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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合規講堂

發布時間:2021-06-22 05:52:24

Ⅰ 保險銷售行為合規管理制度

銀行合規工作報告
在中國金融機構的合規建設方面,相對證券業和保險業而言,銀行業具有較為豐富的實踐經驗。早在2002年,中國銀行(2.97,-0.03,-1.00%)就參考香港分行合規管理制度,改革其「法律事務部」為「法律合規部」,並設立了首席合規官;2005年,上海銀監局發布了《上海銀行業金融機構合規風險管理機制建設的指導意見》,這也是中國銀行業監管機構出台的第一個針對合規管理的專門文件;2006年,中國銀監會正式出台了銀行業合規管理的核心文件——《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
合規風險正成為銀行主要風險
巴塞爾委員會會計工作組主席ArnoldSchilder先生說過,「發展和實施合規風險管理的挑戰不亞於實施巴塞爾新資本協議所面臨的挑戰」。2005年,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發布了「合規與銀行合規部門」文件;2014年,該機構公布了對21個國家或地區銀行業合規原則實施狀況的調查報告。
調查結果表明,有20個國家或地區提出了合規要求,一些國家已將合規作為全面風險管理框架的一部分。大部分國家將合規部門作為銀行重要風險管控部門,強調「合規從高層做起」以及合規部門的獨立性。這表明合規管理的重要性已得到廣泛認可。調查報告指出,引發合規事件最為明顯的原因是:不能持續強化全面合規的政策和程序,合規文化、意識和培訓不足,不能有效識別或確認已發生的合規風險。報告指出,合規建設是一個長期持續的過程,必須從各個方面得到加強。
銀行業合規管理工作是一項需要持續進行的重要工作。早在2006年,中國銀監會主席劉明康就從中國銀行業經營管理發展角度強調了合規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他指出,「國內外銀行業金融機構不斷暴露重大違規事件,機構業務受到限制,財務損失數量驚人,機構聲譽嚴重受損,危及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大量合規失效的案例足以說明合規風險正成為銀行業主要風險之一,銀行業金融機構正面臨著巨大的合規性挑戰。而機構的規模越是龐大、綜合化和國際化程度越高,發展和實施合規風險管理的難度就越大,投入的資源就越多,花費的成本也就越高。」
商業銀行合規制度存在的問題
根據銀行監管部門要求,商業銀行需根據合規管理的相關規定,對本行現有的管理制度進行梳理,並報當地銀監局備案。從商業銀行合規制度梳理的結果分析,因合規制度建設缺乏自上而下的總體安排,導致總體架構混亂現象,這也成為影響合規管理實質效果的重要因素。下面,以筆者調查的多家商業銀行合規制度為例,進行簡單剖析:
首先,制度體系有待合理化。具體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規章制度建設存在繁多籠統現象。有些銀行直接套用監管規則,並沒有根據本行具體流程和特點進行細化,因而形成「雞肋」制度,造成制度規章缺乏可操作性而難以執行的後果。有些銀行的某些制度,在總行層面已經相對細化,具有較強的可行性,但各個分支行依然盲目進行制度重建,僅重述總行相關規章,不僅徒增內部制度數量,也對相關執行人員的工作造成困擾。二是合規制度體例和形式欠缺合理性,某些時效性較強的年度決策性規定也列入制度范疇,不利於制度建設的長期性和持續性。三是個別未列入銀監會重點監管范疇的制度更新速度慢,與銀行業務發展實踐不匹配。
其次,制度建設脫離具體運營環境。在銀行組織架構體系有待改進的狀態下,某些制度建設任務需要一個較長的周期。也就是說,在銀行首先進行組織架構體系建設前提下,才有望設立並出台具有高度執行力的合規制度,否則,將因為制度建設脫離具體運營環境而成為一種徒勞的文字游戲。例如,某商業銀行制定了信息管理制度,涉及首席信息官的職能要求,但該商業銀行並沒有從董事會層面設置專門委員會和首席信息官職位,導致該制度建設形同虛設,也不可能從根本上符合銀行監管部門的合規要求。
最後制度執行力不足。例如,根據某商業銀行規章制度要求,「合規管理的基本制度應當由董事會審批」。但在具體執行過程中,該行內部所有制度普遍由合規部或各業務部門、分支機構制定,並經經營管理層通過之後即進入執行階段,並未提交董事會決議。這種做法既不符合該商業銀行章程的要求,又不符合銀監會監管要求中關於「合規政策由董事會審議批准」的規定。
商業銀行合規制度建設建議
上述商業銀行合規制度建設存在的問題,深刻反映了我國銀行業目前合規管理從理念、建設到執行環節所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建議銀行同業考慮從以下五個方面改善合規管理工作,提高合規管理水平。
(一)商業銀行應樹立全面合規建設理念
首先,合規制度內容不僅應重視專業性,更要兼顧全面性。
根據監管要求,合規的「規」,既包括對現有的外部法律法規、行業准則和自律組織的規定,也包括銀行內部的規章制度。也就是說,商業銀行的合規建設,屬於廣義的范疇,相對於合法而言,范圍更廣,要求更高,既要合「外規」,也應合「內規」。因此,銀行同業不僅需立足金融機構的特殊角度,強化專業性的合規制度建設;也要從企業管理角度重視規章制度設置,建立完備的合規制度體系。從合規建設內容角度,商業銀行應重視全面性,不僅要涵蓋所有業務、各後台部門、各分支機構,更要涵蓋全體工作人員;不僅重視專業合規,還應涵蓋非專業合規。
據筆者了解,很多商業銀行目前普遍偏重銀行業務和產品、部門分支機構及崗位職責、日常業務IT系統等方面管理制度的清理、梳理、整合和優化工作。即使從日常的合規管理角度,也更側重業務與機構、業務部門和分支機構的合規管理。而在後台支持部門的合規運作、勞動用工管理、知識產權管理等非金融企業特有的制度建設方面,其合規建設甚至有所欠缺,凸現出商業銀行法律意識、合規意識建設深度和廣度的不足。
