港(地),或對此僅作籠統規定時,在F組術語下,買方負責運輸,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時間前的一段合理時間內,或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將選定的裝運港(地)通知買方,以便買方憑以辦理派船接運或指定承運人等事宜;在C組術語下,可由賣方於實際裝運貨物時在合同規定的范圍內任意選定一個最適宜的裝運港(地)。
Incoterms2010規定,對裝運港(地)和目的港(地)的規定應力求明確。在實踐中,一般不要使用「歐洲主要港口」(EuropeanMainPorts,E.M.P)之類籠統的規定方法來表示裝運港(地)或目的港(地)。因為歐洲港口眾多,究竟哪些港口為主要港口,並無統一解釋,而且各港口距離遠近不一,運費和附加費相差很大。
(三)運輸單據
Incoterms中的A8條規定了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交貨憑證」的義務,目的在於證明賣方已完成交貨義務。然而,貿易術語會影響賣方所提交單據的種類。在E組術語下,賣方無義務向買方提交作為交貨憑證的運輸單據;在F組術語下,如果賣方向買方提供的不是運輸單據,賣方應在買方的請求下,協助買方取得運輸單據,且費用由買方承擔;在C組和D組術語下,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運輸單據。另外,在C組術語下,若賣方提交的運輸單據是可轉讓的,且該種運輸單據簽發數份正本,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交全套正本。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關於在C組術語條件下賣方向買方提供「交貨憑證」的義務,Incoterms2010的規定較Incoterms2000有所不同。在Incoterms2000中,如採用CPT和CIP術語,賣方只需提供「通常運輸單據」,而CIF和CFR還附加了「quentbuyer」這一規定。但Incoterms2010為了適應連環貿易的發展,對所有的C組術語都附加了這一規定,這也彌補了以前版本的不足。
▲貿易術語與保險條款
自海上貿易產生以來,人們就有獲取風險保障的需求。隨著國際貿易的日益繁榮,海上保險也相應地發展,他們之間的密切聯系和相互依存關系,由在實踐中逐漸形成和發展的貿易術語反映出來。無論採取何種貿易術語,一般均含有保險內容,所不同的只是由於貿易術語選擇的不同,投保人、保險險別、保險金額、提交保單的義務就會因此而不同。
在Incoterms中涉及保險義務的只有CIP和CIF,其他貿易術語下的保險都是由某一方自行辦理,與對方無關。凡按CIF或CIP術語成交時,由於貨價中包含保險費,故在合同保險條款中,需詳細約定賣方必須負責辦理貨運保險的有關事項,如約定投保的險別、支付保險費和向買方提供有效的保險憑證等。
(一)保險險別的約定
根據CIF或CIP術語的規定,運輸途中的風險本應由買方承擔,賣方是為了買方的利益辦理保險的,屬於代辦性質。在雙方未約定險別的情況下,按慣例,賣方只需投保ICC或類似保險條款的最低險別。當然,買方為了自身利益,可以根據貨物的性質和特點,投保適合貨物的保險險別,但需與賣方明確達成協議,或者自行做出額外的保險安排。在CIF或CIP的貨價中,一般不包括加保戰爭險等特殊附加險的費用,因此,如買方要求加保戰爭險等特殊附加險時,其費用應由買方承擔。
(二)保險金額的確定
在國際貨物買賣中,凡按CIF或CIP術語達成的合同一般均規定保險金額,也就是保險人的最高賠償金額,它的高低直接關系著賣方的費用和被保險人的權益保障問題。由於賣方是為了買方的利益投保,因為保險金額的多少與買方的利益相關。若買方在訂立買賣合同時,沒有提出保險應加成多少,則賣方有義務按CIF或CIP價格的總值另加10%作為保險金額。如買方要求按較高的金額投保,而保險公司也同意承保,賣方亦可接受,但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應由買方負擔。
