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請問電信增值業務與互聯網金融平台之間是什麼關系
投資理財主要是考慮安全和收益,在穩健保本的基礎上增加我們的收益,選擇好的平台回和產品,就拿騰訊答理財通說就如銀行一樣的,你肯定去過銀行存錢吧,這個就像你的錢存到銀行一樣,不僅可以保障你的錢財,還可以有所收益的,並且比你去銀行更加方便快捷,並且是由PICC承保的,現在有4種金融產品類型,分別為貨幣基金、定期理財、保險理財、指數基金,你選擇的不一樣,風險是不一樣的,貨幣基金風險較低,望採納
㈡ 運營商做互聯網金融 到底靠不靠譜
初階段類機構存僅僅滿足自電商平台支付需求簡單提供與各家銀行間網關介面隨著電商務蓬勃發展尤其隨著海量用戶數據積累互聯網企業逐漸解用戶金融服務面需求偏其提供金融服務便始簡單支付滲透轉賬匯款、額信貸、現金管理、資產管理、供應鏈金融、基金保險代銷等銀行核業務領域金融脫媒背景種滲透尤顯令擔憂意味著金融業互聯網企業轉型向現戰略重疊均朝著金融服務案提供者條高附加值路線進軍 現今市場根植於互聯網行業類金融公司主要四種類型: 平台依託型類互聯網金融公司擁熟電商平台龐用戶基礎通與各銀行、通信服務商等合作搭建 網線全覆蓋支付渠道牢牢握支付終端基礎經整合、包裝商業銀行產品服務賺取手續費息差並進步推廣其增值金融服務代表企業包括阿巴巴集團旗支付寶、騰訊集團旗財付通、盛集團旗盛付通等 行業應用型面向企業用戶通深度行業挖掘供應鏈游提供包括金融服務、營銷推廣、行業解決案等攬服務獲取服務費、信貸滯納金等收入代表企業包括匯付、快錢易寶 銀行卡收單型類互聯網金融公司發展初期通電賬單處理平台銀聯POS終端線商戶提供賬單號收款、賬戶直沖等服務獲支付牌照轉銀行卡收單盈利模式拉卡拉其較功典型 預付卡型通發行面向企業或者預付卡向購買收取手續費與銀行產品形替代擠占銀行用戶資源代表企業包括資信、商服通、百聯集團等 2005互聯網金融發展謂風起雲涌近銀行監管部門互聯網金融企業閘發放支付結算、金融產品代銷等牌照更類公司規范健康發展進步夯實基礎與傳統商業銀行相比互聯網金融企業創新、整合、定製化服務面擁核優勢通運用雲計算、數據、物聯網、定位服務等前沿信息技術量進行金融服務創新;通打通金融機構、移運營商、商戶、用戶等產業鏈各環節進行金融服務整合;通數據挖掘精確握產業鏈資金流向提供定製化金融服務?充滿創新精神互聯網企業沿著數據路線迅速侵吞傳統銀行業版圖 便捷與安全互聯網金融兩要素 互聯網金融企業優勢種種終落實用戶端簡化兩字:便捷關注用戶體驗致力界面友互聯網產品設計理念金融支付應用亦體現淋漓盡致額快捷支付使用戶擺脫U盾等安全防護產品繁瑣操作二維碼掃描、語音支付等近場NFC應用使磁密概念延伸線阿金融甚至革新傳統信貸理念商家淘寶或貓現金流交易額作放貸評估標准建立擔保、抵押、純信用額信貸模型申請貸款發放需要幾秒鍾 越越快節奏使便捷數用戶首選點體現金融支付工具功能集化與單獨某家銀行或基金公司所能提供產品相比互聯網金融企業提供虛擬錢包更介面所能集功能更加元疑簡化用戶支付界面更容易贏使用者青睞 金融特殊產品言便捷性與安全性存顯著矛盾立何保證自資金、客戶備付金、客戶信息、運行業務系統安全強化客戶身份識別規范業務運作跨界互聯網金融公司需要著重考慮問題外全新信貸模式涉足貸款領域未究竟否積累巨風險新興網路金融公司給肯定答案目前互聯網支付公司客戶交易數據沒資金流向數據資料庫能效掌握貸款資金流向信用風險判斷能發失誤交易數據否能支撐金融模型金融模型否能確定違約率降定概率都需要間驗證 風險控制言傳統銀行毫懸念完勝互聯網支付公司外富操作經驗、軟硬體投入巨資商業銀行處理批量訂單更保持系統穩定性雙十網路購物節由於百萬訂單同湧入支付寶度支付根據易觀智庫預測2015第三互聯網支付交易規模達13.9萬億元於資本短缺、盈利漸薄第三支付企業說否能力提升安全穩定性遲早面問題或者傳統商業銀行參與競爭提供砝碼 信息決戰互聯網金融核價值 企業通與IT公司、銀行、物流公司三合作整合三流今現跨界於IT銀行間互聯網金融企業其本身已做合比銀行更具數據挖掘面優勢除資金流信息外互聯網金融公司留存海量結構非結構化交易信息包括歷史交易記錄、客戶交互行、海關進明細等精準營銷定製服務提供數據支撐進步增加客戶黏性 拿更信息做精準定位推送才能設計客戶更吸引力金融服務案互聯網金融傳統銀行間核戰略沖突--誰都想真具高附加值、通信息挖掘發現增值業務拿自手互聯網金融公司未藍圖金融業劃江治:銀行市場定位金融基礎網路、業務骨幹金融台支付公司則業務觸角支付前端種合作描述江河終匯入海商業銀行角色互聯網金融公司提供備付金自資金託管服務工具 界線疑切斷銀行客戶間聯系誰掌握支付終端誰掌握客戶全部信息及基於數據挖掘產系列手續費傭金收入客戶再使用信用卡銀行再掌握用戶支付通道該通道所連接全部用戶資訊理論產品發、市場營銷、交叉銷售都根源銀行徹底丟失豐富前端信息互聯網企業工具其業務含金量打折扣目前美互聯網金融企業Paypal例該公司網支付主要包括四環節:終端、交換器、買賣處理器、清算結算環連接銀行處理器環節清算結算業務免費提供給客戶前三環節才真數據業務通獲信息交易細節形收費性服務解決案免費基礎業務與收費數據增值業務互聯網金融發展向銀行繼續放棄用戶支付終端信息爭取其信貸轉型(偏向零售微企業)經營轉型(提供金融解決案服務型企業)遭遇自行業外強力沖擊 巨壓力商業銀行物流行業紛紛往三流合向探索前者自建電商平台物流公司者自建電商平台金融服務公司定代表通往未確向畢竟行業工精細化才終趨勢全企業難滿足客戶全位需求體現種放態度即信息寶貴資源爭奪必須超越行業概念與互聯網公司、物流公司電信運營商充競合盡量自身劃入信息掌握者疆域才能確保未蛋糕 移支付零售銀行何破局 目前言互聯網金融公司通掌握支付通道銀行產威脅主要落零售面(微企業)B2B領域由於交易單筆金額較交易雙資金安全顧慮較客戶更願意選擇安全信用度更傳統商業銀行零售業務面何通握住支付終端黏住客戶卻商業銀行亟需思考問題 互聯網企業經提ABC概念即Application(應用)-Bank(銀行)-Customer(客戶)希望通牢牢掌握應用(支付終端)確保自身客戶流失身處鏈條銀行需要考慮則未應用意味著唯終端客戶要選擇功能銀行IC卡要選擇手機虛擬錢包究竟要何場非即彼零競爭勝避免朝客戶跳銀行ABC簡化AC 輪線支付終端競爭商業銀行疑失先機並意味著徹底失機事實目前第三支付已進入戰略轉型期趨勢O2O(Online to Offline線線)通全業務線滿足用戶整體支付需求;趨勢二自營電商助力傳統行業電商化由滿足需求向創造需求轉型程商業銀行移運營商同看機所謂O2O主要滿足3A(Anytime, Anywhere, Anyway任何間、任何任何式)消費需求圍繞移支付解決案展由於2013要台移支付家標准銀行、第三支付、移運營商起蓄勢待發始布局 2010美移支付公司Square塊刷卡器現引領場支付革命丟棄繁瑣現金交易名目繁銀行卡需要部智能手機或平板電腦能完付款現金、卡片、收據其谷歌錢包Paypal掃碼技術現始與移刷卡器Square爭奪市場份額 說即使熟美市場移支付市場仍處於百家爭鳴戰期今移支付市場性競爭激烈程度亦拉卡拉刷卡器採取類似Square便攜刷卡器發展模式支付寶錢包類似於谷歌錢包微信掃碼類似於Paypal掃碼核價值於實現全銀行支付功能聚合信用卡刷線POS機代銀聯提供種聚合;網支付代第三支付提供種聚合;塵埃尚未落定移支付代究竟哪種產品更受歡迎移刷卡器虛擬錢包即換代實現NFC近場支付功能金融IC卡;究竟哪種合作模式更容易勝第三支付+銀行銀聯+通訊銀聯+銀行銀行+手機製造商跨平台廣泛合作所都知唯肯定簡便易用永恆向現金發展用300銀行卡發展用50網路支付發展已經10移支付主流許速度更加驚 互聯網金融角度重新審視商業銀行運營 立足客戶體驗提升重新審視金融產品設計互聯網金融所異軍突起重要原提供更加簡便性化金融解決案介質單化、功能元化未向要求商業銀行重新思索用戶界面櫃面擺滿琳琅滿目信用卡、理財或者其產品給客戶提供唯使用終端終端(卡手機或者其)初始狀態或許載入基本使用功能需要其附加功能模塊線商店自助添置選擇單幣種幣種卡貨幣基金信用卡特約商戶信用卡線購買貴金屬掃描支付租車費?理想狀態應該做卡走自2013起新代金融IC磁條信用卡替代持續提速給銀行支付終端更新換代提供絕契機掌控支付終端提供增值信息服務戰爭銀行界線究竟勘定勘定哪需要銀行充參與競爭合作積極與監管部門溝通參與並力爭主導用戶習慣培養跨行業標准制訂並體現產品設計理念 立足客戶結構層演進重新審視金融渠道建設線支付代電銀行與物理網點兩種渠道屬於互補充並存關系電支付線進入線隨隨滿足任何環境金融服務需求物理渠道制宜性化設計顯格外重要銀行網點應該能再千面初選址產品陳列前台風格台處理未銀行物體渠道應體現精準定位區別化服務概念做制宜 力爭客戶服務效率改善重新審視銀行管理模式互聯網金融快速發展給商業銀行零售業務帶挑戰同帶放合作契機三流合非金融企業通精準定位零售客戶偏向其推送包括金融產品內各種消費品服務種毛細血管發達許降低銀行微零售本或者間接帶銀行涵蓋客戶使銀行變更加高效未零售業務標准化批發化運作能離與包括第三支付內其非金融機構廣泛合作客戶越越要求服務性化集化銀行或許需要重新考慮管理集布概念業務需求挖掘、客戶評價反饋、產品收機制面貼近客戶各支機構與手握海量數據數據或許承擔更職責何依託數據挖掘信息平台性化滿足每名客戶性化需求商業銀行仍需細化思考問題 立足跨行業資本競爭重新審視市銀行投資者關系管理即使於熟美市場O2O全新概念說物聯網、雲計算移支付幾乎同間改變著球兩端金融版圖面貌面銀行業並沒太借鑒象雖目前境內外銀行業析師沒及目光轉移問題資本市場資金流向其實已聞風市場互聯網金融未疑看阿巴巴集團私化引入PE投資20億美元名單包括投、金融、信淡馬錫京東商城再融資4億美元領投加拿安略教師退休基金述投資者都資產組合重倉配置銀行股或者更偏穩定具期報公司資本總稀缺種投資偏重疊競爭向重疊同令警鍾鳴提示商業銀行未市值管理資本規劃需要更加關注資本市場資金流向及相關投資者行變化 (作者單位:工商銀行戰略管理與投資者關系部)