其次,合規管理體系應注重完整性。
合規管理體系從內容角度,表現為商業銀行企業管理、日常經營管理合規和員工執業行為合規等多方面內容的有效整合;從執行力角度,合規管理應涉及商業銀行決策、執行、監督和反饋等不同工作環節;因此,合規建設及管理應成為商業銀行全行的工作,而不僅是合規部門及其高管的任務。目前,很多商業銀行的合規管理並沒有實現自上而下、完全滲透到全部日常經營和管理中的理想狀態。主要表現為:事前決策和事中執行的合規抓得緊,而事中監督和事後反饋環節的合規力度相對較弱;側重預先的風險防範,但對於合規績效考核、合規問責制度、誠信舉報制度等需持續改進的後續制度建設體系,相對弱化甚至不完整;合規管理的長效機制建設工作有待深化。
例如,商業銀行在公司治理方面的合規內容,應注意涉及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在履行決策、監督職能時的內容;在商業銀行日常經營管理的合規制度設置方面,應考慮合規制度貫徹的可行性因素,細化銀行的法律部門、合規部門、內部審計等不同部門需要重點負責的相關合規要求,從而實現銀行員工立足本職工作,全方位樹立自覺防範風險的合規意識,最終提高商業銀行全方位合規經營,規范發展的高效執行能力。
(二)商業銀行應注意法律與業務人才在合規管理工作中的的協作
根據銀監會監管要求,銀行合規管理人才需要具備「多面手」的特點,即法律知識和銀行專業知識並重。合規管理人才既要理解法律內涵,也應了解本行業務,需要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筆者認為,這一要求,也反映了合規與合法的關系,銀行合規內含了對合法性審查的要求,合法是合規管理的基矗銀行要做好合規管理工作,就必須重視法律人才與業務人才的相互融合、充分協作。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形成具有高度執行性的全面合理合規管理機制。
目前,某些商業銀行依然處於法律與合規部門分設狀態。法律部人員主要由法律專業人士組成,一般負責訴訟與合同條款的審查,基本屬於銀行合規管理的事後處理部分。合規部門的員工基本由風險控制部、業務部門的金融專業人員組成,這些人員普遍具有業務專業知識強,而法律常識相對欠缺的特點。也有的銀行雖然部門合設,但法律人才與業務人才的分工也依然過分清晰,與部門分設環境下的工作效果類似。在這種模式下,合規建設與管理人員,既要判斷業務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又要判斷是否符合行業的規則、自律規則和內部制度。從人力資源合理配置角度,形成對金融專業人員的法律素質要求高於法律專業人員的不合理狀態。
上述工作模式,將「合法」,這一合規管理的基礎工作安置在合規建設的後期,導致銀行實務工作中,合法性判斷與合規性審查難以有效對接,不利於提高銀行整體工作效率。
(三)商業銀行應優化合規監管機制,實現全行協作合規監管效果
要實現合規管理的最佳執行效果,需要商業銀行全行協作,各有側重,建立合規管理的層層防線,提高合規風險的管控能力。要達到上述效果,要求銀行合規監管制度建設細化,實現責任和義務的統一。
據筆者調查,從合規制度建設角度,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及其部門業務負責人,普遍被賦予了對其管轄范圍內經營活動的首要合規監管職責。但在實際工作中,很多業務主管人員只履行合規監管報告職責而弱化合規監管的初步識別任務。究其原因,從合規監管機制角度,合規部門是負責合規性審查的最終機構,業務主管人員並不是合規監管的主要負責者。業務主管經常因更重視商業機會而從某種程度上忽略了合規責任的履行。
(四)商業銀行應重視合規人才的培育和發展
銀行業務創新是銀行業擺脫同質化競爭,進行市場拓展和提升競爭力的重要途徑,而這也對合規建設和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合規管理人員能力不足,導致其對合規風險的判斷難以把握:一方面因忽略風險而埋下風控隱患,另一方面又可能因過分誇大風險而影響本行的發展。從這一實務角度,對銀行合規人員提出比銀行監管機構更高的要求,除具備法律、業務知識以外,還要求其具有很好的學習和領悟能力。合格的合規工作人員,應能夠做到及時、正確把握法律、規則和准則的最新發展動態及其內涵,分析其對銀行業經營的影響,並及時提出規避風險的解決方案或建議。
據筆者調查,目前很多商業銀行的合規人員水平有很大提高,但依然難以滿足上述要求,因此,商業銀行應重視在合規人才的吸收、培養方面加大投入。
(五)利用合規管理電子化加強執行力
據筆者調查,很多商業銀行雖然建立了成型的制度、流程,但依然存在執行難現象。例如,按照商業銀行的相關制度,要求借力中介機構必須採用競標的方式,而實際操作中,往往流於形式甚至忽略此步驟,最終導致制度形同虛設,只是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針對上述情況,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利用合規管理電子信息技術平台的支持,降低人為干預等因素的負面影響。通過信息化途徑,建立融合制度檢索、合同審查、授權管理、合規互動問答、合規講堂、監管動態、反洗錢監控等工作為一體的合規管理電子信息化系統,既促進了業務部門和合規管理部門之間的流程化配合、銜接,實現了銀行內部實時互動與合規管理的可持續改進目標,又對加速銀行的運營模式由部門銀行向流程銀行的轉變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Ⅱ 求高手做金融從業人員合規知識考試試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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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如何構建金融業合規管理架構