(三)保險單據及其轉讓
只有在CIF/CIP術語項下,賣方才有義務向買方提交保單。
保險單據的轉讓一般指保險單權利的轉讓,即被保險人將根據保險單賦予的損害賠償請求權以及相應的訴訟權轉讓給受讓人。這種權利的轉讓與被保險貨物本身所有權的轉讓是兩種不同的法律行為。當賣方轉讓已經保險的貨物時,該項貨物的保險不能自動地轉讓給買方。因為保險合同不是被保險財產的附屬物,不能跟隨貨物的轉讓。而自動轉讓要由被保險人在保險單上背書,表示轉讓之意思,才能產生轉讓之效果。值得注意的是,不論採取何種轉讓方式,保單的轉讓必須在貨物所有權轉讓之前,或與貨物所有權轉移同時進行。
在CIF或CIP合同中,保險單是賣方必須向買方提供的單據。雖然此時賣方是代為買方辦理海上貨運保險,但在賣方尚未轉讓保單之前,賣方仍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也就是保險單的合法持有人。在貨物裝上船之前,風險由賣方承擔,因此在此期間,賣方具有可保利益,擁有索賠權;然後,賣方憑提單、保險單等單證向銀行辦理押匯,直至買方向銀行付款贖單以前,銀行則對保險標的具有保險利益,擁有索賠權;最後,買方從銀行手中獲得代表物權的單證後,買方才獲得保險標的的可保利益,也就擁有了索賠權。
總而言之,在CIF條件下,賣方應以自己的名義投保海上貨運保險,當貨物在裝運港裝上船後,賣方再以背書的方式將貨物保險單的有關權益轉移給買方。
▲貿易術語與支付條款
貿易術語對支付方式的選擇也會產生影響。在現有的結算方式中,基本的有3種:匯付、托收、信用證。另外,還有一些延伸的結算方式,如銀行保函、備用信用證等。從賣方的角度考慮,為降低收匯風險,賣方應根據貿易術語的不同特點選擇恰當的支付方式。
在使用EXW或D組等實際交貨方式的貿易術語交易中,不宜採用跟單托收方式。因為在此類交易中,賣方或通過承運人直接向買方交貨,賣方無法通過單據控制物權;對於C組術語,就可以選用托收或L/C的支付方式。因為在象徵性交貨方式下,賣方是憑單交貨,只要賣方如期向買方提交了合同規定的全套合格單據,即使貨物在運輸途中損壞或滅失,買方也必須履行付款義務。同時,賣方可以通過控制單據控制物權且賣方負責辦理運輸,所以賣方可以選擇跟單信用證方式,或在買方資信狀況較好時採用跟單托收(如D/P);對於FOB和FCA等術語,雖然賣方可以憑提單或多式聯運單據交貨和付款,但由於運輸的事宜是由買方安排的,出口人很難控制貨物,所以在一般情況下也不宜選擇托收的方式。
需要強調的是,即使採用信用證支付時,也應注意對托運人的規定,特別是FOB條件下,有些國外買方常在信用證中要求賣方提交的提單要以買方作為托運人,這種做法也同樣會給賣方帶來收匯的風險。在國際貿易實踐中,收匯風險無論如何都是存在的,賣方為了降低風險,應該盡可能採用如CIF、CFR等能夠有效控制物權的貿易術語,避免採用如EXW、FOB等過早轉移物權或不能有效控制物權的貿易術語。
▲貿易術語與檢驗條款
國際上一般承認買方在接受貨物之前,有權檢驗貨物,但是買方在何時、何地檢驗貨物,各國的法律並無統一規定。不過,檢驗的時間、地點往往與合同所使用的貿易術語、商品的特性、使用的包裝方式、以及當事人所在國的法律等有著密切的關系。一般而言,貿易術語會影響檢驗條款中檢驗時間和地點的確定。
通常情況下,商品的檢驗工作應在貨物交接時進行,即賣方向買方交付貨物時,買方隨即對貨物進行檢驗。貨物經檢驗合格後,買方即受領貨物,賣方在貨物風險轉移之後,不再承擔貨物發生品質、數量等變化的責任。但是,必須指出,買方對貨物的檢驗權並不是表示對貨物接受的前提條件,買方對收到的貨物可以進行檢驗,也可以不進行檢驗,假如買方沒有利用合理的機會對貨物進行檢驗,就是放棄了檢驗權,也就喪失了拒收貨物的權利。