㈢ 請問為什麼互聯網金融平台必須辦理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
互聯網金融平台來是撮源合式交易平台,為投融資雙方提供信息服務並從中收取費用,是典型的經營性信息服務,因此互聯網金融平台必須要辦理經營性ICP許可證。
《互聯網信息服務處理管理辦法》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
㈣ 針對互聯網金融的國家政策有哪些
《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為鼓勵金融創新,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明確監管責任,規范市場秩序,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按照「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穩步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台、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拓寬從業機構融資渠道,堅持簡政放權和落實、完善財稅政策,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和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指導意見》按照「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確立了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落實了監管責任,明確了業務邊界。
《指導意見》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發展互聯網金融,遵循服務好實體經濟、服從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的總體目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在互聯網行業管理,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和合格投資者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與信息安全,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加強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以及監管協調與數據統計監測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按照《指導意見》的職責分工,認真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各項要求;互聯網金融行業從業機構應按照《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依法合規開展各項經營活動。(完)
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財政部 工商總局 法制辦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近年來,互聯網技術、信息通信技術不斷取得突破,推動互聯網與金融快速融合,促進了金融創新,提高了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遵循「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從金融業健康發展全局出發,進一步推進金融改革創新和對外開放,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穩步發展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以下統稱從業機構)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互聯網與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勢所趨,將對投資模式、業務、組織和服務等方面產生更加深刻的影響。互聯網金融對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和擴大就業發揮了現有金融機構難以替代的積極作用,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開了大門。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有利於提升投資服務質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進金融創新發展,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構建多層次金融體系。作為新生事物,互聯網金融既需要市場驅動,鼓勵創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進發展。
(一)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台、產品和服務創新,激發市場活力。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託和消費金融等金融機構依託互聯網技術,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積極開發基於互聯網技術的新產品和新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互聯網平台開展網路銀行、網路證券、網路保險、網路基金銷售和網路消費金融等業務。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互聯網支付機構、網路借貸平台、股權眾籌融資平台、網路投資產品銷售平台,建立服務實體經濟的多層次投資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進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廣度和深度。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自建和完善線上投資服務體系,有效拓展電商供應鏈業務。鼓勵從業機構積極開展產品、服務、技術和管理創新,提升從業機構核心競爭力。
(二)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支持各類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聯網金融生態環境和產業鏈。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為第三方支付機構和網路借款平台等提供資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務。支持小微投資服務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業務合作,實現商業模式創新。支持證券、基金、信託、消費金融、期貨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拓寬投資產品銷售渠道,創新財富管理模式。鼓勵保險公司與互聯網企業合作,提升互聯網金融企業風險抵禦能力。
(三)拓寬從業機構融資渠道,改善融資環境。支持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互聯網金融產業投資基金,推動從業機構與創業投資機構、產業投資基金深度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在主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金融政策,對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予以支持。針對互聯網企業特點,創新投資模式和服務。