合規管理組織架構是金融機構實施合規管理的載體。構建高效運作的合規管理組織架構,既是金融機構有效管理合規風險的前提,也是其實現全面風險管理的基礎。
根據近幾年合規管理的監管要求,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均基本建立起合規管理的組織架構,並設立了獨立的合規部門或法律合規部門,設置了專職或兼職的合規管理職位,但不少金融機構的合規管理組織架構仍處於初級階段。因此,金融同業仍需繼續對合規管理機制建設加以重視,通過不斷的完善甚至修正來發揮合規管理工作應有的作用。
合規管理組織架構設置模式:
一、單一化的組織模式,即在金融機構的總部層面組建單一、完全獨立的合規管理部門,在分支機構、各業務條線上設置合規管理部門或者合規管理崗位;
二、復合型的組織模式,如設立法律合規部,既承擔日常法律事務的處理又承擔合規風險的管理職責。既然金融機構合規管理模式具有較強的靈活性,那麼,如何設置適合本機構特點的合規部門應成為金融同業考慮的問題。例如,對於規模較大、業務條線較多或者是新設立的商業銀行,有必要也有可能設立專門的合規機構;規模較小、業務單一的行業銀行設立專門機構的成本高,必要性不強,則可以採用復合型的方式。但無論單一或復合的模式,合規管理的職責均應落實到某一特定部門,不可太過分散,形成由多個部門履行合規職責的狀態。