對於E組術語,應採用「出口國檢驗」的辦法。因為賣方在其所在地向買方交付貨物時,買方隨即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後受領貨物。同理,以D組術語成交的合同,應採用「進口國檢驗」的辦法。而以F組和C組術語成交時,情況則大不相同。由於賣方只要按合同規定在裝運港將貨物裝上船,並提交符合合同規定的單據,就算完成交貨義務,但此時買方並沒有收到貨物,自然沒有機會檢驗貨物,所以採用「出口國檢驗、進口國復檢」最為適宜。
關於貨物的檢驗費用問題,Incoterms2010規定,貨物在裝運前的檢驗費用由買方負擔。因為這是為了買方利益進行的。如果是出口國有關當局強制進行的檢驗,其費用由賣方承擔。但在EXW條件下,仍由買方承擔檢驗費用。
貿易術語作為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不僅可以確定買賣合同的性質,還對合同其他主要條款如價格、運輸、保險、支付和檢驗等都產生影響。同時,選用適當的貿易術語對促進合同的訂立和履行,保證雙方的利益,具有重要意義。在此應特別注意,盡管貿易術語與合同主要條款密切相關,但由於它沒有涉及買賣合同履行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所有問題,因而它不可能代替一個完整的貨物買賣合同所必需的全部條款。
綜上所述,在國際貿易實踐中,需注意貿易術語與相關條款的銜接,避免貿易術語與買賣合同的其它條款相矛盾,否則可能因銜接不好在履行合同中產生爭議。也就是說,買賣雙方應根據交貨等成交條件選用相應的貿易術語,防止出現貿易術語與買賣合同的其它條款不吻合,甚至相互矛盾的情況,尤其是選用C組術語成交時,在涉及增加賣方義務的規定時,更應審慎從事,以免出現與貿易術語含義相矛盾的內容。
D. 看了你的「中國大量持有美國國債的原因」一文,雖似懂非懂,卻覺得做此文者甚是懂得金融知識。
其實我也覺得漲物價不漲工價 面對現在的物價漲幅~ 怎麼能讓人忍受,````
國債其實是個人 也就是你出口到美國的貨物換成美元 然後到中國換成人民幣生產 再出口 再調換 而美國是中國主要出口國之一 所以自然的 美元外匯儲備也就多了!(只要你參加國際貿易 國際貨幣制度規定 都以美元結算) 你也可以用美元換取別的國家貨幣 (但這要考慮到很多方面的問題 例如他國貨幣是否比美元更加安全 更加具流通性呢?答案是 美元更具優勢.
持有美元外匯 也不是說一定虧他可以用來做投資 可以把它當做流通性資金管理 國際市場規定 美元結算的么````
其實持有美元根持有人民幣的價值觀是一樣的 無非是貨幣互掉而已
物價上漲是有多方面原因的~
(這是我摘抄他人的)
物價的上漲是因為中國的發展速度太快 簡單的說 就是各個公司為了再投資所以都從銀行貸款 使得銀行的貸款利率上漲 因此公司的成本有所提高 所以產品價格提高 這就是我們所看見的物價上漲(主要是輕工業產品和農業品)為此 國家今年一再提高銀行准備金利率(准備金就是銀行必須留一定錢在銀行里 而准備金所佔銀行錢款的比例要由國家來定) 這樣就有很多錢不能發放市場 同時 國家又提高存款利率 以此吸引在市場流通的貨幣存到銀行里 通過這兩個方法較為有效地控制了在市場中流通的貨幣總量 避免通貨膨脹
經濟的發展需要能源 而石油價格上漲使得能源供應緊張 同時以石油工業也因為石油價格上漲 而提高石油商品的價格 所以工業品的價格也有所提高 但我國的物價上漲主要是因為經濟增長過快所致 因此國家一再提高銀行准備金率 提高銀行存款利率來控制經濟的發展速度 同時國家又發布公告 法令控制食品 和其他商品的價格 尤其是煤炭的價格 以控制物價 和電價
人民工資 我想 國家應該會解決得 耐心加努力吧 只能這樣了
希望採納
E. 一個套匯的國際金融題~跪求高手。。
我理解的題目是這樣的:一個日本投資者有一份90天後到期的一百萬美元的期匯,外匯市場上美元(USD)兌日元(JPY)的即期匯率為109.8/110,三個月期的日元利率為2%,美元利率為3%。
解:1)掉期率(買價)=109.8×(3%-2%)×90/360=0.2745
掉期率(賣價)=110×(3%-2%)×90/360=0.275