(四)堅持簡政放權,提供優質服務。各金融監管部門要積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開展相關金融業務實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電信主管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互聯網金融業務,電信主管部門對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領域立法研究,適時出台相關管理規章,營造有利於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良好制度環境。加大對從業機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鼓勵省級人民政府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的政策支持。支持設立專業化互聯網金融研究機構,鼓勵建設互聯網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研究。
(五)落實和完善有關財稅政策。按照稅收公平原則,對於業務規模較小、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符合我國現行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結合金融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統籌完善互聯網金融稅收政策。落實從業機構新技術、新產品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六)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培育互聯網金融配套服務體系。支持大數據存儲、網路與信息安全維護等技術領域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從業機構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動符合條件的相關從業機構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允許有條件的從業機構依法申請徵信業務許可。支持具備資質的信用中介組織開展互聯網企業信用評級,增強市場信息透明度。鼓勵會計、審計、法律、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為互聯網企業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二、分類指導,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責任
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於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要制定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餘地和空間。通過鼓勵創新和加強監管相互支撐,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科學合理界定各業態的業務邊界及准入條件,落實監管責任,明確風險底線,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打擊違法和違規行為。
(七)互聯網支付。互聯網支付是指通過計算機、手機等設備,依託互聯網發起支付指令、轉移貨幣資金的服務。互聯網支付應始終堅持服務電子商務發展和為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從事互聯網支付,應遵守現行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與其他機構開展合作的,應清晰界定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和客戶權益保障機制。要向客戶充分披露服務信息,清晰地提示業務風險,不得誇大支付服務中介的性質和職能。互聯網支付業務由人民銀行負責監管。
(八)網路借貸。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借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台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個體網路借貸要堅持平台功能,為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個體網路借貸機構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網路小額借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借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借款。網路小額借款應遵守現有小額借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借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九)股權眾籌融資。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股權眾籌融資必須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平台(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進行。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前提下,對業務模式進行創新探索,發揮股權眾籌融資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機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務創新創業企業。股權眾籌融資方應為小微企業,應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向投資人如實披露企業的商業模式、經營管理、財務、資金使用等關鍵信息,不得誤導或欺詐投資者。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股權眾籌融資活動風險,具備相應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小額投資。股權眾籌融資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十)互聯網基金銷售。基金銷售機構與其他機構通過互聯網合作銷售基金等投資產品的,要切實履行風險披露義務,不得通過違規承諾收益方式吸引客戶;基金管理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範資產配置中的期限錯配和流動性風險;基金銷售機構及其合作機構通過其他活動為投資人提供收益的,應當對收益構成、先決條件、適用情形等進行全面、真實、准確表述和列示,不得與基金產品收益混同。第三方支付機構在開展基金互聯網銷售支付服務過程中,應當遵守人民銀行、證監會關於客戶備付金及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的相關監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客戶備付金只能用於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不得用於墊付基金和其他投資產品的資金贖回。互聯網基金銷售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十一)互聯網保險。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應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穩定性原則,加強風險管理,完善內控系統,確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資金安全。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應當堅持服務互聯網經濟活動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針對性的保險服務。保險公司應建立對所屬電子商務公司等非保險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牆。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銷售保險產品,不得進行不實陳述、片面或誇大宣傳過往業績、違規承諾預期收益或者承擔損失等誤導性描述。互聯網保險業務由保監會負責監管。