無論採取何種模式,金融機構的合規管理組織架構的設立應注意把握三項基本原則:其一,能夠保障合規部門有效地管理合規風險,合規負責人順利履行合規職責;
其二,合規職能的獨立性是必要前提,合規部門必須獨立於業務部門、財務部門和內部審計部門;
其三,明確合規部門與其他內部控制部門之間的職責分工,建立各內部控制部門協調互動的工作機制。
根據上述原則,如果金融機構採用復合型的模式,應注意復合職能部門的選擇,其承擔的其他職責均不得與合規管理職責相沖突,降低因利益沖突而令合規管理形同虛設的風險。
例如,因為合規管理職能應與內部稽核、審計職能分離,且合規管理職能的履行情況也應受到內部審計部門定期的獨立評價,因此金融機構不應實行「合規與稽核審計部」的復合模式;合規管理部門與風險管理部門在合規管理方面應建立協作機制,合規部門更側重事前的、全面的合規風險管理,而風險控制部門主要職責則是在業務過程中進行事中的風險管理,合規管理部門與風險管理部門應為既相互獨立又有效協作的關系,金融同業也不適合建立「合規與風險控制部」復合模式。

不同類型金融機構,普遍遵循合規管理的最終責任由董事會承擔,在合規部門直接接受合規負責人領導、各業務條線和分支機構設置合規部門和合規崗位等慣例,但在專職合規負責人的地位、合規負責人對董事會負責還是對經營管理層負責等細節方面,則不盡相同。
1.商業銀行模式:董事會—經營管理層—合規總監—合規管理部門—各部門、各業務條線負責人。其中,合規總監不一定是高級管理人員,由總經理任命,對經營管理層負責。在這種模式之下,合規總監能夠及時地了解、掌握公司經營管理情況和業務信息,有利於合規管理職能的履行,由於合規總監對經營管理層直接負責,在某種程度上容易受到經營管理層的干預或者影響,具有一定的履職壓力,可能影響其保持獨立性。
2.證券公司模式:董事會——合規總監——合規管理部門。合規總監直接對董事會負責,由董事會聘任,屬於高級管理人員,合規部門對合規總監負責。此模式以合規總監為核心,合規管理體系與經營管理體系相對獨立,合規總監與董事會、監事會共同構成層級分明的合規監督體系。
3.保險公司模式:合規總監由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名,董事會聘任,合規總監同時對董事會和總經理負責。此模式可以減少內部管理層級並避免不必要的摩擦,但在董事會成員與經營管理層高度重合的企業環境中,合規總監對董事會或總經理負責與前兩種模式沒有實質的區別。

合規管理是金融機構內部的一項核心風險管理活動,根據規定,由董事會、監事會、獨立董事、合規總監、合規管理部門、合規人員、各部門、各業務條線負責人等,共同構成一個完整的、全面的合規管理組織體系。不過,要完全發揮全面合規管理的效果,不僅要做到全員參與,更要注重合理的職責分工。只有上述合規管理組織體系中的各個相關方面職能定位明確、職責清晰、積極協作,才能更好地實現金融機構的合規風險管理任務。

Ⅳ 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部門有哪些

中國現源行金融監管架構是「一行三會」。「一行」為中國人民銀行。「三會」是中國銀監會、中國證監會、中國保監會,分別負責銀行、證券、保險三大市場的監管

1、中國人民銀行,負責貨幣政策。

2、銀監會,統一監督管理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以及其它存款類金融機構。

3、證監會,負責對全國證券、期貨業進行集中統一監管。

4、保監會,負責統一監督管理全國保險市場。

(4)金融機構合規講堂擴展閱讀:

金融監管體制是金融監管的職責劃分和權力分配的方式和組織制度。國際上主要的金融監管體制可分為雙線多頭監管體制、一線多頭監管體制和單一監管體制。

金融監管體制是各國歷史和國情的產物。確立監管體制模式的基本原則是,既要提高監管的效率,避免過分的職責交叉和相互掣肘,又要注意權力的相互制約,避免權力過度集中。

在監管權力相對集中於一個監管主體的情況下,必須實行科學合理的內部權力劃分和職責分工,以保證監管權力的正確行使。

參考資料:

網路-中國金融機構監管體制

Ⅳ 關於銀行合規建設的建議

呵呵 建議如下:
(一) 商業銀行應樹立全面合規建設理念
首先,合規制度內容不僅應重視專業性,更要兼顧全面性。
根據監管要求,合規的「規」,既包括對現有的外部法律法規、行業准則和自律組織的規定,也包括銀行內部的規章制度。也就是說,商業銀行的合規建設,屬於廣義的范疇,相對於合法而言,范圍更廣,要求更高,既要合「外規」,也應合「內規」。因此,銀行同業不僅需立足金融機構的特殊角度,強化專業性的合規制度建設;也要從企業管理角度重視規章制度設置,建立完備的合規制度體系。從合規建設內容角度,商業銀行應重視全面性,不僅要涵蓋所有業務、各後台部門、各分支機構,更要涵蓋全體工作人員;不僅重視專業合規,還應涵蓋非專業合規。
其次,合規管理體系應注重完整性。
合規管理體系從內容角度,表現為商業銀行企業管理、日常經營管理合規和員工執業行為合規等多方面內容的有效整合;從執行力角度,合規管理應涉及商業銀行決策、執行、監督和反饋等不同工作環節;因此,合規建設及管理應成為商業銀行全行的工作,而不僅是合規部門及其高管的任務。目前,很多商業銀行的合規管理並沒有實現自上而下、完全滲透到全部日常經營和管理中的理想狀態。主要表現為:事前決策和事中執行的合規抓得緊,而事中監督和事後反饋環節的合規力度相對較弱;側重預先的風險防範,但對於合規績效考核、合規問責制度、誠信舉報制度等需持續改進的後續制度建設體系,相對弱化甚至不完整;合規管理的長效機制建設工作有待深化。
(二)商業銀行應注意法律與業務人才在合規管理工作中的的協作
根據銀監會監管要求,銀行合規管理人才需要具備「多面手」的特點,即法律知識和銀行專業知識並重。合規管理人才既要理解法律內涵,也應了解本行業務,需要具備較高的綜合素質。筆者認為,這一要求,也反映了合規與合法的關系,銀行合規內含了對合法性審查的要求,合法是合規管理的基礎。銀行要做好合規管理工作,就必須重視法律人才與業務人才的相互融合、充分協作。只有這樣,才有可能形成具有高度執行性的全面合理合規管理機制。
目前,某些商業銀行依然處於法律與合規部門分設狀態。法律部人員主要由法律專業人士組成,一般負責訴訟與合同條款的審查,基本屬於銀行合規管理的事後處理部分。合規部門的員工基本由風險控制部、業務部門的金融專業人員組成,這些人員普遍具有業務專業知識強,而法律常識相對欠缺的特點。也有的銀行雖然部門合設,但法律人才與業務人才的分工也依然過分清晰,與部門分設環境下的工作效果類似。在這種模式下,合規建設與管理人員,既要判斷業務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又要判斷是否符合行業的規則、自律規則和內部制度。從人力資源合理配置角度,形成對金融專業人員的法律素質要求高於法律專業人員的不合理狀態。
上述工作模式,將「合法」,這一合規管理的基礎工作安置在合規建設的後期,導致銀行實務工作中,合法性判斷與合規性審查難以有效對接,不利於提高銀行整體工作效率。
(三)商業銀行應優化合規監管機制,實現全行協作合規監管效果
要實現合規管理的最佳執行效果,需要商業銀行全行協作,各有側重,建立合規管理的層層防線,提高合規風險的管控能力。要達到上述效果,要求銀行合規監管制度建設細化,實現責任和義務的統一。
從合規制度建設角度,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及其部門業務負責人,普遍被賦予了對其管轄范圍內經營活動的首要合規監管職責。但在實際工作中,很多業務主管人員只履行合規監管報告職責而弱化合規監管的初步識別任務。究其原因,從合規監管機制角度,合規部門是負責合規性審查的最終機構,業務主管人員並不是合規監管的主要負責者。業務主管經常因更重視商業機會而從某種程度上忽略了合規責任的履行。
(四)商業銀行應重視合規人才的培育和發展
銀行業務創新是銀行業擺脫同質化競爭,進行市場拓展和提升競爭力的重要途徑,而這也對合規建設和管理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合規管理人員能力不足,導致其對合規風險的判斷難以把握:一方面因忽略風險而埋下風控隱患,另一方面又可能因過分誇大風險而影響本行的發展。從這一實務角度,對銀行合規人員提出比銀行監管機構更高的要求,除具備法律、業務知識以外,還要求其具有很好的學習和領悟能力。合格的合規工作人員,應能夠做到及時、正確把握法律、規則和准則的最新發展動態及其內涵,分析其對銀行業經營的影響,並及時提出規避風險的解決方案或建議。
目前很多商業銀行的合規人員水平有很大提高,但依然難以滿足上述要求,因此,商業銀行應重視在合規人才的吸收、培養方面加大投入。
(五)利用合規管理電子化加強執行力
很多商業銀行雖然建立了成型的制度、流程,但依然存在執行難現象。例如,按照商業銀行的相關制度,要求借力中介機構必須採用競標的方式,而實際操作中,往往流於形式甚至忽略此步驟,最終導致制度形同虛設,只是增加了行政管理成本。針對上述情況,商業銀行可以考慮利用合規管理電子信息技術平台的支持,降低人為干預等因素的負面影響。通過信息化途徑,建立融合制度檢索、合同審查、授權管理、合規互動問答、合規講堂、監管動態、反洗錢監控等工作為一體的合規管理電子信息化系統,既促進了業務部門和合規管理部門之間的流程化配合、銜接,實現了銀行內部實時互動與合規管理的可持續改進目標,又對加速銀行的運營模式由部門銀行向流程銀行的轉變起到很好的促進作用。