三個月的遠期匯率USD/JPY=(109.8-0.2745)/(110-0.275)=109.53/109.73
他將獲得100×109.53=10953萬日元。
2)這一問沒看懂。。。。
F. 懂國際金融的高手來,幫忙翻譯一下,謝謝了。
在圖3.2A,考慮一正式宣布「平價兩美元的價值」,實質上是一英鎊相對於它進行估值過高的1.60美元的速度每磅。英國官員宣布他們會支持英鎊對1%低於票面價值(1.98美元),而美元在1%水準之上(大約為2.02美元)。在圖3.2A時,就會被迫通過保證有正式對外匯市場的干預,購買£50億美元(和銷售99美元億美元,相當於50億次£19.8美元每磅)。這種干涉填補了nonofficial AB之間供求19.8美金兌換率。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會總需求量磅,私人加上官員3200億個,純正的貨幣供給。如果他們用美元購買磅,暫時不能滿足需求總量的供應和價格都低於得到官方的支持,價格為$ 1.98。然而,英國官員希望保衛在固定匯率可能沒有足夠儲備金美元來把價格固定無限期點,我們將把幾次其餘的書。
另例官方干預防禦的固定匯率如圖3.2B。瑞士政府官員已經宣布票面金額的SFr瑞士法郎(50美分)美國,貨幣,支持點50.5美分,49.5%美分。供給曲線的需求都被吸引是被大幅低估了法郎在這個利率固定,相對於為$ 0進行每法郎。來保衛他們的固定利率,政府官員必須干預外匯市場與賣到100億法郎來滿足需求的旺盛在50.5美分。如果瑞士政府官員也不能忍受購買足夠的美元來把差距乘積AB與將匯率保持在低水平,可以在50.5美分放棄,讓物價上漲了。
外匯匯率變化是給你們
G. 求學習國際金融心得體會一篇
類似的範文,需要有所修改,參考一下吧,希望對你有幫助:
一、為什麼要讀。也就是學習國際金融知識的必要性。 十七大報告中指出:要建立結構合理、功能完善、高效安全的現代金融體系。綜合運用財政、貨幣政策,提高宏觀調控水平。這就要求我們財政幹部要了解國際金融基本知識,掌握國際金融發展變化規律,並在工作中加以應用,以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從《金融學》的視角看,金融是貨幣流通和信用活動以及與之相聯系的經濟活動的總稱。如果說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那麼國際金融就是現代世界經濟發展的命脈。隨著世界經濟一體化趨勢與世界經濟差異化發展博弈的日益深化,金融自由化向更廣的層面和更深的層次不斷拓展和發展。同時,伴隨著國際貿易的擴張和發展,國家間資金流通和信用融通的規模、速度、方式也產生了極大變化,國家間的貨幣兌換、匯率利率等內部及外部的變動和波動,在國家間經濟往來乃至全球穩定中的重要作用更加凸顯。因此,財政幹部在搞好本職工作的同時,認真學習《財政金融》知識,提高特別是對國際經濟形勢的判斷把握和宏觀財經數據的分析能力就顯得尤其重要。從小處思考,我認為學習國際金融知識有三個方面的現實意義。一是掃盲。學習國際金融學有助於你更好地理解各種國際金融信息,了解你生活在的全球一體化世界。你在財經類報紙上或在金融機構大廳里看到每天的外匯行情時,你是否知道,不同國家貨幣間的匯價是如何決定的?匯率的變化是什麼原因造成的?什麼是歐元,歐元為什麼要取代歐洲許多國家的貨幣? 1997年7月泰國爆發貨幣危機後,為什麼亞洲那麼多國家先後都捲入了危機?美國次級債的演變,怎麼影響到你買的股票?相信你在學習《財政金融》的過程中能找到這些問題的答案。二是明智。學習國際金融有助於更深刻地理解全球化背景下國際和國內經濟金融問題產生的根源,認識一國經濟和金融政策的潛力和局限性,從而有助於你參加論壇或面對兒女提問時,能邏輯清晰地對答。諸如:我國最適度的外匯儲備是多少,是1000億美元還是1500億美元?如果日元貶值到 1美元比140日元時,人民幣匯率是否應該貶值?我國可維持的外債規模是多少,舉借外債的幣種結構如何安排才算合理呢?