(十二)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通過互聯網開展業務的,要嚴格遵循監管規定,加強風險管理,確保交易合法合規,並保守客戶信息。信託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銷售及開展其他信託業務的,要遵守合格投資者等監管規定,審慎甄別客戶身份和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不能將產品銷售給與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戶。信託公司與消費金融公司要制定完善產品文件簽署制度,保證交易過程合法合規,安全規范。互聯網信託業務、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三、健全制度,規范互聯網金融市場秩序
發展互聯網金融要以市場為導向,遵循服務實體經濟、服從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的總體目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要細化管理制度,為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十三)互聯網行業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開設網站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除應按規定履行相關金融監管程序外,還應依法向電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備案手續,否則不得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對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兩部門按職責制定相關監管細則。
(十四)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客戶資金存管賬戶應接受獨立審計並向客戶公開審計結果。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
(十五)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和合格投資者制度。從業機構應當對客戶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時向投資者公布其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相關信息,以便投資者充分了解從業機構運作狀況,促使從業機構穩健經營和控制風險。從業機構應當向各參與方詳細說明交易模式、參與方的權利和義務,並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聯網金融的合格投資者制度,提升投資者保護水平。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監管。
(十六)消費者權益保護。研究制定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教育規劃,及時發布維權提示。加強互聯網投資模式合同內容、免責條款規定等與消費者利益相關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監督處理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構建在線爭議解決、現場接待受理、監管部門受理投訴、第三方調解以及仲裁、訴訟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細化完善互聯網金融個人信息保護的原則、標准和操作流程。嚴禁網路銷售投資產品過程中的不實宣傳、強制捆綁銷售。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會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法開展互聯網金融領域消費者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
(十七)網路與信息安全。從業機構應當切實提升技術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泄露客戶個人信息。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分別負責對相關從業機構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進行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和技術安全標准。
(十八)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從業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識別客戶身份,主動監測並報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戶資料和交易記錄。從業機構有義務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有關協助查詢、凍結的規章制度,協助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及時查詢、凍結涉案財產,配合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好取證和執行工作。堅決打擊涉及非法集資等互聯網金融犯罪,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金融機構在和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代理時應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簽訂包括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要求的合作、代理協議,並確保不因合作、代理關系而降低反洗錢和金融犯罪執行標准。人民銀行牽頭負責對從業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進行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打擊互聯網金融犯罪工作由公安部牽頭負責。
(十九)加強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機制在規范從業機構市場行為和保護行業合法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組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協會要按業務類型,制訂經營管理規則和行業標准,推動機構之間的業務交流和信息共享。協會要明確自律懲戒機制,提高行業規則和標準的約束力。強化守法、誠信、自律意識,樹立從業機構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正面形象,營造誠信規范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十)監管協調與數據統計監測。各監管部門要相互協作、形成合力,充分發揮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應當密切關注互聯網金融業務發展及相關風險,對監管政策進行跟蹤評估,適時提出調整建議,不斷總結監管經驗。財政部負責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財務監管政策。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監測體系,相關部門按照監管職責分工負責相關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和監測工作,並實現統計數據和信息共享。
㈤ 互聯網金融平台辦理電信增值業務許可證為什麼很難
因為競爭對手多,審核嚴格的原因。
由於互聯網金融平台是撮合式交易平台,為投專融資雙方提供信息服務並屬從中收取費用,是典型的經營性信息服務,因此互聯網金融平台必須要辦理經營性ICP許可證。
《互聯網信息服務處理管理辦法》規定,「未取得經營許可證,擅自從事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或者超出許可的項目提供服務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5萬元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關閉網站。」可見,ICP許可證是網貸平台運營下去的必要條件。