Ⅵ 如何加強合規推動銀行業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

國際金融形勢復雜多變,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增大,作為金融主力產品之一的銀團貸款,發揮自己獨特優勢,在助力實體經濟發展、促進經濟轉型升級、堅守風險底線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但相對於實體經濟發展要求,與國際成熟市場相比,我國銀團貸款市場還有很大發展空間,銀團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合作、創新機制,打造銀團貸款升級版,助推經濟發展。
據介紹,銀團貸款余額由2005年底的0.23萬億元增長到2013年6月底的4.14萬億元人民幣,銀團貸款占公司貸款的比例也由1.72%提高到10.12%。銀團貸款支持了一大批國家重點項目的建設,如雲貴鐵路、潮惠高速等。在大型投資、重大並購重組領域,銀團貸款也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與此同時,銀團貸款資產質量良好,截至今年6月底,銀團貸款不良率不到1%。銀團貸款支持實體經濟與管控金融風險的獨特優勢顯現。
本次年會上,銀團貸款與交易專業委員會對國家開發銀行、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和中國建設銀行等18家銀團貸款優秀單位及10個銀團貸款優秀項目進行了表彰,並向中國銀行業協會全體成員單位發起了「共鑄銀團特色優勢,助力實體經濟發展和經濟轉型升級」的倡議,號召金融同業進一步貫徹國家關於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要求;加強合作、共鑄優勢、大幅提升銀團貸款的廣度和深度;加快業務創新、努力加大對經濟轉型升級的支持力度,促進我國銀團貸款發展再創佳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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