具備什麼條件才能取消外匯管制,允許人民幣完全自由兌換?在資本市場對外開放的場合,如何降低國際投機資本對我國經濟的沖擊,以保持金融市場的穩定?等國際金融方面的問題。三是提高。通過學習國際金融知識,可充實投資知識、提高理財能力。國際資本的流動,對沖基金的興衰,人民幣匯率的變化,在影響國際市場股票價格的同時,也牽動中國股票、期貨市場的神經。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體驗一下股海的起伏,感受一下外匯、期貨的波動,研究一下即將推出的股指期貨,以提高自身在區域財政與金融市場互動機制的把握能力,為將來財政國庫資金的科學、合規運作,前瞻性地進行知識積累和思路探索,作為財政幹部將受益匪淺。
二、有什麼特點。《國際金融》一書結構邏輯清晰、內容通俗易懂、具有一定的現實針對性。 本書共分6 講,介紹了國際金融、匯率、國際貨幣、國際收支、外匯儲備等基本知識,分析了國際貨幣體系與國際金融市場、國際收支與外匯儲備、金融全球化與國際資本流動,國際金融與政府管理等辯證關系。以插頁專欄的形式,對閱讀過程中涉及一些比較專業或比較難懂的概論、術語進行了解讀,並通過列舉一些數據、一些圖表,表述一些歷史事件或約定俗成的關鍵詞,方便讀者閱讀和學習過程中准確理解和重點把握。例如,第一章共七個專欄,涉及外匯、鑄幣稅等基本知識和基本原理,並分析了日本「廣場協議」、美元匯率走勢、中國外匯市場、中美經濟戰略對話等概念和專題。 同時,本書還對當前國際國內宏觀經濟的熱點問題作了討論,如人民幣匯率政策,外匯儲備政策,國內流動性過高,金融失衡,美國雙赤字等等,並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建議,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並引導讀者更深入地思考國內經濟發展的深層次矛盾。同時,各章對阿根廷、巴西等國家在經濟轉型期的政策得失進行了比較客觀的描述和分析,對於正確認識我國當前宏觀形勢的復雜性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三、有什麼啟發。也就是在工作中如何應用國際金融知識。 在推進城鄉統籌的進程中,需要大量資金來發展我市的教育、衛生、環保和基礎設施等公共事業,能否舉借一定規模的外債, 需要思考以何種方式籌資和調期保值安排,才能使融資成本、利率風險和匯率風險降到最低,這就需要藉助《金融工程學》的知識。當前的國際金融形勢對我市工業和貿易發展有何影響,財政應採取何種措施促進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調整等等,這就需要通過解讀拉美化現象,來尋求答案。在學習《國際金融》的過程中,結合對我市財政發展中典型事例的思考,
答案補充
初步形成了三點建議意見。
一是科學運用金融衍生工具。我市從2004年開始探索學習外債調期保值,進行了大量方案比較。 2005年啟動了外匯調期第一筆交易,之後共簽定實施12筆內外債務調期交易,涉及政府外債近1000億日元,內債57億元人民幣,目前暫無一筆交易發生損失,累計實現債務風險管理收益近8000多萬元人民幣,其中:外債風險管理實現收益4300多萬元,人民幣利率風險管理實現收益3800多萬元。當年收益6800多萬元人民幣,占累計收益84.6%。總體上看,由於我市高度重視風險控制,實施的指導原則明確,方案的設計選擇正確,操作的方法合理可行,各方的合作守信協調,達到預期目標效果,鎖定並降低了借款單位財務成本,且沒有發生管理風險,一定程度上減輕了還款壓力。由於今年啟動了內債利率風險管理,交易規模數量增加,預計從明年起收益還會逐年增加,每年將實現收益1.5億元左右,這就是應用了衍生金融產品中的遠期利率協議。這一方式目前看來是可行的,但面對當前世界貿易戰的加劇和全球金融市場的異動,我們還應關注此類運作的可靠性。
答案補充