㈥ 互聯網金融平台電信備案要什麼資料
互聯網金融平台電信備案需要以下幾個部分材料:
1、網貸平台本信息,如名版稱、權住所地、組織形式等;
2、股東或出資人名冊及出資額、股權結構;
3、經營發展戰略和規劃;
4、合規經營承諾書;
5、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正副本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以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本信息資料;
7、分支機構名冊及其所在地;
8、網貸平台網站及APP名稱;
9、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資料。
根據《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備案登記管理指引》(銀監辦發[2016]160號)(下稱「備案登記指引」),新設立的網貸平台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後,應當於10個工作日內向注冊地金融監管部門申請備案登記。已設立的網貸平台,依據P2P網貸專項整治工作的安排,在各地完成分類處置後再行申請備案登記。
㈦ 運營商做互聯網金融的18個月後,都發生了啥
在最初階段,此類機構的存在僅僅是為了滿足自有電商平台的支付需求,簡單提供與各家銀行之間的網關介面。但隨著電子商務在中國蓬勃發展,尤其隨著海量用戶數據的積累,互聯網企業逐漸了解到用戶在金融服務方面的需求和偏好,其提供的金融服務便開始從簡單的支付滲透到了轉賬匯款、小額信貸、現金管理、資產管理、供應鏈金融、基金和保險代銷等銀行核心業務領域。在金融脫媒的背景下,這種滲透尤為顯得令人擔憂,意味著金融業和互聯網企業的轉型方向出現了戰略重疊,均朝著「金融服務方案提供者」這條高附加值的路線進軍。 在現今中國市場,根植於互聯網行業的「類金融公司」主要有以下四種類型: 平台依託型。此類互聯網金融公司擁有成熟的電商平台和龐大的用戶基礎,通過與各大銀行、通信服務商等合作,搭建 「網上線下」全覆蓋的支付渠道,在牢牢把握支付終端的基礎上,經過整合、包裝商業銀行的產品和服務,從中賺取手續費和息差,並進一步推廣其他增值金融服務。代表企業包括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支付寶、騰訊集團旗下的財付通、盛大集團旗下的盛付通等。 行業應用型。面向企業用戶,通過深度行業挖掘,為供應鏈上下游提供包括金融服務、營銷推廣、行業解決方案等一攬子服務,獲取服務費、信貸滯納金等收入。代表企業包括匯付天下、快錢和易寶。 銀行卡收單型。此類互聯網金融公司在發展初期通過電子賬單處理平台和銀聯POS終端為線上商戶提供賬單號收款、賬戶直沖等服務,獲得支付牌照後轉為銀行卡收單盈利模式。拉卡拉為其中較為成功的典型。 預付卡型。通過發行面向企業或者個人的預付卡,向購買人收取手續費,與銀行產品形成替代,擠占銀行用戶資源。代表企業包括資和信、商服通、百聯集團等。 2005年以來,互聯網金融發展可謂風起雲涌。近年銀行監管部門對互聯網金融企業開閘發放支付結算、金融產品代銷等牌照,更為此類公司的規范健康發展進一步夯實了基礎。與傳統商業銀行相比,互聯網金融企業在創新、整合、定製化服務方面擁有核心優勢。通過運用雲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定位服務等前沿信息技術大量進行金融服務創新;通過打通金融機構、移動運營商、商戶、用戶等產業鏈各環節進行金融服務整合;通過數據挖掘,精確把握產業鏈資金流向,以此提供定製化金融服務?充滿創新精神的互聯網企業正在沿著數據的路線,迅速侵吞傳統銀行業的版圖。 便捷與安全,互聯網金融的兩要素 互聯網金融企業優勢種種,最終落實在用戶端只簡化成兩個字:便捷。「關注用戶體驗」「致力界面友好」,互聯網產品的設計理念在金融支付應用中亦體現得淋漓盡致。「小額快捷支付」使用戶擺脫了U盾等安全防護產品的繁瑣操作,二維碼掃描、語音支付等近場NFC應用使「無磁無密」概念延伸到線下,阿里金融甚至革新了傳統的信貸理念,以商家在淘寶或天貓上的現金流和交易額作為放貸評估標准,建立了無擔保、無抵押、純信用的小額信貸模型,從申請貸款到發放只需要幾秒鍾。 越來越快的生活節奏使「便捷」成為多數用戶的首選,這一點還體現在金融支付工具的功能集成化。與單獨某一家銀行或基金公司所能提供的產品相比,互聯網金融企業提供的虛擬錢包有更多介面,所能集成的功能更加多元,這無疑簡化了用戶的支付界面,更容易贏得使用者的青睞。 然而就金融這一特殊產品而言,便捷性與安全性存在顯著的矛盾對立。如何保證自有資金、客戶備付金、客戶信息、運行和業務系統的安全,強化客戶身份的識別,規范業務運作,是跨界的互聯網金融公司需要著重考慮的問題。此外,以全新的信貸模式涉足貸款領域,未來究竟是否會積累巨大風險,新興的網路金融公司無法給出肯定的答案。目前,互聯網支付公司只有客戶交易數據,沒有資金流向數據,資料庫不能有效掌握貸款人的資金流向,信用風險判斷可能發生失誤。交易數據是否能支撐金融模型,金融模型是否能確定把違約率降到一定概率,都需要時間來驗證。 就風險控制而言,傳統銀行毫無懸念地完勝了互聯網支付公司。此外,富有操作經驗、對軟硬體投入巨資的商業銀行在處理大批量訂單時也可以更好地保持系統穩定性。「雙十一」網路購物節當天,由於百萬訂單同時湧入,支付寶一度無法正常支付。根據易觀智庫預測,2015年中國第三方互聯網支付交易規模將達到13.9萬億元,對於資本短缺、盈利漸薄的第三方支付企業來說,是否有能力提升安全和穩定性,遲早會成為一個不得不面對的問題,這或者也為傳統商業銀行參與競爭提供了砝碼。 信息,決戰互聯網金融的核心價值 過去,企業通過與IT公司、銀行、物流公司三方合作來整合「三流」,如今出現了跨界於IT和銀行之間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其本身就已做到「合一」,天然比銀行更具有數據挖掘方面的優勢。除資金流信息以外,互聯網金融公司還留存了海量的結構和非結構化交易信息,包括歷史交易記錄、客戶交互行為、海關進出明細等,可為精準營銷和定製服務提供數據支撐,進一步增加客戶黏性。 只有拿到更多的信息,做到精準定位和推送,才能設計出對客戶更有吸引力的金融服務方案,這就是互聯網金融和傳統銀行之間的核心戰略沖突--誰都想將真正具有高附加值的、通過信息挖掘發現的增值業務拿在自己手中。在互聯網金融公司的未來藍圖中,金融業將會劃江而治:銀行的市場定位是金融基礎網路、業務骨乾和金融後台,支付公司則是業務觸角和支付前端。它們將這種合作描述為「小江小河最終匯入大海」,商業銀行的角色將成為只是為互聯網金融公司提供備付金和自有資金託管服務的工具。 這樣的界線無疑切斷了銀行和客戶之間的聯系,因為誰掌握了支付終端,誰就掌握了客戶的全部信息,以及基於數據挖掘而產生一系列手續費和傭金收入。如果客戶不再使用信用卡,銀行就不再掌握用戶支付通道和該通道所連接的全部用戶信息,無論產品開發、市場營銷、交叉銷售都成為了無根之源。當銀行徹底丟失豐富的前端信息,成為互聯網企業的工具,其業務含金量就會大打折扣。以目前美國最大的互聯網金融企業Paypal為例,該公司網上支付主要包括四個環節:終端、交換器、買賣處理器、清算和結算,只有最後一環連接到銀行處理器,這一環節的清算結算業務免費提供給客戶,前三個環節才是真正的數據業務,通過獲得信息和交易細節形成收費性服務解決方案。免費的基礎業務與收費的數據增值業務,這也是中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方向,如果銀行繼續放棄對用戶支付終端和信息的爭取,其信貸轉型(偏向零售和小微企業)和經營轉型(成為提供金融解決方案的服務型企業)將會遭遇來自行業外的強有力的沖擊。 在巨大壓力下,商業銀行和物流行業紛紛往「三流合一」的方向探索,前者自建電商平台和物流公司,後者自建電商平台和金融服務公司。這不一定代表了通往未來的正確方向,畢竟行業分工精細化才是最終趨勢,「大而全」的企業很難滿足客戶的全方位需求。但它體現出一種開放的態度,即在對「信息」這一寶貴資源的爭奪中,必須超越行業的概念,與互聯網公司、物流公司和電信運營商充分競合,盡量將自身劃入「信息掌握者」這一疆域,才能確保在未來有蛋糕可分。 移動支付,零售銀行如何破局 就目前而言,互聯網金融公司通過掌握「支付通道」而對銀行產生威脅主要落在零售方面(個人和小微企業)。在B2B領域,由於交易單筆金額較大,交易雙方對資金安全顧慮較多,客戶更願意選擇安全信用度更好的傳統商業銀行。然而在零售業務方面,如何通過握住支付終端來黏住客戶,卻是商業銀行亟需思考的問題。 互聯網企業經常提到「ABC」這個概念,即Application(應用)-Bank(銀行)-Customer(客戶),希望通過牢牢掌握「應用」(支付終端),確保自身「客戶」不流失。身處這個鏈條中的「銀行」需要考慮的則是,未來如果「應用」意味著唯一終端,「客戶」要麼選擇多功能銀行IC卡,要麼選擇手機虛擬錢包,究竟要如何在這場非此即彼的零和競爭中勝出,避免有朝一日客戶跳開銀行,「ABC」簡化成為「AC」。 在上一輪線上支付終端的競爭中,商業銀行無疑失去了先機,但這並不意味著徹底失去機會。