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監處罰金額如何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五章法律責任第四十三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從事監督管理工作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違反規定審查批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設立、變更、終止,以及業務范圍和業務范圍內的業務品種的;違反規定對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現場檢查的;未依照本法第二十八條規定報告突發事件的;違反規定查詢賬戶或者申請凍結資金的;違反規定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採取措施或者處罰的;違反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對有關單位或者個人進行調查的;濫用職權、玩忽職守的其他行為。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從事監督管理工作的人員貪污受賄,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四十四條擅自設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或者非法從事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業務活動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予以取締;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第四十五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十萬元以上的,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經批准設立分支機構的;未經批准變更、終止的;違反規定從事未經批准或者未備案的業務活動的;違反規定提高或者降低存款利率、貸款利率的。第四十六條銀行業金融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並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經任職資格審查任命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拒絕或者阻礙非現場監管或者現場檢查的;提供虛假的或者隱瞞重要事實的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未按照規定進行信息披露的;嚴重違反審慎經營規則的;拒絕執行本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措施的。第四十七條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按照規定提供報表、報告等文件、資料的,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責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處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款。第四十八條銀行業金融機構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銀行業監督管理規定的,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除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規定處罰外,還可以區別不同情形,採取下列措施:責令銀行業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取消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的任職資格,禁止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一定期限直至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第四十九條阻礙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依法執行檢查、調查職務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㈡ 金融機構違反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應如何處罰
根據《金融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19條,「金融機構違反中國人民銀行有關現金管理的規定,允許單位或者個人超限額提取現金的,給予警告,並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
㈢ 金融機構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由什麼對金融機構作出行政處罰
第三十一條金融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設區的市一級以上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責令金融機構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紀律處分:(一)未按照規定建立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的;(二)未按照規定設立反洗錢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內設機構負責反洗錢工作的;(三)未按照規定對職工進行反洗錢培訓的。
第三十二條金融機構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國務院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授權的設區的市一級以上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一)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二)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的;(三)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四)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的;(五)違反保密規定,泄露有關信息的;(六)拒絕、阻礙反洗錢檢查、調查的;(七)拒絕提供調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的。金融機構有前款行為,致使洗錢後果發生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款,並對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其經營許可證。對有前兩款規定情形的金融機構直接負責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建議有關金融監督管理機構依法責令金融機構給予紀律處分,或者建議依法取消其任職資格、禁止其從事有關金融行業工作。
㈣ 盜竊數額達到20萬如何處罰
我是專門從事刑事辯護的律師,你這種情況挺常見,屬於典型的盜竊犯罪。 由於數額特別巨大,法定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具體結果,還要看律師辯護情況。事關重大。建議盡早委託專業刑事辯護律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 和辯護
.可以進一步聯系我。祝你們好運
第二百六十四條 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一)盜竊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
(二)盜竊珍貴文物,情節嚴重的。
㈤ 關於海爾集團財務公司違規發放房地產貸款 被罰20萬情況如何
剛剛履新銀監會的郭樹清要求,分類實施房地產金融調控,就有公司撞槍口上。3月6日,銀監會官方網站顯示,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因「違規發放房地產貸款案」,被罰20萬。
公開披露信息顯示,海爾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由海爾集團公司及其下屬3家成員企業出資設立」,工商信息顯示,上市公司青島海爾的兩家子公司持有財務公司股權比例合計42.00%,而海爾集團則持有財務公司5%股權。
根據公開宣傳資料,海爾財務公司是成立於2002年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公司經營范圍包括對成員單位辦理財務和融資顧問、信用鑒證及相關的咨詢等。
截至目前,從公開信息中無法找到財務公司「違規發放貸款」的具體信息。上市公司青島海爾2015年年報中顯示,截至2015年12月31日,財務公司資產總額610.94億元,凈資產85.83億元,2015年全年財務公司實現營業收入27.2億元。
㈥ 金融機構有哪些行為情節嚴重的行為,可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 。
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的專。屬
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
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的。
違反保密規定,泄露有關信息的。
拒絕、阻礙反洗錢檢查、調查的。
拒絕提供調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的。
㈦ 金融機構有哪些行為情節嚴重的,可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款
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的 。
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的。
未按照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的。
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假名賬戶的。
違反保密規定,泄露有關信息的。
拒絕、阻礙反洗錢檢查、調查的。
拒絕提供調查材料或者故意提供虛假材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