二是積極推進剛性償債機制。牢固樹立通過《國際金融》的相關知識,研究我市主權外債的風險控制機制。近幾年我市主權外債債務余額的變化趨勢是:2000年6億美元,2004年13億美元,2005年達到近五年的高點 13.4億美元,2006年下滑到12.5億美元,2007年接近13億美元。這個變化並不大,但我們可以透過這細微的差異,可察覺到區縣及項目單位對主權外債的意願在消退。其原因有日本對華貸款停止的影響,也有區縣及項目單位項目儲備不夠和項目質量不高等內在因素,但我認為主權外債的剛性償債制度才是主要的制約因素。為有效控制基層政府舉新債、搞政績,就必須強化政府間債務的償債機制和銀行債務的責任制度,在加強誠信和道德約束的同時,引入財政間扣減財力用以償債的「主權外債的剛性償債制度」,重塑政府誠信形象。
三是優化完善轉移支付制度。翻看報刊、點擊網頁,均可真切地感受到,美國次級債危機的「蝴蝶效應」已逐步顯現,如不制止這個「拉登」將要上演的美國金融「911」,極有可能演變成華爾街金融風暴。
答案補充
這里所談「美國次級債」是指美國住宅金融機構發放貸款時,根據信用歷史、借款額度、目前收入狀況,建立了從上至下分為優級貸款,ALTER-A級和次級貸款等一套「信用評分」標准體系,次級貸款主要針對年收入〈3.5萬美元,借用記錄較差、首付款低於20%的貸款。通俗地理解,次級債的發放就是對低信用人群的獲利期望高估。我比較牽強地聯想到現行的轉移支付制度,在公式化分配的思考模式下,更多地考慮了保工資、保運轉,導致經濟發展滯後的區域相比經濟發展較快的區縣,得到的轉移支付與當地財政收入比值反而更高。這一制度設計的顯性效果就是鼓勵落後。所以我們經常會看到「比落後」「爭國貧縣帽子」等匪夷所思的「動人」場景。由此建議,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轉變慣用的轉移支付因素法選定方式,對應國家確定的主體功能區規劃,重新確立與優化、重點、限制、嚴禁等四類區域發展模式的轉移支付因素分類指標,健全轉移支付制度,優化財政專項資金的區域配置,形成鼓勵、引導、約束、控制的財稅政策分類傳導機制,啟發限制和嚴禁開發區域在漸進中力求穩定,激勵優化和重點開發地區在發展中力爭高效,努力開創重慶經濟社會城鄉統籌、區域協調、和諧發展的新格局。
H. 國際金融是文科還是理科
你所謂的文理科是高中的說法,進大學甚至研究生以後,這個叫經濟類。文理都收,但是要有一定的數學基礎,有不懂的可以問我,我女朋友是經濟類的碩士!
I. 金融與國際金融有什麼區別
一、金融與國際金融概念上的區別
金融就是對現有資源進行重新整合之後,實現價值和利潤的等效流通,是人們在不確定環境中進行資源跨期的最優配置決策的行為。
國際金融由國際收支、國際匯兌、國際結算、國際信用、國際投資和國際貨幣體系構成,它們之間相互影響,相互制約。
二、金融與國際金融兩者學科上的區別
國際金融屬於英語專業,只是專業課程里加入了一些金融方面的課程,比如西方經濟學、金融學、國際金融學、會計學、國際貿易等等,學的大學數學也簡單,屬於應用型英語專業。
金融屬於經濟學專業,至少要學高等數學、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三門數學課,還要有計量經濟學課程,學習的內容包括經濟學、金融學的課程。
三、金融與國際金融的核心元素區別
金融的核心是跨時間、跨空間的價值交換,所有涉及到價值或者收入在不同時間、不同空間之間進行配置的交易都是金融交易,金融學就是研究跨時間、跨空間的價值交換為什麼會出現、如何發生、怎樣發展。
國際金融的核心是國際間的收支、匯兌、結算、體系等,受到各個國家互不相同的法令、條例以及國際通用的慣例和通過各國協商制訂的各種條約或協定的約束。
J. 我是一名高一的女生。准備讀文科。不清楚國際金融、國際經濟與貿易、財經有什麼區別,需要特別擅長什麼科目
這些科目都屬於經濟領域學科,文理都可以,不需要擅長,如果你的英語還不錯,建議可以考慮國際經濟與貿易,如果英語嫻熟,在這個專業將能輕易混得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