事實上,目前第三方支付已進入戰略轉型期,趨勢之一是O2O(Online to Offline從線上到線下),通過全業務線滿足用戶的整體支付需求;趨勢之二是從自營電商到助力傳統行業電商化,由滿足需求向創造需求轉型。在此過程中,商業銀行和移動運營商同樣也看到了機會。所謂O2O,主要是為了滿足人們「3A」(Anytime, Anywhere, Anyway,任何時間、任何地方和任何方式)的消費需求,圍繞移動支付解決方案。由於2013年將要出台移動支付國家標准,銀行、第三方支付、移動運營商從去年起就蓄勢待發開始布局。 2010年,美國移動支付公司Square方塊刷卡器的出現引領了一場支付革命。丟棄了繁瑣的現金交易和名目繁多的銀行卡,只需要一部智能手機或平板電腦就能完成付款,無現金、無卡片、無收據。其後,谷歌錢包和Paypal掃碼技術出現,開始與移動刷卡器Square爭奪市場份額。 可以說,即使在成熟的美國市場,移動支付市場也仍處於百家爭鳴的戰國時期。今天的中國移動支付市場,在成長性和競爭激烈程度上亦是如此。拉卡拉刷卡器採取類似Square便攜刷卡器的發展模式,支付寶錢包類似於谷歌錢包,微信掃碼類似於Paypal掃碼,它們核心價值在於實現了全銀行支付功能的聚合。在信用卡刷線下POS機的時代,銀聯提供了這種聚合;在網上支付的時代,第三方支付提供了這種聚合;而在塵埃尚未落定的移動支付時代,究竟哪種產品更受歡迎,是「移動刷卡器」,「虛擬錢包」,還是即將換代的可實現NFC近場支付功能的「金融IC卡」;究竟哪種合作模式更容易勝出,是「第三方支付+銀行」「銀聯+通訊」「銀聯+銀行」「銀行+手機製造商」,還是跨平台的廣泛合作,所有人都不得而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簡便易用是永恆的方向。現金的發展用了300年,銀行卡的發展用了50年,網路支付發展已經有10年,而移動支付成為主流,也許速度會更加驚人。 從互聯網金融角度重新審視商業銀行運營 立足客戶體驗提升,重新審視金融產品設計。互聯網金融之所以異軍突起,一個重要原因是它提供了更加簡便和個性化的金融解決方案。介質單一化、功能多元化是未來的大方向,這就要求商業銀行重新思索「用戶界面」,是在櫃面擺滿琳琅滿目的信用卡、理財或者其他產品,還是給客戶提供一個唯一的使用終端。這個終端(可以是卡,手機或者其他)的初始狀態或許只載入了最基本的使用功能,如果需要其他附加功能模塊,可以到「在線商店」自助添置,選擇是單幣種還是多幣種卡,是貨幣基金信用卡還是特約商戶信用卡,是可以在線購買貴金屬還是掃描支付計程車費?在理想狀態下,它應該做到「一卡走天下」。自2013年起,新一代金融IC對磁條信用卡的替代將會持續提速,給銀行支付終端的更新換代提供了絕好契機。在掌控支付終端和提供增值信息服務的戰爭中,銀行的「國界線」究竟怎麼勘定,勘定在哪裡,需要銀行充分地參與競爭合作,積極與監管部門溝通,參與並力爭主導用戶習慣的培養和跨行業標準的制訂,並將之體現在產品設計理念中。 立足客戶結構層次演進,重新審視金融渠道建設。在線上支付時代,電子銀行與物理網點兩種渠道屬於互為補充的並存關系。當電子支付從線上進入線下,可以隨時隨地滿足任何環境下的金融服務需求,物理渠道因時因地制宜的個性化設計就顯得格外重要。銀行網點不應該也不能再「千人一面」,從最初選址到產品陳列,從前台風格到後台處理,未來銀行物體渠道應當體現精準定位和區別化服務的概念,做到因時因地因人制宜。 力爭客戶服務效率改善,重新審視銀行管理模式。互聯網金融的快速發展給商業銀行零售業務帶來挑戰的同時,也帶來了開放合作的契機。「三流合一」的非金融企業通過精準定位零售客戶的偏好,向其推送包括金融產品在內的各種消費品和服務,這種毛細血管的發達也許可以降低銀行微零售的成本,或者間接帶來銀行日常涵蓋不到的客戶,從而使銀行變得更加高效。未來,零售業務的標准化和批發化運作,可能離不開與包括第三方支付在內其他非金融機構的廣泛合作。當客戶越來越要求服務的個性化和集成化,銀行或許需要重新考慮管理的「集中」和「分布」概念。在業務需求挖掘、客戶評價反饋、產品回收機制方面,貼近客戶的各地分支機構與手握海量數據的數據中心或許可以承擔更多的職責。如何依託數據挖掘和信息平台,個性化滿足每一名客戶的個性化需求,是商業銀行仍需細化思考的問題。 立足跨行業資本競爭,重新審視上市銀行投資者關系管理。即使對於成熟的美國市場,O2O也是一個全新概念,可以說,物聯網、雲計算和移動支付幾乎是在同一時間改變著地球兩端金融版圖的面貌。在這方面,中國的銀行業並沒有太多可以借鑒的對象。雖然目前,境內外銀行業分析師還沒有來得及將目光轉移到這個問題上,但資本市場的資金流向其實已聞風而動。市場對互聯網金融的未來無疑是看好的,阿里巴巴集團私有化引入PE投資20億美元,名單包括了中投、國開金融、中信和淡馬錫。京東商城再融資4億美元,領投方為加拿大安大略教師退休基金。上述投資者都在資產組合中重倉配置了銀行股,或者更偏好穩定而具有長期回報的公司。「資本總是稀缺的」,這種投資偏好的重疊和競爭方向的重疊同樣令人警鍾長鳴,提示商業銀行在未來市值管理和資本規劃中,需要更加關注資本市場資金流向及相關投資者行為的變化。 (作者單位:中國工商銀行戰略管理與投資者關系部)
㈧ 互聯網十金融十倍增
人民銀行等十部門發布《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為鼓勵金融創新,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明確監管責任,規范市場秩序,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中國人民銀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國家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銀發〔2015〕221號,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按照「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提出了一系列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穩步發展的政策措施,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台、產品和服務創新,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拓寬從業機構融資渠道,堅持簡政放權和落實、完善財稅政策,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和配套服務體系建設。
《指導意見》按照「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確立了互聯網支付、網路借貸、股權眾籌融資、互聯網基金銷售、互聯網保險、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等互聯網金融主要業態的監管職責分工,落實了監管責任,明確了業務邊界。
《指導意見》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發展互聯網金融,遵循服務好實體經濟、服從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的總體目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在互聯網行業管理,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和合格投資者制度,消費者權益保護,網路與信息安全,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加強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以及監管協調與數據統計監測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下一步,各相關部門將按照《指導意見》的職責分工,認真貫徹落實《指導意見》的各項要求;互聯網金融行業從業機構應按照《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依法合規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中國人民銀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財政部 工商總局 法制辦 銀監會 證監會 保監會 國家互聯網
信息辦公室關於促進互聯網金融
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
近年來,互聯網技術、信息通信技術不斷取得突破,推動互聯網與金融快速融合,促進了金融創新,提高了金融資源配置效率,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和風險隱患。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遵循「鼓勵創新、防範風險、趨利避害、健康發展」的總體要求,從金融業健康發展全局出發,進一步推進金融改革創新和對外開放,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鼓勵創新,支持互聯網金融穩步發展
互聯網金融是傳統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以下統稱從業機構)利用互聯網技術和信息通信技術實現資金融通、支付、投資和信息中介服務的新型金融業務模式。互聯網與金融深度融合是大勢所趨,將對金融產品、業務、組織和服務等方面產生更加深刻的影響。互聯網金融對促進小微企業發展和擴大就業發揮了現有金融機構難以替代的積極作用,為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打開了大門。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有利於提升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深化金融改革,促進金融創新發展,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構建多層次金融體系。作為新生事物,互聯網金融既需要市場驅動,鼓勵創新,也需要政策助力,促進發展。
(一)積極鼓勵互聯網金融平台、產品和服務創新,激發市場活力。鼓勵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託和消費金融等金融機構依託互聯網技術,實現傳統金融業務與服務轉型升級,積極開發基於互聯網技術的新產品和新服務。支持有條件的金融機構建設創新型互聯網平台開展網路銀行、網路證券、網路保險、網路基金銷售和網路消費金融等業務。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合規設立互聯網支付機構、網路借貸平台、股權眾籌融資平台、網路金融產品銷售平台,建立服務實體經濟的多層次金融服務體系,更好地滿足中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進一步拓展普惠金融的廣度和深度。鼓勵電子商務企業在符合金融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下自建和完善線上金融服務體系,有效拓展電商供應鏈業務。鼓勵從業機構積極開展產品、服務、技術和管理創新,提升從業機構核心競爭力。
(二)鼓勵從業機構相互合作,實現優勢互補。支持各類金融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建立良好的互聯網金融生態環境和產業鏈。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開展業務創新,為第三方支付機構和網路貸款平台等提供資金存管、支付清算等配套服務。支持小微金融服務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業務合作,實現商業模式創新。支持證券、基金、信託、消費金融、期貨機構與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拓寬金融產品銷售渠道,創新財富管理模式。鼓勵保險公司與互聯網企業合作,提升互聯網金融企業風險抵禦能力。
(三)拓寬從業機構融資渠道,改善融資環境。支持社會資本發起設立互聯網金融產業投資基金,推動從業機構與創業投資機構、產業投資基金深度合作。鼓勵符合條件的優質從業機構在主板、創業板等境內資本市場上市融資。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的各項金融政策,對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予以支持。針對互聯網企業特點,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
(四)堅持簡政放權,提供優質服務。各金融監管部門要積極支持金融機構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互聯網企業開展相關金融業務實施高效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支持互聯網企業依法辦理工商注冊登記。電信主管部門、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要積極支持互聯網金融業務,電信主管部門對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國家互聯網信息管理部門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領域立法研究,適時出台相關管理規章,營造有利於互聯網金融發展的良好制度環境。加大對從業機構專利、商標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鼓勵省級人民政府加大對互聯網金融的政策支持。支持設立專業化互聯網金融研究機構,鼓勵建設互聯網金融信息交流平台,積極開展互聯網金融研究。
(五)落實和完善有關財稅政策。按照稅收公平原則,對於業務規模較小、處於初創期的從業機構,符合我國現行對中小企業特別是小微企業稅收政策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結合金融業營業稅改徵增值稅改革,統籌完善互聯網金融稅收政策。落實從業機構新技術、新產品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六)推動信用基礎設施建設,培育互聯網金融配套服務體系。支持大數據存儲、網路與信息安全維護等技術領域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從業機構依法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動符合條件的相關從業機構接入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允許有條件的從業機構依法申請徵信業務許可。支持具備資質的信用中介組織開展互聯網企業信用評級,增強市場信息透明度。鼓勵會計、審計、法律、咨詢等中介服務機構為互聯網企業提供相關專業服務。
二、分類指導,明確互聯網金融監管責任
互聯網金融本質仍屬於金融,沒有改變金融風險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性的特點。加強互聯網金融監管,是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互聯網金融是新生事物和新興業態,要制定適度寬松的監管政策,為互聯網金融創新留有餘地和空間。通過鼓勵創新和加強監管相互支撐,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互聯網金融監管應遵循「依法監管、適度監管、分類監管、協同監管、創新監管」的原則,科學合理界定各業態的業務邊界及准入條件,落實監管責任,明確風險底線,保護合法經營,堅決打擊違法和違規行為。
(七)互聯網支付。互聯網支付是指通過計算機、手機等設備,依託互聯網發起支付指令、轉移貨幣資金的服務。互聯網支付應始終堅持服務電子商務發展和為社會提供小額、快捷、便民小微支付服務的宗旨。銀行業金融機構和第三方支付機構從事互聯網支付,應遵守現行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第三方支付機構與其他機構開展合作的,應清晰界定各方的權利義務關系,建立有效的風險隔離機制和客戶權益保障機制。要向客戶充分披露服務信息,清晰地提示業務風險,不得誇大支付服務中介的性質和職能。互聯網支付業務由人民銀行負責監管。
(八)網路借貸。網路借貸包括個體網路借貸(即P2P網路借貸)和網路小額貸款。個體網路借貸是指個體和個體之間通過互聯網平台實現的直接借貸。在個體網路借貸平台上發生的直接借貸行為屬於民間借貸范疇,受合同法、民法通則等法律法規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相關司法解釋規范。個體網路借貸要堅持平台功能,為投資方和融資方提供信息交互、撮合、資信評估等中介服務。個體網路借貸機構要明確信息中介性質,主要為借貸雙方的直接借貸提供信息服務,不得提供增信服務,不得非法集資。網路小額貸款是指互聯網企業通過其控制的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向客戶提供的小額貸款。網路小額貸款應遵守現有小額貸款公司監管規定,發揮網路貸款優勢,努力降低客戶融資成本。網路借貸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九)股權眾籌融資。股權眾籌融資主要是指通過互聯網形式進行公開小額股權融資的活動。股權眾籌融資必須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平台(互聯網網站或其他類似的電子媒介)進行。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可以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前提下,對業務模式進行創新探索,發揮股權眾籌融資作為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機組成部分的作用,更好服務創新創業企業。股權眾籌融資方應為小微企業,應通過股權眾籌融資中介機構向投資人如實披露企業的商業模式、經營管理、財務、資金使用等關鍵信息,不得誤導或欺詐投資者。投資者應當充分了解股權眾籌融資活動風險,具備相應風險承受能力,進行小額投資。股權眾籌融資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十)互聯網基金銷售。基金銷售機構與其他機構通過互聯網合作銷售基金等理財產品的,要切實履行風險披露義務,不得通過違規承諾收益方式吸引客戶;基金管理人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範資產配置中的期限錯配和流動性風險;基金銷售機構及其合作機構通過其他活動為投資人提供收益的,應當對收益構成、先決條件、適用情形等進行全面、真實、准確表述和列示,不得與基金產品收益混同。第三方支付機構在開展基金互聯網銷售支付服務過程中,應當遵守人民銀行、證監會關於客戶備付金及基金銷售結算資金的相關監管要求。第三方支付機構的客戶備付金只能用於辦理客戶委託的支付業務,不得用於墊付基金和其他理財產品的資金贖回。互聯網基金銷售業務由證監會負責監管。
(十一)互聯網保險。保險公司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應遵循安全性、保密性和穩定性原則,加強風險管理,完善內控系統,確保交易安全、信息安全和資金安全。專業互聯網保險公司應當堅持服務互聯網經濟活動的基本定位,提供有針對性的保險服務。保險公司應建立對所屬電子商務公司等非保險類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建立必要的防火牆。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銷售保險產品,不得進行不實陳述、片面或誇大宣傳過往業績、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等誤導性描述。互聯網保險業務由保監會負責監管。
(十二)互聯網信託和互聯網消費金融。信託公司、消費金融公司通過互聯網開展業務的,要嚴格遵循監管規定,加強風險管理,確保交易合法合規,並保守客戶信息。信託公司通過互聯網進行產品銷售及開展其他信託業務的,要遵守合格投資者等監管規定,審慎甄別客戶身份和評估客戶風險承受能力,不能將產品銷售給與風險承受能力不相匹配的客戶。信託公司與消費金融公司要制定完善產品文件簽署制度,保證交易過程合法合規,安全規范。互聯網信託業務、互聯網消費金融業務由銀監會負責監管。
三、健全制度,規范互聯網金融市場秩序
發展互聯網金融要以市場為導向,遵循服務實體經濟、服從宏觀調控和維護金融穩定的總體目標,切實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要細化管理制度,為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營造良好環境。
(十三)互聯網行業管理。任何組織和個人開設網站從事互聯網金融業務的,除應按規定履行相關金融監管程序外,還應依法向電信主管部門履行網站備案手續,否則不得開展互聯網金融業務。工業和信息化部負責對互聯網金融業務涉及的電信業務進行監管,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負責對金融信息服務、互聯網信息內容等業務進行監管,兩部門按職責制定相關監管細則。
(十四)客戶資金第三方存管制度。除另有規定外,從業機構應當選擇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資金存管機構,對客戶資金進行管理和監督,實現客戶資金與從業機構自身資金分賬管理。客戶資金存管賬戶應接受獨立審計並向客戶公開審計結果。人民銀行會同金融監管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
(十五)信息披露、風險提示和合格投資者制度。從業機構應當對客戶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及時向投資者公布其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相關信息,以便投資者充分了解從業機構運作狀況,促使從業機構穩健經營和控制風險。從業機構應當向各參與方詳細說明交易模式、參與方的權利和義務,並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要研究建立互聯網金融的合格投資者制度,提升投資者保護水平。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監管。
(十六)消費者權益保護。研究制定互聯網金融消費者教育規劃,及時發布維權提示。加強互聯網金融產品合同內容、免責條款規定等與消費者利益相關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監督處理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違規行為。構建在線爭議解決、現場接待受理、監管部門受理投訴、第三方調解以及仲裁、訴訟等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細化完善互聯網金融個人信息保護的原則、標准和操作流程。嚴禁網路銷售金融產品過程中的不實宣傳、強制捆綁銷售。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會同有關行政執法部門,根據職責分工依法開展互聯網金融領域消費者和投資者權益保護工作。
(十七)網路與信息安全。從業機構應當切實提升技術安全水平,妥善保管客戶資料和交易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泄露客戶個人信息。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分別負責對相關從業機構的網路與信息安全保障進行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和技術安全標准。
(十八)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從業機構應當採取有效措施識別客戶身份,主動監測並報告可疑交易,妥善保存客戶資料和交易記錄。從業機構有義務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有關協助查詢、凍結的規章制度,協助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依法、及時查詢、凍結涉案財產,配合公安機關和司法機關做好取證和執行工作。堅決打擊涉及非法集資等互聯網金融犯罪,防範金融風險,維護金融秩序。金融機構在和互聯網企業開展合作、代理時應根據有關法律和規定簽訂包括反洗錢和防範金融犯罪要求的合作、代理協議,並確保不因合作、代理關系而降低反洗錢和金融犯罪執行標准。人民銀行牽頭負責對從業機構履行反洗錢義務進行監管,並制定相關監管細則。打擊互聯網金融犯罪工作由公安部牽頭負責。
(十九)加強互聯網金融行業自律。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機制在規范從業機構市場行為和保護行業合法權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用。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組建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協會要按業務類型,制訂經營管理規則和行業標准,推動機構之間的業務交流和信息共享。協會要明確自律懲戒機制,提高行業規則和標準的約束力。強化守法、誠信、自律意識,樹立從業機構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正面形象,營造誠信規范發展的良好氛圍。
(二十)監管協調與數據統計監測。各監管部門要相互協作、形成合力,充分發揮金融監管協調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的作用。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應當密切關注互聯網金融業務發展及相關風險,對監管政策進行跟蹤評估,適時提出調整建議,不斷總結監管經驗。財政部負責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財務監管政策。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建立和完善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監測體系,相關部門按照監管職責分工負責相關互聯網金融數據統計和監測工作,並實現統計數據和信息共享。